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商业(下)

商人的经营方式

我国古代早期的商人,其活动的方式大多是以个人的形态出现的,即个人出资、个人组织、个人运销,只是雇用一些帮手,进行一些推、拉、扛、搬等劳务性的工作,这些人只是出力,不参与业务。到了后来,商业发达了,商人联合经营的活动方式也逐渐多起来,如出现了家族联合、因地域关系而合伙经营的情况。

就个人形态而言,从春秋战国到明清时期,这种情况一直存在,早期尤为普遍。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几位大商人:子贡、范蠡、白圭等,就是以个人的经营方式出现的。这些商人虽然是以个人的形式经营商业,但由于雇用有一定数量的帮手,其活动的规模也是相当大的,有的甚至把活动的范围伸向国外。大家知道唐朝是对外关系最发达的时期,对外关系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其中经济交往主要是指商业贸易。在商业贸易中以个人形态出现的大商人曾大显身手。福建、广东的商人可以由水路沿印度洋海岸到波斯湾,或沿阿拉伯海入红海湾到阿甸,更有的到了当时东西方交易的中心狮子国(今斯里兰卡),以上是水路;陆路方面,有的从亚细亚天山路南到波斯和印度等地。宋朝的时候,海外贸易相当发达,一些大商人常常组织船队到外国进行交易,因此出现了为数众多的海商,如前去高丽贸易的宋朝商人几乎年年不断,有的同一时候有好几批、数百人到达高丽。这些商人把宋朝的瓷器、漆器、米、麦等运往国外,同时他们又把国外的硫磺、木材、香料、生铁等货物带回本国。一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因业务关系,常年居住在国外,如在高丽国的京城就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居住在印度、斯里兰卡的也很多。

明清时期,商人经营活动的方式有所变化,虽然个人独立经商的情况仍然存在,但以家族关系、地域关系为纽带,共同经商的情况已普遍出现。

就家族经商的形式来说,明中叶以来,商业的发展使各地形成了颇具经济实力的商人集团,集团之间互为竞争对手,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形势下,家族关系在经商活动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比如商人经商的原始资本,有的是在宗族内凑集的,有的是借贷于族人的;在人员的组合上,有的经商者完全使用族人作为助手或伙计。以家庭为单位经商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如父子外出业贾、兄弟携手做生意等等,更有的举家外迁,到有利可图的地方定居下来,从事商业。

说到地域关系,很明显地明清时期形成的地方性的商人集团就是以地域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商人派系亦即地方商人集团。明清时期有名有实的地方商人集团有如下几个:

山西商人。山西商人也称晋商,其中以祁县、平遥县、太谷县、榆次县的商人最为活跃。晋商的崛起是从明朝初年开始的。明初在北方的边防上,驻扎着大量的军队,为了供应其军需粮饷,明政府因财力、物力有限,就实行了一种叫做“开中”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利用商人把军队所需要的粮食运到边防,然后由政府给商人贩卖食盐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开中法”。山西从地域上看接近于边防,因地利之便山西人纷纷投入到“开中”的活动之中,其中有一部分人便发达起来,成为富有的大盐商。晋商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以经营盐业壮大起来的,以后他们又逐渐地扩展业务,如贩卖丝绸、铁器、茶叶、棉花、木材等。经过长期的经营和积累,晋商的财力不断壮大,非常富有。

徽州包括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绩溪县、黟县。徽州是一个峰峦重叠、烟云缭绕的山区,因地少人多,地质又非常的贫瘠,所以一些人便外出谋生,即经商。明朝人王世贞说过:“徽俗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就是说徽人从商者十居其七。徽州商团的形成也是从明朝开始的,后来就成了南方最具实力的大商团。有人说:“商贾之称雄者,江南则称徽州。”徽商主要经营的也是盐业,明清时期全国最大的盐场——两淮盐场,就被徽商所把持着。另外,他们也经营茶叶、典当、木材等行业。其活动的范围也是很广的,所谓“山陬海涯无所不至”,甚至远涉重洋,经商异国者也不乏其人。徽商从明初到清末兴盛几百年,积累的财富也是惊人的,所谓“上贾”有“藏镪百万”者,“中贾”四五十万,“下贾”也有二三十万。

陕西商人。陕西商人也称秦商,和山西商人有“山陕商人”、“秦晋大贾”的并称。陕西商人的起源也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其地处于中国西北和东南之间的中心,西人陇蜀,东走齐鲁,其特产有驴马牛羊、旃裘筋骨,往来交易,莫不得其所欲,所以西北地区的贸易,多由陕西商人进行。另外,陕西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投入到“开中”活动中,运粮贩盐也是促进陕商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活动的范围、经营的主要业务和山西商人差不多,在一些史料中,秦晋商人一起活动的记载很多,不愧为西北地区的一大商人团体。

福建商人。福建商人也称闽商。福建地处沿海,海上贸易非常发达,与亚洲其他国家来往甚为密切。这样一种环境,使得福建人能够擅海舶之利,投入到海上贸易中去。其中以漳州、泉州人经营海上贸易者为最多,在漳州有的一个村落的人全靠海上贸易谋生;泉州也是整村的人出海经商,或以家庭为单位,或以乡族关系组成船队一齐出海。其活动的范围“西至欧罗巴,东至日本之吕宋、长崎”(王胜时《漫游纪略》)。因此,福建海商积累的资本实为不少,也有“富甲天下”的称誉。

江苏商人。江苏商团以洞庭地区的商人最为突出。洞庭商人出生于太湖中的洞庭东西两山一带,这一带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交通主要是水路,河湖港叉,四通八达,十分便利,所以当地人“以舟楫为艺,出入江湖,动必以舟”。太湖通过其周围的河流,沟通了洞庭东西山与外界的联系,为洞庭人从事商业活动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洞庭东西山物产非常的丰富,有各种桑树、果树、茶叶,盛产桃、梅、桔等水果,这些特产,除少量自用外,绝大部分作为商品投入到市场。有了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特产,洞庭人便大量地从事于商贸活动,所以出现了洞庭商人“行贾遍郡国,滇南,西蜀,靡远不到”的情景,他们善于货殖,善于经营,在江湖上形成了“钻天洞庭”的说法,显示出他们经商的本领,由此也构成了他们在明清商界的有力地位,成为较有影响的地方商人集团。

以上各地商人集团,都是以地域关系结成的,晋商以祁县、太谷县、平遥县、榆次县为主;徽商以歙县、婺源县、介宁县、黟县、祁门县、绩溪县为主:福建以漳州、泉州为主;陕西以关中为主;江苏以洞庭为主等等,在这些地区,全村的甚至全县的经商已经形成了风俗,所以在这些地区,从小随父随兄学习经商的情况非常多,经商已成为这些地区的习惯和传统。同一地区的人,一同外出经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商人的经营手段

中国古代商人的经营手段是很多的,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实践,形成了一系列、一整套的经营办法,为商业史留下了丰富的内容,为后世的商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归纳起来,商人们常常使用的经营手段(也可称为经商之术)有以下诸种:

独辟蹊径,择地治生

古代商人很懂得地点对商业经营的作用,如果选择了一个对做买卖非常有利的地点,如交通便利之处、居民集中之点、物产丰赢之地,都可使经营业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前边曾提到过的大商人范蠡,选择了叫做“陶”的一块地方,他认为此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货物交易的理想之地,在这里做生意可以致富,果然,他19年之中。三致千金,发了大财。《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载的富商卓氏,在秦国攻破赵国的时候,实行了移民政策,卓氏在赵国,也要被迁走。当时有许多人通过贿赂官吏等手段,要求留在近处,而惟独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因为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当地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卓氏毅然到了那里,也发了大财,成为富翁。司马迁说他:“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可见其富有的程度了。后世商人“不惟任时,且惟择地”的也大有人在。大家知道,明清时期几个地方的大商人集团,他们经营大多不在本地,都是外出经商,到那些利于商业发展的地方去,所以当时凡是物产丰富、交通便利之地,都有各地的商人们在那里。就拿扬州来说,唐宋以来它就是一个很繁华的都市了,因为它地处交通孔道,南北货运,频繁往来。其本身又是土地膏沃,有茶、盐、丝、帛之利,所以很多商人都看中了这个地方,纷纷到这里来经商,有名的徽商、晋商、陕商就在这里定居经营,特别是徽商有很多人定居在这里,有的人甚至这样说:“扬(指扬州)盖徽商殖民地也。”徽州的大姓如汪、程、江、洪、潘、郑、黄、许诸氏,扬州莫不有之。徽商之所以成为明清时期大的商人集团,和其在扬州的商业活动有极大的关系,也可以这样说,徽商的发家就是从扬州开始起步的。

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作为一个商人要善于观察时机、把握时机,不失时机地买进卖出。那么何时买何时卖,这里大有文章可作。比如古代的商人们就非常地注意农业生产变化动向和市场供需情况,当丰收之年或粮食大量上市的季节,粮价下跌,而丝锦和织物价格则上涨,这时应把粮食收购进来,把丝锦和织物抛售出去;歉年或青黄不接之际,粮价上涨,而丝锦和织物大量上市,价格下跌,应及时地把粮食销售出去,把丝锦和织物收购进来。范蠡和白圭把此称作为“与时逐”和“东观时变”,在他们看来“时贱而买,虽贵已贱;时贵而卖,虽贱已贵”。利用这种手段做买卖,关键就是要抓住有利的购销时机,当时机一到则不能犹豫,要“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要当机立断。徽州商人做买卖就经常地使用这种办法,《徽州府志》称他们“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买之所人,视他郡倍厚”。刘伯温在《郁离子》书中讲了一个“蹶叔之悔”的故事,说一个叫蹶叔的人,不顾取予以时的经商规律,与别人争买卖之价,结果使自己日渐困窘,他总结教训说:从今后不敢不改悔了。”这个故事从反面证明了经商必须乘时射利。“人所弃我则取之,人所去我则就之”,这也是山西商人常常说的话,在实际经营中他们也是这样做的,因为他们是以搞长途贩运贸易为特长的,何时到什么地方去买,何时到什么地方去卖,对他们来说是性命攸关的,时机稍微掌握不好,该进不进,该出不出,就会失去赚钱的机会,甚至会造成倾家荡产的结局。

预测市场,捕捉信息

古代商人们是非常注意市场供需变化的,他们往往能够预测出近期或将要出现的供需情况,根据预测来决定他们目前应买进什么、贮存什么,以备将来所需。《史记·货殖列传》载:秦末战乱的时候,一些人争着抢购、贮存金玉珠宝,而有一位姓任的商人唯独购进粮粟,贮存于自己的窖中,很多人不得其解。后来,楚汉相争,民不得耕种,粮食奇缺,这时任姓商人把他贮存的粮粟拿出来销售,那些曾抢购金银珠宝的人们也不得不用他们抢购来的金银珠宝换取任姓的粮食,结果大量的金银珠宝尽归任姓的大商人手中,由此而大富。《夷坚志》载:宋代绍兴十年,有一次临安城着了大火,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烧着了,但是他没有救自家的火,而是立刻组织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芦苇椽桷等建房材料去了。火灾过后,市场上急需建房材料,出现了抢购的情况。这时政府还给予销售建筑材料免税的优惠,于是,裴氏不但弥补了他在火灾中的损失,而且还获得了极大的额外利润。

在市场信息上,商人们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注意捕捉和收集,以便于经营决策。山西商人一般经营规模都是很大的,他们往往建立不止一处商号,有的几处,十几处,而且建于不同的地区,比如在山西本部建有总号,在外省的一些城市就建有几个分号。他们收集信息,一般都通过分号与总号之间的业务联系获得的。总商号和各分商号之间,一般五日一函,三日一信,通过书信通报本地的农业生产、市场销售情况,便于总商号的经营决策。

无敢居贵,薄利多销

范蠡经商其中有一条就是“无敢居贵”。大商业理论家计然对此也持认同的态度,他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就是说在市场上某种商品很贵的时候,要大量的销出去,因为极贵之后,必然出现低贱的情况;当某种商品极贱时,要及时购进来,要像珠玉那样珍惜它,因为极贱之后,必然出现上涨的情况。

在商业经营中,不贪图过高的利润率,而是积少成多,这样的经商术被很多的商人所采用。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厚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郁离子》上记载:有三个商人一起在市上做生意,经营同样的商品,其中一人降低自己商品的价格而卖,顾客都来买,一年时间就发了财,另两个商人不肯降价而售,在获利上远不及他。前面提到的山西商人乔氏在包头开“复”字商号,他经商的原则之一就是薄利多销,他的字号所用的斗秤,比市面上其他的商号所用的斗秤都要略让些给顾客,包头市民都愿意购买“复”字号的东西,生意越做越好。

炫人耳目,方便顾客

古代商人招揽顾客的方法很多,常见的做法有下列几种:一是装饰铺面。《燕京杂记》上说:“京师市店,素讲局面,雕红刻翠,锦窗绣户”。有的店铺高高挂起自己的招牌,到了晚上点上五光十色的纱笼灯,把街面照得如同白天一样,甚是吸引顾客。那时的商人已经懂得广告的作用,在他们的铺面前都放着或挂着自己经营商品的宣传字画。二是在店铺内张挂名人字画。《梦粱录》上说:汴京的许多熟食店,“张挂名画,所以勾引观者,留连食客”。宋朝的苏东坡在海南儋县曾为一卖馓子的商人写过一首咏馓子诗,这位商人把这首诗张贴在店堂里,引来许多顾客,自此生意兴隆起来。三是搞一些文娱活动吸引顾客,比如一些茶肆、饭馆、小吃店等,安排有乐器演奏或戏曲演唱和说书的表演等。在服务方面也尽量周到,达到顾客的满意。宋朝京都杭州的面食店里,只要顾客一进店坐下,伙计立刻前来问顾客所需,顾客“百端呼索取复,或热,或冷,或温,或绝冷,精浇熬烧,呼客随意索唤”,伙计们“尽合诸客呼索指挥,不致错误”。伙计们对待顾客是十分恭敬的,顾客有求必应,不敢怠慢,因为稍有差错,“坐客白之店主,必致叱骂罚工,甚至逐之”。

以义待人,诚信兴利

古代商人非常讲究义字,这个义字主要是指生财有道,以正当、合法的手段去赚钱,决不要见利忘义。清道光年间徽州黟县有一位商人叫舒遵刚,他从小学习经商,精榷算,善权衡,而立之年就在商界站住脚根,创下了一份家业。他一有空闲,就去读《四书》、《五经》,每夜必熟诵之,句解字释。他读圣人之书,把义理用于经商之中,成为他经商中的一种道德标准,所以他这样说过:“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源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用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商业活动中做了许多见利而不忘义的事情,所以在黟县的志书上记载他“疏财仗义之事,指不胜屈”。

有名的山西商人也是以谨厚重义而著称的,史书记载说在山西商人的身上有一种“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气。他们经商虽以营利为目的,但没有丢掉道德信义这个前提,有一位叫王文显的大商人曾这样训诫他的儿子说:“夫商与士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自安而家肥富。”

相反地如果有人见利忘义、不择手段地赚不义之财,必然地要受到惩罚。《郁离子》上记载这样一则故事:越国商人虞孚去吴国卖漆,当时漆的行情看涨,本可望获得厚利,但他在漆中掺了假,被买主识破后,失去了信任,结果商品变了质,连本钱也赔进去了,后来他沦为乞丐,饿死在他乡。

