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惊蛇
唐朝时候,当涂县(在今安徽省)的县令王鲁是个贪官。他和手下的办事人员勾结在一起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把老百姓害苦了。
老百姓忍无可忍,联合起来写了状子,控告王鲁的一个主薄(相当于秘书),坚决要求惩办他。
状子送到王鲁手里,他一看状子上写的罪行,每桩都跟自己有关系,便心慌了,不由得拿起笔,在状子上批了八个大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意思是:“你们虽然是打草,但我正像藏在草丛中的蛇一样受到了惊吓!”
后来这八个字简化成了成语“打草惊蛇”。常常用来比喻因为办事不周密,反而使得对方有了警戒,预先有了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