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历史沿革

夏代学校

中国在史前文化时期,就已孕育了学校的胚胎。从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所见的由老人与儿童合居的大房屋,便是最早的教育场所。与半坡大房屋相似的氏族聚落布局在陕西临潼姜寨母系亲族居住区域、洛阳王湾、甘肃大地湾等母系亲族居住区域,均有完整的遗存,并与近世部分少数民族的公房制度相近。它是母系氏族社会晚期普那路亚式族外婚向对偶婚姻过渡时期的民居定式。在摩尔根所描绘的母系家庭公社中,对这类公房制度的生活细节有较多的介绍。从《诗·豳风·七月》描述周族公刘时代的公堂生活可以推知,这种以养老慈幼为主旨的原始教育形式,至少在夏代的中原区域,仍然普遍存在于农居猎居氏族群落之中,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对此也有简略的介绍。如《礼记·王制》、《明堂位》所载虞夏时代的上庠、下庠及米禀,就是这类可以称作“公堂”的大房屋,这种原始教育的形式一直延续至殷商西周,才逐步消失。

另外,由于原始宗教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出现了卜史巫觋等神道设教人员。而在整个夏、商、西周的历史时期,礼拜自然神灵及祖先灵魂等宗教祭祀活动,都被当作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王室及所属邦国部落的重要国事活动。卜史巫觋等神道设教人员不仅是氏族部落的宗教领袖,同时也是最初的有闲文化阶层,他们不仅专司文化教育方面的知识,并有较多的时间精力从事天文、历法、卜算、农业、医术等方面的研究,从而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师资和知识准备。

见于古代文献记载的夏代学校,有序、校等称谓。《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庠”字下解:“礼官养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汉书·儒林传序》也引孔臧等议:“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据此可知,三代学校名称虽有出入,但养老职能相通,这与《礼记·王制》有关三代居学养老泮池跃鲤的记载相符。夏代学校除养老之外,兼行习射、视学、合乐、释奠、择士、讲武、讯馘诸典,并有望气治历之事。

《礼记·王制》所记夏代学校的东序与西序,其建制有堂无室,也即《尔雅·释宫》之“无室曰榭”,序与榭通。《国语·楚语》:“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台榭对举连文,是因其相邻而其处明堂泽宫之内。所以,清代学者金锷《求古录礼说·明堂考》认为明堂为“洵大教之宫”,并考远古之灵台辟雍俱在明堂范围之内,夏学之东序居世室东门这外,世室即为夏代明堂之名。惠栋《明堂大道录·明堂灵台》也谓夏学东序与辟雍、灵台、灵囿同处明堂四门之外,故蒙明堂之名。以此可证夏代学校既是政治、军事、宗教祭典等项活动的中心场所,同时也是文化教育的活动中心。这反映了夏代学校教育的设置,尚未从一般的社会部门中分离出来。

夏代称为“校”的教育机构,据《说文》解释,为“木囚”、“交声”。原意为木制刑具,在于匡正人为,交与教谐音,即含有教化之意。正人、教化意义的延伸、演变,使“校”逐渐成为专门化的教育形态。从夏代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已具备了学校产生的一般条件。以文字为例,从殷商甲骨文的成熟程度来看,夏代至少已有了原始的汉字。文字作为教育的媒介,使传授知识、技能的教材有可能产生。但是,由于有关夏代学校的记载,迄今未得到考古出土文物的实证,所以我们至今无法详细追述夏代教育的细节。

商代学校

见于文献记载的殷商学校除有庠、序、学外,又有“瞽宗”这一新型的教育机构。

商代的“庠”在文献和卜辞中均有记载,同夏代一样以养老为主要职能。按照《礼记·王制》的记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此“左学”即为下庠、小学,位在国中王宫之中。孔疏以养老在学,是为了宣扬孝悌之道。殷人举行养老之礼,先要进行隆重的祭典,届时参祭者服素白缟衣,其后一为礼食,以饭觳款待老人而不设酒;二为燕食,即在养老宴会结束后,文武百官与宾客彻夜共饮以合欢。这种养老之礼,一方面是显示尊师敬老之意,另一方面也在显示王室的恩泽。庠的教学内容如何,文献记载很少。商代的序也是讲武习礼的场所,目前也没有具体的史料说明序的教学情况,但从《孟子·滕文公上》、《礼记·王制》等文献记载来看,商的序与夏学之序没有多少区别,均兼有养老、习射等职能。

所谓“殷学瞽宗”,原为乐师的宗庙,用作祭祀的场所。祭祀中礼乐相附,瞽宗便逐步变为对贵族子弟进行礼乐教育的机构。商代颇重礼乐教育,故有“殷人以乐造士,其学为瞽宗”说法。按照先秦文献的记载,商学瞽宗位于国都南郊明堂西门之外,故也称为“西学”,《礼记·文王世子》谓周承殷制,世子求学,“礼在瞽宗,书在上庠”。《周礼·夏官·大司乐》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为乐祖祭于瞽宗。”郑玄注:“祭于瞽宗,祭于庙中。”根据周人祖述商制而立四学的历史,可以窥见商学瞽宗大体有三个特征:其一,以礼乐教育为宗。礼的教育传授有关宗教祭典方面的礼仪知识,礼乐一体,而非分科设教。其二,瞽宗依附于商代宗庙重屋阳馆之侧,也是宗庙群落的组成部分。因此,文献中“乐祖祭于瞽宗”也即“祭于庙中”。乐祖配食于庙中,则是因为典乐为宗祀、告朔、朝觐等宗庙大礼必备的设置,故而不仅作为宗庙祭典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尊祀先祖神灵的象征。商代之乐教作为宗教教育的组成部分,这种乐教是以宗教敬祖观念为主旨的。其三,商代崇尚天命,教育之中虽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纯粹意义上的伦理学教育。殷商置瞽宗,祀先贤于西学,所以教诸侯之德,这种“德”也只在于强化顺从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观念行为。在《尚书·盘庚》、《高宗肜日》、《微子》等有关商代历史文献中虽屡有“德”及“厥德”,但其旨意也基本限于上述范围。

卜辞的发现,证实商代学校已有某种意义上的教学活动。但目前还不能证实卜辞中的殷“学”及其教学活动与文献中的序庠瞽宗等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同一范畴。惟卜辞中的“囤”,经考证即《说文》之“”假借为养或庠,是习射的场所,这与文献记载基本相同。按照清代学者的考证,先秦文献中之“学”、“大学”为殷代学校的总名,发而言之则有庠序瞽宗等称。但无论名称如何,文献所记殷商学校的教学活动内容与卜辞所记殷学教学活动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卜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丙子卜,多子其祉学,版不大雨?”说的是丙子日卜问上天:子弟们上学回来,会不会碰上大雨?还有一片记载商王命伊负责教育王族成员的文字:“乎持竿状物者为最高权力的旌节多伊自于教王族。”另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讲殷时学校已有“多方”子弟来学“戒”。“戒”字在卜辞中象人手持戈之形。“教戒”是教授持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属于军事技术和武术训练方面的教育。“多方”一辞在卜辞中屡有出现,经学术界多年研究证明即《易·既济》爻辞“高宗伐鬼方”之“鬼方”,也就是后世之昆夷、獯鬻、俨狁、匈奴,在商代卜辞中有舌方、土方、羌方、鬼方、危方诸称,通指殷商西北相邻的游牧部落民族。商代同西北边陲的游牧民族频繁征战,军事技术也相应发达起来。这些“多方小子”既称“小臣”,当属于已臣服于商朝的那些游牧部族,商王朝对这些已臣服的方国子弟(或战俘)进行军事技术教育,参加对外征伐战争,成为殷商重要的军事力量。

殷人已有典册可作教材,《尚书·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笔册工具的出现,标明商代学校已有读书习字的教学条件。商代教育活动充满神秘的宗教色彩,几乎无事不占不卜。由此,与宗教有密切关系的数术,就成为殷人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卜辞中看,商代最大的数字已达8万,数术的发达及其一般运算形式的出现,与商代盛行占筮活动直接相关,商代之数术教育实际是宗教占筮活动的附产品。

从卜辞中还可看到商代已有事教的老师,“学多口父师于教”,清代学者王引之考证:父师即《周官》之“师氏之属,掌以美教国子以三德三行。父与大通,父师即大师”,也即《礼记·文王世子》之“父师司成”,主持大学教学事宜。是说虽为周初之制,但正如《尚书·洛浩》屡言“王肇称殷礼”,“大悼典殷献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遗多士”,周公制礼也大体沿用殷礼而略有损益。故西周之父师与卜辞中殷商父师竟名称职责完全相同。陈祥道《礼书》卷四十九也引《尚书大传》谓大师主大学之事,论学在东序。东序为夏商周三代学校之共称。就《史记·周本纪》记商末太师、少师主掌礼器而言,商代“父师”身兼双职:或赞掌国家宗法祭典大礼,或以礼乐执教于学校。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师合一的特征。

卜辞中所见殷商“大学”,是用于献俘祭祖的场所,并且与宗庙之神坛并列连举,这说明商代大学也是宗庙聚落的组成部分,兼有祭祖、献俘、讯馘、养老等职能,以教授有关宗教祭典等方面的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这与夏代学校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郑玄考证《礼记·王制》所言殷人“右学”为“虞殷大学”的结论,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学”绝非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与叙利亚境内发掘的埃伯拉大学相比,也非同类文化遗存。正如清代学者金锷所言:“所谓大学在郊者,即郊学,对小学而言大矣。”不能因献中片断零散的“大学”字样,贸然推断商代已有完整意义上的大学教育机构。

西周学校制度

西周学校制度是典型的官师合一类型,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知识。与商代相比,西周学校有较大的发展,其官学已有国学与乡学之分,国学之中已有大学与小学之分,这在先秦文献及铭文中均有具体的记录。

西周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设立,国学中之“大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日泮宫”。辟雍又分作“五学”,居中为明堂,外雍以水,故也称为“泽宫”、“大池”。环水四周为“四学”,南学为“成均”,北学为上庠,东学为“东序”、“东胶”,西学为瞽宗、西雍。四学与森林水泽相拥,鱼游鸟栖、野兽集居,故成为贵族子弟御车围攻射猎野兽的场所,同时也进行射御方面的军事技术训练。辟雍虽承大学之名,并有天子承师问道,“行礼乐,宣德化,教导天下之人”等职,但同时也是王室举行稀尝大祭、朝觐、养老、飨射、献俘、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国事活动的场所。这是西周国家“官师合一”在学校设置及其职能方面的典型例证。辟雍中之“四学”,成均习乐,上庠学书,东序习干戈羽龠,瞽宗习礼。四学之制,也有分科设教的含义。但四学中的教师仍是政府官吏兼教导之责,而非专门意义上的教师职责。

诸侯泮宫取辟雍半制,东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宫的性质职能与辟雍相同,是诸侯国政教活动的中心。《诗·鲁颂·泮水》记鲁僖公“既作泮宫”,在那里观饮酒,宣讲治国善道,献馘献囚,并宣扬明德,处理政务。这是有关周代泮宫最详实的记载。

西周小学或称“外傅”、“幼学”,《礼记·曲礼》及《内则》记小学就学年龄是10岁。俞正燮《癸已存稿·学解》考《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即出居门塾之学,因其居于门学,故称“门子”。《尔雅·释宫》谓门侧之堂为塾,《尚书·顾命》有左塾右塾之分,这个左塾右塾为西周诸侯的外傅之学,是诸侯贵族弟子的初学场所。按照《礼记·学记》的记载,西周贵族子弟因出身等级差别不同,其小学设置也不同制,诸侯小学立于公宫南侧门闱,天子小学立于王宫四门,师氏守王门,保氏守王围,担任王宫小学的教导之职。西周的王宫、公宫也即明堂宗庙,学校也在明堂宗庙的范围之内。郑玄注《礼器》“鲁人将有事于泮宫”,即引《逸书》“祀馘于周庙是也”。将鲁学泮宫与周庙划同。门塾之学也在宗庙范围之内。这一点,已被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周岐邑甲组宫室宗庙遗址的发掘初步证实。在甲组宗庙的布局中有东西两塾,与《尚书·顾命》的记载相符,在与西塾相邻相通的西厢第二室藏有甲骨卜辞,这与《仪礼·士冠礼》“筮于庙门……具馔于西塾”的情况相符,可证西周门塾之学同时也是占筮的场所。小学依附于筮史诸职,其教学内容自当以学习有关占筮数术方面的初步知识为主,这与卜辞金文中“学”字教门下子识爻而会意的构形相通,而小学的师氏保氏诸官也同时兼有掌管占筮卜问的职责。凤雏枝岐邑甲组宗庙遗址的H11窑卜辞中,有祭礼殷先王帝乙,求祜于殷先王太甲的内容,说明这个宗庙始建于武王伐纣之前,并且是诸侯一级的宗庙建制,由此推断殷时王室门塾小学为四门之学,也即《礼记·祭义》之“天子立四学”。西周王室小学立四学,实际上也是继承了殷商旧制。

西周的“乡学”设置,依据地方行政区域而定,闾设塾,党设庠,术设序,乡设校。就一般情况而言,上述西周地方行政区域的设置情况是否属实尚无定论,而西周的地方学校当有两种类型,一为乡校,这是地方上普通贵族及致仕退居乡里的绅士乡官,于余暇时聚会论谈的场所,这种场所在春秋时期仍然存在,类如郑国子产不毁的那种乡校,它很可能是早周“公堂”的孑遗。这类乡校于农闲之时,也对一般的平民子弟进行一些有关道德礼仪及农事方面的教育。《尚书大传·略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覆锄已藏;祀乐已人,岁时已毕,余子皆入学。”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卷七所记父老里正“十月事讫”,“教于校室”,当即这种情况。二为闾塾,这实际上并不是所谓学校,而是对劳动者进行监督管制的场所。《尚书大传·略说》“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反亦如之”。上述何休《公羊传解诂》也记父老里正平旦开门坐塾上监视劳动者:晏出后时者不出,暮不持樵者不得人。这类乡学其实并不具备任何学校教育的特征,也与西周贵族的门塾之学完全不同。

内宫教育是西周王室设立的女子教育形式,主要对后妃、公宫及宫人进行一些有关宫廷礼仪和妇职的教育。《周礼·天宫·内宰》记“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阴礼教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礼记·昏义》并记周代天子诸侯娶妾,妇人先嫁三月,要由女师教以妇德、妇容、妇功等“四德”及有关祭祀方面的知识,并以鱼藻等水中“阴物”作为祭品,以标示妇女的“阴德”,强调“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外内和顺,国家治理,此之谓盛德”。显然,后宫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培养后妇“阴德”,维护王室礼仪,稳定后宫秩序。

西周国学教育内容以礼乐为中心,附以射、御、书、数。

礼教是有关政治、宗法、人伦道德规范礼仪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礼是西周立国的准绳,涉及的内容也十分广泛,《礼记·经解》谓“礼之于正国”,犹如衡之于轻重,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所以礼的教育在西周六艺教育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西周的礼教除了规范祭神祭祖等宗教观念和礼节之外,还在于灌输尊卑上下的等级观念和宗法王观念,以强化西周王权的政治地位。西周国学教礼包括吉、凶、军、宾、嘉五个方面,文献记载中的乡学有冠、婚、丧、祭、飨、相见等“六礼”。礼教在国学中由师氏主掌,乡学中由大司徒主掌。

乐教主要是学习有关宗教祭祀乐舞的知识,包括音乐、舞蹈、诗歌及雏形的戏剧、作文,概言之为乐德、乐语、乐舞的教育。乐教是国学主课之一,由大司乐总其责。“乐德”教育内容包括中和祗庸孝友六个方面,也是政治宗教和人伦道德的综合教育,其核心也是张扬等级名分的观念,所谓声音之道,与政相通,西周各种重要的国事活动,如:尝大祭,宗庙朝觐、会同、乡饮酒礼等活动都配以乐,并通过不同的乐舞表达现实世界的尊卑名分观念。所以,《祀记·乐记》注重“乐观”,认为“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西周之乐称德也有广泛的社会含义。《诗·周颂·清庙之什》称颂文王之功烈德泽,称颂内容就包括文王之德在天,而为济济多士的楷模;《烈文》称颂成王即政,诸侯助祭,审明刑典,勤明王德;《天作》称颂文王在岐邦推行文明之政,废除狄夷旧俗;《时迈》称武王“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征服天下,又能惟才是举;《臣工》则反映了西周诸侯朝觐天子,参加宗庙祭祀的情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季札使鲁,称《小雅》之乐,“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反映了“周德之衰”;《大雅》“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体现了文王之德;称韶箭之舞,“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显然,音乐所表现的广泛深奥的哲理不仅深入人的内心世界,而且反映了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各种观念,因而成为西周学校教育必不可缺的内容。所以,后代学者认为:“通检三代之书,乐之外无所谓学”。而西周乐德之理的精微,“也必得大学始可教授,而学者亦必知此,可与于祭射之列,故学者之学乐,亦为用世之具。”西周的乐语教育包括兴、导、讽、诵、言、语六个方面,而乐舞教育又分作大舞和小舞,其中“大舞”有“六乐”之称,分别为《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大武》,相传是黄帝、唐尧、虞舜,禹、汤、文武6代史诗性配乐舞蹈,分别颂扬了上述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通过乐舞教育,使学生了解到民族的创业历程和社会的沧桑有变,增加爱国的情感,并通过舞的动作和韵律,使学生活动血脉,陶冶性情,提高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的能力。

礼教与乐教互为表里,相辅而行:“乐所以修内”,“礼所以修外”,“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移俗,莫善于乐”。礼教配合乐教,可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调和尊卑贵贱之间的冲突,有利于巩固西周的王权统治,这也是西周重视礼乐教育的根本原因。

六艺中的射御是培养武土的教育,西周礼法中规定士子要习“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学“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射御教育不仅仅是一种体力或技艺的练习,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其中包括道德情操和内心志向的培养。在射御二教中,以射最受重视,在西周铭文中屡有王室贵族子弟在辟雍、学宫习射的记载。如:周康王时的《麦尊》:“若日竭,在壁,王乘于舟为大丰,王射大奔禽。”穆王时的《静嗣》:“王命静嗣射学宫……射于大池。”射艺的高下常作为士子被奖励、提升的标准,诸侯贡士也要经过射礼的考核,以定优劣。

六艺中的书数是有关读写算的知识教育。书是识字教育,分作“六书”:象形、会意、转注、指事、假借、谐声;数是数术知识教育,分为九数:方田、粟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数术教育具有明显的实用实效特征,并放置于小学讲授,因而称为“小艺”,是学习礼乐的基础;射御在大学阶段学习,故而称作“大艺”,也是修习礼乐的必要准备;礼乐之教,则是最高境界的道德学问,是学为人君、治理天下所必备的修养,故称为“大道”、“大德”,而射御书数虽不可少,却毕竟是“器”,所谓“君子大道不器”,中国古代教育重德轻技的传统大抵发源于此。

总括西周的学校教育,“学在官府”是其最突出的特征。这一特征体现在教师方面,是“官师合一”,教师既行教事,又兼管国家的日常事务;体现在教学场所方面,学校的设置同时是举行祭祀、朝觐、养老、飨射、献浮、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日常国事活动的场所;体现在学校习礼乐所必需的礼乐重器及典漠训诰简册方面,则基本秘藏于官府之内,民间自然无力购置;在知识技能的传授方面,则是“官守其业,而有官族”,奴隶主贵族世代垄断着知识学问,视之为私己的财产,秘不外传。就这些特征而言,西周的学校教育与古希腊、罗马的教育截然不同,后者多为私立学校,教师地位很低,多被视作卖艺者流,如雅典的文法、弦琴学校多为残废军人或赎身奴办理。西周的学校则均为官办,执教育也均为现任官吏。这种“官”与“私”的两种类型,反映了东西方两种教育形态最初的历史渊源。

礼乐礼制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尚书大传》说:周公“制礼作乐”。礼乐制度为西周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集中表现了西周时期封建领主贵族的政治思想。

《左传》昭公五年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隐公十一年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隐公十一年又引周谚说:“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冕服玉人这里触及到“礼”的各个方面:“礼”的目的是“守其国”、“定社稷”、“利后嗣”,也就是用以维系统治:“礼”的作用是“行其政令,无失其民”,实际也就是实行封建领主阶级对广大人民的统治;“礼”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是所谓“序民人”,即确定等级秩序,一是“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即确立周的宗主地位与异姓诸侯的臣属地位,二者均从属“礼”的目的。

礼可分为吉、凶、军、嘉、宾五类。礼主要有两条原则:一是“君子劳心,小人劳力”;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左传》襄公九年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国语·鲁语下》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可见,这条原则至迟在周初已明确也规定了。《孟子·滕文公上》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劳心者自然指各级贵族,劳力者则指从事各种劳作的平民和奴隶。这条原则反映了礼对社会分工进行了明确的限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则明确指出礼只适用于贵族,而刑主要是针对广大平民的,这就道出了礼的本质。

礼对当时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两条基本要求,一是亲亲,即亲其所亲;二是尊尊,即尊其所尊。亲亲、尊尊的目的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关系,解决并处理其内部分歧。贵族内部凡是有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以及衣食住行、丧葬嫁娶、祭祀祖先鬼神乃至军制政令等都必须按照一定的礼制来进行。因此,从本质上来说,礼是周王室维护封建领主制度的工具。凭借该工具,周王室在庶人以上的范围内建立起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秩序。礼乐制度成为当时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正如《礼记·曲礼》所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公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淮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礼乐既然是一种等级制度,自然存在着如何维系这一制度的问题,这里有暴力的因素,也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就意识形态因素而言,周人主要把“礼”本身作为辨别善恶、顺逆的准则,变成一种道德规范。这可从春秋时人们谈论西周礼的情况得到印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从这里可以看出,分别上下尊卑的礼主要靠“德”、“孝”这两个道德规范来确定并维系其等级。维护等级尊卑,也就维护了“君令臣共”的“德”和“父慈子孝”的“孝”。这样,循着“君令而不违”等“礼”的准则去行事,便是“善”,反之自然是“恶”。由善恶又导出顺逆。《左传》隐公三年说:“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也就是说,破坏贵贱、长少的等级制,破坏亲疏、旧新的血缘《周礼》书影制,即破坏了“礼”,是“逆”;反之,以德行、孝道去维护“礼”,则是“顺”。若“去顺效逆”,必然“速祸”。“孝”在西周社会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维系宗法制。宗法制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使周天子以及封建领主贵族的家庭财产不致分散,地位不致下降,体现了对父母的孝。而孝于先祖,便意味着“小宗”孝于“大宗”,诸侯孝于宗室。“孝”有利于维系宗法制,自然就有利于维护礼乐制度,有利于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调控。

周王室虽然通过礼乐制度来调节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对于庶民,则主要运用法律条文来制裁其反抗。在《禹刑》、《汤刑》的基础上,周代又制定了《九刑》。周公制定周礼,在所作的誓命中说:“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这表明《九刑》的主要内容,在于严惩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封建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封建领主贵族的根本利益。据《尚书·吕刑》所记,除墨、劓、、宫、大辟五刑之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墨刑和劓刑各有一千条,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二百条,共三千条。法网之严密,远远超过前代。

这些严密的法网,主要是惩治庶民的。一般贵族犯法,或有特赦,或有权宜,即使按律判刑,还可以“赎刑”,即交纳一定数量的罚金,可以免刑。礼与刑对维护西周封建统治起到了互补作用。

春秋官学

《诗·郑风·子衿》曾描绘过一幅东周时代因官学颓败而使士子浪荡街头的情景,郑玄认为此诗讽刺了乱世学校不修的社会现实。官学急剧衰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春秋时期铁制工具和牛耕犁的普遍使用,极大提高了生产力的水平,为诸侯、领主们提供了“辟草菜,拓土地”,扩大私田面积的条件。随着私田的日益增多,出现了“私肥于公”的情况,打破了旧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格局。经济的下移必然导致政权的下移,周天子大权旁落,形成了诸侯大国争霸的局面,“礼乐征伐”已不能“自天子出”,而是“自诸侯出”,甚至“自大夫出”,进而出现“陪臣执国命”、“政在家门”的局面。政治经济权力的下移,也导致了学术的下移,官学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基础逐日瓦解。原本在宫廷专门掌管典籍,身通六艺的士人纷然出走,流落民间。《论语·微子》记载:宫廷中司礼乐的大师挚到了齐国,乐师干前往楚国,乐师缭去了蔡国,乐师缺进了秦国,打鼓的方叔流落黄河地区,摇小鼓的武人居汉水地区。

春秋中晚期还出现过两次重大的学术下移、典籍扩散事件。一次是在周惠王、襄王之间,因先后发生王子颓及叔带争夺王位的内乱,世代掌管周史的太史司马氏离周去晋。一次在周敬王立位之前,王子朝争夺王位失败,旋率召氏、毛氏、尹氏、南宫氏等贵族和百工,携带王室所藏文典逃奔楚国。从此,东周王室文化大幅度衰落下去,而楚国则取得了与宋、鲁并列的三大文化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

在文化下移的历史过程中,昔日的官府之学成为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学说的源薮,史传儒家出于司徒之官,道家出于史官,阴阳家出于掌天地四时之官,法家出于理官,名家出于礼官,墨家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云云。所传虽不尽准确,但二者之间的历史渊源是不容怀疑的。在学术下移的过程中,士阶层的兴起和壮大,也为私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师资条件。昔日的官学之士离开官府,分散到晋、卫、赵、秦、楚、齐、鲁诸国,促成了春秋战国多元性文化的格局,打破了官掌学术,私门无著述的旧模式,从而为私学的产生创造了成熟的文化环境。

春秋私学

春秋末期,群雄角逐,邦国林立,大量的士奔走于诸侯公室之间,谋求生计。忙于攻战的诸侯无暇顾及学校,而各国为了谋取霸权或求得生存,对人才的需求又急剧增加,在旧官学基本瓦解的历史条件下,客观上需要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来填补这一历史空白,承担培养人才的职能,私学便由此应运而生。

私学是相对于官学而言,由私人授徒办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在孔子生活的时期,私学已经出现了。从一些零散的古籍记载来看,在孔子之前或孔子的同时期,即有一批有识之士在开办私学。在孔子之前授徒讲学的相传有周室的老聃,楚国的老莱子、伯昏无人,郑国的列御寇、邓析、壶丘子林;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的有少正卯,还有王骀、柳下惠、常枞、詹何等人,《吕氏春秋·下贤》记:子产相郑,拜望老师壶丘子林,其师门弟子以年龄长幼依次排坐,并不因子产位至宰相之尊而加置上坐,却让他依次坐在门旁。《说苑·反质》记讼师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只要学生缴学费,便教以雄辩之术。应该说私学并非孔子一人首创,但他确是把私学推向新境界的最杰出代表。

孔子一生除极短暂时间内从政之外,绝大多数时间从事教育,整理文化典籍,是最负盛名的私学大师。他广开私学之门,“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他创办的私学规模最大、最正规,成就远远超过他的先人和侪辈。

在壶丘子林、邓析时,私学已出现收徒不论出身门第,学习缴费的现象,至孔子办学时,又第一次公然宣称“有教无类”,无论出身、性格、趣向如何,凡“自行束惰以上”者,都可前来受教。孔门弟子中,贵族、富商、平民、贱人无所不有,甚至“暴者”、“大盗”、“刑戮死辱”之人,只要虔诚求教,都未尝不诲。孔门弟子不仅不受出身贵贱的限制,同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其门人有许多就来自诸夏以外的蛮夷之邦,而孔子本人也多次发愿到东夷施行礼义教化。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体现了中国古代从未有过的普及教育观念,对中国2000多年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一生培养了一批掌握经术及治国本领的统治人才或教师。他的学生在其生前就积极参预了齐、鲁、宋、卫诸国邦邑的治理和政务,并有相当的政绩。在孔子死后,弟子七十二贤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门徒遍及卫、陈、楚、魏、齐、鲁诸国,使儒学传习辗转,影响扩及夷夏诸邦。

至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局势的巨变和民间学术文化的发展,又有许多哲人、学者投入到教育行列之中,专以一家之言立教。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有墨子、孟子、荀子等人。墨子继孔子之后,成为第二显赫的私学大师。《吕氏春秋·当染》记孔墨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不可胜数”,故后世冠之以“孔墨显学”的契数五教图美称。墨子门人百八十人,学门师长称“巨子”,师生情义深重,凡师门驱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在墨子之后,规模较大的私学大多集中在齐鲁燕赵一带。如孟子门徒数百人,于威宣之际游学于齐国稷下;弟子多达3000人的淳于髡、学黄老道德之术有门人过百人的田骈,以及荀子、邹衍、邹爽、慎到、环渊、接子、邹忌均以所学称著于世,率徒游学齐鲁赵卫魏诸国,或称“稷下先生”,或“尽地力之教”,或为“帝王之师”,“谈天、雕龙、炙毂过,辩坚白同异,行礼义之化”,各著书言治乱之世,以所学传习天下,私学门户纷呈,而又不拘于私见,与百家争鸣的学术文化繁荣局面珠联璧合,相映生辉。

私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体系,基本脱离了国家政府部门独立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打破“政教合一”的传统,完成了学校教育独立化的历史进程,标志着中国古代出现了完整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类型。

总括而论,春秋战国时期的私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自由讲学,各具特色。私学的创立者多为当世声望高卓的学术犬师,教学内容、方法、原则均由自己拟定、创新,教育观点凡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能成一家之言,便可立为师门。《汉书·艺文志》记儒家“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道家讲求“清虚自守”,“君人南面之术”。阴阳家讲求天文历象;墨家贵俭、兼爱、尚同、非命,并重视应用科学技术的传授;而法家则以刑名之术,驯化学人。凡此种种,足见私学之一斑。

为诸家学派的基地。春秋战国时期较为著名的思想家,大都是聚徒讲学的教育大师,各私学大师均以己学为讲学的主要内容。《吕氏春秋·劝学》谓“师之教也,不争轻重尊卑富贵,而争于道”。所言即是指此。私学成为诸家学派宣扬自己的主张、“辩其谈说”的论坛和基地。一般来说,某家学派的理论越具特色,社会声望越大,吸引的生徒也就越多,生徒越多,也就越能扩大该学派的影响。思想家与教育家合二为一,是这时期私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各大私学与各派学术思想的相互交融,将先秦“百家争鸣”的学术局面推到了鼎盛阶段,而“百家争鸣”的学术论辩又大大提高了私学的教育水平。

是参议时政的论坛。私学大师们恪守自己的政治信条,描绘“治国安邦”的理想蓝图。他们往往站在时代的前列,清议时弊,品评君主,设计未来。他们常常携其弟子不辞劳苦地周游列国,不厌其烦地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诸如孔、墨、孟、荀等私学大师终身均以匡正时弊为念,这反映了当时的教育为社会政治服务的特点。

以教士、养士为职能。春秋战国是一个需要智能,并产生智能的时代。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中,大小统治者都迫切感到用贤和得人的重要,《管子·霸言》总结这一形势:“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各国争士、养士蔚然成风。所谓“养士”,“不在所与居,在所与谋也”,即招纳、供养士,以士为师友,让其发挥智囊的作用。率先用士养士的是齐桓公,他用管仲为相,养游士80人,由于他善于养贤使能,便第一个登上了霸主的宝座。士在社会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致使“入楚楚重,出齐齐轻”,“得士者昌,失士者亡”。战国中期,一些封君为自立门户,也不惜重金延揽天下名士。“养士”的盛行刺激了私学的扩展。许多平民把读书做士,视为跻身仕途的捷径,纷然投师从教。私学与“养士”形成了相互依托,相辅而行之势,甚至有时两者又合二为一,战国时期荀子就曾带徒依附于春申君门下,公孙龙带弟子充当平原君的宾客。这在当时均是依养士之门而立教的显例。

