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商业(上)

市邑、墟集

乡村集市

相传神农作市,这种市无疑是乡村集市。《史记·平准书》载,因井田以为市,显然亦是乡村市场。

孟子更是形象地描写了站在乡村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伺机牟利的“贱丈夫”。

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

(《孟子·公孙丑下》)

后来人们把操纵和把持贸易的行为,叫做垄断,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

战国时,这类农村集市已为数不少。市井图画像砖(拓片)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伞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声则民乏。(《管子·乘马》)另有资料说,战国时,中国已有800~900个城镇。

据《汉书·地理志下》载,汉代全国分为130个郡国,1587个县、道、国、邑,6622个乡。在郡县乡村中都有市场。县以下定期集市贸易的小邑,称为市邑。汉代,这种市邑数以万计。

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王符《潜夫论》)另据日本学者估计,西汉后期(公元2年)全国有大小城镇37844个。

西汉时,全国“名都”只有20来个,郡国县道所在的城市1710个,加在一起,约有1730个。从37844个城镇中,减去这1730个县以上城市,尚有36114个乡村集市,即市邑。与上述“市邑万数”的记载是一致的。平均每个乡有6个市邑,每县约有24个市邑。汉代,县的面积一般为方圆100里,人口多的地方,县的面积较小;人口少的地方,县的面积较大。也就是说,每方圆100里内,平均有24个乡村集市,约为战国时期城镇集市数的5倍。

农村小集市的名称各地不一。或叫做“市”,或叫做“墟”、“痃”、“亥”、“场”、“集”、“街”,……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从这些杂乱名称中,我们不难窥见其面貌。乡村集市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交易时间短暂。战国时的市是朝满夕虚式的,早晨起来赶集,晚上散去。市罢人散,市场空空。商旅图市,朝则满、夕则虚,非朝爱市而夕憎之也,求存故往,亡故去。(《战国策·齐策》)定期集市。每隔三五日,或十日八日,集会交易一次。而不像城市市场那样是常设的。“墟”的名称鲜明地反映出这一事实。

柳宗元在《柳州峒氓》中引《青缃纪录》说:

岭南人谓市为虚,盖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而岭南村市,满时少,虚时多,故谓之虚。(《柳河东集》卷四二)宋人吴处厚进一步解释了称市为虚的原因:

岭南谓村市为虚。柳子厚《童区寄传》云:“之虚所卖之。”又诗云:“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即是也。盖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而岭南村市,满时少,虚时多,谓之为虚,不亦宜手。(吴处厚《青箱杂记》)“痃”(亥)市的名称也很形象生动。痃疟是一种定期发作的疾病,人们以此称呼当地间日或几日举行一次的集市。

又蜀有痃市,而间日一集,如痃疟之一发,则其俗以冷热发歇为市喻。

江南人觉得这种称呼不雅,而改“痃”为“亥”,以符合当地寅、申、巳、亥日集市的习俗。唐朝大诗人白居易《东南行》中的“亥日饶虾蟹,寅年足虎豸区(出)”诗句中所说的就是这种农村小集市。

活跃于这种集市上的是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农民以粮食交换手工业者制造的农具、用具和酒、肉等日常生活用品。农忙时,手工业者还把农具运到田间地头出售,农民以五谷、货币购买,或赊贷。所卖农具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器不善者不集”,不合格的产品是不拿到集市上出卖的。

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鞔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币)易货。或时贳。(《盐铁论·水旱》)这种市场上还没有看到商人的身影,进入市场的货物就地摆设,买卖,“老翁主贸易,俯仰众所尊”。有的农村集市尚无货币流通,处于物物交换阶段。

“古者市朝而无刀币,各以其所有易无,抱布贸丝而已”。(《盐铁论·错币》)这种农村集市数量多,相距很近。宋代,广州肇庆府惠州共管墟税83场,皆系乡村墟市。有“三里一虚”之说。清明上河图(局部)墟市上的货物一般是不纳税的,但随着集市贸易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希冀增加税收,请示朝廷要求对其收税。但皇帝认为,这是一种扰民举动,未予同意。

(北宋至道二年(996)七月)二十八日,上封者言:岭南村墟聚落间,日会集裨贩,谓之墟市,请降条约,令于城邑交易,冀增市算。帝曰:徒扰民尔,可仍其旧。(《宋会要辑稿·食货》)可有些地方并不听中央的,照样创立税场收税,对米粟亦且收钱,甚或横征暴敛,甚为民害。

商人遇盗图草市

草市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农村市场。“草市”一词最早见于东晋南北朝。草市的确切含义不详。草字的本意是潦草,草率,粗略之意。大概是因为有些农村市场与官府设立的县以上城市市场比起来,相形见绌,不那么规范,故称草市。现在学术界引用的有关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载,淝水左渎有“草市门”。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载,东晋成帝时,宫城移往苑城后,在建康城外置七尉,其中“南尉在草市北”。南朝齐永元三年(501)张欣泰之乱,鄱阳王宝夤投奔草市尉,这可能就是驻在草市附近的南尉。

宝夤亡三日,戌服诣草市尉,尉驰以启帝,帝迎宝夤入宫。(《南齐书·鄱阳王宝夤传》)草市在唐宋时有很大发展,许多诗词和史书对此有所记载。从中可以看到草市如下一些特征:

草市上的货物多为农林渔牧产品,有诗为证。

十里山村道,千峰栎(例)树林。

霜浓竹枝亚,岁晚获花深。

草市多樵客,渔家足水禽。

(李嘉祜:《登楚城驿路·十里村竹林次交映》)草市中有常设的药肆。据《太平广记》载,唐玄宗曾诏兼琼求访王老。兼琼搜索青城山前后,并无此人。惟草市药肆说,常有二人来肆卖药,说是王老让他们来的。兼琼根据这个线索果然找到了王老。草市亦有酒肆。陆游《村居》诗中有“草市寒沽酒,江城夜捣衣”的名句。范成大在《离池阳十里清溪口复阻风》中亦有“远寻草市沽新酒,牢闭逢窗理旧书”的诗句。草市中还有饭馆等设施。

大的草市非常繁华,有来自四面八方、语言各异的商贾,有长途贩运来的货物。如距汴州(开封)城不远的汴水渡口上的一个草市就有“江货”、“海商”:

