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过反分裂法
- 郑万通说:“制定本法是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完全符合民意、顺应民心。”
- 吴邦国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颁施,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 温家宝说:“这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一部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这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
王兆国说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2005年3月8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成思危主持会议。李铁映、许嘉璐、盛华仁、韩启德、于均波、习近平、王云坤、白克明、白恩培、多吉才让、杨国庆、杨景宇、汪啸风、陈光毅、陈建国、孟建柱、袁武、储波等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这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王兆国说: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地努力……事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
二、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1、关于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从当前台海两岸关系形势及其发展趋势看,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否则,威胁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根源就难以消除,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历史机遇就会遭到破坏,台湾同胞的利益和福祉就会被断送,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就会受损害……
2、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是我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受到全中国人民的拥护。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
3、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
……
4、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
王兆国最后强调:
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做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王兆国的讲话结束后,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这一消息迅速吸引了众多中国普通百姓的目光。
“这样一部法的产生是必要的。”在北京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工作的李元元表示:“海峡两岸民众在信息交流、民情传达上存在着隔膜,这部法律的存在可以让台湾民众了解到大陆对解决台湾问题的决心。”
来自台湾的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李姓同学已在大陆学习生活7年。他说:
以前台湾的经济发展要比大陆强,所以很多老百姓怕统一会带来自己生活水平的下降,但现在台湾的经济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大陆,而且大陆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绝不是针对广大台湾同胞,这将给拥护祖国统一的台湾人民巨大信心。
他相信这部法律会促进两岸各种交流的进一步加强,两岸的和平统一也就更有希望实现。
天津的法律工作者郭建君一早就上网,及时了解到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内容。在她看来,《反分裂国家法》表明国家对最终实现统一抱有巨大决心。她认为,从“说明”传达出这部法律将包含的内容可以读出,祖国大陆在推动实现祖国统一的进程中,出发点始终是围绕两岸中国人的最根本利益。
在网络世界里,有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的消息占据了各大新闻网站的最显要位置,对这条新闻的回应也在短时间内迅速“挤满”了网站的讨论区。
一位网友在帖子里说:
这部《反分裂国家法》的酝酿制定过程,体现出大陆决策层对解决台海问题的政治智慧,更体现出中国人民对祖国统一的执着和坚定的意志。
一位的网友在新浪网论坛上发表看法指出:
站在一个普通中国人的立场来看,现在颁布这样一个法律是适时的。
他还表示,“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他生活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也无论他资产有多大、名声有多高,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责任。”
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草案
2005年3月8日,各代表团结合学习胡锦涛3月4日重要讲话,认真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草案逐条审议,形成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修改稿。
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会上报告《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审议结果。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修改稿提交大会审议。
3月10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就拟提交大会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修改稿等进行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出席这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发表讲话,他说:
法律委员会于3月9日召开会议,对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逐一进行了研究,对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总的来看,草案已经成熟,是可行的。
同时,杨景宇提出代表委员会提出几条修改意见,他最后说:
根据有的代表的意见,还对草案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此外,对有些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法律委员会经认真研究认为,这些意见涉及的有关问题在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已经反复、慎重研究过,以不作改动为妥。
草案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共10条,法律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主席团会议后,会议表决通过的各项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改后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3个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以及人选名单等将印发各代表团。
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秘书长郑万通关于本次大会小组讨论情况的综合汇报。郑万通说:
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致认为,制定本法是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完全符合民意、顺应民心。
郑万通还说:
委员们一致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实现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表明了全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郑万通表示:
会议期间,委员们审议了政协十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以及其他重要报告,委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关系中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等重要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发表了很好的见解。
以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也是当代国际法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庄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以立法形式,使党和国家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化,把反“台独”分裂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必将大大提升对台工作的层次,开创了依法反“台独”的新格局。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提供了法律保障。
3月12日,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在北京闭幕,这次会议通过政治决议,决议表示,完全赞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决议说: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实现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决议说: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团结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决议还指出:会议要求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广泛团结海内外一切爱国人士,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做出积极的贡献。
人大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这次会议的第八项议程是表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经代表表决,《反分裂国家法》以赞成2896票、弃权2票的结果,高票获得通过。
当显示牌上打出投票结果后,会场上掌声雷动,振奋人心。代表们纷纷热烈鼓掌,欢迎《反分裂国家法》正式通过。
《反分裂国家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至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吴邦国在会上致闭幕词,他说:
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吴邦国指出,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同地一天,胡锦涛发布命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3月14日
当天,《反分裂国家法》中文单行本也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单行本除收入了《反分裂国家法》法律文本外,还收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温家宝同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
2005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后,温家宝应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邀请,同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台湾年代电视台记者问:“刚刚结束的人大会议以非常高的票数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我们比较关注的是其中有相当重要的篇章强调未来两岸持续交流。不知道国务院各机关在这部法律的构架之下,将要如何提出具体的措施,来进一步促进两岸的持续交流?另外,这部法律对于广大台商的权益是不是会造成影响?”
