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处世

处世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必要的社会经验。最高明的处世方法不是妥协,而是适应。处世往往让一步为高,待人往往宽一分是福,也就是说利人是利己的根基,即处世之道,就是为人之道。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所处的人事环境、物质环境也在急速变化中,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往往不仅做事难,做人更难。因此,今天我们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得先从如何做人开始,明白怎样做人,才能与人和睦相处,待人接物才能通达合理。总之,处世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值得我们终生学习。

宠辱不惊

卢梭

很多时候,我都在生活的命运中挣扎。我这个人缺乏技巧和手段,短于城府和谨慎,坦白直爽,焦躁易怒,挣扎的结果是使我更加被动,并且不断地向我的敌人提供他们绝对不会放过的可乘之机。直至最后我才发现,我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只是在白白地折磨自己。我很愤慨,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我决定放弃服从命运的安排,放弃对这种必然性的反抗。在这种屈从中,我找到了心灵的宁静,它补偿了我经历的一切苦难,这是既痛苦又无效的持续反抗所不能给予我的。

促成这宁静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对我的刻骨仇恨中,迫害我的人反而因为他们的敌意而忽略了一计。他们错误地以为只有一下子把最厉害的迫害加到我的头上,才能给我致命地打击。如果他们狡猾地给我留点希望,那么我就会依然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他们还可以设个圈套,使我成为他们的掌中玩物,并且随后使我的希望落空而再次折磨我,这才能达到刺痛、折磨我的目的。但是,他们提前施展了所有的计谋。他们一旦把我逼得无路可退,那他们迫害我的招法也就中止了。他们对我劈头盖脸地诽谤、贬低、嘲笑和污辱是不会有所缓和的,但也无法再有所增加。他们如此急切地要将我推向苦难的顶峰。于是,人间的全部力量在地狱的一切诡计的助威下,使我遭受的苦难达到了极致,但也到了尽头,肉体的痛苦不仅不能增加我的苦楚,反而使我得到了消遣。它们使我在高声叫喊时,把呻吟忘却。肉体的痛苦或许会暂时平息我的心碎。

既然已无力再改变这一切,那我就能泰然面对了,已不再惧怕什么?既然他们已不能再左右我的处境,他们就不能再引起我的恐慌。他们已使我永远脱离了不安和恐惧,这我得感谢他们。现实的痛苦对我的作用已不大。我轻松地忍受我感觉到的痛苦,而不必担心会有新的苦难再降临到我的头上。我受了惊吓的想象力将这样的痛苦交织起来,反复端详,推而广之,扩而大之。期待痛苦比感受痛苦使我更加惶恐不安,而且对我来说,威胁比打击更可怕。期待的痛苦一旦来临,事实就失去了笼罩在它们身上的想象成分,暴露了它们的最后面目。于是,我发现它们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禁不住长吁一口气,放下心来,享受这已经到来的痛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超脱了所有新的恐惧和对希望的焦虑,单凭习惯的力量就足以使我能日益忍受不能变得更糟的处境,随着这一次次迫害的到来,我的感觉已渐渐变得麻木、迟钝,对此他们已无办法应对。这就是我的迫害者在毫无节制地施展他们的充满敌意的招数时给我带来的好处。现在他们的支配权已对我毫无意义,我可以傲然面对他们了。

穿衣打扮

康德

在与人交往前,注重自己的形象是十分有必要的,但这种必要不应在交往中体现出来,因为那样会产生难堪,或者是装腔作势而应追求的是自然大方:对于自己在举止得体方面、在衣着方面不会被别人指责的某种自信。

好的、端庄的、举止得体的衣着是一种引起别人敬重的外部假象,也是一种欲望的自我压抑。

对比是把不相关的感官表象在同一概念之下加以引人注意的对置。正是由于对比,一块沙漠中的绿地才显得引人惊奇。一间茅草盖顶的房子配上内部装饰考究的舒适房间,这都使人的观念活跃,感官由此加强。反之,穷困而盛气凌人,一位身着华丽外衣的贵妇人内衣却很脏,或者像从前某个波兰贵族那样,宴饮时挥霍无度,侍从成群,平时却穿着树皮做的鞋,而这却不是对比。为不错的事物辅之以更能表现其美的因素,才称之为对比。美的、质优的、款式新颖的服装是人的衬托。

新颖,甚至那种怪诞和内容诡秘的新颖,都活跃了注意力。因为这是一种收获,感性表象由此获得了加强。单调(诸感觉完全一模一样)最终使感觉松弛,主要表现在环境观察力的降低,而感官则被削弱。变化则使感官更新。

