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荷战争

英荷战争指17世纪英国和荷兰共和国之间进行的几次战争。战争的起因,一是由于两国在欧洲、东南亚、美洲和非洲市场上展开的贸易竞争;二是由于两国在各殖民地国家特别是在印度进行的争夺统治权的斗争。

第一次英荷战争是荷兰于1652年7月28日发动的,目的是为了回击英国国会针对荷兰把持贸易经纪权而于1651年通过的航海法案。

英荷之间,除了在两国近海展开作战行动以外,还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峡同时进行了海战。英军舰艇装备有较先进的火炮,而且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占优势,因此击溃了荷兰海军,并对荷兰海岸实施封锁,迫使荷兰于1654年4月14日缔结了威斯敏斯特和约。根据这一和约,荷兰实际上承认了航海法案。

第二次英荷战争是由于英国占领荷兰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而引起的。

1665年1月24日,荷兰对英宣战。1666年2月,法国和丹麦同荷兰结成同盟。在1666年6月11~14日的敦刻尔克海战中,廖特尔海军上将统率的荷兰舰队击败了英军,但未能巩固既得的战果。同年8月4~5日于北福伦角再度交战,荷军败北。1667年6月,荷兰海军封锁了泰晤士河口,歼灭部分英国舰只,由于伦敦直接遭到威胁,英国被迫缔结和约。

根据1667年7月31日布雷达和约,英国占有新阿姆斯特丹,但将英军在战争期间占领的苏里南归还荷兰。

第三次英荷战争,是荷法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英王查理二世和法王路易十四之间的秘密条约,英国参加了这场战争。英军突然袭击了荷兰海军。1673年8月,廖特尔指挥的荷兰舰队在特克塞尔附近击溃英法联合舰队。海战失利和对于比荷兰更危险的竞争者法国实力增强的畏惧,促使英国退出战争。1674年2月19日威斯敏斯特和约规定1667年布雷达条约继续有效。

英荷战争的结果是:荷兰的贸易和经济实力下降,工业更为发达的英国夺得了把持国际贸易和夺取殖民地的霸权。英荷战争是在海上进行的,对于海军技术装备和海军学术的发展曾起了促进作用。

在战争进程中,制定了舰队的体制:舰队下辖分舰队,分舰队又辖有若干总队;确定了战列舰、巡航舰等军舰为新的舰种。海战的战术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次战争初期实际上还没有战斗队形,战斗只不过是单舰格斗,而到战争末期就已广泛使用一路纵队,舰只成一路纵队进行炮战已成为海战的主要方法。

这促进了海军炮兵日臻完善和不断发展。在英荷战争过程中,海军战略也有所变化,其基本内容就是夺取制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