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的指示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使条例真正成为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强有力的规范”。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就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和颁布实施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我们注意到,中央对修订巡视工作条例高度重视,请您谈谈条例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答: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于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对原“试行”的巡视工作条例不仅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也具备了开展修订工作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
震慑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首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要求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既是重要内容,更是战略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要求,必须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保证,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落到实处,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必要的修订,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涉及巡视定位、内容、方式、责任、成果运用、整改和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巡视效果明显提升。巡视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新时期巡视工作总的遵循,必须以法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一体贯彻落实。
第三,自党的十六大正式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巡视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完善,中央和省区市创造积累了很多有效经验和做法,也需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影响和制约巡视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需通过修订条例加以解决。不难看出,修订条例完全是巡视实践发展的结果,是巡视工作不断深化的内在要求。
问:我们了解到,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历时近两年,请您谈谈这次条例修订的原则、过程和特点。
答:条例修订工作自2013年10月启动,历经调研、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的过程。原试行条例共有6章49条,修订后共7章42条。这次修订将原条例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第四章“人员管理”合并为“机构和人员”一章,增设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第四章“工作方式和权限”;删除10条,增加3条。修订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遵循党章。严格根据党章规定,与党内有关法规精神一致,做到衔接顺畅、规范准确。二是与时俱进。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吸纳实践创新成果。三是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重点解决事关巡视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四是必要可行。对形成共识、确有必要的作出修订,确保可执行、易操作,重在贯彻。
修订工作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调研深入。不仅各中央巡视组多轮巡视实践检验了各项工作部署,中央巡视办还专门对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到部分省区市作了专题调研,对42家开展巡视的中央单位进行深入了解,为修订条例提供了大量现实依据。二是论证充分。条例初稿形成后,王岐山同志多次主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并与5省区党委书记座谈,听取修改意见。赵乐际、赵洪祝同志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地区和单位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意见建议。条例修订组先后20多次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讨论。三是发扬民主。将条例征求意见稿普发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中央巡视组征求意见,并委托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此前,条例修订组还认真听取了10多个地区、单位以及军委巡视办的意见建议。可以说,条例的修订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意志。四是程序规范。按照党内立法工作规定,条例修订稿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先后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办法规局核文后,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巡视工作条例修订颁行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了条例作为党内基础性法规的立法严肃性和权威性。
问:请问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了哪些重大修改?
答: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与时俱进地对巡视工作指导思想进行修改和完善,是这次修订工作的核心和亮点。一是党的十八大修改的党章,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必须在指导思想上严格遵循、切实贯彻党章。二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建设的基本依据,巡视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党中央着眼当前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巡视工作必须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总的遵循,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为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问: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履行组织领导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请问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应承担主体责任,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组每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已经成为惯例,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在中央的示范、带动和督导下,省区市党委加大了巡视工作领导力度,普遍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具体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五人小组”会议材料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省区市党委书记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直接赴巡视机构深入调研,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关心、过问、指导巡视工作已成常态。实践证明,党委和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巡视工作扎实开展明确了方向、营造了氛围、创造了条件,打开了巡视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强调“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并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纳入责任追究范围。这些具体要求,使党委组织领导巡视工作有了明确规范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