千里河烟直,青槐夹岸长。天涯同此路,人语各殊方。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回看故宫柳,憔悴不成行。(王建《汴路即事》,《全唐诗》卷十一)有的草市上还出卖名人诗句。如白居易和元稹的诗就被“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拿去换酒茗。

草市上有许多富室大户定居,也招来江贼的劫掠。

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自(元和)十五年来,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杀皆遍。

(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樊川文集》卷十一)有的草市设有管理的官吏——“草市尉”,已如上述。

多草市位于城市附近。上已言及,建康城外有草市。宋求敏《长安志》载,万年县城东有草市。四川的西川城东门亦有草市。宋代,城郊草市更多。

宿州自唐以来,罗城狭小,居民多在城外。……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多。(苏轼《乞罢宿州修城状》,《东坡全集》卷三十五)宋代许多草市是“自唐以来”就已存在的。五代时曾规定,兴建草市要在城外距标识7里以外处。钱庄草市有的位于交通要道,特别是江河沿岸。上引“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两句,已说得很清楚了。

有些人口多、贸易发达、交通方便、位置重要的草市上升为县治。如唐代著名的灌家口草市于开元十三年(725)升为归化县治。

市镇

当代常乡镇连称,古代则市镇并列。市,作为贸易场所,见于远古,而镇在宋以前是指军事设防地。宋以后,镇的经济贸易功能增强,市镇性质逐步接近,故在一些地方志中出现“市镇”条目。明代已把市镇作为同一概念。如弘治《吴江县志》称:“人烟辏集之处谓之市镇。”正德《嘉善县志》说:“大曰都邑,小曰市镇。”但市镇仍略有差异。古代,市的规模小于镇,与当代市大于镇不同。“贸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镇”,“以商况较盛者为镇,次者为市”(民国《嘉定县续志》卷一《市镇》),“东南之俗,称乡之大者曰镇,其次曰市,小者曰村曰行”。镇比市有较多的军事、行政职能。

市镇形成的途径清代节日集市

商品经济的较大发展,水陆交通运输的显著改进,是市镇产生的历史前提。具体说来,市镇的形成有以下几种主要途径:

其一,由军事据点转化为行政和工商业市镇。

宋建隆三年(962)十二月癸巳诏置县尉,削夺镇将干碍地方政治,确认市镇为县市和草市之间的市场建制。设监镇官,仅负责安全保卫,防盗,防火,并征税榷酤(雀沽)。由此形成了一批镇市。宋以后,一些地方由军事据点变成商贸中心的情况经常出现。如天津卫,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它是纯粹的军事防地,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最后成了华北大商贸城镇。又如浙江乍浦,宋代为水军防地,明初,筑城于此,变成了海滨一都会。上海宝山县月浦镇系军事重镇,驻兵较多,附近居民因设肉庄、茶酒、杂货等店,逐步成为工商业市镇。

其二,因厅县、行政、税务机构之设而形成的市镇。如明清时,川沙抚民厅设立后不久,在其周围就兴起了曹家路、顾家路等镇;南汇、奉贤等地立县后,在其境内分别出现了沈庄、航头、青村港、松隐、吕巷、干巷等镇。宋代所设的上海、青龙、黄溪、南桥、北桥、大盈、亭林、蟠龙、凤泾、白牛等榷税务,后来都逐渐发展成市镇。

其三,由草市、墟、店上升为镇市。开封的草市镇、泰州的柴墟镇、河南省的社旗镇(原名赊旗店)等一批市镇都是由此而来的。

其四,“因利聚人,因人成邑”,在盐井、盐场、煤铁矿附近自然形成许多市镇。煮盐、冶铁、采矿是有利可图的事业。早在西汉文帝时,就有成千的人聚集在深山穷泽铁矿和盐井、盐场周围。其所需物品一部、大部或全部仰赖于市场,从而自然形成许多工商业市镇。四川是我国著名井盐产区,那里的许多市镇都是因盐而聚人形成的。这从镇名即看得很清楚。如“井研镇”,以及由镇发展而成的“井研县”的名称,都是取自在县南7里的“井研”盐井。“旭川县”亦是因县有盐井号“旭井”,取以为名的。有名的自贡市的一部分贡井前身叫“公井镇”,后升为“公井县”,其名字来自该县镇内的盐井“大公井”。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如浙江的“盐官镇”,上海东部沿海地区的下沙、周浦、新场、青村(奉城镇)、漕泾、一团、泰日桥镇等,都是因盐而成的镇。

唐山镇原系唐山附近一小村乔头屯村,自清光绪五年(1879)开平矿务局成立,其煤井设在村西,乃建造房舍,兴立街市,遂与乔头屯村连为一片,始有铺户,渐成市面。以一、六日为小集,四、九日为大集,设立银粮市以定涨落,经营有日,始成一镇。而铺户所售之物品,多系日用所必需。

其五,位于水陆交通要道上的村落,由于车船来往不断,商贾行人络绎不绝,而出现为行人服务的店铺、饭馆、酒肆、旅馆,并最终形成市镇。如浙江嘉兴地区的皂林铺,旧时荒落,但因“民居夹运河”,交通便利,从而变成“店肆蝉联,商槎猬集”的市镇。开封西南45里朱仙镇的出现、繁荣乃至成为中国四大名镇之一,就是因为它位于贾鲁河畔,水运粮货方便,宋以后,汴河淤塞,贾鲁河成为开封惟一的对外水道,朱仙镇成为开封航运终点之故。天津周围的镇也都出现于水陆交通便利之处:西北部的西沽、丁字沽、北仓、大红桥、杨柳青镇紧靠北运河和南运河;东南部的大直沽、灰堆、双港、咸水沽、葛沽、新城和大沽是南北洋航线通往紫竹林的必经之地。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挖掘现场其六,世族大家聚居地形成市镇。据《后汉书·张霸传》,张霸子张楷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明弘治《嘉兴府志》卷十四载,桐乡县魏塘镇是巨姓魏氏聚居地,自宋代开始,他们在这里修筑池塘,建造房屋,聚商贸易成市,后升为镇。奉贤县东新市镇,建于明代,御史宋贤因其距城远,贸易不便,拓旧居空闲之地,设店集商,互通有无,乡民称便,把它称为新市,后为有别于新寺镇,而改为东新市镇。

