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四宝”之一的改值邮票

1943 年,中国邮政当局调整邮资,加盖了许多改值邮票,不想出现了被

集邮界视为珍品、曾被誉为“近代四宝”之一的“湖南北京版改作 2 角的邮票”。

当时,各地邮局库存的邮票面值多为 1 角 3 分、1 角 6 分、1 角 7 分、2

角 1 分及 2 角 8 分等,为了继续利用这些已不适用的邮票,中华邮政总局通令各区邮政管理局,将所存邮票就地加盖“改作贰角”字样搭配出售。通令发出后,河南、四川、福建、广西、江西、湖南、甘肃、广东、云南、东川、贵州、湖北、陕西等 13 个邮区相继加盖了“改作贰角”字样,由于各区邮政

管理局所存邮票种类不同。加盖版式也有差异,仔细区分起来竟有 117 种之多。谁知各地区刚加盖完改值字样,还未来得及发行,即奉令停用。

就是在这次加盖“改作贰角”邮票中出现了一种罕贵之品,即湖南邮区发行的面值为 13 分的已加盖字样的“北京版烈士像”邮票。其经过是这样的, 抗战开始以后,湖南邮政管理局迁到邵阳,接到加盖“改作贰角”邮票的命令时,便委托邵阳资一印刷社办理,其中在“香港版烈士像”1 角 3 分邮票中,混入了一个全张“北京版烈士像”邮票。据统计该邮票存世数量只有 111 枚,通称“湖南北京版改作贰角邮票”。

“香港版烈士像”与“北京版烈士像”面值 13 分邮票主要区别是“北京版烈士像”邮票上下边横框内,“中华民国邮政”的“政”字,“正”与“文” 两部分不相连;而“香港版烈士像”的“政”字,左半边“正”字的上横与“文”相连。仅此区别,“北京版烈士像”邮票便跃居“近代四宝”之列, 被集邮界视为罕贵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