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遏制台独

  • 杨文昌强调说:“要从法律角度,动员岛内人民……制止这种分裂局势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 张九桓强调说:“这次立法的宗旨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 吴邦国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李维一严正警告台独势力

2004年12月15日,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在北京召开例行记者会。

在会上,李维一指出,近一段时间以来,陈水扁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地频频抛出“台独”分裂言论,如果陈水扁执意按其所谓“台独”时间表,蓄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会坐视不管。

在当时,陈水扁公然提出今后三、四年内将终结“中国宪法”,在2006年推动“公投”复决“新宪法”草案,“催生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并且在2008年实施。强调有关“宪政改造”的争议,不应把重点放在“修宪”与“制宪”的文字之争,而要专注于“宪政”改造所带来的实质改变。

陈水扁还表示要在两年内争取将所有所谓“驻外机构”改名为“台湾代表处”,“相关单位名称容易在国际上与中国造成混淆者将逐一‘正名’”,声称先由所谓“国公营事业着手,以两年的时间来完成”;并继续扬言要以“台湾”名义争取加入联合国。

与此同时,陈水扁继续玩弄暗渡陈仓的两面手法,提出所谓推动两岸协商对话、建立可长可久的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迷惑台湾民众,欺骗世界舆论。

李维一对此表示:

陈水扁的“台独”分裂言行,戳穿了他自己所谓促进两岸和平、缓和两岸关系的伪装。陈水扁当局肆意推动“台独”分裂活动,加剧了两岸关系紧张,是破坏亚太地区稳定与繁荣的最大乱源。陈水扁当局的“台独”行径不仅激起了13亿中国人民的极大义愤,也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国际社会的质疑和反对。“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陈水扁当局逐步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发展下去势必断送台海和平,最终损害的是台湾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

李维一最后强调:

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的基础,任何背离这个原则,企图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与两岸同胞期盼稳定和发展两岸关系、维护台海和平的愿望背道而驰的。我们有最大的诚意、愿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旨在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台独”分裂活动。如果陈水扁执意按其所谓“台独”时间表,蓄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会坐视不管。

在这种情况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审议工作开始提上议事议程。

2004年12月1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到29日举行。

会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和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情况的汇报。

人大讨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2004年12月17日晚,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杨文昌在出席一个酒会时表示,全国人大已准备讨论有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不仅是为了阻止“台独”,亦是要在法律中首先阐明中央实现统一的基本政策,就是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杨文昌表示,这也是避免台湾走向“台独”之路的重要步骤,并要向全世界知道:“中国反对台独”,在有法理依据情况下,阻止“台独”行为,确保和平,这是很重要的。

杨文昌强调说:

要从法律角度,动员岛内人民,与全世界华人一起努力,同世界上各国朋友团结在一起,阻止陈水扁走向独立,制止这种分裂局势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他表明,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的维持两岸和平。要是任由陈水扁循“台独”之路一意走下去的话,将会很危险,也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

接着,杨文昌并指出,正因为看到陈水扁近期“台独”动作频繁,“走得太快,做得太多,太过分”,所以国家必须要制止、阻止他,阻止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和平统一的目标。

杨文昌认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目的相当清楚,它是针对“台独”问题,针对陈水扁“修宪立国”的行径,与香港及澳门特区没有任何关系。

2004年12月19日,大陆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消息在台湾岛内引起震撼,各政党、商界和学界都纷纷发表看法。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徐少萍指出,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意在宣示和平统一,甚至武力促统的决心。她认为,正是由于民进党两岸政策激进,刺激对岸,导致大陆加速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国民党团呼吁执政当局回归“国统纲领”,回应两岸变局。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副总召集人”吕学樟指出,因为民进党当局提倡“台独、制宪”,才促使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张荣恭则认为,由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动作看来,未来大陆对台只会强硬、不会软弱,对于“台独”活动不会只是文攻,而会偶有“武吓”甚至“武打”的动作,今后台海紧张局势必升高。

张荣恭认为,大陆在“五一七”声明中,向陈水扁当局提出统、“独”两条路供其选择,但扁当局不顾美国及国民党的警告,在“台独”道路上狂奔不止,以致正在造成“急独导致急统”的后果,令人扼腕痛心。

“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后,两岸的情势更形险峻,对台湾冲击很大;他期许“立法院”两岸事务小组,在“政府不能做”的事务上,代表岛内民众多加努力。

当时,台湾当局“去中国化”图谋不断扩展,台湾当局在2004年9日公布的2006年度的高中历史科课程纲要草案,更把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等列入“中国古代史”,不算“台湾史”。对此,某台湾媒体发表社论指出,虚构的历史及民族创造不出“台湾共和国”。

