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农禅寺佛七规矩

一、 殿堂

  1. 七日内禁语,不得阅读、会客、收发电话及信件。

  2. 每晨四时半起香,行者须事先进殿堂肃立等候,不得迟到,迟到者应自动跪香。

  3. 进出殿堂须事先问讯礼佛,问讯时弯腰过半,不得过与不及,他人礼佛时,不应由头前经过。

  4. 绕佛次序:(在家众不搭衣)未穿海青者垫後,男众在前、女众在後。

  5. 不得在佛殿穿脱海青,不得逗留佛殿看油灯。

  6. 绕佛时,不得前後远隔距离,念六字佛号时两手平放在肚脐上三公分处;四字佛号则两手合掌於胸前。

  7. 唱诵本应两手捧之,不能卷摺及放在垫子、蒲团上面。

  8. 唱念须合声装严,注意整齐,不得怪腔异调,不得高低嘶喊或闭口默声。

  9. 共修时间不得手捉念珠。静坐时男众拖鞋放在自己坐垫的右边,女众则放在左边。

  10. 止静时昏沉,请自动下座至指定地点拜佛,或自动请香板,但不得擅自出堂。亦不得弄出声音妨碍他人。

  11. 凡参加精进组者,个人每天固定功课:拜佛三百拜(各自利用休息时间),开大静前如未拜满者应自动跪香,并於补足後方可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