游学列国,进行学术传播和交流。私学有一特殊的活动——游学,这也是私学突出的特点。私学大师多率其众徒游学于列国,“上说下教”,以扩大其政治影响和学术影响。孔子曾率弟子周游8个诸侯国。孟子也是前呼后拥“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出齐入梁,游学列国。荀子本人是赵国人,多次率徒游学于齐、楚、赵之间。其他私学大师也多如此。游学活动的展开,活跃了学术空气,扩大了学术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术交流,拓宽了弟子们的视野。

总之,私学的产生,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带来了春秋战国文化的繁荣,对百家争鸣的出现,对历代私学的发展以及官学的改造,都有着深远影响。

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的缘起

战国中叶,齐国创设的稷下学宫,为当时惟一的新型官办高等学府。它的涎生,使当时中国文化教育的中心转至齐国。稷下遂成为各种学派荟萃的园地,百家争鸣的场所,开创了先秦文化教育的新局面。

稷下学宫初建于田齐桓公当政时(前375~前357),与古希腊柏拉图创设雅典学院的年代大致相当。因学宫设于齐国都城临淄(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的稷门(城西门)处,而称作“稷下之学”或“稷下学宫”。经齐威王、宣王二世,稷下学宫达到了鼎盛。到田齐王建当政时(前264~前221),齐田局势岌岌可危,稷下学宫也江河日下。至公元前221年,齐为秦所灭,这所高等学府便随之消失。它前后历经桓公、威王、宣王、渭王、襄王、王建六代,凡140年左右。

稷下学宫是由齐国养士逐渐演化、升华而成的产物。春秋战国时期,在列国争相养士的热潮中,齐国养士最早最多,齐桓公时便因养游士而称霸。除公室养士之外,私门养士之风也十分盛行。齐国孟尝君田文养“食客数千人”,以此培植个人势力,与公室争斗。列国公室私门竞相养士,大大有助于人才的吸收和培养,而且为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闲暇。这也成为稷下学宫产生的历史条件。操办学宫的历届田齐王都继承了先王的遗旨,给稷下先生以很高的政治地位和优厚的生活待遇,并且一如既往。齐国像当年养士那样,根据学者的水平和名望,将其分作若干等级。甚至稷下先生的学生的待遇也由老师的地位而定,徒随师贵。当年孟子要离齐它去时,宣王曾以“养弟子以万钟”作为挽留的条件。给先生万钟,用作养其弟子之资,可见稷下学宫既养师亦养其徒,兼养士与育士于一身,这是稷下学宫脱胎于养士之风的显证。

稷下学宫的构成及其特征

稷下学宫不同于西周时官府之学,也不同于秦汉以降的太学、国子监等官学,它集收徒讲学、研究学术、参议国政于一身,是一个特殊的教育机构,也是中国古代官学的一个重要设置,具有鲜明的特色:

有教无类,择优聘师。稷下学宫在招收学生方面,借鉴了当时私学中“有教无类”的办学方针,取缔了以往奴隶主贵族享有的教育特权,所招学生不问门第出身,用度由国家供给,学生最多时达“数百千人”。在选择教师方面,不分贵践,择优聘用,统称“稷下先生”。如出身家奴、身为赘婿的淳于髡就被推为稷下先生。凡来稷下的学者大师,齐王都要亲自召见,通过问对,察其学术水平,并据社会声望的高低,带徒多少,授予不同的头衔。最高的列为“上卿”或“客卿”,次等的列为“上大夫”和“大夫”,也有的被尊称“博士”。稷下先生受到充分的尊崇,致使天下著名学者纷至沓来,络绎不绝。孟子曾两次游学于稷下学宫,荀子也频繁出入此地。孟、荀均被列为客卿,号称“稷下之冠”的淳于髡拜为上卿。此外,被列为上大夫和大夫的比比皆是,齐宣王时“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当时稷下先生“千有余人”,凡列为大夫者,皆“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这种尊师重教的措施,招揽了各国名士携其弟子前来讲学,致使稷下学宫人才济济,成为一所“跨国”性的高等学府。

稷下学宫采用了民主管理体制,学宫中主持教学、掌管重大学术活动的为“祭酒”,均为学问渊博、德高望重的学界泰斗。如荀子“三为祭酒”,并有“最为老师”的美称,即年龄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祭酒”的称谓便由此而流传后世,成为秦汉以后全国最高学府——太学或国子监的负责人。

兼官学与私学于一身,容育士与养士于一体。稷下学宫是由田齐创办的官学,但其基本细胞却又是私学。前往讲学的学者,大都办有私学,带其弟子同入稷下。淳于髡“弟子三千”;孟子“从者数百人”;田骈有徒百人;宋研、尹文“率其群徒,辩其谈说”。这些大师的从游弟子多者数千百人,少者也有几十或数人。弟子来稷下学宫仍从其师受教,这样便形成了官学中有私学的局面,私学成为官学中的个体。稷下学宫成为官方主持之下,私学云集的一种官资私办的联合体。实际上稷下学宫是由春秋私学向汉代官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

教学与咨询相结合。稷下学宫人材济济,荟萃了儒、道、法、阴阳、名等各家各派有谋略的知识分子,自然形成了一个“不治而议论”的咨询群体。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仍,呈现“诸侯放恣,处士横议”的景象。正是在这种局势下,稷下先生们纷然为社稷安危出谋划策。稷下先生虽有上卿、客卿、大夫之别的封位,但这仅标明荣誉、待遇的高低,他们没有加入实际的官僚行列,不负责具体政务,“不任职而论国事”,发挥着“智囊团”的作用。他们议论时政的利弊,并提出自己的主张,所谓“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民”。“议执政之善否”,或“咸作书刺世”。这承袭了春秋时期郑国“乡校”清议政治的风尚。

稷下先生即为国学老师,也为谋士。他们在带徒授课的同时又充当着国君的顾问。博学强记的淳于髡喻谏齐威王之举,至今仍然传作美谈。正是有淳于髡等稷下先生的晋谏,齐威王励精图治,复兴霸业,重用邹忌、田忌、孙膑等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改革军政,增强了国力。稷下先生们不仅在齐国谏威王、说宣王、劝滑王,而且率徒游学,穿梭于各国之间“上说下教”,各抒己见,陈清利害。从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脉络追溯其渊源,稷下学宫这种教学兼咨询政治的形式,是历史上由政教合一向政教分离转变,由养士演变、升华为育士学堂过程的中间形式。

教学自由与严格学规相结合。稷下先生可自由招生,来去自由,“合则留,不合则去。”学生进校后,也有择师的自由,听课的自由,不限于仅听一个老师的课,也不拘于从一而终地追随某个先生,出现了学无常师的状况,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各种学说,扩大视野。这便呈现出教与学双向选择的自由。此外,在稷下学宫,还常有“游学”活动,即稷下先生携其学生周游列国,进行讲学或交流学术,对于扩大该学说的影响,活跃学生的思想起了积极作用。它充分体现了稷下学宫教学自由的精神。但是在自由讲学的同时,还有一套对学生严格管理的规则,《管子·弟子职》篇据郭沫若考定是稷下学宫的学生守则。这个守则从学生日常起居的衣着服饰,从课内听讲到课外复习,从尊敬师长到品行修养,面面俱到。可以窥见昔日稷下学宫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风纪。教学自由与严格学规的结合,使得学校呈现出既严肃、又活泼,既紧张、又自如的有张有弛的教学秩序。

兼容并包及百家争鸣的办学方针。稷下学宫的教学组织者、领导者,是由众人推举的学界名流。国君不直接干预教学与学术研究,形成了权力与学术相对分离的格局,为学术向深度、广度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也为百家争鸣创造了环境。自稷下学宫建立之后,桓公、威王、宣王等都礼贤下士,网罗众家,广招天下英才,广开言路,显示了当时国君的开明、豁达大度。它向各国有识之士敞开大门,为其提供优厚的物质条件和学术环境,不囿于一家一派之言,容纳“百家之学”;不分国籍、不论出身门第,延揽天下学界精英,使稷下学宫声望日隆,教学和学术水平也日益提高,成为战国时期的文化教育中心,并成为百家争鸣的论坛和文化沙龙。

见于史书的稷下先生中有:儒家的孟子(邹人)、荀子(赵人)、徐劫和其徒鲁仲连(齐人);道家的宋研(宋人)、尹文(齐人)、环渊(楚人)、接予(齐人)、季真(齐人)、彭蒙(齐人)、慎到(赵人)、田骈(齐人)、慎、田二人后由道家转向为法家;阴阳家有邹衍(齐人)、邹爽(齐人);法家学派有邹忌(齐人);名家有鬼说(宋人)、田巴;还有“学无所主”的淳于髡(齐人)。按国籍分,以齐人最多;按学派分则以道家学者最盛。稷下道家又分作三派:宋研、尹文派;彭蒙、田骈、慎到派及整理老子遗说成《老子》的环渊派。后以宋、尹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发展为黄老学派。此外,法家在稷下学宫中也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被认为是稷下之作的《管子》记录了大量法家思想,是法家在稷下学宫中实力雄厚的佐证。

稷下学宫除正常教学外,还有定时举行的由各学派参加的学术研讨会——“期会”,刘向《别录》中说:“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各家学派济济一堂,有的讲“阴阳之术”,有的“序君臣父子之礼”,还有的讲“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等。各家学者持之有故,畅所欲言。通过“期会”,使诸学派得以交流,打破了封闭式的门户之见,拆除了学派间的森严壁垒,出现了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盛况。在“期会”上,师与师、师与生之间可以展开驳难,充分显示了学术民主的气氛。争鸣的结果,使各派势力消长出现了起伏不定的现象,诸家通过互相批评攻伐,又互相吸收,“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既相互驳难具有排他性,又相互借鉴具有趋同性,各派在“相生相灭,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过程中,不断分化和交融,使稷下学宫后期,出现了两个综合各家思想的派系,即“黄老学派”和荀学。黄老学派“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该派是以老子学说为基调,又渗入了儒、墨、名、法等各家特色;荀学是以儒家为主体,集各家优点之大成。这两派均是百家之学融合的产物。

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独一无二的官办高等学府,是对旧官学改革的成果。它的创办为先秦教育史揭开了新的篇章,其规模之大、历时之长、特点之鲜明、成果之卓著,堪称中华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迹。它的官私合办的形式可谓中国教育史上一大创举。它的诞生,使从西周官学到汉代太学之间官办高等学府的缺阙脱节得以衔接。稷下先生多有作品传世,其中稷下学人的论著汇编《管子》,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的一块瑰宝,其《弟子职》,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较完备的学生守则,成为历世书院、官学制订学则、学规的蓝本。它首开中国历史上学校实行网罗众家、兼容并包、学术自由的先河。它创设的“期会”制,也成为后世书院“讲会”制的滥觞,对书院自由讲学、开放门户、切蹉论辩的教学形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稷下学宫的教学硕果累累,培养了大批治学、治术的人才。稷下学宫是精英文化的集结地,它容纳了那个时代的多科学术领域最高水平的文化积淀物和一些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文化成果。

秦代文教政策

秦在统一六国之前,就有重视实利,轻视礼乐的传统。早在前6世纪初,辅佐秦穆公“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的由余,就视诗书礼乐之教为祸乱之源。战国中期商鞅变法,奖励耕战,倡导刑名之学,直斥务学“以诗书为教”、“其国必削”。而“民不贵学”,反倒“国安不殆”。秦灭六国前夕,韩非著《五蠹》、《孤愤》、《说难》等十余万言,薄文学礼义之教,斥私学“乱上反世”,使“士有二心”,不利于统一政令,也深得秦王嬴政的赏识。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既忌于士儒学古非今,惑乱黔首,不利于稳定政局;又鉴于先秦诸侯各国厚招游学,虚言乱实,致使社稷灭绝的教训,断然实行了取缔私学、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等政策与措施。同时,秦始皇恃强权立国,在实施文化教育政策方面,也薄仁寡义,“事皆决于法刻”,表现出极大的严酷性。

前213年,儒学博士淳于越借为秦始皇贺寿之机,鼓吹分封制,提倡“师古”,引发出一场有关私学是否应继续存在的争论。丞相李斯认为:私学是“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环境下的产物,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士当学习“法令辟禁”,而私学则以不合法度的内容竟相教人,各以其学妄议朝廷政令,私学不禁,则必然导致“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的恶果,从而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专制。因此,他力主取缔私学。他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赞同与批准。取缔私学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局面的结束。民间的学术传授被定为非法活动而加以禁止,对教育事业无疑是巨大的摧残。

民间藏书是私家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活动的前提,因此“焚书”便成为取缔私学的基本措施。前213年,秦始皇颁布“挟书律”,规定:“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秦坑儒谷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次年,儒生卢生和侯生对秦始皇的为人行事指责一番后逃亡,儒生460余人被牵连告发,坑杀于咸阳。太子扶苏也因谏止此事,而被贬斥上郡。“坑儒”本是一次孤立事件,与“焚书”并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具有政策性意义,但恰好发生在焚书禁学之后,而且又是针对读书之人,因而人们将其与“焚书”联系在一起,客观上成为秦代文化专制政策的重要体现。

实施这样严酷的政策,使绝大部分民间藏书毁于一炬,实为学术文化的一大浩劫。焚书、坑儒、禁学,激化了社会矛盾,促使大批的知识分子转化为秦政权的反对派,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汉书·儒林传序》称:“陈涉起匹夫,驱适戌,以立号”,而鲁中缙绅先生竟不计其微贱,纷然往归委质为臣,原因就在于“秦禁其业而发愤于陈王”。当时有些学者也不顾禁令,私藏图书。如济南伏生藏《尚书》于壁中,直到西汉建国后,才将藏书掘出,并在齐鲁一带传习讲学,成为汉初专治《尚书》的一代宗师。当然,由于秦王朝国祚短暂,博士隶属于“九卿”之一的掌管礼仪祭礼的太常。汉初博士秩为四百石,宣帝时增为比六百石,官品相当于县令、县长,只不过是中下级官职。但博士在朝廷中很受尊崇,其地位优于其他同级甚至级别更高的官员。《汉宫仪》记载冠冕之制,博士与卿、大夫、尚书及二千石级高官享有同等待遇。朝贺时博士“位次中郎官”(秩为比二千石),在朝廷中占有正式的一席位置,非一般属官可比。博士可直接与皇帝对答,并常被皇帝派遣赴各地巡视吏治民情,无人敢于怠慢。博士升迁之途也是很优越的:“高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补诸侯太傅。”丞相也多有博士出身者,这是汉代尊师传统所致。由于有如此高的政治地位,博士选拔条件也相当高,或是已具名望由朝廷直接征召,或是由了解其人的官员荐举,总之需兼顾德行、学识、才干、身世等方面的条件,还有限年50岁以上的惯例,如此严格的标准是与博士作为官方学术权威代表的地位相符合的。

太学

“太学”之名,早已出现于儒家经籍所描述的西周教育制度中。汉代太学的建立,以前124年汉武帝置博士弟子员为标志。博士即太学教师,博士弟子即太学生。最初博士弟子只有50人,各自随师专经学习。以后弟子名额成倍增加。汉成帝时效仿孔子弟子三千之制,也将博士弟子定员为3000人。东汉太学生人数继续增加,最多时达3万余人。太学有博士舍、内外讲堂、学生住宅区,还有商业区印治安管理机构,堪称当时全世界规模空前的高等学府。东汉大多数皇帝均曾亲临太学视学,召集师生讲论经术,观看太学的礼仪活动,并赏赐师生以资勉动。皇帝视学的传统为历代王朝所继承。

太学生的来源最初有两种:一是由太常直接挑选“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二是门地方举荐“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其对象为民间子弟。西汉末年以后才要求官僚贵族子弟入太学受业,但这些人自幼养尊处优,又以通过特权赋予的“荫子”途径作官,对入学学习多缺乏热情。而民间子弟入太学,既可以免除徭役赋税,而且还能以此作为进身之阶,学习的积极性很高。太学虽不收学费,但生活费用仍需自理,一些家境贫寒的学生,不得不靠劳动谋生来维持学业。例如翟方进靠母亲随其赴京,编织草鞋提供生活费用;倪宽承担给同学作饭的事务,自己也得以果肠;匡衡、桓荣等人则在课余时间受人雇佣,靠打工维持生计。

太学学生多而教师少,不可能逐一照顾周全,除定期指导、讲授和举行集会活动外,平时主要由学生自修、自习。太学没有限定的学习期限,学业完成的标志就是被选拔作官。因此太学的主要管理措施就是考试。最初是每年考试一次,通一经以上者即可作官。后因学生人数猛增而官位有限,考试改为甲乙丙三科:“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在限定的录用名额内择优选拔。东汉时改为两年考试一次,要求通二经以上,按名次高低补充官员缺额。未考中者可留校继续进修,以待下次再报考。由于补官越来越难,滞留太学的人也越来越多。“结童入学,白首空归”者不乏其人。为安抚久困太学者的怨愤情绪,朝廷数次为60岁以上的太学生举行特别考试,凡合格者即赏给一个官衔,以此来诱导士人毕生埋头于经籍的学习中,起到控制知识分子的作用。

地方官学

汉代最早兴办地方官学的,当推汉景帝时蜀郡太守文翁。文翁为改变蜀地文化落后于中原的状况,亲自挑选了10余名聪敏有材者,派到京城,有的随博士学习,有的学习法律。他节省府库开支,购买蜀中特产赠给博士以表酬谢。几年后这些人学成归蜀,文翁均予以重用。他又在成都建起学舍,招收下属各县的子弟入学,免除他们的徭役,弟子学成后,从中择优选拔录用。文翁平时巡视各县时,让高材弟子随行,代为传达教令,以此给弟子增添荣耀。于是各地吏民争先恐后遣子求学,甚至不惜出重金谋取弟子资格,蜀地劝学重教的风俗从此形成。汉武帝即位后,推广文翁兴学的作法,“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西汉末王莽执政时,于3年按地方行政系统设置学校。郡国一级设“学”,县、道、邑、侯国一级设“校”,各配备经师2人。乡一级设“庠”,乡以下的基层单位“聚”一级设“序”,各配备《孝经》师1人。东汉前期地方教育相当发达,班固《两都赋》中赞颂“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正是当时地方学校昌盛的写照。

汉代地方官学的教师是郡国文学掾史。文学官多由学者名流担任,除作为郡国长官的学术顾问外,在有地方官学之处,也从事教授诸生的活动。汉代碑刻文学中有许多关于地方官学的记载。例如《蜀学师宗恩等题名碑》文中,除列有文学掾外,还有《易》掾2人、《尚书》掾3人、《诗》掾1人、《礼》掾2人、《春秋》掾1人、文学孝掾(疑即掾《孝经》掾)1人,有专经教师从事教学的分工,已与太学相似,当然只是在文教事业发达的地区才能达到这种规模。地方官学的主要任务是作为本地从事礼教活动的中心场所。如韩延寿在颍川(今河南禹县)“修治学宫,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开降揖让”。李忠在丹阳(今安徽宣城)“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射,选用明经”。卫飒在桂阳(今湖南彬县)“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都是以地方官学的礼教典范来推动社会风尚的转变,培养学术人才仅为其次。汉代地方官学师资的学术水平一般偏低,且兴衰无常,与中央官学没有衔接措施,朝廷对地方官学也没有考试升迁的专门措施,因此各地有志于求学上进的人,均力争赴京城太学去学习深造,或投拜于有学术造诣的私家大师门下。

秦汉私学

民间的私家学术活动在秦汉之际业已恢复。楚汉相争时,刘邦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为绝”。汉代吸取秦王朝覆灭的教训,意识到不能对私学采取摧残和取缔措施;只要善于引导,民间学术活动还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教化和培养人才的作用。既然太学名额有限,地方官学又一时难以普及,由人们自行求学和施教,补充官方教育的不足,是两全其美的事。因此汉代统治者对私学采取开放政策,允许私人收徒讲学,对教学内容一般也不加限制,诸子百家及各类知识技能均可传授。独尊儒术后,政府则鼓励民间的经学教育活动,凡学者有所成者,均有可能通过选士的途径得以录用。杨仁为什邡(今属四川)县令时,鼓励子弟求学,凡通经术者,均录用到县署,或举荐到朝廷,于是境内出现了许多民众自办的义学。私学经师在学术研究和传授活动中声望卓著者,可被任命为博士而执教太学,或被地方当局聘为本地官学教师,而博士及其他有学术造诣的官员,也多有私下兼收弟子门生者,官方教育与民间教育相互沟通,这正是汉代经学教育昌盛的体现。

儒学经学的私家传授

这是汉代民间教育活动的主体。西汉时经学尚处于恢复兴起阶段,因客观条件的局限,特别是博士官学一时居绝对优势,故私学的规模不大。至东汉时,各经学学派繁衍滋盛,不仅博士之学发生分化,“在野”的今古文经学也不断发展。各派经师为了扩大学术影响,争取政治上的地位,都要在私家传授上下功夫。造纸术的广泛应用使书籍数量剧增,洛阳等大城市已有了出售书籍的市场,这样就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学习条件。东汉私学数量和规模都有极大发展,一名经师常有数百乃至数千弟子,张兴有弟子万人,蔡玄的门徒达16000多人。这些私学的规模不逊色于太学,而太学仅有1所,私学则遍布各地,可见私学承担着当时经学传授的大部分任务。

私学一般只有1名经师,而弟子成千上万,在当时的条件下显然不可能遍教每一学生。不过私学弟子有“著录”与“及门”之分,在弟子名册上有相当一部分是只挂名而不亲身前来受教的,即所谓“著录弟子”。这些人或是在家自学经师的著述,或是根本不学,仅谋取一个师生关系的名义而已,因这种师生关系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除去“著录弟子”外,东汉私学中及门求学的弟子也常有数百上千人,靠经师一个人仍难以遍教。从董仲舒开始,汉代私学多实施“次相授受”的教学法,即孔庙杏坛由经师先把学业传授给少数高足弟子,再由这些高足弟子分别传授给其他弟子,逐次相传,即可应付所有弟子的求学需要。以东汉经师马融为例,他有门徒400人,其中能得到他亲自教诲的仅50余人,其余的人则靠间接授受。郑玄在马融门下,最初竟3年未能得见其师一面。后因马融考论图纬遇到困难,有人推荐郑玄善算,于是叫他前来帮助计算,郑玄才有机会向马融当面请教。不过有的经师也采用总集诸生进行讲授的方式,称为“大都授”。汉成帝时宿儒胡常采用这种方式,翟方进派自己的弟子门生前去听讲,可见“大都授”不限于自家私学,社会上一切有兴趣的学者都可以参加。

私学由学者自办于民间,有较大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私学教学内容比较多样化,那些不被列入官方正宗学说的古文经学,就是在私学中得到传授和研究的,并以此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私学的学术色彩比较浓厚,师生多抱潜心治学的态度。垣荣遇两汉之际天下大乱,携经书与弟子隐居山谷,虽常遇饥困讲论不辍。孙期牧猎于大泽中,以奉养老母,远道来求学者手执经籍,追随他求教。孙林、刘固、段著等人仰慕经师张霸的博学,索性在其师宅舍附近购置房屋住下来,以便就学。私学的教学比较富于生气,学生可以自由择师,班固、郑玄等人甚至“学无常师”博取所长。教师也可以自由讲学,因此许多私学出身的学者,其经学造诣并不是逊色于博士。例如戴凭公开向光武帝声称“博士经说皆不如臣”,光武帝让诸儒及群臣中能说经者与他辩论,竟无人能驳倒他。查《后汉书》中所载各类经学著述共百余种,90%以上是由非博士的私家经师所编纂的,由此可见私家传授对经学发展的巨大贡献。

其他学术的私家传授

除经学的私家传授外,其他学术及技艺也有私家传授,而这些教学内容是当时官方教育所没有的。

道家学说在独尊儒术后仍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也屡有私家传习的记载。汉成帝时严遵卜筮于成都,每日挣得百钱、足以谋生后便停业传授《老子》,著有《老子指归》十余万言,学术上颇有地位。安丘先生也是当时著名的道家学者,王莽堂弟王慑和东汉初名将耿彝之父耿况都曾跟随他学习《老子》。桓帝时杨厚辞官归家,修黄老之学,教授门生,著录者3000余人。这些人本多为儒生,他们传习《老子》,或者出于涉猎博学的兴趣,或是在政局动荡下作为“修身自保”的手段。东汉后期道教创立,《老子》成为宗教教义——《道德真经》,传授范围更广。张陵(道教徒后称为张道陵)在川汉一带创“五斗米道”,成为后来道教正统——天师道的本源。至其孙张鲁,三代传教,以《老子》教化民众。早期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也与儒生有关。鱼豢《魏略》记载前2年博士弟子景庐接受大月氏使者伊存口授《浮屑经》。佛教和道教后来形成以寺观为场所的宗教教育,仍属民间教育的一部分。

各类专门知识技能的传授在汉代均有开展。刑律有私家传习,如郭躬继承父业,传习《小杜律》,教授门徒常有数百人之多。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东汉时有关刑法的章句之学已有10余家,共数十万言,可见刑律的传授相当广泛。天文、历法是古代最重要的自然学科,传习者不断。《史记·日者列传》记载,汉初隐士司马季主与弟子讨论“天地之道、日月之运”,并有总括性讲论数千言,颇有条理。汉代张苍首治律历,一时研究律历者均以张苍之说为本。后有焦延寿的“六十律”历法,刘歆的“三统历”,均广为传习。东汉末年刘洪等考校王汉所上《月食注》的师法,可见律历已久有师传关系。汉代医学相当发达,医师行医同时也收徒传授。例如华佗有弟子吴普、樊阿等,他给吴普讲论运动能防治疾病的道理,并传给体操“五禽戏”,传给樊阿“漆叶青毡散”等方剂。汉代各种技艺、方术,如灾异、图谶、风角、卜占、推步、相术、武技等,也多有自己的私家传授,其中虽有不少荒诞、迷信的内容,但也并非全是无稽之谈。当时有“富为上,贵次之;既贵,各各学一伎,能立其身”的传语,古代的科学技术正是依靠这种私家传授才得以延续和发展的。

蒙学

蒙学特指儿童早期的启蒙学习。《易经·蒙卦·彖辞》:“蒙以养正,圣功也。”后人遂将儿童早期教育称为蒙养教育。儒经中记载西周学制有大学和小学之分。秦汉以后,官员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子弟可在家庭中完成启蒙教育,而民间的启蒙教育,政府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全部包下来,因此除个别宫廷贵族小学外,没有官方的小学,启蒙教育均在民间进行。

蒙学汉代有条件实施启蒙教育的,大部分是在家中由长辈或聘请的教师施教,此外民间也办有一些蒙学程度的私学。例如光武帝刘秀9岁时,曾随其叔父在萧县(今属安徽),入小学学习。王充8岁时进“书馆”读书。这类蒙学多为乡里宿儒为谋生而开设,学童人数少则数人、多则百余人不等。教师水平较低,教学方式呆板,用体罚惩治儿童是常见的事。如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追忆自己8岁入书馆学习,周围的同学或因犯有过失、或因字写得难看而遭到责打,只有他因表现一贯好而从未被体罚过。

蒙学阶段的学习内容,首先是识字和习字,有专门的字节以供教学。儿童认识一定数量的字后,便进入读书阶段,一般均要读《孝经》,各地设有专门的《孝经》师。《论语》也是初学者普遍学习的教材,进一步学习《诗经》、《尚书》的也为数不少。蒙学除习字读书外,还兼习算术。据《汉书·律历志》,算术是小学的学习内容。另外,蒙学还重视品德陶冶,特别是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蒙养教材启蒙教学的途径各有不同,而识字和习字教材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自古就有各种字书的编纂。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西周时有教学童用的书——《史籀篇》。秦代李斯作《仓颉》、赵高作《爰历》、胡毋敬作《博学》。汉初乡里的教书先生将三书合在一起,编成《仓颉篇》,断60字为一章,共55章。因该书重复字多,成帝时李尚取其中的正字作《元尚篇》,平帝时扬雄又删去《仓颉篇》中的重复字,并另补充一批有用的字,续成《训纂篇》89章,东汉班固再续13章,共102章,作到无重复字,已将当时“六经”及各种典籍中所出现的字基本上包括在内。可见汉代学者在精心编纂字书方面是下了不少功夫的。上述字书早已佚失,从现存《苍颉篇》残片看,编排体例是四字一句,有韵,用汉代通行的隶书书写。汉代字书流传至今的是元帝时史游所作的《急就篇》。该书以七言韵句为主,间以三言、四言句,按文字含义的类别组句,包括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和有关自然、社会方面的基本知识,而且能尽量减少重复字的出现,具有简练、易记和实用的特点,所以自汉至唐,一直是广泛使用的识字教材。

魏晋官学

魏晋官学因时局动荡而变化多端,官学的学制设置,也纷呈百态,难以划一;五胡诸国,南北六朝,自行其是,因势造置,学制方面也无一定成规。但就总体而论,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制设置与变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逐步形成并确立了中央官学的双轨体制。两汉中央官学就其正宗而言,惟有太学一家,太学生员混杂,既有公卿子弟,又有庶士布衣,并非专门的贵胄学校,也不是专门的庶民学校。曹魏在洛阳东汉太学旧址重建太学,大体因袭汉制,也未区分士庶。其后,由于门阀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强化,门阀士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均占有独特的地位,而且世家子弟大多拥有世传家学,文化起点较高,不愿与太学中的庶族子弟同流,并要求在现行的官学体制中扩大其文化优势,将门阀家学的专利进一步扩充为官学体制中的专利。而现存的太学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博士率皆粗棘,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以致台阁考试降低标准,只问字指、点注、墨法之类的常识,“百人同试”,竟是“度者未十”。由此,太学“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与其伦”。西晋依汉魏旧制恢复太学,仍未改变太学旧弊,学生品类杂猥,学校有名无实。在此条件下,西晋于咸宁四年(278)在太学之外另设国子学,继于元康三年(293)设立国子学官品,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僚子弟,方有资格入国子学读书。从此太学与国子学泾渭两存,国子学为贵胄学校,太学则专收六品以下庶族地主官僚及平民子弟,这种区分士庶贵贱等级的学校制度从此在形式上正式确立,并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之久,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教育形态之一。

但是,魏晋南北朝士庶双轨的学校体制建立之后,其发展并不稳定。这一点,与门阀势力的消长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自永嘉之乱以降,中原丧乱弘多,衣冠道尽,南渡以后,虽肇基江左,亟欲劝学,但衣冠士族,不遑立命,且牒谱散乱,士庶难辨。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书谢石曾表请“复兴国学,以训胄子”;朝廷也明令只限于公卿二千石子弟为国子生,并再三强调:“若非束惰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但国学复设之后,仍是“品课无章”,“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括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混乱。”国子祭酒殷茂曾要求恢复元康旧制,只许冠族华胄比列皇储,及“清官子侄”入学为生,彻底改变国子学中“混杂兰艾”的局面。其议虽蒙褒纳,而不得施行。说明东晋时期,经过多年的战乱,门阀士族势力遭到很大削弱,江左苟安之时,也未完全恢复,竟不能有效地控制国子学这样一小块专有的领地,以致庶族布衣竟不顾禁例,争跻于其间,高门大族虽讥讽国学“混杂兰艾”,并自恃清高,“耻与其列”,却又无能改变这种士庶争夺官学位置的现状。晋宋以降,高门大族门户渐成,自可安流平进,世袭显职,居常以文雅自逸,以风流相尚,虽位高名重,而不虑时务,渐失权要;寒人布衣则希荣心切,勤力奉职,因而多被人主倚重,权势益重。随着庶族地主势力的增强,其在教育领域,也多染指冠族华胄的世袭领地——国子学。

宋齐之间,国子学也兴废无常,劝课不广,其教学成果远在一般学校之下。至梁武帝天监兴学,开置五馆,已是不分士庶,广招生徒,而国子学虽然并存于世,其规模及影响竟远在五馆之下。