拿诵读布道词来说,如诵读腔调从始至终都不变。无论是大声喊叫的还是温言细语的,用千篇一律的声音来诵读,最后的结局都是使听诵读的人进入梦乡。工作加休息,城市生活加乡村生活,在交往中谈话加游戏,在独自消遣时一会读历史,一会读诗歌,搞哲学又搞数学,在不同社交场合穿着不同的服饰,这些都可以强化心灵。这是同一生命力在激动感觉的意识,不同的感觉器官在它们的活动中相互更替。生活单调无色彩,会使懒惰之人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虚,目标更加模糊缥缈。

衣服的颜色能使面庞看起来更加娇艳,这是幻象,但脂粉却是欺骗。前者吸引人,后者则愚弄人。于是有这样的情况:人们几乎不能忍受在人或动物的雕像上画上自然的颜色,因为这会使他们错误的把雕像看成活的,常常就这样猝然撞入他们的眼帘。一般来说,所有人们称之为得体的东西都是形式,也就是吸引人的外在形象。

尺素寸心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至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遣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廿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十一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of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而且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严以律己

弗洛姆

只有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不在人类身上上演,人类相食相残的悲剧才会谢幕,真正的人的历史才会开始,为了促成这样的变化,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我们同类相食的方法和习惯是多么的罪大恶极。即使充分意识到了,但如果不同时进行公平全面的自责,也仍然是于事无补。

自责绝不是抱歉所能代替的,它要远远超出抱歉所能表达的内涵。真正的自责和随之而来的耻辱感是可以防止旧的罪行一次次重复的唯一的人的情感。哪里缺少了自责,哪里就会出现没有犯罪的幻觉。但是,人类历史上有哪些地方出现过这种自责呢?以色列人为他们对迦南部落施行的灭绝种族的屠杀自责了吗?美国人为几乎彻底地消灭了印第安人自责了吗?几千年以来人们生活在这样的体制中,它准许取得胜利的人无须自责,因为权力有时是可以取代权利的。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坦白承认,由我们的祖先、我们的同代人或我们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无论是我们直接去干的,还是其他人干的,我们都曾对这些罪行冷眼旁观。

这些罪行应该在公开的典礼上宣告出来。罗马天主教堂给个人提供一个机会,让他忏悔自己的过错,以便听到良心的呼唤。但我们应该明白,个人的忏悔是远远达不到效果的,因为它不需讲出由一个团体、一个阶级、一个民族,或最为重要的是一个不听从于个人良心指示的主权国家所犯下的罪行,只要我们不愿作“民族罪行的忏悔”,我们依然采用我们的老办法,敏锐地注视着我们的敌人所犯的罪行,而对我们自己的人民所犯的罪行视而不见。当一些自称道德卫士的民族丝毫不考虑到良心时,个人怎么能认真地开始遵从良心的指示呢?这样唯一的结局是:每个人心中的良知都被长期尘封起来,因为良心并不比真理更难被分割。

如果我们的言行受我们理智的支配,那我们就可以避免不健康理智对我们行动的影响。智力仍然是智力,即使它被用于罪恶的目的。然而,我们对本来面目的现实而不是对我们想要看到以便能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加以利用的现实的认识——在这种意义上,理智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它可以驱除我们不理智的情感,也就是说可以使作为人的我们成为真正的人,并把以往驱动我们的不理智动力替代掉。

推己及人

毛姆

很奇怪,我们在看待自己的过错时要比看待别人的过错时态度宽容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犯过错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我们常过于专注别人的过错,即使有时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过错,也总觉得是可以宽恕的。这是因为无论我们自己是好是坏,我们必须容忍自己。

可是,我们在评判他人时的态度就完全不同了。我们用另外一副眼光,往往使旁人体无完肤,一点不留情面。且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假使我们发现了旁人说谎,我们的谴责会何等严酷!可是哪一个人能说自己从没说过一次谎?也许还不止一百次呢!

人性混合着伟大与渺小,善与恶,崇高与卑微,大家都是如此相差无几。也许有些人性格较强,机会较多,因此可以更自由地表现天性,但骨子里的人性是相同的。就以我来说,我也不会比大多数人更好或更坏,假使要我把外在的行动、内在的思想及脑海中的意念都记录下来,则世人一定说我是品格堕落败坏的魔鬼。明白这个道理,会使我们变得宽容。

同时,责己固然不必太严,对于他人的过错,即使是名闻天下的贤达之人,是不是也应该宽容一些呢?