文章说,已经可以断言,在陈水扁、民进党以及“台独”分子的相互唱和之下,一场“台独建国”运动已经化暗为明,由上而下地全面展开。

中央中央宣布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后,外国媒体对此纷纷加以报道,认为这是中国针对“台独”倾向所采取的动作,是经深思熟虑后决定,将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法新社指出:

北京是经深思熟虑后决定现在讨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若在台湾“立法院”选举前商讨便会被视为向台湾选民施压,这可能对选情造成反效果。现在泛绿阵营在选举中失利,北京便可利用这大好良机向陈水扁当局施压。

美联社指出:

这道法例可能只具象征意义。北京现时已将数以百计的导弹对准台湾,并已威胁若台湾当局宣布“独立”或统一谈判遥遥无期,便会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不过,《反分裂国家法》可为北京提供另一个打击陈水扁的平台。

美国《纽约时报》指出:

审议《反分裂国家法》可能是要消除台湾的侥幸心态,显示就算没有十足胜算,大陆必会为“台独”图谋大动干戈。美国承诺在台湾遭大陆“入侵”时协防,而且大陆亦可能因发动战争而令其商贸型经济发展脱轨。暂时未知审议和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需时多久,可能会拖延审议时间,务求持续向台湾施压。

日本《朝日新闻》说:

《反分裂国家法》是在反制台湾“新宪法”,使大陆对台政策取得法源依据。

张九桓阐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2004年12月18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张九桓在大使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中国全国人大即将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及中泰关系等问题进行阐述。

张九桓在阐述中国全国人大即将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有关原则立场时表示:

面对“台独”分裂活动,13亿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华人纷纷要求采取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促进中国和平统一进程。为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将通过特别立法,表达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张九桓强调说:

这次立法的宗旨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它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原则、主张和措施。它将充分体现中国人民愿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同时,也将充分体现中国人民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坚强意志。

张九桓在谈到中泰关系时说,中国对泰国政府恪守一个中国政策表示赞赏,相信泰国政府和人民将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共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稳定和亚太和平。

他说,2005年是中泰建交30周年,届时两国将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包括中泰两国高层领导人互访,在曼谷唐人街搞春节庆典,互派文艺团体访问演出及文化交流活动等。

当天,在澳门举行的一个有关“一国两制”的座谈会上,原国台办副主任、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时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进行审议是完全符合时宜的。

唐树备表示:

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这些年来,两岸民间交流和经济合作有了很大发展。过去海协会在推动“汪辜会谈”、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1999年以后,李登辉抛出所谓的“两国论”,两会关系陷入停顿,但是两岸的民间合作还在发展,这种形势是好的。但另一方面,李登辉、陈水扁看到大陆发展得越来越强大,“台独”的前途越来越不妙,于是加紧推进“台独”活动。在这种情势下,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唐树备称,这个法的具体内容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其基本精神必定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决不允许任何人把台湾分离出去。现在就是要把既定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制化。

此时,岛内“台独”势力加快了“去中国化”步伐,推动“台湾正名”,叫嚣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谋求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全国人大启动《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立法程序,是对“台独”分子推动“法理台独”的有效遏制。

台湾的全部历史都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决台湾问题,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其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中国政府历来主张两岸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但是,台湾当局拒绝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九二共识”,猖獗进行分裂活动。

“台独”分子对大陆的严正警告置若罔闻,加快步伐妄图从法律上分裂中国的国家主权,这激起了中国人民和全球炎黄子孙的义愤。《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立法,顺应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反对“台独”的主流民意。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有助改变以往中央政府以发言人作政策宣示形式表态的不足,令“台独”势力没有任何模糊空间可作利用。

这有助中国政府和人民掌握反“台独”斗争的主动权,依法主动打击“台独”。“台独”势力一再攻击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正说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具有震慑和遏制作用。

台湾民众关注反分裂国家法

2004年12月中旬,祖国大陆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消息,在岛内受到各界关注,不少民众就此表示,不希望因为“台独”而在两岸间引发战火。

台北县的一位民众更是投书媒体直言:

2000多万生活在台湾的同胞,有权拒绝成为“台独”的人质。

12月19日出版的《联合报》刊载这位民众的文章《不搞“台独”,何惧反分裂法》。文章说:

台湾的老百姓没有人喜欢战争;6000亿军购也非全民所愿。但是,陈水扁当局不将主流民意放在眼里,只会无节制地操弄民粹,将台湾2000余万人的安危视如游戏,把本来相安无事的台湾海峡两岸弄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文章说,台湾人民爱好和平、追求和平,但执政当局却一再用“反中”、“反统”的政治语言,破坏两岸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文章最后表示,即使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成为事实,但只要台湾今后没有人以任何形式搞“台独”,我们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

