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弃我取

【释义】人家丢弃的,我去收取,多指经商要抓住行情及时机,以获取丰厚的利润。后多指自己的兴趣、见解与他人不同。

【出处】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战国时,李悝任魏国相国,他鼓励农民积极开荒拓耕以取得丰收,并推行变法。其中的“平籴”法很得民心,即当丰年时,国家平价把粮食购进;荒年时再以平价向老百姓出售。

当时,洛阳大富商白圭,从李悝的经济措施中受到启发,提出了一套经营致富的理论,叫做“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意思是说:“别人因生产过剩而低价抛售,他就收购;别人高价索求,他就出售。”

白圭的具体做法是:在五谷成熟的季节,粮食大量上市。粮价变得很便宜,他就大量购进粮食,囤积起来。而这时不是蚕茧出产或割漆的季节,市场上丝、漆存货极少,价格昂贵,他就乘机把自己囤积的丝、漆以高价卖出去。按照同样的道理,到了蚕茧出产的季节,蚕丝生产多了,价钱就很便宜,但粮食的价格却上涨了,于是就低价收进蚕丝而高价卖出粮食。这么一来,致使白圭买进的货物价钱都很低,而卖出的时候价钱却很高。如此三番两次,白圭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