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谈判桌上的较量

经过 5 次战役的较量,美帝国主义妄图占领朝鲜全境,进而威胁中国的迷梦被彻底地打破了,英勇的中朝人民部队,已经将敌人从鸭绿江边,图们江边赶回到三八线,从根本上扭转了朝鲜战场的形势,使得侵略者动弹不得。美帝国主义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威风扫地,引起了美国统治集团内部的恐慌和争吵。这种形势迫使美国政府考虑结束朝鲜战争的问题。于是,一场新的较量开始了。

朝鲜停战谈判是在 1951 年 7 月 10 日上午在三八线附近的开城来凤庄正式开始举行的。朝中方面由朝鲜人民军代表南日担任首席代表,中国人民志愿军派邓华和解方参加谈判。对方首席代表为“联合国军”美国远东海军司令特纳·乔埃。双方同意划开城地区为会议进行期间的中立区,在此区域内双方停止任何敌对活动,并将武装人员完全摒除于会址区域及双方代表团前往会址区域的通路之外。

朝鲜战争期间的谈判,是一场政治、军事全方位的较量。朝中方面对停战谈判是有诚意的,当 5 次战役把敌人打回“三八线”以后,就曾提出停战谈判的建议,以此来尽快结束这场战争。而美国则是在军事上遭到惨败后, 想在谈判桌上找回损失。它一方面在谈判中间提出无理要求,进行政治讹诈, 一面利用谈判期间调动兵力、集结力量向北再举攻势,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美国代表在谈判桌上摆出一付无赖的嘴脸。朝中方面早已洞察美国的伎俩, 在各方面做好了准备,从谈判一开始就与敌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时为了能够早日结束战争,为了赢得世界人民的支持,为了更好地暴露美国侵略者的丑恶面目,在一些问题上朝中代表作出了很大让步,而美国代表一再错误地估计形势和对手,把朝中的退让看成是软弱可欺,这也使得它越来越处于被动地位。

  1. 月 12 日,即开始谈判后的第三天,对方便以新闻记者采访这一枝节问题中断会议。为了解除美方的借口,使谈判工作继续进行下去,朝中方面同意将美方 20 名新闻记者作为美方代表团工作人员的一部分。

经过 10 天的反复讨论,7 月 26 日,朝鲜停战谈判会议通过了 5 项章程:

(一)通过议程;(二)确定双方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三)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和休战的具体安排;(四)关于战俘的安排问题;(五) 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

谈判进入实质性讨论之后,双方第一个争执的问题是军事分界线的问题,我方提出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以此为基础向南北各伸张十公里为非军事区,双方军队都撤至非军事区以外。但是,美方拒绝这个建议,蛮横地要求朝中方面现有阵地分别向后撤 38 公里至 68 公里,总共让出 1.2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他们强词夺理地说:军事分界线的划定,不能仅仅依据双方地面部队的位置;朝鲜战争停止后,他们的飞机不能再飞到朝鲜北方上空,海军再不能封锁朝鲜北方港口,因而,他们要索取“海空军优势的补偿”,他们索取 1.2 万平方公里土地,作为对他们海空军优势的“部分酬答”。

美方的理由是根本占不住脚的。如果他们的海空军不占优势,地面部队早就被推下海了。后来李奇微也承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我们地面部队在没有海、空军支援的情况下作战,那么在头两三个月之内,共产主义的浪潮就会冲击到对马海峡。”而且在马立克(苏联驻联合国代表)提出朝鲜停

战后,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立即在 6 月 26 日明确地声明:“从军事观点来看, 在三八线停火是可以接受的。”可是,谈判一开始,这个“军事观点”马上不算数了。美方这一要求的荒唐无理程度,使他们一时不敢公之于世,直到法新社首先透露出来后,美方才以所谓“背景材料”名义发表出来。

朝中方面严正地警告美方,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在谈判桌上也不可能达到。美方的要求被我严正拒绝后,公然提出“让炸弹、大炮和机关枪去辩论吧”。8 月 18 日开始,敌方向我方发动了进攻。李奇微狂妄地声称:“用我联合国军的威力,可以达到联合国军代表团所要求的分界线的位置。”

