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大王历险记

一个大鼻子小老头坐在壁炉旁,讲他的冒险事迹。他平心静气地讲,他怎样飞到月亮上去;怎样和三条腿的人一起生活;怎样被一条大鱼吞到肚子里去;还有他的头怎样和脖子分了家⋯⋯

他的听众们都当面嘲笑他。

小老头皱起眉头,大模大样地回答: “我是孟豪森男爵,我过去的好朋友,那些伯爵、男爵、侯爵,还有苏

丹王都说过,孟豪森男爵是世界上顶诚实的人。”周围的人笑得更响了。我们现在就把他讲的故事印在下面,你们看了这些故事, {ewc

MVIMAGE,MVIMAGE, !16100181_0019_1.bmp}自己去断定,世界上有没有比孟豪森更诚实的人吧。

有一次,我骑马到俄国去。那是冬天,大雪纷纷扬扬。马走累了,步子一颠一颤。我也困得要命,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可我怎么也找不着过夜的地方,一路上,看不到一个村庄,也听不到一丝声息。唉,只好在旷野里过夜了。

周围一棵树也没有,只有一个尖树桩样的东西竖在雪地上。我随手把几乎冻僵的马栓在上面,自己抱着猎枪,枕着马鞍,在不远的雪地上倒头便睡。

我睡了很久,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我发现自己不是睡在田野里,而是睡在一个村庄里。说得更确切些,是睡在一个小镇子里,我的四面八方都是房子。这是怎么回事?我跑到哪儿来了?一夜的工夫怎么会长出这么多房子呢?

我的马又到哪儿去了呢?

想了半天,我也闹不明白。突然,我听到一阵熟悉的马嘶声,是我的马在嘶鸣。可是马在哪儿呢?嘶鸣是从上面传来的。我抬头一看——啊!这是怎么啦?我的马挂在教堂钟楼的房顶上哪!它被拴在那个十字架上。

我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昨天晚上,这整个小镇连同所有的人和房子一起都被大雪掩埋了,只剩下十字架的尖儿露在雪外面。我不知道那是十字架,还以为是一个尖树桩呢,就把马拴在上头了。夜里,我睡觉时,天气骤然转暖,雪化

了,于是我不知不觉中降到地面上来。但是我那可怜的马却留在房顶上了。它被拴在钟楼的十字架上,没法下到地面上来怎么办?

我略微考虑了一下,便抓起手枪,瞄准马缰,开了一枪。要知道我是一个神枪手呀!马缰绳应声断成两截,马很快回到我身旁。我跳上马背,继续赶路。

我很快来到俄国境内。冬天在这里骑马旅行很不方便,我按照当地人的习惯,买了一架漂亮的雪橇,让马拉着它在软软的雪地上飞驰。

傍晚,雪橇驶入一片阴森森的树林。我已经开始打盹,突然听到我的马惊慌地嘶叫。我回头一看,只见月光下一只可怕的狼,正张着血盆大口追赶我的雪橇。

别指望有谁会来救我。我躺在雪橇上,吓得闭上了眼睛。

我的马疯狂地飞奔。狼追上来了,它的牙齿就在我耳边咬得格吱格吱响。但是,幸亏运气好,狼根本没有注意瘦骨嶙峋的我。它一个箭步从我头

上窜过去,窜过雪橇,一直向我那可怜的马扑去。

只一转眼的工夫,我那匹马的屁股就被贪婪的狼吞到嘴巴里去了。马又是恐惧又是痛苦,继续没命地飞奔。狼继续往肚子里吞我的马,马的后半拉身子进了狼肚子。我已清醒过来,扬起马鞭,拚命抽打那只贪得无厌的野兽。