流而通之,贸而迁之

要搞活商业,必须使资金和商品流动起来,古代商人深明其理。要使资金和货物得以流通,首先就是要求经商者了解“万货之情”,即掌握市场行情,什么时候需要什么货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做好准备,以防不虞。具体的说,作为商品要做到“务完物”,即贮藏的货物要完好,“腐败而食之货勿留”,即容易腐败的食物不要久留;作为资金要做到“无息币”,即不能把货币滞压在手中,“货币欲其行如流水”,即货币要像流水那样不停地流通。这样买卖就做活了。宋朝的沈括有更为具体的说明,他说10万元资金倘不周转,“虽百岁故十万也”,假如贸而迁之,加快其周转,“则利百万矣”。

出奇制胜,智勇仁强

商人们常常把兵家权变之术用于商业竞争中。兵家常说:“将三军无奇兵,未可与人争利”,“凡战者,以正名,以奇胜”。商业经营就是要想别人未想,做别人未做,以奇取胜。司马迁《货殖列传》中就曾指出:“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奇胜”,就强调了商家以奇制胜的重要作用。司马迁还列举了卖油脂的雍伯、卖浆的张氏、卖肉制品的浊氏等商人,说他们都是深钻一门业务,掌握一技之长,以经营奇特的商品而致富的。后世的“张小泉剪刀铺”、“陆藁荐熟肉店”等都是如此。经商以奇制胜还表现在出人意料、做别人连想都未想到的事情。清朝山西太谷县一个姓曹的商人,其驻沈阳分号的掌柜,有一年回家探亲,途中看到高粱长得穗大茎高,十分茂盛。随手折断几根一看,却发现茎内生了害虫。掌柜立刻返回沈阳,让店铺连夜收购高梁。当时一般人认为丰收在望,遂大量出手。结果高梁成熟时多被害虫咬死,而曹家商号却因未萌见著,及早采取措施而大获其益。他们的做法可以说既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又有些反常而出人预料。

在商场竞争中如何出奇制胜,如何立于不败之地,这就需要经商者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他既要有仁义之心,也要有勇谋之略,经商不是行善,需要赚钱,但赚钱要有道,在符合仁义的前提条件下,要使出你的智谋和果敢的手段去赚钱发财。所以古人对经商者提出了要具备“智勇仁强”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在竞争中求得发展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古人云:“与人相对而争利,天下之至难也”(《十一家注孙子·张预》)。作为一个商人要深谋略,通权变,要知彼知己、斗智斗勇。大商人白圭在总结他自己经商的经验时说:“吾治生产犹伊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他把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兵家的运筹权变,法家的刚毅果断集于一身,运用于商战之中,有勇有谋,成为后世商人崇尚的楷模,所以凡经商者都以白圭为祖师,如同木匠以鲁班为师爷一样。

纤啬筋力,勤俭为尚

“夫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意思是说,要发家惟一的正道就是要依靠自己聪明的头脑、勤劳的双手,以及俭朴的生活习惯。前边提到的宣曲任氏的大商人就“折节为俭”,要求家人“公事不毕则身不得饮酒食肉”。在后世的商人中也常常有勤俭从商的记载,如商人程善敏“行白圭治生之术。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同甘苦,克俭克勤,弃取异尚,米几而家温食厚,享有素封之乐”;商人李祖理“精理精勤,竹头木屑之微,无不名当于用,业以日起,而家遂饶”,等等。这类的记载很多,所以古人经商理财常常这样说:“生意要勤快,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用度要节俭,切勿奢华,奢华则钱财竭”。

知人善任,严格管理

任用什么样的助手,雇用什么样的伙计,选择什么样的合作伙伴,对自己经商的成败至关重要。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位齐国的商人叫刁闲。当时一般人都不喜欢用头脑灵活的所谓“黠奴”为自己做事,而惟独他却专门使用此类人,并给以丰厚的报酬和充分的信任,放手大胆地让他们去干,这些“黠奴”干得十分卖力,刁闲因此而致富。与此相反,冯梦龙《广笑府》记载一愚人卖药的故事:一药铺主人离家外出,令不懂业务的儿子应付门市,有人来买中药“牛膝”和“鸡斥黄莲”,他却将自家耕牛的膝和鸡斥斫下拿给顾客,不仅生意没有做成,而且白白赔上了自有的牛和鸡,闹出了大笑话,这就是因为药铺主人用人不当所致。在严格管理方面,古代一些商人做得也很出色。清朝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记述苏州有个叫孙春阳的杂货店,其店分为南北货房、海货房、腌腊房、酱货房、蜜饯房、蜡烛房,“售者由柜上取下一票,自往各房发货,而管总者掌其纲。一日一小结,一年一大结。自明至今(清乾隆年间)已二百三四十年,子孙尚食其利,无他姓顶代者”。苏州是个五方杂处、店铺云集之地,而孙春阳的杂货房生意兴盛了200多年,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其店规之严,先制之精,合郡无有也”。

以上罗列数条,可见古代商人经商手段的大概情形,这些手段的使用,不仅活跃了当时的商品交易活动,发展了商品经济,也为我们后世的经商者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和发扬的东西,特别是处于我们当今的商品经济大潮中,如何使自己的经商取得成功,如何赚钱但又不失去其商业道德,如何使自己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如鱼得水,古代商人的许多经验的确值得我们吸取并发扬光大,同时也有些教训需要我们去接受,有些失败需要我们去避免。

两千年来,古代商人在经商活动中,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发展了商业,同时也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经验和教训,这些都被积存下来,到了后来,这些东西被经商者们条理、归纳出来,形成了经商者活动的准则和要求,有关这方面的文字和书籍也不断出现,例如明清时期就出版了不少有关商业方面的书籍。像《士商要览》、《客商规鉴论》等等,书中所述都是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普遍和指导意义的知识和训诫,可视为商人行动的一些准则,下面不妨抄录《士商要览》中《士商十要》的内容,以飨读者:

(一)凡出外,先告路引为凭,关津不敢阻滞,投税不可隐瞒,诸人难以协制,此系守法,一也。

(二)凡行船,宜早湾泊口岸,切不可图快夜行,陆路宜早投宿睡卧,勿脱里衣,此为防避不测,二也。

(三)凡店房,门窗常要关锁,不得出入无忌,铺设不可华丽,诚恐动人眼目,此为谨慎小心,三也。

(四)凡在外,弦楼歌馆之家,不可月底潜行,遇人适兴,酌杯不可夜饮过度,此为少年老实,四也。

(五)凡待人,必须和颜悦色,不得暴怒骄奢,年老务宜尊敬,幼辈不可欺凌,此为良善忠厚,五也。

(六)凡取账,全要脚勤口紧,不可蹉跎怠惰,收支随手入账,不致失记差讹,此为勤紧用心,六也。

(七)凡与人交接,便宜察言观色,务要背恶向善,处事最宜斟酌,不得欺软畏强,此为刚柔相济,七也。

(八),凡有事,次要与人商论,不可妄作妄为,买卖见景生情,不得胶柱鼓瑟,此为活动乖巧,八也。

(九)凡入席,乡里努宜逊让,不可酒后喧哗,出言要关前后,不得胡说乱谈,此为笃实至诚,九也。

(十)凡见人博弈赌戏,宜远而不宜近,有人携妓作乐,不得随时打哄,此为老成君子,十也。

商团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相应地商人的社会活动也日益活跃起来,商人们在社会上经常抛头露面,成为社会活动最为积极的参与者,有时甚至是组织者。

谈到商人的社会活动,也就是商人的社会生活,主要的是从两个方面反映出来,一是商人们组织的社会团体,二是商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商人们的团体即社会组织,主要的是由于商务的关系或地域的关系而形成的,其形成和发展也有其自身的过程和规律,经历了一个不断壮大、逐步完善的过程。

最初的行业组合——“行”

最早的商人组织还处于一种朦胧的、主要的是便于官方管理的状态中,并非是商人自发或有着明确业务目的而组织的。

最早的组织,我们所见到的史料记载,就是唐宋时期出现的“行”。这种“行”还不只包括商人,还包括手工业者在内;但它又不是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组织,而是由商人和手工业者所开设的店铺的组织。

前面曾提到了在各个都市里,商业区域都是有着一定的界限、被官方所指定的,这种专门从事商业的区域叫做“市”。到唐朝的时候,在商业区内的商肆店铺,根据它自己经营行业的种类,同类的商肆店铺集中在一起,这种集中在一起的同类商店就叫做“行”。因此,在各个都市中的市,就是由许多的行所组成的。

那么同类商店为什么集中在一起,又是如何集中在一起的呢?原因很简单,主要的是官方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组织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官方的管理,其所谓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官方如何更好地、更有效地向从事工商业的人们征敛税收、摆派杂役。

在行内开设店铺的同业商店,自己也形成了一种组织,它的组织也称为行。属于这种组织的商人就叫做行人、行商、行户等等。每行当中都设为首长,称为行头、行首或行老。这种人是同业商店区街的首长,同时也是它的组织的首长。

这时期形成的行,还不能认为它是工商业者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而是官府对工商业者进行统治和征敛的工具。那些所谓的行头等人实际上代表着官府的利益,相当于为官府在市场上掌握政令的一种职官。到了宋朝,这种情况就非常的明显了。《都城胜记·诸行》中明确记载说:“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行头的主要职责就是在本行业内帮助地方官进行统治,史料也有明确的记载:“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阴私谋害不明公事,密问三姑六婆,茶房、酒肆、妓馆、食店、柜坊、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立行老(即行头)察知物色名目,多必得情,密切告报,无不知也”。可见,行头、行老等充当的是官府的耳目。

尽管是这样,“行”具有着明显的官方组织的性质,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行”的产生确实是在城市工商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工商业者的增加及其经济实力的强大,政府是不会将其组织起来并对其征纳税收的。而且,我们还应该看到,“行”虽然带有官方组织的性质,但它本身为同业工商业者提供了活动的形式,同时它也多多少少起着维护同业工商业者利益的作用。比如《梦粱录》卷十九《社会条》中提到,在神的诞生之日,诸行要一起献祭品、行祭礼,如七宝行献七宝的玩具,青果行献时果,鱼儿活行献各种的龟鱼等,表明各行互相协力,同祭神佛;再如行在维护各自利益方面也有表现,如各行组织在一条街上,其本身就带有商业独占的性质,绢的商业由绢行的商人独占,金银的商业由金银行的商人独占,特别是宋朝以后“市”的制度被废除,商业独占某个区街的形式被打乱,各行所经营商品的权利受到了威胁,这时“行”作为维护本行商人经营独占商品的作用更为突出,你如果要经营某一个行的商品,就必须首先要加入那个行,否则你就没有经营其商品的权力和资格。那么行头、行老也不仅仅只是代表着官方的利益,为官方进行征索活动,他也从事一些与经营有关的活动,比如,各行发货给各铺户的时候,商品的价格就是由行头、行老来确定,可见行也参与商业经营活动。

商人的业务组合——“帮”

唐宋时期出现的行,是带有极鲜明的官方性质的组织,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扩展;行已经不能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了,商人势力的不断扩大,也再不能忍受行的限制了,所以到了明清时期,行已经不是工商业者的主要组织形式了。他们根据自己商业活动的需要,通过各种关系,组合成有一定业务联系的组织,比较普遍的形式就是“帮”,也称“商帮”。

“帮”主要是因地域关系而组成的,也有因业务关系而组成的。比如山西商人长途贩运,流动于江河湖海的有“船粮帮”,行走于沙漠险路的有“骆驼帮”,还有车载马驮的“车帮”、“马帮”等等;帮在坐贾中就更多了,比如在一些商业繁兴的都市里,商人们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帮,如川帮、广帮、宁波帮等等。都市里的商帮一般是按籍贯组织的,也有按经营商品专长与特点组织的,如江南的帮多半经营鱼、盐;江北的帮大多经营盐、丝;河南的帮大多经营药材等。《清稗类钞》上说:“客商之携货运行者,咸以同乡或同业之关系,结成团体,俗称客帮,有京帮、津帮、陕帮、山东帮、山西帮、宁帮、绍帮、广帮、川帮等称。”这种因各种关系而结成的帮,和我们前面提到的地方商团是有区别的。地方商团是一个大的概念,没有具体的组织形式,而包括的范围是很广的,凡是出身于那个地方的,都属于那个商团。而帮则包含的范围比较小,虽然有“山西帮”、“川帮”这样大的称谓,实际上在某个地方、某个城市,有一些原籍为某个地方的,就叫做某帮,帮是具体的,专门指集中在一起从事商业活动的一些人。比如清代的时候,在北京,山西商人开设有20余家的票号(相当于后世的银行),当地人统称他们为山西帮,但是实际存在着的只有三个帮。即祁县帮、太谷帮、平遥帮,三帮各开票号分别为6家、5家和10家。各帮自己内部业务互有联系和交往,各自的业务也不尽相同,比如从存款方面来说,平遥帮的存款利息一般为三厘,祁县帮则一般为三至四厘,甚至四厘半;从放款方面来看,平遥帮放款多为六厘,最多为七厘,而祁县帮一般的为七八厘,最多为一分。可见帮与帮之间,业务有别,各不相同。因此而形成的帮,代表着本帮各商人的利益,不愧为本帮商人共同活动的一个组织和团体。

他们以帮为单位共同活动,在某个经营地点可以反映出来,有时他们外出或搞长途的商品运销,也是以帮为单位的。山西商人是以搞贩运商业而著称的,他们长途贩运便结帮而行,有所谓的“车帮”、“骆驼帮”等。“晋中行商,运货往来关外诸地,往往结为车帮”。

跑北路边疆地区,常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骆驼,故称为“骆驼帮”。当然这种结帮而行,有的是暂时的结合,但行至某处,必然在业务上也互有帮助和联系,成为最终形成当地一个商帮的基础。

商人的地缘组织——会馆

明清时期商人的社会势力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已明显地突出出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他们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正式团体——会馆。

会馆是由流寓客地的同乡人所建立的专供同乡人集会、寄寓的场所。会馆的出现是很早的,但不叫会馆,也不是由商人组建的。其发生与科举制度有很大关系。

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文武官吏的一种制度。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到明清时,科举考试制度更为严密和完备,每逢“大比之年”,便有各地文武举子进省城或京城应试。另外,还有大批的商人也来到省城和京城做生意。这些人远行来到省城,到京城路途则更远,一般的人所带盘缠是有限的,在省城、京城投宿“虽一榻之屋,赁金却不下数十楮”。好一些的住宿,价钱则更高,赴考投宿者们大多是拿不出这笔开支的。就是那些做生意的商人们,也多是付不起昂贵的房租,于是经济上的原因和乡土观念,促使举子和商人们期望能有一个凭借乡谊且能相互照应的理想住处。于是就有人开始着手建立能供同乡居住、休息场所的事宜。明朝嘉靖年间,在北京就开始出现了专供外地人居住、聚集的场所,人们称之为“会馆”。后来这样的会馆不断出现,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在北京就出现了“其乡各有会馆”的情况。据统计,在整个明朝,北京有会馆将近50家之多。

清王朝建立之后,统治者仍积极推行科举制度,考试的科目和次数都有增加,参加考试的人也越来越多,于是会馆也跟着多了起来。据清朝人吴长元《宸垣识略》记载,从清朝入关至乾隆年间,北京的会馆就发展到了180多处。到光绪年间,就又发展到了将近400所,几乎全国各地在北京都建立了自己的会馆。有的一个县就建立了好几所。

据统计,到民国时期北京尚存有各地会馆的情况是这样的:直隶(今河北省)12所,山东8所,山西35所,河南13所,江苏26所,安徽24所,江西65所,浙江34所,福建23所,湖北24所,湖南18所;陕甘26所,四川14所,广东32所,广西7所,云南9所,贵州7所,绥远2所,奉天1所,吉林2所,新疆1所,台湾1所。因清政府有满人居内城、汉人居外城和内城禁止喧嚣等规定,所以原来在内城的会馆逐渐废除,而南城正阳、崇文、宣武三门一带的商业繁华区则成为会馆最集中的地方。

