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的仇敌
如果说在白牙的本性里还存在着与同类友善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自从它当了雪橇队长那天起,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现在狗群恨它,因为它总从米萨那里得到额外的肉吃,不断受到主人的偏爱,还因为它总是跑在前面,撅着屁股,摇着尾巴,真难看。
白牙也同样恨它们恨得要死。它一点都不高兴当这个雪橇队的头儿。它不得不在“嗷嗷”直叫的狗群前奔跑,3年来每只狗都被它痛打、控制,此时几乎让它忍无可忍。但它必须忍耐,不然就得死亡,而它体内的生命一点不想死亡。只要米萨一发出出发的命令,整个狗队就会急切凶狠地嗥叫起来,向白牙扑去。
它根本无法防备。如果它转身面向它们,米萨就会把鞭子抽在它脸上,使它刺痛不止。它只有不停地奔跑。总不能用尾巴和后腿去面对一群嗥叫的狗吧,这些武器简直不适合用来抵抗众多无情的獠牙。它就这样奔跑着,一整天跑个不停,每跑一步都在违反自己的天性和自尊。
谁也不能违反自己本性的敦促,又不使自己的本性产生反作用。这样一种反作用就像一根毛发的反作用:如果一根天生从体内向外生长的毛发反常地改变它的生长方向,而向体内生长——这就会变成一种发炎溃烂、使人疼痛不已的伤害。所以白牙的情况也是如此。它本性的每一次敦促都迫使它扑向在它后面狂叫的狗群,但是神的意旨不允许它这样做。
在这意旨的背后是实施这一意旨的刺痛的鞭打,那是一根用驯鹿肠子做的30英尺长的鞭子。因此白牙只能痛苦地去吃自己的心,并且发展了一种与其本性的凶恶和不屈不挠相称的憎恨和仇怨。
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动物是它同类的仇敌,这个动物就是白牙。它既不乞求怜悯,也不怜悯别的动物。它不断被别的狗咬伤,也不断在它们身上留下它的牙痕。它和大多数雪橇队长不同。每当到了新的营地,狗群从雪橇上卸下来,别的狗队长为了求得保护就趴在主人的身边,而白牙蔑视这样的保护。
它在营地里无所畏惧地走来走去,白天受了委屈夜里报仇。它没当队长以前,别的狗见了它都躲着走,现在不同了。狗群在它身后追着它跑了一天,它那拼命飞跑的样子在它们脑海里留下一个逃跑者的形象,因此,它们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怎么会向它屈服呢?现在它每来到狗群中间,总要有一场争吵。它每前进一步都要伴随着嚎叫和撕咬。就连它呼吸的空气也充满仇恨和敌意,这就更增加了它内心的仇恨和敌意。
米萨大声命令狗队停下时,白牙才停下。最初这给其他的狗带来了麻烦,它们全都会向可恨的头儿扑去,却发现情况变了。米萨站在了它身后,大鞭子在手里挥得直响。
于是狗们才明白神命令队伍停下时,可不要去惹白牙;但如果它没有命令就停下了,它们就可以向它扑去,只要能够就咬死它。因此白牙取得了几次经验,没得到命令再也不停下来了。它明白得很快,理所当然必须如此——如果要在异常严峻的生活环境下生存下去的话。
但是狗们永远也学不会在野营里也不碰它。每一天追逐它、呼喊着挑衅它之后,它们就把前一夜的教训忘掉了,于是当天夜晚它们又要学习一遍,然后又很快地忘记了。此外,它们特别坚决地讨厌它。
它们感觉到在,它们和它之间存在着一个类的区别——这个原因足以使它们对它怀有敌意。像它一样,它们也是驯养的野狼。但是它们已经被驯养了好几代了。在它们身上,很多荒野的东西已经失去了,所以在它们看来,荒野就是未知、是恐怖、是无尽的威胁和无尽的战斗。但是它在外表上、行动上和冲动上还充斥着荒野的东西。它象征荒野,它是荒野的体现;所以当它们对它露牙时,它们是在保护自己,抵抗潜伏在森林里的和营火外黑暗里的毁灭的力量。