狼一面嗥叫,一面往前冲。

那还没有被狼吃完的前半拉马身子“砰”地从驾具里滑了出去,倒在雪地上,于是狼就代替了马原来的位置,驾上了车辕。无论怎么挣扎,它也跑不开,因为它像马一样戴上了笼头。

我继续使出全身力气用鞭子抽它,它拉着我的雪橇向前飞跑。我们跑得这么快,两三个钟头后就到了彼得堡。

彼得堡的居民惊讶得不得了,他们成群结队地跑出来看我这位不用马, 而用残暴的狼拉雪橇的英雄。

我在彼得堡过了一段舒适快乐的生活。

我常常去打猎。每次打猎都会遇到许多妙不可言的事情。

从我卧室的窗口,可以看到一片广阔的池塘,池塘里住着数不清的各种野禽。一天早晨,我走近窗口,发现池塘上有一群野鸭子。我一把抓起猎枪, 撒腿就往外跑。由于手忙脚乱,下楼梯时我的头撞在门框上,撞得是那样厉害,我的眼睛火星直冒。但这也不能阻拦我,我继续向前跑。

好容易跑到池塘旁,我瞄准一只最肥的野鸭,正想开火——哎呀,老天爷!我发现枪里没有打火石。没有打火石,就不能点燃火药发射。

跑回家去拿打火石吗?那野鸭子就飞走了。我垂头丧气地放下猎枪,埋怨自己的运气不好。但这时,我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握紧拳头使出全身力气朝自己的右眼打了一下,顿时眼里火星儿四溅,我用这火星儿点燃火药

——枪响了,我这一枪打死了十只肥大的野鸭子。

我把这个好方法介绍给各位,你们想点火的时候,不妨从自己的眼睛里取点火星儿用。

打猎中的趣事还有很多呢。

一天,我去打猎,傍晚时分走进湖边一座偏僻的树林,湖边到处都是野鸭子。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野鸭子。

但是真可惜,我一颗子弹也没有了。

这天晚上,我正好请了一大群朋友来我家做客,我想请他们尝尝野味。我本来是一个慷慨好客的人呀!我家的午餐和晚餐在全彼得堡是很出名的, 我怎么能不带野鸭子,空手回家呢?

我犹豫不决地在那儿站了好半天,突然想起,在我的挎包里还剩有一小块猪油。好极了,这块猪油是最好的食饵。我把它从挎包里掏出来,系在一根又细又长的绳子上,把绳子扔进湖水里。

野鸭子看见猪油,立刻游了过来。一只野鸭子一口将猪油吞了下去。因为猪油是滑溜溜的,所以它从鸭嘴里进去后,很快就经过鸭肠子,从野鸭子的“后门”溜了出来。这样,这只野鸭就被我的绳子穿上了。

这时,第二只野鸭子又游向猪油,也被穿了起来。野鸭子一只接一只吞吃这块猪油,一只接一只地被穿起来。不到十分钟,十三只野鸭子就像珠子似地穿在了我的绳子上。

瞧着这丰富的猎获物,我多么高兴呀。只要拉着这一大串鸭子,到厨房里交给我的厨师,盛大的晚宴就可以举行了!

然而,把这许多野鸭拖回家,并不是件容易事。我把绳子在腰上绕了几

圈,上路回家,只走了几步,就累得要命。忽然——你们可以想象出,我是多么惊讶——野鸭子们飞了起来,把我带上了云霄。

换了别的人,一定吓得惊慌失措,可我是一个又勇敢又机智的人。我撑开外套作舵,驾驶着野鸭子向我的住宅飞去,不一会儿就飞到我家上空。

但是怎么着陆呢?非常简单。我随机应变的脑袋帮助了我。我扭断几只野鸭的脖子,于是我们就开始慢慢地降落。我正好掉进自己家厨房的烟囱里。当我从炉门里走出来出现在厨师面前时,他可没有过份惊慌,只是说:“幸亏还没把炉子生着呢。”

随机应变可真是种了不起的本事,我的随机应变的大脑常常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有一天,我打完猎往回走,忽然从我脚下,扑着翅膀跳出七只鹧鸪。我怎么能让这么好的野味从我手里逃走呢!