北朝官学最初未分双轨,北魏道武帝建都平城,先立太学而无国子学,至天兴二年(399)增设国子太学生员,其时贵庶混一,学制未分。明元帝在位时,将国子学改称中书学,另立教授博士,但学校设置仍未分立。至太武帝始光三年(426),方在平城以东别置太学,并征辟范阳卢玄、渤海高允等名士,拜为中书博士,兼掌太学、中书学之教。但此时北魏贵族大体是指鲜卑拓跋旧部及北边部落氏族贵族而言,尚未归化于魏晋以来传统的门阀政治范畴之内,至太和改制时期,鲜卑贵族才逐步门阀化,并确定了族姓等级制度。与此相适应,官学中双轨体制也逐趋完备;太和中正式改中书学为国子学,迁都洛阳后,诏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小学;孝明帝神龟年间又诏定:国学“以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上充生。”其后又于正光三年(522)初置国子生36人。从此,北魏官学适应门阀制度的需求,正式确立了士庶双轨的体制。但在孝明帝统治后期,北魏边镇将领拥兵起事,势力日增,中原衣冠又遭劫难,以致“文章咸荡,礼乐同弃,弦歌之音且绝,俎豆之容将尽”。从此,门阀大族多于战乱之中颠簸离散,北齐国子学竟惟有数十生徒,胄子以经术进仕者也不过一二人。士流与富豪之家多不从学。因此,从北魏孝明帝后期开始,士庶双轨的官学体制已是名存实亡,终至隋世,也未曾改观。

第二,郡国学校制度逐趋完备。由地方政府主办地方学校的传统,肇始于西汉武帝时的蜀郡太守文翁,其后地方学校普遍设立,西汉平帝元始三年初定其名分,但郡国学校制度并不完备。魏晋时期,地方官学虽有创置,仍无定制,多为州郡各自为政,而无统一程式。诸如:羊祜“出镇南夏,开设庠序”;杜预督镇荆州,“修立泮官”;等等。这些在地方开设学官的人士,均为朝廷重臣,且为门阀大族出身的著名学者,其办学举动在当世影响很大。但这些零散的地方官学,多为门阀士族子弟或部分官僚子弟举办,并不带有普及地方教育;广开教育门户的意义,如上述荆州办学,即明令招收“胄子”为生;庾亮办学,也明确规定:只收“束惰之流”——“参佐大将子弟”,及“吾家子弟”,不对一般庶人子弟开放。其后,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书谢石表请“班下州郡,普修乡校”,以便“大启群蒙,茂滋成德”。这个主张虽未实施,但却带有庶民教育的含义,同时也说明,广开地方学校教育的问题,已上升到政府施政决策的范围之内,而不仅仅局限于士族文化的范畴。

魏晋南北朝州郡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主要是在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和北朝元魏政权中完成的。南朝的宋、齐、梁、陈,虽有地方官学与中央官学并行于世,但没有形成常规。

羯人石勒于后赵建平四年(333)诏命郡国立学官,并规定:“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显升台府。石勒之后,其侄子石季龙在位期间,又诏令郡国立五经博士。上述后赵地方兴学之诏的实施情况如何,史料无证,但就此诏文的内容来看,已大体规定了郡国学校的规模、数量、以及教师、学生的限额,并制定了地方学校学生考核、录用的原则;故此诏文内容虽少,却是汉代以来有关郡国学校制度的较完备的政令之一。

郡国学制的完备化,是在北魏逐步完成的。北魏在439年吞灭北凉之后,基本统一了北方,随后加快了鲜卑族汉化的进程,并重视恢复和发展中央及地方学校教育,以此作为汉化政策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466年(天安元年),北魏献文帝诏谕汉族大臣高允:“自顷以来,庠不建,为日久矣。道肆陵迟,学业遂废;子衿之叹,复见于今。朕既纂统大业,八表宴宁,稽之旧典,俗置学官于郡国”。诏下之后,高允会同中书、秘书二省参议郡国学制,制定出中国古代第一个郡国学制模式,其内容包括:(1)学校的规模与设置,按诸郡的大小分级排列:大郡立博士2人,助教4人,学生100人;次郡立博士2人,助教2人,学生80人;中郡立博士1人,助教2人,学生60人;下郡立博士1人,助教1人,学生40人。(2)教师的录用标准:博士、助教选取“博关经典,民履忠清,堪为人师者”;博士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上,助教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上。除上述条件之外,若有“道业夙成,才任教授”,则“不拘年齿”。(3)学生的录取标准与次序:取“邵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第”。

北魏天安学制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中国古代郡国学校教育制度的正式建立,从此,地方教育改变了先秦以来相对独立于官方之外的状态,开始在行政、设置及教学内容等方面逐步地增加了官方统一控制的比例,这也是封建专制文化建设日趋发展的必然后果。北魏以后,历朝地方官学体制的设置,虽在形式、内容等方面略有损益,但基本制式和性质大体不变。因此,北魏天安学制模式是中国封建社会地方官学的基本模式。

当然,天安学制本身带有浓厚的时代特色,这又是封建官学文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独特表现。首先,同两汉惟有中央官学——太学定为常制的情况相比,北魏郡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正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地方封建势力的增强和中央集权的削弱,官学教育突破太学的单一模式,向统治中心之外的郡国地方伸展,也正说明了魏晋南北朝封建统治重心逐步分化与外移的过程。其次,天安学制也是门阀政治发展的产物。北魏统一北方之后,为了榜标正统,有效地控制广大汉族文化区域,借助并扶植北方汉族士族集团势力,天安学制的建立正反映了北方士族集团要求控制地方官学的愿望。这个学制规定教师必须是“世履忠清”,即强调了教师的家世必须出自清流;在选拔学生方面,也贯彻民优先录取高门大族子弟的原则。再次,天安学制强调儒家经典和恢复名教的地位,也反映了北方地区经历了十六国战乱之后,重建封建生活秩序、恢复儒家伦理观念的历史要求。这一要求,无疑也是推动社会文化建设的动力之一。同时,天安学制还有许多缺陷,这个学制没有规定郡国学校的经费来源、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师的职责及学校的考试制度和课程设置,这使得北魏郡国学校后继发展无力,难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统一规范,因而流于形式;延至北齐,虽诸郡并立学校,但诸生皆为差逼充员,郡学沦为游惰之所,更无教学之实。

第三,学校种类和学科门类扩大。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校种类有所扩大,学科内容也更加丰富;这一点,与魏晋南北朝丰富活跃的社会文化现状有直接的关联。

就学校种类而言,由于突破了秦汉以来单一的太学模式,魏晋南北诸朝官学类型不断分化扩大。其数量也因势消长,决非两汉之常规所能囿限。这一情况同当时学术文化的活跃状态、不同社会阶层对文化教育的多方面需求,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胡汉文化的融合、帝王的雅好、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和平环境的产生,均成为推动官学改进的力量。两汉宫学除太学之外,惟有鸿都门学与四姓小侯学,而魏晋除太学之外,又设国子学、崇文观(魏青龙四年);西晋国子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央官学双轨制的形成,而崇文观则兼教学与研究为一体,扩大了学校的功能。五胡十六国中,后赵于太学之下,又设宣文、宣教、崇儒、崇训等小学19所,后秦除太学、国子学之外,又设逍遥院,专门从事佛经的研究与教学;同时,还在长安创建律学,召郡县散吏,教授有关刑狱方面的专门知识,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刑律学校。

宋文帝元嘉年间,设置玄学、史学、文学、儒学四馆;宋明帝时期又设总明观以统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刘宋官学类型的分化与扩大,正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与政治的现状;玄学馆的设置,反映了玄学、老庄学说与佛教文化的兴盛;文学馆的设置,则反映了魏晋以降文学艺术的高度发展和对文学艺术研究的高度重视;史学馆的设置,则反映了门阀士族集团对于“簿伐”、“谱牒”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促进了史学研究的深化与发达。总明观则兼容儒、道、文、史、阴阳诸单科学校,而成为综合性的研究学院,从而开创了中国古代综合大学与研究院合为一体的先例。南朝齐国国祚最短,但也广开武校,并置学士馆,其办学形式,也有独到之处。梁武帝在位期间,除于天监四年(505)置五馆教授五经之外,又于次年置集雅馆,以招远学;大同七年(541)又建士林馆,广纳学人。

北朝官学,多承汉魏遗风,兼采江左风情,而又自成一体。北魏官学除太学、国子学(又称中书学)之外,又开皇宗学(492)和四门学(495),皇宗学的建立,把皇室子弟的教育正式纳入到官学教育的体系之中,是对先秦以来宫廷保傅教育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的成果,也说明对于皇室子弟进行汉文化教育,是太和改制期间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四门小学的设置,虽然没有详细的史料说明其内容,但确实开创了中国古代四门学的先例,当是一种庶人教育的初级学校。同时,北魏伴随佛、道势力的消长,一度设置崇玄署,这虽然不属学校类型,但也内设仙人博士,专掌道教礼典与研究。此外,北魏还设有太史博士、律博士、礼官博士、太医博士、太卜、博士、方驿博士,这些博士虽不尽以教学为专职,但多于常职之外,兼负传授专业知识,培养专业人才的职责,这种现象是中国古代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官方形式,被隋唐以降历朝承袭。北周官学类型也有特色。明帝宇文毓在位时,没“麟趾学”,集公卿以下文学之才校刊经史,捃采群书,叙缀世谱,颇染江左风范;武帝天和二年(567)又为皇室贵胄子弟设路门学(又称露门学)和虎门学;值得注意的是:北周官学的设置,带有明显的复古倾向,并对魏晋以来的传统,给予大胆的否定。所以,史称北周官学“黜晋魏之制度,复姬旦之茂典”。以皇室子弟学校为例,即完全仿照《礼记·内则》建制:虎门学为天子路寝之门学,也即内学;路门学则为燕朝之外的路门之学,相当于西周的门塾之学,也即《内则》所谓的“外傅”之学。这种完全模仿西周旧典的学校建置,也是北周统治者标榜自我承运岐周正朔、服色、强化正统地位的政策内容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魏晋南北朝官学种类的分化与学科内容的扩大,具有混合一体的关系,即学校的设置与学科的设置,尚未分解成两个独立的,或相互包孕的概念;在这种意义上,一个新学科的建立,就意味着同一专科学校的出现。如:南朝宋的玄学馆、儒学馆、文学馆、史学馆,十六国中后秦的律学,便既是学校,又是学科。由此来看,魏晋南北朝同两汉相比,学科门类增加了律学、史学、文学、玄学、武学、阴阳学和医学。学校类型和学科门类的扩大,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事业多方面发展的成就,也体现了当时文化学术的多元性特色,并促进了社会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完备的唐代官学体制和学科文化建设,奠定了历史基础。从这种意义看,魏晋南北朝实为中国古代官学的飞跃发展时期。但是,学科文化的扩大,虽使得一些民间自发性的文化,获得了官方的认可,却也逐步纳入到封建正统文化的范围之中,使原先相对自然活泼的文化局面较快地呈现出僵化的趋势。

第四,办学形式灵活多样,不拘常格。魏晋南北朝社会动荡,文化形式、流派众多,影响官学兴衰的因素既多,官学的文化来源及构成成份,也颇复杂。故宫学往往间于各种社会、文化力量的交错、冲突或缝隙中,谋求生存与发展,很难循序常规、俯就一格。这使得官学的经营和办学手段,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为后世官学教育提供了各种有益的先例。

在魏晋南北诸朝中,官学经营颇具特色的主要有:后赵、宋、齐、梁和北魏的官学。

后赵石勒有功于教育者,一是扩大了小学的名目,反映其办学形式的多样化。二是颁定了郡国立学的诏令。三是采用了分科教学的形式。太兴二年,石勒僭称赵王;僭位之初,既设置经学祭酒、律学祭酒、史学祭酒等职,任命世家大族出身的著名学者傅畅、杜嘏、裴宪、续咸、庾景、崔溶分掌教职,并特令太子石宏随杜嘏习经学,随续咸习律学,随任播、刘徵习兵书,随王阳习击刺。这种分科设教的形式,突破了汉魏以来官方教学的模式,标志着分科教学制度的初步形成,也是对官学形式的重大改造。

南朝宋文帝崇尚文治,元嘉兴学,设置四学,既不拘常规,因人而立。永初中(420~422)为世子,因闻雁门人周续之隐居庐山,长于《礼记》,并以儒学著称,即征诣京师,馆于安乐寺,延人讲《礼》;即位后又为其开馆于东郭外,招集生徒,并亲舆幸馆,求问《礼记》三义。余如召丹阳令何尚之立玄学,何承天立史学,谢元立文学,各因所长,并非因事设人。隐士雷次宗,少入庐山,拜名僧慧远为师,精通“三礼”,“毛诗”及佛理,遂征入京师,为其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并派名儒朱膺之、庾蔚之协助管理学务,且“车驾数幸”、“资给甚厚”。后因雷次宗拒官还山,又征诣京师,专门为他在钟山西声下筑招隐馆,为皇室子弟讲授丧服经。雷次宗“不入公门”,又特许其入华林东门至延贤堂授业。这种办学形式,可谓对教师迁就备至,其间虽有礼贤下士的因素,但也反映了当时办学观念的灵活多样。值得注意的是:南朝宋元嘉兴学带有官私合办的性质。诸如雷次宗的儒学馆,即是由官方提供学舍、经费,并派员协助管理,而教师则不任官职,教学内容也为教师素学专长,而不受官方的限定。何尚之的玄素馆,则兼教学、研究与清谈为一体,当时许多学者慕道来游,形成了一个称为“南学”的学术流派。元嘉诸学,才士济济,雅辩玄理,顾问时政,蔚然一派稷下风气,这在秦汉以来的封建官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与宋元嘉兴学相比,南朝梁武帝办学也颇具有特色,风格迥异。梁武帝天监四年所设五经博士,本为汉魏传经,但不同的是,梁武帝将五经分设五馆,这是中国官学史上最早的经学专科学校,在办学形式上也大大突破了汉魏旧学模式。除经学五馆之外,梁朝也有集雅士名流于一馆、兼教学、研究、清谈于一体的生动活泼的官学类型。

南朝由于门阀家学鼎盛,进而出现了将家学与官学合为一体的特殊办学形式。齐武帝于永明三年(485)兴学,因世家大族出身的国子祭酒、临沂王俭精通礼学,谙究朝仪,遂省总明观,将学士馆开办于王俭家宅,“悉以四部书充俭家,又诏俭以家为府”。这种门阀家学与官学合流的形式,在中国古代官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南齐官学的衰败和门阀家学对官学的兼并。

北魏官学,一度形成完备的规模,这本身就已突破汉魏旧学的传统。北魏办学是其汉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应,北魏官学也以此汉化政策为办学的宗旨。作为汉化政策的重要部分,鲜卑贵族逐步门阀化,姓族等级制和九品中正制也逐步建立。为了适应新的北阀政治的需求,北魏给国子学生以七品中的官位,品位超过太学助教。为鲜卑贵胄子弟——国子生授品爵,反映了北魏强化门阀政治,加速推进汉化的政策,是氏族贵族政治制度向门阀士族政治制度过渡阶段的产物。但同时,为学生授官品之待遇,也反映了北魏办学并不完全拘于汉学的传统,因势而设,注重实际的特征。

其五,重视国学的视学、养老及释奠礼仪。视学、养老、释奠,是中国官学的古老传统,其宗旨在于昌明政教法令,显示帝王养贤尊德、重视文教的意愿,对全国教育的发展具有法定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所谓“视学”,按《礼记·文王世子》记载,是天子亲临国学视察、考核,并参予国学中养老、释奠、乞言、合语等教学活动的一种礼仪形式。这种活动,首先要按常典祭祀先圣先师,然后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天子亲临席间礼敬老人,共同讨论父子君臣之道,以正君臣之位,明上下贵贱之别,这是利用国学,宣扬封建的忠孝伦理观念,维护君权,强化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措施。

魏晋南北诸朝政权,多于战乱中建成,也大多面临着“宪章废弛,名教颓毁”的残局,为尽快恢复封建等级秩序,尤其重视上述一系列礼仪活动的价值。西晋武帝建国不久,即于泰始三年(267)诏令太学及鲁国四时备三牲祭祀孔子,并“临幸辟雍”,以示褒奖文教。晋时诸帝也多躬讲《诗》、《书》、《孝经》、《论语》,亲临太学释奠祀孔,一如泰始故制。南朝宋文帝元嘉兴学期间,也重视释奠、视学礼仪,并因袭晋制,由太子释奠国子学,讲授《孝经》,文帝也亲临学宴会,幸临国子学,策试诸生。其后,齐、梁、陈诸朝政权,也多有视学释奠活动。其中,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亲临国子学释奠先师先圣,并“申之以谟语”,亲自为国子学讲授“十伦”、“三德”,影响最为深广。北魏也十分重视养老、释奠礼仪以此标榜名教,倡励儒学。北魏道武帝拓跋洼初定中原,就于389年,命乐师入太学释奠于先师,孝文帝太和年间,又建明堂辟雍,尊养三老五更;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又亲自到国学举行释奠礼仪,在行礼期间命祭酒崔光讲授《孝经》。北齐、北周也都举行过类似的礼仪活动。

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视学、释奠、养老活动的举行,更为频繁,这也反映了当时政局变化多端的一个侧面。另一方面,东汉释奠、养老,多由皇帝亲临主持,届时皇帝亲自讲经。如:汉明帝中元元年(56)初即帝位,袒割辟雍,养三老五更,飨射礼毕,“帝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入环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魏晋以降诸朝虽举行释奠、视学、养老礼仪频繁,但礼仪规格已大不如前,或有命太子释奠,或有命乐师释奠,而行礼期间的讲经活动,也多由太子或儒官主持。降低这种象征性的中央教育示范活动的规格,说明中央政府所倡导的正统教育观念对全国的影响力已大大减弱。此外,在当时中央政府举行的养老、释奠活动中,都以《孝经》作为主要的讲经内容,这一点也正反映了门阀家族政治在教育领域里的影响,以及统治者力图拨乱反正,重建儒家伦理秩序的努力。从中也能看到:魏晋南北朝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并恢复了汉代“以孝为本”的伦理教育传统。

门阀家学

门阀家学大体为门阀政治的产物,而家学本身又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二者的合流,起始于汉末,成形于魏晋,至南北六朝则趋于鼎盛,并渐次衰落。

魏晋之初的世家大族,大多为汉末的儒学高门。故其家学世业,与此也有血脉承传的联系。如西晋颍川荀氏,其家学世传,上承汉末大儒荀爽,子孙世传学业,为西晋儒学高门。汉末大儒范阳卢植,其后代以儒学标榜门户,其孙卢钦为西晋名儒,直至北魏,范阳卢氏仍为当世儒学大族。此外,如东海王氏、河东卫氏、颍川钟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均为汉末以来世以儒业显贵的门阀大族。其中,东海王氏家学流布最为深远,直到南朝梁世,仍为最显贵的门阀大族。除此之外,起家于东汉末年的泰山羊氏;起家于魏晋之际的阳夏谢氏,颍川庾氏,河东裴氏,均以儒学高门传世,前后达数百年之久。

门阀家学的存在,旨在维系家族的世代特权和优越的文化地位;其对学术文化的世袭垄断,不利于学术的发展和怪兽图更新,并且使学术文化拘禁于家族血缘的樊篱之中,不能充分地在社会范围内广泛传布。同时,门阀家族文化的封闭性、萎缩性,也是造成学术流派之间的排他性及门户之见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既加重了中国封建文化固有的传统弊症,又是这种弊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特殊表现形式。不过,借助血缘的纽带来延续学术文化的生存,并利用家族血缘的网络来构筑某种封闭性的文化堡垒,正与封建的家族政治相适应;并且是在动乱之中,利用家族的权力及稳定性,保护和延续学术文化的有效手段。而一旦经历了动乱之后,门阀家族的特权削弱、家族的观念淡薄,出现了有利于学术文化自由发展和生存的社会环境,在乱世之中一度仰赖门阀家学保存的学术文化,就会成为全社会范围内学术文化全面升华、融合的重要源泉。

魏晋南北朝门阀家学的发展,正是经历了上述的过程。在历经治乱更替的几百年中,旧的世族集团在乱世之中衰落,一旦政局初见平宁,又在旧的废墟中滋生出新的世族集团,而旧世族或在动乱中绝户,或者重振门户。门阀家学也相应地发生着类似的变化,一些旧的门阀家学衰落了、甚至绝传了、而新的门阀家学又滋生出来。在这种新旧兴废更替的过程中,门阀家学经受了社会风雨的洗炼,社会化的因素,不断扩大,并最终演化成为社会大文化的有机成份之一,而将家族文化与社会文化分离开来的那种血缘性隔膜,也日渐融化。

魏晋南北朝门阀家学的内容颇为广泛,其形式和特色各异,但总括而论,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或特色:

第一,门阀家族大多重视肃整家风,倡导忠孝为本的伦理观。诸如:临沂王昙首为汉魏以来世代显赫的名门大族。仕宋官至太子詹事、侍中,其门户之内,雍雍如也,手不执金玉,妇女不得为饰玩;兄弟分财,惟取图书而已。北魏博陵崔挺为魏晋以来的门阀大族,“三世同居,门有礼让”,后因频遇饥年,兄弟分家,彼此推让田宅旧资,争守墓田而已。

第二,儒学高门多以专经世传。诸如:西晋河东大族王接,“世修儒史之学”,尤精礼传。会稽人贺场,为晋司空贺循的玄孙,其祖贺道力,精通《三礼》,其后子孙传习《礼》学,并视之为家业。

第三,多有专守一技之长,而为世业。诸如:南朝宋琅琊大族王淮之,自高祖以来世任朝职,曾祖王彪之任职尚书令,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南齐傅琰有治县谱,“子孙相传,不以示人”。祖冲之精通历法、数学、机械制造,其子祖之“少传家业,究极精微,亦有巧思入神之妙”。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大体家学所传,有“家世史官”者、祖传医药者、世习天文数术者、父子并有琴书、丹青之艺者,也有书法、篆刻世家者。

第四,由于佛教、玄学的影响,南方门阀家族,也多成为文学玄谈之渊薮。如江南望族出身的张镜,其祖辈多以才学擅名,张氏兄弟五人,时称“张氏五龙”,张镜仕宋官至新安太守,名儒颜延之听其言谈清玄,深为心服。其侄张绪,被名儒袁粲赞有正始遗风。其家族中人张邵,张敷父子,好玄言,与名士宗少文谈论,少文握尘尾赞叹:“吾道东矣”!如是自晋末以来,吴国张氏,累世显贵,并以玄谈擅名,奉佛著称。至于文学世家,则有梁时彭城刘孝绰,其辞藻文章,多为后进所宗,兄弟、诸子七十余人,并能属文。琅琊临沂大族王筠,为汉魏名儒王朗、王肃的后代,累世以文才辞赋擅名,以致当世辞宗沈约自叹爵位蝉联、文才相继,末如王氏之盛。此外,史称安平崔氏、汝南应氏,并有累世文才,范蔚宗世擅雕龙。

值得注意的是:门阀家学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两个明显的趋势:其一是在传习家学世业的同时,广泛地吸收、博采众学之长,而不囿于祖业之旧学。如:宋世名儒何承天,因其母为东莞大儒徐广之姊,幼承母训,得传徐广家学,同时广求名师,儒史百家,莫不该览,并至庐山拜于慧远门下。又如:北魏赵郡李孝伯,其家族世传《郑氏礼》、《左氏春秋》,孝伯在“少传父业”的同时,又“博综群言”。这种博学众长的风气是门阀家学得以更新的重要动因。其二是门阀家族素有广集图书的传统,这使得门阀家学得以广泛地吸收古今社会文化的学术精华,并进一步社会化,开放化,同时也有利于保存学术文化遗产。如:梁时王僧儒,出自名门大族,为汉魏名儒王肃的八世孙,嗜好坟典,聚书至万余卷,笃志精力,于书无所不览。门阀中人类似的藏书大家,为数甚多,不胜枚举。这种丰富的藏书,为士族子弟提供了优越的读书条件,这也是门阀家学得以兴盛,并世传不绝的重要原因。

门阀家学至南北朝后期渐趋衰落,但其根砥虽败,学业犹存,并逐步与官学及社会范围内的私学合流,成为集大成之学的隋唐文化教育的重要源泉之一。

隋唐五代儒学

隋唐五代教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教化制度的创立方面,其足以影响后世教育的发展。隋文帝时非常重视振兴学校。为了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他曾特设国子监,作为教育的行政领导机构。国子监初名国子寺,开皇十三年(593)改为国子学,大业三年(607)又改为国子监,从此一直为后世所沿用。当时,国子监设祭酒一人总管国家教育事业,在行政上不隶属太常寺,是独立的最高教育机构。通常,在祭酒之下设主簿、录事等专职人员,负责统领各级各类官学。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立的专门教育行政部门,也是专门设置教育负责官员之始,在我国教育的历史发展中,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在国子监控制下,首先发展健全的是以国子学为首的中央官学系统。除有传统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外,隋朝首创了书学、算学和律学(六学中只律学属大理寺)等专科类的中央官学,形成了所谓的“六学”系统。开皇初,隋文帝颇为倡导文教,设国子寺,使“强唐长安城学待问之土,靡不毕集”,“京邑达乎四方,皆启黉校。齐鲁赵魏,学者尤多,负芨追师,不远千里。讲诵之声,道路不绝。中州之盛,自汉魏以来,一时而已。”隋文帝晚年,转而喜好刑名之说,同时又发现国学虽然学生颇多,但“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之人,“设学之理,多而未精”,遂在仁寿元年(601)废天下学校,只存国子学一所,有学生72人。隋炀帝即位后,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复开庠序,使国子学和郡县学之盛超过了开皇初年,形成了隋朝第二个兴学高潮。只因不久出现“戎马不息”、“师徒怠散”的情况,加之社会动荡,战乱迭起,致使“空有建学之名,而无弘道之实。”

唐朝初建,便大力发展文教事业。高祖即位时即下令国子置生72员,取三品以上子孙;太学置生140员,取五品以上子孙;四门学置生130员,取七品以上子孙。在地方官学中,将郡县之学分为三等,上郡学生60员,中下郡则各50员;上县学生40员;中县30员,下县20员。至于对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还在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育之。高祖武德四年(621)诏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七年(624)又特别下诏兴学,令“吏民子弟,有识性明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申送,量其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各令置学。”为后世各朝树立了重视文教的典范。

唐代教育制度的完备是在唐太宗执政阶段。在这一时期,唐太宗曾于贞观元年(627)在门下省置弘文馆(由修文馆改建),聚经、史、子、集四部书共20余万卷,精选天下著名儒者虞世南、褚遂良、姚思廉等人以本官兼学士,以褚遂良为馆主。在馆中不仅讲论文义,商议政事,(还传授书法,教授经业。次年,恢复了随置而在武德初年罢废的书、算二学。第三年又下诏令诸州置医学。贞观六年(632)又恢复了武德年间废弃的律学。贞观十三年(639)在东宫设立了崇贤馆(676年时改为崇文馆)。自此,在13年左右的时间里,在唐太宗等人的倡导和支持下,基本上形成了唐朝以“六学二馆”为代表的官学体系。起初,唐朝政府尽召天下经师老德者以为学官,广建学舍1200区,大量增加学生员额。到贞观十三年时,除六学二馆外,屯营、飞骑等军事建置中亦设学生,并由博士教授。高昌、吐蕃以及高丽、百济、新罗、日本等也都积极派遣子弟前来求学,学生总额达到8000余人。

高宗显庆元年(656)在崇贤馆置学士,有学生20人。龙朔二年(662)在东都置国子监,生员有所增加,并分两都进行教学。其间,书学、算学、律学曾一度废止,龙朔三年(663)恢复后将书学改隶兰台,算学改隶秘书局,律学改隶详刑寺。武则天执政时期热心佛教,不重儒学。当时的“博士、助教,惟有学官之名,多非儒雅之实……生徒不复以经学为意,唯苟希侥幸。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隳废”。中宗复位后于神龙元年(705)诏令国学学生复集,次年(706)又敕令学生在学行束惰之礼,并将此定为国家制度。

唐玄宗时是唐代学校兴盛的又一个高潮时期。开元七年(719)唐玄宗敕令州县学生选送“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入四门学为俊士,那些贡举落选而愿入学者亦可入四门学学习(俊士之制至天宝十二年,即753年止),这是后世贡举入监之制的滥觞。在这一时期还规定了学生补阙的制度。如国子监所管的学生由尚书省补,州县学的学生由州县长官补。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朝廷此时明确规定百姓可以任意设立私学,有愿在州县学寄读受业者(即非正式的寄读生)亦可应允。在政策上为民间学术和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不少学者从家学和拜师求教的私学中获取了许多可贵难得的学识。开元六年(718)置丽正书院,置文学名士徐坚、贺知章、张说等人为学士,在修书之余亦行讲读之事,为后世书院教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开元十三年(725)丽正书院改为集贤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待遇颇为优厚。至开元二十七年(739),朝廷敕今天下州县于各乡里设立学校,择师而教授,使当时的学校由州县又进一步扩展到乡里,拓宽了教育的普及面。开元二十九年(741)在玄宗崇尚道教思想的指导下,在礼部的祠部之下设立了崇玄学(天宝二年(743),更名为“崇玄馆”,亦称为“通道学”),在府州亦设地方崇玄学,专门教授道教经典。天宝九年(750)唐朝于国子监中增置广文馆,以郑虔为博士,负责指导在国子监中专门修习进士业的学生。玄宗为了支持学校教育的发展,曾在天宝十二年(753)敕令天下罢乡贡之举,规定不经由国子各学及郡县学学习的学生不许参加选举。尽管这一规定在两年后取销,恢复了乡贡之制,但其影响是积极的,对学校教育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唐自中叶以后,政治、经济等均面临危机,教育也无力恢复到贞观、开元、天宝年代的旧观了。唐代宗执政初年,曾明令诏书,认为“国之大事,戎马为先”。作为贡举都暂时停罢,就更不要说学校教育了。特别在“安史之乱”以后,不少地方的校舍均被驻军损坏,引起了不少有识之士的担忧。永泰二年(766),国子祭酒萧昕即上书建议朝廷“崇儒尚学,以正风教”。代宗据此下制曰:“治道同归,师氏为上;化入成俗,必务于学。……顷以戎狄多虞,急于经略,太学空设,诸生盖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间,殆将不扫,上庠及此,甚用闵焉。”在代宗看来,复兴学校必须调动各级官吏及有关人士的积极性。因此,他敕令诸道节度观察都防御使等子弟到京师入学,宰相朝官六军诸将子弟欲入学者可补国子学生。政府官员本人凡愿入学读书者亦可应允。经过一段努力,国子学基本恢复,配备设施,如祠堂、论堂、六馆院,以及官吏居所等一应俱全。

唐德宗以后,财政更加困难,佛事更加大耗费,尽管有宇文炫、韩愈等上书请废佛事振儒学,但都未能如愿。宪宗执政后致力中学大业,在元和二年(807)时重定国学学生员额,据当时统计,东西两监共有650名生员,比起贞观年间的8000人和开元年间唐玄宗定《六典》时的2000余人均相差数倍之多。其后,文宗、懿宗、昭宗等朝均试图发展学校教育,但已无回天之力,甚至从百官俸银中抽钱助学,国家已无力负担国学维持和发展所需要的财政开支。元和十四年(819)十二月庚戌,国子祭酒郑余庆以国学荒废日久,生徒不振,奏请取文官俸给修两京国子监。凡现任文官一至九品,外使兼官正员官者,每月从所请料钱中每贯抽十文,以充国子监修造先师庙及诸室宇,缮壁经公廨,得到了宪宗的应允。咸通九年(868)国子祭酒刘允章上书,建议群臣捐输光学钱以修庠序学校,得到了懿宗的支持,规定宰相交钱五万,节度四万,刺史一万。至昭宗大顺元年(890),在黄巢起义失败之后,朝廷又再一次根据国子祭酒孔纬的上书,请内外文臣自观察使、制使,下及令佐,于本官料钱中缗抽十文助修国学。