但是,有一个教训,狗群确实吸取了,即它们必须团结。白牙太可怕了,任何一只狗要想单枪匹马对付它是不行的。它们必须成群结伙地对付它,不然它会在一个夜里一个一个地把它们统统咬死。
事实上,它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它能够把一只狗打倒在地,但还没等它下毒手,别的狗就都赶来了。只要有一点冲突的苗头,狗群就一齐拥上来,共同对付它。狗群内部也有争吵,但当它们和白牙有了矛盾时就把内部矛盾忘了。
另一方面,尽管它们千方百计要杀死白牙,但却无能为力。它太迅猛,太可怕,太精明了,使它们不知所措。凡是会有麻烦的地方它都避而远之,一旦它们有可能包围它时,它就赶紧退出。至于把它撞翻在地,还没有哪只狗会玩弄这个把戏。
它四脚牢牢地抓住地面,正如它牢牢地抓住生命一样。它和狗群的冲突无休无止。就此而言,生命与站稳脚跟是同义的,这一点白牙比谁都更清楚。
就这样它成了同类的仇敌,尽管它们都是驯化了的狼,被人类的营火软化,在强大的人类阴影里被削弱。白牙充满怨恨,毫不宽容——其性格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与所有狗结下深仇大恨,表现得可怕至极,连凶狠残忍的萨蒙·托古自己也不能不为白牙的凶残吃惊。他发誓说还没有哪只狗像它,其余村的印第安人细想了它在他们的狗中进行杀戮的故事后,也同样诅咒发誓。
当白牙快到5岁时,萨蒙·托古带着它做了又一次长途旅行。他们沿着麦肯基河前进,越过落基山脉,顺箭猪河而下,一直来到育康河。白牙对一路上经过的许多村庄里的狗实施了浩劫。许久以后,人们都还记得它的这场浩劫。它把向自己的同类报仇当做快乐。
它们都是普通的毫无戒备的狗。它们对它快速的直截了当的进攻毫无准备,因为它的进攻是不给警告的。它们不知道它是一个闪电式的屠杀者。它们对它立起毛发,高视阔步,向它挑战,而它不在这些煞费苦心的预备步骤上浪费时间,而是在它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还处在惊讶的痛苦中的时候,像一个钢弹簧一样跳过去,咬住它们的喉咙,结束了它们的生命。
它成了一个打架的行家里手。它懂得如何节省体力,从不和对手扭在一起厮打。它瞄准对方,立即下手,咬不着就赶紧退。狼厌恶近战搏斗,这种厌恶的情绪在它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长时间身子贴着身子和别的狗滚在一起,它受不了。
它觉得那样危险,那会使它发疯的,它不能将自己的身体挨着活的东西,它必须与其脱开,单独站在一边,这还是野性在它身上的一种顽强的表现。它因为从小过惯了孤立的生活,这种感觉很突出,身体互相接触时隐藏着危险,就和陷阱一样。它的内心、它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恐惧。
说到底,陌生的狗对付不了它,它们咬不着它。它咬了它们也好,或是闪开也好,它们无论如何碰不着它。但也有特殊情况。有时几只狗一齐上来,还没等它跑开就惩罚了它,也有时一只单个的狗深深地咬它一口。这只是偶尔的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像它这种能咬善战的狗是伤不着的。
它还有另一个优势,就是能对时间和距离作出正确判断。然而它并非有意识的,并不去计算这些事,全是机械反应。它看得准确,神经又把视觉准确输入大脑。这时它身上的各部就比一般狗的各部做出更好的调节,配合得更融洽、得体。它的神经、内心和肌肉都远比其他狗协调得好。