除北京之外,其他的一些城市也都建有多少不等的会馆,例如仕商辐辏的大都会之一的苏州,在明朝万历年间就有了会馆,后来发展到了90多所。到清末,广州、重庆、上海、汉口、天津等地都建有会馆。

会馆的建立主要是出于维护同乡人利益的,其发起人也不只是商人,其活动的内容也不只限于商务,当然因会馆性质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样。关于会馆的建立和发起认有如下几种情况:

纯属商人发起组建的。这类会馆是商人为了保护本地或本行业商贸利益而建立的。就北京地区来说,早期的会馆都是为赴京投考的人所建,发起人一般的是在京任职的官僚集资为其家乡人所建,与商人本身的利益关系不大,后来,特别是到了清朝,有相当一部分会馆就是由商人发起并出资兴建的了。北京之外的其他城市,由于兴建会馆的时期都比较晚,一开始就是由商人创办。

商人创办会馆的动机,在现存的一些会馆碑刻中说的是很明确的:

“会馆之建,非第春秋伏腊,为旅人联樽酒之欢,叙敬梓恭桑之谊,相与“会馆之设,所以联乡情,敦信义。”

“会馆之设,所以展成奠价,联同乡之宜,以迓神庥也。”

“建设会馆,所以便往还而通贸易,或货存于斯,或客栖于斯,诚为集商经营交易时不可缺之所。”

归纳起来说,建立会馆就是使同乡之人在外做生意有可居住的地方,同时同乡之人聚集在一起,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更好地团结协助,共同经商。常言说:“人情聚则财亦聚,”建会馆的最终目的还是为做好生意服务的。

这类会馆建立之后,商人们就以此为活动的场所,无论大小事情都到会馆里来做,当然主要的还是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活动,比如议论商情,讨论物价及贮存货物等等。清朝在天津成立的山西会馆,是地方上有名的大会馆之一。这个会馆是由山西的“十三帮四十八家”巨商组建的。十三帮包括有盐、布、票、铁、锑、锡、茶、皮货、帐、颜料、当行、银号、杂货。他们每年有定期的团拜聚餐,各帮按月有小的聚会,在聚会中进行商务活动,这已成为惯例。

官僚政客与商人共同发起组建的。这类会馆为数较少,它不仅为商人服务,也为官僚士大夫服务。例如在苏州的江西会馆,由江西的官商于清嘉庆年间合建,在《重修江西会馆碑记》中这样写道:“我乡官于斯,客于斯者,咸捐资斧,踊跃相从”。其中商人捐资的,包括江西的麻货商、纸货商、炭货商、漆器商、磁器商、烟商、布商等商人。清末在天津建立的云贵会馆,就是由陈夔龙(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蔡述堂(大商人)和曹家祥(袁世凯时办警察)等发起组建,每逢新年在总督衙门举行团拜,有时多达四五百人,皆为陈的属员及府、道、县等同乡。

由官僚政客发起组建的。这类会馆与商务没有太多的关系,但也有本地商人参加。所建的时期也大都在清末民初。如天津的山东会馆是由军阀靳云鹏(段琪瑞执政时的国务总理)、孙传芳、董政国、王占元等发起组建;江苏会馆是由大官僚盛宣怀、御史吴大澄等发起组建;安徽会馆是由杨士骧(直隶总督)、袁大化(军阀)发起组建;浙江会馆是由严信厚(盐运史)、张振起(铁路总办)发起组建;广东会馆是由唐绍仪(盐运使)、梁如浩(海关监督)发起组建,等等。他们发起组织会馆时,都是以联络乡谊、共谋同乡福利为号召,实际上是为了笼络同乡,建立自己的集团势力,会馆实际上成了他们从事政治活动的舞台。因此,在这类会馆中,政治空气比较浓厚。

各会馆吸收会员当然是以同乡为主,入会的同乡要经过登记入册,并按时交纳会费,便有了会员的资格,也有的会馆不交纳会费,凡是同乡都可成为会馆一员。

会馆的管理制度有以下三种:一是值年制,即由董事轮流负责管理每人一年,叫值年;二是共管制,即因地域不同,如同是一省,但不同州县,这样便由各方派出相等人数共同管理;三是董事制,即规定出董事名额,按分配制度,如商界若干名、政界若干名、洋行若干名等,然后经过会员选举产生。

会馆除了商人们聚集联络、商讨业务之外平时最主要的活动就是搞一些公益事业,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会馆,几乎都把办理善举、对同乡实行救济、妥善安排生老病死,作为头等大事。所以各会馆刚一建立便订立公益、救济等一系列章程和制度,如对同仁贫困者规定:“年老无依者,酌量周助,遇有病故,助给棺殓费。无人搬柩者,代为安葬。其经费由同业捐资,并不在外募派”;商人外出经商,有的子弟随同而来,为了让这些人受到教育,会馆还设立有义塾、学校,其经费也由同乡捐助。

会馆由商人举办,当然经费来源是不成问题的,所以一般的会馆其建筑规模和形式在当地来说都是很讲究的。当然会馆因其经济实力不同,其规模也大小不一,一般的来说,大的有三四层院落,其中有纪念祖先的乡贤祠、有吟诗作赋的文聚堂,有迎客宴宾的思敬堂,还有进行喜庆活动的大戏台,以及花园、山石、水池、亭榭等;小的会馆也有十几间、几十间房屋。会馆内配有各种各样的木质家具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用具。

会馆是商人们所建立的地域性的组织,是商人活动的场所,其主要的职能就是联谊并举办一些为同乡服务的公益事业。根据我们前面叙述的情况,就会馆的性质可以归纳为下列几点:

一是地域性。会馆是由同乡商人所组建,其成员当然是吸收同乡人,形成了一个以同乡为主的地域性很强的组织。这样做便于同乡人的团结,保持同乡人在外经商的利益;二是商业性。会馆的出现,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商业的发达。各地经商者的增加,商业活动在不断扩大,到外地经商的越来越多,因此要求建立自己的组织和固定的活动场所是很自然的。会馆一旦建立,商人们便立刻响应加入,使自己有了一个居住、存货、商讨业务、议定商价等的地方。所以,不管建立会馆的初衷是什么,最终都使其表现出了商业的性质;三是封建性。主要表现在各个会馆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和保护神,供奉着各种各样的神灵。他们所祭祀的神像,有的是本行业的祖师;有的是本乡本土的先贤。如土木商供奉鲁班、医药商供奉三皇(伏羲、神农、有熊),搞海上运输的供奉无后娘娘等等。

四是政治色彩也很浓厚。有些会馆虽有商人参加,但是由官僚政客所组建的。商人参加是以同乡的身份,而不是出于业务上的需要。有些会馆是由商人发起组建的,但是后来尤其近代加入了一些有声望的官僚,很快地会馆的活动为其所把持。如军阀孙传芳、黄政国,政客南桂馨、靳云鹏等,都曾是天津一些会馆的主要人物。

会馆也曾有不少的名人居住或曾经活动过。明朝名相张居正,其故室是全楚会馆;清初学者朱彝尊,其所写北京史专著《日下旧闻》就是在北京顺德会馆内的古藤书屋编纂的;近代史上的著名诗人和思想家龚自珍,其故居在北京宣外上斜街番邑会馆;清末戊戌变法的主要人物梁启超,18岁入京赴春闱,住在北京永光寺西街的广东新会新馆;民国元年,孙中山先生北上途中抵津莅临广东会馆并登大戏台演讲,至京后,则憩息于宣外珠巢街的香山会馆;鲁迅先生到北京时,曾在南半截胡同的绍兴县馆内居住长达10年之久,他的《狂人日记》等作品,就是在这里写成的。

由于会馆是地域性的组织,其人员复杂,业务不一,什么样的活动只要是同乡进行的就有可能在会馆里进行。所以会馆还不是商人最理想的活动场所和纯属于自己的组织。

商人的业缘组织——公所

前面提到会馆主要职能是联谊。随着业务的发展,商人们已不满足于同乡之间的聚会了,而是从商贸业务的角度来谋求发展,于是出现了打破地域界限,以相同的行业组织在一起的团体,这就是公所。

公所的出现大约在清朝的中期。它的出现是以两种组织为基础的,一个就是前面提到的会馆,比较明显的就是清朝乾隆年间之后,大批的会馆转化为公所;再一个就是“行”,前面叙述了行是在唐宋时期产生、发展起来的,到明清时期行仍然存在。我们说行是一种由官方对工商业者实行有效管理的组织形式,比如明朝从永乐时期开始,就一直对行户户籍实行十分严格的管理,规定每10年对行户户籍清审一次,嘉靖以后改为5年清审一次,其目的是“遇各衙门有大典礼,则按籍给直役使”,这种役使称为当行或当官。直到清朝的末年,行户当行或当官的情况是一直存在的。那么到了清朝的时候,公所大量的出现,一些行也纷纷组建自己的公所,行本身就是以行业为特征组成的,因此与同业组织公所有相通之处,行组织公所是很自然的事情。

公所的出现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清朝中叶,商品经济发展到了它的鼎盛时期,生产力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商品量增加,市场逐步扩大,特别是在城市里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盛况,其商业活动异常活跃,商人之间的业务交往也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会馆等作为同乡的地域性组织,因其活动范围和能力受到限制,而不能适应和满足当时商人们各方面的需要了;而且狭隘的地域观念和浓厚的封建色彩及被官僚政客所控制的情景,极大地限制了工商业的自由发展,于是摆脱种种束缚,按行业组织自己的团体的要求提了出来,所以这时期大批公所纷纷出现。据统计,截止清末,各地都有公所建立,尤以苏州、上海为最多,苏州约有144所,上海有66所。在名称上,公所大都是以行业命名的,如木业公所、纸业公所、蜡烛业公所等等。也有以地区命名的,实际上也是同业的组织,如苏州的江镇公所,是剃头业组织;七襄公所,是丝绸业组织等。

由于公所是以行业为基础组建的,行业一般划分是很细的,所以公所一般也以具体的行业专业为主而建立,不像会馆笼而统之地包括一个地区任何专业的商人或包括一个大行业下所有的商人,比如苏州有个武安会馆,它是以该籍的所有绸缎商为主组建的。而公所建立的就多了,有绸业、锦缎业、湖绉业、织绒业、绣业、丝业、染丝业等10多个公所。可见其组织划分的更细、专业化更强。

就职能来说,和会馆就大不一样了。虽然会馆的一些职能,在公所里也可见到,如举行祭神活动、兴办义举和公益事业、开展文娱活动等,但公所最重要的职能已经转化到业务方面来了,因为它是同业组织,其所以组合在一起就是因为开展业务的需要。因此研究商务,开展商务活动是公所最重要的职能。

这时期的公所,在管理上是非常严格的,各种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最突出的就是各所都订有“行规”。下引一件公所的章程,可见其主要职能的大概及其对各个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

银楼业安怀公所议定简章十则:

一、此次之所以修复公所者,诚欲联群情,结团体,互启新知,勿私小利,使吾业于商战界上,占进步而操胜算也,凡吾同业,在长元吴境内开张贸易,务宜一体联络,恪守定亲,以图公益;二、银串涨落,统归一致,随时凭众,酌定平价,由公所派单布告,不得歧异;三、兴利之道,先事革弊,如有以低货假冒,或影射他家牌号,混蒙销售易兑者,最足诬坏名誉,扰害营谋,一经查悉,轻则酌罚,重则禀官请究;四、公所常年经费,公议由各号量力自认,按月收收,一切开支分四季报销,以昭信实;五、如遇来历不明之物,至各号兑换银钱货物,一时失察,误与交易,迨后案发吊赃,原物尚在,照典当成例,备价取赎;六、如有新创铺号,须酌量成本,捐助公所经费;七、柜作伙友,或有方欠,以及他项纠葛,因而借端自歇,非将前项情事理楚后,首不得雇用,若情节轻重者,公议出业,或禀官请究;八、柜作伙友如有私取货料,至他家兑换者,宜互相纠察,亦不得贪图便宜,随手收买;九、将来经费敷余,首宜筹备各项善举,暨普通小学堂,教授同业子弟,次第举行;十、所拟各条,均系公决,暂行章程,如有增改,仍宜由众公定。

各公所订立的行规,包括划一业务规范、统一货价、统一工价、限制开业、限制收徒等等,其目的就是要限制额外利润,防止行业内外的竞争。因此就性质来说,公所已具备了行会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性,商人在积累了大量的商业资本之后,便不能把资本投入到工业等生产领域中去,闲置的资本一方面流向经营土地的领域中去,即商人购买土地,兼有了地主的身份。这种情况在整个的古代封建社会都一直存在,而且在商人们看来“以末致富,以本守之”即发了财去购置土地,以土地的形式保存其财富是最可靠的,因此大量的商业资本转化为土地资本了。另一方面,还有相当一部分资本没有投放到土地方面去,而是投向了其他非生产领域,比较多的就是我们下面所要提到的,商人们以他们的钱财兴办了一些公益事业,搞一些义举活动。

商人们历来是被人们所歧视的,政治地位是低下的,他们所缺的就是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一旦有了大量的物质财富,有了相当的经济地位,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也要争得一席之地,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商人的动机是从自身利益考虑的,但社会效果是好的,客观上促进了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弥补了政府在这方面投资的不足。

商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种种行为,在早期封建社会里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记载的不多,大量的社会活动情况,特别是兴办公益、实施义举的行为在宋元之后才开始多了起来,特别是在明清时期,因为这时期商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第一,修路、筑桥、兴水利。

这些活动主要的是在商人的家乡进行,也有居住在外地的商人,出资在当地兴办公益的。

修道路、建桥梁、兴水利,史料记载商人在这方面的行为很多,特别是徽商和晋商,因为他们资本雄厚,办这些事业就更多一些。就徽商来说,差不多稍有实力的大商人都在本地有义举行为,比如遇有天灾,粮食减产,他们就拿出粮米进行赈济;一些人鳏寡孤独,无依无靠,他们就予以钱物接济等等,特别是本宗族内出现这种情况,商人们是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来承担的。当然商人们有其自身的利益和目的。

在很多地方人们都是聚族而居的,其聚居的规律大小不同,一般的说南方的规模比较大,北方比较小,大的有万余家,小的也有数百家、几十家,至今在很多农村仍保留着这种情况。商人们在家乡搞公益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本宗族做好事,有的也是出于为本宗族的利益着想。虽然如此,宗族也是构成社会的一部分,特别是大的宗族,几个村甚至一个县、几个县聚族而居,它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小社会,因此商人们在这个范围内施行义举,也不失其积极的社会效果。

商人们用钱财修路筑桥,在很多的材料中都记载着被修筑的路、桥以出资商人命名的情况,兹举几例:

徽州休宁县一位叫汪五就的商人,小时贫困,后来经商发了财,他的家乡有二里长的土堤,有些坍塌,他便出资建了牢固的石堤。乡亲们便为他树碑立祠,称这段堤坝为“五就公堤”。

岩寺一商人叫佘文义,为了便利行人,捐资4000金,在岩镇水口修建了一座石桥,人们称这座桥为“佘公桥”。他活了80多岁,一生中办了很多好事,史料记载他:“置义田、义屋、义塾、义冢。以赡族济贫,所费万缗。”

婺源县一位叫詹文锡的商人,有一次到四川去经商,来到重庆界。在涪合处有一段险道,当地人称之为“惊梦滩”。此处悬崖峭壁,一叶小舟都难以通过。他把这件事记在了心上。过了几年,经商有了资本,他又再一次来到这里,毅然拿出数千金,雇用当地人凿山开道,便利了舟船行驶,当地人嘉其行谊,遂称此处为“詹商岭”。该县还有一位叫余源开的商人,经商有了钱,在家乡不断实施义举义行,如宗祠毁坏,捐金营葺;文社废弛,输田振兴;道路难行,独力修平;还创义祭、建石桥等等,人们送给他一块匾额,题曰“见义勇为”。

