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从事察情推理

五代时期,有一个人因事外出,等到他回家后发现妻子被杀,尸体四肢完好,只是不见头颅。这个人面对惨像,痛不欲生,惊骇之下心乱如麻,急忙跑去告知妻子的父母。妻子的族人闻讯赶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女婿押送到官府去了,咬定是他杀死了妻子。县里的狱吏乱施苦刑,这人受不住折磨,屈打成招,以求速死。狱吏见罪状已经成立,就草率结案,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也认为他罪有应得。这件案子在县里审定之后,送到了郡府复核, 郡府长官将案子委托给手下的从事。郡从事阅卷之后,心中疑虑重重,迟迟不肯判决,对长官说:“我才疏学浅,幸蒙大人看得起,做了您的属官,理应忠于职守。如今奉命审理的是人命关天的案件。人死不能复生。一旦错用刑罚,后悔也来不及了。请您务必准许缓判,让我问个清楚。”随后,郡从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点:“作为丈夫,怎能忍心残杀妻子?况且一日夫妻百日思,理应相互敬爱,有多大的冤仇,能导致丈夫在杀妻之后,又残忍地割掉头颅?若说此人杀妻,动机何在?即使存在动机,这人就该在杀人之时, 尽量摆脱嫌疑,或者假称妻子病死,或者说她暴亡,足可以掩人耳目。案中所说的留着尸体,藏起头颅,实在不合乎情理,很显然这是一起冤案。”郡府长官听了从事的剖析,也同意他的看法,便答应了郡从事的请求。为了找到真凶,郡从事开始秘密地访察凶手。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从失踪的人入手。他逐个询问城中负责验看、管理尸体的夫役,让他们就近来为城内人家安置坟墓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写出书面报告文书。同时又仔细地询问众人:“你们帮人家办丧事,发现过什么特别的事吗?”其中一个人说: “我在一个大户人家抬棺材,听说死者是个奶妈子。抬棺材过墙时,觉得轻得很,像是空的一样。”郡从事听了这件事后,就命令人去打开那具棺材, 却发现里面仅有一个女人的头颅。再把人头和尸体合在一起,让控诉的一方验证,被害人父母却说:“这不是我们的女儿。”郡从事立即将大户主人抓来审讯,此人供认不讳,如实说了事实真相。原来是大户主人杀死了家中的一名奶妈子,只葬了她的头,又用尸体换来这家妇女,做他的小妾。奸谋被揭穿后,大户全家斩首,那个负屈含冤的人因此得以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