温家宝回答说:
我首先要向2300万台湾同胞表示问候。你的问题抓住了我们这个法的一个要害,就是说这个法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也不是一部“战争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要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和推进经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交流,规定要保护台商的利益。
温家宝指出,这部法律是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的。只有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台海才有和平的局势,台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台商到大陆的投资,也有利于外国到大陆的投资。他说:
你问我要采取什么措施,胡锦涛总书记在前不久就台湾问题的重要谈话已经讲到了,我们要保护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对台湾人民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去做。第一,尽快将海峡两岸的客运包机由“节日化”转向常态化。第二,要采取措施,解决台湾特别是台湾南部地区农产品到大陆的销售问题。第三,要尽快地恢复和解决大陆渔民到台湾劳务输出问题。我们还准备出台一系列优惠的政策和方便的措施。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记者问:“根据《反分裂国家法》,中国有权采取非和平方式,您能不能向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方式算是非和平方式?如果中国遇到了一个范围更为广阔的冲突,美国也参加进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是不是要建设一支能够打得赢的军队?”
温家宝镇定地回答说:
首先,我想说明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这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一部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这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这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法律
其次,我要讲一讲台海的现状是什么,这是一个重大问题。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尽管大陆与台湾没有实现统一,但是丝毫没有改变一个中国的现实。这就是当前台海的现状。
第三,采用非和平方式的3种情况,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尽最大的努力推进国家的和平统一。
温家宝说,我们之所以制定这个法,是要体现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意志。“记者先生,你可以翻开1861年贵国制定的两部反分裂法,不也是同样的内容吗?而且随后就发生了南北战争。我们不愿意出现这种情况。”
温家宝接着说:
中国有一句古话“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同胞兄弟何不容?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我们希望全体台湾同胞能够理解我们的立法用意,也希望全世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关心台海局势和平与稳定的国家和人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这部法律。
温家宝说,中国实行的是自卫国防的方针,中国的军事力量和美国比起来,特别是从军费比起来,那简直相差很远。近百年来,中国人总是受人欺辱的,至今中国没有派过一兵一卒去占领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
温家宝表示:
解决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我们不希望外国干涉,但是也不怕外国干涉!
