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营电报局
架设电线办电报事业,是近代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 19 世纪
60 年代初,外国资本主义国家就想在中国开办此业务,但清朝政府认为这有损于中国的政治权利,都一概坚决予以拒绝了。后来上海的利富洋行私下在浦东架设了电线杆二百多根,清朝地方官知道后,也密令人们将其拔去。但后来清政府迫于政治和军事上的考虑,觉得由于没有电线电报,信息不灵, 屡次在军事和政治上吃亏,所以开始改变了态度,而提出了自己设线中外使用的主张。具体筹办这一事务的,基本上是盛宣怀一手包办。
盛宣怀创办中国的电报业务,始于 1880 年在津沪之间架设电线。在他草拟的《电报局招商章程》中,认为电报的创办,虽然是为了方便洋务和军务, 但出发点必须先利商务,有了商业利润,才能持久办下去。所以从创办开始, 他就非常注意摆好官股与商股的关系。自天津架设至上海的三千里电线,开始的股本是官方垫支 20 万两,招集商股 10 万两,官股 10 年内不提利,利息全部归商股,以支持商人投资者的利益。考虑到电报业的发展,中国还缺少这方面的人才,所以在开始架设津沪电线的同时,他即在天津成立了电报学堂,自己来培养人才。
盛宣怀创办的电报局成立之初,因为得到了李鸿章等洋务派首脑人物的大力支持,所以在内部的阻力还不大,但却引起了外商的激烈竞争和压力。在盛宣怀创办电报局前,清政府就被迫同意了英国人自广州经上海至天津架设海底电线,但又规定不得将线端牵引上岸,以便将旱线留给自己经营。可是外国商人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定,他们不但在海底架线,也在陆上架线,主要是丹麦人办的大北和英国人办的大东两家公司。
盛宣怀办的电报局成立后,就根据清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这两家外国公司拆除牵引上岸的电线,以保护中国的权益。这时英国大东公司正在铺设上海至香港的海底电线,他们要求在上海和福州牵引上岸,但遭到盛宣怀的拒绝。他只允许大东的海线至上海吴淞而止,如要上岸,只能与中国的旱线相接,从而维护了中国电线自主的权利。对于大北公司违反规定在上海吴淞和福建厦门架设的旱线,虽然丹麦商人一再找理由拒绝拆除,但在盛宣怀一方面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又允许其在有关地方设立趸(音 dǔn)船以引线其上的情况下,也得到了完满的解决。
在维护了主权,纠正了大东、大北两家公司违约将海线牵引上岸的问题后,为了减少在商业竞争中的损失,1887 年又与这两家公司签订了齐价合同。这个合同对双方来说,基本上是平等互利的,电报局每年可收入 200 多万元,除了一切开支和利息外,还有相当的赢利,从而为电报局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盛宣怀创办的电报局在 1881 年架设成功津沪电线后,业务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几乎垄断了全国的电报业务。1882 年,又接办了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内的电话线,1883 年开办了长江线,1884 年架设了济南至烟台及威海、刘公岛、金线顶等线,1887 年因黄河决口而架设了山东济宁至开封线, 1888 年将广东南雄线与江西九江、赣州线相接,1889 年为适应东北三省边防需要,将奉天线展至吉林、珲春,1890 年从湖北沙市设线至襄阳又延伸至老河口,1895 年又由西安起线至老河口。此外,1896 年架设了武昌至长沙,1898 年又从长沙延伸至湘潭、醴陵、萍乡,1901 年架设了陕西潼关至河北正定的
线路。可见在短短的十来年中,电报局在国内各主要城市之间,已经架设了不少的电线,这固然在政治和军事上对巩固清朝的统治起了作用,但同时对维护国家的主权,沟通商业,促进近代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也起了积极的作用,具有进步的意义。
当时架设电线,主要还是发有线电报,电话尚未传入中国。1887 年,美国传声公司商人米建威等向李鸿章提出,在中国设立电话电线以传声的要求。电话与电报密切相关,盛宣怀当然怕美国商人借机侵夺电报之利,他约米建威面谈,摸清了其真实意图后,即向李鸿章写了详细的报告,说明既然不能完全拒绝美国商人来中国办电话,就应予以严格限制,以防止其与电报局争利。后来在盛宣怀与米建威所订的合同中,只允许其在通商口岸内设立电话线,不能与埠外通话,也不得侵犯电报局的权利。到了 1899 年,盛宣怀又争取清政府批准,电话业务全部归电报局办理,因而阻止了外国商人插手我国的电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