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制度的由来

简书、帛书是我国最早的正式书籍。它们在我国古代使用的时间是相当长的——从殷商到南北朝时代,成为我国书史上的一个主要阶段,书史上称这个时期为“简书时期”。在近 1700 年的使用过程中,简书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制度。

简书有竹片、木片两种制度。用竹片做的叫“简策”;用木片做的叫“版牍”。因此,这种制度称为“简策制度”或“版牍制度”。

“简”是一根竹片。一部简书由许多简组成,把许多简编到一起,就叫“策”,也可称“册”。编策用的绳叫“编”,一般可用麻绳、皮绳、丝绳来编。

“牍”是一块木板,写了字后才称“牍”。牍当时的主要用途是写录品名或户籍。这时的版牍叫“籍”或“簿”。它还用于画图,特别是地图,也用作书信来往。在没有竹子的地方可用木条代竹片,所以也有“木简”之称。

简书的书写工具,有毛笔、墨、砚、刀。用毛笔蘸墨写叫“笔”,写错了就用刀刮去叫“削”。作为书写工具的刀,叫作“书刀”,可以在简上刻写文字。简书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上述制度,史称为“简策制度”。这种制度的形成,为我国文化、图书发展奠定了基础。简书制度对后世的卷轴制度、印本制度以至现代铅印制度都影响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