其七,府州县官设立市镇。广东琼州府崖州的和集市系知州彭宁、指挥王祥所设;后知州王铎在此建屋立匾,称为“懋迁集”,再后,知州徐琦和林铎建店立匾,称为“和集市”,黎侗族人到集上贸易,很方便。韶州府的清平市是知府陈大纶于明嘉靖年间建立的。陕西延安府的东关市是知府王彦所立,聚四方商贾贸易于此。河南尉市县白家潭市是知县于嘉靖年间建立的。内乡县的西峡口原不开集市,知县以其离乡遥远,商民贸易不便,令每月一、五日开市。

其八,因重大水利工程兴建而形成市镇。如上海,自唐宋以来,陆续兴建了旧捍海塘(唐)、里护塘(南宋)、捍海土塘(明)、外土塘、华亭东石塘和彭公塘(清),在这些海塘附近的交通要道上,逐步形成了江湾、月浦、高桥、大团、塘外、钱桥、四团仓、北蔡、合庆、下沙、航头、竹桥等十多个市镇,贸易日盛。

市镇的命名方式

市镇名称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以姓氏命名者。许多镇市是在墟、集、店、街等原始农村集市,乃至村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许多村庄墟集的名称都是取自聚居在这里的某一大家族的姓氏,故市镇以姓氏命名者甚多。秀水县的濮院镇:宋建炎二年(1128),著作郎濮云翔从高宗南渡,居于此。元大德间名永乐市。濮氏构居,开市街,召民贸易,遂因以名镇。秀水县的王江泾镇:旧有王氏、江氏所居,因以名镇。魏塘镇:魏氏在此筑塘起屋,聚商贸易而成,故名。嘉兴县王店镇:工部尚书王逵构屋于梅溪,聚货贸易而成,故名王店。川沙县张江栅镇:张江于明代在此建市舍而成,故名。嘉定县罗店镇:罗升于元代所创,因以其姓氏为名。朱仙镇:相传为战国信陵君的谋士朱亥故里,朱导演“窃符救赵”,使信陵君名垂青史,朱亥也被后人尊称为朱仙,其故里被称为朱仙镇。

第二,以当地物产命名者。嘉兴新篁镇:原系荒村,明代成为一大镇,因地多竹,故名新篁。天津杨柳青镇,因杨柳繁茂而得名。“直沽(天津)南头杨柳青,昔时杨柳今飘零”。著名的长芦盐务管理局原设在长芦镇,长芦之名源于该镇周围生长着许多芦苇。太仓茜泾镇:因此地盛产茜草而得名。油车港镇:因当地多油坊而得名。

第三,以当地使用的主要生产工具命名者。青浦县双塔镇,居民多以驾船为生,这种船叫双塔船,因而得名。桐乡县炉头镇,因有许多冶铁炉而得名。

第四,以所在地地理特征命名者。归安县埭溪镇:因该镇在发源于莫干山之水所成之溪及拦挡溪水激流的石埭附近,故名。唐河县源潭镇:因附近有泉源流出之水成潭而得名。

市镇大发展分布不平衡

工商业市镇源远流长,南北朝隋唐时期已,稀疏出现,见于记载,宋以后迅速发展,明清许多地方志中都有“市镇”或“镇市”条目。

据有人统计,宋代全国有1106个县,1644个镇,平均每县1.5个镇。

据元骆天骧撰《类编长安志·镇聚》(中华书局1990年版)载,元代长安17县共34镇,平均每县2镇,最多者5个镇(咸宁、蒲城),最少者1个镇(同官、富平、华原、咸阳、临潼、奉天、乾祜等县)。以每县平均2个镇计算,全国约有2000余个镇,比宋代增加不少。

有人据宋代《元丰九域志》记载,推断明代小城镇数超过2000个,集市估计不低于4000个。明代,全国,特别是东南地区,市镇增加甚多。如苏州7县有95市镇,平均每县约14个;松江府3县有62市镇,平均每县约21个市镇。

清初苏州府内9县有103市镇,平均每县11.4市镇;太仓府属4县有41市镇,平均每县10.3市镇;松江府属8县有96市镇,平均每县12市镇;杭州府属9县有85市镇,平均每县9.4市镇;湖州府属6县有22市镇,平均每县3.7市镇。清初苏州、松江境内平均每县市镇少于明代,是因为清初工商业市镇曾受到破坏。据记载清兵攻占松江府城后,焚烧杀戮,使“云间锦绣,顷刻化为瓦砾之区”。但清中叶以后,工商业市镇随着经济的恢复而发展。清后期,苏州府所属12县有287市镇,平均每县18.4市镇;松江府所属7县有235市镇,平均每县有33.6市镇,大大超过了明代这两个地区每县平均市镇数。清嘉庆年间,上海地区有市镇151个(不含崇明县),清末(1911)达476个(包括崇明县),其中现今上海的9个郊县和10个县治级城厢镇绝大多数都是明清时期发展起来的。四川省清嘉庆前后约有场3000左右,清末,约达到4000场。当时四川有142厅州县,平均每厅州县约有28个场。

据美国学者施坚雅研究,清末(1893),除东北和台湾外,全国约有村庄80万个,人口397百万;各类城镇市集3.9万个,人口3531.4万。其中,城市958个,人口2046.3万,市镇2319个,人口493.9万,小集市35723个,人口991.2万。当时全国有1287个县,平均每县有1.8个市镇,27.7个小集市。而集镇往往混在一起,不易分开,且按其规模,有时市镇不一定比集市大。市镇和集市加在一起共38046个,平均每县有乡镇集市约30个(29.5个)。

据沈祖玮估计,约7万个。

据慈鸿飞《中国镇集发展的数量分析》(未刊稿)估算,20世纪30年代,中国有2000~20000之间人口的镇约为1.6万个,镇集总数约为5.8万个。

乡镇集市的分布是不均匀的,一般说来,南方较为密集,北方较为稀疏,南方的长江三角洲市镇尤密,北方的口北(张家口以北)更疏。这与全国城市集中于东南的趋势基本是一致的。