当眼睛把某个移动的形象输入大脑后,它的大脑无须有意努力,就可知道那移动物体的距离以及完成这段距离所需的时间。这样它就可以躲过另一只狗的攻击,不让它咬着,与此同时在瞬间发起反攻。它身心都是一个更加完美的机械装置。这并不是说它要因此受到称赞。大自然对它比对一般动物更为慷慨,就这么回事。
夏天,白牙到达了育康堡。去年冬天,萨蒙·托古越过麦肯基河和育康河之间的分水岭;今年春天,他在落基山脉西部的边沿山岭上狩猎。然后,在箭猪河开冻之后,他造了一只独木舟,顺水行驶到恰在北极圈以下的箭猪河与育康河交汇的地点。
这里有老哈得逊湾公司堡,有许多印第安人,许多食物和新奇刺激的事物。这时是1898年夏天,几千个猎金者沿着育康河溯流而上,来到道森和克伦带克。距离他们的目的地还有几百英里,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走了一年了,至少他们每一个人都走了5000英里路程,有的来自东半球。
萨蒙·托古在这里停下来。他听说过关于淘金热的事,他带来了好几包兽皮和一包用肠线缝制的皮手套和皮鞋。他若不是为了赚大钱,不会冒险跑这么长的路程。他所梦想的利润与他实际上所赚的利润相比真是微不足道。他最大胆的设想也没有超过百分之百的利润,实际上他得到的利润是百分之千。他是个地道的印第安人。决心在此地待下来做买卖,精打细算慢慢来,即使在这里待上一个夏天和半个冬天,也要把带来的货全抛出去。
还是在育康贸易站,白牙才第一次见到白人。与它认识的印第安人相比,他们是另一种生物,一种高级之神。它觉得他们有更大的权威,其神性就是建立在这种权威之上。白神更强大,这种认识并非白牙推理得来,也并非它在头脑中作了鲜明的归纳。这是一种感觉,没别的,然而依然有说服力。
它小时候见到的那些人建起来的大帐篷,使它感到是权力的体现;这些大房子,这个庞大的贸易站——全部用大圆木筑成——也使它产生同样的感觉。这儿就是权力,那些白神十分强大。他们比它认识的神更能控制事物,颇有权威。萨蒙·托古虽在其中,但在这些白皮肤神里,他只算得上是一个孩神。
诚然,白牙只是感觉到了这些东西,它不会意识到这些东西。然而,动物是根据感觉,而不是根据思考行动的;白牙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根据白人是高等的神这个感觉做出的。
首先,它非常怀疑他们。它不知道他们具有什么样的未知的恐怖,他们会给予它什么样的未知的伤害。它好奇地观察他们,但又害怕被他们发现。在起初的几个小时,它只满足于偷偷摸摸地走动,从一个安全的距离观察他们。然后,它见靠近他们的狗并未受到任何伤害,于是它便走到更近一点的地方。
反过来,它也成了他们非常好奇的目标。它的狼一般的外貌立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互相指点着它。这种指点的动作使白牙警惕起来,当他们试图走近它时,它就对他们露牙并回头走开了。谁也没有成功地把手放到它的身上,幸亏他们没有。
白牙很快了解到,这些人当中本地人很少,最多有十一二个。每隔两三天河里就开来一艘汽船,在岸边停泊一阵子。白人从汽船上下来,再坐汽船离开,好像有无数的白人来来往往。第一天它所看见的白人比它一生中所看见的印第安人还多。日复一日,天天如此,他们乘船沿河而来,停一停,又乘船顺河而上,直至消失在远方。
如果说白人是有力量的人,他们的狗可不怎么样。白牙和随船而来的狗打了几次交道之后就看出来了。它们的样子和个头都很特别。腿短的特别短,腿长的特别长。身上长的不是真正的毛,而是绒毛,有几只身上几乎没长毛,而且没有一个会搏斗。
