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待辛亥革命和北洋军阀的态度
随着郑观应认识到并坚信要使中国富强,必须改革政治,即将君主专制变成君主立宪,他要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愿望比以前更加迫切了。然而,戊戌政变的失败,表明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可能性极小,改良之路是行不通的。郑观应为了保证实业的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壮大而迫切要求尽快召开国会以实行君主立宪制度,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民主革命运动高涨,已经把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制提到意识日程的条件下,他的要求是违背历史潮流的。
为了继续取得帝国主义的扶植,安抚国内统治阶级内部各派系和资产阶级上层人物并欺骗人民,清政府于 1901 年陆续推行“新政”。1905 年,又派载洋、端方等五大臣前往欧美日本各国“考察政治”,表示考虑实行宪政问题。1906 年,五大臣先后归国,说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宪政。经过一番争议之后,清政府于 9 月间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1908 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预备立宪,预备期为 9 年。郑观应同其他立宪分子一样,迫切要求尽快召开国会, 缩短预备立宪期。1911 年 5 月,清政府宣布以奕■为首的第一届“责任内阁” 成立,大权全部集中在皇亲国戚手中,汉族大官僚被排斥在一边,立宪运动失败了。这表明清王朝根本无意实行立宪制度,“预备立宪”只不过是个骗局。
皇族内阁为了获取帝国主义的支持,于 1911 年 5 月 9 日,以“上渝”(即
皇帝诏书)的形式宣布把各省商办铁路收归国有,随即和英、美、法、德 4 国银行团订立了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国有”名义把铁路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从而激起了粤汉、川汉铁路所在的四川、广东、湖南、湖北四省的保路风潮。
作为粤汉铁路董事、且曾任总办并为之尽力引资的郑观应,却持着错误的态度,他首先认为铁路干线国有政策是正确的。因为强敌压迫,只有国有化,才能加快工程速度,所以铁路国有不是出卖权利,而是爱国行动。既要加快工程进度,必定增加资本投入,就势必会借洋款。他还抵毁人民群众的革命行为,说保路风潮是“暴动”,是被“狂妄之徒”所利诱。如果保路风潮引起外国干涉,人民要负完全的责任。
不久,武昌起义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倒没有看到郑观应明确反对共和的言论。郑观应所代表的早期维新派的基本思想与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本质上有其一致性。他们共同拥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挽救民族危亡,富强救国的愿望和行动,共同反对和企图消除封建专制独裁,发展资本主义近代工商业, 不同的是实行民主制度究竟是通过君主立宪还是共和立宪,彼此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从郑观应民国初年的言论来看,他仍憧憬着君主立宪,但也不是坚决反对共和制,而对于袁世凯等一批军阀官僚政客的反动统治却是
疾恶如仇坚决反对的。
袁世凯一死,继之而来的军阀混战、府院之争、张勋复辟和议员贿选等一幕幕丑剧的上演,更加引起郑观应的愤怒和仇怨。这时他对社会政治等问题的认识也比过去有所提高。他认为连年以来,直皖战争、滇桂战争、南北战争一系列没有尽头的混战会造成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局面,中国人内耗殆尽,帝国主义趁机轻而易举地获得利益,扩大侵略,军阀混战是会造成国家的灭亡。为了进行这害国害民的战争,军阀恣意搜刮,冗员糜费,兵饷官粮,搞得民穷财尽,民众遍受战争之苦,背井离乡,四处逃难,民不聊生。这些使郑观应忧国忧民的心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