据《山东通志·舆图志》载,清末,山东有107个县(州包括在内),共587个乡,195个镇,1929个市集。需要说明,在195个镇中,包括“约”16,“都”69。减去此数尚有110个镇,平均每州县1.03个镇,18个市集。该志中,“镇”与“市集”是分别统计的,但从所附地图看,有些“镇”被包括在“市集”之中了,如齐河县市集36,无镇,可地图上却有4镇。将镇和市集加在一起,共2039个,平均每州县为19个乡镇集市。不但少于东南苏松地区,而且也少于西南的四川省。

乡镇市集在同一省区各个州县之间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

据上引资料,清末山东省有107个州县,其中拥有9个市集以下的共23个,10~19个市集的共47个,20~29个市集的共20个,30~39个市集的共12个,40个以上市集的共5个州县。菏泽县境内有63个市集,居全省第一位;泰安县和潍县各有46个市集,同居第二位。四川省平均每个厅州县约有28个场,但涪州则多达120个,合州73个,都超过平均数很多。

综合市镇众物杂陈

遍布全国的市镇,都具有贸易功能。其中绝大多数,众物杂陈,是综合性的农副手工业产品交易中心。

明清四大镇之一的朱仙镇,自宋元以后,输入货物有东南食货、江南竹瓷、西北山产,其中以布匹、粮食、大盐、京货为大宗。当地著名的商品有“西双泰”竹竿青酒、“玉堂号”豆腐干、“正义德”的红纸门神,是个颇为典型的综合性贸易市镇。沿用至今的京货街、杂货街、估衣街、油篓街、曲米街等,以及街上的几十家粮行、绸缎店等,就是当时货物贸易的场所。

明清时,这类市镇到处可见。大埔县三河坝市,凡鱼盐、布帛、菽粟、器用,“诸货悉备”。梁山县市镇,“聚民间日用之需”。梓潼县石牛堡场附近居民日用布帛、菽粟、农具、耕牛诸物,咸在场交易。临邑县市镇上,丝、布帛、五谷、六畜、菜菇、铁器、陶器,“靡不毕陈”。据天津商会档案记载,清末直隶文安县胜芳镇,加入胜芳商务分会的有粮、绸缎、面、陶瓷、木、杂货、醋酱、线带、苇草、铁、药材、染坊、灰煤、皮、颜料、土、首饰、茶食、书、饭庄(商)、麻、鲜果、京货、皮箱、放账、煤油、鞋、成衣、铜锡、纸、瓜菜和钱商等,他们分布在33个行业中,凡人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所需之物,市场上均能买到,是典型的综合贸易市镇。另据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静海县独流镇商务分会董事衔名表》所列,加入该镇商务分会的99家分属酒、醋、酱、粮、油、干鲜杂货、茶食、糖稀、烟叶、羊肉、猪肉、布、木、蒲席包、草、锡器、钱行等21个行业,经营的货物亦是农林牧副和手工业产品俱全。独流镇有数千户,其中大小行铺不下千余家,也是综合性贸易市镇。

专业市镇特色鲜明

由于自然条件差异,社会分工不同,在全国出现一批专业化市镇和市场。

其一,粮食市镇与市场。

粮食收购、贩运和批发零售市场、市镇分布在全国各地。长江三角洲上的苏州枫桥市,是湖广之米的集散地。杭州府长安镇是江南、川楚米粮贸易场所。吴江县平望镇上,米麦很多,千艘万舸,远近毕集,居民多以贩米为业。湖州府乌程县南浔镇米市喧阗。吴江同里镇米市,官牙72家,商贾四集。德清县新市镇米行生意兴隆,贩夫客商籴粮转运于外地者,络绎于道。桐乡县皂林镇米商广集。吴江县黎里镇米与豆饼尤多。华北直隶临榆县城集只卖粮米。山西静乐县,仅有小贩,惟以钱米贸易。安徽来安县间有贸易,惟谷米豆麦之类。湖北襄阳县聚米为市。湖南平江县市镇,只卖米,不卖谷。华容县市镇,只卖谷,不卖米。四川新津县市镇,商贾或列肆居奇,或粜籴运贩粮食。广东嘉应州,“百货多,鬻于市。谁大宗?米大宗。”

方志中关于市镇粮食市场的记载很多,其名称各地大同小异,大抵北方多叫“粮食市”、“粮市”,南方多称“米市”。如陕西华州叫“粮市”,岐山县龙尾镇叫“粮食集市”;江苏句容县称“米市”,甘泉县称“米行街”,泰州称“米市街”。所谓米粮“市”“行”“街”等,都是各地市镇上大小不一的粮食贸易市场。

其二,棉花和棉布市镇与市场。

宋代,棉花经西北陆路和东南海道,从中亚和海外移植到陕西、广东、福建等地区。明清,棉花已成为衣被的主要原料。全国各地都有棉花、棉布贸易市场。江苏、山东、河北、河南等棉花重要产区,出现了不少以棉花交易为主的市镇与市场。江苏嘉定县新泾镇是棉花集中交易场所,新棉刚下来,即被远方来的商贩购买贩运。太仓鹤王市是著名的棉花市镇,每到秋季棉花收获之时,市肆阗溢,闽广商人挟带大量资金,航海而来,满载而归。并标明所贩系“鹤王市棉花”,以招徕买主。清道光时,上海外郭东南一带,几乎家家皆售棉花,名花市。宝山县每年棉花入市时,牙行多聚少年无赖辈,提灯收购。靖江县四门内外,乡落市镇,多有“棉花市”。山东夏津县自十字街至北门,皆为“棉花市”。秋收后,花绒纷集,望之如荼。高唐州各集贩卖货物,花布居多。棉花市每集贸易量多达数十万斤。清平县棉花市集最盛。王家庄、康家庄、仓上等处亦多买卖棉花,四方商贾云集,每日交易额数千金。齐东县有“布市”。武城县“棉花市”,每年秋季,四乡棉花云集。束鹿市镇为棉花萃集之区,每年销售不下200万斤,皆由陆路运至深州等地。栾城县只有棉花交易市场,晋豫商贾云集到这里购买。湖北汉川县棉花是贸易大宗,富商大贾携金钱来这里的市镇购买贩运棉花者,摩肩接踵,为数众多。

其三,太湖流域丝绸市镇群体。

中国丝绸历史悠久,早在汉代,精美的丝绸就经“丝绸之路”远销国外。明清,江浙丝绸业很发达,其产品都是由当地市镇集中起来,运销各地的。太湖流域丝绸市镇密集,乌程县南浔镇、吴江县盛泽镇、湖州府乌青镇、嘉兴府濮院镇等便是其中佼佼者。

