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原形
在这 7 年后的 1976 年,已实施 3 年的情报公开法的施行结果,就是将布尔布克时期开始,所收集的一些调查分析资料,放在华盛顿的国立公文图书馆供大家阅览,如果将 UFO 资料和这些比照看看,便可使评论分析的全貌清楚呈现出来。
根据资料,从 1947 年到 1969 年的 23 年间,所调查收集到的案件有 12618 件。年平均约高达 500 件,1952 年、1957 年、1969 年更突破 1000 件。这其中未确认物体即 UFO 的有 701 件,约占 5.6%。
两年后,1978 年,美国的 UFO 研究团体 GSW 和 CAUS(反对 UFO 秘密政策市民组织)以“情报自由化法”条例,和 CIA 对簿公堂,希望争取被 CIA 所隐藏的 UFO 情报公开,结果因国防上的理由不能公开的 57 件除外,有 304 件达 935 页的 CIA 资料被公开。
而且连带的相关单位,如空军、海军、国防部、国务部、国际情报局、国家安全局、陆海空统合参谋长会议、FBI、和原子委员会等机构的 UFO 资料, 也都一并公开,结果厚达 3000 页的 UFO 文件重见天日,由此可知,以上的单位皆对 UFO 抱着极大的兴趣。
那么,目前美国经由正式的机构,调查 UFO 的状况又是如何呢? CIA 虽然言明“并不积极去收集 UFO 情报”,但是仍保持高度兴趣却是不容否定的。空军现在虽仍然有不理会有关 UFO 报告的命令,但他们所抱持的兴趣却不只这么一点。另一方面,前美国总统卡特(他自己亦曾看过两次 UFO)任期内, 在白宫亦透过科学顾问而发表“在刊登的报告之后,若有任何一点重要的新发现的话,NASA 便要负起进一步调查的责任。”的言论。之后,NASA 虽然也表明若有确实科学证据的话,便会展开调查。可是一直到最近,却没有任何调查 UFO 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