我把猎枪装好——当然,我的子弹已经一颗不剩,我的枪膛里装的不是子弹,而是一根小铁条,就是擦枪用的普普通通的通条。

我让猎犬把鹧鸪撵飞起来,便举枪射去。通条飞出枪膛,一连穿上七只鹧鸪,落在不远的草地上。

我拾起来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鹧鸪竟然已经烤熟了!真的,已经烤熟了。

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我一开枪,小铁条在枪膛里被烧得火烫, 鹧鸪被它一穿,自然就给烤熟了。

我坐在草地上,美美地吃了一顿。

是的,随机应变是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本领,而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我孟豪森男爵更会随机应变了。例子嘛,简直举不胜举。

有一次,在俄国的一座茂密的大森林里,我碰到一只漂亮非凡的黑狐狸。它那珍贵的皮毛如果用枪弹打坏,实在太可惜了。

我一分钟也没迟疑,赶紧卸下子弹,把一根缝鞋用的大针装进枪膛,瞄准狐狸开了一枪。这只狐狸刚好站在一棵树底下,所以大针一下就把它的尾巴钉在了大树上。

我不慌不忙地走到狐狸跟前,抽出猎刀,在它的脸上划了个十字,回手抓起鞭子,使劲抽它。它痛得简直发了疯,后来,——信不信由你——它的身子一窜就从它的皮里窜了出去,赤条条地逃走了,皮可完整地留了下来, 一点也没损坏。

机遇往往可以带给人意外的收获,这一点从我不久后遇到的一件事就可以证明。

有一次,我正在大森林里走着,忽然看见一只很小很小的野猪在前面跑, 后面跟着一只大母野猪。我举起猎枪,犹豫不决地一会瞄准儿子,一会瞄准母亲,不知道究竟应该打死哪一只。砰,我放了一枪,子弹刚好从小野猪和大野猪的中间飞过。小野猪“吱儿”“吱儿”叫着,逃进了森林,大野猪却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我很奇怪,它为什么不逃走呢?我走近一瞧,原来那只母野猪的眼睛是瞎的,看不见道儿,只有咬住小野猪的尾巴,它才能由儿子领着在森林里散步。我的子弹凑巧把小野猪尾巴打断了。小野猪逃走了,母野猪牙齿缝里叨着半根小尾巴,站

在那里,一点办法也没有。我马上有了个好主意。我抓起那根

小尾巴,就把母野猪牵到我家厨房去了。可怜的瞎母野猪服服贴贴地跟着我走,它还以为仍旧是小野猪在领它散步呢!遇到母野猪,特别是瞎眼的母野猪,还算容易对付,要是遇上一头公野猪,情形就要糟糕得多。

一次,我在森林里碰见一只大公野猪。倒霉的是那天我连枪也没带。我撒腿就跑,野猪像疯了似地紧追着我。要不是我一闪身躲到一棵大橡树后面, 我保管会被它那白厉厉的长牙戳死。

大公野猪飞奔着朝我撞来,它的尖牙一下就刺进了橡树的大树干里,再也拔不出来了。

“啊哈!小鸽子,你可上当了!”我从橡树后面走出来,“这回你可跑不了啦。”

说着,我捡起一块大石头,把野猪的大尖牙再往树干里钉进一些,免得野猪逃走。这样,它只好乖乖地等着,直到我从邻近的村子里找来麻绳和大车,把它捆绑起来运回家去。

别的猎人都惊奇得要命,他们怎么也想不出,我怎么能一粒子弹也不用, 就活捉了这样一只凶猛的野兽。

我遇到的奇迹还多着呢!