唐末五代,群雄割据,政局紊乱,朝代更替频繁,学校教育及有关制度较之隋唐之际到“开元盛世”已相差甚远。五代时,各方面情况没有多少好转,唐末助资兴学之举仍在行用。如后梁开平三年(909)因无钱修葺文宣王庙,国子监奏请“在朝及天下见任官,俸钱每贯克留十五文”。其后此举作为定例,并进一步规定,初补监生交束惰钱二千,及第后交光学钱一千,当监诸邑举人及第后,须到国子监交光学钱,由监中出给“光学文钞”,持此为凭方可赴南曹参选。

在五代各朝中,后唐对学校教育较为重视。庄宗同光元年(923)曾设国子祭酒、司业各一员,博士二员,分掌教育之事。明宗天成二年(927),太常丞段颐请博士讲经,试图振兴文教。三年(928)正月,中书门下奏:“祭酒之资,历代所贵,爰从近代,不重此官……望令宰臣一员兼判国子祭酒。”于是敕令宰相崔协兼判国子祭酒之职。崔协上任后奏请每年只置监生二百员。这二百员不系时节,有投名者,先令学官考试,较其学业深浅程度,方议收补之事。后唐以后各朝国祚很短,虽有国子之设,但学校十分衰微。至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朝廷在大梁天福普利禅院重新营建国子监,并营建学舍,成为后来宋代国子学的所在地,而在当时并无大的建树。

隋唐五代的教育主要是注重儒学的教育,学制系统基本上是围绕儒学的基本精神建立和发展的。汉末魏晋以来,佛学、道家思想均有很大发展,对学术及社会生活冲击很大,严重威胁着儒学在教育和思想领域中的统治地位。不仅一些文人兼通释道理论,提倡“三教合一”,就是帝王之君也时有尊崇佛道之举。隋文帝在兴废儒学方面的反复即是典型的例子。隋朝短暂地一闪而过,虽没有在文教方面留下多少遗产,但却给唐初的封建帝王和文人学者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教训与启示。唐初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科学文化进步的同时已着手振兴文教事业。唐太宗李世民自幼熟读儒家经史及文学之书,与儒家学者房玄龄、杜如晦、薛牧、陆德明、孔颖达等经常在幕府讲论儒家治国之道,并明确指出其所好惟有尧舜周孔之道。武德九年(626),李世民在即位后的一个月中便在弘文殿聚四部书,在殿左置弘文馆,精选天下文儒为学士,召勋贤三品以上子孙为学生(《旧唐书·儒学传》)。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开展了全面的建设事业,在许多方面为后世树立了风范,开辟了领域,被后世奉为治世明君。

在初唐的100年中,统治者摒弃了隋朝弃儒佞佛的作法,在“三教并重”的基本政策中突出了儒学在文教事业发展中的统治地位。在这一良好的背景环境中,儒学逐步完成了对前朝文教事业,特别是经学教育思想的总结和集大成的工作,出现了儒学统一和复兴的局面,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儒家领袖人物。随之便有《五经正义》、《经典释文》等一大批重要的儒学经典问世,为唐代及后世提供了权威的教材和标准的科举考试答案。

在唐代,佛教是与儒学竞争统治地位的主要对手,如何对待佛教是儒学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传统的课题,也是整个隋唐五代人们关注并想妥善解决的重大课题。自唐太宗以后,崇佛崇道之风不断兴盛起来,一方面统治者看到佛道思想有许多可取之处,可作为儒家思想的补充;另一方面许多文人学者看到佛道思想及学术成果有许多可资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因此,不少人提出过以儒为主,合汇三教的积极主张,揭开了隋唐五代儒学思想矛盾、变化和发展的序幕,成为宋代理学思想的渊源。这一时期的儒学发展形态甚至可以被称之为“前理学时期”的儒学。

中唐是唐王朝由盛而衰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以经学为主要内容的儒学受到佛道思想严重冲击的时期。当时颇有社会影响的文学作品虽包含儒学传统和许多尽孝、忠君、报国的内容,但由于杂揉佛道及百家思想,已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儒家经学教育的影响,许多内容都已越出儒学的樊篱之外,使统治者和许多儒家学者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如何对待佛道影响,如何振兴和发展儒学成为人们议论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人们对经学教育的衰败,以及经学与科举考试制度的关系提出了批评建议;另一方面,人们又进一步深入探讨了融汇三教,援佛道而入儒的问题,认为儒学的改造势在必行。在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中唐时期的韩愈、李翱、柳宗元等人,及晚唐时期的林慎思、皮日休等人。由此可见,中唐以后并非儒学的全面衰败,而是儒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时的知识分子既有很强的危机感,也有很强的创造意识和兼容胸怀。如创立儒学道统,引入佛道的思想资料和思想方法,深化传统儒学教育的理论和观念等等,在儒学发展的历史上有着许多独到之处。

唐末五代之时,儒学基本上完成了兼容佛道,发展自身的改造过程。由于当时危机四伏,战事连绵,社会问题众多,所以改造儒学的需求也更加强烈。当时的官方经学教育虽不及前朝兴旺,但由于印刷术的发展和经书的普及,使经过改造的儒家思想更加深入民间。即便是在社会动荡的情况下,儒学始终占居统治地位。当时的儒家文士虽然在思想上继承中唐各家之说,但也能针对当时社会及思想界的时弊,产生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新的思想。宋朝乃至清朝的许多著名学者都指出,如果没有晚唐皮日休、林慎思等人的努力,王通、韩愈以及传统儒学的思想就很难对宋学施加影响,充分肯定了晚唐诸家儒者的历史地位。

和传统儒学相比,隋唐五代经过整理和改造后的儒学更加适合统治集团的利益,因此也得到历朝统治者的提倡。唐太宗时,不仅皇帝本人“锐意经学”,还在各方面显示对儒学的尊崇。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诏以历代经学家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等21人配享孔子庙庭。同时敕令将孔颖达等人撰定的《五经正义》颁行全国,令天下传习。他还在许多场合极力弘扬孔子之道,在为太子所作的《帝范》12篇中,他基本上都采用了儒家的帝王之术。

唐太宗以后诸帝基本上都崇尚儒术,即使是极力推崇老子的唐玄宗李隆基也不例外。玄宗在东宫时即常幸太子讲论。即位之后,又屡诏州县及百官荐举通经人才。开元二十六年(738)曾下诏曰,孔子之术能启迪仓灵,美政教,化风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到于今受其赐。”为此,特追封孔子为文宣王,将其抬上帝王之位。尤其重要的是,在唐初及玄宗时代,尊崇儒学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被视为官方的政策。在《唐律》中有“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规定,《唐礼》也基本上体现了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政教思想,并以孝悌作为礼教的根基。在唐玄宗时制定的《大唐六典》中,对发展儒学作了详细的规定,将振兴儒学的政策进一步具体化。此外,唐玄宗还亲注《孝经》,以此作为全体百姓的御定课本。在他看来,儒家思想中,“孝道”是最有用的。欲求忠臣,必于孝子,这不仅是唐王朝统治者的别出心裁,也是历代统治者的共识。

玄宗以后,唐代各朝皇帝都在发展与振兴儒学方面作出了努力。代宗执政后自谓,“志承礼体,尤重儒术”,欲“使四科咸进,六艺复兴”。大历元年(766)正月,代宗根据国子祭酒萧昕的奏言下敕曰:“理道同归,师氏为上,化入成俗,必务于学”。并令官人子弟入学补国子生,同时选拔和培养经学师资,重兴太学。文宗之时,准国子监奏官九经字体,刻之于石,进一步加强了经学教材的统一。文宗、宣宗、武宗等采取了一系列排挤佛道的措施,也与试图重振儒学的国策有关。

五代各朝在文教政策方面基本上承袭隋唐旧制,设置学校,雕印儒经,传抄传注,删定礼乐,奖掖明经人才在当时非常普遍,崇儒之风不比前朝逊色,在隋唐及宋辽金元之间起着极为重要的中介作用。五代之时,官学微弱,学馆、书院等教学形式颇为发达,这类学校虽为名儒隐居讲习之所,学习空气比较活跃,但基本崇尚的还是儒家思想,如罗绍威聚书万卷,开学馆,置书楼,“服膺儒术,明达吏理。”窦禹钧“于宅南构一书院,四十间,聚书数千卷,礼文行之儒,延置师席。江州名家陈氏,几中栉架及男女授受、通问、婚葬,悉有规制。建家塾,聚书,延四方学者,伏腊皆资焉。江南名士,皆肄业于其家。”儒家私学发达的原因首先在于统治者的提倡,科举考试的导向作用;其次是由于经学较之文学及其他学科易学,易于中举升官;再有儒学发展到隋唐五代已向简易与实用的方向发展,其思想内容已从文人雅士向平民百姓渗透,因此,发展与振兴儒学在唐末五代有官方和民间广泛的社会基础,也有良好的物质条件,其思想内容虽是保守的,束缚民众头脑的,但在文化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却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蒙养教育

中国古代的蒙养教育,是指连接于小学与学前幼童之间的一种启蒙教育形式,相当于普通小学教育的初级阶段,但比一般小学教育的含义更为广泛。也包括一般幼童入学之前和学校之外,通过各种形式所受到的启蒙教育,是特指在乡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那部分经过一定的组织过程,利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所进行的文化、道德启蒙教育。

蒙养教育的目的与任务

宋代蒙养学校有乡学、村校、家塾、舍馆等诸多名目,还有利用农闲季节专为贫民子弟设置的冬学。这类蒙学大多不如官学正规,教学质量也较低。南宋陆游的《秋日郊居》诗中曾记载了当时冬学的教学情况:“儿童冬学闹比邻,据案愚儒却自珍,授罢村书闭门睡,终年不着面看人。”陆游自注:农家十月遣子弟入学,谓之冬学;所读《杂字》、《百家姓》之类,谓之村书。从这个平时闭门大睡,又任凭孩子嬉闹仍郑重其事讲说村书的“愚儒”来看,蒙学质量虽低,但师生关系倒是比较随便。农家派遣子弟于冬闲季节入学习读村书,目的也不过是学习一点粗浅的文化知识,要求不高,设置是季节性的,条件简陋,教师收入也自然很低。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追述自己童年的启蒙老师叫乐君的人,家境贫寒,草庐三间,以两间处诸生,一间让妻子居住,靠讲学为生。平时往往因束惰不继而忍饥耐寒,以致其妻因米竭而不胜愤怒,闯入学舍,取案上简击其首,乐君仆于舍下,被群儿环笑掖起。类似的日子,几五十年“每旦起,分授群儿经,口诵数百不倦。”像叶梦得的老师乐君这样常常饿着肚子,几十年如一日辛勤教学,又与儿童和睦相处,亲密无间的事例,也可反映宋代蒙学教育的一般情形。

宋代蒙养教育的一般目的和任务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进行道德启蒙教育。宋代学者认为:“幼学之士,先要分别人品之上下,……向善背恶,去彼取此,此幼学所当先也“。朱熹在《小学》中也指出:小学与大学的目的一致,是要“防其幼”,收放心,养德性,教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是学习“做人的样子”。

其二,保养性真。这是以孟子性善论为依据的。北宋著名学者杨亿在所著《家训》一书中就曾明确指出:“童稚之学,不止记诵”;而是要“养其良知良能”。所谓良知良能,就是相信儿童生来具有一种先天向善的本能。蒙养教育的目的就是保养这种本能,使其不被后天物欲所侵而失去本色。以后南宋理学家有关蒙养教育的一系列论述,大多也发自这一主题。

其三,注重基本文化知识的传播,打好文字基础,为将来进一步深造创造必要条件。因此,宋代蒙学课程大多是识字、写字、背书之类的内容,涉及范围虽广,但都十分粗浅。

其四,注重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态度和学习习惯。例如:朱熹的《童蒙须知》谈到幼童读书要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并称“三到之法,心到最急”。既讲了读书的方法,又讲了读书的态度。其他方面,如写字,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看书,要将书册整齐摆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仔细分明读之,字字读得响亮;日用笔砚器物,皆当整齐严肃,顿放有常处,取用既毕,复置原所。

此外,宋代学者也大多重视结合儿童的兴趣和爱好,进行启蒙教育,因势利导,形式活泼。例如张载和朱熹,谈到蒙养教育,都强调犹如春风化雨的造物功用,顺其自然,积极诱导。张载认为:教之不受,告之无益。程颐强调教子未见意趣,必不乐学。而朱熹则明确提出:小学书多说恭敬处,少说那防禁处。

蒙养教育方法的改进,也标志着宋代蒙养教育已达到较为成熟的水平;而宋代理学家对蒙养教育的一系列论述,也为后代的蒙养教育提供了思想依据。

蒙学教材的大发展

宋代的蒙养教材,较之唐代,在内容体系方面更为完备。就内容的分类来讲,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类的启蒙教材。主要有王逢原的《十七史蒙求》,刘班的《两汉蒙求》,黄继善的《史学提要》等。这类蒙学教材都采用了后唐李翰《蒙求》四言韵语的体例,以便于诵读记忆。

博物类的启蒙教材。主要有方蓬辰的《名物蒙求》和王应麟的《小学绀珠》。

伦理道德类的启蒙教材。主要有朱熹的《小学》、《训蒙诗》,吕本中的《童蒙训》,吕祖谦的《少仪外传》,刘清之的《戒子通录》等。

起居礼仪类的启蒙教材。主要有朱熹的《童蒙须知》、《训学斋规》,真德秀的《教子斋规》等。

家庭范围内训诫类的综合性启蒙教材。主要有司马光的《家范》,赵鼎的《家训笔录》,袁采的《世范》,叶梦得的《石林家训》等。

在上述诸书中影响较大的有朱熹的《小学》、《童蒙须知》,司马光的《家范》及《袁氏世范》。但这类蒙学教材,或者板着脸长于训戒,或者过于冗长不便记诵,或义理深奥不便领会,因而不如《千字文》、《兔园册》之类的蒙学书籍流传广泛,也不宜被广大村塾乡学的儿童所接受。有些书籍虽以蒙学为本旨,实际并不是切实可行的蒙学教材,如《家训》、《家戒》之类的书籍,虽标为“家塾训蒙之书”或为训课幼学而设,但既不成韵,也不成系统,且文义冗长,很难被儿童接受,实际只是在局部范围内介绍或规定蒙学教育方法、宗旨或内容等有关问题的书籍,是为家长或蒙师编写的蒙养教育参考书。

宋代蒙养教材在后世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是相传王应麟编与的《三字经》和轶名作者所撰的《百家姓》。

《三字经》是一部进行博物性知识教育的蒙学书籍,采用三言韵语的方式,内容涉及古代历史、典故、名言、人物等方面的知识,上述历朝兴废,下至宋代史实,后由明清人补续了辽金以下的部分。该书编次顺序或按知识门类,或按时序;先举方名事类,次及经史诸子,不相杂侧,较南朝梁人周兴嗣的《千字文》以及汉代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虽字有重复,辞无藻采,但有关名人的知识容量,过之数倍,且行文句式更为简洁明了,易读易记。

《百家姓》是一部典型的启蒙识字教材。它集古今姓氏为四言韵语,因“尊国姓”,而以“赵”字为首。内容虽无义理可言,但字韵舒畅,便于诵读,且篇幅简短,切于实用,因而深受民间乡塾和家庭的欢迎,成为宋代以后流传最广、几乎家喻户晓的蒙养教材之一。

类似《三字经》、《百家姓》之类的蒙学读本,虽然字里行间也夹杂着封建纲常伦理的道德说教,但由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容易被儿童理解,对于没有机会或资格上学的贫家子弟,也可以通过邻居或长辈的帮助,从小诵习这些读本,从中获得一些粗浅的历史文化知识和社会、伦理常识,既满足了统治阶给“化民成俗”的需要,又可帮助农民子弟摆脱完全文盲的状况,识几个字,知一点礼,客观上有助于提高其文化素养和生产、生活能力。特别是在家族观念十分浓厚的封建社会,抓住姓氏这个要害进行启蒙识字教育,也可以说是准确适度地把握并迎合了一般民众的心理。

《三字经》、《百家姓》的编纂为后代历朝的蒙学读本提供了范本,但元明清诸朝蒙学读本的编写虽多因循《三字经》、《百家姓》的格式或加以改编重印,但其影响和流传范围都远不及前者广泛。由此可以证明:以《三字经》、《百家姓》为代表的宋代蒙学课本,已达到了中国古代蒙养教材编纂的最高水平。

综观宋代蒙学教材的编纂情况,还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一是蒙学教材虽然粗浅通俗,但在宋代却多由著名的学者宗师执笔,诸如司马光、朱熹、赵鼎、真德秀、吕祖谦,均为一代宗师,或位尊为宰相,并不因其粗浅而不屑自为。这一点,反映了中国古代良好的蒙学教育传统。二是宋代蒙学教材大多是南宋的作品,这一点,也反映了南宋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和普及的状况。

宋代书院

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它以私人创办和主持为主,将图书的收藏和校对、教学与研究合为一体,是相对独立于官学之外的民间性学术研究和教育机构。在宋元明清诸朝,书院逐步发展成为官学之外最主要的综合性教育研究组织形式。书院教育的存在,弥补了封建官学的不足,填补了许多学术文化研究领域的空白,其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灵活多变的办学形式,为历代教育家所取鉴。书院教育传统所包蕴的丰富内涵,是中国教育的宝贵历史财产。

书院的产生及其兴盛

书院之名肇始于唐代。官办书院大体为朝廷藏书、校书的机构,并非士子肄业之所,如唐代的丽正书院与集贤殿书院。唐代私人创建的书院,已兼有个人读书治学和授徒讲学的职能。有的学者统计《全唐诗》诗题中所见的书院有11处,载于方志的唐代书院有17所。其白鹿洞书院中,皇寮、松州、义门、梧桐四书院,史料中已有关于教学活动的明确记载。但唐代私人书院的这类讲学活动规模较小,尚不普遍,且未形成定制。

唐末五代社会动乱,文教衰落,士儒无由显身,穷居草野,潜心讲学之事,书院应运而起,进入了书院职能全面转入讲学读书的初级阶段。

北宋初期,乱世渐平,社会安定,朝廷虽多褒奖文事,却又无力广设州县学校,故“士子病无所学,往往相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书院由此进入兴盛阶段。正如南宋学者吕祖谦在《鹿洞书院记》中所称:“国初斯民,新脱五季锋镐之厄,学者尚寡,海内向平,文风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率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睢阳及此洞为尤著,天下所谓四书院者也。”

书院的兴起,一方面满足了广大士子读书求学的愿望;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朝廷尚文治而又教力不足的矛盾,为朝廷培养了大批文治人材,因而尤得政府的赞助和鼓励。

宋初的著名书院,或有四大书院之称,为白鹿洞、岳麓、睢阳(应天府)、嵩阳书院;或有八大书院之称,即上述四书院外,再加石鼓、茅山、华林、雷塘书院。这些著名书院代表了宋初书院教育的最高水平,并且在宋初教育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

白鹿洞书院位于今江西省庐山五老峰下,始建于唐代贞元年间。南唐元年间(825~827)建学馆,置田产,始招学徒,并称庐山国学。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知江州周述疏请朝廷赐国子监印本九经,得准,名称白鹿国庠,学徒已达数百人之多。从唐末至宋初任教于白鹿洞书院的学者多为名儒,如南唐李善道、朱弼,宋初的明起、刘涣、陈舜俞、陈瑾等,故其造就的学子也多出大才,吸引四方学者辐辏造访,门庭盈盛。

岳麓书院位于今湖南长沙岳麓山抱黄洞下,北宋开宝九年(976)知潭州朱洞建讲堂书斋共50余间,初具规模。其后屡经扩建,又经朝廷赐书赐额,山长周式又于大中祥符九年(1016)被任为国子监主簿、兼书院教授,故尔书院兼有半官半私的性质。

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位于今河南省商丘县西北。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府民曹诚捐款在宋初名儒戚同文故居处扩建而成。此后朝廷委官赐田,逐步纳入官学的范围,并一度称名南都府学。仁宗天圣年间,范仲淹主持南都府学教席,吸引和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学子,为北宋教育的兴盛和庆历兴学做出了特殊贡献。

嵩阳书院位于今河南登封县太室山麓。后周始建,北宋至道二年(996),朝廷赐“太室书院”额和监本九经。景祜二年(1035)重修,更名为嵩阳书院,朝廷赐田一顷供膳。此书院初建时影响虽大,但以后渐趋无闻。

石鼓书院位于今湖南衡阳县北石鼓山迥雁峰下。唐时本为道观,北宋至道三年(997)建为书院,仁宗景二年(1035)赐书院匾额及学田,得朝廷赞助而趋于兴盛。

位于浙江江宁的茅山书院、江西奉新的华林书院、江西安义的雷塘书院,在宋初的书院教育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办学风格也颇具特色。如华林、雷塘书院即是一种家族式的学塾,与前述白鹿洞、应天府诸多官方色彩颇浓的书院相比,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华林书院的宗旨即是胡氏家族聚居,数代承传经史、诗书、礼仪,进而累代博取功名。故徐铉《华林胡氏书院记》称其“祖孙一德,洙泗同风”。宋初胡氏一家中进士者竟达13人之多,并有位至宰相的高官。因此吸引了一批来自远方各地的学者。书院筑室百区,聚书5000卷,肄业者常数百人之多,岁时讨论,讲席无绝,一派兴旺活跃的景象。

从上述几个著名书院的地域分布来看,宋初书院教育普及范围较为广泛,但影响较大、数量较多的书院仍主要集中在北宋首都东京开封的周围和江西、湖南一带。集中于东京周围的书院如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官学色彩较浓,反映了这类书院在宋初的兴起,与朝廷的关联较为深厚。集中于江西一带的书院如华林书院、雷塘书院、浔阳陈氏东佳书堂,则显示了唐末五代至宋初深厚的家族文化渊源。

北宋景、庆历以后,至北宋末年,随着朝廷历次大规模兴学,官办的州县学校渐起,书院沦入沉寂,达百年之久。

进入南宋,书院教育逐步恢复,至理宗朝达到鼎盛。

南宋书院教育的复兴,大体取决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其一,由程朱理学的发展促成。理学奠基于北宋,成熟于南宋,在南宋几起几落,虽曾几度占据太学讲席,但屡遭朝中权贵排抑。为了专研学术,讲明义理之学,并广泛传播自己的思想,扩大影响,积极发展书院教育,创办书院、宣讲性理,并以书院为论坛,争鸣学术,指论朝政。诸如:朱熹、陆九渊、陈亮、叶适、吕祖谦、真德秀、魏了翁、胡宏、张杖等著名的理学家,都是积极创办和推进书院教育的代表人物。其二,南宋官学虽有国家资助经费,但往往流于形式,失其教学之实,士子游学,“非图啜以给朝夕,则假衣冠以诳流俗”,“迂阔于事,无补于时”。官学的不振,自然造成文化教育领域的空荒,而具有较高教学质量、形式灵活、学风生动的书院,便得到土子的青睐,获得较大的发展余地。其三,科举制度的腐败,导致士学风气的堕落,一些志趣高洁、仰慕圣学的学者厌恶仕禄功利之学。而书院提倡高风气节、不为功名利禄折腰、自由讲学,专研学问,推崇修己至诚之道,与腐败的官学形成鲜明对照,故尔被一大批文化素养较高的士子所敬慕。

此外,佛教禅林的影响和南宋印刷术的持续发展,也为书院振兴提供了客观有利的条件。

南宋书院的振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书院数量大幅度增加、规模和分布范围扩大。有关两宋书院的总数,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大体约200~400所之间,其中北宋和南宋的书院数量比例大体为2∶8左右,南宋超过北宋约4倍左右。书院分布的范围也有所扩大,就连边远的黎州(今四川汉源北)也有书院创办。至于书院的规模和设置,更较北宋完善,办学条件也多有改进。

书院的内容和功能有所扩大。两宋书院都有讲学、藏书、供祀的活动,但南宋书院藏书、讲学的规模远远超过北宋,供祀的礼仪也较北宋完备。

南宋书院形成了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其内容涉及到书院的教学内容、方法、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方向,以及书院的日常行政管理条规。

宋代书院的构成及其内容

书院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组织形式,具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办学特色,这些规章制度和办学特色,在宋代大体形成,趋于定型,并为以后历朝书院所袭用,构成完整的书院教育模式。

宋代书院实行教学与行政合一的体制。书院的“洞主”、“山长”,既是书院最高的行政首脑,又是主要的讲席教师,多由当时著名的学者担任。如:范仲淹曾为睢阳书院山长,主持讲席的同时,也为书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课业和管理规程。南宋朱熹先后主持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的教务,并为白鹿洞书院制定了学规。其余如南宋著名的学者胡宏主持岳麓书院教席,陆九渊创办和主教象山书院,吕祖谦主教丽泽书院等等,均属此类。

书院的经费大多采用学田供养制。早在五代南唐时,李煜就曾割善田数十顷赐作白鹿洞书院学田,北宋仁宗朝也曾赐给部分书院学田。书院将学田租给附近农民耕种,岁收祖廪充为养费。南宋书院经费多为自我筹措,来源为私人捐助,或经官方允准,拨归寺观绝产和闲地充为经费。如南宋浙东一带颇为富庶,巨商甚多,故每有出资赞助书院者。东阳(今浙江金华)郭氏累代出资创办书院,家拨良田数百用以赡士,子孙诸代先后创立了石洞书院、西园书院和南湖书院。浙东的杜洲六先生书院,据全祖望《杜洲六先生书院记》记载,设有先圣碑亭、礼殿、讲堂、养士六斋、慈湖祠、书库、门廊庖福(浴室),并有田租资养学者。维持这样规模较大的书院,显然需要雄厚的财力和田租。

书院除讲学和藏书之外,供奉先圣、先师、先贤的祀典,也是重要的职能。宋代学者郭若虚认为:学校奉祖先圣、先师,先贤,并为其绘像表赞,目的在于“指鉴贤愚,发明治乱”,并具有“敦劝生徒,鹞兹大化”,“与六籍同功”的作用。宋代中央官学及州县学校多设有祀典,供奉先圣先师,或在德行、政绩、学业的某一方面有可鉴于教化的先贤、官吏以及神灵等等,奉祀对象不拘常格。宋代书院也同样设置祀典,除祀孔子之外,北宋书院多祀本院的初创者,如白鹿洞书院供祖李渤、石鼓书院供祀李宽、睢阳书院供奉戚同文等等。南宋书院由于多由理学家创办,故其祀典也多奉北宋周、张、二程诸子,以彰明尊崇道统的含义。某一学派创办的书院也往往供祀本学派的宗师,如:象山书院祀陆九渊,杜洲书院祀杨简。由此可见,书院祀典的供设,既有表明对先圣先师先贤或先辈的尊敬之意,又具有标明本院教育宗旨的象征性作用,同时也是为了彰明本书院的办学特色及其师门承传的系谱。

宋代书院的教学内容与官学不尽相同,但北宋书院鼎盛时期,官学并未设置,书院与家学同样都是讲授科举之学。南宋书院因理学家的倡导,大多讲求性理自得之学,注重学生道德伦理的自我训练和涵养,而不着意追求功名利禄。但南宋理学在很长一段时期占据了科举和中央官学的主导地位,故尔性理之学也未必能与科举利禄之学截然分开。不过,书院大多由著名学者主持教学,并往往成为某一学派的渊薮之地,故其教学水平远高于一般官学,具有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双重功能。

宋代书院实行自由讨论学术的教学方式,并强调自学为主,师生共同研习学问,办学风格较为开放,气氛活跃。学生可不拘于一家一派之学,自由择师,来去自由。故尔学生的思路也比较活跃,眼界也更加开阔。诸如浙东奉化舒磷少从张拭问学,以后又先后追随陆九渊、朱熹、吕祖谦求学,终成大器,被丞相留正誉为“当今第一教官”。信州五山(今属江西上饶)人汪应辰少从吕居仁读书,以后历拜胡安国、张拭、吕祖谦为师,求得“造道之方”,终成绍兴五年(1135)殿试状元。书院自由拜师求学的风气,显然是与理学家的倡导和教育实践分不开的。宋代书院讲学也颇为开放,讲学之师不限于本院教师,凡当世名儒、诸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都可应邀开座讲学,且不受资历和年龄的限制。诸如:南宋理学诸派中,朱陆各立门户,相互辩难,但朱熹主持白鹿洞书院,也邀请陆九渊前去讲学,朱熹竹林精舍作成,也邀请学生黄斡代即讲席。这种相对自由开放式的教学制度,使得书院往往成为名师荟萃的学术中心。

学规是宋代书院综合治校的立法依据。学规不仅制定书院教学的宗旨、培养学生的目标,限定学生的行为准则,而且在观念上具有塑造学生思想模式的而且在观念上具有塑造学行思想模式的作用。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教条》为例。它首先规定了书院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明了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封建伦理关系法则,要求学生敬敷此“五教”。其次规定为学的次序: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再次规定修身、处世、接物之要,大体不过是忠恕仁义、改过迁善、明道非利之类的伦理说教。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规定了书院教育的目的、宗旨、内容和方式,成为以后历代书院制度模拟的范本。

教会学校

教会学校是中国近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世纪中下叶的清代教育领域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影响也十分广泛和深远。教会学校的产生和发展,是伴随着欧美各国对华的政治、军事及宗教文化入侵同步进行的,是在不平等条约造成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不断扩展的,它带有明显的文化侵略性质。同时,教会学校的存在,也为中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材,并在介绍和引进西方先进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华传教士的早期办学活动

基督教会在华创办学校发端于伦敦布道会传教士马礼逊(1782~1834)的传教活动。马礼逊1807年来华,1818年在马六甲创办英华书院,教授当地的华侨子弟,被视为新教创办的第一个专以华人为教育对象的教会学校。这个学校的宗旨,是向中国人介绍西方文化,同时也向西方(主要是英国)介绍中国。英华书院创办时间很短,所收学生不多,而且属于初级学校,所学课程除教义外,无非是一些粗浅的读写、识字内容,并不能承担起沟通中西文化交流的使命。马礼逊本人的教育活动,远不如他翻译新旧约《圣经》和编印中外第一部《华英字典》的意义重要。因为这些译经和字典,为此后来华的传教士提供了语言方面的便利,使传教活动得以起步。马礼逊死后,在华传教士于1835年成立了马礼逊教育协会,这个协会在推动教会教育事业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它以促进英文教学,使中国人取得“西方的各种知识”为宗旨,为此它发起和创办了马礼逊学校。

1839年,马礼逊学校正式在澳门创立,这是基督教在华的第一所学校,被视为基督教教育事业的嚆矢。在马礼逊学校之前,英国传教士古特拉富夫人已于1834年在澳门创设了一所女塾,并在其后不久又附设了男塾。马礼逊学校在1835年到1839年正式开办以前这段时间内,便寄附于这所学校的男塾,并给予该校以经费的资助。据曾在马礼逊学校读书的容闳回忆,该校所收的学生,多为贫寒子弟,有的家长送子女人学,不过是为了得到教会学校的津贴以资赡养家庭,或培养子弟做个通事之类的洋差而已。学校所授课程主要为初等算术、地理、英文及国文。

1842年,马礼逊学校迁至香港,学校规模得到较大扩展,学生由原先的5名,扩大为1845年的40余人,新增三个班,教师也由原来的1人增至2人。马礼逊学校创办时间仍然很短,1850年便告解散,少数学生如容闳、黄胜、黄宽等三人,于1846年随马礼逊学校第一任校长美国人勃朗赴美留学。

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五口通商条约》允许外国人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开放城市居住,并可修建教堂。其中,法国在1844年的《黄埔条约》中,还强迫中国承担了保护教学的义务。当年的12月,清朝政府被迫取消了延续已达100年之久的对天主教的禁令,并于1846年宣布归还教会财产。这一系列条约和规定,为西方各国的传教活动开了绿灯。教会学校也在上述五口地区迅速创办起来。