记载晋商办公益、施义举的也很多。山西《石灵县志》记载:商人张佩贸易于直隶后归故里,“建桥修路输金赈贫,又设义冢二所,以待村中之贫而无葬地者”。《稷山县志》记载:商人刘世英“凡修桥梁平道路浚沟洫皆独任其劳。”商人孙世杰,“赋性好施,贸易京都,修桥路以济人行;”《安泽县志》记载:商人乔廷楹,“慷慨好善,凡里中婚嫁丧葬无力者,无不罄囊相助,至修桥补路犹其小焉者。”

第二,建宗祠、办义学、开设书院。

商人经商活动与宗族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聚族而居的地区,其经商者往往都得到宗族的支持,比如开始经商时,其资本有的是宗族内部凑集的,经商者使用的伙计、助手等也往往是族内之人。有的宗族提倡族人去经商,以壮大本宗族的财势或以此为解决家境比较贫困的一条生路,这种维护宗族的利益,也成了商人产生的直接动因之一。宗族与经商有如此的关系,当然作为已经经商者或经商已致富者一定会竭尽全力维护宗族的利益和宗族的繁衍生存。表现一个宗族存在并使宗族具有很强凝聚力的象征和手段之一就是建立本宗族的宗祠,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商人有了钱之后,用在建宗祠上的费用是很多的。

商人们还热衷于办义学、建书院。此举出于两点考虑:一是为了宗族的兴盛,要培养族内后人有文化,有知识;二是商人本身地位很低,要提高自己的地位,必须使自己的子弟通过读书以钻营仕途。所以在商人的家乡义学、书院很多,读书的风气也很浓。像徽商的出生地之一的歙县有书院达数十个,其中最有名的是紫阳书院,这个书院就是商人鲍氏家族捐银数千两修复建成的。所以在这个县除了少部分读书之人就学于府县学之外,其余大部分读书者都聚集在义学和书院里。

第三,捐资助赈、助饷。

关于商人这方面的举动记载很多。凡遇自然灾害,粮食欠收的年景,商人们就会拿出钱粮予以救济,特别是财力雄厚的盐商,其慷慨之举更为突出,曾主持两淮盐务的大盐商汪应庚,史籍记载其多次出资助赈;雍正九年(1731),海啸成灾,“作糜以赈伍佑卞仓等场者三月”;雍正十年(1732)、十一年(1733),江潮迭泛,“州民仳离,应庚先出橐金安定之,随运米数干石往给”,十二年(1734),“复运谷数万石,使得哺以待麦稔,是举存活9万余人”;乾隆三年(1765),岁饥“首捐万金备赈,及公厂煮赈。更独为展赈八厂一月,所赈至9641000余口”。商人们集体捐资助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乾隆三年(1738)盐政三保曾上奏皇帝,声称“众商以扬郡(扬州)被旱,愿设八厂煮粥,自本年十一月起至次年二月止,共捐银127166两有余”。乾隆七年(1742)盐政准泰上奏,声称:“以扬(扬州)水灾,两淮商人等公捐银24万两”。

两淮总商鲍漱芳,带领众商助赈行为更为可观:嘉庆十年(1808)洪泽湖涨决,车逻、五里诸坝灾民嗷嗷待食,“漱芳集议公捐米6万石助赈”;同年淮黄大水,“漱芳倡议仍设厂赈济,并力请公捐麦4万石展赈两月,所存活者不下数十万”;他本人多次捐银上亿两浚河道、修堤坝。

凡遇有大的军需,其粮饷等有相当的部分是来自于商人,这就是所谓的助饷。此举也是以盐商参加最为积极。据记载凡政府有军事行动,商人出资“报效”已成定例。商人参与助饷的是在清朝,因为清朝建立后,国内的军事举动一直不断,乾隆皇帝自称其有“十全武功”表明军事行动的频繁。频繁的战事,耗尽了政府的财力,于是为了取悦于政府,商人们便主动拿出钱物支持政府。据官书上称:“乾隆中金川两次用兵,西域荡平,伊犁屯田,平定台匪,后藏用兵,及嘉庆初川,楚、陕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万、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其因他事捐输,迄于光绪、宣统间,不可胜举。”其实商人们也有着自己的考虑,他们的财富来自于盐业,经营盐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有时他们就是凭借着政府给予的特权而业盐致富的,所以拿出钱来支持政府,对他们来说是一桩不亏本的买卖,事后政府会给予他们更多的特权,会赚更多的钱财。

商道

我国商人出现较早,这当然首先表现在交易活动的开始。《诗经·氓》中那位“抱布贸丝”者大概就是一位正在交易的商人。而《易·系辞》中“列廛于国,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话也基本上勾画了古代商人的交易活动。尽管我国商业发展远远超过同一时期的欧洲各国,但由于历代的贱商政策,却使他们不能很正常地发展,即使出现几个豪商富贾,亦多被视为市井驵侩之徒,在正史之中很少有立传的资格。在历代史书的食货志中虽然有一些关于经济方面的记述,但涉及商人极少,而且往往是与国家的政治活动相关连的。至于商人的生活,尤其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就更微乎其微了,就是在唐宋商业兴盛时期也是如此。直到进入明清以后,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商人队伍得到迅速发展,全国涌现十几个大商人集团,才使这一状况得到改观。在明清笔记、文集中记载了一些商人言行。如汪道昆的《太函集》、谢肇涮的《五杂俎》、李维桢的《太泌山房集》,以及归有光的《震川先生文集》等均是。尤其是宗谱、家谱以及一些地方志、墓志铭的大量修纂,更使各地保留了一些商人材料,使我们能够比较清楚地勾画出商人的物质生活及其精神生活的情况。因此,在这一章的文化生活以及下一章的物质生活两章中,我们基本上本着厚今薄古的原则,对明清以来的商人情况介绍的多一些。当然尽管前期材料稀少,我们也将尽量勾勒出其大致面貌,以保持历史以及全书风格的完整性。

在阶级社会,商人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虽然其中每一个成员的活动从形式到目的均有不同,但就商业活动来说,往往能够反映他所代表的那个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尤其在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等级特权制度下,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均是如此。这其中包括思想意识、社会风尚、伦理观念、宗教信仰等等诸多方面。当然不同的社会时期,其内容也就不尽相同,而所有这些均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商业文化。就反映的商人精神世界而言,其形式同样也是多种多样的。

商人的思想意识与社会风尚

历代商人均以通物、居卖为事,以求其利,即所谓“逐什一之利”。但由于长期封建社会的贱商传统,他们的活动往往受人轻视,而使一些有志之士鄙而不屑。其实这对于那些为社会的商品流通做出了贡献的商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就思想意识而言,他们虽然有惟利是图的一面,但除此以外他们还形成了自己一套较为完善的商业标准和道德观念。这些标准和观念往往具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值得肯定的。

在周代,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把中国分割为大小数十个小国。这种诸侯割据的局面,为各国商人屯积居奇,四出贸易以互通有无,创造了机会。虽然他们出于商业利益四处奔走,却往往留意知晓国家大事,富于爱国之心。郑国商人玄高智退秦师的故事是大家所熟知的,由于他的机智应变,从而保住了郑国。事后当郑国国君要对他进行封赏时,他却说出了一番诚信不欺的话,他说:“因欺诈而得到赏赐,那么郑国的朝政就要废弛了。作为一个国家而没有信义,是败国之俗。赏赐一人而败坏了国俗,聪明人是不会这样做的。”于是他隐身于东夷,一直再没回来。这里,玄高虽然谈的是军国大事,其实应该是有所喻指的,在他实际的商贾生涯中,一定也会像他所讲的“国俗”一样,遵循一条以信为先的原则。这当然是他经商成功,并能留名青史的重要原因。而在当时,像这样具有一定思想觉悟的商人并不止玄高一人,又如,晋国的荀在之战中被楚国抓走。在楚国,他与一个郑国商人结识,并密谋由这位商人带他逃走。但是计划尚未实行,楚国已经把他释放了。回到本国以后,他非常看顾这位商人,就好像他真的救过自己一样。那位商人说:“我没有什么功劳,哪敢接受实际的酗谢呢?”于是他转移到齐国做买卖去了。这位商人,虽然史书上姓名不传,然其智谋行谊恐不在玄高之下,表现了东周商人在思想意识方面的高风伟度。

汉代的药材商人韩伯休在长安城中卖药,“口不二价,三十余年”,而这里所说的“口不二价”是以他的药材货真为基础的,也体现了经商以诚信为本的精神境界。

到了明清之际,由于商业经济的进一步发达,使商人足迹遍天下,同时也把商人思想、商人意识以及商人风气带到各地。其中包括生活追求、人情世态、商人习俗、商业伦理等等。这种社会风尚的变化,标志着明清时期商人思想文化的发展。

首先是商业观念的更新。

明代以后,社会风尚发生巨大变化,其最显著之处,莫过于对传统的“抑商”思想进行了抵制,使舆论界对商贾产生了新的看法。王阳明曾讲过“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话。隆庆、万历时的宰辅张居正对商人的认识也大异于前人,他说:“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利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农商之势,常若权衡然。”启蒙思想家李贽更对商人寄以同情,他指出:“且商贾亦何可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官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

正是在这种社会观念的潜移默化中,出现了“工商亦为本业”的思潮,逐渐形成一批“贾而好儒”、“儒而好贾”的商人队伍。这些新式商人的出现,使经商行为在儒学的光耀下获得合理性,并使之具有道德意味。即所谓虽隐于贾而不沦于贾,虽游于贾人,实贾服而儒行。也就是说,儒学已溶铸于商人伦理之中。在徽州歙县西递村一座清代民居中,至今保存一副完好的对联,上写:读书好营商好效好便好,创业难守成难知难不难。

这副对联的主人是清廷三品官员胡积堂,故就更具有特殊意义了。对联中旗帜鲜明地喊出“营商好”,并与“读书好”并列,反映了商人意识不仅抬头而且深入仕宦人家。

明代,程朱理学曾在思想界居于突出地位,成为中国儒家文化的主流。作为朱熹故里的徽州商人,其经商思想也与理学紧紧结合在一起。他们抓住朱熹“人欲中自有天理”的观点,提出“欲理相通”、“儒贾相通”的新解释,并从不同角度加以论证和实践。观念的更新,思想的转变,促使更多的人投入经商的行列,成为小富,中富,以至大富。其生活则由温饱,小康以至于奢侈豪华。

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队伍的扩大,金钱交易的频繁,商人生活的奢侈,这些均能诱发人们对经商的向往,亦即对金钱的追求。因为赚钱与否本身就是评判商人经营好坏的最好尺度,所以他们必然千方百计争取最大的商业利润,以达到发财的目的。嘉靖时苏州人蔡羽在《辽阳海神传》中介绍了徽州的商俗。按照当地习惯,外出经商者,几年才能回来一次。回来后,其妻子、儿女、亲友、乡族首先看其所获多少。赚钱多者自然受到称赞和尊敬,而赚钱少或不赚钱者则受到冷遇或被人嫌恶。这种“金令司天,钱神卓地”的风气不仅腐蚀了人们的思想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情世态。据《歙县志》记载:嘉靖、万历年间歙县的风气是“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这正是受“所获多少为贤不肖”的价值标准影响的结果。于是人与人之间“诈伪萌矣,讦争起矣,芬华染矣,靡汰臻矣”。在金钱的支配下,人们不惜血缘上的感情和联系,甚至以牺牲宗法关系为代价,作出“贪婪罔极,骨肉相残”的事情。

明末,市场上出现了制造假银的现象,尤其在广东较为普遍。据屈大均《广东新语》上说,“市井小人,争以巧伪为事,或荡锡于边,或钻铿于腹,或洒铁沙于面,或钓铜于四角,或以白铜、药煮之为银,最易惑人。”这种锻银尤以方槽、砒倾硬锭、漳州锭为甚。到了清中期,拜金风气更盛。商人可以利用巨金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也可以利用金钱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在清政府捐纳卖官制度下,商人轻而易举地得到官职,这比其他任何方式,不论是苦读应试,还是攀附关系都更来的实惠。人们逐渐形成贱商而不轻商的观念,愿与他们交往,其中重要一点即是看中了他们手中的资财。乾隆时有人指出:早先士大夫以清望为重,羞与商人为伍,即便有商人肯来攀附者,也加以拒绝。而现在人们崇尚财货,见有拥厚资者,反而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此话真是一针见血!《前徵录》记一新贵,家本素封,却用晚生帖拜见一富商,当时的舆论并不以此为非。此书的作者姚世锡因而发出了不胜“浩叹”。这些均说明商人因“拥厚资”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从而进一步诱导了人们崇拜金钱的社会心态。

商人思想、生活的转变,也引起士庶百姓社会风尚的变化。如浙江《嘉善县志》记当地乾嘉时风尚敦朴,咸同以后,渐染苏沪风气,城镇尤其厉害,男女服饰更是厌故喜新。最具典型的是杭州,在嘉靖时社会风气已是“侈靡过甚”,万历时更有过之。这里的居民大多以商贾为业,“恶拘俭而乐游旷”。就是那些车夫、仆隶,白天奔走辛劳,夜则倾囊买肴酒,“夫妻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在扬州奢侈风气更甚,一部《扬州画舫录》已记述十分详尽,而这些不能不说是商人习气、商人生活影响的结果。

商人在经商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经商风俗、经商哲学、商业观念以及经商准则,这就是商人伦理道德。在战国秦汉时,人们已经总结出了经商致富的诀窍,认为“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求利”、“趋利”不仅成为商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也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追求的目标。在趋利过程中,“乐观时变”是其经商准则。所谓乐观时变,就是把握有利时机,要有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变法的权变智能和“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灵活性。也就是《盐铁论》所说的“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

到了明清时期,经商道德和经商理论更趋完善。

第一,他们牢牢把握住名与利的关系,确立自己的价值观念。先秦的儒家文化,一个重要价值取向是“重义轻利”,甚至“重义弃利”。但尽管如此,在《史记》、《汉书》中仍有不少关于某地或某人“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以及“好贾趋利”的记述,可见义利观念是长期以来左右影响商人思想的重要问题。上面已经提到,明清商人抓住程朱理学中“人欲中自有天理”的观点,较好地处理了“利”和“义”的关系。歙人吴长公自幼业儒,父亲客死异乡后,其母令他放弃儒业继承父业经商。他考虑再三,最后说:读书,孜孜以求为的是名高,名就是利,如果秉承父志,显亲扬名,利就是名。于是服从了母亲的主张。在吴长公“名亦利”、“利亦名”的解释下,使那种传统的“儒为名高,贾为厚利”的儒贾对立观念得到了沟通,因此他心安理得地选择了从贾之路。

第二,以义取利。黔商舒遵刚曾经对人说:“圣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日高对他的继承者说:“财自道生,利缘义取,陶朱公、秦青等数杰何在。”这条“以义取利”的经商准则曾在古代商人中流行,大多数人都能以此严于律己,做到“视不义富贵若浮云”。虽整天托游于货利之场,然非义弗取。歙商黄玄赐在礼义之邦的邹鲁经商,由于他“临财廉,取与义”,得到了“非惟良贾,且为良士”的赞誉。同时在商业经营中,他们也取得了实际的经济效益。歙商鲍雯,在两浙业盐,摒弃一切智巧机利,惟以至诚待人,人们也对他信任,不相欺骗,经商不久即渐至盈余。还有商人黄氏,在贩盐生涯中,能择人任时,取与有义,不像一般世人斤斤计较锥刀微末之利,义人而俭出,很快即赀大饶裕。