作为同类中的仇敌,白牙理应和它们搏斗。它这样做了,很快对它们不屑一顾。它们十分柔弱,无能为力,嚷个不停,身子踉踉跄跄,打架全靠力气,而它靠的是机智与狡诈。它们吼叫着向它冲来,它却跳到一边。它们不知是怎么回事,就在这一刹那它已撞到它们肩上,把它们撞翻在地,扑向喉咙。
有时它咬着了喉咙,受伤的狗在泥地里直打滚,这时等在旁边的一群印第安人的狗猛扑上去把它撕成碎块。白牙是精明的,早已认识到神们看见自己的狗被杀死会勃然大怒。
白人也不例外。所以它把一只狗撞翻在地,将其喉部撕开一道大口子之后,就心满意足地退回来,让狗群上去完成残酷的收尾工作。白人这时才冲上去,把愤怒狠狠地发泄在狗群身上。而白牙却在一旁自由自在,它站在稍远一点观看着石头、棍棒、斧子和各种武器向同伙们打去。
但是它的同伴也以自己的方式变得聪明了,在这件事上,白牙也跟着它们变聪明了。它们懂得,只有在轮船刚刚靠岸的时候,它们才能为所欲为。在最初的两三只陌生狗被打倒并被杀死之后,那些白人就会把他们的狗赶回船上,野蛮地报复那些进犯者。
一个白人见他的狗——一只塞特种猎狗——在他眼前被撕成碎块,便拔出一支左轮手枪。他迅速开枪,打响6次,于是就有6只狗倒在地上,死了或就要死了——力量的又一种表现,这种表现深深地进入了白牙的意识之中。
白牙欣赏着这一切。它不喜欢它的同类,而它自己却非常聪明,逃避了伤害。起初,杀死白人的狗只是一种娱乐。过了一段时间,这却成了它的职业。它无事可做。
萨蒙·托古忙着做买卖和赚更多的钱。因此白牙就与这群声名狼藉的印第安狗在米头上闲荡,等待着汽船。汽船一到,娱乐就开始了。几分钟后,当白人还在吃惊的时候,狗就散开了。娱乐结束了,它们再等待第二艘汽船到来。
但是这并不等于白牙已经变成狗群的一员了。它不跟它们混杂在一起,它总是很清高,单独躲在一边。它和它们合作,这倒是真的。它上前与外来狗搭腔时,狗群站在一旁等着。它把外来狗摔倒以后,它们上来收拾残局,然后它就退出来,让它们去接受气急败坏的白人的惩罚,这也是真的。
和外来狗发生争吵并不是很费力。外来狗上岸以后,它只要一露面就行了。它们一看见它立即就朝它冲过来,那是它们的本能。因为它来自荒野,来自陌生、可怕而又具有威胁性的地方。
它们自己本来也是来自荒野,并背叛了荒野,但是,当它们卧在人类点燃的火堆旁边,重新培养它们的本能时,它们反而对荒野感到惧怕了。代代相传,它们对荒野的恐惧感已经深深地印在灵魂里。
多少世纪以来,荒野对它们意味着恐怖和毁灭。它们从主人那里得到了许可证,可以随意杀死来自荒野的生灵。这样既保护它们自己,也保护与它们形影不离的主人。
因此,这些刚从温和的南方来的狗,小跑着穿过船的跳板到了育康河岸上,一看见白牙就控制不住冲动向它扑去,要致它于死命。它们也许是在城里长大的狗,但对野性同样有着本能的害怕。它们不仅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眼看见面前站着一只狼似的生物,而且从它身上看见了自己祖先的眼睛,根据祖传记忆,它们认为白牙就是狼,从而记起自古以来的世仇。
它曾在寂寞的兽穴里第一次看见阳光,与雷鸟、黄鼠狼和山猫展开初次搏斗,这对它不无收获。它小时候被唇唇和一群小狗折磨得很痛苦,这对它也不无收获。情况也许会不同,致使它的生活随之不同。如果没有唇唇,它也许会和其他小狗一起度过幼年,长得更像狗一些,更喜欢狗一些。
如果萨蒙·托古有感情,有爱心,也许就会触动白牙的内心深处,使它各种仁慈的品性显露于表面。但这些东西都不存在,它已经被塑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乖僻孤独,毫无爱心,凶残狠毒,成为一切同类的仇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