据不完全统计,以上海一地的天主教教会学校为例,在两次鸦片战争之间的20年里,便先后出现了中等教育性质的徐汇公学(亦称圣依纳爵公学,1849年创办)、圣方济学校(1857年创办)、启明女学等;小学教育性质的学校有圣若瑟学校(1847年)、六童学校(1847年)、新闸学校(1847年)、土山湾孤儿院(1849年)、圣鲁意学校(1850年)、董家渡学校(1852年),学生人数约1500余人。由英美两国基督教会主办的学校则主要有圣约翰预备学校(1844年),A.P.M高等学校(1859年)、L.M.S中学校(1859年)和A.P.M女学校(1860年),学生人数约达600人。除此之外,英国东方妇女教育促进会的女传教士亚尔德西在宁波创设女学,为中国本土第一所教会办女子学校;1850年英国圣公会在香港设立的圣保罗书院、1853年公理会教士卢公明在福州设立的格致书院,均借鉴了中国传统教育的形式,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

这一时期的教会学校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带有明显的配合西方列强政治、军事入侵,借宗教与文化手段软化中国士民的动机。对此,美国学者露懿思曾在《基督教教育在中国之情形》一文中,详细论及:“基督教育之在中国,其起始为1842年……伊时反对外人之举最烈,故外人用种种方法使中国人民信任,而斯时适谋教育普及,实行开放门户主义,化除国籍界限,教会即开学校,初亦不过于宣讲圣经之外,教以读写知识,及算术字母而已。来学者大率为贫苦儿童,学校免其学费,且有津贴书籍事物者,其后逐渐进步,学校程度提高,且介绍西方学术。”这里所说的“开放门户主义”、“化除国籍界限”,实际正是西方列强凭武力打开中国大门的目的所在。而“谋教育普及”则为达到此目的的辅助手段。

教会学校的扩展与流布

教会学校在华扩展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1842年以前为尝试性的初始阶段,代表性的学校主要为前述的英华书院、马礼逊学校及古特拉富夫人创办的女塾,集中在澳门、香港及东南亚的马六甲等地。1842年至1860年为第二个阶段,这个时期的教会学校得到不平等条约制度的庇护,获得较快的发展,分布范围也扩展到开放的五个口岸城市;在办学的规模和数量方面,天主教差会超过了新教。1860年至1900年为第三阶段。由于《天津条约》及《北京条约》不仅增开了十个通商口岸,并允许传教士到内地自由传教,这就使教会学校扩大到了沿海主要港口城市,同时逐步地深入到内地城乡各地,教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均有迅速的发展。在这一阶段,教会学校的办学手段及学校类型也趋于多样化。由于广泛地分布于城乡各地,因而与中国各种社会阶层及其文化、礼俗接触更为频繁;教会学校借助条约制度所予的种种特权,积极干涉或介入中国各级地方的行政、诉讼及文化教育事务,从而也引起了与中国士民更为频繁的纠纷或争瑞,有的并导致尖锐的冲突。但这一时期的教会学校也出现了教学内容及课程逐步系统化、深化,初级学校为主的学校类型逐步向中等教育增扩的趋势;在19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了少量高等教育性质的学校,在介绍西方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方面,发挥了颇为重要的作用。1901《辛丑条约》签订后,教会学校获得了更多的发展便利,但由于经历了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各地人民频繁激烈的反洋教风波及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教会学校开始转向重点发展高等教育,以期培养少数高级知识人才作为代理人,实现其以华治华的战略目标。而在中小学教育领域,为了更有效地吸收或感召中国学生,并能够为中国士儒所认同,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在教学内容中也增加了一定比例的中国传统知识。因此,1901年以后可视为教会学校的调整和深化阶段。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之后。

教会学校在华的区域性分布,与西方列强在中国瓜分的势力范围有大体对应的关系,并以各国宗教差会作为分割势力范围的主体。自鸦片战争以来,各宗教差会逐步形成了各自较稳定的传教和办学的区域。诸如:北长老会在广东,公理会和圣公会在福州、宁波、上海,巴色会和礼贤会在广东,英长老会在厦门、汕头、台湾,美以美会在福州、江苏、浙江及华中、华北、华西,循道会在两广、两湖,浸礼会在山东、宁波,遵道会在湖南、信义会在两湖,公谊会在四川,内地会在西北、西南,等等。中国除西藏、宁夏、青海之外,几乎所有的省份、均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教会学校。

19世纪60年代以后,教会学校的数量增长很快。据不完全统计:耶稣会在江苏和安徽两省的学校,1878年至1879年有345所男校、213所女校,学生人数分别为6222名和2791名,而90年代末期,学生人数已达1.6万多名。另据1868年的《教会新报》第一期刊记;1866年耶稣会在华的义学及学堂数总共为53所,学生人数为946人;而1905年出版的《全球五大洲女俗通考》刊记的耶稣会在华所立学校(不包括初等蒙学堂)总数,已达287所,学生人数约为14531人。这些数据因史料来源不同差别大,但学校及学生数量增加幅度很大,却是一致认同的事实。再以基督教教会学校为例,据1922年第五卷四期《新教育》统计:基督教教会学校1876年全国在校生约为4909人,到1889年增到16836人,13年中增加人数近3倍;而至1906年,人数又达到57683人,17年中人数增加又达3倍有余。再据《中国教会年鉴》统计:1912年基督教会学校学生人数已达138937人,这同1876年相比,36年间,学生人数增长了28.3倍。可见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确为教会学校发展的全盛时期。

总体而言,教会学校在华的扩展进程,与中国半殖民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是大体同步的,这说明教会教育每进入一个新阶段,都是与列强在华侵略势力的深入密切联系着的。因此。1842年和1860年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1900年八国联军的入侵以及相应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成为划分教会学校扩展进程不同阶段的里程碑;但就具体的学校而言,由于各国侵华势力的程度不同、各个差会或学校办学方针、办学时间或地点的不同,以及学校内部体制完备化的程度不同,各种学校往往又有自身的独特发展过程,并非一概而论。例如:基督教在华创办的第一所中等教育机构——北平崇实中学(1865年创办),便根据本校校舍的扩建、人员的扩充及学制、设备、课程等的完备程度,划分为六个发展时期:1865年后为创始时期,学校只设蒙学一馆;1885年后为进步时期,学校由长老会出资扩建校舍,人员补增,添设中学;1900年后为复兴时期,原位于安定门内二条胡同的校舍遭义和团焚烧,于1902年在安内大三条胡同购庙宇一所重建;1911年为扩充时期,学校募得巨款,校舍、设备及学生人数均有大幅度的增补;1923年为发展时期,试行新学制,设立初高二级中学和铅印、皮件二科职业教育;1927年进入改组时期,学校围绕教育部立案问题,进行一系列校务调整。

始创于1850年的上海徐汇公学也经历了自己的一段独特发展的历史。这所著名的天主教耶稣会创办的学校在1850年至1860年间,尚处于胚胎时期,教学内容也以初级的圣经知识和国文知识为主。1860年至1900年,为常规发展时期,学校人数有所扩大,学生除了学习法文、图画、音乐等科外,由于是时科举尚未废除,仍以传统的经史、诗赋、文词、书法为主,所培养的学生也多有应举中试者。1900年以后,由于西方科学技术的影响日益扩大,新学日渐发达,国内要求振兴实业的主张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该校的课程也改变以往以国文为主,规定法文及其他自然科学为必修课,并对高年级的学生用英文或法文讲授算学、物理、史地等课。同时改组学制,分设中学院和上学院,使学校成为震旦大学的预科。这一时期是徐汇公学的全盛时期。

不同的教育类型,其扩展进程也往往自成一脉。以基督教会所创办的中等学校为例,据美国学者毕范宇在1929年12月《教育季刊》第五卷第四期刊文归纳,便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818年马礼逊英华书院的创办为标志,进入胚胎时期;1856年后进入发展时期,学校类型扩大,女学最显突出。其中,广州的真光女学,北平贝满女学,上海中西女塾最为著称。1898年戊戌政变后进入全面发达时期,学校的数量、规模、设备均有大幅度增扩,出现了像天津中西书院、辽宁文汇中学、太谷铭贤中学、汉口博学中学、上海麦伦书院等一批著名中学。并出现了国人主动接受西方文化的倾向和工读制的办学方式;这一时期的学校类型也有所扩展,出现了实业学校、聋哑学校和盲童学校、师范学校。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教会学校的批评也有所增加,如指责教会学校过分西洋化,忽视国文教学、课程欠系统、科目缺乏实用,教师素质偏低等等。教会学校与政府及民间的磨擦也有所增加。1921年以后,教会中等教育学校进入改革时期,并围绕着“中国化”和“基督化”的主题展开一系列的争议。

总之,教会学校在华扩展的进程,既有配合西方列强政治、军事及宗教文化入侵的因素,又有教会学校自身日益完备化、系统化及教学内容日益深化和中国化的因素。教会学校在华扩展进程,与中国近代教育的萌生和发展大体上保持了同步的对应关系,它的扩展客观上有助于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知识的启蒙及传播。

教会学校的宗旨与教学内容

19世纪中叶以来,教会学校的办学宗旨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教会学校的日益扩展,它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变迁、列强侵华政策的不断变化调整、中国士民抵制洋教和东西方两种文化之间的冲突,它也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式,以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并在新的环境下寻求一种最有利于它的生存和最有效地扩大其影响的途径。

教会学校在它创置的初始阶段。其目的“并不在教育人才以促进教育之进步,乃欲以学校为一种补助之物,以助其宣传福音之业”。故教学内容也主要是讲授一些粗浅的《圣经》教义和初级的读写知识、算术字母而已。教会学校最初显然只是传教的工具,而不是为了传播广义的西方文化知识,其创办的动机旨在提供传教的便利。这种简单的办学宗旨及内容、只能发挥极为有限的作用,其本身的存在既不足以引起中国士民的关注,所能产生的影响力也是微不足道的。

19世纪6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大多有利于教会教育的发展。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的日益扩大,为教会学校提供了日益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的保障。中国国家主权的日益削弱和半殖民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中国士民对外国政治、军事及宗教文化介入的敌视,促使教会学校改变策略,调整办学宗旨,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并以较优厚的物质待遇,来吸引中国人入学,通过培养出一批具有基督精神和人格、具有较高智识和能力的亲西方华人,来参预国政,控制中国各个领域的领导权力,进而达到“以华制华”的目的。

1890年,中华教育会会长美国传教士狄考文曾对教会学校的宗旨做了认真的解释:“真正的基督教学校,其作用并不在于单纯地教授宗教,从而使学生受洗入教。他们看得更远。他们要进一步给学生们训练”,使之“成为社会上及在教会中有势力的人物,成为一般人民之导师和领袖”。在美国退还部分庚子赔款时,伊利诺大学校长詹姆士便致函罗斯福总统,强调指出:“如果美国早在15年前就做到把中国学生之潮流引到美国来,并使这个潮流不断壮大,那么,我们今天就一定能够通过从知识和精神上支配中国的领袖们,来对中国的发展进行一种最令人满意的又最为巧妙的控制”。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西方各国,显然面临着这样的选择:究竟是以夷制华,还是以华制华,这是东西方力量抗衡的情况下必须认真思考的策略。前者主要通过政治、军事、外交的手段来实现,并且已经获取了最大限度的利益,在权益既得之后,保持并扩大这种权益,则需要借助一种更为婉转、平和且具有长久稳定效力的手段,这就是大力发展旨在促进以华治华政策的教会教育。前述狄考文及詹姆士的言论,无疑是对这一宗旨的最好的表白。在此前提下,如何评价教会学校的作用,也需要变换一下尺度。《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一书曾指出:“教会学校之重要,并不关乎已设校数及学生之多寡,实可以其毕业生在国内及宗教上所占地位”证明之。教会学校养成的“多数之男女人士今皆身膺重要之位置,并于政治、教育、商业、及基督教会今后发展之情况,咸大有作为”,便是这一宗旨的最佳体现。为了贯彻这一宗旨,教会学校就需要扩大自己的优势,改善教学内容与课程,并且要适应学生今后在国内谋生及升迁的切实需求。

1897年8月,一位中国传教士周之德在《振兴学校》一文中,曾认真讨论贯彻这一宗旨的课程设置标准。他认为:中国国势之不振,概由于教育不普及和国人“多守旧而不知谋新”所至,在中国面临着推广学校、变通法令及寻求富国之策的重大课题之际,教会学校倘若仅以传教为宗,便不合大用;“若仍拘限人材,执守成法,必至无赞助行教之功”,他引用一位美国传教士的言论:“欲吾道通行中国,须备教会多设书院,广集会中子弟,礼聘中西教会通儒,教以圣经、英文、法文、德文、格致、天文、地理、电光、化算诸学、与及中国经史典籍,各种有用之书。令会中人材蔚起,然后简拔才全德备、献身事主者,责以重任,又要培植英杰,上达朝廷,下达草野”。周氏所论,是要教会学校的教学内容切合中国的现实需求、有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才能为中国国民所接受,进而扩大教会的影响。

进入20世纪,宗教界最终接受了这样的观点:欲有效地贯彻既定的教育宗旨,首先必须改善和充实教会学校本身。《中国基督教育事业》一书谈到课程设置的指导原则时,便提出了下列要点:其一,教会学校的教学内容应适应中国学生最深切的精神需求;其二,凡有关于中国人民之幸福者、有益于中国国民者,皆可纳入基督教教育内容之中;其三,要熟察中国文化之优点,而谋所以保存之;鉴别西洋文化之弱点,而谋所以避去之;其四,必竭力研究中国之宗教上、社会上、经济上与教育上之需要,研究一种适合于基督教的社会及中国人民需要之特种教育。在《基督教育》第4卷第1号刊载的一篇美国人的《基督教教育的特色》中,更明确地指出:教会学校的课程和内容,应最能实现学校办学的目的。

教会学校办学宗旨的调整,是为了“造成一种基督教的支配”,在中国创造一种适合于基督教教义的社会制度,是企图“导引中国民族运动之心理,得有圣教之精神,而进入于圣教之羊栈”。应该说,这些宗旨确实包含了促使中国彻底殖民化的意图。但与此同时,教会学校的改善和教学内容的科学化及课程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也为中国介绍了丰富的西方科学技术与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进程。像1881年创办的天津中西书院,其课程内容包括:识字、辞句、琴韵、数学、地图、翻译、西法、文法、代数、天文、几何、化学、重学、微积分、航海测量、万国分法、富国策、地学、金石类考等内容。再如美以美会镇江女塾的课程内容包括:圣经、蒙学、算法、地理、游艺、诗歌、体操(第一年);此后逐年增设的课程有:植物、动物、英语、孩童卫生、四书摘要、数学、尺牍、宗教史、美国史、形学、万国通鉴、万国通史;泰西新吏、天方略解、格物入门、策论、地学等等,近百种。这些教会学校课程内容的设置,显然比中国旧式学校丰富,故尔教会学校的教学质量在当时处于领先地位,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教会学校的类型及办学特色

教会学校的类型及办学章程,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日趋多样化、正规化和系统化,这反映了教会学校在华滋生、发展及趋于成熟的主要过程。

在1840年前后,教会学校主要是蒙学或小学类的初级教育机构,且数量极少,学生人数也不过若干名而已。19世纪4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了中等教育性质的学校。在同、光二朝,普通中小学之外,又陆续出现了实业学校、工艺学校以及师范、法律、医学、护理、盲童、聋哑等专门学校。

19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教会学校的教育宗旨趋向于培养少数基督化的领袖人才,以期驾驭引导民众,控制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因而高等教育性质的教会学校开始酝酿并逐步发展起来。最早创办的教会大学,多在中等教会学校的基础上扩展而来。诸如美国圣公会主办的圣约翰大学前身是分别于1865年创办的培雅学堂和1866年创办的度恩学堂,这两个学堂在1879年合并后,遂于1892年增设大学课程;1896年扩建大学校舍,1906年在美国华盛顿立案。又如广州的岭南大学前身为1888年广州长老会香便文牧部创办的格致书院,1893年在美国纽约大学注册;东吴大学的前身则为上海中西书院,至1907年迁至苏州天赐庄,名称东吴大学。也有一些大学是几家差会协同创办的,如1905年开始筹办的成都华西协合大学,是由英美、美以美、公谊、浸礼四个差会合办,并且也是先设华西协合中学,进而扩升为大学,1918年英国圣公会也参加襄理学务。1909年成立的南京金陵大学,则是由基督会、长老会、美以美会三家合办的,此后又陆续有浸礼会、南长老会等参预协办。

在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教会大学有长足的发展。其中,综合大学除上述学校之外,尚有1909年创设于武昌的文华大学、1908年创设于上海的沪江大学、1911年创设于上海的震旦大学、1911年创设于杭州的之江大学、1915年创设于南京的金陵女子大学、1916年创设于福州的协和大学、1917年创设于济南的齐鲁大学以及1919年创设于北京的燕京大学,在综合大学之外,尚有若干医科学院,如1905年创设于广州的夏葛医科大学、1914年设于长沙的湘雅医学院、1906年创设于北京的协和医学校(1915年定名为协和医学院)以及创设于1911年的上海哈佛医学校。文理学院及法律、商业等专科教育则多附设于综合大学之系科,或由综合大学改立出来。如:之江文理学院由之江大学改设而来,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由金陵女子大学改设而来,协和文理学院由协和大学改设而来,著名的东吴法律学院则由东吴大学原设于上海的法科改扩而成,沪江大学则分设出商学院。

这些大学经费充足,教学设备齐整,并有相当雄厚的师资和图书,因而教学水平较高,同时逐步形成了各自办学的专长和特色。譬如:金陵大学的农林科,华西协和大学的医科、牙科,沪江大学的教育系、地理系与地质系,燕京大学的家政科、教育科、农科,东吴大学的法科等等,均在国内达到一流的水平。

教会学校的办学方式,还注意采用中国原有的学校模式或名称,以期迎合中国士儒的心理。譬如:书院及义学作为中国故有的学校称谓,便被教会学校所沿用。据1868年第三期的《教会新报》统计:1866年天主教在华创办的书院已达12所。基督教1905年时已在华创办的大书院、书院也达12所。而《教会新报》1868年第一期统计的1866年耶稣教义学,在华总数也达19所。这类义学,实际与传统教育中的蒙学、幼学性质相似;这类书院则相当于普通中学教育。

教会学校在行政上,多归属于各宗教差会管理经营。此外在美国还有由各差会的干事与代表组成的托事部,托事部为差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选聘校长、教授,批准经济预算,并授权在华董事会经营学务。董事会主要由各差会在华传教士组成,间有一二华人,也无实权。差会是西方教会特派宣传与进行某种使命的一种临时团体,一旦使命完成,便无继续存在的理由。因此,教会学校在行政归属方面,尚没有形成稳定的体制,其惟一的出路就是逐步脱离教会的管束,转化为中国教育系统的一部分。这一点导致教会学校在管理和课程设置方面加强了中国化的因素,并且注重迎合中国现实的需求。

教会学校的学制和组织形式,大多抄袭本国学校的模式。英国人办的学校,多类似于英国的公学;美国人办的学校则多类似于美国的预备学校。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教会学校是西方教育的一种移植形式。办一般的中小学,无需任何许可证。但创办教会大学,则需要本国政府注册,取得给以学位的许可证。教会大学生由此可以获得与外国大学生同等的学历资格,就此而论,在华的教会大学也属西方大学模式的移植形式,仅在课程的设置和确定办学宗旨、手段方面,需要因地制宜,以适应中国的国情。

教会学校的经费,主要由教会捐集拨款,也得到少数金融集团的资助。除此之外,学校自己也经常捐集资金,在某些贵族化的教会学校中,学生所付学费高昂,成为学校财政的重要收入之一。例如:著名的上海中西女塾,每月须交修洋、膳洋及琴修洋共达10元,徐汇公学所收教外学生每年学费达120元,上海德文医学校每年的学费则高达150元,这样高昂的费用对于一般中下层家庭来讲,是无力承受的。即使学费交纳较低的学校,一般家庭也不易承担。所以许多教会学校逐步尝试半工半读的方法,解决学费问题。到1910年,一般男校工读学生已占学生总数的40%,女校则为50%。实行工读制,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也使一般中等家庭出身的学生有可能入校学习,并有助于改造学生中普遍存在的轻视劳动的积习,但实行起来困难很多,据中华三育神学实行工读制后的介结:学生种菜每小时付大洋七八分或一角,但菜熟了所卖的莱价还不抵工资之半数;在工厂农场做工,仅机器设备的资金就需数万大洋,方能供给一百个学生工读的机会,这在一般的中小学校是无力实施的。

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由于教会学校归属各个差会经营,因此教会学校的经营方针或宗旨,必须要与所属差会的政策互为表里。又由于各个差会大多各自行事,零散办学,这就导致教会学校一度存在体制混乱、管理不便等诸多弊病。为了统一协调教会学校的办学方针,并集中财力办好重点大学或中学,除了各个差会协作办学(如齐鲁大学由13个差会合办)外,也需要在广泛的教育领域中协调学务、解决各种教会学校共同面临的难题。在这一前提下,19世纪90年代以后陆续出现了全国性的宗教教育团体。这些团体在调整办学方针、编写教科书及推进教会教育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酝酿于1877年,创力于1890年的中华基督教育会,便以增进教会在华的教育利益、推广学务为宗旨,并声称要“灌输吾人之学说于中国教育界”。建会后谋求在下列三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编辑教科书以应教会学校的需求;二、谋教授的互助;三、探求及解决中国教育的一般问题。1896年正式成立的中国青年会(原名中国基督教幼徒会,或称公教青年会),则旨在联络教会学校学生、推进半工半读制度,并进而向教外的学校生徒灌输宗教教义。由李提摩太主持的广学会则力图在编译出牍图书、教科书,影响并进而控制中国官僚绅士及生徒方面发挥作用。在图书编印方面,广学会是赞助编译西洋哲学、宗教、社会、历史等类著作的主要机构,这个机构1893年的出版收入仅为800美元,到1898年激增至18000美元,5年内增加了22倍之多。广学会出版的刊物《万国公报》及麦肯齐·林乐知的著作,深受维新派的欢迎,并成为1896年维新派主政的湖南乡试举子的必读书。据统计:仅上海一地基督教中学所用的33种主要宗教课本中,就有17种系广学会编辑出版。可见广学会在教会学校全国性的教材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李提摩太公然声称:广学会刊行书刊是为系统指导中国未来官员的思想。为此,他罗列了一个包括文武官七品以上、教师自府学教授及大学教习以上,以及各省候补官、科举出身的文人和书香门第出身的妇孺在内的总数为44036人的施加影响的对象,建议“把这些人看作是我们的学生,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他认为:只要这些上层社会的中国人“深悉各国养民善法,然后愚民办可渐开门径”。作为一个宗教文化团体,广学会的作用已不限于教会学校内部,而是将教育手段施展到广泛的社会领域,这一点也正好说明:一些宗教文化教育团体的成立,不仅在于解决各个教会学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或协调各个差会及教会学校之间的一般关系,也在于将宗教教育的影响范围由教会学校扩大到社会各个政治文化阶层,有系统、有步骤地开展教会学校之外的社会教育。这一点实际可视为教会教育的一种新的类型。

总之,教会学校在华创办的成就是显著的,教会学校的办学经验、管理模式及章程,为中国近代教育所取鉴;教会学校的课程教材,在外语、自然科学及妇女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也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教会学校也为中国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人才。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传教士期望通过教育,来控制中国的主权,支配中国的教育,并使中国彻底基督化、殖民化,但实际的后果却完全背离了这个初衷。在这一点上,中国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和爱国主义传统,最终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

洋务教育

洋务教育是较教会学校起步稍晚的西学性质的近代教育形式,也是19世纪60年代至1895年之间、由少数开明的上层官僚主办的中国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近代教育形式;在改良主义教育尚未实施之前,洋务教育始终在推动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运动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且一度成为“同治中兴”的象征性政绩。

同文馆的创建与早期洋务教育

清末官方的教育改革以洋务教育的实施为主体,而洋务教育的实施则以同文馆的创建为开端。洋务教育的产生,有着众所周知的特定背景:对外战争的屡屡失利,对外交涉的屡屡失误,以及丧权辱国条约的签订,使清廷痛感西洋“船坚炮利”的威力及中国军事、外语、机械人材短缺的弊病,并决心借兴学谋求自强。

1861年1月13日,长期主持外交事务的恭亲王奕,在一篇陈述“御夷之策”的奏折中,备论“夷祸之烈极”,主张揆时度势,权宜办理夷务,并提出“以救目前之急”的六条章程。在这个章程的第五条中,主张在原设的俄罗斯文馆的基础上,选各省的八旗子弟十三四岁以下之天资聪慧者各四人,学习英法美三国文字。1862年8月,在奕等人的大力倡议下,同文馆正式成立。

同文馆的创建,标志着中国近代学校的萌生。但早期同文馆办学的六条章程,全部是仿奕旧照照俄罗斯文馆的旧例。学生的名额照俄罗斯文馆旧额不得逾24名,馆中的月课、季考、岁试也一切仿照旧例。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廷曾规定俄罗斯文馆五年馆试一次,考一等授八品官,二等授九品官;同文馆除改为三年一试外,其他也一切照旧。至于该馆的管理体制及有关教习、经费的制度,也大体不出旧学的范畴。因此,早期的同文馆除教学内容之外,与清代旧有的官学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同文馆的教习,原拟从广东、上海两地挑选谙解外语的中国人担任,但此二地或称“无人可派”,或“虽有其人而艺不甚精”,因而不得不聘请英国传教士包尔腾为英文教习,另聘候补八旗官学教习作澍琳充汉文教习。1863年,又增设法文馆、俄文馆,并分聘法国传教士司默灵、俄国人柏林担任法、俄文教习。

1866年12月,(同治五年十一月),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奕,在总结同文馆五年来的办学经验时认为:同文馆所收八旗幼童经五年的学习,虽于洋文洋语尚能领略,但年幼学浅,于汉文文义尚难贯穿,以期功力所限,难期速效。洋人制造的机器、火器等件,无一不从天文、算学中来,中国若干“举凡推算格致之理,制器尚象之法,钩河摘洛之方”,但能“专精务实,尽得其妙,则中国自强之道在此矣”。因此,奕提出下列三条建议:第一,在同文馆内增设天文、算学馆,讲求天文算学等格致原理,以克服,“以往不从根本上有著实功夫,学习皮毛,无裨于实用”的弊病。第二,提高学生的档次,从满汉举人及“五贡”正途生员中挑选20岁以外者,入馆肄业。第三,聘请洋人在馆教习,务期天文,算学,均能洞彻根源,斯道成于下,即艺成于下,数年以后必有成效。

奕所提出的上述三条建议,即可提高同文馆的声望,又有利于在旧学制内推广自然科学教育,并可缩小新学的反对面,扩大选择生员的范围,也有助于折衷调和中西学问的冲突,这在当时应该说是富于见识的主张。可是,事实上,除第一条增设天文算学的建议很快得到朝廷的批准外,他的后两条建议却遭到朝野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尽管奕逐条反驳,并在所拟的天文、算学馆章程中,将该馆招收生员的对象进一步扩大到翰林院庶吉士、编修、检讨及五品以下京外各官,但最终因受旧势力的顽强抵制及浮言所惑,无复有科举出身及五贡正途者投考。

自天文算学馆在1866年创设以后,同文馆才由一个初级的外语学校,变为一个具有近代化意义的实用科学的学校。扩充后的同文馆课程在原先的中文、外语之外,逐步增设了算学、化学、万国公法、医学生理、天文、物理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课程。1867年初,以“老成望重,足为士林矜式”的太仆寺卿徐继畲担任首任总管同文馆事务大臣,同年经广东抚巡郭嵩焘推荐,任命“淹通算术,尤精西法”的海宁学者李善兰担任算学馆总教习;同治七年(1868)任命原在馆内担任英文教习的丁韪良为同文馆首任总教习,并陆续增聘了化学教习毕利干、医学教习德贞及法文教习华必乐等中外学者。同文馆至此逐步走向了正规发展的道路。

同文馆在19世纪60年代,是早期洋务教育的主要设施,它的创置为洋务教育的进一步扩展开辟了道路。在同文馆的带动下,洋务派的其他重要人物也纷纷效仿,兴办洋务学堂,使洋务教育在19世纪60年代形成了初步的声势。诸如:李鸿章于1863年创办的上海同文馆(又称广方言馆)、1864年创广州同文馆,左宗棠于1867年创办福建船政学堂(原名求是堂艺局),均在当时的教育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都属于早期洋务教育的重要设施。这些学校为中国培养了最早的一批近代的外语、军事技术人材和外交骨干。像著名的翻译家严复(福建船政学堂)、曾任首届驻日本大使的汪凤藻。驻法大使庆常、出使英国参赞张德彝、民国农商总长周自齐、驻荷兰大使唐在复、驻日、比大使杨枢、驻俄大使刘镜人、驻法公使胡维德、驻意大利公使吴宗濂,等等皆毕业于上述学校。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推动中国近代化、介绍西方先进的自然,社会科学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早年毕业于福建船政学堂的邓世昌、林永升、刘步蟾及毕业于上海广方言馆的黄祖莲等北洋水师将领,在甲午海战中英勇抵抗日军侵犯、壮烈牺牲,尤为国人所敬仰。仅此而论,早期洋务教育的成果也是不宜一概抹煞的。洋务教育同旧学观念的冲突在创建和扩展同文馆的过程中,洋务派一开始就遇到了以文渊阁大学士倭仁为首的朝中守旧势力的坚决抵制。双方围绕着是否聘任洋人为教习和录用科甲、五贡正途出身者为生徒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1867年(同治六年)正月,倭仁支使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张盛藻首先发难。张盛藻在一折指责同文馆的奏文中,阐述了反对洋务教育的种种理由。首先,他认为:同文馆设置算学馆,学习西洋天文算术,在《尚书》以来的任何古籍中均找不到先例,可谓名实不正。其次,中国传统文化已属完美无缺,诸如清朝所颁行的宪书(天文、历法之类志书),“一遵御制数理精蕴,不爽毫厘,可谓超轶前古”,无须再学西人技艺,最多也不过是参用洋人算术,借西法以印证中法而已。第三,正途科甲人员当读孔孟之书、学尧舜之道,明体达用,规模宏远,“何必令其习为机巧,专明制造轮船、洋枪之理乎”?若图谋自强,也应以整顿朝纲、严明刑政赏罚、求贤养民、崇尚气志为本,而不可借助机巧之事物。第四,科学技术之类的知识可由工部选精巧工匠或武弁之有心计者专心演习,不必由科甲正途官员肄习,更不必列入官学课程之中。

在张盛藻的奏本被上谕驳回之后,倭仁又亲自上折,备述洋务教育之害。他在奏文中认为:天文、算学为益甚微,西人教习正途,所损甚大。主张: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古往今来未闻有恃术数而能起衰振弱者”。并称中国天地之大,不患无才,何必师事夷人?倭仁指出夷人侵犯中国,凭陵我畿甸、焚毁我园圃的事实,认为夷人是我仇敌,岂可反拜之为师?同时,他力主倡导读孔孟之书,讲明义理,伸张正气,抵制西方宗教的煽惑,认为按照奕等人的办学主张,则必然导致变华从夷、“不尽驱中国咸归于夷不止”的后果。此后,倭仁又多次上奏,指责同文馆聘夷人教习正途,“上亏国体,下失人心”,并怀疑夷人机心最重,狡诈多端,彼纵阳为指授,也必另有诡谋。