第三,以诚待人。即在经商过程中遵循儒家“诚笃”、“诚意”、“存诚”、“至诚”等道德说教,以推动商业活动的开展。如明代休宁商人张洲,小时候曾潜心学习,以图科举,后弃儒挟资外出经商。由于他“以忠诚立质、长厚摄心,以礼接人,以义应事”,人们都愿与他交往,生意一天天兴隆起来。歙商许宪,经商出入江淮间,他“惟诚待人”,不仅受到人们的尊敬,并很快积累大量财富。还有清道光年间的黔商胡荣命在江西经商50余年,由于他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名声大著,晚年罢业还乡,有人要“以重金赁其肆名”,他一口回绝,并说:“彼果诚实,何籍吾名也!”可见创出一个诚实无欺的商业信誉并不容易,所以他们决不会轻意将自己的招牌转让于人。

第四,以信接物。“信”本是传统儒家文化提倡的“立信”、“言而有信”。用于商业上,也就是说做买卖要讲信誉。这既有利于商品的销售,也易于资本的筹集。当然以信经商要有一个过程,只要坚持,必能获得长久的利益。休宁商人程家第设铺于宁邑河口,坚持以信义服人,却未能获利。有人对他说:“经商本大道,亦须运以心计。”他却不以为然,回答说:“世上致富发达的人家多了,难道都是由智巧得来的吗?我坚持我的信义而已,赢利与否,听之任之吧。”后来他的儿子程之珍,继承他的遗业,仍在河口开店,遵循信义如故,远近闻名,终于成了当地富贾。对此,《程氏宗族》在其自传中大加赞扬,谓“信义之报,公平之效,未得于其身,正以取尝于其后也”。这是以信经商的很好例子。歙商吴南坡亦重视经商信誉,他曾说:“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期。”他以这种思想指导经商,以致于四方之人争买他的东西:“每入市视封,识为坡公氏字,辄持去,不视精恶短长”。还有休宁商人程伟贸易于江浙一带,由于他守信用,许多商人都愿将资本委托给他合伙经营,因此他的财力日益丰富,名声亦更加显著。在徽商中以诚信见重者很多,如章必焕、潘运达、洪胜,等等,举不胜举。在商人族谱、行状中,“诚信不欺”、“言信精忠”等字眼每每可见。这其中虽然不乏溢美之意,但多少也能表明他们比较严格地遵循以信取利的经商道德。

第五,重孝轻利。在明清的徽州商人中,有一些是为了履行赡养父母的孝道而去经商的。如歙人汪羲龄,少时读书,因为父亲年迈,于是弃儒服贾,取得微利以养父,使父亲能够安度晚年。休宁人本威,17岁丧父,其弟尚幼,便毅然自愤贾于淮扬,业日以饶。当他节日回家探亲时,母亲很心疼他日夜辛苦,他说:“敢不戮力殚虑以遣母忧!”真是一幅孝子心肠。还有徽商良材家贫,只有一母。一天他哭着说:“我为人子却不能供养母亲,难道让母亲养着吗?我活着还有什么用呢?”于是弃儒就商,日夜奔走辛劳,一年就能自立门户。可见,服贾经商“取什百之利,以欢亲心”,是商人尽孝道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尽孝是他们从事商业活动的伦理动因。所谓“苟役于利而违于亲,虽日赢千金,不愿也”。所以许多孝子在事业有成之后,往往回归故里,一边经商一边养奉年事已高的双亲,体现了重孝轻利的道德风尚。

商人的宗教信仰

商人的宗教信仰,内容包括很广。比如对佛教、道教以及其宗教的信仰,还有对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等等,这些均是与社会各个阶层的信仰相一致的。除此以外商人还有一些与社会其他阶层不同的信仰内容和信仰方式。这不仅与他们长期从事的经营活动方式、特殊的生活方式有关也和他们的思想追求、文化素质有关。其中对财神、妈祖的崇拜以及对各种行业神的信仰都具有商人特色,它是了解商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面。

第一,财神崇拜。

发财,在阶级社会中,是人人都愿意实现的梦想。作为“阜通货贿”的商人,以买卖为手段,以增值为目的,更是盼望早日发财,因此他们崇拜起财神来就更加虔诚,香火终年不断。明清时,在各地盐商聚集的扬州,财神崇拜尤其兴盛。《扬州竹枝词》中有这样一句话,说是“土地灯完二月中,年年思想作财翁,借银又上邗沟庙,到底人穷鬼不穷”。词中所说的“借银”就是曾经流行于扬州、后来又流传到北京等地的“借元宝”风俗;而邗沟庙,位于扬州东关街,又叫“邗沟财神庙”。庙中以纸作金银锭,大小数百枚,堆放在桌几之上,有求富者斋戒沐浴,备足牲醴前往,可随便拿取,多少自定,谓之“借”;发财后,再多做纸锭,数量倍前所借之数,放回庙中,这叫“还”。此俗由来很久,从其事者大多是商人。类似的财神庙,在扬州还有彩衣街和南门大街两处。除了到神庙中求神保佑发财,通常还要在经营商业的店铺中供奉财神。这类财神是常年供奉,香火不能断的。每逢新春佳节或其他节令,各贸易铺户都要书写“对我发财”四字,或贴门头,或置柱上,以求来年吉市。正月初五,是祭财神日,称“财神圣诞”,无论大小铺都要设供接财神。另外这一天又是商家开业的日子,叫“利市日”。在江南一些商业发达地区,这天店内要悬挂青、赤、黄、白、黑五对彩线,分挂东西南北中五方,说是“五路财神到,开张大吉日”。因此这天以大桔子互相恭贺,大桔意指“大吉”。据记载,清代咸丰、同治年间,长沙的南货商人成立了商业行会,叫“万育群生会”,后来又分成若干分会,如“五福咸临会”、“增福延龄会”,“西南财神会”等等。会内均供奉财神。从其名字中亦可以看出,“五福”、“增福”,均为财神之别称,世有“五福财神”和“增福财神”。至于“西南财神会”,更是在会名中直接使用财神的名字。表现了他们组织行会的共同追求和愿望。会内除了日常供财神,每年均要举行一次财神会。关于南货商人供奉的财神,一般是文财神比干,武财神赵公明。赵公明又称“黑虎玄坛”。而许奉恩在《里乘》一书中又认为商家供奉的黑虎玄坛是一位陈姓捕役成神云云。

银钱业,旧称票号、钱店、钱庄、银号等等,供奉财神赵公明最为普遍。清代以来,很多地方的银钱业均建有会馆。广东的“银行会馆”又称“忠信堂”,建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馆内有神坛一座,坛口设一大钟,钟上铭文是“在银行会馆玄坛祖师案前永远供”字样。这里的玄坛祖师即是财神赵公明。北京的银号会馆“正乙祠”也是在康熙年间由浙江银号商人建立的。在《正乙祠公议条规》中记其初建情况时说:“本祠建于康熙四十有八年,乃吾浙贾于京师之各号公捐所成也。四时祭祀,以酬神贶(况)。”在重修碑记中又说:“浙人懋迁于京者创祀之。以奉神明,立商约,联乡谊、助游燕也。每至春秋假日,祀神饮福。”从会馆的名称看,“正乙”也是取自赵公明“正乙龙虎玄坛如意真君赵公元师”的神号。在神明面前,一方面求其佑助发财,另一方面,订立商约又有一种神秘可靠感。同时它又是饮酒娱乐、联系乡谊的好地方。在上海也是如此。在南市钱业公所内供奉“正乙玄坛神”。到了清末,每年正月初四,全市同业举行迎财神活动,银号店内全体人员都要向简单的纸印神像膜拜,仪式非常隆重。这是钱庄开业前的一个大礼节。

明清时期北京典当商人奉祀的财神一共有三位,他们是赵公明、关公、增福财神,故又称“三财”。每年三月十五日是祭财神的日子。在北京典当业会馆“当业公益会”内建有财神殿,殿内挂有两块清代牌匾,一块是嘉庆七年(1802)“昭灵锡佑”,一块是宣统元年(1909)“广福祈多”。这是历次祭神活动时商人所送,可以想见当年拜财神的盛况。

另外建于清初的北京浙慈会馆,是由宁波成衣商人合资兴建,专供成衣行商人祭财神用。同时也是宁波商人聚会活动的主要场所。

以上我们简略地介绍了商人崇拜财神以及与此有关的一些时令习惯,它是中国商俗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其实,商人与大多数其他中国百姓一样,是多神崇拜者。他们崇拜财神以及其他各种神灵,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某种宗教心理和欲望,其中主要的是祈求发财致富;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人们这种聚众向神的心理和方式,来达到聚集同行、推销商品的目的。如在13世纪的欧洲,某些处于新商路上的寺院、教堂往往成为一个新城市的胚胎。中国唐宋以来的一些寺院、庙宇往往也起了一种聚商的作用。围绕这些庙宇形成庙会集市和庙会商业文化。在佛山,从宋代起建了一座“祖庙”,供奉真武。据说由于神迹灵验,香火不断。据道光《佛山经济乡志》记载:“不惟本乡善士,抑有四远之君子相与竭力以赞其成”,以致“车马杂遝(代),骈肩累迹”。于是一些商人即在祖庙之旁设肆、摆摊、开店。尤其一些迷信用品,如爆竹、纸钱、条香之类更为畅销,就这样在此周围逐渐形成为喧闹的商业区。这也是佛山兴起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商人成立行会并在会内修建坛阁,供奉财神,同样具有这种目的和作用。只不过前者作为庙观寺院面向全社会,影响面宽;而后者作为行业崇拜,面向同行,普及面虽不大,但就其对商业文化的影响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妈祖信仰。

妈祖是自南宋以来海上渔民,以及一些与水运有关的人们的保护神。商民膜拜妈祖更为寻常,尤其是福建商人和海外华商。明初,郑和率领庞大的官商船队七下西洋。临行前,特意在南京长乐兴建天后宫,以求海神佑护。而在当时,不管是官方出使的封舟,还是私方商船,每到一个国家的港口,例如上埠,奉船上妈祖到当地庙观、寺宇进香,这些均说明了海商中妈祖信仰的普遍和虔诚。

商人信奉妈祖,首先出自经济原因。从商业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商人辈出的地方,往往经济资源贫瘠,由于缺少其他谋生手段,只好从商,到外面闯世界。福建地处西南沿海,历史上即是地少人多地区之一。到了明代这一矛盾就更加突出。谢杰在《虔台倭纂》一书中概括当时形势说:“闽中有可耕之人,无可耕之田”。一些无地农民被迫流浪到江浙等地,成为流民,而另一些人则“以海为田”,出海经商。他们主要来自福州、福清、莆田、泉州和漳州等地,这些地区也是宋朝以来妈祖信仰影响最深的地方。在那航海技术和气象科学不发达的时代,出海经商,自然是险象环生。商人们不能以科学的方法解释变幻莫测的海洋气象,只有再次企求那超人的力量——海神妈祖的庇护。这样,商人们在长期的泛海生涯中,已将自己的命运与妈祖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其次是精神原因。清乾隆年间,莆田县洋尾白塘村重建浮屿天后宫,在庙记中有“神以人显,人以神昌”的话,用以描述商人与妈祖的关系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也就是说,妈祖的神通影响之广,是与商人的渲染和传播分不开的;而明代海上商人充满信心和勇气,来往于惊涛骇浪,致使海上贸易兴旺发展,亦和虔诚地信仰妈祖不无关系。海上商人们从妈祖身上获得精神力量,为商业经济发展和繁荣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商人信奉妈祖的原则,首先是“心诚则灵”,其次是“宁滥无缺”,平日香火不断。每次外出经商之前必到妈祖庙祈祷,以求舟顺人安。在船上还要捎带妈祖神像及其他有关用品,这样一方面在心理上有一种安全的感觉,另一方面在危难时可以及时求拜,以增添勇气。商人在海上祭拜妈祖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拈香敬神。《天妃显圣记》上说商人“泛舟海上,或遇风涛危急,拈香仰祝,咸昭然庇护”。这是一种最简单易行的求助方法,因此也最普及。

第二,供奉神像。到了明代,随着商船吨位的不断增大,许多商人即在船上设置专门的神堂供奉妈祖神像。“每遇风浪,有祷则应”。

第三,请香火,也就是迎请当地妈祖庙的香火随船运行。明末清初,这种风俗更加盛行。正像《闽书》中所说“航海贾客人人奉香火不绝也”。

第四,求杯王交。有的商船太小,不能设立专门的神堂供妈祖,于是又出现了求杯王交之俗。南宋洪迈的《夷坚志》中记叙说,“凡贾客入海,必致祷祠下,求杯王交,祈阴护,乃敢行”。此俗起源较早,直到明清乃至今天有些地方仍可见到,可见其流行之久远。这种杯王交,实际上已成为出海商人的护身符。

妈祖信仰起源于福建莆田,她首先在福建商人中流行。福州,自明成化年间市舶司由泉州迁到这里,其贸易地位更为突出。清乾隆年间妥安米盐商人谢元勋、盐商吴勉怀等人在繁华闹市区的上杭街集资筹建了“妥安会馆”。因他们运米来到福州,又由福州运盐回本地,从中获利。来去皆走水路,为“仰怀天妃拥护舟楫之灵”,特在会馆内奉祀天后,俗称“天后宫”。邵武纸商由福州出发,沿近海到各地经商,“生计日隆,备臻利涉”,为“思有以报答天后鸿恩”,傅济川、曾玉轩等商人,子光绪三年(1877)捐钱3000元修建会馆,“每岁另择日期祭祀”妈祖。涵江位于莆田东部,是莆田、仙游等地商品集散地。《重修兴安会馆碑记》记载,“莆田之贾于吴越者,率以海舶,其出纳登降皆集于函”,故商舟往来不绝。该地下徐霞明境天后宫建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乾隆四年(1739)、嘉庆十六年(1811)分别又由涵江众商捐金重建。在清代福建省,有确切记载的商人修建的妈祖庙还有雍正年间沙县商人在城西后薛坊修建的天后宫;乾隆年间福州商人郑国良等在泰宁炉峰山建的天后宫;浦成商人在本县关外磡头建的天后宫;光绪年间建宁盐帮在建宁北门外下坊街建的天后宫等等。

福建商人在不断外出经商的过程中,在经商地也修建了不少天后宫。或者建立公馆公所,在馆、所内供奉妈祖。这样妈祖信仰在明清时期得以向全国各地传播扩散。如北京、天津、上海、辽东、山东、台湾、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均有商人捐助修建的妈祖庙。

在苏州,福建商人最活跃。他们主要经营纸张、糖、桂元等。万历四十一年(1613),闽商集资建胥江西岸夏驾桥南天后宫。到了康熙年间,漳州、泉州商人又在吴县阊十一都建了两座天后宫。

扬州自古是淮盐总汇之地,也是商业繁荣之区,本无妈祖庙。《江都县志》上说,相传明中叶,闽估客泛海飓风,舟落大洋,众饥渴欲死,仰见空中有神女,见知为天妃也,“于是醵金造宫于邗水之上”。

澳门,初为渔港,明代称青山澳,万历年间聚居成落。后来,闽籍商人越聚越多,遂在莲花山上建起了天妃庙。

温州地处浙江沿海要冲,是浙东南物资集散地,城内有两座妈祖庙,均为清代闽商所建。据《温州府志》记,一在西门外,乾隆元年(1736)由汀州等八县商人筹建;一在大南门外,乾隆六年(1741)由兴化、莆田商人所建。在浙江省内,福建商人所建天后宫还有不少,如嵊县天后宫、镇海县南薰门外天后宫、临海县天后宫、衢县天后宫等等。