握手

莱·亨特

有两种握手情形是值得一提的:一是无论亲疏,不分场合,见手即握,一脸殷勤,笑容可掬,让人觉得他们仿佛是天下最密不可分的挚友。若你的手有幸也被握及,对方一副久别重逢倍感亲切的样子,而实际上你们仅是一面之交或关系一般。其他接受过握手的荣幸者(握手者肯定已忘了其尊姓大名)抬眼相看,见握手者与他人交会时的热情较之先前有增无减。一声“幸会”,诚意欣然,似为肺腑之言,好像对方是刚自遥远沙漠归来的老友。彼此仅为萍水相逢之人。

二是在某些社交场合,一些人畏首畏尾,手欲伸欲缩,游移不定,好像是手指发炎溃烂,羞于现丑。遇到这种谨言慎行之人,你就应该采取主动,握手时要积极热情。因为别人将你们双方作了礼貌的介绍,而且接下来,你还得同这个场合的其他人一一握手,所以,哪怕仅是出于礼貌,你也应当同他有一番热情相握。但他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好像害怕上了你的当似的,使得你不得不采取主动。但握手的动作仅出自于你自己。对方的手不知为何只有矜持,甚至显得忧郁。手既已握住,那无论尴尬也好拙笨也好,都只有机械地履行完成这个过程。这情形与挽着一位陌生的淑女就座一般。握手时是否要摇动一番,何时宜与对方松开,这也要掌握好。执手相摇易被疑为对人施暴,松手时机不当难免又讨回些尴尬。接下来的聚会中,你对自己是否因握手而见嫌于对方始终把握不定。到分手时你才发现,他的言行举止与其他与之握过手的人同样格格不入。

我的观点是这两种握手情形均不易取。但若非要在两者中择其一,我勉为其难取后者。诚然,握手时的热情并非全然出自真诚,但它至少创造了和睦的气氛。如果要将真诚与和睦区分得径渭分明(这种区分并非明智),那么,和睦总要比使对方不高兴要强出许多(如因厌恶某人而拒绝与之握手)。同时,要辨清某人的举止是否出于真诚,远比同人友善相处难办许多。况且就接人待物而言,热情友善应是一条恒定的准则。肯定这一点,便算悟出了令人愉快的处世立身之道。无论接人待物,还是修生养性,择此应属最明智之举,也最符合生活逻辑。不善与人握手常被视作稳重谨慎,可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除非那种稳重是源于傲气。对不愿握手的最合理的解释是缺乏殷勤灵动,细究起来它仍源于傲气。生硬刻板本身就意味着某人的傲慢或对他人缺乏信任。

有两位自称心胸宽广、傲气十足的人,一副可拯救苍生模样,把自己的手视为御手。两人虽乐观自信,谈笑风生,但却极少与人握手,即使与人相握亦无热情可言。人们为了表示对他们这种态度的不满,有人欲对其中一位施计,用鱼肉敷手与其相握,但终因心有惧意而放弃。许是此君对这件事有所风闻,自此之后,他与人相见时的姿态有了较大改观,握手频频,热情亲切。但他的那位同伴虽热心与政治家们为伍,但其举止丝毫未改。眼见同仁的变迁,他颇不以为然又为其所激,姿态更是冷傲,言谈举止更见独特,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但因此也得到主人始终如一的评价。

只要有爱

聂鲁达

我在许久以前曾受祖国发祥地的召唤顺着朗科湖往内地走,在那里找到了既受大自然攻击又受大自然爱护的诗歌的天生摇篮。

高高的柏树密密成林,空气飘逸着密林的芳香,一切都有响声,又都寂静无声。隐匿的鸟儿在低低交谈,果实和树枝落下时擦响树叶,在神秘而又庄严的瞬间一切都停止了,大森林里的一切似乎都在期待着什么。那时候有一条河流就要诞生了。我不知道这条河叫什么,但是它最初涌出的纯洁的、暗色的水流几乎令人察觉不出,涓细而且悄然无声,正在枯死的大树干和巨石之间寻觅出路。

枯藤老叶堆满了它的源头,过去的一切都要阻挡它的去路,却只能使它的道路溢满芳香。新生的河流把烂根朽叶一路冲刷,满载着新鲜的养分在自己行进的路上散发。

在我看来,诗歌的产生与此大同小异。它来自目力所不及的高处,它的源头神秘而又模糊,荒凉而又芳香,像河流那样把流入的小溪纳入自己的怀抱,在群山中间寻觅出路,在草原上发出悦耳的歌声。

它使干枯的田野受到滋润,为挨饿的人解决粮食。它在谷穗里寻路前进。赶路的人靠它解渴;当人们战斗或休息的时候,它就来歌唱。

它把人们联结起来,而且在他们中建立起村庄。它带着繁衍生命的根穿过山谷。

歌唱和繁殖就是诗。

它从地下喷薄而出,不断壮大,热情洋溢。它以不断增长的运动产生出能量,去磨粉、锯木,给城市以光明。黎明时岸边彩旗飞扬,总要在会唱歌的河边欢庆节日。

我曾在佛罗伦萨一家工厂参观过,并当场给一些工人朗诵我的诗。朗诵时我极其羞怯,这是任何一个来自年轻大陆的人在仍然活在那里的神圣幽灵近旁说话时都会有的心情。随后,该厂工人送我一件纪念品,那是一本彼特拉克诗集,1484版的,我会一直珍藏。