倭仁等的见解遭到上谕的批驳,奕等人也据理分辩。在同治六年(1867)上半年中的几次奏本中,奕逐一反驳倭仁的主张,并为同文馆之设置做出种种的辩解。首先,奕指李鸿章像出倭仁所论“陈义甚高,持论甚正”,与自己未曾经理洋务之前的见解相同,但在强虏面前,学士大夫陈义虽高,却大率空言无补,以致酿成庚申之变(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并称:“自定约以来,八载于兹,中外交涉事务,万分棘手”;筹思长久之策,非兴学不足以谋自强。学习外语、机器制造诸法、教练洋枪队、派员周游各国访其风土人情,凡此苦心孤诣,无非欲图自强;请开天文算学馆,也概因于洋人制胜之道专以火器、轮船为先,而制造巧法又由算学入手而已,决非空讲孤虚、侈谈术数。至于考选正途人员,也因其读书明理之人,存心正大,既能抵制洋人的诱惑,又有助于提高教学的水准。其次,奕分析洋人之所以敢人中国肆无忌者,盖“缘其处心积虑在数十年前,凡中国语言文字、形势虚实、一言一动,无不周知,我则一无所知,徒以道义空淡,纷争不已”。他讥讽朝中守旧大臣:无事则嗤外国之利器为奇技淫巧以为不必学,有事则惊外国之利器变怪神奇以为不能学,“仅以忠信为甲胄,礼义为干橹”,便可折冲樽俎,制敌之命。

洋务派另外几个代表人物李鸿章、左宗棠也先后上奏,支持同文馆的设置。1863年,时任江苏巡抚的李鸿章在一篇奏文中,赞扬“京师同文馆之设实为良法”,称“绥靖边陲之原本实在于此”,并认为翻译、学习西洋所擅长的推算之学、格物之理、制器尚象之法及有关著作,“于中国自强之道似有裨助”。1866年,左宗棠在奏请创办福建船政局的折子中,更明确提出:“泰西巧而中国不必安于拙也,黍西有而中国不能傲以无也”。他还比较中西两种文化的差异:“中国之睿智运于虚,外国之聪明寄于实。中国以义理为本,艺事为末;外国以艺事为重,义理为轻”。主张取外国之长补我之短,并提醒人们注意东洋日本派人留学英国,为仿制轮船张本,数年之内必将形成可观的海军力量,要求尽快创建中国的轮船制造业,发展新式学堂,培养水师人材。

在洋务派的大力倡导下,早期的洋务教育得以排除守旧势力设置的障碍,继续办理下去。但是,正如奕所担忧的,倭仁身为帝王之师,又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等显职,且“久著理学盛名”,故“其论出而学土大夫从而和之者必众”。洋务派虽然在保留同文馆的较量中占了上风,但反对者倭仁却“被一时清议极推服之”,1867年,一个候补的直隶知州杨廷熙上疏称春夏久旱不雨,屡见阴霾蔽天,是天象示警,只有撤消同文馆,才能“弭天变而顺人心”。其疏虽被上谕斥为“呶呶数千言,甚属荒谬”,但京师竟“一时传诵,以为至论。虽未邀俞允,而词馆曹郎皆自以下乔迁谷为耻,竟无一人肯入馆者”。一些士儒也多写上“未同而言,斯文将丧”和“孔门弟子,鬼谷先生”的对联贴在门前,像郭嵩焘、丁日昌这样竭力推进洋务事业的官员“皆以汉好奸见摈于清议”,奕则因此获得了“鬼子六”的绰号。可见洋务教育在克服守旧势力的阻碍方面,确实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当然,洋务教育决非全盘的西化,在早期的洋务学堂中,中国传统的经史学问仍被视为“正学”,并占有很大的课程比例,这反映了洋务教育办学的宗旨。它贯穿于洋务教育的全部过程,最终归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

洋务教育的鼎盛及其内容

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初,是洋务教育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内,由于洋务派在朝中顶住了守旧势力的反对,并占据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相当一批重要的督抚职位,在中央及地方均形成为显赫的实力派,因而得以大力推进洋务学堂的建设。

19世纪60年代创办的早期洋务学堂的扩展和完备化,是洋务教育鼎盛的重要标志及内容之一。早期的洋务学堂不仅教学内容粗浅单一,学科种类也不完备,且师资力量单薄、学生数量太少,管理体制混乱,往往人浮于事,徒具虚名,远不足以负初创者的期望。以京师同文馆为例,在60年代仅设英、法、俄及算学四馆,教学内容的设置也无一定标准,学生人数每馆仅限于10人,所聘的洋教习虽有少数优秀学者,但多有滥竽充数之徒,像德国人方根拔,自称对天文学一窍不通,却敢于充任天文学教授,就连总教习丁韪良也承认他是个一心只想赚钱的江湖骗子;同文馆之教习设置也不完备,1866年赫德曾在英国聘请了化学、天文、法文、英文、军事诸科教习,而实际到馆授课的只有化学、法文两教习毕利干与李壁谐。1870年之后开始改组扩建,先后增设了医学馆(1871)、德文馆(1871)、格致馆(1888)、翻译处(1888)、东文馆(1897)。教学课程也在原先的外语、国文、算学及化学之外,增设了万国公法(1869年底,丁韪良主讲)、医学生理(1871,英国医生德贞主讲)、天文(1877,美国人海灵顿,俄人费礼饬主讲)、物理(1879,英国人欧礼斐主讲。)1876年清廷又正式公布同文馆八年课程表,规定:

首年:认字写字,浅解辞句,讲解浅书。

二年:讲解浅书,练习句法,翻译条子。

三年:讲各国地图,读各国史略,翻译选编。

四年:数理启蒙,代数学,翻译公文。

五年:讲求格物,几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练习译书。

六年:讲求机器,微分积分,航海测算,练习译书。

七年:讲求化学,天文测算,万国公法,练习译书。

八年:天文测算,地理金石,富国策,练习译书。

同文馆学生人数也有大幅度增长,由原先的30人增至1879年的100人,1888年又增至125人。教师的设置也趋于完备,除汉文教习以外,1870年至1895年陆续到同文馆任教的外籍教习,总数达35人之多,主教的学科也包括了同文馆所设的全部课程。同文馆的教学研究设备也有增置。1873年附设印刷所,备有中文及罗马体活字,负责印刷了大量同文馆的教材和师生译著;1876年,设置了化学实验室及博物馆;1888年又增设了天文台及物理实验室。至此,同文馆已由一个初级的外语学堂,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近代中级学院,并具有相当的规模,实可视为洋务教育的一大功绩。

创建新的学校,扩大学校的种类的规模,是洋务教育鼎盛的另外一个标志和重要内容。据不完全统计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洋务派所建的新式学堂达30余所。这类学校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其一,兼习西学的外语学堂,主要有刘襄勤于1887年创办的新疆俄文馆、刘铭传于1888年创办的台湾西学馆、长顺于1889年创办的珲春俄文书院以及张之洞于1893年创办的湖北自强学堂。其二,军械技术学堂。除早期的福建船政学堂之外,主要有江南制造局附设的操炮学堂(1874)、工艺学堂(1898)及1880年刘坤一等人创办的广东实学馆(又称西学馆)。其三,专业技术学堂。包括电报、医学、铁路、矿务、工程等工种。主要有1876年丁日昌创办的福州电气学塾(又称电报学堂)、1880年李鸿章创办的天津电报学堂、1882年创办的上海电报学堂、1881年李鸿章赞助创办的天津医学堂、1895年津榆铁路公司创办的山海关铁路学堂、1892年创建的湖北矿务局工程学堂。其四,水师、武备学堂。这属于专门培养军事指挥人材和训练作战技术的近代军事学校。主要有1881年李鸿章创办的天津水师学堂、1887年张之洞创办的广东水陆师学堂、1890年曾国荃创办的江南水师学堂(又称南京水师学堂)、1885年李鸿章创办的天津武备学堂(又称北洋武备学堂)、张之洞于1895年创办的湖北武备学堂及江南陆师学堂等等。

这类新设的学堂,其办学宗旨及课程内容的设置更加务实:在处理中西学术的关系方面,更加突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而在分设学校的种类方面,则明显地将军事教育及与军事关系密切的专业技术教育,置于重要的位置。譬如:在70年代至90年代中创办的30余所洋务学堂中,军械制造及专业技术学校占了10所之多,武备、水师学堂占了18所之多,几乎为新建学堂的90%。其他与军事关系较远的学科,如:农业、渔业、金融、交通、水利、商业等等。虽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却没有占据丝毫的位置,惟湖北自强学堂一度设置商务斋,但也因其流于空谈而少实际,不及三年便又停办。这说明:洋务教育虽然声势很大,费资亦钜,但过分注重军事方面的单一实用价值,流于片面发展的弊病。洋务教育作为自强运动的一部分,在国家屡遭外国军事、外交凌辱的情况下,优先发展外语、军事技术及军事工业教育,也是必然的选择。但在经历了数十年的时间之后,仍然无视建立全面综合的近代教育体制的必要性,无视普及国民教育的重大意义,对于教育改革的进程也无一个统一整体的全国性规划,这就必然成为一种畸形的教育,不仅后继发展无力,而且没有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

19世纪70年代以后,一批近代化的军事工业及工矿、铁路、电报、船政企业陆续建成,清廷耗费巨资创建了北洋水师和南洋水师,亟需大批的工业技术人材和能够掌握操作机器生产程序的技术工人,而水师官兵尤其需要进行近代化的海军技术操作、维修及作战知识的训练,大批的军事学校及专业技术学堂正是为了满足这种客观需求才陆续建成的。这一点,是导致洋务教育兴盛发展的重要原因。早在1867年,洋务派人物沈葆桢在谈到发展船政事业的前景时,就明确提出:“船政根本在于学堂”。其理由就在于:只有培养出具有西洋制船、驾船、修船知识技能的足够人材,中国的船政事业才能切实起步。1880年,时任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请求创办天津电报学堂的奏文中,也首先备述了电报在军事和外交方面的重要价值,并称“电报实为防务必需之物”,倘若中国再不建立自己的电报以通气脉,就必然在今后的战争中失去“兵贵神速”的优势,而设立电报学堂,培养中国自己的人材,则是发展电报事业的前提条件。四年之后,李鸿章在谈到天津水师学堂的创置时,也称北洋筹购铁甲快船,以管驾员弁需材甚亟,并称:“水师为海防急务,人材为水师根本,而学生又为人材之所自出,臣于天津创设水师学堂,将以开北方风气之先,立中国兵船之本”。至1889年,洋务派另一个重要人物张之洞,在《增设洋务五学片》的奏文中,谈到矿学、化学、电学、植物学、公法学当宜讲求的理由时,也完全是从富国强兵的客观需求出发,称之“皆足以资自强而裨交涉”。如称:开矿为西洋富国首务,将来中国创兴铁路,用铁益广;轮船日富,用煤益多。当使中国之材足供中国之用,必宜讲矿学。提炼五金。精造军火。制作百货,皆由化学出,故中国宜讲化学。再如:农桑为生民之本业,方今生齿日多,灾殄时有,非讲植物之学则不足以尽地力。如此种种,足以说明:洋务教育作为中国自强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兴盛发达,正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日益开放、洋务运动日益深化的一个侧面。

当然,洋务教育的鼎盛还表现在留学教育事业的开展及图书、报刊翻译、出版事业的兴旺,这些都是丰富和深化洋务教育内容的重要途径。

洋务教育的衰落与终结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是检验洋务运动及其教育成果的关键性事件,而清军在这场战争中的惨败,则标志着洋务运动及其教育事业的破产。

清军在甲午中日战争中的惨败,最主要的原因应该归咎于以那拉氏为首的清朝最高统治集团的腐朽与无能。但若仅就战争中军事较量而言,这其中的很大的程度上包含着两国教育的较量。在战争爆发前夕,就军事装备及数量来看,日本绝无必胜之条件。清朝的北洋水师较日本海军建置早、装备也更精良。当1892年北洋水师的定远舰、镇远舰出访日本横滨时,日本只有三四艘三四千吨级的巡洋舰,自叹:“无法与彼相比,皆卷舌而惊恐不安”,并谓“中国毕竟已成大国,竟已装备如此优势之舰队,定将雄飞东洋海面”。大多数西方人士也都认为:日清较量,清军获胜的理由更为充足。德国的参谋本部更认定日本绝不可能获胜;当时担任北洋船队顾问的英国人琅威理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的采访时甚至断言:“毫无疑问的是日本必然最后被彻底粉碎”。但事实上,仅从军事装备一点,是不足以推断出战争胜败的结论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以来,逐步建立了一个较完备的近代军事教育系统,为国家培养出大批训练有素的军事人材,尤其是在甲午战争之前,日本已基本普及了小学义务教育;在征兵制实施之后,为军队输送了文化素质较高的兵员;特别是在海军,所有的士兵几乎都受过完整的小学乃至中学教育,其接受近代军事知识和作战技术的能力较强。日本在中小学阶段就普遍进行军事训练。1893年,平阳学者黄庆澄参观日本锦城学校时,就对那儿“洋枪罗列”的“讲武之区”,留下深刻印象。

晚清的情况正好相反,对日作战的主力是由淮军发展来的,这类似于日本征兵制实施之前的旧式藩属军队。近代化的天津水师学堂,虽在1881年既已创建,但由于经费短缺、管理不善、贪污腐化及教学周期过长,培养人数过少,再加上大多数营勇抵制和排斥新式学堂培养出来的士官生,绝大多数水兵又都是文盲,根本不能充分有效地运用近代化的军事设备和战术手段进行作战。就此而论,清军在甲午战争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可以说是输在了教育上。对此,康有为在1898年的《请开学校折》便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近者日本胜我,亦非其将相兵士能胜我也。其国遍设各学,才艺足用,实能胜我也”。这种教育方面的重大失误,主要是由洋务派过分热衷于少数专业技术人材的培养而忽视国民义务教育。早在1884年,像郑观应这样的有识之士,就曾向当局敲过警钟。在《盛世危言》中,他说:“尝考日本自其王公大臣出洋游历返回之后,即广设大小学堂。据日报云:现计其能管驾轮船机器武备各员者,每业约有数千人,通化学矿学制造机器者,每业亦有数百人。我中国人民土地十倍于日本,而所设西学堂,所育人材,尚未及其半,恐他日海军有事,人材不足工《考试》)。曾长期担任驻日使节的黄遵宪,在详细考察了日本的历史、政治、军事、教育等国情后,著《日本杂事诗》及《日本国志》备述日本明治维新以来,发展小学义务教育、师范教育及实业教育的重要意义。甲午战争失败后,有人对黄遵宪说:你的书若早一点儿让大家看到,价值可抵二万万两银子。但在甲午战争前,既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黄氏反而因此被斥为“乱臣贼子”、“罪大不可逭”。1899年,一位考察过日本教育的中国女士钱单士厘,也曾痛切指出:“日本之所以立于今日世界,由免亡而跻于列强者,惟有教育故”。她批评洋务教育“多从人材一边着想而尚未注重国民”,并提出:“要之教育之意,乃是为本国培育国民,并非为政府储备人材”。

总之,洋务教育的破产,虽以甲午战争的惨败为其标志,但这种战争上的惨败,也实导源于洋务教育自身所存在的致命弱点。作为一种全力服务于军事目的的教育体制,在甲午战争彻底失败以后,已经失去原有的活力,从此一蹶不振也是必然的结果。而且,数额高达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也使清政府国库枯竭,财政危机更为严重,再也无力支撑这些成本太高、收效甚微的洋务学堂。同时失去了战争活力和财政来源的洋务教育,必然地衰落下去。尽管在甲午战争之后,仍然有一批武备、水师学堂陆续问世,以求重振国力,但无异于回光返照,最终不能挽救满清王朝江河日下的命运。

事实上,早在洋务教育初创并臻于鼎盛的时候,就已播下了最终要导致其失败的种种恶因,甲午战争的惨败只是加速了这一颓败的过程。首先,洋务教育的目的,与其说是求谋自强之道,毋庸说是为了延长腐朽的满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在这一点上,无论是洋务派,还是以倭仁等人为首的顽固派,认识都是一致的。其次,洋务派倡导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虽较顽固派的主张有很大的进步,也不失为折衷中西文化冲突的一项策略。但在这一前提下,任何教育变革都不得触动封建的纲常礼教,不得触动封建国家的政体及与此密不可分的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正因为如此,洋务教育进行了几十年,都没有提出任何有关国家教育体制的宏远规划和建设。洋务派幻想在丝毫不触动封建教育旧体制的前提下仅作最小限度的改良,便能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结果必然只能是到处碰壁,难免失败的命运。再次,洋务教育本身也存留着种种的劣根性,这是腐朽的满清政治制度及其弊病在洋务教育内部的必然反映。以同文馆为例,清廷虽对其寄以重望,并不惜重金维持学务,但其内部管理却十分混乱,种种腐败的现象,与旧式官学并无二样。1883年,监察御史陈锦在一篇奏文中揭出同文馆内部的四大弊病:考课不真,学生与副教习联络声气,试则前茅,食则全俸,叩以算学则茫然不知。铨补不公,保举一节,尤多蒙保、混保之弊。奖赏不实,学生本多寒峻,提调赳扣学生应得奖赏,中饱私囊,吮众人之膏血,肥自己之身家。馆规不严,提调晚餐醉饱,食足洋烟,概不过问馆内大小事务;苏拉效尤,作乐唱戏,喧哗达旦;学生酗酒赌博、荡检逾闲。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此外,中国长期闭关自守,开埠以来风气稍开,但大多数官绅仍满足于自守,眼光短浅,兴办洋务教育的初衷,原不在拓展国力,走向世界,而是为了御敌自守的实用目的,故洋务教育的规模狭小,拘束小器,素无泱泱大国风范。相当一批工艺技术学堂,只是为了训练所在地区或所属企业急需的技工,任务一告完成,学堂便自行停办,可谓是浅尝辄止、如同应时一般。即使没有甲午战争这样的重大考验,洋务教育自己也会迅速衰落下去的。当然,洋务教育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尽管它是在内忧外患的强大压力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的教育措施,但毕竟是迈出了中国教育走向近代化的第一步,并且培养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近代化人材。

改良教育

改良主义的教育活动大体发端于19世纪80年代末,甲午战争后声势渐大,百日维新时臻于鼎盛,此后屡遭清廷的迫害而销迹于海外。改良主义教育是晚清教育近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洋务教育之后影响最为深远的教育变革运动。

改良派对旧教育的剖析与批判

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人士,在讨论教育问题的时候,采取了比洋务派更为激进的态度。他们主张对中国传统教育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造,并对旧的教育制度及其观念,进行了认真的剖析与批评。

首先,改革科举制,废除八股文。科举制度及其八股取士的方式,存在的诸多弊症,早为中国历朝贤达所指摘。洋务派对此虽有感受,但在洋务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却始终采取了谨慎回避的态度,甚至一度攀附求荣,幻想借科甲正途名分为同文馆正名。维新派人士则视科举八股为推进教育变革的根本障碍,主张彻底改造,直至废除。早在1884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考试》中,就指出:八股制艺将中国士人有用之心力,消磨于无用之时文;科举特科保荐,又惟亲是举、敷衍塞责,致使有志之士湮没不彰,这是导致中国人才缺乏的根本原因。他主张参照泰西取士之法,对科举进行全面的改革,以此来带动全国性的教育变革。1895年5月,康有为等人在《公车上书》中又备述科举的流弊,主张改革文、武科目,遍设艺学书院,系统设立西方自然科学课程。以学校内部的考试升贡取代科举入仕之途;康氏视此为振兴教育、富国自强的根本之策。在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又多次上奏,称“变法之道万千,而莫急于得人才;人才之道多端,而莫先于改科举”;而改科举,“则莫先于废弃八股”。他指责八股取士不仅败坏了士学风气,而且将中国数百万有用的人才与精力“举而投之枯困搭截文法之中”,“徒令其不识不知,无才无用,盲聋老死,是比白起之坑长平赵卒四十万尚十倍之。其立法之谬异,流弊之奇骇,诚古今所未闻”。康氏认为:八股制艺实为导致中国割地败兵的根本原因,中国今日欲图广开学校,变法自强,废除八股犹如追亡救火之急。在《请开学校折》中,康有为再次向光绪皇帝陈述:维新更化以广开学校为最要,而废除八股又为广开学校之首务。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学校总论》中,则称八股制艺的产生,是为了强化极权统治和愚民政策的需要。他说:“秦始皇之燔诗书,明太祖之设制艺,遥遥两心,千载同揆,皆所以愚黔首,重君权,驭一统之天下”。他认为:中国士儒的迂腐保守、孤陋寡闻,正是实施八股制艺的必然后果。在中国面临强虏入侵,被迫开放而面对世界的情况下,欲图富强,首先必须开智破愚,广开民智则首先必须广开学校,而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又“惟变科举为第一义”。科举不改,则中国受病之根不除。为此,他提出了“合科举于学校”的建议,主张“远法三代,近采泰西”,在京师和州县地方,遍设各级学校,为学校内部的升级考试赋予诸生、举人、进士、庶吉士等名分,进而举官论职。梁氏认为:经过这样的变革,“凡自明以来,取士之具、取士之法,千年积弊,一旦廓清而辞辟之,则天下之士,靡然向风,八年之后,人才盈廷矣”。

在对待科举八股制艺方面比康梁更为激进的,是著名的翻译家、思想家严复。严复早年肄业于福建船政学堂,又留学于英国格林尼次海军大学,对西方文化及其教育有较全面的了解,因而在分析科举八股取士的弊病时,视野更为博远,见解更为尖锐。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一文中,他大声疾呼:“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同时指出变法“莫亟于废八股”,八股不废,则中国变法图强的万般良策均无从谈起。严复列举八股祸国误民的三大害:一为锢智慧,二为坏心术,三为滋游手。他称八股之学,“先生教之以擒挽之死法,弟子资之于剽窃以成章”,自命通儒,谬妄糊涂;八股考试,关节顶替,倩枪联号,行弊作伪,尤丧廉耻;苟利一身,凡剿窃诡随之事无所不为,遑恤民生国计?故今日科举之事,其害不止于锢智慧,坏心术,其势自使国宪王章,渐同粪土”。严复比较中国与西方之差异,认为中国将文字一门专属于士,西方则士民工商及妇女走卒之伦,无不识字识书;西方农工商贾皆能开天地自然之利,自养之处,有以养人,独士枵然,开口待哺,故士为民蠹,惟其蠹民,故西方选士务精忌广;中国科举取士,则正恩累举,械朴丛生,中国犹一大豕,群虱总总。总之,八股取士,使天下消磨岁月于无用之地,堕害志节于冥昧之中,长人虚骄,昏人神志,上不足以辅国家,下不足以资事畜。破坏人才,国随贫弱,八股不除,徒补苴罅漏,张皇幽渺,全然无益。严复提出:只有“痛除八股而大讲西学”,才是惟一的救亡之道。康有为旧照久的伦理教育观念也遇到了严厉的挑战。

改良派与洋务派的教育观点的分歧

甲午战争的失败,标志着洋务派苦心经营了数十年旨在富国强兵的事业,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总结战争失败的经验教训,寻求一种更为有效的变革途径,已是当时人们普遍面临的严峻课题。改良主义者在教育领域内也面临着同样的课题。他们在反思历史经验、分析洋务教育利弊得失时,不可避免地与洋务派发生思想交锋。实际上,改良主义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洋务教育的实践,来验证和深化了自己在教育问题上的认识的。

1896年,一向热心扶持康梁变法的维新派官员李端,在《请推广学校折》中,批评洋务教育有五个方面的未尽之处:其一,洋务学堂“诸馆皆徒习西语西文,而于治国之道,富强之原,一切要书,多未肄及”。其二,格致制造诸学,非终生执业,聚众讲求,不能致精;而诸馆除湖北自强学堂外,皆为“学业不分斋院,生徒不重专门”。其三,格致制造诸学,非试验测绘不能精,或非游历察勘不能确,而诸馆未备图器,未遣游历,日求之于故纸堆中,终成空谈,无自致用。其四,科举利禄之途尚通,率以帖括引士子谋取富贵,诸馆所教既非科举帖括之学,无以谋取功名富贵,故虽欲向学,也无出路。其五,巨厦非一木能支,横流非独柱能砥,今天下之大,事变之亟,必求多士,而十八行省只有数馆,每馆生徒只有数十,且功课不精,成就无几,于治天下之才万不足一。

据罗悖《京师大学堂成立论》及金桂荪《李端传略》称,李氏署名的《请推广学校折》出自梁启超的手笔。因此,李端所列洋务教育的五点不足,实际反映了维新派人士与洋务派办学思想的主要分歧。在《请推广学校折》中提出的另外两个主张,最能体现维新派与洋务派教育观点的本质性不同,这就是:普及教育和如何处理中西学关系的建议。

洋务教育旨在造就少数的专用人材,而无意建立普及教育的近代化国民教育体制。李端已在上述奏本中指出了洋务教育的这一未尽之处,并提出:“育才之法,匪限于一途;作人之法,当遍于率士”。他进而主张:自京师以及各省府州县皆设学堂,增广功课,变通章程,远得三代庠序之意,近采西人厂院之长。作为辅助手段而可“与学相须而成者”,他又列出:设藏书楼,以广读书之便益;设仪器院,以籍格致实学之试验;开译书局,以广集西书;广立报馆,以知古通今,遍知时务;选派游历,以期大成。李氏的上述系统建议,已远远超出了洋务教育的范围。

梁启超在为李端起草上述奏本的当年,他在《变法通议·学校总论》中,再次阐述这类观点,指责洋务教育是“离乎中国,而未合于夷狄”,并分析洋务教育受病之根有三:一曰科举之制不改,就学乏才;二曰师范学堂不立,教习非人;三曰专门之业不分,致精无自。他主张“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建立一个充分借鉴西洋教育长处的中国式的近代教育体制。为此,他建议认真研究西洋学校之等差、名号、章程、功课,并推荐德国传教士花之安的《德国学校》、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的《七国新学备要》、美国传教士林乐知的《文学兴国策》,认为这是了解西方学校教育制度的必读书。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亡命海外,周游日、美诸国,进一步接触了先进的资产阶级人文思想,并深入考察了日本、美国等国的教育制度,他的上述思想又有发展。1899年,他在《论学日本文之益》一文中,谈到洋务教育失败的原因,将其归咎于偏重兵学、艺学,完全忽视了西方的政治、资生等本原之学,即使学成,于国民之全部也无甚大益。他认为:日本维新变法的成功,就在于广泛地学习了西方的政治学、资生学(经济学)、智学(哲学)、群学(社会学)等,这些学问“皆开民智、强国基之急务”。此后,梁启超从广开学校的一般观点发展成为建立国民教育体制、普及义务教育的系统主张。他在1902年的《新民说》中,倡言“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新民”之涵义在于提高民德、民智、民力,使中国人民首先取得“一国国民之资格”,然后方可以进而谋求国家之富强。同年,他在游历美国后撰写的《新大陆游记》中,再次强调中国人“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当务之急是发展和普及国民教育。

显然,究竟以培养专门人材为急务,还是以广开学校、普及国民义务教育为急务,反映了洋务教育与改良主义教育的根本分歧。在这一点上,康有为1898年的《请开学校折》、梁启超1902年的《教育政策私议》以及严复早在1895年就已发表的《原强》,可视为维新派人士阐述国民教育思想的典型性文献。

如何处理中学与西学的关系,也是洋务教育与改良主义教育区分的要点之一。在这个问题上,洋务派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甲午战争之前,洋务派虽然积极创办各类洋务学堂,但他们深信;西方学术的长处主要在天文、算学、格致及军事技术、制械技术方面,而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哲学、经史诸学则是最为完美的。因此,经几乎所有的洋务学堂都将中国传统的伦理学说及经史学问置于课程的首位,而西学的课程则基本限于外语及自然科技的范围,虽然一部分学堂开设了“万国公法”的课程,也并非根据外国法律比中国法律更为完善的理由,而是因为了解国际惯例,知彼知己,“不难以矛攻盾,或可稍免俯张”同治九年三月初三日,总办机器制造局冯、郑上督抚宪禀)。惟湖北自强学堂尚称“商务关富强之大计”,于方言、格致、算学之外,另设商务一门。此后学堂又称“通殊方之学,察邻国之政”,其西学所涵的内容已不限于西艺一节。1898年,张之洞在著名的《劝学篇》中,主张会通中西学术、广译西书,并称:“中学考古非要,致用为要;西学亦有别,西艺非要,西政为要”。他所列的西政内容包括:学校、地理、度支、赋税、武备、律例、劝工、通商;他提倡新旧兼学、政艺兼学;提出广立学堂、设立学制、变革科举等主张,已将洋务派数十年办学的思想加以发展,与前述康、梁等人的主张也已十分接近。

但是,张之洞反对维新派更为激进的改良主义教育主张,他十分反感维新派人士对于封建纲常礼教的批评,认为“三纲为中国神圣相传之教,礼政之本原,人禽之大防”。他强调:“中国学术精微,纲常名教以及经世大法,无不具备,但取西人制造之长补我不逮足矣”。他既指责守旧者因噎废食而不知通,又指责维新者歧多亡羊而不知本,主张“旧学为体,新学为用”,又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既免迂陋无用之讥,亦杜离经叛道之弊。”张之洞所称的“中学”包括中国传统的经史学问,而其核心则是维护封建的纲常伦理制度和等级制度,抵制维新派所倡导的民权主义和男女平等的主张。在《劝学篇·明纲》之中,张之洞明确表示:“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由此不难看出:张之洞所倡导的“中学”,与康梁旨在济世匡物的经学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说,维新派人士给予了坚决的反驳。1902年,严复在《与外交报主人论教育书》中,谈到张之洞的“中体西用”时,认为这种观点言之未必成理。若“循而用之,其害于吾国长进之机少者十年,多者数纪”。他指出:体用系即一物而言的,有牛之体则有负重之用,有马之体则有致远之用,中学有中学之体用,西学有西学之体用,分之则两立,合之则两亡。对于洋务派的政本艺末之说,严复也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那完全是颠倒错乱的言论,他认为:所谓的西艺,如名、数、质、量,完全是一种科学,西政之善正是因为建立在这种科学的原理之上。“政艺二者乃并出于科学,若左右手,然未闻左右之相为本末也”。西政西艺皆富强之实资。严复认为:中国之政所以日形其绌,不足争存者,亦坐不本科学而与公例通理相违背的原因。因此,他强调:“以科学为艺,则西艺实西政之本”。对于张之洞的教育中西主辅之说,严复认为:假若所取以辅者与所主者绝不同物,则无异取骥之蹄以附牛之项领,责之千里固不可得,而田陇之功又从而废之。严复倡言科学的精神,批驳了洋务派的“中体两用”说和“政本艺末”说,说明维新派倡导的改良主义教育,不仅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而且贯穿了科学的精神。因此,改良主义教育无疑是清末教育近代化进程中最富于活力和进取意识的力量。

改良主义教育的实施及其后果

早在1879年,康有为就开始接触西方学术和酝酿改良主义思想,并发愿拯救民生之艰难,以经营天下为志;此后又游历香港、上海,广泛收集阅读西学之书,“益知西人治术之有本……自是大讲西学,始尽释故见”。1888年,康有为首次上书清廷,上书遭阻之后,决意深入研究变法理论,并意欲通过讲学活动培养变法骨干,宣传变法思想、扩大影响。1890年,康有为移居广州云衢书屋,次年应弟子陈千秋、梁启超之请,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开设讲席,揭开了改良主义教育实践的序幕。

