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嗔、疑的特性是由心理活动,而表现于身及口的动作,再藉身及口的动作,发泄于人、事、物等的对象。戒的功能,是约束身及口的动作, 定的功能,是将向外散漫的种种心理活动,拉回到内心,并且使之安静而至于物我合一,乃至物我双亡的心理状态。但是,定的功夫,应该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因此,定的修学,可分为九个要点和两重层次来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