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的由来

“村”字是常见的地名通名用字,特别是在我国北方广大地区。

古今“村”的概念差别很大,经史中无“村”字。但宋代以前不少文学作品和史书可见到“村”字,如晋的陶渊明《桃花源记》中就有“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再早一点,《三国志·魏书郑浑传》:“入魏界,村落整齐如一。”但那时很可能把“村”写作“邨”。宋代祥符中又以形声创造了“村”字(见《广韵》)。

“村”随着历史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其概念也随着变化。“邨”字的原始意义应是城外任何大小的居民点。现在称为村的居民点必定是有一定规模。乡村和城市的区别,习惯上一般应以经济来源和多数居民所从事的产业而定。多数居民从事农业,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是乡村的主要标志。就目前来说,“村”又有经济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概念,如一个村民委员会,就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行政单位。随着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村”的概念也会不断更新,并会出现新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