有一次,我在树林里一边走,一边吃着路上买来的甜美多汁的樱桃。一只鹿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一只健美的,有两只分叉大犄角的公鹿。它若无其事地看着我,好像知道我的枪膛里一粒子弹也没有似的。

我是没有子弹了,但是幸亏我还剩下几颗樱桃。我就把一颗樱桃核当子弹装进了枪膛。真的,你们别笑,就是普通的樱桃核。

我开了枪,鹿只把头摇了摇。樱桃核打进它的脑门里,可它一点也没受伤。一转眼它就逃到树林深处去了。我非常遗憾,竟放走了这样一头美丽的野兽。

一年后,我又到那片树林里去打猎,当然,这时我已经把樱桃核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多么惊讶!树林深处跳出来一只漂亮的公鹿,鹿的两只犄角之间长着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樱桃树,这情景真太令人难忘了。我立刻想到, 这棵树就是我去年射出的那颗樱桃核长成的。

这回我可带足了子弹。我一枪撂倒了鹿。就只这一枪,我既吃到了香喷喷的烤鹿肉,又吃到了甜津津的樱桃,因为那棵树上已经结满熟透了的大樱桃。说真的,我一辈子也没吃过比那更好吃的樱桃。

不能说我的机遇很好,我也常常时运不顺。特别是在我赤手空拳时,经常遇到最凶猛、最可怕的野兽。

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迎面遇到一只母狼。它张开血盆大口,径直向我扑来。怎么办?逃走已经来不及了,狼的大嘴马上就要咬断我的喉管。换一个人,一定会吓得惊慌失措,但我孟豪森男爵不是那种人。我果断、机智而又勇敢。我丝毫没有迟疑,立刻把拳头捅进狼嘴巴,拼命往狼的嗓子眼里塞。狼残暴地瞪着我,它的眼睛因为狂怒,一闪一闪地放光。我知道,要是我把手抽回来,它就会把我撕成碎块,因此我继续把拳头往里塞呀塞,整个手臂全都伸了进去。突然,我有了一个再好不过的主意:我用力揪住狼的内脏,使劲往外一拉,就像翻衣服袖子似的,把狼的“里子”翻了出来!

当然,经过这种手术,狼立刻死了,倒在我的脚旁。我用这张狼皮做了一件暖和的短外套。

我还碰到过一些比遇见狼更可怕的事情。

一天,一只疯狗在后面追我,我拚命地跑。但是我身上穿着一件沉重的皮大衣,压得我跑不动。我一边跑一边脱掉皮大衣,扔在大街上。疯狗扑到皮大衣上,拚命乱咬。

后来,我的仆人把皮大衣捡回家,又挂在我的衣柜里。第二天早上,仆人跑到我的卧室,惊慌地喊:“男爵老爷!男爵老爷!您的皮大衣疯了!”我忙跳下床,跑去打开衣柜,柜内所有的衣服都被撕成了碎片。仆人说

的一点不错:我可怜的皮大衣因为被疯狗咬了,所以疯了。它正疯狂地扑在我的新军大衣上,一通乱撕乱咬。

我抓起手枪来开了一枪,疯皮大衣立刻不动弹了。我叫仆人把它绑起来, 挂到另一个衣柜里去。从此以后,它谁也没咬过,我也就放心大胆地穿它了。

我在俄国碰到的怪事可真不少。

有一次,我打猎时遇到了一只兔子。这只兔子跑得比什么都快,我马不停蹄地追了两天,怎么也追不上它。我忠实的猎狗比安卡也紧紧跟在它身后。我始终没有机会向那兔子开枪,因为距离太远了。

第三天,我好不容易追上了它,开枪把它打死了。比安卡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把猎物给我衔过来,我忙跳下马,跑过去看。想象一下吧,我看到打死的野兔时有多么惊诧!这只兔子除了肚子下生着普通的四条腿之外,脊背上还长着另外的四条腿。底下的腿跑累了,它就来个鹞子翻身,把肚皮朝天, 用另外的四条腿继续跑。怪不得我总也追不上它。

八条腿的兔子虽然追着了,但不幸的是我忠实的猎狗比安卡却因为狂奔了三天两夜,累得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到一个钟头就咽气了。