一位名叫陈亦伟的台北民众当天日也在《联合报》上撰文指出,台湾当局应尽快回归一个中国的立场,改善两岸关系并藉此提升台湾的产业竞争力,如果只是肤浅地丑化大陆立法目的,以及情绪性地进行反制,不仅无助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导致另一场内耗。

《联合报》发表的一篇评论也指出,安居乐业、无祸无灾、后代平顺成长,这是台湾老百姓的共同心愿,希望当局保百姓平安,不要造成两岸紧张情势升高。

在中国人大酝酿《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之际,美国表示事先已经知道,并依旧敦促中国大陆与台湾以柔性手法解决问题。俄罗斯则明确重申支持北京“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台湾以任何形式“独立”,同时支持中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表示: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我们一直在注意,我们与大陆一直保持联系,也跟一些台湾人员讨论过,我们一直在注意情况发展,不过美国立场就如同我说的,我们还没看到相关条文,还没有机会好好研究它,我们没有理由做任何评论,不过我要重申美国长久以来维持的立场,不管我们计划要对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做出什么反应。我们都是专注积极对话,要尝试和平解决双方歧见,双方都不应该片面去改变现状,我们认为现在是要专注在积极对话上,而不是把立场变得更强硬。

12月18日,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雅科文科专门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发表谈话。

雅科文科说,根据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规定,俄方支持中方在涉及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采取的政策。关于台湾问题,俄罗斯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罗斯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也不能接受“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俄罗斯一贯支持中国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所做的努力。

当时,俄主管副外长阿列克谢耶夫会见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刘古昌时表示,俄方对中方通过立法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努力表示完全理解和支持,认为这有利于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华侨华人支持反分裂国家法

2004年12月,马来西亚中国友好协会和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于20日和21日,分别发表文告和讲话,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马来西亚中国友好协会秘书长陈凯希21日发表文告指出: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助于维护台海和平与亚洲经济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文告说:

《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广大海外华侨华人促进中国统一的心声,也是反对“台独”、遏制“台独”行径的一项重要措施。

文告还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将让世界人民理解中国人民反对分裂、促进国家统一的决心,并从法律、历史和文化等方面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20日也发表讲话指出:

《反分裂国家法》是历史的呼唤、时代的产物,是中华儿女共同的选择,是中国人民维护国家尊严的体现,也是以法制止“台独”的保证。

下加州统促会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将为制裁“台独”、为祖国的统一提供一个新的工作和斗争平台。可以预见,包括台湾地区民众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海外华人以及世界热爱和平的人民都会理解和支持这一法律的诞生。

下加州统促会呼吁台湾地区热爱和平的民众,一起为维护海峡两岸和平、共同制止“台独”的言行,反对“台独”的分裂行径,凭良知、用良心,勇敢而和平地认同不容改变的一个中国的事实。

2004年12月21日,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会长、全英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单声在伦敦发表声明表示,全球万家华侨华人社团坚决拥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

单声说,中国政府适时做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伟大决定,将在法律上形成国家意志、法理依据和全体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共识。他指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标志着中国反“台独”的决心更加坚定,体现了中国人民坚持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表明了对台湾广大同胞的最大信任,同时也是对一小撮顽固不化的台独分子的极大震慑。

单声说:

陈水扁的“台独”行径已经发展到了肆无忌惮的危险程度,反“台独”已成为中华民族当前最迫切的历史性重任,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大业处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海外华侨华人翘首盼望已久的特别大法,合民心,顺侨意,扬国威,必将对促进两岸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发展,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单声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遏制陈水扁继续猖狂制造“台独”的有力保证。《反分裂国家法》是对台湾人民和平意志的最大尊重,是保持两岸现状不变的最佳途径。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与千百万华侨华人一起,将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而奋斗,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奋斗。

罗马尼亚、喀麦隆、巴西的华侨华人组织23日分别发表讲话和声明,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罗马尼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郭玉山发表讲话指出,陈水扁上台以来,岛内“台独”步伐加快,从方方面面“去中国化”,妄图通过“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妄想名正言顺地将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对陈水扁当局“台独”行径的当头棒喝,同时也是对岛内外任何企图搞“台独”、分裂国家的势力所划的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郭玉山强调说:

《反分裂国家法》将以法律的形式表明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鲜明态度和严正立场,也从法理上表达了13亿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华人反“台独”促统一的坚强意志和决心。

喀麦隆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指出:

