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斗智斗勇

绝顶聪明的杀手

布莱克博士在自己家中被人开枪打死。独自住在郊外的布莱克博士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帮工玛琪发现的。尸体倒在书房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枪。屋内带着灯罩的电灯从天花板垂下,布莱克博士穿着礼服,倒在灯下。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窗户关着,挂着厚厚的窗帘。在窗帘和玻璃上有一个弹孔,死亡时间推定为昨晚9点左右。探长奎恩和助手默尼奉命赶到。当地治安队长把情况作了简略介绍:“犯人是从院子对面的杂树林里开枪的,距离约40米,一枪命中,枪法的确不错。根据这点,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奎恩探长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现场,提出疑问:“黑色窗帘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内开着灯,室内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布莱克博士是在电灯下方被击中的,他的影子更不会映到窗上。那么,犯人究竟怎么瞄准射击的呢?难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吗?”

奎恩探长的疑问,治安队长无法解答,只得答应天黑时做一下试验。这时,奎恩看见了博士身旁的碎灯泡,找了支电笔试了一下灯座,发现灯座有电。

天黑的时候,经过试验,证实了奎恩的疑问。“从窗帘缝隙处,只能知道室内是否开灯,然而,罪犯只一枪便命中了他,的确是个神枪手”治安队长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谁了吗?”奎恩探长单刀直入地问。

“有两名重大嫌疑犯,是布莱克博士的两个侄子,加森和尼克。博士现在是独身,又没留遗嘱,遗产将由他们两人各自继承一半。博士有相当大一笔遗产。”

治安队长找来了加森和尼克。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无法定案。实际上,案发的当晚,两人在叔父家共进晚餐。之后,3人在书房隔壁的起居室里谈话。据说8点30分的时候,加森和尼克回家去了,帮工已于7点30分先走。此间,两个侄儿分别都进去过书房一次。先是加森在闲谈中,博士的烟抽完了,他进书房去取。临走之前,尼克从书房里借了书后回去的。其间,布莱克博士一次也没进过书房。这些,刚才加森和尼克都作了证词,而且布莱克博士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口,然后关上门。不料进入书房后被射杀。第二天早上案发时,他家门还紧关着,并没有人破门而入的迹象。

再说,两个侄儿住在各自的公寓里。据他们说,在叔父家门前告别后,一个向南,一个往北各自回去了。奎恩探长想到这里,闭目沉思着。片刻后,奎恩突然睁开眼睛,对治安队长说:“白天在现场时,灯罩灯座是有电的,而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是的。”

“那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治安队长问道:“是加森,还是尼克?”

奎恩探长用肯定地语气说道:“是尼克。”

“为什么?”

“尼克在回家前最后一个进入书房,这便是证据。”“嗯?”治安队长糊涂了,“奎恩探长,只凭此似乎还不能证明什么。”

奎恩微微一笑,说道:“尼克从书房出来时,事先摘下电灯泡。侄儿们走后,布莱克博士进入书房,按下墙上的开关,发现电灯不亮,一看是灯泡没了,他便去更换灯泡,或许是嫌麻烦,他没有关开关。这样,在灯泡接触灯座的一刹那,灯泡亮了,而博士恰好站在灯泡正下方,所以,从书房的窗户看到电灯亮的瞬间,布莱克博士肯定会站在电灯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没有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准射击,试想,有什么人会如此精确地知道电灯的位置呢,恐怕只有它的主人和他的侄子们吧!”

“而博士被击中倒下后,灯泡自然从手中丢了下来,所以会摔碎在博士身旁……”治安队长似乎还沉浸在对当时情景的想象中。

“没错,”奎恩探长点了点头,站起身来说道,“好吧!让我们去捉尼克去吧!”

凶手的伎俩

这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月光皎洁明亮,静静地照着大地上耸立着的一座还未完工的大厦。这栋大厦预定盖10层,但目前脚手架却还未搭到一半。离此处15米远的地方,可以看见一幢二层楼的小楼,那是工程公司的临时事务所。

一楼是仓库,下班之后一个人也没有,二楼却灯火通明,透过打开的窗口可以看见有几个人正围着一张设计图在研究。有的人把账簿摊在桌上,用电脑仔细地核对数字;也有人在整理票据,时而在键盘上敲打着什么,大家都在为工程的进度做充分的准备。

在忙碌的办公室中巡视的人,是经理陈能。他看起来差不多35岁,身材高大,眼神锐利。稍后他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就在他进去房间不久。突然从远方的建筑物传来一声清脆地枪响,同时经理室有一声惨叫传出,全体员工顿时都吓了一跳。

待人们清醒过来后有人跑去窗户边张望,有人跑向发出枪响的建筑物,剩下的人全都冲进了经理室。

陈能伏在办公桌上,已经断气了。他的背部染红了一片。

桌子上放着电话机、对讲机、文件夹、烟灰缸等用具,陈能的胸下压了一张设计图,可见他原本是要看设计图却被人从背后的窗户开枪射杀。

陈能座位后面是一扇窗户,玻璃窗是打开着,纱窗也是打开着的,被子弹穿破了一个洞。由此可知,凶手早在对面未完工的大厦中埋伏,等到陈能一进来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就开枪将他射杀。

这点由死者死亡的情况,任何人都可以判断出来。

警察赶到现场,经过勘验,更证明了大家的推断。

经过搜查,在未完工的建筑物里发现了一把用钢筋、电线固定好的猎枪,其位置正好对着主任的办公室,也发现了凶手的鞋迹以及两双白手套,警察人员鉴定上面残留着猎枪发射时喷出的火药,这是凶手逃跑时将它遗弃的。

案发现场仅有这些线索。这附近偶尔有一辆警车来此巡逻,看看有没有人来此偷建筑材料。

当听到枪声时,警察立刻提高警惕,看看是否有可疑的人物。不久,看到几个从事务所跑出来的职员,大家一起搜查,竟连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凶手怎么会消失?真令人想不透。但是这时传来了惊人的消息,一楼的仓库管理员老郑看见了凶手,警察局的王警官和两名部下连忙去找他。来到仓库,只看见仓库里到处堆满了电线、金属管以及其他杂物。

仓库管理员老郑50多岁,皮肤略黑,面部有些阴暗。用一种战战兢兢的眼神看着王警官。

“案发时,你在做什么呢?”

王警官开口问他。

老郑回答道:“我在仓库中整理散乱的电线,听到枪声,马上跑到窗户边张望,在对面那栋未完工的大厦里,忽然有一个大块头的身影闪了一下!”

“不知你是否听过这么一个传言……你在偷取仓库的材料时,被陈能发现,但是他并未张扬,只是抓到你犯罪的证据。”

王警官直截了当地说。老郑慌张起来:

“哪有这样的事!全是谣言!”

“只要杀了陈能,就没有人知道了,对不对?”

“不,怎么可能,我一直待在仓库里……你看仓库的窗户都装了铁窗。白天门外也有警卫守着,我怎么可能去杀经理?”

老郑拼命想减轻王警官对他的怀疑。

王警官看了看仓库中的情形,出来对一个刑警说:

“凶手是老郑,没错!”

那名年轻的刑警张大了眼睛看着他说:

“不可能吧,他不是一直都待在一楼的仓库里吗?”

“我来做说明吧。”

王警官对他说。

“二楼的员工因为忙于工作,不可能会去杀人,只有老郑没有不在场的证明!”

“但是他并未从一楼仓库中出来啊?”

刑警有点怀疑地问。

“在仓库里放着许多电线,堆积如山,只要利用那些东西,就可制成简易的发射装置。”

“但是在仓库中的他不可能找到机会下手,因为死者一直在办公室中走动。”

“不,还有更高明的方法。”

王警官笑了一笑,说道:

“走进去看一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那个年轻的刑警满腹狐疑地跟着他进了仓库。

王警官细细查看了老郑的桌子。从上面拿起一部对讲机。然后坐在老郑身边,问道:

“你服过役是吧!”

“啊,是的。”老郑点头道。

“老郑,你很聪明,但这电线和对讲机却露了马脚。”

“这……这对讲机是公司发的,我……”

“你用它确定了陈能是否回到了办公室。”

“王警官……”

“你当过兵,会使用枪支,你用钢筋和电线把枪固定好,对准了陈能的座位,然后用这个……”王警官举起了打了绳结的一截电线。“你把电线折成两半但没有折断,以钢筋作支柱经由仓库的支架再拉到自己的手边,然后扣动扳机,松开绳结。这是我从大厦地上发现的。”

老郑听了王警官的解释脸色变得灰白,只是垂头丧气反复地说:“不……不是我……。”

贼喊捉贼的凶手

盛夏的一天,酷热难当。神津恭介探长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办公,急促的电话声响了,神津恭介抓起电话,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结结巴巴的声音:

“警察先生,我刚从外面回来,就见我的房门底下塞着一封信。我打开一看,妈呀,是备子写的,她在信上说她要自杀。”

“信上有没有日期?”恭介神经忽地一下绷紧了。

“有,就是今天,今天中午。”

“你现在在哪里?”恭介急切地问。

“在备子处不远的一个电话亭。我见到信后就赶了过来。我拼命敲着她的房门,可是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恐怕备子已经寻了短见……”那男人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

“小伙子,备子住在什么地方?我怎样才能找到你?”恭介猜他一定很伤心。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小伙子抽抽噎噎地回答:“这儿是神谷公寓,我在楼梯口等你好了。”

“好,我尽快赶到。”

说完,恭介带了几个助手,驾着警车,向神谷公寓急驶而去。

他们的车还没停稳,一个短发高个儿的小伙子便跑了上来。

他痛苦地和恭介握了握手,自我介绍说,他叫山本大岛,是柳田备子的男朋友。然后,又递上一封信,轻声道:“这就是备子的遗书。”

恭介接过来,扫了几眼,便把它放进了口袋。接着,让山本大岛领路,去备子的房间看看,门是从里面反锁上了,恭介的助手撬开了门,只见备子的心口上插了把刀,由于刺得太深,只露出了刀柄,它被死者的双手握着。

备子的房间在三楼,窗外就是街道,连阳台也没有,窗帘低垂。

山本大岛不顾一切冲了上前,他刚抱起死者的头部,就被恭介制止了:

“对不起,山本先生,请保持好现场,希望你节哀顺便合作一些。谢谢!”

他把屋里的东西仔仔细细都检查了一遍,发现门把和插销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如果备子是自杀,那她干嘛要擦去上面的指纹呢?显然,备子是被谋杀。凶手杀人之后,伪装了自杀的假现场,然后逃之夭夭。

恭介的推断公开后,引起大伙一阵哗然。

大岛问:“可是,备子留下了遗书呀!”

“遗书也是伪造的,我刚才检查过了,那上面只有我和你的指纹,没有其他人的。如果那信是备子亲手写的,上面应该也留下她的指纹。”

“可是,凶手是怎样逃离的呢?在咱们进来之前,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呀,难道凶手在门外,却把手伸进门里插上了插销?这简直成了魔术。”恭介的助手们都不解地议论纷纷。

“再狡猾的罪犯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线索肯定就在这间房子里,让咱们再耐心地找一找。”

恭介的话给大伙带来了信心。他们都埋头在屋内仔细检查开来。

这时,恭介注意到备子身边那台电风扇,它的风不时将死者的头发吹得飘起来。恭介记得刚进屋时,它就一直在嗡嗡旋转。他拿起放大镜,凑近些,发现上面有死者的指纹,可能是备子在被杀之前自己开的。于是,不经意地往别处去了。

突然,助手则卷发出一声“咦!”恭介好奇地回过头。

则卷大声说:“我在电风扇上发现了新的线索,这里缠着一小卷钓鱼线!”

大家立刻围了过来,仔细一看,风扇轴上果然缠了一小卷透明的尼龙钓鱼线。”

恭介吩咐则卷说:“慢慢取下钓鱼线,先检查一下风扇轴周围有没有可疑的指纹?那里的指纹是很难擦掉的。”

“是的,还真有呢!”则卷快活地叫起来。

恭介闻声,用手中的放大镜对准了指纹。顿时,他站起身,逼视着一旁面无血色的大岛。

“探长,有凶手的线索?”大岛躲闪着恭介的目光,装作很关切地问。

“哼,想不到你小子胆子不小,竟敢贼喊捉贼呀!”恭介冷笑道。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这……这到底是怎么的回事?”大岛结结巴巴地问道。

“别装蒜了,大岛,你是个聪明的杀人犯,但是,狐狸总是会露出尾巴来的。风扇轴上只有你一人的指纹,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岛不得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事先把房子外面的电源关上,谋害了备子以后把钓鱼线一头系在门的插销柄上,另一头绑在电风扇上,然后,他关上门,合上电源开关。电风扇旋转起来,同时,把门里的插销拉进了插销框里。然后,钓鱼线被风扇挣断了就慢慢被卷进了中轴。

职业杀手的错误

我是一个恶狼般的职业杀手,我的信条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给钱,不管男女老幼,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让他消失,这就是我的职业。如果你有什么仇人尽管来找我,我包你满意。但有一点必须事先讲好,你须出高价才行。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位相当英俊的小伙子。

“请你把这个人给我除掉。”他递过来一张照片。我一看,是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

“这个家伙是轮胎公司的经理。他夫人是董事长。”

“这么说,你是女社长的情人啰。”我试探地问。“你有必要了解这么清楚吗?总而言之,要你把这个人给我干掉。”他非常认真地说。

“有期限吗?”

“要尽快。”

“死的方法?”

“最好是事故死亡。车祸或什么的……”

“制造事故很麻烦,所以费用要加钱。”我向他索要高价。

“钱不成问题。”年轻人并不还价,很大方地拿出一大叠钱作为定金。这一定是他的后台老板女社长出的钱。

“OK,”那么,咱们来干一杯就算敲定了。”我从厨房的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打开瓶盖倒进两个杯子里,将一杯递给他。

可是,他并没有伸手。

“怎么?你怀疑我的啤酒里有毒吗?”

“不,怎么会……”年轻人踌躇着。

“如若不相信就请你喝了我这杯。”我把杯子换过来一饮而尽。

他勉勉强强地拿起杯子,仍然疑神疑鬼不想喝下去。真是个小心谨慎的家伙。这种人表面上强硬,实际上胆小如鼠。

“要我杀人,就要按我的规矩办事。如果你不喝下我这杯啤酒,我们这笔买卖就算了。”

我这么一施加压力,他没办法只好一口两口地喝了下去。也许是见我喝完后没什么异常反应他才放心地喝了。他喝酒时的神态简直就像咽苦药一样。好歹总算把剩下的一点喝光了。可没多一会儿,他便捂住肚子痛苦地呻吟起来,手里的酒杯也掉在地上。毒性发作了,当然是我往啤酒里放了毒。

那么,为什么一瓶酒我们各分一半儿,我喝完安然无恙而他却中毒了呢?这是为什么,你知道吗?回答很简单,是我事先服了解毒药,在去厨房取啤酒时服用的。

“嘿嘿,你不要怪我,实际上在你之前人家有约在先,让我杀了你。”

“他是谁?”年轻人挣扎着问。

“是轮胎公司的经理呀,就是你给我看的照片上的那个人。他知道你和他老婆私通,就先找到了我。你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呀。”在他临死之前我告诉了他实情。他痛苦地挣扎了一下就断了气。他给的大笔定金,我自然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就算是一笔额外的报酬吧。

可是,事情并没算完,还有后事需要处理,必须把他的尸体搬到他自己的公寓里去,伪装成自杀,真是件麻烦事。但这又是委托人的条件,无奈只能照办。为了谨慎,我戴上手套翻遍了尸体上的所有物品。他身上的东西全是外国的高档货,一定是女董事长馈赠的礼品吧。左手上戴的手表也是瑞士产的一流货。我并不贪图这些东西,以免引起警方的怀疑。

我刚要背起尸体走出房间,却节外生枝出了件意外之事。我不小心跌了一下,把脚扭了。因疼痛难忍,无法再背尸体了。无奈我给委托人打了电话,讲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搬运尸体要拖几天才行。这期间我把尸体存放到地下室里一张简易床上。现在这个季节还不必担心腐烂。

幸好,两天后脚不痛了。过了午夜,我便把尸体搬进汽车库,塞进汽车的后备箱,去了他的公寓。

车子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这是一座10层楼的公寓,无论哪个房间都熄着灯,时值凌晨3点,人们都在熟睡之际。

他的房间在7楼,当然乘电梯是最方便不过了。可是,万一遇上有人乘电梯就糟了。虽然麻烦,还是爬楼梯保险。我背着尸体从楼梯爬上去,尸体由僵硬变软了,每上一阶楼梯,耷拉在我胸前的尸体的两支胳膊就不停地摆动,活像一个幽灵在我眼前晃动一样,真让人害怕,这家伙死沉,我每爬上一阶都要休息一下。好容易爬到7楼,我累得简直站也站不住了,真是个重体力劳动呀,如果不是委托人付了高价,我是怎么也不会干这个的。

房间钥匙是从死者身上找到的,打开房间,里面是两间一套的小而舒适的住房。我把尸体背进卧室,将其仰放在床上,和前两天放在地下室的姿势一样。

在其床头柜上摆好啤酒瓶。玻璃杯以及装有毒药的小瓶,这些是我事先准备好的,当然都印上了他的指纹和唾液。可以说我的假现场布置得天衣无缝。桌上摆着和女董事长的合影照片,可以代替遗书,给人造成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服毒自杀的假象。二天前,不,已是三天时间了,还要伪装成是那天晚上死的样子,窗头台灯还开着。

伪装完毕,我又仔细地检查一遍才放心地离去。驱车赶回家里时,东方已发白了。

然而,当我看到当天的晚报时不禁大吃一惊。

尸体是在今天早晨(我搬回去没几个小时)偶然被发现。发现尸体的正是那位女董事长。她多次打电话没人接,担心出了事儿便来看个究竟。因她有另配的一把钥匙。真没想到那么快尸体就被发现了。

然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报道中讲警察已认定是他杀,已经开始立案侦查。怎么那么愚蠢,那家伙本来就是服毒自杀的,我的伪装是天衣无缝的,怎么会被警察识破了呢?