我差点伤心得哭出来。为了纪念我心爱的狗,我叫人用它的皮给我做了一件打猎穿的短外套。

就在我第一次穿着外套去打猎那次,我走进一块很大的苜蓿地,因为鹧鸪最喜欢在这种地方睡觉。没有猎犬给我撵起猎物,没有谁能代替我的比安卡。我突然感到一阵心跳,胸口有强烈的压迫感,我只得停下脚步。

突然,外套上的一颗钮扣蹦了下来,飞出大约十五步远。“泼喇”“泼喇”,一大串鹧鸪飞了起来,我举枪便打,五只鹧鸪掉落到地上,被我装进了猎囊。

我继续向前行进,大约走了四十步左右,刚才那种心跳的感觉又出现, 又是一颗钮扣从外套上蹦下来。以后,每当我走近猎物,总要发生这样的情况:先是胸口有一种少有的压迫感,接着一颗钮扣崩下,鹧鸪、鹌鹑或者兔子被从隐身处撵了出来,最后我百发百中地射出一枪。你们看,本来外套的两边各钉了十一颗钮扣,现在只剩下三颗了。下星期我又要重新钉满钮扣, 这已经是第九次了!

谁见过一只猎狗在它死了之后,还对主人如此忠诚呢!

我还没跟你们讲我的马的故事呢。只谈猎狗,对马是不够公平的。况且, 那是一匹怎样的马呀!一个意外的机会,我得到了这匹宝马。那是在立陶宛, 我到一个朋友家作客,这个朋友非常喜欢马。他叫人牵出他最得意的骏马给客人们看,马突然挣脱缰蝇,踢伤了四个马夫,发疯一般在院子里乱窜起来。

到处是呼救声,人群乱作一团。没有一个人敢走到大发脾气的马跟前去。只有我一个人没有慌神儿。我一纵身跳上马背,运用我高超的骑术,一

下就把马驯服了。那马感到我是个有力量的人,所以变得小孩似的服服贴贴。我得意洋洋地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后,突然想向正围在饭桌前喝茶的太太们表

演一下我的马技。我勒着马儿,从一扇敞开的窗子跳进餐厅,这把太太们吓了一跳。我策马跳上饭桌,灵巧地在酒杯和碗碟之间踱开步子,连一只小小的杯子都没有打破。

太太们乐坏了,尖声笑着,还热烈鼓掌。我的朋友被我惊人的马术所倾倒,一定请我接受这匹骏马作为他赠送给我的礼物。

我愉快地接受了这礼物,因为我早就在物色一匹好马,以便上战场去撕杀。

一个小时后,我已经骑着这匹骏马向土耳其奔去。在那儿,俄国人和土耳其人正进行着一场残酷的战争。

当然,在战争中我显示出了惊人的勇敢,我总是冲在所有人前面去向敌人进攻。

一次,我们与土耳其人大战一场,夺下了他们的一个要塞。是我头一个冲进要塞,把土耳其人从后面的城门赶了出去。战斗结束后,我来到井边, 想让我的骏马喝点水。马喝呀,喝呀,怎么也喝不够,它足足喝了好几个钟头,还不肯离开水井。这可真是怪事!突然,我背后响起了一阵溅水声。我回头一看,惊讶得差点儿从马鞍上摔下来。

原来我那可怜坐骑的后半截身子被齐斩斩地砍掉了,它喝进去的水在肚子里存不住,都从后面流了出来,流成了一片汪洋。

我正在纳闷,不知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兵士骑马过来,给我把谜解开了。原来,我奋勇追击敌人,同溃逃的敌兵一起进了要塞,敌人见状赶紧关

闭城门,“吧嗒”一下,把我的马切成了两半,那后半截身子被关在了城门外。它在城门附近徘徊了一会儿,用蹄子乱踢土耳其人,然后就跑到旁边的草地上去了。

“它现在还在那儿吃草呢!”兵士向我报告。“吃草?不可能!”

“您自己去瞧瞧呀!”