其他一些地区的天后宫,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值得注意的是到了清代后期,那些腰缠万贯的商人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向当地妈祖庙捐献大量金银财物,使这些庙观在经济上得到资助,其香火更加兴旺。如广州的“崇福夫人”祠,后宫“金银器皿、珠玉异宝,堆积满前,皆海商所献”。(《夷坚续志》后记)总之,商人,尤其福建商人对妈祖的信仰,反映了一种独特的商人文化生活。这种文化本来起源于民间习俗,后来被用来为商人的经济活动服务。随着商人经济活动的不断扩展,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这一信仰的传播,使其从南海一直扩散到辽东等广大范围。这里商人起了重要作用,尤其福建商人更是做出了重要贡献。当然随着历史的演变,妈祖由一位海上救护神演变为民间万能之神,这已超出了最早商人建庙奉祀的初衷,但作为一种商人文化现象,是应该给予总结和归纳的。

第三,无处不在的行业神。

除了以上介绍的财神、妈祖,每一个行业的商人均有自己的行业神。这些行业保护神的形成虽有早晚,但至迟到明清时期其崇拜形式已逐渐趋于固定和统一。在这一时期的各行业会馆碑刻文字中保留了许多这方面的材料。

中国是农业大国,自古以来人们保持着“民以食为天”的观念,视粮食为人生之第一大要。粮食商人当然受到重视。粮食业包括卖粮、储粮和加工粮食的粮店、粮栈。其供奉的行业祖师有神农、后稷、雷祖、蒋相公等。据记载,清代长沙的碓坊、粮栈中建有神农殿,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举行祭神活动。另外,长沙的米栈还奉祀雷祖。漳州米谷商捐建的“米途公会”,又称“王燕堂”,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在堂内祭神农,并在这一天逐一校正栈内量器。而杭州米商则供奉蒋相公三兄弟。据清人唐垣九《广福庙志》上说,蒋相公名叫崇仁、祟义、崇信,他们在“粟米平价之时,出资储籴,如遇岁欠米贵,则以初价平粜,分毫无过取,且听人持升斗自量,人亦莫能欺之,远近饥者获济不可胜数,咸称为“蒋自量”。从这段神话传说可以看出,蒋氏兄弟大概是仗义疏财、救济饥民的富户,人们感其德而立以为神。而神农、后稷本为谷神或农神,视为粮业神也是贴切的。至于雷祖,恐怕因雷易起火,粮栈祭之,求其佑助勿起火灾的缘故吧。与粮食业相关的其他饮食业奉祀的行业神分别是,北京糕点业供雷祖闻仲;长沙贩糖业供“杜康仙娘”;北京酸梅汤业供朱元璋;豆腐行奉淮南王刘安;南京的酱菜业供颜真卿。而北京的酱菜业供奉神灵较多,有协天大帝、增福财神、玄坛老爷、火德真君、酒仙尊神、菩萨尊神,马王老爷等。至于卖酒业,则多供杜康,因为杜康本来就是传说中的酿酒始相,并被奉为酒神。

明清时期的杂品百货商人的行业崇拜各具特点。如香烛业,北京供关帝,长沙供葛仙;烟草业山西商人供关帝、火神、财神,合称三圣;鞭炮业,以湖南商人居多,当地奉祀祝融;汉口的梳篦业供赫胥;南京的扇子业供文纨;而南方的绸缎商人供奉的行业神较多,常见的有关公、文昌、观音等。清代成衣店铺又称“成衣局”,包括帽业、鞋业,一般供奉三皇,其中以黄帝为主祀。

旧时书商刻印并出售书籍的地方称书坊。清代北京书商则以琉璃厂为中心,形成一个大的书市。各地书商汇集,书坊林立,并建了一些书商会馆,如江西书商的“文昌会馆”,河北书商的“北直文昌会馆”等。在这些会馆内都建有文昌殿,供奉书坊业的行业神文昌帝君。北京琉璃厂书商们除了建文昌殿,还建了一座火神殿,是书商们奉祀火神的地方。因为书籍纸张最易着火,因此他们对火神的敬祀也是马虎不得的。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重要商人之一的盐商由于来自不同地区,其奉祀之神也就不尽相同。据《盐法通志》介绍,两淮地区有两座盐宗庙,一在扬州,一在泰州,均为盐商出资筹建,内奉管仲、夙沙氏。这里既是淮盐官商祭祀盐祖的地方,也是“淮齿差官商宴集之所”。另外,山西盐池供奉宿沙氏、风洞之神;河南盐池供奉葛洪;四川井盐地区多奉井神,供奉神灵有开井娘娘、张道陵等十数种。

各个商业行业所奉的行业神大致如上所述。至于其祭拜情况,根据各个行业的会馆碑文所记无非是于某神“圣诞”之日,同业公议,各出份金若干,敬备花果,演剧团拜等等。所谓“借伸事神之敬,而联同业之欢”。宋元以来的各地商人不仅热衷于财神、妈祖、行业神的崇拜,对于社会上其他淫祀活动也多积极参予。以广东为例,当地有“粤人尚鬼,而佛山为甚”的说法,据乾隆《佛山忠义乡志》所记,佛山的工商业者,稍有财产,即标榜相高,美饰居室,增广宗祠。酬神赛事,无月不有。乾隆年间,佛山一年祭祀的日子有30天,大规模的迎神赛会有7次。频繁的迎神赛会的巨额开销“动破中人之产”,大部分分摊在工商业者身上。也正是由于商人在财力上的支持,才使这些行业崇拜及其他祭神活动得以延续不断,成为民间信仰和商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商人的文化生活

在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商人的社会地位总的来说是不高的,但在经济上他们却是富有者,正因为如此,即便是一般的中小商人,也能维持一种小康富足的生活水平。在解决了温饱之后,他们往往追求精神享受和文化娱乐,如看戏、听曲等等。至于那些富商大贾,在极尽奢侈的物质享受以及送往迎来的商务之余,也需要精神调济。尤其出入官场和生意场合,为了显示身份、风度,他们往往极尽附庸风雅之能事,如吟诗作画,著书刻书,修建园林,组织戏班等等。另外明清时期一些大的“儒贾”由于出身于知识分子,更是热衷于传统儒学的诵习;而商人在商业经营的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诸如商业招牌、字号、市语之类的商俗文化;甚至由于商人的推波助澜而在某一地区形成特殊的青楼文化。所有这些就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商人文化生活。

商人的藏书、刻书与著述

在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著名藏书家、刻书家,这其中就有商人。商人不仅不惜重金收购古籍,妥善保存,还想方设法帮助学者编书、刻书。有的商人在经商之余,跻身于学者之流著书立说,成为学问家,为繁荣我国的图书文化市场作出贡献,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文化生活。在这方面,成绩最为突出的,当属明清时期的盐商。

在清代的扬州,有马曰(字秋玉、号谷)、马曰璐(字佩兮,号半查)兄弟。他们原籍安徽祁门,因经营盐业而积资巨万,时称“扬州二马”。《清史列传·儒林传》说他们:“藏书甲大江南北”。当时全国有四大藏书点,分别是徐乾学的“传是楼”,王士祯的“带经堂”,朱彝尊的“曝书亭”,还有马氏兄弟的“街南书屋”。据记载,屋内藏书百厨,积10万余卷。藏书家朱彝尊曾以藏书之富而得意,他在《曝书亭著录自序》中号称“拥书八万卷,足以豪矣!”但比起马氏兄弟藏书10万卷,尚稍逊一筹。故史学家金祖望在《丛书楼记》中指出:“百年以来,海内聚书之有名者,昆山徐氏,新城王氏,秀水朱氏其尤也,今以马氏昆弟所有,几几过之。”此说并非虚言。

乾隆三十七年(1772),朝廷开馆编纂《四库全书》,奉旨采访遗书,马曰之子马裕进呈藏书776种,位居江浙藏书、献书最多的鲍士恭、范懋柱、汪启淑、马裕四家之首。比从《永乐大典》内辑出的图书500多种还多200余种。马家献书占《四库全书》的22.7%。次年,清高宗加以褒奖,御赐四家《古今图书集成》各一部,“以为好古之劝”。为示特别青睐,又赐马裕《平定伊犁御制诗三十二韵》、《平定金川御制诗十六韵》、《得胜图》32幅,并御题《曷鸟冠子》诗云:

铁器原归厚德家,杂刑匪独老和黄。朱评陆注同因显,柳谤韩誉两不妨。完帙幸存书著楚,失篇却胜代称唐。帝常师处王友处,戒合书绅识弗忘。

《古今图书集成》共520卷,分类32典,马氏将其与这些诗词一起装成520匣,分藏10柜,供于正庭,以此炫耀恩宠。

马家藏书之富已如上述。其所藏之书除了多之外,还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广收善本、精品。马氏勤学好客,酷爱典籍,凡未见书,必重价求购,世人愿见之书,不惜千金付梓。如他出金刊刻的《经义考》、《渔洋山人感旧集》皆被当时士林所推重。马氏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还因为明末清初,久经兵火,藏书之家多不能守,而扬州去兵火稍远,他可利用这一地理条件,得购异文秘籍,日廓其藏。

其二,藏书与研究并重。作为商人和学者,马氏藏书既不是列架连窗,牙标锦轴,务为美观,触手如新的“好事家”;也不是枕席经史,沈湎经箱,却扫闭关,蠹鱼岁月的“鉴赏家”,而是一个图书整理研究家。他延聘当时著名学者,如作家厉樊榭、诗人陈授衣,经学家江宾谷等为其校雠,有时还亲自参加。全祖望在《丛书楼记》中形容他精心雠校的情景时说:

珠帘十里,箫鼓不至,夜分不息,而双灯炯炯,时闻隹差诵。楼下过者,多窃笑之,以故其书精核,更无讹本。

其三,服务于社会需要。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用自己的藏书为社会服务。首先是他的书可以广泛借阅。当时学者卢见曾(号雅雨先生)经常在这里借书,因题其所寓为“借书楼”,并赠诗云:“玲珑山馆辟疆俦,邱索搜罗苦未休,数卷论衡藏秘笈,多君慷慨借荆州。”还有仁和(今杭州)小山堂主人藏书家赵昱,所藏秘笈亦多借钞自马氏。其次是马曰王官经常召集文人学者于街南书屋,让他们切磋学问,著书立说。仅举一例,“扬州八怪”后起之秀的罗两峰,与马氏兄弟为同乡,他读书5000卷,据说就是利用小玲珑山馆的收藏。至于马氏利用藏书培育人才、资助寒士更为时人所乐道。

在清代的江南乌青镇,还有一位冶炼巨商兼大藏书家的鲍廷博。他“家藏万卷,博览群书。”乾隆年间诏开四库馆,从他家搜集图书600余种。其中《武经总要》、《唐阙史》二书蒙御笔题诗发还珍藏,并恩赐《古今图书集成》。嘉庆年间他汇刻秘册《知不足斋丛书》24集,时称善本。后传入宫中,皇帝很为赞赏,特赏其为举人。鲍廷博晚年,虽逾八旬,每遇人访问古籍必详加指点。如某书优缺点,主要内容,见于某代某家著录,经过几家收藏、几次钞刊,真伪如何,校误如何,均了如指掌,谈起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商人不仅家富藏书,动辄万卷、数万卷,而且还积极参予刻书、售书。在我国的印书史上,宋以来,以苏州、杭州、四川、福建等地为精。明代以后,徽州刻书一直居有相当地位。明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卷四中曾这样说过:“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近湖刻、歙刻骤精,遂与苏、常争价。”尤其万历以后,徽州刻书更是兴盛,成为全国注目的中心。在徽州所以能出现这种局面,一方面是因为徽州有悠久的刻书传统和历史;另一方面徽州是朱熹的故里,学风盛;第三,徽州地处皖南山区,盛产木材,雕版材料取之不尽;而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徽州自明清以来商业经济迅速发展,书籍的商品化更刺激了刻书业的突飞猛进。尤其明中叶以后,徽州刻工工价极其低廉。如刻一部古注十三经,其费用仅百余金。在财力雄厚,经营有术的徽州商人眼里,这无疑是一本万利的时髦行业。在他们的倡导开发下,刻书业迅速开展起来,并跻身全国刻书市场的前列。可以说徽刻是随着徽商的崛起而兴盛起来的。

实际上,也并非徽州一地如此,这种刻书为了牟利的商业色彩在其他地方也是一样。像明末著名的大典当商、刻书家常熟汲古阁毛晋和吴兴商人闵齐仅、乌程商人凌蒙初都是当时最大的出版商,凭借刻书、售书而富极一方。毛晋曾刻书600多种,有毛晋之书走天下之称。当时民间流行着“三百六十行生意,不如鬻书于毛氏”的口谚。甚至一些乡村也出现了售书热。清初扬州有一种儿童所唱的《小郎儿曲》,后被大量刻印出售,《扬州画舫录》记述说:“近日是曲(指《小郎儿曲》)翻版数十家,远及荒村僻巷之星货铺,所在皆有。”当然经营这种民间俗曲唱本、唱片,仅仅是获取小利而矣,远非上引的大书商可比。

前文曾提到过的马曰王官兄弟也是有名的刻书家,他们刊刻了《说文》、《玉篇》、《广韵》、《字鉴》等书,刻工版本极佳,当时称为“马版”。马氏不仅自己藏书、刻书极富,而且热心扶植当时学者,出资帮助他们刻书,从而使一些很有学术价值的著作得以问世。马氏曾为戴震刊刻《屈原赋注》和《水经注》,为孙默刻《乡谷卧全》,为朱彝尊刻《经义考》,并花费数千金为蒋衡手书十三经进行装潢等等。杭州人厉鹗(字太鸿),来扬州作马氏食客,校勘图书。他利用马家的藏书,精心钻研,写出了《辽史拾遗》、《宋诗纪事》、《南宋杂事诗》、《东城杂记》、《南宋院画录》、《湖船录》和《樊榭山房诗词集》等著作,蔚成大家。虽年届60尚无子嗣,马氏不仅为之刻书还为之“割宅蓄婢”。还有吴兴人姚世钰客死扬州马氏为之料理后事,并为他刊刻《莲花庄集》。歙县人凌廷堪是清代经学家、音律学家。他的学术成长,同样与马氏的帮助有关。他12岁弃学经商,23岁经商不成又发奋读书,尤以诗词见长。25岁参加伊龄阿为主持的修纂戏曲工作,经常出入马曰王官的小玲珑山馆。结识程晋芳、翁方纲等学者,同时得到马曰王官的财力支持。一生著述颇丰,有《礼经释例》、《魏书音义》、《燕乐考原》、《元遗山年谱》等问世,成为扬州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马氏悉心招养文人著书、刻书的事例,一部《扬州画舫录》已屡举不鲜,在此不一一赘述。

据初步统计,仅明清两代徽州商人中的著名藏书、刻书家就有35位之多。如歙县吴勉学,他家世代业商,博学藏书。“师古斋”是其藏书之处。据乾隆《徽州府志》记载,勉学“尝校刻经、史、子、集数百种,雠勘精审”。世传的吴勉学刻本有《毛诗》、《周礼》、《仪礼》、《春秋左传》、《资治通鉴》、《国语》、《国策》、《二十子》、《新刻九我李太史校正大方性理全书》、《东垣十书》、《笔业正集、续集》、《事物绀珠》、《新乐府》、《楚辞集注》等等。《四库全书总目》收录的金代名医河间刘完素的医学名著《河间六书》(8种27卷)也是吴勉学辑刻的。另外经他手所刻的医书还有《伤寒六书》、《古今医统正脉》、《难经本义》、《针灸甲乙经》等,辑为《古今医统正脉全书》(44种240卷)。这么多医书的印行,对“新安医派”的形成无疑是大有帮助的。医书是社会各阶层人士都需要的实用书籍,从中最能赢利致富。因此清人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指出“吴勉学一家,广刻医书,因为获利,乃搜古今典籍,并为梓之,刻资费及十万”。由此可见书商的眼力和魄力。吴勉学的刻书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精,尤其他刻的《二十子》和《楚辞集注》等本子更是“多费校雠”“舛讹绝少”,被当时人誉为“不下宋人”。