当天夜里很晚才接到委托人的电话。

“看过晚报了吗?”

“是的,看过了。”

“我让你伪装成自杀的,可警察却认定是他杀。你什么地方疏忽了?”委托人恼怒地问。

“我不记得有什么疏忽之处。警察有什么证据认定是他杀,我真不明白。”

“警察刚才到我这儿问过了,好像手表出了问题。”

“是那个年轻人手上戴的瑞士手表吗?”

“是的,你动过那块手表?”

“没有,我没有动过那块手表。”

“混蛋,这个案件的风声不过,你别想拿到剩下的那笔钱。”委托人气急败坏地挂断了电话。

我有点懊丧地搁下电话。怎么也想不通在什么地方留下遗误,便开了瓶啤酒躺在床上慢慢喝着,一边回想伪装现场时的每一个细节。

表?手表。对了,那块手表是自动表。

我“呼”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在背尸体时,尸体手臂来回摆动,手表受到震动,指针自然会走动起来。死人是不会走动的。那么手表仍在走动不就说明尸体被移动过吗?天啊,我怎么犯了这么幼稚的错误?

这时,门忽然被撞开了,几个警察冲了进来。“你被捕了。”一个警长模样的人对我冷冷地说道。

我无可奈何地吞下了藏在牙齿里的毒药,就是毒死那个年轻人用的那种毒药。

万里奔袭营救将军

12月17日,离圣诞节约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寒风夹着鹅毛大雪,肆意地洒落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卢布尔雅那上空,大街上冷冷清清。由于经济萧条,失业率上升,人们的心绪也像这阴郁的天空一样压抑,因此虽然节日将临,却没有什么喜庆的气氛。

下午6点多钟,北约南欧盟军地面部队司令部副总参谋长,美国陆军准将多拉尔准时回到了寓所。连日来他一直忙于总结一年的工作,并准备在圣诞节前夕飞回美国与家人团聚。将军的夫人朱迪丝正站在窗前向外张望,每天她总要注视着丈夫下汽车,走进公寓,然后再为他开门,互致问候。繁忙的公务、大量的应酬着实使他有些疲倦,而且又远离故国,只有妻子的关心才能使他放松一下紧张情绪,并得到适当休息。

朱迪丝像平时一样,看到丈夫下了车,转身对警卫低声嘱咐了几句,警卫照例也下班走了。这时在距离多拉尔的轿车不远处又开来一辆轿车,当多拉尔走进公寓大楼后,那辆车拐了个弯,消失了。她对此并没留意。

多拉尔进屋后不久,又一辆蓝色的带篷车停在公寓楼门口,他们自称是来为住所修理管道的,守门的警卫还没有来得及弄清真相,便被一个蒙面人从后面扑上来割断了喉管。他们迅速拖走了尸体,然后占领有利地形。这时4名化了妆的水暖工上了电梯,直奔6楼多拉尔将军的寓所,他们来到多拉尔房间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多拉尔夫人打开门,见两位陌生人站在门口。其中一个“工人”说:“我们是大楼的水暖工,来修水管子。”

多拉尔夫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她从没有打电话给大楼管理部要求维修水管,再说,这两个水暖工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于是她说道:“你们怕是弄错了,我们的水管子很好,不需要维修。”

“很抱歉,是下面房间的水管漏水,我们想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您家的下水管道出了问题。”另一位青年慌忙解释道,同时用手碰了一下同伴。

多拉尔夫人将信将疑地把他们让进屋里,正要关门,“水暖工”一把将她脖子掐住,用一块布塞住了她的嘴,门口躲着的两个人也冲了进来。他们直接走进多拉尔将军的书房,用枪口对准多拉尔将军,用威胁的口吻命令道:“不许动!老老实实地跟我们走,否则要你的命。”凭着军人的敏捷,多拉尔将军迅速拉开抽屉,但他的手刚一碰到手枪,头部便受到重击,昏倒在地。接着,他们用毛巾塞住他的嘴,并用绳子五花大绑,然后装进早已准备好的大箱子,抬下楼装上车,急驰而去。留在屋里的两个“水暖工”翻箱倒柜,到处寻找北约组织的秘密文件,但一无所获,因为多拉尔从来不把文件带回家里。朱迪丝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呆了,恐怖分子把她也反剪双手捆起来,绑在椅子上,然后关上门迅速撤离现场。

“多拉尔将军被绑架”,这一则新闻差不多占据北约所有国家报纸的头版,这则消息不仅像威苏维火山爆发一样震动了意大利,也使美国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吃惊不小。这显然是一起政治绑架,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北约的机密。多拉尔负责北约组织南欧地面部队的后勤和行政事务,对北约军队拥有的坦克、装甲车和大炮的数量及火力分布了如指掌,对美国驻南欧部队的兵力和火力情况,甚至生产武器零配件的兵工厂都十分熟悉,一旦这些机密泄露出去,将使美国,乃至整个北约驻南欧部队遭受重大损失,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意大利政府急于探明内情,以便向盟国做出交代,而美国人也如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按捺不住了。美国中央情报局派人飞往意大利,协助意大利方面进行营救工作。意方反恐怖机构——紧急行动中心的反恐怖专家都认为,如不立即救出多拉尔,他的性命难保。第二天,又一则爆炸新闻出现报端,意大利最大的新闻通讯社卢布尔雅那分社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声称代表红色军团正式宣布,多拉尔已关押在“人民监狱”里,“人民法庭”将对多拉尔一系列屠杀行为和罪恶进行彻底审判。老练的记者都知道这个电话的价值,在接过电话后2分钟,快讯就写出来发向世界各地,成为抢手的独家新闻。

这一则消息对于焦头烂额、毫无头绪的美、意两国来说是发现了一线生机和希望,但他们对此也将信将疑。从一开始,他们的注意力就放在俄罗斯情报部门,以为是俄国人干的,现在说是红色军团干的,实在令他们头痛。因为这群亡命之徒组成的恐怖组织实在难以对付,他们不讲任何原则,也不会像绑匪那样索要高额赎金就可以了事,他们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行动的方式,令人难以琢磨。

红色军团始建于1969年。当时,意大利出现了经济振兴,但失业仍是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意大利的大学生好不容易熬过了几年艰苦的读书生活,踌躇满志地走进社会,寻求自立,谋求工作。但他们惊异地发现,国家已没有他们工作的机会,他们是社会的“弃儿”。大学生由呻吟转而怒吼,由沮丧转而反抗,校园沸腾了,学生们冲出校门,走上大街,要求工作、住房和生存的权利,但意大利政府却视而不见,他们的宗旨是:用警察来镇压学生的示威。

于是,学生示威、在街头与警察的暴力冲突,成为意大利城市中每日必演的街头闹剧。

在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中,有一个叫库尔乔的学生逐渐成为公认的学生领袖,他具有天才的组织领导能力,他的演说像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一样煽情。他信奉暴力,鼓吹通过暴力,进行“城市游击战”,以达到推翻政府的目的。

库尔乔很快就组织了一个暴力组织,命名为城市游击队。这一组织机构严密,共分三个层次,最基层的为行动小组,每六个行动小组为一中心,由库尔乔等组成的总部直接领导各地的中心。具体执行任务的单位是行动小组,各小组、中心之间不发生横向联系。这样,任何一个小组的成员甚至中心的首领被捕,都不可能对整个队伍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红色军团宣称的宗旨是“推翻政府,建立一个人人都得以生存的新意大利。”库尔乔首先设计了“使政府瘫痪”的行动,他们用枪打断了很多政府官员的膝盖,使他们永远不能站立,这就象征着政府的瘫痪。从此,红色军团登上了历史舞台,并以红五角星和一挺机枪为标志,为红色军团徽章。这一切使政府要员寝食不安,然而他们却得到了一大批市民的同情和支持,尤其是在青年学生和青年工人中,有着较多的同盟者。80年代是其发展的鼎盛时期,红色军团有500多名直接成员,1000余名定期协助行动成员,以及数千名提供经费、交通运输和隐避场所的支持者。虽然人数不多,但红色军团的每一名成员都像一颗重型炸弹,随时可以引爆造成灾难。

红色军团的影响甚至还超越了国界,法国的“直接行动”组织,联邦德国的“红色军”等极左政治恐怖组织,从行政纲领、组织建制、活动方式,直至徽章、名称都受到红色军团的影响。

红色军团以暗杀和绑架闻名于世,其计划之周密,手段之残忍也着实令人胆战心惊。在威尼斯机场,一位意大利外交官在厕所中被两名红色军团成员捉住,用无声手枪将他的双腿打断。在罗马国会大厦前,一位议员刚把腿从桥车中迈出,迎面一排子弹打来,将他的膝盖打得粉碎……这一系列活动使红色军团后来居上,成为与黑手党并驾齐驱的恐怖组织。这次他们绑架多拉尔一是为了提高它们的“知名度”,同时也是为了挽回绑架并杀害莫罗以后,组织的分裂和衰落,他们希望借此机会再一次制造一个令世界震惊的大案,重新鼓起士气,增加更多的支持者。

莫罗是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的主席,前任总理,他是意大利政坛的明星,在30年政治生涯中,他用行动为自己建筑了一座丰碑,为了克服政府危机,从而使国家避免陷入无政府状态,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声望和妥协调和的艺术多方周旋,四处游说,多次化解政党之间的歧见,维持了意大利的稳定。可是,正当他处于政治生涯的顶峰,并很快即将当选意大利总统之时,他突然成了红色军团猎捕的对象。当他乘车前往国会大厦,来到斯特里大街时,一辆白色的菲亚特旅行车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的司机想超车,以争取时间准时出席会议。然而,就在这时,几个蒙面人从前面的车上跳下来,对着汽车的前排座一阵疯狂的扫射,司机和保镖身上被打成了蜂窝。恐怖分子将莫罗抓走,将他塞进早已停在道旁的一辆汽车里,呼啸而去。

红色军团成员绑架莫罗是为了以他为人质,交换被意大利警方逮捕的红色军团领袖库尔乔。三年前,警方无意中抓住库尔乔,并对他进行无数次审判。在法庭上,库尔乔总是历数意大利政府的罪恶,滔滔不绝,仿佛他不是被告,而是原告。

库尔乔被捕后,红色军团组织大受损害,他们积极筹划营救工作,均没有成功。红色军团成员都意识到他们不能失去这位“领袖”,要不惜任何代价救出库尔乔,他们先是考虑劫狱,但库尔乔的关押地点极为机密,难以探听到;他们又计划在法庭审判时营救库尔乔,但每次审判都是军警密布,装甲兵护卫,根本无法接近。最后,他们想出了一个狠毒的计划:劫持政府要员,用以换回库尔乔。他们把目标选为莫罗。因为莫罗是目前意大利最重要的政治家,政府不能没有他;同时,这位总理深受人民爱戴,他的车疏于防范,没有任何防弹设施,而且一贯轻装简从,警卫松弛,最容易下手。

为此,红色军团的成员半年来一直密切注意着莫罗的行踪,摸准了他的习惯。他们勘察地形,计算时间,选择路线,并进行一次次实战演习。经过周密的准备,一举擒获成功。

他们将莫罗关押在“人民监狱”之中,千方百计地折磨他,要他给政府写信,释放红色军团的领袖库尔乔。作为政治家,莫罗直到现在才真正理解了自由的含义。他承受不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更主要的是一种求生的欲望驱动着他给政府写信,一封比一封哀婉凄切,一封比一封痛苦绝望。但他为之奋斗的政府并没有给他生存的希望,理由都是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和反恐怖的原则。一位政府发言人说:“我们理解莫罗的处境,但国家的立场不能改变,我们绝不同恐怖分子对话。这样,即使莫罗遇害,也等于意大利精神上的胜利。”他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严格遵照着莫罗先生所制定的原则和终身奉行的信条。”也许被他不幸言中,在莫罗写了第八十封给政府的信之后,被红色军团杀害了。

莫罗的死充分暴露出红色军团的凶残和恐怖,也使它失去了大批的支持者。近几年来,由于红色军团不断从事杀人越货的恐怖活动,使它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江河日落,它那层迷人的意识形态的伪装也被自己的行动冲刷得一干二净。在红色军团内部,也分裂成了“顽固派”和“宣传派”。前者主张用恐怖手段从肉体上消灭一切敌人,后者则认为只有在能真正打击国家政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恐怖手段。两派各执己见,互相攻击,甚至反目成仇,兵刃相见。这些都使红色军团的力量受到极大的削弱。再加上警方不断发动攻势,红色军团在很长时间内不敢明目张胆地活动了。

这次绑架多拉尔的行动可以说是处心积虑,要挽救红色军团树倒猢狲散的状况。可是对美国和意大利警方来说,他们真是如履薄冰。美国在派出反恐怖专家协助意大利警方破案后,又派遣“五角大楼”的成员来到意大利,向意大利警方提供技术援助。意大利政府在多拉尔被绑架的8小时内即成立了“紧急行动中心”,负责指挥营救工作。意大利特种部队遵照紧急行动中心的指令,迅速封锁了卢布尔雅那市所有通往外界的道路。他们吸取在莫罗事件中的教训,进行地毯式搜查,挨家挨户,连最小的疑点也不放过,但这一切并未奏效,连多拉尔的影子也没有发现。

第二天下午,红色军团散布各种消息,以引起人们对此案的关注,安莎社驻黎巴嫩贝鲁特分社的办公室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操着阿拉伯语的男子说红色军团承认它已对美国的詹姆斯·多拉尔将军判处死刑,并且已经执行了枪决。这位将军是由“人民法庭”审判定罪的,他的尸体可能在晚8点以后在一个村庄里被发现。

意大利警察进行了广泛的搜索,仍没有发现多拉尔的尸体。当地的《维琴察报》也接到一匿名电话说,这位美国将军的尸体已被塞到埃德来军营附近的一辆红色菲亚特汽车里。警察立刻赶到那里,结果迎接他们的却是摇控炸弹爆炸。