据梁启超《万木草堂回忆》记载:康有为讲学的内容,以孔学、佛学、宋明学(陆王心学)为体,以西学、史学为用。康氏讲经主今文经学、斥古文为刘歆伪造,他的重要著作《新学伪经考》(1891年初刊)、《孔子改制考》(1891年始纂),就是在这一时期着手编纂并刊印的。这些著作借孔子之名为维新变法主张正名,并用改良主义思想重新解释儒家学说,将今文经学与改良主义结合起来,以倡行托古改制的主张。康氏讲学虽有所主,而又不拘于一域,他博论列强压迫、世界大势、汉唐、两宋政治,每讲一学,论一事,必上下古今,以究其沿革得失,并引欧、美事例以作证明。尤令学生感兴趣的是康有为的“学术源流”一课,其内容是将儒、墨、法、道等所谓九流,以及汉宋学术之源流派别,列举纲要、溯其衍变分脉,内容广博,涉及语言、文学、艺术、宗学、哲学等诸多领域。万木草堂还提倡以读书自学及做笔记为主要学习方法,学生除读《公羊传》、《春秋繁露》等中国古书之外,还广泛阅读西洋诸书,如江南制造局有关声、光、化、电等科学译著,容闳、严复等人的译著及外国传教士傅兰雅、李提摩太等人的译本。除此之外,学生每人还备有功课簿,凡读书有疑问或心得,即写于功课簿上,每半月呈缴一次。康有为治学严谨,热心教诲,每见学生一条简短疑问,必报以长篇批答。学生读书问学之余,还仿书院良法,参预编书,群策群力,相与论习,像《孔子改制考》这样的名著,便是在一二十个同学的协助下完稿的。

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在《长兴学记》中为万木草堂制定了“勉强为学,务在逆于常纬”的宗旨,他倡言破积习、通变化,“浩然而博,矫然而异,务逆于常”,将维新变法的精神灿然著于章程,感召和影响了一批后起的志士仁人,不仅为维新变法造就了有用的人材,而且做了重要的舆论准备。在康有为的感召下,万木草堂变成了新学的重镇,一大批士子慕名投奔其门,至1893年冬草堂迁至府学堂仰高祠时,学生已达100多人。

1894年春,康梁赴京会试。草堂于八月被禁,《新学伪经考》也被毁版,康有为遂应门人龙泽厚的邀请到广西桂林风洞山景风阁讲学,并著《桂学答问》,诋击古文经学,倡言孔子改制,主张博通圣道王制及古今中外学术,并列西学书目,供弟子肄习,维新变法思想较万木草堂讲学时期更为恢张。

康有为在粤、桂两地的讲学活动,为其后改良主义教育的进一步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开创了良好的先例,并加强了改良主义教育的实践基础;康氏所倡导的博通中外古今、维新求变的思想,也无疑向腐朽闭塞的旧教育世界吹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不仅使康门弟子受其教而懔然怵惕,也引起了朝廷中一批较开明的官员的注意,这为改良主义教育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康有为的激进言论,也引起了朝野守旧势力的强烈不满,他的学说被斥为异端邪说,“惑世诬民,非圣无法,同少正卯,圣世不容”。以致康有为著作被毁,学会遭禁,这也意味着改良主义教育的实施过程,将是十分艰难的。

1895年之后,改良主义教育实施以全国各地学会、报刊的创办及湖南新政中的教育改革为主要内容。1895年5月,康有为联合十八省应试举人一千三百余人请愿上书。此后,康有为在殿试策及朝考卷中又备述变法图强之道,并多次上书清廷,要求实行自上而下的变法,他的主张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反响,并得到光绪皇帝及帝党首领翁同和的赏识。

1895年康有为等人在北京创办的《万国公报》,除了刊登介绍有关世界各国的兵制、商业、矿务、邮政、铁路、农业、报馆等情况的文章外,还刊登了《各国学校考》、《学校说》等教育文章,宣传学校之盛为“西洋诸国所以勃兴之本原”等观点。同年十月北京强学会也正式成立,并设址于北京宣武门外后孙公园。此后,上海强学会也于同年十一月创办。在维新变法思潮的鼓动下,风气渐开,学会林立,已有不可抑制之势。其中影响较大的除北京、上海的强学会之外,尚有北京的知耻学会(1897年,寿富等发起)、关西学会(1898年1月,阎乃竹等发起)、粤学会(1898年1月,康有为等发起)、闽学会、蜀学会、保国会、保浙会、保滇会、保川会以及张元济等人于1897年创建的北京通艺学堂;江苏省则有上海农学会、新学会、算学会、不缠足会、蒙学公会、译书公会、中国女学会、苏学会等等;此外如湖北的中国公会、质学会,广东的农学会、群学会、时敏学堂,广西的圣学会、福建的不缠足会,浙江的兴儒会、兴浙会,陕西的励学斋,贵州的仁学会,四川的蜀学会等等。这些学会虽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其思想宗旨也不尽相同,但大多具有文化教育团体的性质,往往通过翻译新书、演讲、讨论和近似书院讲会的形式,鼓吹变法、倡导实学,正是维新派人士所热衷的一种新的社会教育形式,在传播新思想方面成为补充新式学堂及书院教育不足的重要手段。对此,康有为在谈到组织学会的动机时,曾明确指出:学会的组织在于“开知识”、“开风气”、“大合群”。梁启超也称:“先生又以为凡讲学莫要于合群,盖以得知识交换之功,而养国体亲爱之习”。显然,学会的创办旨在合群力以促进讲学风气,是兴学立国的根本措施之一。像北京知耻学会疾呼的知耻“莫如为学”;关西学会《学规》标榜的治经术以言变法,治国闻以学西学;通艺学堂《章程》规定本学堂专讲泰西诸种实学;中国女学会声称“专教中华女子学一切有用之学问”,“采仿泰西东瀛师范,以开风气之先”等等。均是力图促进中国的教育事业,进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但是,在维新变法思潮推动下出现的这些学会,并非都能真正贯彻维新派的改良主义政治主张和教育主张。例如:北京强学会的人员构成就很复杂,既有维新派人士,又有帝党人物,还有张之洞、李鸿藻等清廷重臣的亲信,以及像袁世凯、徐世昌这样善于钻营投机的人物和英美传教士,见解难以一致,内部矛盾重重,以后又被李鸿藻改为官书局,实权被李鸿章和张之洞系的人物把持,连梁启超也排斥在报务之外。学会存在的时间也不过三个月而已。再如上海强学会,存世也不过三月有余便遭查禁。在这三个月间,学会也主要由张之洞系统的人物所把持,改良派能够发挥作用的也只是编发了三期《强学报》而已。在学会宗旨方面,双方相差也甚远。由康有为主持拟定的《上海强学会章程》,强调“本会专为中国自强而立”,“专为联人心,讲学术,以保卫中国”;而实际主持学会业务的汪康年却主张以“讲求实用为主”,为有用之学,出有用之才。康有为等人强调学会以译书、刊行报纸、开大书藏、开博物院四事为最要,意求广泛学习西方文化;汪康年则主张将学会办成一个讲求学术、探讨中国贫弱原因的纯学术团体。康有为等人主张“以孔子经学为本”,旨在“托古改制”;汪康年也主张“讲明孔圣之教”,却旨在“以端心术,守圣教为主”。由于维新派人土既不能控制学会,学会内部又政见不同,且屡遭朝廷守旧势力的弹劾和诋毁,维新派意图通过创办学会、报刊讲求学术,合群力以求治国之道的主张,实施不久便遭挫折。连一向由梁启超主笔的《时务报》,也逐步落人汪康年等人手中,既不允许报上文章称引“康学”,又“日日以排挤侮弄、谣诼挖酷南海先生为事”,梁启超也终被推挤辞职,失去最后一块有影响的阵地。

维新派在全国范围内创会办报的努力失败之后,湖南方兴未艾的省政改革,却为维新派提供了省级范围内实施改良主义教育的难得机会。湖南本来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闭塞而封建保守势力强大的内地省份,但在19世纪90年代中期,却聚集了一批具有政治改良思想倾向的官员主持了省政,如巡抚陈宝箴,按察使黄遵宪,督学江标(1898年徐仁铸继任),均在不同程度上对省政改革持有热情。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也对省政范围内有限度的改革给予支持。加以谭嗣同、唐才常等维新志士的积极提倡,湖南省的维新改良活动得以迅速开展,且声势夺人,就连岳麓书院院长王先谦这类守旧士绅的核心人物,也参预创办火柴厂、募资修建连接两湖的轮航路线,并得到政府贷款开设宝善成公司、计划修建连接汉口、广州的铁路。

在湖南新政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教育领域的变化。早在1895年,谭嗣同在代江苏学政龙湛霖的上书中,就指出:“讲明今日之时势与救败之道”,当以教育为急务,以“作育人才”为根本;他建议朝廷从1896年起,“凡遇岁、科、优、拔等试,除考制艺外,均兼考西学一门”。为此,他列出广泛涉及西方自然科学、历史地理、法律、税制、军事、化学、电学、船学、农学、工商学、医学等方面内容的14门课程,主张:应试者“必须果真精通一门,始得考取,不兼西学,虽制艺极工,概置不录”。他认为:变法必先从士始,从士始则必先变科举,变科举则必促动教育变革,“使人人各占一门,争自奋于实学”。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谭嗣同在学政江标的支持下,克服了顽固士绅的重重阻挠,于1897年将浏阳南台书院改建为浏阳算学馆。浏阳算学馆的建成,对于开通湖南教育风气、设立新式学会和学堂,确实起到了创为先河的作用。

时务学堂和南学会的创办,标志着湖南省政的教育改良运动进入了高潮。1897年9月发布的《湖南时务学堂缘起》声称:“吾湘变,则中国变;吾湘立,则中国存。用可用之士气,开未开之民智”,并倡导“广立学校,培植人材为自强本计”。其目的是要通过湖南一省的教育改革,开民智,育人材,进而带动全国范围内的改良运动;其雄心可嘉,显然是受到了日本江户末期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率先变法进而推及全国的启发。

时务学堂中文总教习梁启超,对湖南省政革新尤寄以厚望。他要求青年学生“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己任”,并亲自为学堂拟定《学约》十章:立志、养心、治身、读书、穷理、学文、乐群、摄生、经世、传教。在《经世》一章中,梁启超制定了学堂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中学以经义掌故为主,西学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在《传教》一章中,梁启超则进一步发挥了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说”及大同思想,强调:“今设学之意,以宗法孔子为主义”。并主张“取六经义理制度、微言大义,一一证以近事新理以发明之”,“当共矢宏愿,传孔子太平大同之教于万国”。他在时务学堂讲学,还重印了康有为的《长兴学记》,并在序中提出“推孔教以仁万田”的主张。在《读西学书法》中,又要求学生“当知六经皆孔子改定制度以制百世之书”,“当知三代以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

在时务学堂学生的课卷中,经常可以看到梁启超等中文教习的批语,这些批语指摘君主极权专制,鼓吹民权,见识敏锐,一针见血,大有发聋振聩之气势。例如:课卷中谈到民权,梁启超便批以:“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盍取、六经中所言民权者编集成书,亦大观也”。课卷中提到议院,梁启超便加批语:“议院虽创于泰西,实吾五经诸子传记随举一义多有其意者,惜君统太长,无人敢言耳”。再如课卷提到废拜跪之礼,批语便说:“今日欲求变法,必自天子降尊始,不先废去拜跪之礼,上下仍习虚文,所以动为外国讪笑也”。

在时务学堂蜚声湘省内外之际,谭嗣同、唐才常等人又在巡抚陈宝箴的支持下,组织成立了著名的南学会(1898年2月21日)。南学会虽然是一个志在“振国匡时、济世安人”,以“联群通力,发愤自强”的救亡团体,但却取鉴了中国书院讲会的形式,以“讲论会友”,以定期的演讲和答问为主要活动形式,因而还是一种社会教育的组织形式。

南学会的讲学宗旨,是“欲将一切规制及兴利除弊诸事讲求”,以“通民隐,兴民业,卫民生”。著名的今文经学家皮锡瑞被推举主讲学术,黄遵宪主讲政教,谭嗣同主讲天文,邹代钧主讲舆地,巡抚陈宝箴也曾两次亲临讲席。南学会的演讲共举办过13期,其内容涉猎颇广,而其宗旨却无过于讲求救国救亡之道。诚如皮锡瑞在南学会的首次讲演中所说:“今中国微弱,四夷交侵,时事岌岌可危,迥非乾嘉以前之比,皇上政府群众,深知变通以开民智,求人材为急务。”“今开立南学会,愿与诸公讲明大义,共求切磋之益。”皮锡瑞还再三强调“读书穷理”,讲明切究有体有用之学,通过学习,将圣贤义蕴,古今事变,中外形势,了然于胸中,方为救国救民之正学。谭嗣同在《论全体学》的讲演中,则称“今日救亡保命至急不可缓之上策,无过于学会”,并主张将各府州县的书院,一概改为学堂学会,“一面造就人材,一面联合众力,官民上下,通为一气,相维系协力会谋,则内患可以泯矣,人人之全体以安矣”。由此可以体现:南学会的创办,反映了维新派为代表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在国家危难之际的强烈忧患意识及其主张教育救国的历史选择。

在时务学堂及南学会的影响下,湖南教育领域风气大变,不到半年间,讲堂林立,学会纷设,可谓“民智骤开,士气大昌”。对此,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附录,《湖南广东情形》及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一日《国闻报》所载《湖南学会林立》诸文,均做了生动的描述。尤值一提的是:在新风气的影响之下,湖南地方各级的科试、岁试及其府州县学考试,也被注入新的内容。改良教育除旧布新措施列表类别除旧方面布新方面时间(一八九八年)文教方面命总署议奏南北洋设立矿学学堂。诏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音岁科各试,一律改试策论。将上海译书局改为官督商办。创设京师大学堂,官书局及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命名省学堂广译外洋农务书籍,奖堂士民著作及创作新法,有能创建学堂者予以命嗣后一切考试,均著毋庸用五言八韵诗。谕必将各地书院为兼学中学、西学之学校;民间祠庙之不在祠典者,由地方官晓谕,必将为学堂。诏举经济特科,命各省长官名举所知,保荐人才,于三个月内送京,然后定期举行。公布科举章程,命此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借法取士。谕变通科举,嗣后一经殿试,即可量为授职,并停止朝考一场。命名省兴办中、小学堂。谕开经济特科,严禁滥保,不得瞻徇情面。命京城劝办小学堂,俾京外举、贡生、监等一体入学,以备升入大学堂。京师大学堂成立。命筹议铁路矿务等专门学堂。命南北洋大臣及沿海督抚妥议海军学堂事宜。译书局成立命名省选学生赴日本留学。废朝考之制,一切考试诗赋概行停罢亦不凭楷法取士。例如:1898年浏阳县特科试题,县令示牌:“值此风云更新之会,何敢拘守常格,使多士怀才莫展。”正场考后,另场考试中的经学考试,出题有《素王改制论》、《六经皆正书论》,史学出题有《古机器考》,掌故之学出题有《伸民权所以尊君权说》、《罢谏官设议院议》、《浏阳兴利策》等等。学政徐仁铸按试宝庆府属,试题中有《通经致用论》、《拟设游历公会论》、《问德国占据胶州青岛其蓄意在于何时》、《立学会开民智以卫国保教说》等等。这些考试内容的主题显然反映了维新派改良主义教育的宗旨,与以往的科举制艺大相迥异。湖南省士学风气的转变,由此也可以见其一斑,这说明改良主义教育在湖南的实施是颇有建树的。

但是,维新派人士倡导的民权学说和其他激进的变法思想,引起了守旧势力的不满与骇恨。梁启超为时务学堂学生课卷所做的批语被劣绅叶德辉持至王先谦处,王先谦指斥这些批语“悖逆连篇累牍,乃知其志在谋逆”。岳麓书院斋长宾凤阳也上书王先谦,指斥康、梁以民权、平等惑世,“是率天下而乱也”。1898年六月,王先谦纠集湖南守旧士绅上书陈宝箴,指责梁启超等人“自命西学通人,实皆康门谬种”,诋诬谭嗣同、康常才等人“胸无主宰”,“语言悖乱”,要求陈宝箴严加整顿。此后,叶德辉又著《今语评》、《长兴学记驳议》、《读西学书法书后》等文章,攻击维新派的民权学说,称“中国自古为君主之国,其权不可下移”,并诬诋康有为为“乱民”、梁启超为“谊士”。在守旧势力的激烈攻击下,时务学堂提调熊希龄被迫辞掉中文分教习韩文举、叶觉迈、欧榘用等康门弟子,梁启超也离湘赴京。南学会也同样遭到王先谦等人的围攻,被诬为“逞其邪说,放厥淫词”,就连学政徐仁铸颁示学宫的《轩今语》,也遭到叶德辉等人的驳斥。在此恶势力压迫之下,南学会的骨干人物皮锡瑞被迫离湘赴赣,邵阳分会的会长樊锥则被扣上“乱民”的帽子驱逐出故乡。至此,维新派在湖南发起的改良主义教育运动宣告失败。

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的戊戌变法,为改良主义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提供了机会。在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等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良主张,均通过上谕的形式,得到朝廷的推广和实施。教育改革是戊戌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光绪皇帝《诏定国是》的上谕中,便着重提到“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上谕并指出:“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以上见《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18)。在此后一段时间中,康有为等人频繁上奏,而其中有关改革科举和教育的奏本就达13部之多,其内容包括:废除八股,试士改用策论,鼓励士人专研有用之学;专设经济特科,选拔通才,请饬各督抚设立专科学堂;废止武试弓、刀、石艺,广设武备学校,仿照德日学制;劝励工艺,开工厂兴实业,广开专门学校培养工艺人材;广译日本书,派人留学日本;在各省府州县乡广立大中小学校,普及教育;改造旧式书院、社学、学塾,废淫祠为学堂,公产充为学堂经费等等。

康有为的这些建议,几乎全部被光绪皇帝采取,并诏谕实施。下表为戊戌变法期间在文教方面除旧布新的上谕内容:类别除旧方面布新方面时间(一八九八年)文教方面命各省迅办学堂。奖进绅富之有田业者,在少府州县皆立农务学堂;工学、商学事宜,亦著一体认真督办。命各驻外使节劝导华侨创办学堂,兼译中西文章。命荣禄在直录赶办中小学堂。准设立编译学堂于上海。命孙家鼐详拟设立医学堂办法进呈。命各通商口岸及出产丝、茶各省,筹译茶务学堂、蚕桑公院。将江阴南菁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准在京师筹设报馆。在京师设立首善中学堂。但是,这些改良教育的措施,虽获得“上谕”的合法形式,仍然遭到守旧势力的顽强抵抑,并未得到认真的贯彻。随着百日维新的失败,除京师大学堂幸存之外,其他均被一笔勾销。维新派人士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改良主义教育实验,从此宣告彻底失败。改良主义教育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条是维新派既无力量也无勇气取消封建专制制度本身,却又必须进行有损于这个制度本身利益及其宗旨的改良活动,因而在新旧势力较量中始终处于劣势的地位。

留学教育

留学教育是中国近代走向世界、学习西方科学文化的全新形式,是中国近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中国社会及其教育近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容闳与中国早期的留学教育

中国近代留学教育发端于19世纪70年代,其倡导者为中国最早留学美国并获耶鲁大学学位的容闳。

容闳(1828~1912)生于广东香山南屏镇,早年就读于澳门古特拉富夫人女塾附设的男塾及马礼逊学校,后于1847年随马礼逊学校首任校长勃朗赴美留学,1854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容闳虽然自幼接受教会教育并得外国教会的资助才得以完成系统的大学学业,但却时时挂念着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在大学修业期间,每每念及“中国之腐败情形”及中国人民之苦难状况,便“怏怏不乐”,“遂觉此身负荷极重”;并有“身受无限痛苦,无限压制”的感觉。大学毕业后便立志报国,欲以开拓教育为救国之道路,他想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与自己同等的文明教育,“以西方之学术,灌输于中国,使中国日趋于文明富强之境”。1854年底,他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国热情启程返国,争取实施自己的留学教育计划。

回国后的容闳曾先至南京拜会太平天国干王洪仁歼,提出建立武备学校、海军学校、实业学校和颁定各级学制的七点方案,未被采纳。此后又向曾国藩、丁日昌等洋务派重臣陈述留学教育的计划,得到赞赏。1870年天津教案发生后,作为善后谈判的译员,他又借机向调停大臣曾国藩、丁日昌、毛昶熙、刘坤一等人亟言留学教育之必要,促成曾、丁、毛、刘四人联衔入奏请求开办赴美留学的事实。1871年9月3日,曾国藩、李鸿章联名上疏,奏请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并附留学章程12条,奏章除阐述留学教育的诸多重要性之外,还援引《蒲安臣条约》中有关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学校学习各等文艺,享有同最优国同等待遇的第七条款,作为留美学习的法律依据。1872年2月27日曾国藩、李鸿章再次联名上疏,奏请委派刑部主事陈兰彬及容闳为正副委员,常驻美国,主持留学教育的一切事宜。

1872年夏末(同治十一年七月初九日),中国留学肄业幼童30人启程赴美,揭开了中国留学教育的序幕。此后,清廷又分别于1873年(同治十二年五月)、1874年(同治十三年八月)、1875年(光绪元年九月)派出第二、三、四批留美幼童,每批30人。至此,留美肄业幼童人数达到120人。这些幼童大多数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一带沿海开放省份,其中仅广东一地人数就达86人,占总人数的71.6%以上,而容闳故乡广东香山县一地竟占39人,占总人数的32.5%。这些幼童到美国后,每二人一组分别居住在美国人的家庭中学习外语,然后就近入学读书,并陆续进入美国各科大学开始深造。

第三批幼童宿读名单:

朱锡绶、曹茂祥住信司白尔野书馆,从阿尔福学习。

沈嘉树、康赓龄住士得勒佛书馆,从艾墨生学习。

宦维诚、程大业住希白能书馆,从颇司特学习。

祁祖彝、朱宝奎住叟亥得聂夫阿尔司书馆,从慕阿学习。

邝贤俦、邝景扬住意司特亥母登书馆,从弥那学习。

曹嘉祥、杨兆南住惠特列书馆,从聂夜恩学习。

曹嘉爵、卢祖华住那夫爱墨司特书馆,从克那格学习。

唐致尧、林沛泉住葛令非尔书馆,从克拉克学习。

梁如浩、唐绍仪住四北岭非尔书馆,从格阿登学习。

容耀垣、周长龄住未士特问司叠特书馆,从费列白司学习。

黄季良、杨昌龄住稳技司得书馆,从课尔司学习。

袁长坤、周万鹏住火里约克书馆,从克格温学习。

吴敬荣、孙广明住利意书馆,从亥特学习。

薛有福、徐之煊住四北岭非尔书馆,从弥那学习。

徐振鹏、郑廷襄住亥得列书馆,从柏阿司过学习。

1874年,在美国哈特福德建成了留学事务所的永久性办公场所。留学事务所虽已在美设立,但派留学生一事,仍不时遭到守旧势力的种种非难和打击,曾先后担任留学事务所第1、3任监督的陈兰彬、吴子登便是其代表。1876年吴子登赴美,被认为是“留学界之大敌至矣”。吴子登与陈兰彬均出身于翰林,吴子登虽号称“精研数理,博通中西”,但实际只限于西学之皮毛,对留学教育“素目为离经叛道之举”,出任监督后“尤思破坏,不遗余力”。至于首任监督陈兰彬也是“平素对于留学事务所,感情极恶,即彼身所曾任之监督职务,亦久存厌恶之心”,“对于外国教育之观念,实存一极端鄙夷之思”。他升任驻美公使之后,便极力推荐吴子登这样顽固守旧的人物接替第二任监督区谔良的职务。在陈的支使下,吴子登散布种种谣言诽谤留美幼童,诬称留美幼童已全盘西化、多入耶稣教中、失去爱国之心,他日纵能学成回国,也“非特无益于国家,亦且有害于社会”。并称:“欲为中国国家谋幸福计,当从速解散留学事务所,撤回留美学生,能早一日施行,即国家早获一日之福云云”。在此关键时刻,主持洋务大政的李鸿章虽称吴子登“悉数可撤”之议,“未免近于固执”。却又首鼠两端,不给留学事务所应有的支持。时逢美国国内掀起排华浪潮,并拒绝按照《蒲安臣条约》的规定允许中国学生入西点军校肄业,留学事务所由此遇到了极大挫折。尽管容闳为保留留学事务所尽了最大努力,一些美国有识之士也纷纷致函总理衙门反对撤回留美学生。如: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及美国一批大学校长联名致书,称赞留美学生刻苦钻研,成绩极佳、言行品德令人敬佩,学期未成,中途撤回令人惋惜。但清政府仍于1881年6月电令留美学生全部撤回。

这些懊丧回国的幼童,已有60名进入美国的大学及技术学校,刚刚开始接触到工程、矿冶、造船、通讯等方面的专门训练,便被迫中断学业。幼童返国后又立刻被押送到上海一个旧楼中“禁闭起来不许外出”。此后,幼童被分发到全国各地,他们每月只有四两银子的待遇,生活十分艰难,并受到中国土大夫的杯葛和歧视,被视为“洋鬼子”和“无益于国家的人”。尽管如此,留学幼童归国后经过艰难曲折的奋斗,仍大多数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他们除许多人在政界、外交界及军界担任了重要职务(如:民国首任总理唐绍仪,清末外务部尚书、民国交通总长梁敦彦、海军元帅蔡廷斡)之外,在工业建设领域也发挥了骨干作用,诸如:第一批幼童中毕业于耶鲁大学的詹天佑,回国后独立主持京张铁路的建设工程,并任此项工程的总工程师;毕业于纽约大学的吴仰曾主持开办了开平矿务,兼办京张铁路煤矿;毕业于美国矿务大学的邝荣光,后任矿政调查局华总勘矿师,并主持临城矿务,兼任工程师。他们均因杰出的成就而在1907年被清廷赠授进士出身。

在早期的留学教育活动中,除留美幼童得到政府的大量资助之外,福建船政学堂也分别于1876年、1881年、1886年,先后派出三批留学生赴英法两国学习轮船制造、驾驶、矿务、枪炮制造工艺、鱼雷、火药等知识,先后派出的学生总数达73人。这些学生分别进入法国的军工厂、大学、专科学院及英国格林尼次大学修业,他们回国后大多数成为北洋水师及轮船制造业的中坚人物,如首批出洋学习制船和轮机制造的学生魏瀚、郑清濂、陈兆翱、吴德章、李寿田、杨廉臣等六人,回国后独立主持制造了开济、横海、镜清、寰泰、广甲、龙威等轮船;1881年被遣往德国留学的学生陈才铺,回国后也能设计图纸,主持仿制鱼雷、伏雷。这批学成归国的中国留学生成为中国最早的一批轮船制造业的技术专家,他们的学识水平和能力并不逊色于洋员,而其月薪却不及洋员的三分之一。这些归国留学生所具有的强烈爱国热情和责任感,更使他们仍抱着极大的牺牲精神投入工作。这种精神在从事海军工作的归国留学生身上同样表现得十分明显。因此,尽管早期的留学教育施惠不广(合留美幼童及留欧学生人数共193人),耗资颇巨(船政学堂三批留学生费资约计60万两银,留美幼童约计60万两银),但其远期效益和社会影响却十分广泛,其价值远非120万两白银所能量及。

留日教育热潮的出现及其根源

中国对于日本教育的重视,肇始于1894年的甲午战争之后。在此之前,虽有少数有识之士再三提请人们注意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经验及其教育变革成就,但在绝大多数中国士儒的眼里,日本还只是一个东夷岛国而已,除了在正史的《东夷列传》所见到的有关日本的陈旧知识之外,对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重大变化几乎懵然无知。1879年黄遵宪所著的《日本杂事诗》及其后不久出版的《日本国志》,1893年黄庆澄的《东游日记》,1884年郑观应的《盛世危言·考试上》以及左宗棠在更早的1866年奏请创办福建船政学堂折本中提出的有关日本教育的种种真知灼见,均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康有为在1898年1月的《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中,追述甲午战争前后国人对于日本态度变化的过程时说:“昔在圣明御极之时(1875年),疏球被灭之际,臣有乡人商于日本,携示书目,臣托购求,且读且骇,知其变政之勇猛而成效之已著也。臣在民间募开书局以译之,人皆不信,事不克成。及马江败后(1884年马尾海战之后),臣告长吏,开局译日本书,亦不见信。及东事既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举国上下,咸昧日本,若视他星”。

甲午战败及《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损兵丧师、割地赔款、举国悲痛,如梦初醒,对东洋小国日本刮目相看。邹容像朝野上下方才激起了了解、学习日本变法经验及教育成就的普遍热情。在此形势的推动下,1896年,中国驻日公使裕庚派员至上海、苏州一带招募了13名学生,于当年6月15日抵达日本留学,揭开中国留学日本的序幕。此后的10余年间,留学日本的人数急剧增长,1902年各种官费生、自费生人数已达600余人;1903年增至1300余人,至1906年,已增至8000余人。据《日本学制五十年史》记载:中国留日学生最多时,为明治三十五年(1902)迄明治四十一年(1908)之间,人数最多的明治三十九年(1906),留学生人数超过7000人,以后虽逐年减少,但至明治四十二年(1909),人数仍不低于5000人。如此巨大的留学教育规模,是以往留美、留欧教育无法比拟的,在中国19世纪中下叶至20世纪初的数十年间也是绝无仅有的。

留日教育热潮的出现,除了众所周知的历史背景之外,还有诸多具体的客观原因。对此,康有为在1898年1月的《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中,曾谈到学习日本的几点理由:其一,日本作为一个封闭的蕞尔小国,经过变法而骤强,其成功的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其二,日本与中国语言风俗相近,国体相同,又经历了大致相同的闭关→开放→变法的过程,因而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尤其值得中国借鉴,中国通过考察日本变政之次第,“鉴其行事之得失,去其误弊,取其精华”,则可以尽收其利而去其害,减少中国自己变法过程中的失误。其三,由于日本大量地翻译了西方自然、社会科举的著作,考虑到中国西语人材奇缺而日中语言相近的条件,中国可以通过翻译日本译著间接了解西方学术,同时这种语言相近的条件也为中国人赴日留学提供了便利。其四,欧美以数百年造成治体,日本效欧美,以三十年而摹成治体。中国近采日本则可以用更短的时间,便能实现自强的目的。学习日本无疑是一最佳的捷径。

除上述四点原因之外,留学日本较留学欧美,还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路近省费,可以大批派遣。上海、天津到东京的航程,仅六七天的时间,这与府县入省会学堂、省会入京师学堂,劳逸相等。二是1903年《癸卯学制》的颁定及科举中额的递减直接促成了大批学子远赴东洋留学。自科举制度废除后,学校教育得到朝廷大力提倡而引起士人的普遍重视,在时人心目中出洋留学已远较在当地学堂读书地位优越。科举制度正式废除的1905年,成为留学日本人数最多的一年,正反映了人们的这种心态。

除清廷的提倡外,无论是洋务派,还是维新派,都十分提倡发展留学教育,尤其推崇留学日本,也是赴日留学热潮出现的重要原因。康有为变法期间曾上疏光绪皇帝,“请广译日本书,大派游学”。后期洋务派领袖人物张之洞在《劝学篇·游学》中,也大议“游学之益”,认为日本小国而暴兴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留学教育培养出了像伊藤、山县、梗本、陆奥这类主持维新大政的中坚人物,并备述留学东洋的有利条件。1899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正式决定选派留学生赴日本游学的首份政府文件中,也明确指出:“近年以来,日本讲求西学大著成效,又与中国近在同洲,往来甚便”。清末诸派人士之所以如此一致地推崇日本的经验,在上述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一点,还是中日两国政体和文化传统的大体相同所致。这一点,在1905年中国驻日大使杨枢的一篇奏折中得到了精确的阐述:“中国与日本地属同洲,政体民情最为相近;若议变法之大纲,似宜仿效日本。盖法美等国皆以共和民主为政体,中国断不能仿效。而日本立国之基,实遵守夫中国先圣之道,因见列强逼处非变法无以自存,于是壹意立宪尊君权而固民志。考其立宪政体,虽取法于英德等国,然于中国先圣之道仍遵守而弗坠。是以国本不摇,有利无弊,盖日本所变者治法而非常经,与圣训正相符合”。这段议论指出了中国学习日本的热情所系,是日本变法的宗旨有助于“尊君权”、仍然遵守“中国先圣之道”,并不效仿西方的共和民主政体。正是基于这个理由,清廷积极促成在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特设法政速成科,先后选派300余名官绅赴日接受培训,学习日本的政治法律。像这样大批量的官员出洋专习政法学业,在清代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赴日本留学热潮的出现,还与日本的调整对华政策有关。甲午战争之后,日本鉴于在满洲与沙俄争夺霸权的需要,对中国采取笼络的政策。1898年日本主动致函清朝政府,表示愿意接受中国留学生赴日学习。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闰三月),日本驻华大使矢野文雄又致函清政府,声称日本愿出资赞助200名中国留学生在日本学习。此后,日本政府又陆续制定了《关于文部省直辖学校外国委托生之规程》(1900)、《文部省直辖学校外国人特别入学规程》(1901)等法令,为中国人留日学习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日方民间还陆续创办了日华学堂(1898)、高等大同(1899)、东亚商业(1901)、宏文学院(1902)、同文书院(1902),成城学院等专为培训中国留学生的日语学校,日本的早稻田大学、东京法政大学、明治大学也专门特设了培训中国留学生的速成科或学堂。余如日本的实践女学校、东亚女学校则分别附设了师范工艺速成科和速成师范学堂,专门招纳中国女子留学。在这类学校中,由嘉纳治五郎创建的宏文学院先后招纳中国留学生达7192人,其中3810人毕业,其贡献尤为卓著。

