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的由来

“袍”在我国的服装历史上由来已久。

我国古代的服装,上曰衣,下曰裳,男女通用。袍是上下相连的长衣, 以其被体深邃,名曰“深衣”。袍在古代的贵人只能做内衣用,不能以之见客行礼。我国出土的殷商陶俑和石人,皆穿袍服,可见距今 4000 多年前的虞舜时代就已有之。

古人的礼服,原则上要分为上下两截,即使是“通裁”的长袍,也是采用上衣和下裳连缝而成的,而且拦腰须有束带。

袍在我国,男女通用,本属古已有之。不过自清入关,明末遗民坚持“男降女不降”,汉人妇女偏不愿效“旗下人”之长袍,多着衫裙,以示反抗, 并特称旗人女袍为“旗袍”。民国以后,五旗共和,“旗袍”亦被制定为妇女礼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