这两则不能证实的新闻使美意警方压力骤增,也令意大利警方损伤惨重,更使多拉尔的家属和朋友十分担心。虽然莫罗之死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岁月仍然无法冲淡人们对血腥的记忆。为了救出多拉尔,使他免遭莫罗的厄运,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宣布:要是红色军团释放多拉尔将军,愿出赏金10亿里拉(约900万美元)。可是没有人有任何表示,甚至连敢于来行骗的人都没有。焦急的朋友又贴出赎人告示:如果释放多拉尔将军,不仅不追究责任,还奖赏20亿里拉(约1800万美元)。可仍然是泥牛入海,无声无息。

1月6日晚9点,在卢布尔雅那的帕多瓦地区发现了红色军团关于多拉尔将军的第三号公报,说正在对多拉尔进行审讯。与此同时,另外几家报纸都分别自称接到红色军团分子的电话,说已经将多拉尔处死,并且指出了可以找到尸体的几个地点,警察马上组织搜查,要么落空要么发生爆炸,幸运的是这次没有人员伤亡。

穷途末路的意大利警方也是病急乱投医,他们不得不求助于意大利黑手党来帮助寻找多拉尔的下落,以达到以毒攻毒的效果。在这种特殊环境下,一对敌人组成了一个奇特的同盟。

意大利黑手党和红色军团是黑道上的两支劲旅,过去曾一度合作,共同对付政府,后因利益冲突、政见不合而分道扬镳。他们之间积怨很深,相互仇杀。可是意大利警方又担心此事公之于众,将令他们非常难堪,于是他们决定通过逃到美国的黑手党分子和他们在意大利的同党进行联络。为此,意大利驻联合国武官马瑟罗·坎皮安开始在纽约的黑手党人中着手调查,并结识一位名叫多米尼克·隆庇诺的律师。他曾是意大利北部黑手党头目弗朗契诺·雷斯特的律师,并受过短期监禁。坎皮安告诉他,假如他愿意提供帮助,将得到一大笔钱。隆庇诺答应了下来。

几天后,他打电话给意大利情报机关,告诉他们已查明多拉尔被关押在卢布尔雅那、帕多瓦和波罗尼亚三城市所形成的三角区内。第二天,他和意大利的同党多次通话之后,肯定多拉尔被关在帕多瓦,但他还不知道确切的地址。他说他的委托人雷斯特有可能提供确切的地址。而雷斯特正在米兰维多尔监狱里服刑。坎皮安很快同意了隆庇诺的建议。圣诞节期间他拟出了一个计划,决定偷偷把隆庇诺弄到意大利和雷斯特见面。由于隆庇诺仍然是个没有护照的逃犯,意大利官员不得不为他伪造一份护照,其身份是某校汽车司机教练,化名为安格鲁·狄蒙索。

12月27日,戴着墨镜穿着牛仔裤的隆庇诺直奔设在曼哈顿第五大道的美国签证处。虽然事先一再被告知保证他平安无事,他还是约坎皮安提前一小时到了现场。他们紧张地把周围巡视了几遍,很快发现有许多身着军用雨衣假装看报的人。隆庇诺意识到这其中必然有诈,他立刻从电梯里溜了出来,跑到大街上,还没等抓到他的时候,就跳上一辆路过的街车逃走了。坎皮安茫然不知所借,也只得混在人群当中溜走。

这伙追击者原来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他们得知一名非法居住在纽约的黑手党分子正企图弄到一张假护照返回意大利,故而想探个究竟。几小时后,联邦调查局找到了隆庇诺和坎皮安,进行了严厉的盘问,要求弄清意大利当局为何帮助一个黑手党逃犯。坎皮安给正在罗马的上司斯伯特里挂了电话,问他是否应当向联邦调查局吐露真倩。斯伯特里当即打电话给中央情报局多拉尔案件驻罗马联络官,和盘托出了通过黑手党探寻多拉尔下落的计划。

中央情报局对此十分感兴趣。他们很快通知联邦调查局不要再插手,并且用电话直接和隆庇诺谈判。此时隆庇诺再也不敢轻信意大利情报机关了,他坚持要求美方提供保护,并要保证事后让他合法地回到美国,他才同意去意大利见雷斯特。美国司法部同意了他的要求。

1月23日,隆庇诺在纽约肯尼迪机场乘坐阿里塔尼亚航空公司的班机直飞罗马,坎皮安同行。飞机一阵落,早已等候在那里的中央情报局及意大利有关人员立即把他带到一家旅馆,那里离美国大使馆仅一街之隔。

26日深夜,隆庇诺在4名意大利警察的保护之下,钻进了一辆白色的轿车直奔米兰。后面跟的第二辆车上坐着坎皮安及意大利情报官员。在司法大楼的警署里,隆庇诺见到了雷斯特,他是专门为了这次会晤被从监狱里提出来的。隆庇诺对这位黑手党领袖说:“对美国人来讲,找到多拉尔将军的下落至关重要,你能帮助我们吗?”雷斯特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因为隆庇诺一直通过别的途径同他保持联系,他早已派出手下的人寻找线索了。雷斯特的条件是:作为向意大利当局提供多拉尔被关押地点的交换,当局必须给他以更好的待遇。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商定了通知对方情报的方式。

那么多拉尔将军到底被劫往何处了呢?恐怖分子将他押送到离维也纳城以北48英里的帕多瓦市,由于警察加紧搜索,使他们无法将他继续转移,只能冒险在光天化日之下,把装着多拉尔的箱子,抬进了宾得蒙大街2号的楼里。

当多拉尔苏醒过来时,眼前一团漆黑,他意识到自己还被蒙着眼,想用手去摘掉,却又发觉双手也被铐住,幸好嘴里塞的东西拿掉了,于是他喊了几声。他听到脚步声走近,有人将他抬起,然后有人在解蒙眼的布条,突然他感到强光刺眼,一阵眩晕,他急忙闭上眼睛,又慢慢适应着睁开。

面前站着两个戴着面具的男青年。多拉尔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钢丝床上,被铐住的手脚用一根铁链锁在床头。放在屋中央的这张床外罩着一顶尖尖的军用帐篷。透过卷起的篷门,他观察着,眼光定在墙上的徽章上:红五角星和机关枪。

红色军团对多拉尔进行了审判。他们要他交待北约的军事机密,将军缄口不言;他们让他坦白在越南服役期间所犯的罪行,将军于是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战争故事,听得这群人既感兴趣,又十分气恼。几名负责审判他的恐怖分子扬言如果不正面回答问题就枪毙他。

死的念头不时在多拉尔的脑海里闪过。他想连莫罗都难逃红色军团的毒手,何况他这个美国将军呢!但是他又深信自己的分量,知道活着的他对美国和意大利的重要性,似乎活着的多拉尔对红色军团也更有用处。

他默默地忍受着,一天天重复着这种无聊而又令人心碎的生活:接受审问,坐在床上面对墙壁。当恐怖分子商议要事时,就给他戴上耳机,放着最大音量的激烈的摇滚乐,这刺激的音乐简直要使他发疯。

一个多月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他一无所知。但是他觉得恐怖分子的态度似乎没有刚来时那么粗暴了。他被审讯时,恐怖分子已不再蒙住他的眼睛,他们自己也不戴面罩了,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已可以互见真面,无所顾忌了。这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军人,他明白这预示着死期临近。

多拉尔的预感是正确的,恐怖分子见他身上没有什么有效成分,就决定不久干掉他,甩掉这个大包袱,也让美、意方面丢个大脸。而美国和意大利当局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电话铃一响,红色军团宣布处决多拉尔。意大利警方在全国进行大搜捕,撒开大网,一举抓获了19名恐怖分子,其中包括红色军团的头目恩扎尼,从中也了解到多拉尔下落的一些线索,跟隆庇诺提供的情况相吻合,但并不具体。

警方把搜索圈缩小到帕多瓦地区。

1月25日下午,帕多瓦警署的报警电话响了,值班警察拿起话筒:“这里是帕多瓦警署,请先通报姓名和地址。

“我愿说出姓名。不过我是个粗人,姓名开头字母是凡。”

警察一下明白了这是坎皮安等人与黑手党约定的暗语,他激动地说:“请讲。”

“现在我把红色军团关押多拉尔将军的地址告诉你们,多拉尔被关在宾得蒙大街2号超级市场的二楼,他的房间的窗户下写着一个大写的‘A’字。”

警察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话筒里的声音是那样的清晰。

为了慎重起见,警方进行了三天周密的侦察,核实了匿名电话所提供的情况。“紧急行动中心”命令特种部队立即做好战斗准备。

他们侦察好行动路线,并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但在决定行动时间时,各执己见。夜间行动虽然隐蔽,但容易误伤多拉尔将军。拂晓出击呢,大街上没有行人,营救行动可能会被红色军团事先发觉。最后商定中午出击,利用中午最热闹的时候动手,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

计划已定,立即开始行动。1月28日上午,近百名特种部队的队员身着便衣悄悄地包围了宾得蒙大街2号的超级市场。谁也没有注意到市场不远处停着的一辆没有标志的轻型货车。其实车里正坐着10名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成员,他们每人配备一把M12冲锋枪和一支大口径手枪,腰间挂着红外线眼镜和红外线瞄准器,身上穿了轻型防弹衣,还准备了防毒面具。货车里的空气紧张得使人窒息。

ll点30分,停在市场对街建筑工地上的一辆铲泥车突然起动,马达轰鸣。这是他们发动攻击的信号,同时也可掩护行动。

10名突击队员迅捷如电跳下货车,直扑超级市场,早已散布在市场内外的便衣,迅速疏散人群,街道两端被警车封住,一切车辆停驶。

市场里的人一阵慌乱,突击队员大声说:我们是警察,不要害怕,大家不要动。10个人冲向2搂。

此时“人民监狱”里仍然很平静。录音机里放着流行歌曲。这里共有5名看守,为首的老弗斯奥是绑架行动的匪首,他也曾参加过绑架莫罗的行动。这时他正坐在里屋,翘着双脚,悠闲地欣赏着裸体画报。房主阿尔曼尼和他男朋友依偎在屋角的床上,轻声交谈着。萧斯刚刚从超级市场买东西回来,正转身锁房门,另外一个在中间的屋子里看守多拉尔。

冲在最前面的突击队员一脚踹开门,萧斯被撞了一个趔趄,他抬头一看顿时脸色苍白,还没等他站稳反应过来,突击队员一拳打中他的下巴,将他打倒在地。

与此同时,另一个突击队员冲进关押多拉尔的房间,看守多拉尔的恐怖分子听到响动,连忙起身拔出装有消音器的手枪对准多拉尔,将军闭上了眼睛开始了虔诚的祈祷。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突击队员一枪击中恐怖分子的脑袋。只听见一声闷哼,恐怖分子栽倒在地。与此同时其他突击队员旋风一般冲进了里屋,大声断喝:“举起手来!”

歹徒们像受到电击般地站了起来。这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来得太突然,老弗斯奥和阿尔曼尼等3人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反抗,就束手就擒了。几副锃亮的手铐铐住了他们的双手,老弗斯奥仍然光着脚,手里还抓着报纸呢!在突击队员的押送下,红色军团恐怖分子走出了超级市场,钻进了囚车,警笛声起,向远方开去。生擒4名恐怖分子,击毙一名恐怖分子,同时安全救出了多拉尔将军。

营救行动胜利结束,只用了短短90秒钟,突击队员用枪打开捆住多拉尔手脚的铁链,把他从钢丝床上搀扶下来,这位刚强的老兵甚至有点不会走路了,站立不稳又跌倒在床上,如此反复了几次。最后,他终于自己站起身来,用一种美国人惯有的幽默笑着说:“这可比007精彩多了。”

当人们把他从屋子里扶出来,受到了围观群众的热烈欢呼,人们庆祝对红色军团的这一致命性的打击。很快,多拉尔将军与家人团聚,不久后回国,在美国受到了精心照料,美国总统对意大利安全救出多拉尔将军致电表示感谢。

若干年后,多拉尔将军经过多方查询,将营救他的经历写起了一部畅销书,名叫《42天的营救》以感谢营救他的众多无名英雄。

独擒变态杀手

德国汉堡的一座军火库被盗,4个警卫军火库的士兵被杀,仓库里被盗走一支最新式的带有红外线瞄准器的冲锋枪,和两千发子弹。这个案子引起了德国警方和军方的高度重视。根据现场情况分析,估计是恐怖集团所为。

一听到现场调查专家这么说,哈特差点笑出了声,那位专家立即用严肃的目光扫了他一眼。哈特赶紧收敛笑容,板起了正儿八经的面孔。哈特只是刑警的队长,如此小的官职在这种场合里,是根本不允许插嘴的。但哈特认为,既然弹头是一样的,凶器是同一把枪,那么凶犯只是一个人。如果是恐怖集团所为,仓库里的武器早被搜刮空的。

回到家里,哈特就对妻子叙述了一番:“真可笑,实际上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杀人盗窃案,只不过是军火库被盗罢了。竟然组织了100多人的调查会,越弄越麻烦。听说,罪犯还留了一封勒索的信,署名为八舍的执行者。”

“八舍?”哈特太太的眉头一皱,“那可是占星术里的术语。”

哈特对太太迷恋占星术向来不满意。这会儿竟把占星术和枪支被盗案扯在一起,使他有些恼火。

可哈特太太好像并不在意丈夫的脸色,喃喃自语道:“太阳的运行路径叫黄道,把黄道十二等分,每一等分就叫‘舍’,八舍就是蝎子舍。”哈特太太突然抓住丈夫的胳膊,兴奋地说:“那么照这样推算下去,你可以在1974年至1979年的10月21日到11月22日之间出生的青年中去查找这个人。”

哈特转念想想,太太的话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毕竟是迷信,上司肯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

没想到,几天以后,那位八舍的执行者竟用偷来的武器袭击了政府要员,勒令3天后必须将100万马克存入瑞士银行指定的账户内。

“我要把自己掌握的这些情况告诉上司,如果推测是真的,那就可以及早抓住罪犯。”哈特终于壮起胆,推开了上司的房门。上司听了哈特的话,不禁哈哈大笑,觉得这是纯属荒谬的歪门邪道。

哈特带着一肚子火气呼呼地回到了家中。太太却满面春风地迎上来,连声说:“好消息,你要找的那个人和我共同拜一个星相学家为师,老师告诉了我他的一些情况和地址。”

哈特接过妻子递过来的纸条,打开一看。原来八舍的执行者是个法医,他整天解剖尸体,由于本身神经异常脆弱,加上看到的受害者的惨状对他产生刺激,变得心理不正常。

八舍的执行者住在偏僻的山谷里,那儿只有一幢平房。

哈特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潜入了平房前。他将身子紧贴墙壁,一点点向前挪近。哈特暗想:我这次来,只想弄清楚情况。如果查对了,就能及时除掉一大害,万一有点差错……哈特想到这里,干脆收起了手枪,他可不愿一个与此事无关的疯子受到惊吓。

屋子里出现了昏黄的灯光,哈特听到有人在唠唠叨叨念着什么,再仔细听听,和妻子平常在家念的咒语一模一样。

隔着门缝,哈特看见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跪在地上,双手合十,满脸虔诚,似乎在等待神灵的降临。

或许是妻子弄错了,如此虔诚的一个教徒,能扣动扳机杀人吗?哈特暗想,然后他准备悄悄离开。

谁料,刚一转身,哈特碰撞倒了一个酒瓶。

相信占星术的人,在念咒语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打搅,认为那是对占星术的蔑视。哈特知道这点,他连忙纵身一跳,跳进了窗屋后草丛里。

那个年轻人阴沉着脸,出来了,他大声喝斥:“谁!”

哈特活灵活现地学了一声猫叫。

那个人伸头往外瞅瞅,暗暗骂道:“妈的,连野猫也来捣乱。”

就在他缩回屋里的一刹那,哈特看见他的双手竟端着一只冲锋枪。对武器非常熟悉的哈特一眼就认出了那正是失窃的冲锋枪。

哈特顿时打心眼里佩服妻子,竟同她预料的一模一样。

但这家伙手中有火力极大的冲锋枪,怎么办?喊警察来帮忙,恐怕来不及了,这家伙已穿戴齐全,大概马上就要出门,继续行凶做案。

哈特猛地从草丛中站起,大声喝道:“八舍的执行者!”