南浔镇西南辑里(七里)村所产辑里丝,很出名。新丝下来时,乡农赴市卖丝,非常拥挤。丝行收丝后再转卖给各地客商。盛泽镇丝绸贸易非常活跃。镇上约有千百家丝绸牙行,远近村坊织成绸子,全都拿到镇上出卖。来镇收购的客商蜂攒蚁集、挨挤不开。乌青镇设有大叶行、茧行、丝行、绸布庄收购当地出产的桑叶、蚕茧、丝、丝织品等,转卖给外地客商。牙行活跃,四方客商云集。以丝绸业为中心,造船、运输、饮食服务、银钱、典当业以及公会、公所、会馆也都发展起来了。濮院镇居民多从事丝织、接屋连檐,机声盈耳。海贝丝行绸行大量收购,丝行需资巨万,多为合伙,且与钱庄相通。绸行有京行、建行、济宁行、湖广行、周村行等。还有桑叶行、当铺,以及成百个茶酒肆、商会分所、会馆、公会、公所等。还有王店、硖石、王江泾、震泽、长安、双林、临平、菱湖、石门等众多著名丝绸市镇,共同组成丝绸市镇群体,年复一年向国内外发售大量优质丝绸。

其四,著名铁器市镇——佛山镇。

农副产品与农具,尤其是铁器交换,是绝大多数地区贸易的重要内容。早在战国时期,农民就以粟易铁器。明清时期,全国各地市镇都有铁器和农具市场。有些以生产和出卖铁器为主的市镇,径以“炉头”为镇名。浙江桐乡县有“炉镇”,长兴县有“炉头镇”。

佛山镇是最有名的铁器市镇。明清天下有“四聚”和“四大镇”之说。所谓“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四大镇”是:佛山镇、朱仙镇、汉口镇、景德镇。佛山在“四聚”和“四大镇”中均榜上有名,可见其繁荣。宋元,佛山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村庄,明代开始发展,清中叶达于鼎盛。万计,闾井逾千。百货山集,无所不备。商贾云集,会馆林立。赶集者众,往来络绎。廛肆居民,十万有奇。据载,佛山街巷1565条,铺屋58376户。店铺招牌冲天,“较京师尤大”。街巷多以所卖货物命名,墟市穿插其间。货物品种齐全,“会城(广州)百不及一”。其中尤以制造和出售优质铁器闻名海内外。

佛山炒铁炉数十个,铸铁炉百余个,昼夜冶炼,火光烛天。其产品有铁钉、铁线、铁针、炒铁、铁锅等多种。锅的品种有鼎锅、牛锅、三口、五口、双烧、单烧等。清乾隆时所铸“千人锅”,口径达192厘米,深95厘米,据说可供千人吃饭。所铸大鼎可容1石米。铸造的大炮重4000公斤。这些优质铁器行销国内外,“佛山之冶遍天下”。

其五,闻名遐迩的瓷都——景德镇。

中国陶瓷生产历史悠久。商代已能制釉陶,汉代已生产出瓷器。唐代,全国约有20余座瓷窑。浙江余姚的越窑,河北内丘的刑窑为南北两大瓷器生产中心。北宋有五大名窑,即河南开封的官窑、禹县的钧窑、临汝的汝窑、河北曲阳的定窑、浙江龙泉的哥窑。南宋以后,瓷器生产中心开始南移。南朝陈代江西景德镇已生产瓷器,隋唐发展,宋以后大发展,其镇名即取自宋真宗时烧制的御用瓷器底部书写的“景德年制”(1004~1007)中的“景德”二字。当时景德镇仅是瓷器贸易中心,其窑户分散在附近农村,元明时生产也集中到景德镇,从此该镇成了瓷器生产和贸易中心。估计明清时,景德镇约有瓷窑300座左右,工匠十余万,来自四面八方,生产紧张。万杵之声震天地,火光照天烧,令人夜不能眠。有人称之为四时雷电镇。所产娇黄三彩、嫩绿三彩、乌金釉、五彩等佳瓷,行销全国十余省。贩卖瓷器者主要是外地商人。乾隆时,他们在镇上建立会馆,有徽州会馆、湖北会馆、苏州会馆等。作为活动场所,他们以牙行为中介,购买瓷器,并雇专人代为挑选分等、包装、担运、发货。景德镇的瓷器蜚声国内外,被称为四大镇之一。

明清,除景德镇外,还有广东石湾、浙江处州、福建德化、江苏宜兴等著名陶瓷器生产和贸易中心。

其六,典型盐业市镇——自贡。

盐是生活必需品。在海盐、井盐、池盐产地,出现了一批盐业市镇,而以四川自贡最为典型。据吴天颖《井盐史探微》载,作为自贡重要组成部分的贡井前身“公井镇”成立于南北朝时的北周,并先后成为州县的治所。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至明末,自贡已具备专业化盐业市镇的雏形,至清代,成为著名盐业市镇。据估计,自贡有盐业生产者、运输者、盐商贩以及服务于盐业行业的人,约有十几万或几十万。据李榕《自流井记》,自贡的“盐匠、山匠、灶头,握此三艺者约有万”,“为金工、为木工、为石工、为杂工者数万家”,“担水之夫约有万”,“盐船之夫其数倍于担水夫,担盐之夫又倍之”,“积巨金以业盐者数百家”,“贩布帛、豆粟、牲畜、竹木、油麻者数千家,合得三四十万人”。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中亦说,自贡等大盐厂有灶户佣作商贩数十万人。据林振翰《川盐纪要》估计,自贡从事盐业劳动者约十余万人,牛马数万匹,这大体是可信的。因为自流井有1707眼井,每井以50人计,有8万余人,加上贡井,共十余万,是接近实际的。自贡盐工众多,分工细致,声音四起,黑云遮天,热闹非凡。