全场记者对温总理这些话报以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社会各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认为这部法律充分显示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是一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在首都北京,无论市民百姓还是专家学子,人们对《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都表示举双手赞成。
“这是国家为解决台湾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北京新月出租汽车公司李新明师傅说:“这部法律把老百姓的心声上升为国家意志,非常得民心。”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教授也认为,这是一部具有十分广泛民意基础的法律,充分体现了努力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诚意,以及坚决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决心,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在北京各大高校,《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成为大学生们讨论的热点话题,校园网论坛上跟帖不断。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王皓说,中国制定这部严谨而理性的法律,通过立法来遏制“台独”,寻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深具“战略眼光和政治智慧”。
在台商投资企业集中的上海,许多台商14日上午都收看了全国人大会议表决《反分裂国家法》的电视直播。他们表示,全国人大代表高票通过这部法律早在意料之中。
上海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叶惠德说:
对这部以维护国家和平统一为主旨的法律的通过,我表示理解和支持,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上海台商共同的心态。
他指出,对在大陆经济发展中获益,特别是已经在大陆安家的台商来说,他们最不愿意看到台湾从国家分裂出去。
上海市民冯加安在《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立即打电话通知伯父的家人。他的伯父10多年前从台湾辗转回到大陆定居,但因年老多病几年前抱憾离世。冯加安深情地说:
对于许多和我们一样的家庭来说,台湾海峡不应再成为人为的阻隔。
当通过电视画面看到《反分裂国家法》以高票通过时,福建省台办二楼会议室一片欢呼。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林卫国表示,福建是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闽台地缘相近、血脉相亲、语言相通、文化相同,在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中负有特殊使命。他说:
我们将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两岸关系的4点意见,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不断推动闽台关系向前发展,实现闽台互利双赢。
家住福州市树汤路的老台胞刘振泽表示相信,《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将有力地推动两岸和平统一进程,对生活在大陆的台胞将是一个很好的慰藉。
香港各媒体纷纷以最快速度报道《反分裂国家法》通过的消息。台湾近代抗日志士丘逢甲之后、香港国际机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丘应桦表示:我很高兴并坚决支持全国人大通过这部法律。
丘应桦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推动和平统一的法律。他说:
台湾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但两岸统一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这也是我的先祖希望看到的。
全国政协委员刘迺强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基调是和平统一,明确指出不是针对台湾民众,会保护台湾民众以及外国投资者在台利益,“这部法律将祖国大陆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都有正面意义,在国际上也有积极影响”。
香港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新任会长岑永生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港区和统会坚决拥护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深信《反分裂国家法》正式实施,将有效地打击、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对“台独”分子推动的所谓“法理台独”将是迎头痛击。
岑永生指出: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国家以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岑永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这部法律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完全符合13亿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愿望。
虽是周一上班日,但许多澳门市民仍通过收音机、电视机、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反分裂国家法》的表决情况。澳门市民纷纷表示,愿利用澳台之间的地缘和亲缘优势,向台湾人民广泛宣传,为促进祖国统一做出贡献。
澳门中华教育会理事长李沛霖说:
这部法律是国内法,必将有效地压缩“台独”活动空间、推动两岸关系发展。
他表示,澳门教育界将利用宣传普及《反分裂国家法》的机会,从历史的角度向学生们介绍台湾问题的由来,让他们通过分析而悟出制定这部法律的必要性,从而增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的自觉性。
台湾岛内电视媒体纷纷迅速报道《反分裂国家法》获高票通过的消息。
中国文化大学美国研究所所长陈毓钧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尊重历史事实、符合两岸现状,其反对“台独”、追求两岸和平统一的立场十分清晰。
台北县议员金介寿认为,这部法律明确表示推动两岸经贸交流,是个“好的开始”,台湾百姓会在真正的获益中更好地体会一个中国的好处。
台湾法律专家、论衡国际法律事务所纪欣博士指出,实现中国统一也是2300万台湾人的职责,《反分裂国家法》鼓励台湾人民积极改善两岸关系,显示大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立场决不改变。他说,台湾当局应采取务实态度推动两岸交流,这才符合两岸人民的利益。
全世界积极评价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表决,以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
巴基斯坦外交部发言人14日发表谈话表示,巴基斯坦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并一贯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希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巴基斯坦赞赏并完全支持中国实现国家统一,包括最近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内的所有努力。
3月14日,俄罗斯外交部就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发表正式声明。
声明说,3月14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从内容上看,这是一部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的法律。俄罗斯在台湾问题上坚持其原则立场不变,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3月14日,多米尼克总理斯凯里特会见中国驻多米尼克大使叶大波,就中国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成功闭幕和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表示祝贺,并请叶大使转交致温家宝总理的信函。
斯凯里特总理表示,获悉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感到非常高兴。该法为防止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及促进中国的和平统一设立了法律框架。他强调,该法律的通过意义重大,有利于保持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捍卫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利于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3月14日,阿塞拜疆国家电视台、阿国家通讯社援引中国驻阿塞拜疆使馆提供的消息稿,客观、公正地报道了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情况。
报道简要介绍了《反分裂国家法》内容和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正义立场,称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部事务,完成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广大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政府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和平途径完成统一大业。报道强调,通过该法是中国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地区稳定与亚太地区和平而采取的重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