美国在谈判过程中一再制造事端,使会议陷入僵局。8 月 19 日晨,朝中方面军事警察 9 人在巡逻时,遭到对方武装人员的袭击,排长姚庆祥被当场打死。朝中方面据此向美方提出抗议。但是,美方不但没有承担责任,反而又于 8 月 22 日派军用飞机侵入开城中立区,轰炸、扫射朝中代表团住所。鉴

于此种形势,朝中方面不得不于 8 月 23 日起宣告停会,以待对方对这一严重挑衅事件作出负责的处理。9 月 10 日美方首次承认美机侵入中立区扫射满日里地方民房一事。次日乔埃又正式致函南日对此事件表示遗憾。为了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机会,金日成、彭德怀致函李奇微称:为了不使那些未了事件继续妨碍双方谈判的进行,你我双方代表应立即恢复在开城的停战谈判,而无需再去讨论恢复停战谈判的条件。我方并且提出:“鉴于你方过去只用会议地区中立化协议来约束我方,而你方则可以藉口对该地区没有责任而肆意破坏和抵赖”,因此建议:“将会场地址移至板门店,由双方平等负责,来保护这一会场地址的安全。”李奇微接受了这一建议。板门店在三八线以南, 在开城东南八公里,位于我方代表团驻地开城与美方代表团驻地汶山之间。经双方联络官商定,会场设在板门店双方前线之间。以这个会场的小屋为中心,以 1000 码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为会场区,在会场区由双方军事警察维持安全与秩序。在会场区、开城地区、由我方开城至板门店通道和敌方汶山至板门店通道两侧各 200 公尺地区,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停止敌对行动。这一协议的达成,有利于保障我方板门店和开城地区的安全。

由于朝中方面的努力,使得因美方无理阻挠而停止了 63 天的朝鲜停战谈

判,于 10 月 25 日复会。美方由于战场上失败,被迫放弃了 1.2 万平方公里

土地的要求。却又提出要求我方退出开城地区 1500 平方公里土地,理所当然地遭到我方的严正拒绝。

11 月 7 日,我方为了打破敌人种种借口,提出就地停战的建议:“确定

以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并且由此线各退 2 公里,以建立非军事区的原则。”并建议在地图上具体划定。美方虽不愿意接受这个方案,但也难以拒绝我方提出的原则。于是,它耍了一个花招,表面上不得不承认这个原则,但是不愿在地图上划定。

此时,国际上要求停战的呼声日益增高,美国国内也要求美国谈判代表尽快与朝中方面达成协议。在这种内外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美国方面不得不接受朝中方面的提案,并提出有效期 30 天的修正案。11 月 27 日,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就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在军事停战协议即将签字时,按照双方实际接触线所发生的变化而修正上述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

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后,谈判随即转入第三项议程的讨论。朝中方面一开始就提出 5 项原则建议,主张停战以后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应立即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自非军事区和对方后方、沿海岛屿及海面撤走,

双方指派同等数目人员组成停战委员会共同负责监督停战的实施。这是实现停战必要和合理的方案。但是美方却主张维持停战时军事力量现状,不得增加军事力量水平。在此幌子下限制朝中方面修建机场,却主张兵员和武器弹药进行无限制的轮换和补充。美方提出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为了保持它的侵略地位与军事优势,尤其是空中优势,而在兵源和武器弹药上的补给又不受限制。朝中方面反复批驳了对方的论点,指出,为了真正保证敌对行动不再发生,就必须彻底消除战争状态而不是保持战争状态下的军事平衡;应该减少双方的军事力量,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及其装备。讨论中,美方还提出全境视察问题,即要求停战监督机构得以自由出入朝鲜全境。为反对这一无理要求,朝中方面在 5 项原则的基础上,又提出两点补充建议,双方应保证不在朝鲜境外以任何借口进入任何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为监督其实施,双方同意邀请中立国家的代表成立监察机构,负责到非军事区以外双方同意的后方口岸,进行必要的视察。