那家伙慌忙回头看。就在这瞬间,哈特的子弹已经击中了他的手腕……

第二天的报纸对哈特独擒凶手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当然,那100多人的调查会也自然解散了。

为正义而战的警察

麦克是个正直的黑人警察,他憎恨许多警察披着执法者的外衣,而私下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贩毒勾当。在一次邂逅后,他向华盛顿警局内务处警官哈默,倾述了内心的不满。

哈默正在搜寻警察贩毒的证据,但苦于警局警官的排斥,毫无战果。他就想请麦克帮忙。麦克知道凡参与贩毒的警察多数人和黑社会是有联系的,一旦被他们识破,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报复。麦克慎重地考虑了好一会儿,建议哈默请一位朋友扮作毒贩找警察买毒品,而他自己在行动中只是起个中间人的作用。

过了几天,麦克带着一位黑人女郎找到了警察罗纳德。

“罗纳德,我来介绍一下,这是珍妮,她想买点货。”

罗纳德冷笑两声,说:“珍妮警官,好久不见了。”

“我不明白你说些什么,咱们从没见过面。”珍妮说完赶紧走到了麦克的身后。

罗纳德拍拍麦克的肩,说:“麦克,我是个正派的警察,没有什么毒品,请你带着这位缉毒队的警察走吧!”

说完,不等麦克说话,他就“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

第一次出兵就失败了。麦克有点灰心,心想,如果罗纳德知道我与缉毒队合作,死神就离我不远了。

麦克来到了哈默家。

“我不愿干了。”麦克望着哈默说,“我有老婆孩子,如果我出了意外,他们怎么办。”

哈默叹了口气,说:“好吧!麦克,如果你不愿干,我也不拦你,但我会继续干下去的。”

第二天,哈默接到麦克的电话。

“对不起,哈默我能收回我的话吧?家里的人都劝我去做,他们说吸毒的孩子,好多都是黑人孩子,为了同肤色的,我也应该去帮助他们。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经过研究,麦克决定亲自出马,与毒犯打交道,而突破口则是罗纳德。这一天晚上,在一辆普通的面包车里,芝加哥缉毒队的技术人员将一只微型话筒放进了麦克的口袋中。

哈默用力地握住麦克的手说:“麦克,祝你好运。”

麦克咧嘴笑了:“放心吧,哈默,我们会成功的。”

哈默又提醒麦克:“麦克你要给我们提供毒贩的交易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买什么,价值是多少!”

麦克又再次敲响了罗纳德家的大门。

罗纳德把麦克推进屋,又回头向门外打量了一番,见没人跟踪,才放下心来。

麦克坐在罗纳德卧室的沙发上,寒暄之后,对罗纳德说:“我需要海洛因。”

罗纳德一听笑道:“你早就该干这个了,钞票进腰包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说完,他拿出一包海洛因来递给麦克。麦克故意大声点着钱,点好后,交给了罗纳德,说:“一共500美元,买一包海洛因。”

这次交易的对话,成功地录在了缉毒队的磁带上。

接连几次交易之后,罗纳德竟主动来找麦克了。

两人按约定来到了一座废弃工地上,罗纳德突然亮出了手枪。

“麦克,你这个混蛋,你出卖了我和我的朋友。”

麦克佯装恼怒的样子喊道:“我要的是钱,你懂吗,钱!这买卖如果你不愿意再做下去就算了,想和我干的人多得是!”

罗纳德听了麦克的话,收起手枪,咧嘴说:“麦克,别生气,我错怪你了!”

半年后,时机成熟了,缉毒队开始行动,一举摧毁了警察局里的贩毒网。罗纳德被判了六十年牢禁。

这次行动取得了成功,但麦克却受到了黑社会的报复。

一天夜里,三个蒙面人冲进了麦克家中,绑架了他。他们把麦克带到一个地下室,狠命地殴打麦克,说要为他们的兄弟报仇。

当警察找到麦克时,他已是遍体鳞伤,肋骨被打断了三根。他牢牢抓着哈默的手,说:“我要去抓贼,因为我是名警察,是警察就要为正义而战,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识破大骗子的破绽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纽约一家旅馆里,正在被警方追捕的大骗子阿曼和他的3个助手聚在一起,商讨诈骗珠宝公司的事。这家珠宝公司是纽约一家最高级的珠宝店,防范非常严密,有一套最先进的电子报警系统,雇佣了一名私人侦探,通过闭路电视,日夜监视店内所有的柜台,只要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可以马上按动电钮,自动封闭店内所有的出入门。因此,阿曼警告手下人,在行动的整个过程中,不摘掉手套以防止留下指纹,不准直呼同伙的姓名以防止暴露身份,动作必须迅速,一分钟都不能延误。

第二天天刚亮,化装成警官查理的阿曼和3个助手来到珠宝店,找到公司的私人侦探迈克,向他通报道:“根据情报,在今天中午12点,一伙歹徒要来抢劫贵公司。我们准备当场将其抓获。”然后,他指电话机,又说:“我想给旧金山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什么新消息。迈克先生,您能给我接通电话吗?”

迈克答应并照做了。警方电话交换台很快接通了。“请接……”话还没说完,阿曼从迈克手里接过话筒。“是的。我是查理。嗯嗯……我们就在珠宝店,如果有什么最新消息,请立即通知我们。我在公司的监视中心。……噢,明白了。”

待他通完话,迈克问:“查理先生,他们有多少人?”

“我们也不太清楚。”阿曼答道,“我们只知道可能作案的时间。不过,不必担心,20分钟前,警察已经包围了这幢大楼。3名歹徒一旦踏进大门,大门外面的马路立刻将被封锁,他们一离开公司,我们就行动。”

迈克若有所思地看了阿曼一眼,走到隔壁房间打了一个电话。一会儿工夫警察驱车赶到,逮捕了阿曼和3个助手。

他们是在哪儿露出了马脚呢?

此时,阿曼不禁傻了眼,他恶狠狠地看着助手们,生气地吼道:“谁出卖了我,谁就死定了。”

“镇静点,”迈克对他说道:“是你自己露出了马脚。”

“我?”

“没错。”迈克肯定地点了下头。解释道:

“首先,作为纽约的警察,在盛夏戴着手套办案是违背常理的;其次,你开始不清楚歹徒的人数,后来又说是3名,前后矛盾,露出了破绽;你接过我拨通的电话时,并没有告诉接线员找谁,电话是无法接通的。这下你明白了吧?”迈克脸上露出了笑容。

“唉……”阿曼无可奈何地垂下了头。

神秘的电话指令

美利坚合众国。

6月17日下午,一辆装满烈性炸药的小型货车,疯了一般闯进美国五角大楼,造成数人死亡。

6月20日晚,一个神秘女郎混入了美国某飞机基地,几分钟后,基地发生爆炸。

6月26日,一个飞机驾驶员开着私人飞机冲向了美国海军控制核潜艇的联络站。

连续三起事件,都是由三个神秘电话引起的,而且肇事者都已身亡。这一切都引起了美国中央情报局重视。

经调查,这一系列事件是由某国际恐怖组织一手策划的,其目的在于挑拨美国与他国的关系。据悉,有上百名恐怖分子在美国活动。达尔奇就是按该国际恐怖组织的指示,带着机密文件——电话杀手行动计划潜入美国,天知道,达尔奇还会打多少个电话。一个月后,通过情报获知,潜入美国的达尔奇似乎想利用电话杀手行动自己在美国独树旗帜,以建立以他为首的恐怖组织。于是,该国际恐怖组织决定派杀手泰伯特干掉达尔奇,取回电话密本。

泰伯特刚到美国,就碰到了前来接站的女郎芭芭拉,两人住进了一家不显眼的小旅馆,开始商量行动计划。

泰伯特从当地的报纸中得知,美国电话公司转运站发生爆炸,一男子被当场炸死……

“可恶的达尔奇!”泰伯特攥起拳头,重重地砸在桌子上。说,“我们必须要加快行动步伐,赶在达尔奇下一个电话之前采取行动。”

泰伯特用手枪朝桌上的花瓶瞄了瞄,冷静地说:“芭芭拉,你替我去收买一个警察。”原来,泰伯特想通过警察把“寻人启事”电脑文件偷偷录入警察内部的电脑网络,这样就可以调动美国20万警察充当自己的耳目,比自己单枪匹马去大海捞针要快得多,找到达尔奇。

达尔奇也并非等闲之辈,他打一枪换一处,不停地变换地点。

泰伯特心里都急出了一团火,如果完不成任务,他也只有死路一条。其实他不知道,总部已经派了大批杀手潜入美国,准备立即消灭潜伏在美国多年的所有电话行动的杀手,包括泰伯特。因为他们害怕即使电话杀手行动执行下去,也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对手,这是他们所不愿看到的,从长愿利益看只能出此下策。

达尔奇也嗅到了火药味,因为他又打过一次电话,竟没人接。报纸上说此人被撞死了。达尔奇知道这是组织干的。于是他抓紧行动。一小时后,飞到另一个城市。

泰伯特为了追踪达尔奇,已经几个晚上没休息好了。正当这个时候,他买通的警察向他报告:达尔奇在纽约机场旅馆305房间,并且染了头发。

泰伯特与芭芭拉心急如焚地赶到纽约机场旅馆,拨通了达尔奇房间的电话号码,却没人接。服务员告诉他们,达尔奇只在旅馆里呆了半小时,就离开了。

“这个狗崽子!”泰伯特气得直跺脚,恨不得马上能杀了达尔奇。

一直在边上沉默的芭芭拉突然大叫起来:“快跟我来,我知道他去哪儿了。”不容细问,她拉着泰伯特就朝机场跑。

原来,芭芭拉从达尔奇出没过的城市中发现了规律,八个城市的头一个字母排列,就是“达尔奇!”

“我怎么没发现呢!”泰伯特埋怨自己并说:“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字母‘Y’!那他肯定要出现在‘亚特兰大’”。

按照这个杀手规则,泰伯特知道达尔奇下一个要打的电话是给一个叫艾伦的人,命令他去炸毁铁河大堤。去阻拦艾伦,已经来不及了。泰伯特和芭芭拉两人赶到铁河,首先剪断通往沿岸的电话线,迫使达尔奇亲自去铁河。

泰伯特和芭芭拉兵分两路,一个守在铁河大堤边,一个守在距铁河不远的检查站。

果然,达尔奇的汽车慢慢驶近了检查站,泰伯特朝他连开三枪,这个魔鬼终于一命呜乎。

正当泰伯特搜查达尔奇的口袋时,一块石头砸在了他的头上。那肯定是艾伦。昏迷中的泰伯特听见汽车引擎声,立刻清醒过来,拿了达尔奇口袋里的电话本后,抢过一辆摩托车,立马追了上去。

艾伦的车在大堤上停下来,他挟着烈性炸药就朝车门外冲。泰伯特眼明手快,枪里的子弹呼啸着飞向了艾伦。艾伦连叫都没叫一声,脑袋就开了花。

泰伯特扔掉枪,兴奋地上前拥抱刚刚赶来的芭芭拉,“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

“不,应该是我,而不是我们。”芭芭拉冷冰冰的枪口抵住了泰伯特的腰部。

原来,芭芭拉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她替代了接应泰伯特的女杀手。泰伯特的行动全在她的控制之下。

女间谍的诡计

菲利浦在机场门口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到好友米谢尼亚的影子。几天前他们联系过,当时菲利浦正准备放一次长假,于是米谢尼亚便邀请他到他那里玩一玩,顺便好好聊一聊,并答应到机场接他。米谢尼亚是一个生物学博士,他正在研究大豆的生长周期。菲利浦想打个电话,可电话老是占线,菲利浦只好摇摇头,要了辆出租车。一刻钟以后,菲利浦来到米谢尼亚家中,迎接他的是米谢尼亚的女秘书。女秘书对他说:“您是菲利浦先生吧,我是米谢尼亚博士的秘书,博士让我告诉您,他现在有一个重要的电话会议,请您10点钟到研究所与他见面。”边说边请菲利浦进屋,并坐到他的旁边聊了起来。

菲利浦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有些疲乏,他并不想同女秘书玛丽小姐啰嗦,但是碍于情面,只好默不作声。

10点时,菲利浦和那位女秘书乘车来到研究所。一位年纪挺大的警卫从窗口探出头来,问道:“玛丽小姐,你回来啦?”

玛丽耸耸肩说:“噢,我给博士送文件来了。”

菲利浦有点儿纳闷:米谢尼亚不是让玛丽小姐来接我的吗?她怎么撒谎。

玛丽见菲利浦脸上升起一片疑云,就伏在他的耳边说:“这些警卫如果知道我是因私出去的,会报告给所长的,我可不想挨骂。”说完,玛丽调皮地眨眨眼。

他们正悄悄嘀咕的时候,警卫出来开门了,他拉开铁门,忽然说:“哦,玛丽小姐,博士的房间的电话好像坏了,刚才我打电话过去,一直没人接听。”

菲利浦怔住了,他掐指一算,从飞机场打电话算起,到现在已将近两个钟头了,谁的电话能打这么长时间?

菲利浦猛然意识到有问题,他暗叫不好,推开警卫,朝里面跑去。

警卫大叫:“你是干什么的?给我站住!”

菲利浦根本不管这一套,玛丽小姐也紧随其后。博士办公室的门锁着,玛丽小姐拿出钥匙开了门,打开灯后玛丽小姐惊叫了一声。只见,博士伏在桌上,后脑满是血迹。警卫见此情景,忙说:“我去报警。”

菲利浦紧咬嘴唇,忍住悲伤。他跨进屋里,环顾四周,只见博士脚下撒落了一大叠文件,他身后的保险柜已被打开。

玛丽慌忙蹲在地上,拾起了文件。

“哎呀!快速繁殖大豆的文件被盗了!”玛丽惊叫着,“这是其他公司做梦都想得到的一份密件,它可以带来高额利润。一定是别的公司派商业间谍干的,我猜……”

玛丽小姐偷偷地瞟了瞟菲利浦。

菲利浦好像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仔仔细细地检查着房间的每个角落。

玛丽小姐说:“菲利浦先生,我们最好不要破坏现场,等警察来了再说!”

菲利浦猛然抬起头,指着垃圾桶里一包装有10小块冰淇淋的盒子。

“没吃过就扔了,未免太可惜了。”

“哦,那是我买的。博士最喜欢吃冰淇淋。”玛丽板起脸,“这种情形下,希望您别再开玩笑!”

菲利浦的眼角扫到桌旁的电话,就拿起桌上的电话,发现听筒出奇地凉。

菲利浦将电话挂好,忍住眼中的泪水。他转过身,眼睛里闪烁出仇恨的火焰。

“凶手就是你,玛丽!”

