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坏人自食其果

王羲之是我国古代著名的书法家,他任太守时,清正廉明,曾经断过不少棘手的案子,深得百姓的爱戴。

有一天,一个叫阿兴的猎人到衙门里来告状:几年前,阿兴的父亲到深山去打猎,结果被一只斑额老虎追赶,父亲在逃命过程中,一不小心跌下了山崖,一命呜呼。阿兴为了安葬父亲,曾向当地大财主鲁宋借用一块荒地。那天正遇鲁宋为母庆贺八十大寿,因此,听了阿兴的要求,就爽快地答应了,说:“这事容易,但你要送一壶酒为我母亲祝寿。”阿兴很高兴,于是,回到家里,就卖掉了一张狼皮,买了一壶好酒为鲁母祝寿。有了坟地,第二天阿兴就安葬了父亲。

后来,阿兴继承了父业,以打猎为生。他打猎很卖力气,起早贪黑,加上他臂力惊人,枪法精通。后来他终于在深山捕杀了那只斑额大虎,为父亲报了仇。他还将老虎皮卖掉,得了数百两纹银,置办了酒菜,宴请乡邻。

可就在阿兴与邻居们喝得正酣的时候,财主鲁宋带领家丁前来索债。鲁宋说道:“我来是为那块荒地的事情,当初我要的是‘一湖酒’,你只给了‘一壶酒’,想我那块地系风水宝地,岂是一壶酒就能买下的?”

阿兴知道鲁宋是仗势欺人,就到府衙告状。

王羲之明白是鲁宋恃强欺人,当时也不作判断,命阿兴回家静候消息。

当天,王羲之带着自写的一幅《乐歌论》来到鲁宋家中。只见鲁宋家深宅大院,院前小河连通村外大河,河内鹅鸭嬉水,鱼虾浅游,果然富甲一方。

鲁宋见太守来访,忙迎进客厅。

王羲之说道:“我愿以《乐歌论》字幅换一活鹅。”

王羲之是有名的书法大家,一字值千金,一篇《乐歌论》真可谓价值连城,一只活鹅又何足道哉。鲁宋当场就慷慨应允。

王羲之当即将《乐歌论》留了下来,让鲁宋第二天拿着活鹅到府衙来。

第二天,鲁宋满心欢喜地提着一只活鹅来府衙见王羲之,王羲之见了,笑道:“我的字幅价值连城,岂能只值一活鹅?我要的是一河鹅。”鲁宋不解其意。

王羲之又将阿兴传唤来,他高坐大堂,对鲁宋厉声喝道:“鹅不论河,酒岂论湖?今天,我假以‘河、活’辨‘湖、壶’,为的是严惩刁徒。”见到阿兴,鲁宋这才知道王羲之哪里是为了要一只鹅,分明是为了阿兴的事情。虽然自己平日刁蛮成性,但毕竟不敢在太守面前逞凶霸道,只得连连磕头,知错认罪。

王羲之当堂命人把鲁宋拖出去,打了四十大板,并命他以后不许再欺压乡里,更不许再找阿兴讨债,王羲之的《乐歌论》也要速速交还。

聪明的人不会总是想着去害别人,但是当遇到不怀好意的刁难时,他们常常使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让坏人自食其果,这是对那些坏人最好的惩罚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