经过 5 个多月的尖锐斗争,到 1952 年 4、5 月间,美方撤回对朝中方面修建机场的无理限制。随后,在其他一些次要问题上也达成了协议,如停战后双方人员与装备的替换问题,双方组织停战委员会监督停战实施问题,双方邀请中立国家组成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并由该会派遣观察小组在特定口岸执行监察任务问题,以及双方轮换人员的限额和所经口岸的数目问题。谈判过程中,双方各自作了一些非原则性的让步。在此条件下,由波兰、捷克、瑞典、瑞士 4 个中立国组成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第三项议程至此遂基本上达成协议。

这样,接下来的议程就是战俘安排问题。本来,这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1949 年制定的日内瓦公约,已将战俘遣返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该公约第 118 条规定:“积极敌对行为停止后,战俘应即予释放和遣返,不得迟延。”第七条又规定:“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能声明放弃本公约所赋予的权利。”这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根据这一精神,朝中方面在这项议题讨论的一开始,就提出停战以后全部遣返战俘原则。但是,美方作为参与日内瓦公约的制定并签字的成员国之一,竟公然违反这一被各国所公认的公约,破坏国际惯例,蛮横地提出“一对一交换”、“自愿遣返”的无理主张,并设置重重障碍,致使第四项议程的讨论,百转千回,旷日持久,成为整个停战谈判中最为棘手,危机迭起的一场斗法。在这一过程中,美国方面耍尽了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在交换战俘资料时,不是残缺不全,就是人名不符,时而声称有 13.6 万多战俘,时而又说有 11.6 万,最后竟说出了一个荒谬绝顶

的 7 万人,第一次送来的战俘名单中出现的人,在下一次的名单中又不见了, 要不就相反,出尔反尔,漏洞百出。

名为“自愿遣返”,实则强迫扣留,就在美方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侈谈“自愿”的同时,美军战俘营中的朝中被俘人员却在遭受着血腥的“甄别”。为了能把战俘送交李承晚集团充当炮灰,美国方面派遣台湾和南朝鲜特务, 使用恐吓、酷刑、强迫战俘刺字、写血书、按手印等手段强迫他们表示“拒绝遣返”。对拒绝进行“甄别”的战俘,即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和屠杀。在关押朝中人民部队被俘人员的巨济岛、釜山等地的美军战俘营,从 1952 年 2 月起,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各种公然违反人道原则,违反日内瓦公约的暴行。为了抗议美方的这种非人道待遇,5 月 27 日,美方巨济岛 76 号战俘营中的朝中被俘人员扣留了战俘营长官杜德。接替他的柯尔生也承认战俘没有得到

“符合国际法原则的人道待遇”,承认对战俘进行“强迫甄别”和“重新武装”战俘。这批抗议的战俘后来同样遭到了镇压。这次事件发生后,美国对战俘的所渭“自愿遣返”的说法和“甄别”的方法,立刻暴露在全世界人民面前。

5 月 12 日,克拉克奉美国总统杜鲁门之命,接替了李奇微的“联合国军” 总司令的职务。

克拉克一上台,命令哈利逊于 5 月 22 日接替乔埃的美方代表团首席代表的职务。哈利逊到板门店后,不顾全世界舆论的遣责和各国人民团体的抗议, 仍然在谈判桌上坚持自愿遣返原则。并且在以后的谈判中,美方代表一再拖延时间,不是提出无理要求,就是避不作答,甚至采取到会即离会的办法来阻挠谈判的正常进行。有时开会只有两分钟、一分钟、半分钟、最短的为 25

秒就提出休会。并且连续多次单方面宣布休会 3 天,使谈判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当我方提出责问时,美方代表理屈辞穷,有时装着打瞌睡,有时吹口哨,每次会谈总是声称他们的立场是“最后的、坚定的、不可改变的”。这种蛮横无理的态度,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公愤。1952 年 5 月 30 日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认为,美方现在根本无意进行谈判,新任美方谈判代表哈利逊是“奉命充任一个听取意见的职务,而不是进行谈判的”。

1952 年 10 月,美方谈判代表“意见”也不听了。他们完全不顾朝中方面的一切努力,单方面宣布无限期的休会。这样,已经取得大部分成果的朝鲜停战谈判,在历时 15 个月之后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