“什么?你在胡说!”玛丽小姐大声喊着。

菲利浦冷笑两声,从口袋里掏出证件,说:“玛丽小姐,安静点。我是华盛顿的警察,这里戒备森严,凶手不可能翻墙逃走,否则是会被警卫发现的,所以凶手肯定来自内部。”

“既然你是警察,就知道我不具备作案时间,我一直和你在一起。”

“和我在一起?那不过是你耍的花招。谢米尼亚的电话一直占线,表面上看好像是有人在使用,实际上是你把冰淇淋盒的干冰塞在电话听筒的下面,使电话保持‘通话’状态,等到干冰融化后,听筒自然挂回原位,而不留下丝毫痕迹,但是,你忘了,长时间接触干冰,听筒会变得冰凉。”

听完此话,玛丽倒退了两步。

菲利浦抢过被玛丽小姐夹在腋下的画册,打开封面后,里面已被挖空,装着博士丢失的文件。

玛丽小姐面无人色,低下了头。

波希米亚丑闻

每次提到安娜·阿德勒,福尔摩斯都称她为“那位”女士,好像她没有别的称呼似的。福尔摩斯心中的“那位”女士,才貌双全,是所有女人中最出色的一个。但,这并不表明福尔摩斯对她怀有爱情,因为,福尔摩斯是个很古板、冷静的人,他是世上用来进行最精密的观察与推理的机器,要他去做情人,真是强人所难。他对情感,特别是爱情,是很不“感冒”的。他说话的语气不是讥讽就是挖苦,从没听他说过脉脉含情的话。对观察家来说,甜言蜜语能揭示一个人的行为和动机,可对于受过训练的推理专家来说,这种情感会分散他的注意力,他的推理会遭到干扰。受干扰的程度比精密仪器落入沙粒或高倍放大镜裂了缝还严重。但是,有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女人,已经去世的安娜·阿德勒,在他的心目中留下了朦胧的印象。

最近我很少见到福尔摩斯,我结婚后,和他来往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完美的婚姻和初次当家的乐趣,深深地吸引了我。而福尔摩斯,依旧厌恶一切世俗,豪放不羁。因此,他仍然埋头于贝克街那所房子的旧书堆中。他服用可卡因,然后再疯狂工作,一周又一周,他就处在这样一种由药物带来的昏睡状态和充满旺盛精力的工作状态的交替中。他依然沉迷于犯罪行为的研究,用他那超常的智力与观察力去搜寻线索,侦破官方警察认为无法解破的案件。我时不时地了解到关于他的一些情况:比如说他被请到奥德萨去侦破德雷帕夫暗杀案,他侦破了特伦柯马利的艾德金森兄弟惨案,以及出色地完成了荷兰王室交予的使命等等。这些事,我也是和读者一样,是从报纸上了解到的。除此外,老朋友福尔摩斯的别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晚上,我出诊归来(我那时又开始行医了),刚好路过贝克街。当我又一次看到那熟悉的房门时,以前的情景不由浮现眼前,在我心中,它总是和我的追求以及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情联系在一起。我突然想和福尔摩斯叙叙旧,很想知道他最近在忙什么。灯光从他屋子里溢出来,我抬头望去,窗帘上,他的背着手的瘦高身影来回走动。他什么样的情绪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我早已了如指掌,因此,我想,他肯定刚从药物带来的昏睡中清醒过来,此刻正沉迷于一个新出现的案件的推理中。我按了按门铃,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曾属于我的房间。

尽管福尔摩斯看到我的那一刹那还是很高兴的,但我发觉,他不像以前那么热情了。他一言不发地用手示意我坐到那张有扶手的椅子上,然后,扔给我一盒雪茄。他站在壁炉前面,指了指放在屋角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用独特的神情打量着我。

“你结婚后很好,”他开口了,“华生,上次见面到现在,你又重了七磅半。”

“七磅。”我回答说。

“不,我看有七磅多,华生,应该有七磅多。看你的样子,你又开始行医了,可我没听你说过要重操旧业。”

“你怎么知道我又行医了?”

“当然是我见了你之后,推理推出来的。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最近经常淋雨,而且,你雇用的女仆笨手笨脚的。”

“哦,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太神了,你要是生活在几个世纪以前,肯定会被用火刑把你活活烧死。没错,我星斯四到乡下去了,走路去的,回来的时候让雨淋透了。可我换过衣服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那个女仆,玛丽珍,简直蠢得无可救药,我妻子把她炒鱿鱼了。可我还是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他笑了起来,边笑边高兴地搓着他细长的手。

“很简单,”他说,“我刚才借着炉火看到你左脚皮鞋的内侧有六条几乎平行的划痕,这显然是刮沾在鞋上的泥疙瘩时,粗心大意弄成的。所以,我由此推出两个结论:一是你曾经在下雨天外出过;二是皮鞋上的划痕是伦敦女仆造成的。至于说你重操旧业,这么说吧,要是有一个人,他满身碘酒味,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腐蚀的黑斑,高顶黑礼帽的右侧鼓起一大块,像是藏着听诊器,这样的人走进我房间,我还看不出他是个医生,那我不是太蠢了吗?”

他把推断过程说得轻而易举,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每次听你推理,”我说“总觉得什么事都简单得滑稽可笑,好像我也能推断得出。可在你解释之前,我总弄不懂你下一步的推理是什么,不过,我还是相信我的眼力不比你差。”

“确实这样,”他点燃了一根雪茄,非常舒服地半躺在扶手椅上,“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就是区别。比如说,你经常上这个房间的楼梯吧?”

“是的。”

“你走了多少次了?”

“至少有上千次了吧。”

“那你知道有多少级梯子吗?”

“多少级?我不清楚。”

“这就是了!你只是看,而没有观察。我们的区别就在这里。我知道一共有十七级,我观察过了。顺便说一下,既然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经常把我的一两次微不足道的经验记录下来,那你可能对这个东西会有兴趣的。”他拿起桌上的一张厚厚的粉红色便条递了过来。

“是邮差送过来的,”他说,“你大声念念。”

这是一张没有署名,也没有落日期和地址的便条,上面写着:

今晚七时三刻会有某先生造访,有至关重要之事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曾为欧洲的某王室效力,表明阁下足可担当大事。阁下盛名,天下广布,我等甚知。届时望阁下勿外出,如来访者佩带面具,请勿见怪。

“这挺神秘的,”我说,“你说会是怎么回事呢?”

“我还没找到任何根据。在这种情况下随便推测,会歪曲事实的,这是最大的错误。现在我们只有一张便条,你能推断出什么?”

我仔细地观察着那张便条。

“写这便条的人很有钱,”我尽力像福尔摩斯那样推理着,“这种纸一克朗买不到两叠,纸质特别结实硬挺。”

“对,特别结实,”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英国出产的纸,你把它举起来,对着光看看。”

我对着光把便条举起来,发现纸张的纹理中有一个大写的“E”,一个小写的“g”,一个“P”以及一个大写“G”和一个小写的“t”交织在一起。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福尔摩斯问。

“不用说,这是制造商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缩写。”

“不对,你连边都没沾到。大写“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daft’这个词,是德语中的‘公司’,就像我们常用的缩写语“Co”一样。当然‘P’是指‘Papier’至于‘Eg’,我们来查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棕色封面的书。“Eglow,Eglozitz——有了,是Egria。这是德语国家波希米亚的一个地名,离卡尔斯拜德不远,因为瓦伦泰恩死于那里而闻名于世,也以林立的玻璃厂与造纸厂著称。哈哈,老伙计,你现在有什么想法?”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起来,他得意地吐出轻雾般的烟圈。

“你是说这纸是波希米亚造的。”

“完全正确,而且写便条的人肯定是德国人。你注意没有——‘阁下盛名,天下广布,我等甚知’——法国人和俄国人绝不会这么写,只有德国人才会这么乱用动词。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弄清楚那个用波希米亚纸写字、还要戴面具掩饰身份的德国人有什么目的——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你听,给我们解开谜团的人,他已经来了。”

他正说着,外面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的轧轧声。接着,门铃拉响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吹了声口哨。

“听声音,是辆双套马车,”他说着,往窗外瞄了一眼,“啊,没错,一辆精致的布鲁姆马车和两匹骏马。一匹马值一百五十畿尼呢。华生,我们要遇到大主顾了。”

“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

“你说什么呀,华生,你就呆在这。看起来,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你要错过了,那就太遗憾了。”

“可你的委托人——”

“别管他,也许我和他都需要你帮忙呢。好了,他来了,华生,你就坐在那,好好地听我们说就行了。”

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走廊上传了过来,一直到门口才停下。接着,我们听到了敲门声。

“请进!”福尔摩斯说。

一位先生走了进来,他身高六英尺六英寸左右,胸膛宽厚,体魄强健,他的穿着很华丽,但他的装束在英国却显得有些庸俗。他身穿双排纽扣的上衣,袖子和前襟开叉处镶着宽宽的羊皮;肩披腥红色丝绸作衬里的深蓝色大氅;领口上别着一枚镶有绿宝石的胸针;齐膝的高统靴口子上滚着厚厚的棕色毛皮。这身打扮给人以粗野、奢华的印象。他手里拿着大檐帽,脸上戴着面具,黑面具,把脸的上半部遮住了。他刚进屋时,手还放在面具上,显然是刚用手整理过。从他的下半部脸来看。他厚厚的嘴唇下垂着,下巴又直又长,像一个个性很强,或者说有点顽固的人。

“你看了便条吗?”他问,声音略显低沉、沙哑,而且带着很浓的德国口音,“我说过要来拜访您的。”他轮番打量我们,不知该跟谁说话。

“请坐,”福尔摩斯说,“这是我的朋友和搭档华生先生,我破案的得力助手。请问阁下,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你叫我冯·克拉姆伯爵吧,我是波西米亚贵族。我想你这位朋友也该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正直谨慎的人,我也可以把重要的事交给他吧,不然的话,我想跟您单独谈。”

我听到这,起身要走,但福尔摩斯一把将我抓住,让我又坐回到扶手椅上。“要么当着我俩一起谈,要么什么也别谈。”他对神秘客人说,“在我朋友面前,你什么都可以说。”

伯爵耸了耸宽厚的肩膀,说,“那在讲之前,我得先和你们约定:这事两年内要绝对保密,因为这事重要得足以影响整个欧洲,而两年后,就无关紧要了。你们能给我保密吗?”

“我保证。”福尔摩斯回答他。

“我也一样。”

“请原谅我戴着面具。”德国客人接着说,“派我来的人不想让你们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必须跟你们坦白,我刚才告诉你们的名字是假的。”

“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冷地说。

“这事很糟糕,我们得想办法不让这件事发展成大丑闻,使欧洲一个王族免受伤害。说白了,这件事牵涉到伟大的奥姆斯泰恩家族,也就是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

“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说着,往椅背一靠,眯起了眼睛。

来访的客人非常惊讶地看了一眼福尔摩斯这副无精打采,懒洋洋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福尔摩斯是欧洲最精明的推理专家和精力最旺盛的侦探。福尔摩斯慢慢地又睁开了眼睛,不耐烦地看着那位来访者。

“假如陛下能屈尊把事情说清楚,”福尔摩斯说,“我才能更好地为您效力。”

客人听后猛地站了起来,他情绪激动,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接着,他有点绝望地扯下面具,把它扔到地上。

他大声嚷到:“你说对了,我是国王,我没必要再隐瞒下去了。”

“是啊,何必呢?”福尔摩斯说,“陛下开口之前,我就知道和我说话的是卡士耳——沸耳士泰英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哥德莱西·西吉士蒙德·冯·奥姆思泰因。”

“但你要体谅我,”国王——奇怪的客人又坐了下来,摸了摸又高又白的额头,说:“你应该知道我不能亲自办这种事。可这件事太重要了,我从布拉格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征求你的意见。”

“那就请你说吧。”福尔摩斯说着,又眯上了眼睛。

“事情是这样的,五年前,我到华沙作长期访问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很有名的女冒险家,她就是安娜·阿德勒。我想这个名字,你不会感到陌生吧?”

“医生,请帮我在资料索引中查安娜·阿德勒。”福尔摩斯眯着眼睛说。这些年来,他采用了这样一种方法,他把很多人和事的材料贴上标签备案,以便查找。所以,很少有他不知道的人或者事。我很快就找到了关于那个女人的资料,它夹在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篇有关深海鱼类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材料之间。

“让我看看,”福尔摩斯说,“嗯,她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退出了舞台——对了,她现在住在伦敦——好,据我所知,陛下和这个女人有点关系。您曾给她写过几封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急着把信要回来。”

“正是这样。可是,怎么才能……”

“你们秘密结过婚吗?”

“没有。”

“有法律文书或证明吗?”

“没有。”

“这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她想用那些信件要挟你,或者达到别的什么目的,她怎样才能证明那些信件不是伪造的呢?”

“信上有我的亲笔字。”

“呸!伪造的!”

“那是私人信件。”

“偷的。”

“有我的印签。”

“伪造的。”

“有我的相片。”

“买的。”

“我们两个都在那张相片里。”

“啊?这就麻烦了。陛下,您太糊涂了。”

“我那时真糊涂了——精神有问题。”

“你是自己害自己。”

“那时,我不过是很年轻的王储,现在,我也才三十岁。”

“如此说来,必须把相片收回来。”

“我已经试过,可没有成功。”

“您可以出重金把那张相片买回来。”

“她不会卖的。”

“那么只好去偷了。”

“我偷过五次了。有两次派两个小偷去搜她的房间,还有一次在她旅行时调换了她的行李。还在路上抢劫过两次,可什么也没得到。”

“连在哪里的迹象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说“小事一桩嘛。”

“可对我却很严重。”国王有些生气了。

“确实严重。她想用这张相片干什么呢?”

“把我毁掉。”

“把你毁掉?”

“我快结婚了。”

“我知道。”

“我要和斯堪迪那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罗娣尔德·罗德曼·冯·札克思麦宁恳结婚。你可能听说过她家那套很严的规矩吧,她自己也是个很敏感、细心的人,如果她怀疑我的德行有问题,那婚事就泡汤了。”

“那安娜·阿德勒呢?”

“她说她要把相片寄给他们,她一向说到做到。你可能不知道,她个性很强。她既有女人完美的容貌,又有男人般坚强的心智。只要我和别的女人结婚。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敢肯定相片还在她手上吗?”

“我敢肯定。”

“为什么?”

“因为她说过,要在婚约公布的那天把相片寄出去,也就是说,在星期一。”

“哦,还有三天时间呢。”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打了个哈欠,“您真运气,眼下我只有一两个案件要查。陛下要在伦敦住一阵子吧?”

“当然,你可以在朗罕姆旅馆找到我,我用的是冯·克拉姆伯爵的名字。”

“我会及时把事情的进展情况禀报给你的。”

“那太好了,否则我会急死的。”

“那么,钱的事怎么说?”

“随你要多少。”

“随我要多少?”

“跟你直说吧,只要把相片弄回来,我可以割一个省给你。”

“目前我的开支呢?”

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沉甸甸的羊皮袋放在桌子上。“这里面有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现钞。”国王说。

福尔摩斯在笔记本上草草地写了张收条,撕下来递给国王。

“那位小姐的地址呢?”福尔摩斯问。

“圣乔伍特,赛彭泰恩大街,普里奥尼大院。”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还有个问题,”他说,“相片是六英寸大的吗?”

“是的。”

“那就再见吧,陛下。很快就会有好消息给您的。”

当国王的马车已经走远的时候,他接着说:“再见了,华生,我想让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我有事跟你说。”

第二天下午三点整,我到了贝克街,可福尔摩斯还没有回来。房东太太说,他早上八点左右就出去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在壁炉旁坐了下来,耐心地等他回来,因为我对这件事非常有兴趣了——虽然它没有我记录过的两件案子那么残忍与不可想象,可它的性质和其委托人的身份,使它特别起来——此外,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严密精确的推理,以及他办事的速度和方法都让我很有兴趣去研究。他的成功对我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了,所以,我从没想过他可能会失败。

快到四点时,门开了,一个酒气冲天的马夫闪了进来,他满是络腮胡子的脸涨得通红,一身衣服破破烂烂。尽管我早已熟知福尔摩斯神奇的化装术,但还是在再三打量后,才确定是他。他向我点了个头后就到卧室去了。过了五分钟,他出来了,像平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翩翩,他把手插在口袋里,然后在壁炉前站直了,尽情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这是真的吗?!”他嚷着,突然呛住了,接着又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四肢无力地瘫倒在椅子上。

“到底怎么了?”