长期以来,台湾岛上一直存在着一股“台独”思潮,特别是自李登辉、陈水扁先后上台执政以来,他们更是将“台独”活动公开化,置包括大陆和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拥护祖国统一的大民意于不顾,妄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上分割出去,这是决不能容忍的,也是永远不能得逞的。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以统一意志对抗分裂企图,在法律层面上再次宣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不惜一切代价维护祖国统一的决心。这是顺民意、合民心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反“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的强大武器。反对“台独”分裂、促进两岸统一,是全世界华侨华人的共同心愿和神圣义务。

喀麦隆的华侨华人坚决拥护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真诚企盼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

巴西华人文化交流协会主席尹霄敏在里约热内卢举行反“独”促统座谈会上指出:

《反分裂国家法》是顺乎民意、遏制台独的战略举措,海外的炎黄子孙坚决支持维护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与会的华侨华人在发言中一致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立法程序具有重大意义,将为反独促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有利于台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各大媒体盛赞中央立法工作

2004年12月中旬开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证法(草案)》等将首次提请审议,香港媒体纷纷发表文章,支持人大立法反对分裂国家。

《星岛日报》2004年12月18日发表文章说:

全国人大研究的《反分裂国家法》,主旨是反对分裂,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反对分裂台湾的明确目标,凸显统一意志。

文章认为,中央将对台政策,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用尽一切力量,遏止陈水扁的“台独”活动。陈水扁想在他第二届“任期之内”,走上“台独”之路,彰彰明甚,他不但毫无掩饰,选举期间甚至以此大做宣传。他的“台独”时间表早已公之于世:要“修订宪法”,2006年以“公投”确认,在2008年实施。

大陆面对陈水扁的挑衅,别无他法,只能以“不排除使用武力”来反制,做好粉碎“台独”的准备。但中央领导人还是希望可以和平统一,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外访时多次强调,他们比任何人更愿意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不过陈水扁还是在“台独”的悬崖上,作玩命的试探。

北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后》,台湾民众更会意识到北京反“台独”的决心,更不会支持陈水扁走向“台独”,料会对陈水扁产生牵制作用。

文章进而指出,绝大多数香港人都反对“台独”,希望国家和平统一,不想海峡两岸燃起战火,会乐见新法律约束台湾不要走上“独立”的道路。

《香港商报》19日报道说,国家主席胡锦涛19日抵达澳门国际机场,首次以国家党、政、军最高领导人身份莅临澳门。在胡锦涛访澳前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对《反分裂国家法》等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消息人士分析,中国的统一大业有3个重要阶段,一是香港回归,二是澳门回归,第三就是解决台湾问题。因此,全国人大宣告对台特别立法程序启动,饶有深意。

香港《成报》2004年12月18日发表题为《立法反台独掌握主动权》的社评说,在不久前在台湾的“立法院选举”中,泛蓝军取得过半议席,但种种迹象显示,民进党现时虽然未能完全控制台湾“立法院”,但仍然蠢蠢欲动,或运用其执政资源继续创造既定事实,“去中国化”。中央有鉴于此,自然也要防患未然,透过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事。一旦陈水扁的“台独”动作超越底线,北京要采取行动阻止分裂国家,亦可以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香港《经济日报》18日报道说,大陆对台工作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叶九条”、“邓六条”、“江八点”,以及“胡四点”,再加上台湾政策白皮书等一系列政策演绎。这些方针政策尽管行之有效,但缺乏法律的强制性,故有需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以加强对“台独”势力的抗衡。

文章说:

事实上有3项重要意义,首先,让中国各方面、各个发展时期都有心理准备。其次,可向陈水扁和台湾民众传递大陆坚决统一、反对分裂国家的信息。第三,让美国、日本等国家了解到中国对统一的认真态度,特别是针对美国与台湾关系法,实行以法制法。

同时,国际舆论也对中方即将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给予了密切关注。

新加坡《联合早报》24日发表题为《牵制台独的反分裂法》的社论,认为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有利于牵制“台独”,维护中国的统一。

社论指出:

制定法律的过程就足以产生威慑作用,至少能够迫使民进党当局三思而行。在一定程度上,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是为了制衡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在美台关系中,特别是在军售问题上,华盛顿总要声称它必须遵守这项法律。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也将使自己在今后的交涉行动中具备法律基础和法律支持。

该社论还指出:

这项立法将以法律形式把台湾事务纳入到中国国内事务的范畴之内。在国内事务的框架之下,中国政府对付“台独”的政策和手段只会更加明确。

12月21日,法国《欧洲时报》发表题为《强有力的反“台独”武器》的评论,指出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反“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的强有力武器。