自贡盐商资力雄厚,“王三畏堂”、“李四友堂”等势力最大,外来盐商中,陕西人占大部分,且最富。这些商人把川盐运到邻近省区售卖。

自贡的地名到处充满了盐味。据吴天颖统计,自贡今天依然存在的直接间接与盐有关的地名280处之多。其中以经营盐业的字号命名的6处(如老盐店、盐水店、盐店街、盐店头等);以盐井、火井命名者6处(盐水沟、火井坡等);以汲卤井命名者214处(小轿井、东源井等);以输卤笕命名者4处(大生笕等);以煎盐的灶命名者22处(正福灶等);以食盐储运命名者7处(进盐坝等);以制盐工具命名者5处(盐锅坝等);以推卤动力牛命名者7处(牛肉街等);其他与盐有关的地名4处(大盐商居住的“五云村”,祈求神灵保佑的“财神庙”等)。这些地名,保留了古代自贡的风貌:井架林立,笕管纵横,锅灶密布,火光熊熊,盐工忙碌,盐商竞争,盐担成群,盐船浮动。盐业市镇,以自贡最为典型。

城市

城市产生是人类社会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基本标志之一。城市是城与市的合称。城指在都邑四周的围墙,市是贸易活动的场所。古代一般是先建城,后设市。城市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统治阶级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财产,维护统治,把建城放在很重要的地位。“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一般是里面修内城,称为“城”,外面筑外城,叫作“郭”,外城之外挖护城壕,叫作“土阆”,这种城市,以其坚固,叫作“金城”。古人对于城的重要防御功能,有透辟的论述:“地之守在城”,“大城不完则乱贼之人谋,……虽有良货不能守也”。南都繁会图夏代已出现了原始城市。相传“夏鲧作城”。

商代城市进一步发展,商都殷规模颇大,有方圆十来里的面积,都邑里有九市,市里设肆。市肆是货物交换的处所。

“城市”一词出现于战国时代。这是城市大量兴起并定型化的反映。春秋战国时期,“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已很普遍。“千丈之城,万家之邑”亦出现。齐都“临淄之中七万户,……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这些城市是由国家建造并管理的,多设在大山之下,或广川之上,或交通枢纽、河川渡口,或物产丰饶之处。城市有一定规划。都城由宫城与郭城组成,用城墙包围,成为密封式。战国时期,齐都临淄是当时最为繁盛的城市,它即是由郭城(大城)和宫城(小城)两部分组成。宫城在郭城的西南方,城垣都是用泥土分层夯筑而成的。齐君的宫室设在宫城北部偏西处。城内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并设市。其他城市亦都划出一块地方作为市。市一般位于城的东北部,宫室位于西南部,临淄是这样,赵都邯郸也如此。战国时,邯郸由位于西南的王城(俗称赵王城)和位于东北的“大北城”两部分组成。王城是王宫的所在地,“大北城”是居民区和商工业中心。为了便于管理和安全,并限制贸易的自由发展,市亦用墙围起来,四面设门。围墙称“门叫”。市内设肆,由肆长把守。肆是陈列售货的地方,可能也附设有手工业作坊。还有市廛,是用以储藏货物的邸舍。市场上还设有官舍,管理市场的官吏在此发号施令,官舍上往往插有旗帜,以为标志。这就是先秦城市布局和市场设施的一般状况。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以及交通运输的改进,城市市场上的货物已多起来了。

《左传》关于市场上货物的记载不少。襄公三十年载,郑国大贵族“伯有死于羊肆”。“羊肆”就是卖羊的场所,羊是买卖的货物。昭公三年载,齐国晏子说:“国之诸市,屦贱踊贵”。“屦”是鞋子,“踊”是假脚。市场上有卖鞋子和刖足之人所用的假脚的。《国语·吴语》载,“市无赤米”,说明市上卖米,惟缺赤米。《诗经》载,“握粟出卜”,拿米去求卜。又载,“抱布贸丝”,市上丝和布相交换。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载,有“酤酒者”。

城市市场上还有来自四面八方遥远异乡的各种货物。

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禾)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毛)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这些产自各地的物品,都由商人贩运汇集到中原城市,成为市场上贸易的货物。

这些货物分为两大类,一是日常生活用品,如粮食盐粗麻布之类;二是社会上层,特别是宫廷官吏所用的装饰品,如珠宝玉石之类。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说:秦始皇所得到的昆仑山的美玉,随侯的珠、和氏璧,垂挂的光如明月的珍珠,佩带的太阿宝剑,骑的纤离的骏马,以及打起的翠凤羽毛的旗子,设置的灵鼍皮蒙的鼓,这些宝物没有一件产自秦国,都是来自异国的。北京宫城图在城市市场上,从事贸易活动的主角是商人。

春秋时期,商人已是四民之一了。其中,有些是专门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大商人,是所谓“行商”。亦有兼事生产的,战国时著名大商人猗顿就是从事河东池盐的生产和贩运的。还有一种大商人,所谓“长袖善舞”者,本钱多,不与人争买卖,而注意把握市场动态,善于抓时机,贱买贵卖,赚取巨额利润。

在城市市场上列肆贩卖的,称为“坐贾”,多为小商人,如上述卖鞋卖踊者流。

商工业者名列市籍,多聚居在一起,“处商就市井”。据《国语·齐语》,国都中分为二十一乡,商工居六乡。

市,早晨开放,晚上关闭。一开门,贩夫贩妇和所有参加交易的人,蜂拥而上,“侧肩争门而入”,争先恐后。开市时,万头攒动,声音嘈杂,甚嚣尘上。日暮罢市,人们“掉臂而不顾”,市门关闭,停止营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讲了这样一个笑话:

郑人买鞋前,在家先量好了脚的尺寸,到市场后发现忘记带了,等回家取来尺寸,“市罢,遂不得履”,说明营业时间有严格限制。

君子是不过市的。市又是行刑示众的地方。

从战国至隋唐五代,大城市的数目增加了。汉代桓宽在《盐铁论·通有》中说: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今河南温县和济远县),韩之荥阳(今属河南),齐之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北),楚之宛陈(今河南南阳、陈州),郑之阳翟(今河南颍川),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另据《史记》、《汉书》等记载,当时有20来个大商贸中心,其中长安、洛阳、临淄、邯郸、宛、成都等,尤为有名。1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五六个。西汉首都长安周长60多汉里,比当时西方的罗马城大3倍以上,有8万余户,25方人口。班固在《两都赋》中描写道:建金城之万难,呀周池而成渊,披三条之广路,立十二之通门。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城池雄伟,道路宽阔,人烟稠密,货物丰富,市场繁荣,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秩序井然。

