古代治蝗研究的成果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蝗灾频发的国家,受灾范围、受灾程度堪称世界之最。因而我国历代蝗灾与治蝗问题的研究成为古今学者关注的主题之一。蝗灾是世界性的灾变,而且源远流长。

我国古代治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出现了不少影响深远的治蝗类农书。书中在蝗虫的习性、蝗灾的发生规律、除蝗的技术等方面都有了初步的科学认识和总结,是宝贵的历史遗产。

蝗虫极喜温暖干燥,蝗灾往往和严重旱灾相伴而生,有所谓“旱极而蝗”“久旱必有蝗”之说。

我国自古农业害虫就很多,尤以蝗虫、螟虫和黏虫为害最烈。

春秋战国时期,虫害同水、旱、风雾雹霜、疠并列为国家“五害”之一,并在政府中设官掌管治虫。当时已知飞蝗的若虫和成虫之间的区别及其相互关系。

《礼记·月令》多处谈及气候异常会引起蝗、螟灾害,说明当时对害虫发生的条件已有所认识。

早期的简易方法及其发展人工扑杀,包括扑打、捕捉、烧杀和饵诱等,是最原始、简易的防治方法。如《吕氏春秋·不屈》中有人工扑打害虫的较早记载:“蝗、螟,农夫得而杀之。”

用饵诱方法除虫的记载,首见于东汉政治家崔寔《四民月令》,书中提到用包过或插过炙脯的草把诱虫,这也是古代人民的一种创造。

我国是全世界制订治蝗法规的先行者,比如宋代颁布的法规《熙宁诏》和《淳熙敕》等。以后历代都把捕蝗列为国家要政,与农业大害的蝗虫展开了持久的斗争。

南宋治荒名吏董煟《救荒活民书》引北宋时的经验,根据蝗虫不食豆苗的特性,提倡广种豌豆以避免蝗害。

后来许多治蝗专书都有类似记载,并指出除豌豆外,则虫螟不生,还有绿豆、豇豆、芝麻、薯蓣,以及桑、菱等10多种蝗虫不食的作物。

明代农学家徐光启的《农政全书》指出,轮作制度被列为害虫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种棉两年,翻稻一年,则虫螟不生,并指出除豌豆外,超过3年不轮种则生虫害。

明代末期《沈氏农书》认为种芋年年换新地则不生虫害,也进一步认识到杂草是害虫越冬和生息的场所,强调了冬季铲除草根的除虫作用。

清代已经有人认为一天之中要抓住蝗虫“三不飞”,即早晨沾露不飞、中午交配不飞、日暮群聚不飞的时机进行扑打最有效等,说明已知根据害虫的发生规律和生活习性进行防治。清代还创造了专治稻苞虫的竹制虫梳和专治黏虫的滑车等。

古代利用生物防治蝗虫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很突出。古人对昆虫的天敌早有观察。《诗经·小雅》记载有名叫“蜾蠃”的细腰蜂经常衔负螟蛉的幼虫。《尔雅·释鸟》注意到鹩剖苇、啄木鸟捉虫的习性。

南北朝时期医药学家陶弘景《名医别录》指出这是一种寄生现象;《南方草木状》说岭南一带柑农常到市场连窠买蚁防治柑橘虫害;陈旉《农书》明确提到桑田除草的目的之一是防虫,明代末期《沈氏农书》更进一步认识到杂草是害虫越冬和生息的场所,是世界上以虫治虫的最早记载。

古代用于防治害虫的药物种类范围颇广:植物性的有嘉草、莽草、牡蘜等;动物性的有蜃灰、蚕矢、鱼腥水等;矿物性的有食盐、硫黄、石灰、砒霜等。

施用方法也多种多样,用饵诱方法除虫的记载,包括混入种子收藏,拌同种子种植,浸水或煮汁洒喷,点燃熏烟,直接塞入或涂抹虫蛀孔等。

此外,古代还有许多通过收获物处理等方法以防虫害,如汉代王充《论衡》中提到麦种,必须烈日晒干然后收藏;《农政全书》中提到棉子用腊月雪水浸可以防蛀;《豳风广义》和《农圃便览》等提到用沸水和雪水冷热交替浸种可以防病防虫等。

总之,我国古代人民对蝗害有一定的认识,历代政府不仅在防治技术上采取了多种措施,说明已知根据害虫的发生规律和生活习性进行防治,而且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治蝗的法规,如选择抗虫品种、精耕细作、清除杂草、轮种间作到药物防除等。其中的很多经验,至今仍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