在徽商汪氏大族中,也有不少人持刻书之业。如休宁汪迁讷,字昌朝,室名“环翠堂”,曾做过盐运使。他多才多艺,尤工乐府、杂剧。著有《环翠堂集》,并刊刻问世,世称“环萃堂乐府本”。现存有传奇《义烈记》、《三祝记》、《彩舟记》、《重订天书记》和《袁了凡先生释义西厢记》;杂剧刻本有《广陵目》、《真傀儡》、《一文钱》、《再生缘》、《齐东绝例》。尤其后者合辑为《环萃堂精订五种曲》,传世极为稀少。此外他还刻棋谱《坐隐先生订棋谱》等书。据统计,汪氏其他刻本还有《二十一家集》、《汉魏六朝明家集》、《山居集志》、《春秋四传》等等。在历代书目著录里,汪氏刻本在徽刻中最多。

除上举吴、汪二姓,其他如程、黄诸世商望族亦均是刻书大家。盐商黄晟兄弟四人,俗称“四元宝”,乾隆时他在扬州建易园,在园中刊刻了《太平广记》、《三才图会》两部书。其弟黄履暹为名医叶天士刻医书多部。应该看到,在经商成风的徽人中,在虽“阀阅之家,也不惮为贾”的习俗影响下,这些私人刻书或书坊刻书,虽然都打上商品化的烙印,是商人的一种经营方式和手段,但在客观上却促进和繁荣了我国的图书出版事业。

在清代,一些与盐商有密切关系的盐政机关的官员,也广为刻书,其中曹寅是其代表。康熙四十四年(1705),康熙看中盐商集中雕刻业发达的扬州,命江宁织造兼两淮巡盐御使曹寅刊刻《全唐诗》900卷。此书从校补、缮写、雕刻、印刷到装潢无不尽善尽美,为清代刻书事业树立良好的楷模,亦成为刻书的一种标准特征,即所谓“康版”。它和英武殿版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除了《全唐诗》,曹寅还刻了《楝亭五种》、《楝亭十二种》、《词谱》等十几种书。嘉庆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1816~1817)间,两淮盐政机关又设局开雕了《全唐文》一千卷。由运库出资延揽博雅之士次第编校,前后用银60多万两。虽然名义上这些银子取自运库,其实乃是盐商掏腰包,所以邓之诚《中华两千年史》卷五指出:“全唐文亦由盐商出资所刻。”这话是对的。

除了盐商私人以及盐政机关的刻书以外,一些徽商创办的义塾、书院的藏书刻书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晋江海安黄居中、黄虞稷父子办的“千顷堂”藏书最多时达8万余卷。而作为明清四大刻书中心之一的徽州刻书中就有所谓“书院刻本”,其中以歙县紫阳书院最具特色。康熙初年,宣城施润章给徽州知府曹冠五的信中提到:“拙诗蒙镌书院”。这里的“拙诗”所指即是在紫阳书院刻印的康熙本《施润章诗集》。除了这本诗集,在紫阳书院所刻书目中还有雍正刻本《程朱阙里志》、乾隆刻本《御选唐宋诗醇》、光绪刻本《唐宋八大家精选层集读本》、《书经诠义》、《诗经诠义》、《乐经律品通解》、《乐府外集琴谱》等。其他书院亦多有刻本,如新安柳塘书院的万历刻本《新刻翰林评选注释程策会要》等等。这些刻本不仅质量好,数量也多,与其他各种刻书一起形成浩如烟海的徽州文化典籍。弘治《徽州府志》云:“徽素为文献之邦”。而作为文献之邦的标志就是保存大量文献书籍,对此,徽商作出了重要贡献。

如上所述,藏书、刻书已是商人很注重的生活情趣,与此同时,他们还积极参予著书立说,跻身学者之列。这是因为一些学者名流很多出身于商人后代,还有一些人本身即是商人。如著名文学家戴震出身于商贩家庭;凌廷堪其父亦曾经商于海州;清代著名考据学家阎若璩是明正德年间由太原迁居扬州的盐商世家的后裔;而龙游商人童佩,一边贩书一边读书,不但有诗集,还有文集。《龙游县志》说他“性喜撰述,闭户属草必屡易后出,出则使人弹射其疵,往往未惬并其草削之不存一字”。由此可见其著述之严谨。徽商兼学者程梦星在其自家园林筱园中建一藏书楼,请方世举、韦谦恒等学者替他在书房中校书,题跋作记。在与这些学者的切磋砥砺中,声誉日增。作为扬州商总的江春,在自己的园林中建起“随月读书楼”和“康山读书处”,使得他家“名流代出,坛坫无虚日,奇才之士,座中皆满”。还有歙商吴家龙在锦春园建有御书楼,乾隆为之题名“文汇阁”,王文简等名士常集于此,研究学问。在以上所举中,以徽州商人居多,也正是由于他们的财力资助以及自身的努力,才使徽州文人荟萃,出现了在当时学术成就领先于全国的“新安医派”、“新安画派”和“新安学派”。

商人著述并不限于学术方面,一些商人为经商方便,往往还编著一些商业专用书,在地理学方面、算学方面、文书方面均有著作。如目前残存的崇祯刻本《五刻徽郡释义经书士民便用通考杂字》,内容齐全,均切合商人实用。还有一部刻于崇祯,清初又加增补的《新刻张侗初先生分类四民便用注释增补五朵云三卷》(简称《五朵云》),对于商贾平时的往来应酬文字,如开店贺喜、宴客请帖、各类书简文约等均可参照书中提供的套话,如法炮制,十分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晚明张应俞编了一部《杜骗新书》,此书刻于万历年间,书中不少故事都是有史实根据的,尤其对商人的经营活动,生活起居,经商中被坑和坑人等等都有大量描写,实在是研究明代商人的重要文献。

另外由徽商程大位编写的《直指算法统宗》、晋商王文素编写的《新集通证古今算学宝鉴》,均是科学性甚强,应用价值极高的算学著作;而徽商黄汴所编《天下水陆路程》、闽商李晋德编撰的《客商一览醒迷》更是研究交通史、商业史的重要书籍。这些著作渗透了商人们的心血。它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商人们经商之余丰富多彩的创作生活和学术生活。

商人与诗词、书画

在历代的商人当中,不乏有名的诗人、画家和文学家。而这一现象在明清时期尤为突出,如在明清的扬州盐商中,有许多饱学之士,马曰王官、江春、汪楫、汪懋麟、许承宣、许承家、程晋芳等人均是。在他们当中又以诗词、书画见长者多。在这些人的倡导下,当然也是在盐商雄厚的财力支持下,商人结交文人起社吟诗之风极盛。尤其他们组织的诗会影响更大,不仅造就了一批有名的诗人,并出版了一批诗集,对这一时期的诗词发展也做出了一定贡献。

徽商马曰王官,好学博古,考校文艺,评骘史传,旁逮金石文字。他尤其好诗,曾主持扬州诗坛数十年,著有《沙河逸老诗集》、《山解谷词》,并辑有《焦山纪游集》、《林屋唱酬录》等。沈文在其诗集的叙文中说:古人莫不有癖,山解谷独以古书、朋友、山水为癖。诗斥淫崇雅,格韵并高,由沐浴于古书者久也。这几句话很能代表马曰王官的诗词风格。他与天津早期“四君子”之一、盐商兼诗人查为仁兄弟齐名,因此当时论诗有“南马北查”之誉。其弟曰璐,好读书“工诗,与兄齐名”,著有《南斋集》(诗)、《南斋词》。在他们的别墅“街南书屋”(小玲珑山馆)中,二人与文士游宴唱和,立“韩江诗社”,并有《韩江雅集》十二卷问世。诗集中的作者有前五君和后五君之称。前五君是胡期恒、唐建中、方士庶、厉樊榭、姚世钰;后五君是刘师恕、程梦星、马曰王官、全祖望、楼齿奇。参与唱和的诗人还有厉鹗、闵华、高翔、杭世骏、丁敬、陈章、团冠霞、王藻、吴均等人。这么多诗人会聚一堂,在当时已堪称盛事。马氏兄弟所辑的这部诗集后收入王云五主编的《丛书集成》。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嘉庆《两淮盐法志》以及阮元的《广陵诗事》对此均有记载。

江春、江日方兄弟,即是扬州巨商又是诗人,时人称为“二江先生”。江春本人“精于诗,与齐次风、马秋玉(马曰王官)齐名”。他雅好交游,暇辄留意吟咏者。他家有一个大客厅,可容百人,四方词人墨客必招致其家,座中常满。江春修建的“康山草堂”、江日方修建的“紫玲珑阁”更是专门招待文人士大夫的地方。曾被诗界誉为“南马北查”的马曰王官去世后,江春享有盛名。他著有《随月读书楼时文》、《水南花野吟稿》、《深庄秋咏》等诗稿,曾得到诗坛领袖袁枚的大加赞赏。扬州学派的著名学者阮元幼时曾到过江防的“紫玲珑阁”。当江防死后,阮元在挽诗中写道,“从今名士舟,不向扬州泊”。意思是说自马曰王官、江春兄弟去世后,文人的结诗吟诗之风“歇绝矣”。

正因为有像马曰王官、江春等这样一些商人的提倡和支持,才使大批诗人集结扬州。如袁枚,每逢平山堂梅花盛开时,往来邗上,以诗求见者,如云集焉。为了以诗会友,切磋学问,从乾隆初年起,扬州盐商经常在自己的园林中举办诗文会。其中以在马氏“小玲珑山馆”、程氏“园”,以及郑氏“休园”的诗会最负盛名。《扬州画舫录》一书对此记述颇详:

至会期,于园中各设一案,上置笔二,墨一,端研一,水注一,笺纸四,诗韵一,茶壶一,碗一,果盒茶食盒各一。诗成即发刻,三日内尚可改易重刻,出日遍送城中矣。

从命题到刊刻仅三日,这比今天报刊投稿还快得多。会上主人除了安排赋诗作词,即其所设酒肴之珍美亦是蜚声远近。商人与诗人游宴觞饮,或听曲消遣,或交相唱和,极尽风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扬州“虹桥修禊”,其影响更甚于上述的诗文会。据记载,虹桥修禊前后举行过多次,孔尚任、王士祯、杜睿、张养重、邱象随、陈允衡、陈维崧等均曾参予其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两淮盐运使卢雅雨主持修禊虹桥,卢作律诗四首,和者先后达7000余人,而其中郑板桥即两和其韵。后来将诗稿编成300余卷,并绘有《虹桥盛览图》。对此赵云崧有诗感叹说:

虹桥修禊客题诗,传是扬州极盛时。胜会不常又视昔,我曹应又有人思。

从孔尚任、王士祯、卢雅雨等名士的参予和支持,我们可以想见其盛况。除了修禊、诗会,还有联句。据《广陵诗事》所记,“联句之盛,莫过于马氏小玲珑山馆、程氏今有堂、张氏著老书堂。”其中有食鲥鱼联句、五瑞图联句、看山楼雪月联句、乙亥上元联句等等。所有这些,可以说是当时商人与文人的一种联谊活动,它不仅使骚人墨客得到高雅的享受,也使一些商人得到诗词文化的熏陶和训练,致使一些商人热心练习集字添句,竟然也以诗人自居。正如一首竹枝诗词所唱:“邗上时花二月中,商翁大半学诗翁”。盐商黄某,在园中开宴迎宾,居然传花行酒,刻烛催诗;而某商丧子,自撰哀悼诔文,出示旁人,令人不能卒读;有的巨商家中聘有冬烘先生,明言坐馆,实为暗里捉刀,帮助主人翻翻诗韵,调调平仄,作出的诗,如唱山歌一般。添集四句二十八字,然后使人扬言于众:某能作诗矣!某能作文矣!以此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如盐官卢见曾以“风流总持”自居;盐商程晋芳在乾隆南巡时,因献赋而授内阁中书;江春所建康山园,受到乾隆的称赞,并亲自题诗留念。江春的继子振鸿,也好读书,擅长诗歌,在其家中“坛坫无虚日,奇才之士,坐中常满,蔚为一时之盛。”这种优裕的社会条件,刺激并吸引了各地诗人。当时,天下文人稍能言诗,都想游食扬州,故有“扬州遍地是诗人”的说法。

明中叶的汉口,素有“九省通衢”之称,它不仅是长江中下游淮盐的最大集散地,也是大批盐商、运丁聚居的第一大码头。而这里的盐商不论从文化情趣还是从生活方式均追求模仿淮安、扬州的商人。对此,《汉口丛谈》有记述:

汉上盐龌盛时,竞重风雅,四方往来名士,无不流连文酒,并筑梵宫琳宇上下五六处,为公宴处。每当雅集,相与覃研诗词,品论书画,时或舞扇歌裙,浅斟低唱,大有觞咏升平之乐。

其中徽商巴慰祖(莲舫)堪称汉口盐商中第一“风雅领袖”,著有《藻阁集》。与同时期的天津查氏(查日乾父子)、扬州马氏(马曰王官兄弟)齐名。《汉口丛谈》说他“风流坛坫,海内共传”。当时各地来汉口的文人学士,“无不相推侨札之好,一时题襟雅集仿之”。乾隆五十年(1785),巴莲舫与彭堇门主集红薇山馆,同会者13人,文酒笙歌,尽欢而散。在巴慰祖等人的提倡下,汉上文人雅集频仍。嘉庆十二年(1807)有《新雨联吟》问世,所收自春迄冬凡40集,唱酬前后达20余人。除了巴慰祖,汉口其他商人也多风雅好客。如歙人鲍兆瑞,贩盐于此,尤其雅好诗咏,每当“春季花时,必高会吟朋,觞歌竞日”。商人巴树蕃,涉猎经史,尤好诗词,每遇别人诗中有佳句,则低徊讽诵,一往情深。商人吴仕潮,善于作诗,尤其善长五言,他本性好客,家中诗界的朋友常常满座。另外徽商洪檀构筑了一座“淮园”,园内轩窗窈窕,楼阁深沉,颇绕花木之趣。这是他在经商之余,以诗会友的地方。乾隆二十六年(1761),积雪乍霁,洪氏“折束相邀”诗界和商界朋友登阁赏雪于梅香竹影间,直到半夜才散。在青史上留下一次有名的文人、商人的雅会。正是由于商人所好,“骚客词人,书家画手,莫不争自励淬,羽翼附庸”,以致汉口文风蔚然兴起。

据研究可以看出,仅明清两朝由徽商署名创作刊刻的诗集已数不胜数。其中歙商黄长寿的《江湖览胜》、黔商胡际瑶的《浪淡斋诗稿》、婺商董邦直的《停舸诗集》、休宁商许竹斋的《壮游》、《归兴》等等都很有名。由于商人四出为贾,周游天下,每遇山水名胜之地,或吟诗,或作画,以寄兴。又由于他们远离家乡、亲人,往往以诗词抒发离怀别情。因此在这些商人诗集中并不乏传世之佳句,试举一二。绩溪商人章献钰,偕同母舅一同运盐销于武林,家境稍裕。一天,与友人谈及家事,愀然不乐,早早辞归,写下了“戏彩思鹤发,衔杯泣雁秋”的诗句,思亲盼归之情跃然纸上。另外侨居扬州的盐商方土庭有《新安竹枝词36首》,描写当地风习。《歙事闲谭》认为,读之“使人如游其地”。另外在浙江的中南部,兴起的龙游商人也颇具儒风,学贾而不废读者比比皆是。如书贾童佩著诗三卷文二卷,明代硕儒王稚登在《童子鸣集》序中称赞他的文笔“念思峭绝,寄情幽远,风旨才调复绝。”这些诗词表达了商贾诗人的胸臆情愫,抒发了他们的思想感情,概括了他们的生活经历,是值得后人玩味讽诵的。