唐代,10万人以上的城市达10余个。

而欧洲至16世纪初才出现1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中国大城市的发达与繁荣,标志着中国古代较早脱离蒙昧落后生活,逐步走向丰富多彩的文明生活。

战国至五代,大城市的布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东汉末年起,大城市逐渐南移,西北和中原地区的城市发展相对落后,东南地区的城市比较发达。这一趋势继续到古代末期。

但这一时期,城市市场的变化不大,综合起来,大体有以下一些特征。

市仍由官府设在城中一些特定的区域内。西汉首都长安有九市,“各方二百六十六步”,都在突门夹横桥大道两侧,六市在道西,称西市;三市在道东,叫东市。市区是长方形的,周围有墙垣。四面设肆,供商贾出卖货物之用。四边各设一门,供交易的人们出入。在市区中建立市楼,上面树立旗帜,叫作旗亭。“旗亭五重,俯察百隧。”隧是各列肆中间的人行道。市政官员在五层的旗亭上,可以俯视观察百隧。居住在市区的商贾必须到市政官府去登记注册,取得市籍,才可在市场上营业。市场上货物丰富,排列整齐。街市上车马拥塞,人流如注,没有回旋余地。“商旅联福,隐隐展展,冠带交错”。

市内商工业者必须穿着特殊服饰。

肆店铺门口悬挂标志,相当后来的幌子之类。战国时已有“悬志甚高”的“酤酒者”。汉代也有此类记载。“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

商人们还编造一些故事甚至神话,作广告,推销自己的商品。北魏时,有所谓“擒奸酒”,就属这类性质的广告。据说,北魏南青州刺史毛鸿宾带着刘白堕酿制的名酒鹤觞酒去上任,路上遇着拦路抢劫之人,这些盗贼抱过酒去便喝,一饮就醉了,个个束手被擒。因此,这种酒被命名为“擒奸酒”。刘白堕以此作广告,进行宣传,深入人心。连当时的游侠们都说:“不畏张弓拔刀,惟畏白堕春醪。”

南北朝时,商品交易额大的,如田宅、奴婢、大牲畜、木材等买卖,仍要立券。惟券有质券卖券之分。质券可以作为将来取赎的凭证,卖券则不能取赎。买卖驴马等所立文券是写在纸上的,而不是用竹木制成的。文券似乎也无固定格式,有时写得很长。

凡有文券的大买卖要抽收4%的“估税”,卖方出3%,买方出1%,叫做“输估”。无文券的小买卖也要值百抽四,叫做“散估”。

贸易时间有限制,市按时开放和关闭。市楼上悬鼓击之以开市和罢市。南北朝时,北魏首都洛阳,“〔建春门外〕阳渠北有建阳里,里有土台,高三丈,……上有二层楼,悬鼓击之以罢市”。至唐代,仍如此。“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

开市前,不许进入,罢市后,不准滞留,违者叫犯夜,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没有开市时,有急事也得在外面等待鼓声。(郑子)既行,及里门,门扃未发。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郑子憩其帘下,坐以候鼓。(沈既济《任氏传》)汉代,没有夜市,若夜间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就会被人认为不正常。

京城夜晚开市,须经皇帝特许。唐神龙年间(705),京城于正月望日举行灯会。允许十四、十五、十六三日夜间坊市开门。后曾一度改为正月十七、十八、十九日开坊市门。四川新都县出土的市集画像砖重门夜开……自今已后,每至正月,改取十七、十八、十九日夜,开坊市门,仍永为常式。

(元〔玄〕宗《令正月夜开坊市门诏》,《全唐文》卷三二)这个制度因时局不靖曾经中止,至五代又恢复。

开平三年(909)正月诏曰:近年以来,风俗未泰,兵革且繁,正月燃灯,废停已久。今属创开鸿业,初建洛阳,方在上春,务达阳气,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

(《旧五代史·梁太祖纪四》)

唐代,有的城市有时似乎已有夜市。

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

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王建《夜看扬州市》)市门由拿着鞭子和兵器的官员把守。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周礼·地官司徒下》)“度”(殳),是一丈二尺长的无刃兵杖。守城的官员一手拿鞭子,一手拿兵器,显得威风凛凛,其目的是“以威正众人”,维持市场秩序。

唐和五代时期,都曾实行“入市之税”,即对入市门的人征税,开始仅对商贾,而后扩大到所有入市门的人。《旧唐书·崔融传》载崔融反对这种政策的谏文说:夫关市之税者,谓及国门、关门者也,惟敛出入之商贾,不税来往之行人。今若不论商人,通取诸色,事不师古,法乃任情。

另有资料记载,杨坚于北周末年“入宫辅政”,废除周宣帝实行的“每人一钱”的“入市之税”。这是对入市门的人征收的人头税,而非对人市的商品征税。

隋唐时,市内出现了许多肆、店、铺、行。隋东都洛阳市内有120行、400余店、3000余肆。唐都长安东西市内有“220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肆与店都是商店,但稍有差别。肆略似零售商店,店略似批发商店,有时店也可能兼零售。两者差别不明显,故常肆店连用。

肆店经营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出卖某一种商品的肆,如帛肆、鞋肆、衣肆、书肆等,专门出卖帛、鞋、衣、书。二是出卖各种杂货的“星货铺”,因其列货丛杂,如星之繁。三是专门收购和寄卖旧物的“寄附铺”,类似近代的委托店、拍卖行之类。“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铺侯景先家货卖。曾令侍婢浣纱将紫玉钗一只,诣景先家货之”。四是为参加贸易的人提供餐饮的酒肆、茶肆等。大诗人李白少年时就常到酒肆。海贝出土现场“五陵少年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唐太和九年,李训事败,文宗入内,派兵自阁门出,逢人即杀,“〔王〕涯等仓皇步出,至永昌里茶肆,为禁兵所擒,并其家属奴婢皆系于狱。”(《旧唐书·王涯传》)五是为外地商旅储存与批发货物及收存拨兑货款的邸店,柜坊。唐代各地城市中开设了许多邸店。外国商人,特别是波斯商人经营邸店的不少。