诗已随河水流过,在那家工厂里歌唱过,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伴随着工人们。我心目中的那位永远穿着修士罩袍的彼特拉克,是那些纯朴的意大利人中的一员,而我满怀敬意捧在手里、对我具有一种新的意义的那本书,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只是一件绝妙工具。

我知道前来参加这个庆祝会的有我的许多同胞,还有一些别国的男女知名人士,他们绝不是来祝贺我个人的,而是来赞扬诗人们的责任和诗的普遍发展。

这类聚会使我非常激动,也非常自豪,我感到我的诗还是有一定社会价值的。确保全体人类相互认识和了解,是人道主义者的首要责任和知识界的基本任务。只要有爱就值得去战斗和歌唱;就值得活在世上。

我很清楚在我们这个被大海和茫茫雪山隔绝的国度里,你们不是在为我,而是在为人类的胜利而举行庆祝。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假如说这些海拔几百米、几千米的高山和波澜起伏、神秘莫测的太平洋曾经想把我们祖国的心声摒弃在全世界之外,曾经企图阻止我们的祖国向全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曾经反对各国人民的斗争和世界文化的统一,现在这些高山被征服了,大洋也被战胜了。

在我们这个地处偏远的国家里,我的人民和我的诗歌为增进交往和友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战斗。

这所大学履行其学术职责,接待我们大家,从而确立了人类社会的胜利和智利这颗星辰的荣耀。

我们不曾孤单,来自美洲热带地区的鲁文·达里奥支援我们来了。他大概是在一个跟今天一样的天空澄碧、白雪皑皑的冬日来到瓦尔帕莱索的,来重建西班牙语的诗歌。

今天,我把我最诚挚的敬意和最深沉的思念奉献给他那星星般的壮丽。

昨夜,我收到了劳拉·罗迪格等人送给我的礼物。我十分激动地把劳拉·罗迪格带给我的礼物打开。这是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的《十四行诗》的手稿,是用铅笔写的,而且通篇是修改的字迹。这份手稿写于1914年,但依然可以领略到她那笔力雄健的书法特色。

在我看来这些十四行诗意境有如永恒雪山一样高远,而且具有克维多那样的潜在的震撼力。

此刻,我把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和鲁文·达里奥都当作智利诗人来怀念,在我年满五十周岁之际,我非常想对他们表达我内心的敬意与感激。

真的,我对他们充满了敬意,是对所有在我之前用各种文字从事笔耕的人。他们的名字举不胜举,他们有如繁星布满整个天空。

目的地

弗洛姆

我们把我们的能量全部发挥出来会使我们得到快乐,而这种奋斗是不带目的性的。拿爱情作个例子。爱情是无目的的,尽管许多人会说爱情肯定是有目的的,他们之所以需要爱情是因为它满足我们性的需求、结婚、生儿育女、过正常的生活,但是实际上这也是没有目的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存在而非毁灭起着主导作用。它是人的自我表现,是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但在我们这样的文化中,在这样一种由成功、生产、消费等外在目的决定一切的文化中,这类爱情已变得越来越少。它消失得这样遥远,以致我们已经忽略淡忘了。

谈话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或一种特殊方式的战斗。如果谈话战斗是在大批观众面前进行,那就形成了一种辩论比赛。参加者互相下毒手,都想将对手置于死地。有的人谈话只是为了显示他是多么博学、超群出众。还有的人是为了证明他自己又一次正确了。谈话确是他们证明自己正确的一种方式。他们进行谈话时坚持己见,毫不退让,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对方将说些什么,但他们所显示的是谁都不能动摇对方的立场。

谈话的目的应该是交流而非战斗,因此输赢不应成为计较的问题。甚至谈话者所说的话是否有深意和令人信服,也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他们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下面这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一观点。假如我的两个精神分析学的同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其中一个说:“我很疲乏。”另一个答道:“我也有点。”这种交谈听起来像是很平庸的交流。但实质上不一定平庸,因为这两个人做同样的工作,他们了解对方的累。他们是在进行真实的有人性的交流:“我们身体都很疲乏,我们都知道对方是如何的疲乏。”这样的谈话要比两个知识分子用庄严的词句滔滔不绝地讨论关于某种最新理论的谈论更像是谈话。因为他们只是分别地进行独白,交流的成份很小。

谈话的艺术和谈话的乐趣,这些将再度成为可能,但是只有在我们的文化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只有当我们自己从偏执狂中,从受目的支配的生活方式中解脱出来的时候,这种可能才有可能实现。我们应该培养这样的态度,即努力对人类潜力的充分认识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