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

眼神一向被认为是人类最明确的情感表现和交际信号,在面部表情中占据主导地位。

“一身精神,具乎两目”。眼睛具有反映深层心理的特殊功能。据专家们研究,眼神实际上是指瞳孔的变化行为。瞳孔是受中枢神经控制的,它如实地显示着脑正在进行的一切活动。瞳孔放大,传达正面信息(如爱、喜欢、兴奋、愉快);瞳孔缩小,则传达负面信息(如消沉、戒备、厌烦、愤怒)。人的喜怒哀乐、爱憎好恶等思想情绪的存在和变化,都能从眼睛这个神秘的器官中显示出来。

因此,眼神与谈话之间有一种同步效应,它忠实地显示着说话的真正含义。与人交谈,要敢于和善于同别人进行目光接触,这既是一种礼貌,又能帮助维持一种联系,使谈话在频频的目光交接中持续不断。更重要的是眼睛能帮你说话。恋人们常常用眼神传递爱慕之情,特别是初恋的青年男女,使用眼神的频率一般超过有声语言。

有的人不懂得眼神的价值,以至于在某些时候感到眼睛成了累赘,于是总习惯于低着头看地板或盯着对方的脚,要不就“四顾左右而言他”,这是很不利于交谈和发挥口才的。要知道,人们常常更相信眼睛。谈话中不愿进行目光接触者,往往叫人觉得在企图掩饰什么或心中隐藏着什么事;眼神闪烁不定则显得精神上不稳定或性格上不诚实;如果几乎不看对方,那是怯懦和缺乏自信心的表现。这些都会妨碍交谈。

当然不能老盯着对方。英国人体语言学家莫里斯说:“眼对眼的凝视只发生于强烈的爱或恨之时,因为大多数人在一般场合中都不习惯于被人直

视。”长时间的凝视有一种蔑视和威慑功能,有经验的警察、法官常常利用这种手段来迫使罪犯坦白。因此,在一般社交场合不宜使用凝视。研究表明, 交谈时,目光接触对方脸部的时间宜占全部谈话时间的 30~60%,超过这一阈限,可认为对对方本人比对谈话内容更感兴趣,低于这一阈限,则表示对谈话内容和对对方都不怎么感兴趣。后二者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失礼的行为。但是集会中的独白式发言,如演讲、作报告、发布新闻、产品宣传等则不一样,因为在这些场合讲话者与听众的空间距离大、神阈广,必须持续不断地将目光投向听众,或平视,或扫视,或点视,或虚视,才能跟听众建立持续不断的联系,以收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