商人与书画的发展也有广泛的联系,尤其是诞生于清初的“新安画派”、“扬州画派”更与新安、扬州商人有着密切关系。因为书画同样是商人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书画与诗词一样往往是有感而发,以抒情寄兴。但与诗词比较,史书中关于商人书画的记载较少,故而在此仅简略介绍一下:

新安画派,笔法清淡简练,构图明快秀丽,气质清高悲壮,曾在画界独树一帜;对后世绘画技巧影响很大。尤其清初出现于徽州的徽派版画,也因刀法或细如毛皮,柔若绢丝,或粗若鸿沟,壮如山脊而显得多彩绚烂,从而在版画界享有盛名。以扬州八怪为首的扬州画派,泼墨为骨,以形写意,独树一帜,不随俗流。这些成就均与商人的推动和支持分不开的。

首先,徽州、扬州都是当时商业最为发达地区之一。作为商业中心,文化市场也很发达,学术空气也最活跃,使书画家有驰骋灵感的广阔天地。另外一些大盐商本身也有学术气质,他们酷爱艺术,聘请画家来到自己的园林,提供观赏、食宿以及临摹名迹的条件,让他们尽情琢磨,尽情挥洒,从而创造出许多名世佳品。一旁观画的商人们,耳濡目染,兴致所到,亦会勾画几笔。对于画家的作品大多为富商大贾所收藏。因此明朝的万历年间在徽州就产生了一批热衷于经营字画、版画的画商、书商,形成了一个以商养画,以画助商的时代性格局。

其次,刻书、贩书业的兴旺,促进了版画的发展。徽州曾是全国四大刻书地之一。尤其是一些小说、戏剧刻本,书中多配有插图,这些插图本身即是一幅幅精美的版画作品,不仅质量高,数量也多。因此,万历时有无剧不图,而“刻图必求歙工”的说法。

第三,一些商人经商发财以后,物质享受应有尽有,为追求精神寄托,以书画为消磨时光的手段,同时也是标榜风雅的一种方式。如扬州商人查士标、孙逸、汪之端、江韬等的绘画,自成一派,号称“海阳四大家”。以其独特的风格为徽州商人文化增添了光彩。

商人对字画的喜爱,必然趋使他们对名画的收藏。从扬州马氏之收藏就可见一斑。马曰王官收藏的名画极多,每逢五月端午,居室堂屋中悬挂皆是钟馗,造型无一相同者,画家亦全是出自明朝以前,时人前往,留连其中,无不叹为观止!

曾经任两淮盐总40年,一度又为盐运使司的大盐商黄至筠在扬州修建的自家园林——个园,不仅建筑艺术精巧,而且颇具诗情画意,原来这和园主人的艺术修养很有关系。黄至筠爱好书画,“蓄名画至数千”,他自己也善书画,现仍嵌在个园七楹依山楼前壁中的一幅扇面式的石刻,雪山松竹的山水画即为黄氏所作。

商人与戏剧、文学

戏剧、曲艺等说唱艺术的发展,除了受自身艺术规律支配制约以外,还和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尤其是商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戏剧、曲艺也像商品一样,得到各界需求,取得社会认可,受到人们欣赏,它才会有生命力。在封建社会后期,一些富商大贾掌握了大量社会财富,他们除了满足富足、奢侈的物质生活,也要填补调整空虚的精神文化生活。他们对戏剧、曲艺等艺术形式的爱好,虽然是追求精神刺激,但在客观上却对这些艺术的繁荣和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大凡商人集中、商业发展的地方,必是戏剧等文艺形式兴旺的地区。这在明代一些社会写实小说及笔记文学中均有反映。沈德符《野获编》“口外四绝”中称大同“所蓄乐户较他蕃多倍,在花籍者尚二千人,歌舞管弦,昼夜不绝”。明代小说《祷杌闲评》第二回谈到临清的热闹时说,临清地方虽是个州治,倒是个十三省的总路,名曰大码头,商贾辏集,货物骈阗。其迎春社火之日,戏台即有40余座,戏子有50多班,艺妓也有百余名。小说中所反映的,当与明代现实不会有大的差别。

在商人倍出的徽州,明清时期徽剧得到迅速发展。当地每逢年节有演戏的风俗,而各县以及每个较大的村镇,都建有砖木结构的戏台。《寄园寄所寄》称“万历二十七年(1599),休宁迎春,共台戏109座。台戏用童子扮故事,饰以金珠增彩,竞斗靡丽美观。”由此可以想见其盛况。作为徽州一种地方戏,徽剧借助徽商的力量,在外省流传也很广,正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曲艺卷》所述:到了清代中叶,徽剧已盛行于皖南、鄂东、赣东北,继而徽班的影响遍及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广西、陕西、山东、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全国有40多个戏曲剧种与它有渊源关系。从上引材料可以看出,徽剧流布的地区也正是徽商足迹所到之处。18世纪末,四大徽班进京演出,使它进入历史上的鼎盛时期。之后,它又博采众长,融入京腔、秦腔、昆腔以及汉调等剧种的特点,演变成中国的国剧——京剧。

明代,随着资本主义萌芽在江南的迅速滋长,手工业发展很快。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形成了诸如苏州、松江、杭州、扬州等商业都市。在这些商贾、小贩、手工业者群集的地方,出现许多戏馆、酒肆、茶店、赌场等娱乐场所。据记载仅苏州阊门即有戏馆数十处。这就使戏剧、曲艺等说唱艺术的演出和创作得到日益兴旺和普及。

再以扬州为例。扬州是清代盐商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由于盐商好戏,吸引了当时全国各地的戏班到扬州演出。其中有昆腔、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等。这些外地戏班一般均在剧场或戏台演出,据载:“天宁寺本官商士民祝厘之地,殿前盖松棚为戏台,演仙佛、麟凤、太平击壤之剧,谓之大戏”。而在一些富商家内往往拥有私人的戏班,称为“内班”。据《扬州画舫录》所记,在扬州有七大内班,其中完全可以肯定为徽商所有的就有徐尚志的“老徐班”,黄元德、汪启源、程谦德的“昆班”,江广达的“德音班”(内江班)和江春家的“春台班”(外江班)。后来内江班归洪箴远,而外江班则隶于罗荣泰。这些内班主要是在盐商家中演堂戏,如江春家经常是“曲剧三四部,同日分亭馆宴客,客至以数百计”。家班演戏,除了供主人欣赏娱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商人炫耀财富、攀结势要、洽谈商业的一种交际手段。

在这些商家内班当中,汇集了各地著名角色。如老徐班主要是集中了苏州名优。老生山昆璧“身长七尺,声如钟,演《鸣凤记》写本一驹,观者目为天神”。小生张德容,“工于巾戏,演《寻亲记》周官人,酸态如画”。小生陈云九,“年九十,演《踩毫记》吟诗脱靴一驹,风流横溢”。老外王舟山“气局老苍,声振梁木”。白面马文观,兼工副净,以《河套参相》、《游殿议剑》诸出擅场。“白面之难,声音气局,必极其胜,沉雄之气寓于嘻怒笑骂者,均于粉光中透出。二面之难,气局亚于大面,温暾近于小面,忠义处如正生,卑小处如副末,至乎其极。又服妇人之衣,作花面丫头,与女角色争胜”。还有王四喜,“以色见长,每一出场,辄有佳人难再得之叹”。后来老徐班解散,一部分演员归洪班,还有一些人则回到苏州。其他的黄、张、程、江诸家内班,也是人材济济。

当时衡量戏剧演员的优劣以至身份的高低,以戏钱的多少为区别。在苏州有七两三钱、六两四钱、五两二钱、四两八钱、三两六钱等不同的标准。而在扬州徽商的内班中,角色一律七两三钱,而角色多时,达到数百人。当时有一位四川演员名叫魏三儿,加入江鹤的内班,“演戏一出,赠以千金”。而江春家的春台、德音两戏班,仅供商人家宴时演戏而岁需三万金。

演戏所用道具谓之行头,一般分为衣、盔、杂、把四箱,这些又叫“江湖行头”。在清代,盐商家内供养戏班均自制戏具,称“内班行头”。这些戏具极尽豪华。如小张班的十二月花神衣“价值万金”,小洪班灯戏“点三层牌楼,二十四灯,戏箱各极其盛”。除此以外,戏台布置更是堂皇,如老徐班全本《琵琶记》用红全堂;《凤木余根》用白全堂;其他如大张班《长生殿》用黄全堂;小程班《三国志》用绿全堂。可以看出盐商们供养这些戏班,仅戏具就需要多么大的花费!

在扬州,一些富商大贾、官僚缙绅家中,整日笙歌燕舞,管弦之声不绝于耳。即使是那些慕名来扬的文人学士,在纵情山水,以诗会友,切磋学问之余,也要欣赏一下扬州的戏剧演出。如《浪迹丛谈》的作者梁章钜在游览东园以后,晚上即被主人邀请在园中观戏,他在书中记下了此事。《陔余丛考》的作者赵翼在扬州看戏时曾赋诗云:“又入扬州梦一场,红灯绿酒奏霓裳,经年不听游仙曲,又为玄英一断肠。”在贾而好儒风气极盛的明清盐商中,戏剧正是他们与文人交往的极好方式。不仅如此,盐商蓄养这么众多豪华的戏班,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奉迎当朝天子的临幸,讨好封建政权,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如清高宗南巡之际,扬州城自高桥起到迎恩厅止,两岸排列档子,淮南北三十总商分工派段,恭设香亭,奏乐演戏,迎接銮驾。商人们自然是跑前忙后,大献殷勤。

作为明之留都的南京,商人势力发展迅速,徽商、晋商、闽商、粤商麇集于此,尤其徽商势力远远超过其他商帮。戏剧同样受到盐商和市民们的重视和欢迎。在梨园界有一技之长的名演员就有数十位。戏班中最著名的有两个,一个叫兴化部,另一个叫华林部。明朝末年,南京徽商遍征达官贵人,集中梨园界之精华,举行了一次“梨园大会”。侯方域的《马伶传》中描述说:

新安贾合两部为大会,遍邀金陵之贵客文人,与夫妖姬静女,列兴化于东肆,华林于西肆,两肆皆奏《鸣凤》。

这次规模空前的梨园盛会,对南京商业的繁荣以及明代戏剧的发展无疑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从戏剧剧种及剧目的发展来看,商人不仅积极参予而且做出了一定成绩。昆曲早在明初已在苏州一带流行,后来发展为全国最有影响的剧种之一。在当时最受人们欢迎的是那些描写市民及商人生活的剧目。如《清忠谱》肯定了市民的斗争精神。《占花魁》歌颂了商人的爱情追求等等。这些剧目反映了市民和商人队伍的兴起。明末清初,社会一度动荡,手工业遭到破坏,商人无心经营,更无心欣赏艺术,昆腔在苏州一度衰落下来。随着扬州经济地位的提高,戏剧的中心亦随之转移。在扬州,以昆腔为上,谓之“堂戏”,又称“雅部”;乱弹次之,谓之“台戏”,又称“花部”;而本地乱弹,皆郡城士人自集成班,其音节服饰极俚,谓之“草台班”。在盐商家中的戏班大抵为昆腔。所演剧目,据清人李斗统计有1800多种。在着迷于戏剧的明清商人中,有些人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他们善于结交文人学士,尤其在组班演戏过程中耳濡目染积累了经验,因此在经商之余也能参加一些剧目的编剧、度曲和导演。如徽商汪季玄、吴越石等人能“自为按拍协调”,“招邀导引”。而商人汪廷讷自编杂剧达6种之多。这些由商人自己导演的剧目,更能反映商人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如在《长城记》中,徽商为孟姜女添上一段滚白,痛斥秦始皇为“昏君”、“无道”。借剧中人物之口,呼出了商人对统治者抑商、贱商的不满心声。又如《牡丹亭还魂记》所反映的情与理的斗争,以及情胜理败的结局,也正是深受理学压抑的徽商所希望的,足以浇其心中之不平。还有徽人汪道昆,是明清之际著名“儒贾”之一。他不仅著有文集,撰写不少散文、诗歌,而且擅长戏剧创作。他的《高唐梦》、《五湖游》、《远山戏》、《洛水悲》、《唐明皇七夕长生殿》等剧本,均广受人们称道。

除了自己编写、演出剧目,商人们还凭借自己的财力延请各地戏剧艺人、剧作家搜集整理剧目。如金兆燕,精通元人散曲,盐运使卢见增聘他写戏。当时,一般大戏词曲皆出其手。据梁章钜《浪迹丛谈》记述,剧作家蒋心余撰有9种曲目。其中《空谷香》、《四弦秋》就是在盐商江春的康山草堂中完成的。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巡盐御使伊龄阿奉旨于扬州设局修改曲剧,总校为黄文畅。历经4年,编成《曲海》20卷。收录金元以来的各种杂剧共1081种,分别加以整理说明,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戏剧整理工作。除此以外,徽州商人还出资刊刻了一批通俗戏剧剧本。如明代汪文佐刻《牡丹亭记》、黄一彬刻《西厢记五本》、郭卓然刻《醒世恒言》、黄一楷刻《古杂剧》、黄一凤刻《南琵琶记》;清代黄一中刻《水浒叶子》、黄允中刻《寂光镜》等等。

在清代,还出现了一些商人出身的戏剧评论家,由于他们生活充裕,不为日常衣食所牵累,故能一心钻研戏曲理论。明代戏曲创作家、理论家潘之恒,就是一位世为盐业,并兼营布匹、典当的商人。

总之,明清商人不仅爱戏、懂戏,而且还直接参予组织戏剧的排练演出,参加剧本的编写、刻印,并进行戏剧评论。所有这些,首先是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而同时他们对戏剧事业的促进,也是必须给予充分肯定的。

商人与文学作品关系也很密切。明清时期,市民队伍日益扩大,商人的活动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这一时期反映在文学创作方面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商人形象尤为活跃。因而大大地促进了市民文学的发展。仅从“三言两拍”中统计就有独占花魁的卖油郎秦重;三入长安,发财致富的杜子春;海外冒险大发其财的转运汉文若虚;在海神指点下经商发迹的程宰;弃学经商的杨八老;弃官经商的刘东山;收丝放债的丝绵铺小业主吴山;心地善良、济贫扶困的酒店掌柜刘德;以及心狠手辣,盘剥取利的当铺老板卫朝奉等等。这些商人形象,栩栩如生,逐渐取代了明初的帝王将相、英雄豪杰、才子佳人和妖魔鬼怪的文学创作模式。而《醒世姻缘传》、《金瓶梅》等书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的甚至真切地反映了商人的心声。如当时的一部散曲集《滑稽余韵》中描写了30多个店铺的情况,而李玉的《万民安》、《清忠谱》更是直接描述了当时的市民运动。这些文学作品已成为商人及普通市民茶余饭后消闲解乏的上品。尤其商人在经商过程中四处奔走,将这些文学作品带到各地,使其传布更加普及。另外,商人们利用自己的财力,刊刻了许多文学著作。像明代徽商白南轩芥子园本《忠义水浒传》插图,汪忠信刻《海内奇观》,洪国亮刻《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郭卓然刻《青楼韵语》、《李卓吾先生批评浣沙记》,黄志和刻《新刻绣像小说清夜钟》、《花幔楼批评写图小说生绡剪》等不胜枚举,这对于促进明清小说创作无疑也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