“太有意思了!你绝对猜不出我一上午干了些什么。或者忙出了什么结果。”

“我猜不出来,我想你可能在观察安娜·阿德勒的住所和她的生活习惯吧。”

“是这样,可结局却很不一样。我会告诉你全部经过的。今早八点多,我就装扮成一个失业的马车夫离开了这里。马车夫中间有种令人神往的同情心和默契。一旦你成了他们的一分子,你就能打听到你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普里奥尼大院。那是幢非常别致的两层楼的小别墅,后面有一个花园,前面就是马路,门上一把洽伯锁,右边是装修华丽、宽敞明亮的客厅,高大的窗户几乎落到地面。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能够得到过道窗户的马车房顶外,后面就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了。我仔细察看了房子的四周,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接着,我沿着街道走,在靠近花园一侧的小巷里。我发现了一排马房。我帮那里的马车夫梳洗马匹,作为报酬,他们给了我两个便士,一杯鸡尾酒和两烟斗烟丝。并且告诉我很多关于阿德勒小姐的事情。此外,他们还给我讲了附近其他六七个人的事情,因为我不感兴趣,所以没认真听,可又不得不耐心听完。”

“安娜·阿德勒的情况怎样?”我问。

“啊,那一带的男人全被她的美丽迷倒了。在赛彭泰恩大街的马房,她是公认的世上最美的女人。她过着平静的生活:每天早上五点钟出去,到音乐会上演唱,晚上七点回家吃饭。除了去演唱,她平时很少出去。她只和一个男人来往,而且关系亲密。那个男人皮肤黝黑,长相英俊,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次,一般是两次。他叫戈德弗雷·诺顿。你知道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为他赶车,从赛彭泰恩大街送他回家,知道他很多事。听他们说完后,我又在普里奥尼大院附近徘徊,考虑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这个戈德弗雷·诺顿很关键,他是一位律师,这有点麻烦。他们究竟什么关系?他为什么经常去看她。她是他的委托人、朋友还是情人?如果是委托人,那么相片有可能交给他了;如果是情人那相片就不会给他。这个问题要解决了,我才能决定是继续调查普里奥尼大院,还是调查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处。这是个马虎不得的问题,要不就会扩大我的调查范围。你对这些小事不耐烦了吗?如果你想了解清楚,我就必须把我碰到的难题告诉你。”

“我在认真听着呢。”我说。

“就在我为此琢磨的时候,正好有辆双轮马车进了普里奥尼大院,车上跳下位年轻绅士,皮肤黑黑的,鹰钩鼻子,小胡子,显然就是那位律师。他好像很急,一边大叫让车夫在门外等他,一边和给他开门的女仆擦身而过。好像到自己家一样。

“他在屋里呆了大概半个小时,通过客厅的窗户,我看见他在来回走动,非常激动地边说边挥舞手臂。但是,我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半个小时后,他出来了,看起来比刚才还要急,他上车时掏出金表看了看,急急地说:‘快、快点,先到摄政街格路士·汉基旅馆,再到艾奇维尔路的圣牧尼柯教堂。你要能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我付给你半个畿尼。’

“他们很快就不见了。我正在想该不该去跟踪的时候,小巷里又来了辆十分漂亮的小马车。马车夫的上衣纽扣只扣了一半,领带也歪了,马具上的金属箍头都从带扣中突了出来。车还没停稳呢,一个女人就从屋里跑了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刹那间,我看到她了,她确实是绝色美女,她的美貌倾国倾城。

“‘约翰,去圣牧尼柯教堂!’她大声说,‘要是你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我赏你半镑金币。’

“华生,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正想追上去的时候,一辆出租马车恰巧经过。马车夫还在打量我的寒酸相呢。我没等他开口,就跳上了车。‘圣牧尼柯教堂,’我说,‘你要能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我给你半镑金币。’当时是十一点三十五,下面即将发生什么。我心里很清楚。”

“车跑得很快,我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车,可那两辆马车还是比我先赶到教堂。当我赶到的时候,他们的车早就停那里了。拉车的马在大口大口地喘气。我付了车费,急急忙忙地跑进教堂。教堂里除了我跟踪的两个人,就只有穿白色法衣的牧师了。他们围在圣坛前。牧师好像在跟他们说着什么。我装作是偶尔到教堂的流浪汉。我正沿着旁边的通道向前走,圣坛前的三个人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戈德弗雷·诺顿先生急忙向我跑来。

“‘上帝保佑!’他大声喊道,‘你来得太好了,来,来吧!’

“‘来干什么?’

“‘老兄快来,只耽误你三分钟,要不,我们就不合法了。’

“他半拖半拽地把我拉上了圣坛。我还不明白自己站哪儿呢,就对他在我耳边的恳求作了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情作了证。说明白点,就是帮未婚女子安娜·阿德勒和单身汉戈德弗雷·诺顿结合在一起。所有这些事一眨眼就完成了。接下来是律师和那位女人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站在我对面冲我微笑。我弄糊涂了。我从未碰到过如此荒唐的事情。这就是我刚才哈哈大笑的原因,我一想起就好笑。他们想结婚,但又不合乎规矩,因为没有任何证人,牧师拒绝为他们证婚。幸好我来了,解了他们的围,要不新郎得到大街上去找证人。对了,新娘高兴得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想把它系在表链上,作个纪念。”

“结局的确出乎我的意料,”我说,“那后来呢?”

“唉,我觉得我的计划要失败了。他们看来可能会马上离开伦敦。所以,我必须采取迅速有效的行动。他们在教堂门口分开了,男的坐车回坦普尔,女的回到了她自己的住处。‘我五点钟还和平时一样去公园。’临走时,她对律师说。接着他们就朝不同的方向分头走了。我也离开那里另作打算。”

“你想怎么办?”

“几块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按响了电铃,“我忙得连饭都没吃,今晚会更忙,对了,华生,我需要你的配合。”

“那太好了。”

“你不怕违法吗?”

“不怕。”

“也不怕万一会被捕吗?”

“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我不怕。”

“对,这目的是崇高。”

“一切都听你的了。”

“我就知道你能帮我。”

“你打算怎么办呢?”

“等哈德森太太把饭端来我再跟你说。不过现在,”他一副很饿的样子,一边转向房东太太端来的简单食品,一边说,“时间不多了,我边吃边说吧。我们时间不多了,现在快五点了,我们必须在两小时内赶到行动地点。安娜小姐,不,是诺顿太太,七点钟回到家。我们必须在普里奥尼大院和她碰面。”

“然后呢?”

“这以后的事我来办。我已经准备好了怎样去应付将要发生的事,我先提醒你,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别插手,明白吗?”

“难道我什么事都不用做吗?”

“什么事也别做,可能会有一些麻烦,你千万别插手,我会被抬进屋子,可能在五分钟后,会有人把卧室的窗户打开,你守在窗子旁边就是了。”

“好。”

“你得盯着我,我会让你看见我的。”

“好的。”

“我一举起手——就像这样子——你就把我给你的东西扔进来,并且大喊‘着火了’,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

“那就好了,”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雪茄一样的一根卷筒,“这是烟火筒,管道工用的,两头有盖,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用好这个东西。你喊‘着火了’后,肯定会有很多人来救火,你就趁乱跑到大街的那一头,我十分钟后会和你会合。你已经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我一直做个旁观者,紧挨窗户,盯着你,见到你举手就把烟火筒扔进去,然后大喊着火了,然后到街头去等你。”

“对,就是这样。”

“那你就等着瞧吧。”

“好了,我得去扮演新的角色了。”

他进了卧室,没几分钟,中年牧师出来了,他头戴一顶宽檐黑礼帽,打着洁白领带,裤子宽松直挺,脸上堆满微笑、仁慈、和蔼可亲,只有著名的喜剧演员约翰·海尔才能装得那么像——福尔摩斯不仅仅是换衣服,他的神情、态度以及灵魂都发生了改变。他成为侦破专家后,舞台上就失去了一位出色的演员,而科学界也因此而少了一位科学家。

我们在六点一刻离开了贝克街。到达赛彭泰恩大街时,七点还差十分钟。天快黑了,街灯已经亮起来了。我们在普里奥尼大院外徘徊着。这所房子和福尔摩斯描述的一模一样,但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安静,相反,和安静的邻近的街区相比,它十分地热闹。街头拐弯处,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在吸烟说笑,旁边有一个人用脚踏磨轮磨剪刀,两个警察在和保姆调情,还有几个年轻人,衣着时髦,叼着雪茄,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们在房子前面徘徊时,福尔摩斯说:“你看,他们一结婚,事情就简单了。那张相片成了一柄双刃剑,我们的委托人怕它让公主看见,而安娜也怕相片被她丈夫看见。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才能找到相片。”

“是啊,到哪儿找呢?”

“她肯定没带在身上,那张相片有六英寸长,女人的衣服里藏不了的,而且国王派人搜查过两次,她早就提防了,所以我想她不会随身带着的。”

“那会在哪里呢?”

“有两种可能,在银行或者在律师手上,可我又觉得,这又不大可能,因为女性天生就爱保密。她们喜欢亲自把东西藏起来。她们信任自己的守护能力,所以不会把相片交给别人保藏。但是,对一个很精明的女人,这就不一定了。

“再说,别忘了,她这几天还想利用这张相片,所以,相片一定藏在她随手能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屋里。”

“但房子已经搜了两次了。”

“那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

“你知道怎么找?”

“根本不用我找?”

“那怎么回事?”

“我要让她亲手指给我看。”

“不可能。”

“她肯定会的,我听见马车声了,是她的车,你要记住,一定要按我说的去做。”

正说着,马车车灯射出的灯光在街道拐角处出现了。一会儿,一辆漂亮的小马车向普里奥尼大院驶过来。马车还没停稳呢,不知从哪个角落冲出一个流浪汉,他想去开车门赚一两个赏钱,另一个有同样想法的流浪汉用肘把他挡开了,他们争吵起来,那两个警察支持其中的一个流浪汉,而磨剪刀的站在另一个流浪汉那边。

两边越吵越凶,突然,有人动手了。刚从车上下来的夫人被这群乱糟糟的人给包围了。那些人满脸通红地打起来了。福尔摩斯猛然冲进人群去保护那位夫人。可是,刚挤到她身边,福尔摩斯大叫一声,满脸是血地倒在地上,打架的人一看有人受伤了,一下子就拔腿溜掉了。这时,几个衣着整洁、看热闹的人靠了过来,照料受伤的福尔摩斯。安娜·阿德勒——我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了台阶,在台阶顶端,她突然站住了,大厅的灯光勾勒出她美妙的身影,她回头望着街上。

“那可怜的先生伤得重吗?”

“他死了。”有几个人喊道。

“不,他还有气!”又有个人大叫,“可是,恐怕还没送到医院,他就会断气。”

“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要没有他,那伙流氓早抢掉那位夫人的钱包和表了。他们是一伙的,非常粗暴野蛮的一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

“不能让他躺在街上,夫人,我们把他抬到你家里去行吗?”

“当然行。把他抬到客厅的沙发上吧,他会舒服点的。请跟我来吧。”

大家小心翼翼地把他抬进夫人家里,把他放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灯早就点亮了,窗帘没拉上,我紧挨窗户站着,看着事情的发展。我不知道当时福尔摩斯在想些什么。反正,我不能把福尔摩斯交给我的事丢开一边,那样太卑鄙了。我狠了狠心,从风衣里拿出烟火筒——我们并不想伤害她,我们只是阻止她去伤害别人而已。

福尔摩斯半躺在沙发上,奄奄一息。好像很需要空气的样子,一个女仆赶忙把窗户打开。就在这一刹那,我看见他举起了手。我一见到这个信号,立刻把烟火筒扔进客厅,并大声喊了起来:“着火了!”喊声刚落,所有看热闹的人——绅士、马夫和流浪汉们——都齐声高呼:“救火啊!”客厅里浓烟滚滚,并从打开着的窗户往外冒。我瞥见有一个身影在匆匆跑动。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福尔摩斯在安慰大家,说只是一场虚惊。我悄悄穿过慌乱的人群,朝街道拐角处走去,不到十分钟,福尔摩斯令我兴奋万分地出现了。他拉着我的胳膊,我们一起逃离了慌乱的现场。他一声不吭、急冲冲地走着,直到通往艾奇维尔路,他才开口。

“华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简直再好不过了,一切顺利。”

“你拿到相片了吗?”

“没有,但我知道它在哪儿。”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她指给我看的。”

“我还是不明白。”

“事情并不神秘,”他笑着说,“很简单,你应该看出来了,街上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同党。他们是我雇来演刚才那出戏的。”

“我看出来了。”

“他们扭打起来的时候,我手里拿着一块湿润的红颜料。我冲进去,故意摔倒在地,然后把颜料捂在脸上,别人就以为出血了。这是我的老把戏。”

“这个我也看出来了。”

“接下来,他们把我抬进屋,她一定会让我进屋的,在那种情况下,她只有让我进屋才行。而且让我躺在客厅,这正是我想的。那张相片要没放在客厅里,那就在卧室,我想知道它到底在哪。我躺在沙发上,作出需要空气的样子,他们只好打开窗户,于是,你就可以下手了。”

“这样做有什么用呢?”

“太有用了。一个女人发现房子着火后,她就会抢救她认为最珍贵的东西。这是人的本能。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它了。在达林顿冒名顶替案中我用过;艾恩维斯城堡案中也用过。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抱出的是她的孩子;未婚女子会赶紧抓住首饰盒。我很清楚,在那屋子里,对于那位夫人来说,最珍贵的当然是那张相片。你那火警弄得太妙了,滚滚浓烟和人们慌乱的呼叫简直就是真的着火了一样。相片藏在右边门铃拉索上方一块嵌板的后面,那块嵌板是可以移动的。她马上冲到那里,并且抽出一半,我看见了。当我说这是一场虚惊后,她又把相片放了回去。她看了一眼喷烟器后,就跑了出去。此后,我就没看见她。我站了起来,找了个借口溜出来了。本来我想把相片偷出来的。但一个马车夫走了进来,他紧盯着我,我怕一着不慎全盘皆输,所以决定等一个好时机再动手。”

“现在该怎么办呢?”我问。

“我们的调查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明天我和国王到她家去拜访,你要想去的话,我们一起去。会有人把我们引进客厅等候夫人的。可等她出来的时候,我们已拿着相片走了。国王肯定会为能亲手拿回相片而备感高兴。”

“我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呢?”

“明早八点,那时她还没有起床,我们就有机会下手了。另外,我们得赶快行动。她结婚以后,生活习惯可能会有所改变,我马上给陛下发电报。”

发完电报,我们回到了贝克街。当福尔摩斯掏钥匙准备开门时,街上有个过路的人给他打招呼:“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晚安!”

大街上有好几个人,给他打招呼的,好像是一个穿长外套的瘦高个年轻人。

“这声音有点熟悉,”福尔摩斯说,“可我记不起是谁。”

那天晚上,我是在贝克街过的夜。第二天早晨,我们正在吃早餐,波希米亚国王突然闯了进来。

“你真的把相片拿回来了?”他抓住福尔摩斯的双肩,急切地大声嚷着。

“还没有。”

“但是,你有拿回的把握吗?”

“有把握。”

“那就走吧,我等不及了。”

“我们得雇一辆马车。”

“不用了,我的马车在外面等着呢!”

“那太好了。”

我们下了楼,向普里奥尼大院赶去。

“安娜·阿德勒结婚了。”福尔摩斯说。

“结婚?!什么时候?”

“昨天。”

“跟谁?”

“一个叫戈德弗雷·诺顿的律师。”

“她不会爱他的。”

“我倒希望她爱他。”

“为什么?”

“如果安娜爱他,陛下就不用担心有麻烦了。她爱她的丈夫就不会爱陛下了,不爱陛下,就不会干涉你的生活了。”

“这也是,不过——唉,要是她的身份和我一样该有多好!那她将是一位了不起的王后。”国王说完这些,就陷入了沉思中。我们到赛彭泰恩大街了,他还是一言不发。

普里奥尼大院的大门开着,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仆在门前的台阶上站着。她不屑地看着我们从马车上下来。

“请问谁是福尔摩斯先生?”

“我就是。”我的朋友吃惊地看着她说。

“你果然来了。我主人告诉我说你今天会来拜访的,让我在这儿等着你,她一大早乘五点一刻的火车去查林克洛恩了。她要从那里去欧洲大陆。”

“什么!”福尔摩斯被这个意外的消息吓了一大跳,“你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

“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张相片呢?”国王绝望地说,“这下全完了!”

