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学说

荀子(约前325~前238),名况,字卿,赵国(今山西南部)人。

《荀子》内页据《史记》记载,荀子在50岁时到齐国游学,曾在齐国都城稷下学宫讲学,任学宫之长。后又人楚,还曾西游入秦,议兵于赵。晚年罢官居兰陵,从事著述。后经人整理成《荀子》一书,共10卷,32篇。

荀子以儒家自居,推崇孔丘,但对孔子的学说思想是批判地吸收。他否定了天命思想,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所谓天就是一切自然界,天的运动不掺杂人的意志,而有其自身运动的规律。人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否则会受到规律的惩罚。其政治思想主要是“隆礼”和“重法”。他认为“礼义者治之始也”,“法者,治之端”。“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主张礼法兼治,王霸并用。

荀子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对精神和形体关系作出了客观的回答。他认为人的精神现象乃是人的自然生理功能,即所谓“形具而神生”。对人性的认识上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生而好利,生而有耳目声色之欲。否定天赋道德观,强调后天教化作用。另外,荀子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也有很大发展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