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风波

1978 年,一场可怕的飓风袭击了美国的东北部地区,远离海洋的许多房屋被洪水淹没摧毁了。不少房主却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理由是他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没有洪水灾害这一条,不过条款中有大风灾害的内容。后来,问题转到法庭上,原告请来了一位气象学家来帮忙。在法庭上,双方据理力争。结果怎样呢?让我们先了解一些有关飓风的知识。

同是热带海洋上的强烈空气旋涡,由于发生地区不同,有不同的称呼: 在太平洋西北部地区习惯称为台风;在大西洋称为飓风;在北印度洋称为风暴;在澳大利亚称为威力威力风。可见,飓风、台风、风暴、威力威力风等, 尽管名称不同,但实质一样,都是热带气旋强烈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

我们平时说的“台风”这名称,是历史上沿用下来的,与国际规定的标准不相一致。我国已从 198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国际热带气旋名称及等级标准。现在中央电视台每晚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节目等,都采用这个国际标准:热带气旋中心附近的平均最大风力小于 8 级(17.2 米/秒)的,称为热带低压;8~9 级(17.2~24.4 米/秒)称为热带风暴;10~11 级(24.5~

32.6 米/秒)称为强热带风暴;12 级或 12 级以上(>32.6 米/秒)称为台风。影响我国的“台风”,大都发生在菲律宾以东洋面,即关岛附近洋面,

那里是台风的源地。但是各个台风的行进路线不相同,一般分三路:一路向西,经过南海,在我国两广地区和越南一带登陆;一路向西北,穿过我国台湾岛,到福建、浙江和江苏沿海登陆;另一路向北,又转向东北,移向日本。在我国登陆的台风,平均每年有 6~7 个,且 80%集中在 7~9 月份,而东南沿海地区(台、闽、粤、琼等)受台风影响最强烈。

台风是怎样形成的呢?

在热带海洋上,由于太阳强烈辐射,表面水温升高,到 29~30℃以上, 水汽大量蒸发,高温高湿的空气强烈对流上升,近海面开始形成暖性热低压;热带低压继续发展,中心气压降到 950 百帕以下,由于中心(低压)与四周(高压)之间水平气压差异很大,强大的气压梯度力由四周指向中心, 在强大的气压梯度力推动下,加上地转偏向力影响,在北半球气流按逆时针方向强烈旋转,从四周向中心流入,风力极大,曾有过 110 米/秒的记录; 而中心附近空气被迫急剧旋转抬升,空气在旋转上升过程中温度迅速下降, 水汽达到饱和、过饱和,迅速凝结,成云至雨。所以台风过境时,先是狂风大作,乌云翻滚,雷鸣电闪,接着大雨倾盆。狂风伴随暴雨,是台风天气的基本特征。但在台风中心的狭小范围内,即台风眼区,由于盛行下沉气流, 则是云淡风清的世界。

台风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严重威胁着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是一种灾害性天气。1970 年 11 月 12 日,台风从孟加拉湾北上登陆时造成巨大海啸,浪高达 6~7 米,地面积水深达 4 米,有 30 万人丧生。台风有过也有功,它带

来充沛的降水,有利于缓和或解除旱情。

至此,你可能已经猜想到法庭判决的结果了吧?正如原告请来的气象学家分析那样:这些房屋事实上是首先被飓风摧毁,后来才被洪水淹没的。原告理所应当地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作者简介:**黄志勇,中学一级教师,现在广西贵港市贵糖集团中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