“我去看一下。”福尔摩斯冲进客厅,我和国王也跟着跑了进去。屋里的家具凌乱不堪——拆散的架子,拉开的抽屉,显然女主人在出走前翻过一遍。福尔摩斯直奔门铃的拉绳处,猛然掀开一块能移动的板子,把手伸了进去,从里面掏出一张相片和一封信。相片是身穿晚装的安娜·阿德勒一个人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亲启。”福尔摩斯一把把信拆开,我们三人围着看了起来,信是今天凌晨写的,信里这写样到:

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确实干得很漂亮。火警出现前我上了您的当。我一点都没怀疑您。可后来,当我发现我的秘密已经暴露之后,我就开始怀疑了。几个月前就有人提醒我要提防您。他们说国王要是雇侦探的话,那肯定是您,而且他们还把您的地址给了我。即使这样,您还是知道了我的秘密。即使当我产生怀疑时,我还是有点顾虑,我不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有什么恶意。我想,您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受过训练的女演员,我经常女扮男装。我让马车夫约翰去监视您,然后上楼,换上男装。正好您离开的时候,我下了楼。

我一直跟您到您家门口,那时,我才证实我成了著名的福尔摩斯侦探的行动目标。我冒失地向你道了个晚安后,就去找我的丈夫去了。

我们两个都认为被这么一位侦探盯着,最好的摆脱办法是逃走。因此,您到这里的时候房子是空的。说到那张相片,请您的委托人放心,我已经爱上一位比他好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用担心他曾经伤害过的人会妨碍他。那张相片我会留着,这只不过是为了保护我自己。它是防护武器,以免他将来用什么手段来伤害我。我留给他一张我的相片,或许他愿意收藏。最后,谨向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

您诚挚的

安娜·阿德勒

“多了不起的女人——多了不起啊!”我们三人看完信后,国王喊了起来,“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她是个机智、果断的女人吗?我不是说过她可以成为一位了不起的王后吗?真可惜她的身份和我不一样!”

“她确实和陛下不一样。”福尔摩斯冷冷地说,“我很遗憾没能把事情做得更漂亮些。”

“不,亲爱的福尔摩斯,刚好相反,”国王说,“没有比这更漂亮的结局了,她会说话算数的,那张相片现在就像烧掉一样没事了。”

“陛下这么说,我很高兴。”

“我非常感谢你,请告诉我,我该怎样酬谢你,这只戒指……”他从手指上取下一枚蛇形翡翠戒指递给福尔摩斯。

“陛下,我想有一件东西比这更珍贵。”福尔摩斯说。

“你说吧,我给你。”

“这张相片。”

国王听后吃了一惊。

“安娜的相片。”他说,“如果你真想要,当然可以。”

“那就谢谢您了,陛下,这件事全都了结了,我谨向您告辞。”福尔摩斯给国王鞠了一躬,对国王伸过来的手理都不理。转身就和我走了。

这就是波希米亚受到一桩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计划被一个女人挫败的全部经过。福尔摩斯以前老是对女人的才智嗤之以鼻,此后,他再也没有嘲笑过女人了。当他提到安娜·阿德勒或那张相片时,总是尊敬地称她为“那位女士”。

红头发协会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老朋友福尔摩斯先生,他正和一位矮矮胖胖、满脸通红且长着一头红发的老先生说着什么。我为自己的贸然到访深感抱歉。正想退出的时候,福尔摩斯却一把将我拉进屋里,并随手把门给关上了。

“亲爱的华生,你来得真是时候。”他高兴地说。

“你们正忙着吧?”

“是忙着,非常忙。”

“那我到隔壁房间去等一会儿。”

“不用了。威尔逊先生,这位先生是我朋友,也是我搭档,他帮我成功地破获了不少重要案件,毫无疑问,在你的这个案件中,他也会给我很大的帮助。”

矮胖的红发老先生在椅子上欠了欠身,向我点头致意,可那双肥胖的小眼睛却闪过一丝怀疑的目光。

“你坐下吧,”福尔摩斯说着又坐到了扶手椅上,手指并拢——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亲爱的华生,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对日常生活中单调无聊的那一套毫无兴趣,而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着特别的兴趣。你非常细心地记录了那些离奇的案件,你的所作所为,为我的冒险事业添了不少光彩。”

“我对你经手的案子很有兴趣。”我说。

“你应该没忘记前几天我们讨论玛丽·萨瑟兰小姐提出的那个简单的问题之前,我非常感慨地说出的话吧:为了取得奇特的成功和非常默契的配合,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它比任何大胆的想象都具有冒险性。”

“我不赞同你的说法。”

“是吗,华生?但你最好和我的看法一致,不然,我将不停地举例说明,直到你认输为止。好了,这位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今早专程赶来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很久没听过这样稀奇古怪的故事了。我以前说过,最离奇独特的事件往往和一些轻微的犯罪有关联,与较大的犯罪倒没什么关联。甚至这些事件根本和犯罪无关。现在,我还不能推断这事与犯罪有关,但它的经过非常离奇古怪,威尔逊先生,请你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再讲一遍,这事太古怪了。我想从你的讲述中获取一些更详细的细节。一般情况下,一个能说明事情经过的细节,能让我想起几千个类似的案例,并由此引导我的推断,可这次,我得老实承认,这件事很不一般。”

那位矮胖的老先生有些自豪地挺起胸,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又脏又皱的旧报纸。他把报纸放在膝盖上,伸长了脖子在广告栏里查找着。趁着这个机会,我开始仔细地打量他,希望能和福尔摩斯一样,从他的外表上看出什么东西来。

可是,我几乎没看出什么东西来。这位老先生表面上看,是一个很普通的英国商人,他肥胖、自负、动作迟缓,一条肥大的裤子上是一件有些脏了的燕尾服,因为衣服没扣上,里面褐色的马甲就露了出来,马甲上系着一条粗重的怀表链,链上坠着一个晃晃荡荡、中间钻着方孔的金属装饰。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旧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领子压得起了褶皱。总之,这位老人除了一头鲜红的头发和那满脸的懊恼和不满外,就没什么特别之处了。

敏感的福尔摩斯立刻看出了我在干什么,他看到我疑惑的样子时,微笑着摇了摇头。“他曾经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会员,他去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一看就知的东西,我也没发现别的什么。”

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一听这些,立刻坐直了身体,两眼紧盯着福尔摩斯。

“哦,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吃惊地说道,“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这是真的,我以前在船上作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逊先生,你看你的手吧,右手明显比左手要大,而且肌肉也比较发达,这说明,你用右手干过重活。”

“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要告诉你的话,那显得你的理解力太低了,何况,你还不遵守你们团体的规定,别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啊,是的,我确实忘了这个,那么写东西呢,你怎么知道的?”

“那还用说吗?你右手袖子有一块五寸长光亮的地方,左袖肘关节的地方还打了块补丁,这都是与桌面摩擦的结果。”

“那中国呢?”

“你右手腕上有条鱼的纹身,这肯定是在中国纹刺的。我研究过纹身,甚至还写过相关的文章。能够细腻地给大小不同的鱼鳞着上粉红色,只有在中国才能做到。另外,你怀表链上吊着的中国钱币,更能证明这一点。”

杰伯茨·威尔逊先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哎呀,我怎么没这么想,一开始我还以为你神机妙算呢?可说出来后,事情原来这么简单!”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真不该说出来,我应该大智若愚才对。你知道,我的能耐就那么回事。如果尽说实话,很快就会名声扫地的。威尔逊先生找到广告了吗?”“找到了,在这里。”他说着,粗红的手指指着广告栏,“就在这儿,所有事情都是它引起的。先生,你们自己看看吧。”

红发会

因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已故黎巴嫩人埃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红发会现有一每周四镑、纯系挂名职务之职位空缺,凡红发男性、年满二十一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者均可前来应聘。应聘者请于周一上午十一点亲临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楼向邓肯·罗斯提出申请。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把这个奇怪的广告读了两遍后,情不自禁地说。

福尔摩斯在椅上笑得哈哈直抖,他高兴时总这样。“这广告很奇怪,是吗?”他说,“好啦,威尔逊先生,你就从头讲起吧,把你的一切——你的家人和这个广告带来的运气都讲出来听听吧。华生,请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

“这是一张《记事晨报》,一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正好是两个月以前。”

“很好,威尔逊先生,请讲吧。”

“噢,福尔摩斯先生,我刚才说过,”威尔逊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我在市区的科伯格市场附近开了家小当铺,这是小买卖,几年来,我靠它勉强过日子。以前,我雇了两个伙计,可到了现在,我只能雇一个,本来这一个伙计我也雇不起。多亏了他为了学会做这种买卖,情愿只拿一半薪水。”

“这个伙计叫什么名字?”

“他叫温森特·斯波尔丁,我不知道他年龄多大。福尔摩斯先生,这伙计非常精明能干,凭他的能力,我知道,完全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是,既然他自愿,我又何必给他加薪水呢?”

“是的,何必呢,你能以这么少的薪水雇一个这么好的伙计,可真够幸运的,像你这样幸运的雇主,恐怕没几个,不知你雇的伙计有什么缺点呢?”

威尔逊先生说:“他也有缺点。他是个摄影迷,拿着相机到处跑,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照完相以后,就到地下室去冲洗,一冲就老半天。不过,虽然他毛病很大,但还算是一个很好的伙计,没有坏心眼。”

“我想,他还和你住一块吧。”

“是的,先生,除了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这小女孩负责做饭,收拾房间。我是个老光棍,没结过婚,所以,我们就这几个人住一起。

“打破我们平静生活的就是这个广告。两个月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拿着这张报纸走进当铺,他说:‘威尔逊先生,我真想让上帝把我变成红头发的人。’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他说:‘为什么?红发会又有一个空缺了!谁要得到这个职位就发财了,听说空缺的人很多,所以受委托招聘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假如我的头发变成红色的了,我或许能够得到这个肥差。’

“我又问他:‘这到底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是送上门的买卖,所以,我通常很长时间不出门,外面的事一无所知,能听到点新闻总是挺高兴的。

“‘你没听说过红发会的事?’他问我。

“‘从没听过。’我说。

“‘哎呀,怎么这样?你完全有资格去申请这个职位呀!’

“‘值得去申请吗?’我问他。

“‘年薪有两百多镑,工作轻松又不影响自己另外的工作。’

“‘事情就这样,你们应该知道,额外的两百多镑收入对买卖一直不景气的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

“于是,我要他把事情的原尾说清楚些。

“‘喏,’他把广告指给我,‘你自己看吧。红发会有职位空缺,还写明了招聘的地址。听说,红发会是由一个叫埃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创建的,他长了一头红发。这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他对所有红头发的人都怀有深厚的感情。他死后,人们发现,他把所有财产交给了托管人,他立下遗嘱要用遗产的利息为红头发男人找个好的工作。听说薪金很可观,而且,不用做什么事。’

“我说:‘可是,申请这个职业的红发男人肯定也不少。’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他告诉我,‘你看,这个美国人是在伦敦发迹的,所以这个职位只限于伦敦人,而且必须是成年男子,我还听说,申请人的头发必须是火红色,深红或浅红都不行,威尔逊先生,你要想申请就赶快去。不过,你也许看不起这区区几百英镑。’

“先生们,你们看,我的头发正是火红色,没错吧,因此,我想,要是我去申请这个职业,肯定会比别人有希望得多。温森特·斯波尔丁好像很了解这件事。所以我让他和我一起去,以便到时帮我一把。于是我叫他关了店门和我一起去,他很高兴能放一天假。就这样,我们向广告上说的那个地址出发了。

“我从来没见过那种场面,福尔摩斯先生,舰队街到处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长着红头发的人,教皇院看起来像堆满了桔子的推车。我怎么也没想到一则广告竟然招来这么多人。他们的头发五花八门——砖红色、橙色、棕红等等。斯波尔丁说得对,像我这样火红色头发的人并没几个。我一看那么多人来应聘,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打算放弃,可斯波尔丁不让。真没想到,他会那么卖力地把我连拉带拽地从人群中挤了进去,一直挤到了红发会办公室的台阶上。楼梯上有两股人流——一些人灰心丧气地下楼,另一些人满怀希望地上楼。我们拼命往上挤,不一会儿,我发现我已经进了办公室了。”

威尔逊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把鼻烟拿了出来,使劲吸着。

福尔摩斯说:“你的经历可真逗,接着说下去吧。”

“我发现办公室很简陋,只有几把椅子和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头发比我还要红的矮个子男人。每个应聘的人走到他面前,他都先说几句,然后把他们不够资格的那些毛病挑出来,看来想得到这个职位并不容易。可轮到我的时候,这个小个子男人对我特别客气,我们进去后他还特别关上了房门,以便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向他介绍我,‘这是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他愿意补红发会的空缺。’

“‘他简直太合适了!’矮个子男人说,‘他符合我们的要求!没有哪个应聘者的红头发有他的这么好。’他说完退了一步,歪着脑袋打量我的头发,把我看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一把握住我的手,很热情地祝贺我申请成功。

“‘你要是推辞的话就太令人失望了,’他说,‘不过我得以防万一,相信你不会介意的。’说完,他就紧紧地揪我的头发,直到我痛得大喊大叫,他才放手。‘你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说,‘你的头发是真的,请原谅我的谨慎,我们上过当,两次是假发,一次是染红的,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些。’他说着就走到窗前,扯着嗓子告诉下面已经有人补缺了。窗外一片叹息,人群很失望地散开了。他们走了以后,红头发的人就剩下我和那位矮个子经理了。

“‘我叫邓肯·罗斯,’矮个子男人说,‘我也是红发会巨额基金的受益者,威尔逊先生,你结婚了吧?’

“我回答说没有,他的脸就沉下来了,神情严肃地说:‘老天,这就坏了,你真让我失望,这个基金会就是为保护红发人的数量,让他们繁衍后代而设立的,可你是个光棍,这太让人失望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听这话就灰了心,以为没希望了。可他想了一会后又说:‘没关系。换了是别人,就得走人,可你有一头特别的红发,我们可以通融一点。你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这就有点麻烦了,我自己开了家当铺。’我告诉他说。

“温森特·斯波尔丁这时说:‘威尔逊先生,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看好铺子的。’

“‘上班的时间是几点到几点?’我问。

“‘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铺的生意大多都在晚上,特别是周四、周五的晚上,这两天正是发工资的时间。所以,能在这之前多赚几个钱我当然乐意,何况,我很清楚我的伙计,他是个好人,会把铺子看好的。

“我就说了,‘我接受这个工作,工资多少?’

“‘每周四英镑。’

“‘都干些什么呢?’

“‘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说,上班时间你必须始终呆在办公室里,不能出这幢楼。只要你离开一步,就等于你自动放弃这个工作。这一点,遗嘱上说得很清楚。上班时间离开了就得走人。’

“‘每天不过四个小时嘛,我不会离开的。’

“‘不许以任何借口离开,’邓肯说,‘即使生病也不许。你必须好好呆在这,否则就是自炒鱿鱼。’

“‘那我到底做些什么事情呢?’

“‘抄《大英百科全书》,我这有第一卷,你得自备墨水、笔和纸。我们只提供你桌椅。明天你就来上班吧。’

“‘行!’我说。

“‘那好,威尔逊先生,我再次祝贺你得到这个职位,再见。’他向我鞠了一躬,我们就离开办公室回家了,我被自己的好运喜昏了头脑。

“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可到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我担心这是一个大骗局,可又想不出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有人立下这样的遗嘱,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么简单的事付这么大的价钱,太不可思议了!温森特·斯波尔丁说了很多让我放心的话。睡觉前我决定了,不管怎样,我明天一定要到那儿去看看。第二天早上,我花了一便士买了一瓶墨水、一支羽毛笔和七张大的书写纸,然后去了教皇院。

“让我吃惊的是,一切正常,办公室里,桌椅早就摆好了。邓肯先生也在那里了,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然后就走了。可他不时地来看我工作的进展情况。下午两点,我离开时,他还夸我抄得又快又好,我走出办公室后,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我每天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到星期六,邓肯来了,他付给我四英镑作我一周的工资。后来,每星期都这样。我照常上班下班。我发现邓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起初,每天来一次,后来,他几乎不来了。不过,我还像往常一样,一刻也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我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这个工作很好,我不想丢掉它。

“这样,一晃过了八个星期。我已经抄完了Abbots、Archere、Armour、Archilecture和Attica等辞目。正想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抄到以字母B为首的词,我甚至花了很多钱买来了大量的书写纸,可突然间,这件事令人吃惊地全结束了。”

“结束了?”