我骑着前半截马,急忙向草地跑去。我真的在那儿找到了后半截马,它正安安静静地吃草。我立即派人请来军医,把两个半截马重新缝合在一起。由于军医没带羊肠线,所以缝合用的是月桂树的新技条。

马的两半截身子又结结实实地长到了一起,而月桂树枝却在马身上生了根。过了一个月,我就用马背上长出的月桂树枝在马鞍上搭起了一座凉棚。坐在这舒适的凉棚里,我又建立了数不清的功勋。

我不光骑在马背上建立功勋,在这场战争中,我还曾骑在炮弹上建功立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包围了土耳其的一座城市,我们的元帅想要了解城内敌人兵力的部署,可是在我们整个军队中,没有一个勇士敢于到敌人后方去侦察。

还要数我最勇敢。我站在一门大炮跟前,那炮正向土耳其城内开火,等到一颗炮弹从炮口飞出来,我霍地一下跳到它上面,骑着它向敌人的城市飞去。所有人都欢呼着:

“好呀!好呀!孟豪森男爵!”

我开始还是心满意足地飞行,可是敌人城市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踌躇起来。

“唔!”我自言自语地说,“你飞进去倒不难,可你怎么从城里出来呢?

敌人可不跟你讲客气,他们抓住你这间谍,马上就送你上绞架。不,亲爱的孟豪森,趁现在还不晚,赶紧回去吧。”

正在这时,敌人从城里射出的一颗炮弹从我身边飞过,我不再迟疑,一跳就跳到那颗炮弹上,往回飞来。

当然,我飞在空中时,已经看到了城内土耳其人的防御工事,我把最精确的情报,报告给了我们的元帅。

在这场战争期间,我遇到过许多惊险的事情,比较起来,骑炮弹就算不了什么了。

比如,有一次,为了逃脱土耳其人的追赶,我想骑马跳过一个泥沼,我一拍马脖子,让马腾空而起,但是,马没能跳过泥沼。“吧唧”一声,我连人带马一起掉进稀泥里。

我一掉下去,就开始往下沉,泥沼很快地把我们往里吸。马已经整个陷入粘稠的泥浆了,我的头也开始沉下去,只剩下我假发上的小辫子还翘在外面。

要不是我有惊人的臂力,那我就和我的马儿一起丧命了。我是一个出名的大力士,所以,我当时一把揪住自己的小辫,拼命往上一拉,就毫不困难地把自己从烂泥里拔了出来。我的双腿紧紧夹住骏马,于是连马也一起拔了出来。

虽然我既勇敢又机智,既果断又老练,虽然我的骏马跑得飞快,在这场战争中,我还是不能如愿以偿,最后陷入敌人的重围,作了俘虏。最为糟糕的是,他们用绳子把我一捆,就当作奴隶卖掉了。

那是怎样一段屈辱的生活呀!我成了苏丹王的养蜂人,每天早上我把苏丹王的蜜蜂赶到草地上去采蜜,晚上再把它们赶回到蜂房里去。

起初,一切还算顺利。但是后来的一天,我发现少了一只蜜蜂。我赶紧去找它,两只熊正扑在它身上,大概想把它撕成两半,好吃它的蜜。

我身边一件武器也没有,只带了作为园丁标记的一把小银斧。我一急, 就把小银斧向熊掷去。尽管我没有命中目标,两只熊却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但是,我掷小银斧时用劲太大,斧子滴溜溜地向上飞,越飞越高,竟落到月亮里去了。

怎么才能把斧子从月亮里取回来呢?我到哪儿去找这么长的梯子呢? 幸亏我想起来,土耳其有一种豌豆,生长非常快,有时能长到天上去。

恰巧,前几天花园的老监工给了我一粒土耳其豆。我马上把它种在地下,它立刻发芽生长,越长越高,不大会儿,豆藤就够着了月亮。 {ewc MVIMAGE,MVIMAGE, !16100181_0035_1.bmp}

