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指作为社会发展决定力量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此外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等。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和科学等社会观点和学说。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社会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巨大的能动的反作用。腐朽反动的思想和理论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进步的思想和理论对社会发展则起促进作用。历史唯物主义既与历史唯
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又避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