“是啊,先生,就在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门板上钉了张小卡片。喏,就是这张卡片,你们看看吧。”

他拿出那张便条纸般大的卡片,上面写道:

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

1890年10月9日

我和福尔摩斯看看这张卡片,又看看满脸愁容的威尔逊,觉得这件事太滑稽可笑了,一时间两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威尔逊先生大声说着,脸涨得通红,“如果你们除了取笑我外别无他招的话,我可以另请高明!”

威尔逊先生起身要走,福尔摩斯一把把他按回到椅子上,“我一定接下你的案子,不过,这个案子太古怪,我们从没听说过,请你别介意,这事情确实很古怪。对了,你发现这张卡片后,都做了些什么?”

“我当时惊呆了,不知所措。后来我向办公室附近的人打听,可他们对这事一无所知,最后,我找了房东,他在一楼住,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到底怎么了,可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什么人,他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先生呀!’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男人?’

“我说,‘是啊。’

“‘哦,’他说,‘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住爱德华国五街17号,圣保罗大教堂附近。’

“于是我就赶紧动身去那里,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护膝制造厂,厂里没人认识威廉·莫里斯或邓肯·罗斯。”

“后来你怎么办呢?”福尔摩斯问。

“我只好回家,我的伙计安慰了我大半天,他让我耐心地等一段时间,可能会收到什么信的,可是,我不想听他那些话,我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好好的工作。我听别人说,你足智多谋,经常给别人解决难题,所以,我马上来找你了。”

“你做得对,”福尔摩斯说,“你的事情不同寻常,我很乐意接手。根据你刚才所说,我想事情可能非常严重。”

威尔逊先生说:“当然严重了!你看,我每周要损失四英镑。”

“就你个人来说,你不应该对这个异乎寻常的红发会有什么抱怨。”福尔摩斯说,“相反,你不仅赚了三十多镑,还通过抄书获得了不少知识,你没有吃亏。”

“我是没吃亏,先生。我只想弄清他们是谁,玩这套把戏耍弄我的目的是什么?这玩笑可真昂贵,他们花了三十二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疑团的,不过,威尔逊先生,我得先问你几个问题。是你的伙计让你看到那张广告的吗?他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一个月。”

“他怎么来的?”

“他看了我登的招聘广告后找来的。”

“他是惟一来应聘的?”

“不,有十多个人来应聘。”

“你是怎么选中他的?”

“因为他挺机灵,要的工资也不多。”

“这个温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模样?”

“个不高,但很健壮,手脚麻利,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没长胡子,前额有块被硫酸烧伤过的疤痕。”

福尔摩斯有些激动地坐直了身子:“这些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扎了耳孔没有?”

“是啊,先生,他说那是小时候被一个吉卜赛人给扎的。”

“哦,”福尔摩斯又靠到椅上,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

“是的,我来时他还在那。”

“你不在的时候,当铺由他照管?”

“是的,先生。我对他很信任,而且,上午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把调查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能给你个答复了。”

“喂,华生,”威尔逊走后,福尔摩斯问我,“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没看出什么,”我老实地说,“这事太古怪了。”

福尔摩斯说:“一般说来,越是离奇古怪的事,真相大白之后它就越简单。就像一张很普通的面孔让人很难辨认一样,没有特征的案子侦破起来也挺让人头疼。现在,我们得马上行动。”

“那你现在从何下手?”我问。

“先抽烟。”他回答道,“这事得好好想想。请你五十分钟内别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起身子,曲着的膝盖快要碰到他的鼻子了。他眯了眼睛坐在那儿,叼在嘴里的黑色陶制烟斗像是某种鸟类又尖又长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禁不住打起了瞌睡。突然间,福尔摩斯跳了起来,看起来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把烟斗放到壁炉台后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有萨拉沙蒂的演出,华生,你没什么事吧!”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并不忙。”

“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们先到市区吃午饭,我看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的或法国的音乐都好听得多,它能让人有所领悟。我正好需要好好领悟,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阿尔得斯盖特,然后没走多远,就到了科伯格广场——那个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这是一个简陋的小巷,狭窄破落,在一个铁栏杆围成的墙里面,是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旁边杂草丛生的草坪上有几簇要枯萎的月桂。拐角处的房子上挂着三个镀金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招牌,上面写着“加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就知道这是威尔逊开的当铺。福尔摩斯在那幢房子前面仔细地观察着。然后,他沿着街道徘徊着。最后,我们回到当铺那儿,他用手杖使劲地戳了戳人行道后才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小伙子把门打开了,他看上去精明能干,他请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说:“对不起,请问到斯特兰特怎么走?”

“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往右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那伙计很快地说完后就把门关上了。

“好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那儿后,福尔摩斯说,“据我所知,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是不是排在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很明显,”我说,“这个伙计在这个神秘的红发会一案中是个关键人物,我想你去问路,不只是想看一看他吧。”

“不是看他。”

“那你看什么呢?”

“看他的裤子,膝盖那一部分。”

“看到什么了没有?”

“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

“那你干嘛用手杖使劲戳人行道呢?”

“华生,现在不是我们聊天的时候,还是细心去观察吧,就像在敌国侦察一样,我们知道科伯格广场有问题,现在得查清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我们离开了偏僻的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我们看到了与先前的街道完全不同的景象,这是一条繁华的大街,是贯通市西和市北的交通要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黑压压一群来来往往的人。当那一排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它真的紧挨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萧条破落的广场。

福尔摩斯在街道拐角处沿着那条商铺一路望了过去。“让我好好看看,”他说,“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希望能一清二楚地了解伦敦——先是墨地兰烟草店,再是报亭,再往那边是城郊银行科伯格支行、素食馆、麦可法兰马车行,往下就是另一条街了。好了,华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吧,然后再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而没有什么麻烦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对音乐充满了热情的家伙,他不仅善于演奏,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强创作能力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在观众席上,完全陶醉在一种幸福中——他修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挥舞,他满脸微笑,目光痴迷。此时此刻的他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判若两人。在他异乎寻常的个性中,双重性格交替出现。他的机智、敏锐和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真是鲜明的对比。这双重性格一会儿使他精力旺盛,一会儿使他疲惫不堪。而且我很熟悉的是,他会一连几天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扶手椅上,终日瞑思或创作,在这种时候,他会突然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追捕罪犯的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会上升到直觉的程度,以至于不了解他的人不敢正视他,认为他无所不知。所以,当我看见他沉醉在音乐中时,我就感觉到他要捉的人肯定得倒霉了。

听完音乐走出来时,福尔摩斯说:“华生,你要回家了吧?”

“是的,也该回去了。”

“我还要办几个小时的事,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大案。”

“怎么说是大案呢?”

“有人策划了一宗大的犯罪,我相信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惜今天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希望今晚你能帮我。”

“晚上什么时候?”

“十点。”

“好,那我十点钟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这次可能有危险,你最好带上你那把在军队里用过的手枪。”

说完,他挥手向我告别,然后一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还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查,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谜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九点十五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

“哈,我们的人都到了。”福尔摩斯边说边系粗呢大衣的扣子,然后从架子上拿下了那根打猎的鞭子,“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伦敦警察厅的琼斯先生吧?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梅里维瑟先生,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搭档。”

“你看,医生,我们又一起行动了。”琼斯还是那副很神气的样子。“我们这位朋友是个猎神,他需要我这样的狗去帮他捕获猎物。”

“希望我们今晚的行动别白费了。”梅里维瑟先生嘟哝着。

琼斯说:“先生,你应该相信福尔摩斯,他总是很有办法的,尽管他那些办法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具备侦探的素质,有时比官方警察的推断都正确,真的,我没夸张,比如在侦破萧尔拖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盗窃案中就这样。”

陌生的梅里维瑟先生不屑地说:“琼斯先生,你这样说我也不反对。不过,我错过了一场牌局,二十七年来我可是第一次在周六晚上不打桥牌。”

“我想,”福尔摩斯说,“你很快就会发现今晚不仅赌注下得很大而且牌会打得更精彩激烈,梅里维瑟先生,你今天的赌注大约有三万英镑,琼斯先生,你呢,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要抓的那个人。”

“约翰·克雷!这个杀人犯、强盗、小偷、骗子,梅里维瑟先生,他年龄不大,却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头。抓住他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们必须对他高度警惕。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头脑相当灵活,尽管我们知道他到处作案,可就是抓不住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注意他好多年了,可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

“我想今晚我能给你介绍一下,我也曾和他打过一两次交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了,现在十点多了,我们该行动了。你们两位坐前面那辆车,我和华生坐后面那辆跟上。”

一路上,福尔摩斯没说什么话。他背靠在座位上,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乐曲。马车在迷宫般闪烁着煤气灯的街道上穿行,直到法林顿街,福尔摩斯才开了口。

“快到了,”福尔摩斯说,“梅里维瑟是银行的董事长,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而我把琼斯带上,是因为他还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尽管他有点笨,但对他要抓的人,他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好了,我们该下车了,他们在等着呢!”

我们到了上午去过的那条繁华的街道。把马车打发走后,梅里维瑟先生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闪进一扇侧门后,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走廊尽头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维瑟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扇看了让人有几分恐惧的大门前面。梅里维瑟先生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走上一条散发泥土气息的通道。把第三道门打开后,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形地下室,地下室里堆满了大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还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起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很难进来。”梅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地捅了捅地板石,“哎呀,上帝,听起来下面是空的!”

“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很严肃地说,“别给我们的行动添麻烦,劳驾你坐到一个箱子上去行吗?”

梅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到了一个箱子上。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借着灯光,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石板间的缝隙,只一会儿,他就满意地站了起来,把放大镜放进口袋。

“我们还得等一个小时,”他说,“在那个当铺老板沉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的,他一睡着,他们就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他们干得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多。华生,我看你已经猜出来了,我们这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分行地下室。梅里维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有兴趣。”

“这里有法国的黄金,”这位董事长轻声对我说,“我们已经接到警报,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的黄金?”

“是的,几年前,我们为加强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你们现在都看到了,我们至今连箱子都没打开,金币原封不动地放在这儿。我坐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铂纸包着的法国金币。我们这儿库存的黄金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得多。没想到竟然走露了风声,董事们对此一直忧心忡忡。”

福尔摩斯说:“你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得准备一下,我估计一小时内事情就会弄清楚的,梅里维瑟先生,我们得把提灯用灯罩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只好这样了。我本来带了一副牌,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牌,你也就不会错过牌局了。可我们的敌人恐怕快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不能亮灯,以免发生意外。首先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家伙都是胆大包天的人,我们要趁他们不及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否则很危险。我就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到那些箱子后面去躲着吧。等我把灯照到他们身上,你们就扑上去。要是他们开枪,华生,你就别手软,干掉他们几个。”

我拿出枪,上好了膛,把它放在我前面的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给罩上了,我们突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这么大了,我还从未经历过这种黑暗。我闻到一股烧焦的金属味,这说明灯还亮着,一有动静福尔摩斯就会把灯罩拉开。我们在紧张的气氛中等候着,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他们只有一条路,”福尔摩斯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就是退回科伯格广场的那家当铺,琼斯,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去布置了吗?”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员守在大门外了。”

“这样我们就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我们好好等着吧!”

时间过得真慢!我事后对了一下表,我们只不过等了一小时十五分,但我当时却觉得等了一夜。我手脚麻木了,都不敢活动一下,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的听觉异常灵敏起来,我不仅能听出福尔摩斯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粗重的呼吸声是琼斯的,而那位董事长发出的是微弱的叹息。从我藏身的箱子向前望过去,能够看到石板。突然间,我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一丝光亮。

开始还只是火花般零零星星地漏了出来,然后,这些一点点的光亮连成一条光线了。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了一条缝,一只手伸了上来,在光亮的地方四下摸着,这是一只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手摸了一会儿又缩回去了,四周又是一片黑暗,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亮从石板缝里透出来。

那只手消失一会儿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中间一块宽大的石板翻了过来。一个四方形洞口出现了。灯光从洞口射了上来,紧接着,一张清秀的脸在洞口边露了出来,他四周扫视了一遍后,两手扒着洞口往上爬,不一会儿他就爬上来了,他站在洞口边拉下面的同伙,那个同伙也身手敏捷,他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一头乱蓬蓬的火红头发。

“一切正常。”他低声说,“带凿子和口袋没有?——天哪!阿奇,快逃,跳下去!别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另一个则猛地往下跳,只听“嘶”的一声,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一支左轮手枪伸了出来,福尔摩斯的猎鞭猛地一抽,手枪掉到地上了。福尔摩斯不急不慢地说:“没用的,约翰·克雷,你跑不了。”

“我看是的。”对方竟也非常平静地说,“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我们有另外三个人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是呀?!你们布置得很周密,我得向你们表示敬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说,“你出的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挺周密的。”

“你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尽管他钻洞的动作比我快。”琼斯说:“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把他铐上时,我们的猎物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最好用‘阁下’和‘请’字!”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嘲笑着说,“那么,阁下,请你上楼吧,然后我们用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这样行吗?”

“这还像话,”约翰·克雷说着,向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在琼斯的监护下默默地走了。

我们跟着也离开了地下室。“果真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梅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代表银行方面感谢您,毫无疑问,是您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福尔摩斯说:“我为这个案子花了一点钱,我想银行会帮我付账的。除此外,我已经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光听一个红发会不平凡的故事,我也长见识不少。”

天亮后,我们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兑苏打水时,福尔摩斯向我解释说:“华生,不知你看出来没有,这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荒唐的红发会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后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那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个办法虽然有点古怪,但很管用。毫无疑问,克雷是因为他同伙那头红发而想出这个绝妙主意的。每周四镑对当铺老板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对想得到几万金币的他们来说,根本小菜一碟。所以他们先在报纸上登广告,然后由一个坏蛋去租办公室,另一个坏蛋怂恿当铺老板去应聘。这样一唱双簧戏,老头很容易地就支开了。他们就有时间干他们想干的事。当初我一听到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时,我就觉得这肯定有什么阴谋。”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当铺里有女人,那么我可能会认为他只不过是想做些风流快活的勾当。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店里的生意又小,没什么值得如此费心费力费时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们的目标是店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伙计喜欢照相,成天往地下室跑,那么,问题肯定在地下室。随后我又询问了一些他伙计的情况,结果发现他是全伦敦最冷静、最聪明、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的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的事。这会是什么事呢?除了挖一条通往其它地方的地道外,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费时的事。

“我们到现场去侦察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个。你很奇怪我用手杖戳地面,其实我是为了弄清楚地道是通向前面的,还是通向后面的。当我知道他不是通向前面的后,我就去按门铃,结果,正好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伙计来开门。以前我们是有过较量,但从没有面对面看过对方。我没去看他的脸,而是低头看他的膝部。你可能也看到了,他裤子的膝部又脏又破,那是长时间跪着挖地道弄成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一个疑问了,他们挖地道是想干什么。后来,我在它的周围查看,发现他们的铺子和城郊银行相隔不远。谜底彻底解开了。当你在听完音乐回家后,我去了趟伦敦警察厅,又拜访了银行董事长。最后的结局,你全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动手呢?”我又问。

“哦!红发会解散是一个信号,这说明,他们不在乎当铺老板是否在家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挖好了。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使用地道,否则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会转移。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合适,他们有两天逃跑的时间。所以,我觉得他们会在当晚行动。”

“你的推理真绝了!”我禁不住赞叹起来,“这么长的一连串推理,竟然全被你说中了。”

“这样可以让我不感到无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又无聊起来了,我需要在忙碌中过日子,这些案子真帮了我的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分呢!”我说。

“也许是吧,”他耸了耸肩,“多少有一点点用,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人是渺小的,造物主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