总的来说,清末留日教育规模宏大,影响深远,但弊端也很多。1907年,杨枢的《游学计划书》曾总结归纳留日教育存在着五弊:其一,官费生初选不精,颖异可造者不过半数,能至大学或专科毕业者更少。据统计:历年留学日本在初级速成班学习的占60%,修业于普遍中学或中专者占30%,中途退学者占6%—7%,大专者占3%—4%,而入大学者不过1%而已。可见留日教育的水平很低,教育质量也不令人满意。其二,学成归国后,也多用非所学,如习师范者办陆军、学工艺者办警政,此为清朝政府官僚体制的弊政所致。其三,官费生中由各局所派遣的留学生只限于修业某一技术(如印刷学生、铁道学生之类),心无远志,归尽义务,本无深造之意。其四,公费生由地方公款资助,只限于1~2年,期满归国,欲求深造也无经费支持,只能浅尝辄止,难成大器。其五,自费生(约占留学生总数的70%)贫寒出身居多,十之八九欲藉留学资格冀得一学堂教员或衙局幕友而已,胸无远志,归无大器,即使少数有志之士,欲求深造,也无足够财力维持学业。

清朝政府在鼓励留学的同时,鉴于留日学生的日趋革命化,对他们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日益严密,日本政府也密切配合清廷,加强限制中国学生的措施,并于1905年颁布了“取缔规则”激起了中国留学生数千人参加的罢课抗议。12月7日日本的《朝日新闻》公然撰文诬蔑中国留学生“放纵卑劣”,著名反清志士陈天华跳海自杀以示抗议,近3000名学生愤然返国,投身于推翻清王朝的共和革命,至1912年时,留日学生便只剩下了1400人左右。

庚子赔款与留学教育体制的形成

1901年以后,清政府在实施政治、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过程中,陆续颁布了一些有关留学教育的法令和章程。这些章程规定了留学教育各个方面的条例和细则,使得留学教育逐步规范化。在这些法令中,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五日(1901年9月17日)公布的《广派游学谕》,允诺留学生学成归国后将分别得到进士、举人出身的奖赏。此后,清廷又由外务部于1902年12月27日公布了《奏议复派赴出洋游学办法章程折》,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1904年1月13日)又规定了奖励职官游历游学的条例,1904年5月练兵处制定了有关选派陆军学生分班游学的章程;同年九月,外务部、学务大臣又联名奏准游学西学的简明章程。有关留学生归国考试录用的章程,也分别于1905年和1906年陆续颁定,并在1907年和1908年两次修订。此外,清廷还先后于1906年和1907年颁布了有关进士馆派员留学和贵胄子弟出洋留学的办法章程。

这一系列法令章程的实施及新学制的颁布,导致留学教育日渐发达起来,与留日教育热潮出现的同时,留学欧美也吸引着许多人。除留学英法德美等国外,留学比利时,俄国、奥地利的人数也有不少增加。1903年湖北一省就选送24人赴比国留学,1904年湖南省选3人赴比国学习矿业,同年四川选13名留学生赴比利时学习路矿。留学比利时的人数之所以明显地增加,一方面由于中国发展工矿业急需人材,而比利时矿业在欧洲较为发达;另一方面,是由于比利时留学费用比较便宜,每人一年学费只需1600法郎(不足白银500两),只相当于其他欧洲国家的1/3。

自1881年留美幼童中途撤回后,中国留美教育一直处于低温状态。据统计:1881年至1900年期间,每年赴美留学的人数最多未超过4人,20年间留美人数总共也只有15个人而已。从1901年开始,留美教育开始复苏,1901年留美学生人数增至12人,到1907年增至69人,1908年为64人。这无疑也是得益于清政府鼓励留学教育的政策。另据梁启超《新大陆游记》1903年统计:当时在美留学的中国学生记入留学生会籍者便有50人之多,这些人大多数来自北洋大学,也有相当一批自费生和来自杭州的官费生,他们分别肄业于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及部分私立学校,学习政治、法律、经济、矿务、工程、电学、工商、农业等方面的专业。

1908年,美国政府决定退还部分庚子赔款(总数约10785286美元),并将此退款用做资助中国留美学生的经费。经中美双方议定,从拨还退款之年起,头四年每年遣派学生约100名赴美留学;第五年起,每年至少续派50名。此项协议形成后,清政府遂着手筹建有关留美教育的机构,并草拟有关章程。

1909年(宣统元年)7月10日,清政府由外务部、学部会奏收还美国赔款派遣赴美留学的办法,提议设立游美学务处主管留美教育事宜,设置肄业馆专门进行留学生出国前的各项培训,并规定了考选赔款留美学生的办法及津贴在美自费留学生的办法。

游美学务处于1909年9月正式开办,场所租赁东城侯拉胡同一所民房。学务处成立后即着手起草了《游美学务处暂行章程》及其《附则》,该章程规定了游美学务处的性质、职责、职员工资待遇、办公规则、经费开支等项细则,并于次年(1910年)呈请将游美肄业馆改建为清华学堂。清华学堂校址位于京西清华赐园旧址,学堂分为初、高等两级,学额为500人,学习年限共为八年(初、高等各四年),每年定额招生,高等科参用美国大学课程办理,学生主要预备选送美国留学,若未经选送出国,则留馆修习各种专门学科。至此,清华学堂便不限于留美预备学校的专一职能,已具有常规学校的性质。1911年4月9日,由外务部呈请的《奏请订立清华学堂章程折》得到正式批准。此后,游美学务处又于当年的5月24日,制定了招考清华学堂的章程,同年的9月6日又制定了《清华学堂章程》,留美预备教育的体制至此大体成型。

游美学务处成立后的另一件大事,是主持招考留美学生的事宜。1909年8月(农历),举办了选拔第一批留学生的考试,从630名考生中录取了47人,于同年10月送至美国,后来著名的学者梅贻琦、秉志就在此次录取赴美留学。1910年7月(农历),第二批留学生是从400多人中选出的70人,另有143人为备取生,在这70人中有后来著名学者赵元任、竺可桢、钱崇澍、胡适等人。1911年6月(农历)录取了第三批63人,同年还挑选了一批11~12岁的幼童12人,以求取得“蒙以养正”的效果,但这批幼童直到民国三年(1914)才赴美去读中学。

宣统元年七月二十日、二十一日(1909年9月4日、5日)考试,八月三日(9月16日)发榜,录取47名,八月二十九日(10月12日)放洋。宣统二年七月(1910年8月)举行考试,录取70名。宣统三年闰六月(1911年8月)举行考试,录取31名。

由退还庚子赔款所实施的留学教育,从实质上讲,仍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文化渗透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同时也对中国教育产生过积极的影响。首先,为中国培养了一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骨干人材,这批留美学生归国后大多数能够承担建设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及科技事业的领导重任,并在许多科学文化领域中发挥了开拓的作用。其次,在庚子退款的促动下,中国建立了游美学务处和清华学堂,形成了较为规范、系统的留学预备教育、考试、管理的体制,这与清末新政中其他有关留学教育的法令章程互为表里,标志着中国留学教育有了一套体制。再次,庚子退款在清末虽然只招收过三批留学生,但它同时制。定了津贴自费留美学生的条例,这无疑有助于促进中国留学教育的发展;同时,美国首创的这个先例,也促使英、法、意、比、荷在1922~1933年间纷纷效尤,这对中国现代留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虽然庚子赔款本身是帝国主义各国贪婪掠夺和敲诈中国人民的财富,并且截至1918年,中国已付出了6.5亿余两白银,但如果退款不被外力硬性规定,腐败的满清政府也不会用这笔钱去办教育的。这一点,从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头10年近50年的教育历史经验中不难得出结论。

社学与义学

唐代以后的府、州、县学基本没有承担启蒙教育的功能,启蒙教育一般都由专门的乡村学校和家庭承担,前者主要包括乡学与里学、社学与义学,后者主要是各种类型的私塾。由于乡学与里学、社学与义学实质内容是一样的,只是由于行政区划的不同名称不同而已,因此就将乡学、里学和社学、义学在这里一起简述。

如前所述,唐代的县以下有乡,乡以下有里、村。唐代的每百户组成一里,五个单位里组成乡;在城区内设置坊这一机构,城郊设立村。唐代的在乡、里、村都设立学校,学校已经深入渗透到乡里。开元时期,朝廷下令在州县之下,每一乡都设置学校,并由官府配备师资,招生讲学。到天宝三年(744),因朝廷要求百姓读《孝经》,又下令增加乡学教师的名额,德宗贞元三年(787)右补阕宇文炫曾经建议朝廷废除京畿各县的寺庙,改为乡学。许多文献都真切地反映出乡学、里学、村学是广泛存在的。白居易曾经担任“乡校竖儒”,即担任乡校的教师;柳宗元《与太学诸生书》说自己少时不敢上太学,只好就读于“乡间家塾”,即乡、里的学校。

乡学一般是由官府在农村兴办的学校,在城市郊区也有这类学校,被称为村学。乡学与村学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村学的规模比乡学要小,一般只有一个老师,一二十个学生,老师的工资由村中支付,老师还要每天依次到学生家吃饭,叫“转食”。村学的条件十分简陋,往往是在寺庙或其他屋舍进行教学。《太平广记》中的《窦易直》一文中有一段记述窦易直在村学读书的情况:有一天傍晚时分,风雪大作,在村学学习的学生都不能回家,晚上只好住在漏雨的房子里。他们学习的地方连风雨都挡不住,可见村学的办学条件是十分恶劣的。

唐代村学属于初等教育,与我们现在的小学类似。乡、里、村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五经和一些启蒙识字读物,以及唐代广泛流传的诗歌文赋。唐代的启蒙读物,除唐玄宗皇子编纂的《初学记》以外,在民间流行的主要有梁代周兴嗣编撰的四言韵语《千字文》,蒙学课本《太公家教》、《兔园册府》等。

乡、村、里学的设置对唐代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传播起了重大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唐代教育的普及程度。唐代后期因为社会动荡,州县官学大量衰废,而乡村学校因不容易直接受政局变化的影响,所以还依然普遍存在,唐后期教育应该比前期更为普及。这主要还由于乡村学校并无政府固定供给的经费,而且这类学校的人员编制十分简单(往往只有一名教师),日常所需的经费也微乎其微。

宋代的初等教育也基本上由乡、里之学承担,这期间还出现了为农民提供启蒙教育的冬学,即主要选择在冬天的农闲时节传授知识,这种学校与我们现在的成人教育中的业余农校十分相似。元明清时期的启蒙教育机构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乡、里学校演变成社学和义学。社学、义学是元明清时期最基本的启蒙教育机构,全国城镇和农村的儿童,尤其是广大农村儿童的启蒙教育多由这类机构承担。明清时期的社学、义学,是府、州、县学教育的重要补充,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社学是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一种基层地方官学。招收的学生大致是在8岁以上、15岁以下,没有获得任何功名的少年儿童。社学广泛设立于全国城镇和乡村,其中乡村的比例最大。社学在宋代就已经出现,由官府正式设立是从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开始的,朝廷规定:“诸县所属村庄,五十家为一社,择年高晓农事者立为社长。……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如学。如学文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就是说规定每50户为一社,每社设立一所社学,农闲时让农家子弟入学读书,接受启蒙教育。这对于发展农村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代初期继承和发展了元代创立的社学制度,其设立更加普遍,数量更多,在教学的各个方面也更趋成熟。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下诏规定,府州县每50家设立一所社学。这一规定带有某种强制性,与近现代义务教育有相似之处。但这种奉旨设立的社学含有相当多的虚假成分,有的甚至成为地方官吏敲榨勒索百姓的工具:对愿意读书而无钱的人,不许入学;而对一家有适龄儿童三四人却不愿读书的,则可用交钱的方式免除入学读书之苦;对只有父子二人,而且都没有时间入学读书的,却又强迫他们入学。正因为如此,在洪武十三年(1380)曾一度废止社学,只设冬学。但三年以后又下诏恢复社学,而且改变了以前社学只能由地方官府设立的局面,允许民间设立社学,禁止地方官吏“干预”民间自办的社学。

明初社学主要由各级地方官吏兴办,据王兰荫《明代之社学》统计,在1438所社学中,由知县建立的占61%以上,由知州建立的只占不足4%,由知府建立的超过1.1%,由提学官监督、指导建立的也超过21%,由民间设立的社学只占3%左右,这表明明初社学的官办性质。但从洪武十六年恢复设立社学以后,民间设立的社学逐渐增加,不少是以宗族为单位设立的。

社学的教师称社师,一般是挑选当地学行兼优的长者担任。在教学活动方面,明代社学对于如何教儿童念书、看书、作文、记文,培养儿童学习习惯以及每天活动的安排等,都有较具体的要求。吕坤编撰的《社学要略》中具体规定了社学的教育目标、道德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以及教材、教法等。他认为社学教育应以进德修身为目标,不可只为“取科甲求富贵”,提倡慎选社师,“不以才名为务,而以志行端良为先”,并强调对儿童学习、行为习惯的培养。他说:

教童子,先学爽洁。砚无积垢,笔无宿墨。蘸墨只着水皮,于笔先要水润,书须离身三寸,休令拳揉。手须日洗两番,休污书籍。案上书,休乱堆斜放。书中句,休乱点胡批。学堂日日扫除,桌凳时时擦抹。

社学的教学内容,除传统小学所教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以及《孝经》、《四书》之外,特别强调学习冠婚丧祭的礼仪,使学生从小懂得封建社会的礼仪制度。洪武二十年(1387)以后,将《御制大诰》和律令列入教学内容,目的是进行法制教育,从小培养安分守己的所谓良民。明太祖还令全国社:学的老师率领能背诵《御制大诰》的学生进京,礼部根据学生的背诵情况加以赏赐。洪武三十年(1397)五月,全国有193400多能背诵《御制大诰》的学生汇聚京城,队伍十分庞大,可见当时社学的发展规模之大。明代中叶以后,社学逐渐废弛,明朝政府多次明令复兴社学,但各地官吏并未认真执行。明朝将社学与府、州、县学衔接起来,社学的优秀学生可以被选拔推荐到府、州、县学中去继续学习。这对社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顺治九年(1652)规定:“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意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提学按临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这条规定说明,清代每乡设立一所社学。康熙九年(1670)下令各省设置社学、社师。社学成为设在乡镇地区最基层的一种地方官学。雍正元年(1723),提出凡在社学中学习成绩优秀的,经考试可以升入府、州、县学的学生;而府、州、县学学生学习成绩不佳,要被退回到社学中去,即所谓“发社”。清代社学,主要面向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不久,清代的社学即为义学等形式所取代了。

义学,又称义塾,是明清时期为贫穷子弟和少数民族子弟设立的教育机构。早在宋代已有“义学”的名称,但它只是以本族贫穷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学校,有官办、民办、官民合办等多种形式,清代主要是官办的,义学。义学在清代最初是为扶植少数民族的文化而发展起来的,而义学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则得益于雍正时期企图以推动义学的发展来代替书院的政策,由于当时书院的存在与发展的合理因素尚未消失殆尽,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历史惯性,统治者以义学取代书院的做法只能成为泡影,但已经得到推广的义学也作为一种既成的现实被保存下来了,而且与书院一样得到极大的发展。乾隆以后,直至清末,义学一直成为清代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办义学一般选择本省生员、贡监中品学兼优、熟悉当地风俗、通晓方言的人担任老师,由地方官学的老师保送,地方官员加以考试以后正式任命。义学教师的考核由地方官吏主持。与社师一样,以六年为期,如果教学成绩突出,生员可以升为贡生。如果三年内的教学效果不好,就要被解聘。义学老师的待遇,约每年16—20两银不等,由官府从存公银中付给。民办义学教师的工资则由民间捐田、捐银、捐房等方式来支付。

清代义学大多都设置在庙宇、公所里,一所义学通常只有一名塾师,一般每所义学学生人数在10~20人之间。学生的年龄,在七至十几岁左右。义学有较固定的上学时间和假期。如唐鉴的义学规定每日卯正(早上6点)上学,酉正(傍晚6点)回家;每年自正月十五入学,到阴历十二月初十放假。在教学管理方面,义学一般采用奖赏和处罚两种方法,即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一般的奖赏是发给纸笔,最高的奖励是挑选少数聪颖者,报明府县,送书院肄业。处罚则大多有三种:训饬、体罚和除名。义学的管理十分严格,经常体罚学生。

社学与义学是明清时期普及文化知识的主要机构,也是官府推广教化、维护地方安定的重要工具。官办的社学和义学可以免费入学,有的义学还提供学生的生活费和学习用品,这类似于我们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为贫寒子弟提供了一定的读书机会。社学基本上已成为清代地方官学的一个组成部分。部分成绩优秀的义学学生也能够通过考试,获得进入府州县学学习从而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社学与义学与其他类型的官学一样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构。

私塾

私塾是由私人创办的提供启蒙教育的收费机构。一般按其设立情况可分三种: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称“门馆”、“家塾”;由一村一族聘请老师教授学生的,称“村塾”、“族塾”;由富裕人家独自一家聘请教师在家设馆,专门教授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的,称“坐馆”、“教馆”。私塾自汉代就已经存在,历经唐宋的发展,至明清时期成为民间广泛设立的学校,与社学、义学一起承担着儿童的启蒙教育任务,私塾教育亦是启蒙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代的私学中书馆是以启蒙教育为主要职能的私塾。唐代的启蒙教育主要也是由私塾承担。唐代教育制度规定,品官子弟14岁才能入州县学或中央各官学校。14岁以前的教育基本上是由乡学、村学、里学和私塾、家学来承担,聘请老师开设家塾在唐代较为普遍。私塾教师以在私塾教书为职业,主要依靠收取的学费谋生。他们有的进京,受聘于官僚家中;有的在乡里,受聘于富家大户开展教学活动。

宋代私塾的规模一般不大,学生往往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少数也有上百人的。私塾学生的入学年龄没有定规,可以是七八岁的儿童,也可以是20岁左右的青年,一般在七八岁至十四五岁之间。塾师靠学童所缴学费(多为粮米实物)维持生活,往往相当贫困。北宋叶梦得在其所著的《避暑录话》中逼真地描述了其幼时私塾教师窘迫的生活状况:这位老师姓乐,博学多才,但家里十分贫困,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他有妻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奴婢,住在城西,家里的三间草屋有两间用来办私塾,他和家人就挤在另外一间生活。这位姓乐的老师十分随和,从来不发脾气,整天笑嘻嘻的。有一天,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妻子让奴婢来告诉他,家里已经没米了,乐老师知道后说:“等一会儿,会有人送米来。”妻子听后十分生气,就从屏风后跳出来,顺手拿起桌上的教鞭,就朝他的脑袋上砸来,乐老师连忙逃走,学生见了都暗暗发笑。正在此时,叶梦得的父亲送来了三斗米,乐老师停下来对他的妻子说:“没有骗你吧!米不是已经送来了吗?我肚子饿得很,赶快做饭吃。”连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私塾教师的贫困也就可见一斑了。他们大多是下层的读书人,迫于生计,不得不边读边教,边应科考。宋代的启蒙教育主要以《蒙求》、《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及儒家经典为教材,教学生识字、吟诗作对和书法等,为参加科举考试做准备。

明清时期,私塾广泛设立于民间,成为启蒙教育的主要机构之一。我国近代以来的许多名人都上过私塾,如鲁迅先生就曾就读于私塾“三味书屋”,并写下了哙炙人口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刻画的摇头晃脑读书的私塾先生形象栩栩如生,让读者过目难忘。然而在形象描绘私塾生活的同时,字里行间充满了他对旧式私塾教育的厌恶,特别是对私塾呆板教学方法和单调教学内容的反感,那么明清时期的私塾教育到底是怎样开展的呢?我们下面从私塾的教学活动、私塾的生活情况等方面作一简单的介绍。

私塾的教学按照由易而难的顺序展开,对于五六岁的儿童,首先是培养他们的学习习惯——习坐、习静,然后才开始识字。识字一般是在阅读之前进行,主要的方法是通过卡片来识字,将《三字经》、《千字文》上的字用正楷书写在长宽一寸二分的纸上,纸的背面写一个同音字,如“闻”后写“文”,“实”后写“十”等等。然后一个一个地教学生认读,并根据学生的接受程度讲解字意。学完一天以后,将识字卡片用线串起来,或用纸包好,过一段时间进行复习,以巩固所学生字。此外还有对比识字,即通过对形似字、音近字的辨认进行识字教学。明代李登曾编过一本取名为《正字千文》的识字课本,就是通过辨字来认字的,如“戊戊戍戌、胄胃母毋、柬生阑炼、东出栋冻、巳生汜祀、己生忌记、折拆小异”等。

学生识字达到一定的数量以后,私塾的老师就开始教课文了,大多数的私塾是先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为对联做准备,还要教《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然后再教《四书》、《五经》等经典。也有的私塾在学生识字达数千以后,直接教《四书》,先教学生《大学》,然后教《中庸》、《论语》、《孟子》。此外,学生在课余时间要多看注疏,多看古书,这些书包括《通鉴》、《近思录》和《性理大全》,这些都对作八股文很有帮助。课文的教法大多是学生站讲台边,教师先读,学生跟着读,读至数遍或数十遍后,再要学生回到座位自己熟读。水平更高的私塾教师则是先教学生认读书上每一句话的字,学生能正确地认读以后,教师再带读十来遍,每读两三遍就要学生自己读一遍,老师仔细听学生读得是否准确,再反复数遍,直至学生能够读准确以后,才让学生回到座位上自己熟读。

学生在自己的座位上读熟了老师所教的一段课文以后,就到老师面前背诵这一段,然后老师再教下一段。大概上午、下午各须教五段,每段都需要熟读以后背诵出来。在放学之前要在老师面前背诵当天学习的十段课文。《醒世姻缘》中说:“那南边的先生,真真实实地背书,真真实实看了字教你书。还要连三连五地带号背书,还要当面看着你默写。”在私塾中背书是最重要的教学方法。

每日教新课前,又须将数日前或数月前所读的书轮流背诵,称“温书”或“理书”。崔学古在《幼训》中明确规定:每月初十就要背诵前十天所学的课文,必须在中午之前背完……每月二十日就要背诵前二十天所学的课文,必须在第二天中午前背完。……每月底背诵这一个月所学的课文,必须在第三天的中午前完成。每一季度需要背诵这三个月所学的课文,限五天背完。每学完一本书就要将这本书全部复习一遍,年终将这一年所学的课文复习一遍。清代参加科举考试需熟读《四书》、《五经》,据统计,《四书》、《五经》总字数是431286字。40余万字的经典正文,以每日学习记诵200字的速度,一般智商的学童大约需要6年才能完成。此外,还要背诵一定数量的佳作,以便积蓄词汇,学习表达方式和加强语感,并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有的私塾要求学生在熟读课文的同时,还要讲解课文的大意。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教育十分强调背功,注重记忆能力的训练,相对较不重视分析能力和求异思维的训练。

在识字、学习书本的同时,私塾先生还要教学生写字。明清时期私塾的写字教学可以分为扶手润字(亦称“把腕”或“把笔”)、描写、描影、跳格、临帖等几个步骤,到学生知道运笔的轻重转折、笔画的粗细以后就让学生自己练习。同时还要教给学生“握笔四要”和“作字四法”。所谓“握笔四要”是指“虚、圆、正、紧”,“虚”就是手指不靠近掌心,“圆”是握笔时手背须呈圆型,“正”是握笔写字时笔管要正,“紧”是指手指紧贴笔管。所谓“作字四法”是:横清竖直。横宜细,竖宜精;少粗多密。笔画少的字笔画要粗,笔画多的字笔画宜细;勾短点圆。勾宜短,点宜圆;空匀横直。空白宜匀,横路宜直。这至今仍是我们练习毛笔书法的有效方法。

当学生经一段时间的学习,能够稍微掌握文学知识以后,老师就开始教他们学习作对子,这是私塾作文教学的开始。明清私塾将作对子的方法编成歌诀,以帮助学生记忆。练习四声的歌诀是:“平对仄,仄对平,平仄两分明。有无虚与实,死活并重轻。上去人声皆仄韵,东南西北是平声。”练习分辨虚实字的歌诀是:“实对虚,虚对实,轻重莫偏枯。留心勤事业,满腹富诗书。古人已用三冬足,年少今开万卷余。”练习辨明义理声音的歌诀是:“寻义理,辨声音,呼吸务调匀。宫商角徵羽,牙齿舌喉唇。难呼语气皆为浊,易纽育词尽属清。”作对子的训练一般从“一字对”做起,进而“二字对”、“三字对”、“四字对”,甚至“多字对”(五字、七字、九字)。崔学古在《幼训》中介绍了用增字的办法指导学生学习作对子的经验:“一曰增字。假如出一‘虎’字,对以‘龙’。‘虎’字上增一‘猛’字,对亦增一字,曰‘神龙’。‘猛’字上再增一‘降’字,对亦增一字,曰‘豢神龙’。‘降’字上再增一‘威’字,对亦增一字,曰‘术豢神龙’。‘威’字上再增一‘奇’字,对亦增一字,曰‘异术豢神龙’。以此类推自一字增至数字,为通文理捷径。”湖南人车万育著有《声律启蒙》,是专门教人如何作对子的蒙学教材。这本书将两两相对的文字分韵汇编起来,如“东”韵的第一段是:“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作对子要求对句语音平仄相对,词性、语法及修辞结构相同,讲究概念、分类、比较的逻辑关系。在作对子熟练以后,就要求学生多阅读古今名对及诗话,便可以进一步学习作文写诗了。

明清科举以八股取士,因此学作文以学习八股文作法为主要的功课。明清时期的作文教学有几条原则,首先是要求学生不要过早动笔作文,以便更好地打好;基础;其次写作时从仿写开始,读写结合;最后是采取“先放后收”的方法。这主要是指开始作文时,“以放为主”,鼓励学生大胆创作,以培养其写作的兴趣。当学生的写作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再按照八股文的苛刻格式进行训练,就是所谓的“收”。有的私塾老师在要求学生作文时,往往会自己也写一篇文章,作为学生的范文。

私塾教育的严格自古以来就是公认的,《三字经》上的“教不严,师之惰”历来被看作金科玉律,所以学生挨打、罚跪是常事。崔学古的《蒙学录》中认为,蒙学教师应该平时要不苟言笑,遇事要赏罚分明,这样才能树立起教师的威严。教师在私塾教育中起着关键作用。曾经有人写了一首《训蒙诀》将老师的责任写得十分清楚、生动,现摘抄如下:

牢记串记牢牢记,莫把蒙师看容易。教他书,须识字,不要慌张直念去;声声字眼念清真,不论遍数教会住。教完书,看写字,一笔一笔要端详,不许糊涂写草字。字写完,作对句,见景生情不必奇,只要说来有意趣。平仄调,毋贪异。做完对句有余功,写个破承教他记。催念书,口不住,时常两眼相对看,怕他手内做把戏。非吃饭,莫放去。出了恭(上厕所),急忙至,防他悄悄到家中,开了厨门偷炒米。清晨就要来,日落放他去,深深两揖出门外,彬彬有礼循规矩。若能如此教书生,主人心里方欢喜。

大多数的私塾教师都是科举考试的失败者,他们是不得已才来教书的,往往是边教书边应试。尽管私塾教师与社学、义学一起担负着启蒙教育的重任,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却是教师中最低的。下面是一段书呆子气十足的私塾老师写的诉苦文字:

先生诉苦,眼泪直送矣。夫冷板凳之苦,一言难尽也。想将起来,岂不要哭乎?且先生之做不得也,非一日矣。束修只得些微,铺排到有无数。落雨包驼,晴天要送,仔细思量,讨饭不如也。今天下之生意最微薄者,莫如教书矣。挣起喉咙,一年叫到头的是“赵钱孙李”;放开力气,从早缠到晚的乃“天地玄黄”。谁想那个供茶,谁家供饭。姜汁面一碗,希图暂饱,休望张家请酒,李宅邀谈。糖烧饼两个,权且充饥。节礼包分文未见,到说今如不见;学课钱毫忽也无,反要查问功课。戴顶旧帽子,便说道这先生好去打卦;换件破衣裳,尽骂云这穷酸俨似叫化。任凭“寒来暑往”,不住的争堪道好;悉听“春露秋霜”,他还说去早来迟。收的低银潮色,皆缺戥头;来的七龄八岁,浑如凿石。未打骂尚云用夏楚,不放学犹言歇落太多。可怜雇工不如,奴才弗若,岂不要哭乎!你道不哭乎?

这段文字全面地描写了私塾教师生活之苦,深刻反映了蒙师的劳动与所获回报的反差,其地位不如雇工、奴才,生活水平比不上乞丐,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不公性。

著名的画家、诗人郑板桥(1693~1765)早年家贫也当过蒙师,曾做诗《自嘲》:

教馆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

半饥半饿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

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

而今幸作青云客,遮却当年一半羞。

清同治年间的李静山在他编的《增补都门杂咏》上有诗曰:

蒙馆舌耕不自由,读书人到下场头。

每逢年节先生苦,亲去沿门要束修。

清嘉庆年间佚名编的《都门竹枝词》上也有首诗描述了蒙馆先生的贫寒生活:

三两言明按月支,支来两月便迟迟。

修漂了随君便宜,再请旁人做老师。

崔学古的《幼训》从私塾在启蒙教育中作用的角度中呼吁改变私塾教师的生活待遇,他说:“为师难,为蒙师更难。蒙师失,则后日难为功;蒙师得,则后日为功。甚已,不可不慎也。”

私塾在促进教育和文化的普及、儿童的启蒙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与社学、义学等启蒙教育类型一样,私塾教育主要是一种应试教育,因此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效果的检查以及教师的选择等一切教育活动都围绕科举考试展开。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方面,私塾的启蒙教材中包含着种种宣扬从小要勤奋学习,以获取功名富贵为学习目的的诗文,如《千家诗》中就有“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白马紫金鞍,骑出万人看。借问谁家子,读书人做官”;“学乃身之宝。儒为席上珍。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玉殿传金榜,君恩赐状元。英雄三百辈,随我步瀛洲”;“一举登科日,双亲未老时。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等许多这样的诗句。因此,私塾同样也是“储才以应科目”的基础环节。

由于社学、义学和私塾同为启蒙教育的类型,因此上面所介绍的私塾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在社学、义学中也是大同小异。另外,中国古代女子一般不接受正规的教育,一些女子(主要是家境较好的女子)所受教育主要是在家塾中进行。在社会安定的时代和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民众的识字率并不很低。唐末五代时期,北方有的地区每家都藏有《兔园册府》等启蒙读物;据有的学者研究,清末南方一些地区的识字率比民国时期的识字率还高。中国在古代时就已成为一个文化大国,成为一个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这和读书应举促进民间教育的普及是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