评论说,中国将正式启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法律程序。全国人大一旦正式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将预示着全中国人民今后在反“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中有了更强有力的武器,给那些一直进行猖狂活动的“台独”分子套上一个“紧箍咒”。

评论表示,长期以来,台湾岛上一直存在着一股“台独”思潮,妄图将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上分割出去。自从李登辉、陈水扁先后上台“执政”以来,他们更是将“台独”活动公开化,走上一条“急独”之路,不断地玩弄“去中国化”、“修宪”、“公投”、“正名”等等把戏,置2000多万台湾人民的福祉于不顾,将他们当“人质”与中国大陆对抗,使台湾海峡上空弥漫紧张气氛。

评论指出:

对于陈水扁等人的“台独”言行,中国大陆有关方面不断地发表反对声明或谴责文章。不少关心台海局势的海内外人士,除了不断地驳斥“台独”言行,也以大量的历史事实来论证台湾与大陆的不可分割性。但是,“台独”分子的倒行逆施没有因此而有所收敛。

评论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宪法的子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分裂国家的言行,都应该用法律予以制裁。搞“台独”是典型的分裂国家行为,谁胆敢搞“台独”,立即动用国家机器来予以彻底的打击,于法、于理、于情都是站得住脚的,相信会被更广泛的人们所接受。评论还强调,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国家的统一,是最有效的措施。

评论最后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对维护中国国家领土的完整将是一大法宝,对反“台独”斗争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为此,海外华侨华人怀着热切的心情,对中国《反分裂国家法》的早日出台翘首以待。

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2004年12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会议开始首次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就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作说明。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25日的全体会议。首次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还包括《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

12月2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吴邦国参加分组审议。

在当天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努力。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

常委会组成人员说:

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条件已经具备。我国的宪法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提供了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江泽民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此外,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的研究成果,也为制定本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化,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动员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草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大家一致建议,草案经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04年12月27日下午,澳门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召开“反分裂、促统一”座谈会。

在会上,与会者一致表示,支持全国人大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澳门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刘艺良在座谈会上发言时指出,自陈水扁上台以来,“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的发展,严重破坏了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威胁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对台海和平与稳定的最大威胁。

刘艺良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为维护国家完整提出法理的规范,遏制分裂,是有迫切需要的,这将给“台独”势力当头棒喝。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向全世界表明中国人民反“台独”、反分裂、促统一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刘艺良表示,对于分裂国家、分裂中华民族的丑恶行径,广大澳门同胞向来深恶痛绝。为了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澳门的爱国团体、法律界、社会知名人士、以及新闻媒体和各界市民,早已呼吁制定有关遏制“台独”、促进统一的法律。

澳门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杨允中教授在发言中指出:

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我们坚信“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最好选择,我们也亲身感受到“一国两制”所带给澳门的一系列根本性变化,并普遍成为“一国两制”的受益者。

澳门地区的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澳门各大社团的负责人也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消息传到国外后,美国纽约、哥伦比亚、新西兰的华侨华人组织分别发表声明或举行座谈,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表示坚决支持与热烈拥护。

纽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花俊雄表示,多年来,海外华侨对于反独促统提出了多种建议,其中包括确立“统一时间表”和设立“统一法”。中国政府最终提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明智之举,必然会获得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赞同。

纽约大学教授熊玠认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及广泛的适用性,容易被台湾民众所接受。他同时强调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改变台海的现状,而恰恰是反对改变现状,反对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美国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在批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威胁台海和平的谬论时说:

世界各国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法律条例,对于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各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坐视不管。他敦促美国政府以史为鉴,切实履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承诺,站在中美关系互利互惠的角度上,以充分理解和完全支持的态度看待中国全国人大启动《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立法程序。

吴邦国说要做好立法工作

2004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闭幕。

吴邦国在会上上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说: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充分体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好。

吴邦国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我们以极大的诚意,作了不懈地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等方式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

吴邦国说:

“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吴邦国接着指出,近几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表明制定本法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现在制定本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这是制定本法的宪法依据。

吴邦国说: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的。

草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吴邦国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吴邦国说:

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

他最后说,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更是国际上的一种通用做法。台湾问题的产生,本质上是外国势力介入的结果。“台独”势力的发展与恶性膨胀,跟外部势力的怂恿与支持是分不开的。

因此,通过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这一法律来捍卫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反对外国势力支持岛内的“台独”分裂活动,干涉中国的内政,阻挠中国统一。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时,海内外中国人正翘首期待这部法律的问世。对于岛内甚嚣尘上的“台独”分裂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都深感愤慨。他们纷纷以各种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强烈要求中央政府集中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采取法律手段,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与外国势力的介入与支持,推进祖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