我充满信心地攀着豆藤向上爬,一个多小时后,就爬上了月亮。我开始寻找小银斧。月亮是银色的,小银斧也是银色的,这给寻找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几个小时后,我才在一堆烂稻草上找到我的小银斧。

可是,糟糕!就在我找斧子的时候,炽热的太阳晒枯了我的豆藤梯子, 使它碎成了一段段。我伤心地跌坐在月亮上。

怎么办?难道我一辈子就不能回到地球上了?难道我就永远生活在这荒凉的月亮上?不,我才不干呢!我跑到那堆干稻草跟前,开始用干稻草搓绳子,搓出一根尽可能长的草绳。当然,它的长度距地球还差得远呢。

我把草绳绑在月亮的一个角上,然后顺着草绳向下滑去。我左手拉住绳

子,右手握紧银斧。不大一会儿,绳子就滑到头了。我悬在半空,就像悬在天地之间。我举起小银斧,紧拉住绳子的下端,砍断它的上端,重新接在下面。用这种方法,我往下滑了很长一段路。谁知道,我这样一砍一接,一接一砍,绳子已经不结实了。当我离地球地面大约几英里远时,草绳断了,我重重地跌下来,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发现,由于掉下来的劲太大,我一下就在地上撞了个大坑,这坑足有半英里深。

有这样一种情况,转述我经历的人都喜欢吹牛。比如讲到刚才那件事, 有人会说我硬是用指甲掘出几百级台阶,然后从深坑里爬出来。其实我还没蠢到这种地步,手里的斧子满可以帮助我轻松地完成这项工作。我是多么厌恶违背事实、添油加醋啊!其实,根本用不着吹牛,我的冒险故事就足以扣人心弦的了。

这件事发生不久,土耳其人把我放了,让我和别的俘虏一起回到彼得堡去。但是,我决定离开俄国。

我乘坐一辆马车,向我的故乡驶去。那一年的冬天非常冷,连太阳都伤风了。太阳的脸上长了冻疮,直流鼻涕。太阳一伤风,放出的光就不再是热的,而是冷的。你们想想看,我在马车里冻成什么样子!

路很窄,两旁都是荆棘篱丛。我叫我的车夫吹号角,好叫对面来的马车闪在路旁,等我们先过去。因为在这么窄的路上,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时走两辆车子。

车夫拿起号角,使全力吹,但他吹了半天,一点声音也没吹出来。这时候,从我们对面来了一辆大马车。

没法子,我只好从马车里钻出来,卸下两匹马,把马车往肩膀上一扛—

—当然包括马车顶上的一切行李杂物——一个箭步窜过了九尺来高的荆棘墙;接着又一窜,就把马车扛回到小路上来,放在那辆大马车的后面。

我又回到两匹马跟前,把它们一只手一匹,往胳膊底下一夹,又窜了两窜,把它们送到自己马车的前头去了。在我向上窜的时候,一匹马感到不舒适,蹄子乱踢一气。我只好把它的后脚塞在我的外套兜里,让它安静下来。后来,我和车夫把马套上,向附近的旅馆驶去。这大冷的天,干点力气

活,暖和暖和,才叫舒服呢。

进了旅馆,我的车夫把号角挂在炉子旁边,过来跟我聊天儿。突然,号角响了起来:

“嘀——嗒嗒!嘀——嗒嗒!啦——啦——啦——。”

我们惊讶极了,但是我马上就明白了:在冰天雪地里,怎么吹它也不响, 那是因为声音在号角里冻住了。在暖和屋子里,不吹它,它自己就响起来, 那是因为声音在炉子旁边一烤,化了冻,就开始自己从号角里往外飞。

车夫一整天吹的声音,全都渐渐地融解,放送出来。我和车夫欣赏这美妙的音乐,欣赏了整整一夜。

好了,就讲到这儿吧。有机会我会跟你谈谈我的海上历险,那才更加精彩呢!

吹牛大王历险记 原为德国幻想故事《孟豪森奇遇记》中的故事。作者埃·拉斯别。根据吴彤的中译本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