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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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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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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23:3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 年 3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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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五节 市政机构
第六节 公务人员
第七节 宣誓效忠
第五章 经济
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第九章 附则
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 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 产生办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 定
附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员 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常务委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葡萄牙文本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规则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设立工作小组的决定
一、政务小组(38 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 2000 年度澳门财政预算草案编制问题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社会治安问题的 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邮票过渡性安排 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 1999 年 12 月 20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公元 2000 年澳门公众假日安排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廉政公署、审计署和海关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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