杜子春……衣破腹空,徒行长安中,日晚未食,彷徨不知所往。于东市西门,饥寒之色可掬,仰天长吁。有一老人策杖于前,问曰:“君子何叹?”春言其心。且愤其亲戚之疏薄也,……老人曰:“几缗则丰用?”子春曰:“三五万则可以活矣。”老人曰:“未也。”更言之十万,曰:“未也。”乃言百万,亦曰:“未也。”曰三百万,乃曰:“可矣。”于是袖出一缗,曰:“给子今夕,明日午时,候子于西市波斯邸,慎无后期。”及时子春往,老人果与钱三百万,不告姓名而去。(李等编《太平广记》卷十六《杜子春》,引《玄怪续录》)隋唐时期,市场上有很多出售同类商品的行。其中有些行只买卖现成的商品,如马行、鱼行、丝行、绢行等等。有些行,如金银行、钉行、秤行等等,则是在后面作坊内加工制造出物品,拿到前面店铺出售的。从事各种买卖的店肆,在长期的营业活动中,都有某些共同的利益和要求,于是便产生了一些以行业命名的组织,这就是行。同行之人推选行中财力雄厚、有地位和影响的人为行首或行头。由行首组织同行从事某种共同的社会活动,尤其是宗教活动,并出面与官府打交道。行,是商民自己组织起来的,以后逐步成了联系商民与官府的纽带。

市内各行业的商人有不同的用语。东晋葛洪《西京杂记》载,长安市人的“市语”有葫芦语、缫子语、纽语、练语、三摺语等。

汉、唐时期,有身分、有地位的贵族、官吏等上流社会的人士,是不屑与在市场上贩卖物品的、身分卑贱、地位低下的小商小贩打交道的。需要到市场上买东西时,则派他们的仆役去。

市还是行刑的场所。因为市内人很多,杀一可以儆百,枭首可以示众,故古代杀人叫“弃市”。

直到清代,市仍是行刑的地方。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参加变法的杨深秀、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康广仁等六君子,被清廷杀害的地方,就是北京的菜市口。

城市市场

宋代,中国城市繁荣,10万人以上的城市多达40余个,其中有的超过百万人。北宋首都开封的人口虽无确切数字记载,但从每年消耗漕米900余万石概算,人口当在150万以上。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4),杭州有39万户,124万余人。《马可·波罗游记》称赞杭州是“世界上最繁盛和最伟大的城市”。而同期的伦敦和巴黎人口均不足10万,工商业中心的布勒斯特和鲁昂,人口均在5万左右。宋以后,中国两度由落后的少数民族统治,一度遭受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社会经济政治发生巨大变动。与此同时,城市几经沧桑,但总的趋势还是向前发展的。元代有大商贸中心20来个,明代增至30余个,清末县以上大中城市1500个左右。城市继续向东南沿海沿江地区集中。元代,全国2/3的大商贸中心分布于东南沿海。明代,位于江浙的城市几占全国城市的1/3。清代,西安、洛阳等内地大城市继续衰落,沿江沿海城市继续发展。元明,市场南北扩张,清代,东西发展,川江航线开通后,长江中上游城市迅速增加。鸦片战争后,沿海城市呈现由南向北发展势头,上海逐步取代广州,成为经济贸易,特别是对外经贸中心,青岛、天津、大连等商埠崛起,大体形成了近代城市分布格局。

宋至清代,城市市场由封闭走向半开放,地域和空间上扩展,营业时间延长,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打破封闭。

宋至清中叶,城市规模扩大,城墙曾一度加固。首都是城墙三重,有的达四重,城墙从土夯变成砖石砌成。

宋都东京(开封)有城墙三道。开封外城周长50余里,南北东各5门,西6门,其中南薰门、新郑门、新宋门、封丘门为四正门。里城周长20余里,东南西北各三道门,正南门叫朱雀门。宫城位于里城的西北部,周长9里(一说5里),正门宣德门旁又开5门,皆用金钉、红漆,墙壁都是用砖石砌成的,楼顶覆盖琉璃瓦,朱栏彩槛,西出西华门,东出东华门。

北京,金代叫中都,是仿照宋都开封改建而成的。中都分为大城、皇城和宫城三道。大城周长约36里,呈方形,城墙高约4丈,开12门。皇城、宫城在大城之内。元代称北京为大都,城墙三重。大都外城周长60里,城门外筑瓮城,城墙底部宽10步,顶部宽3步。城门上以及两门中间,都有美丽的建筑物,其中的房间,收藏护城士兵用的武器。皇城在大城内南部中央地区,宫城在皇城的东部,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北为厚载门,南为崇天门。明代,北京城分为外城、内城、皇城、宫城四重。内城原称大城,因后增筑外城,故称内城。周长46里,城墙高3丈6尺,用砖砌成,开9个城门。明政府于嘉靖年间修筑外城,欲将整个内城包围起来,但因财力不足,仅修起了环绕南郊的外城28里。北京城遂呈凸字形。皇城位于内城里面,宫城位于皇城里面。

南京是明初的首都。规模宏大,有内、外、宫城三重。里城门13座,外城门18座,穿城40里,沿城一转足有120多里。城高4至6丈,底部宽4丈余,顶部宽1至3丈。城墙均以砖石砌成。皇宫在内城里边。

首都以外的城镇也有建筑两道城墙的。如天津,金代为直沽寨,元代为海津镇,明代为天津卫,清代升为州、府。外部以土墙相围,周长47里多,开设12道城门。内城周长约10里,砖墙,开5个门。

许多地方志中都有《城池》条目,据光绪《山东通志·疆域志·城池》载,宋以后,山东许多城市的城墙都由土墙变成砖石墙。如济南城,明初,内外砌以砖石。章丘县,明代以山石修筑。邹平县,明代“始砌以石”。淄川县城,明代“始建石城”,等等。

然而,宋代以后,尤其是晚清时期,市区迅速扩大,已非城墙所能包围,且城墙成为商品流通的人为障碍;新式武器的使用,又大大降低了城墙的防御功能。因此,有些新兴的城市不再建城,有的老城市的城墙被拆毁。如天津城根据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规定,于1902年被强行拆毁。天津外城大部被毁,里城全部被破坏,其旧址变成大路,亦即现在的东、西、南、北四条马路。天津城市,从外观上看,已由封闭变为开放。随后,上海城墙也被拆除。不过,这是被迫和屈辱的开放。当然,有些城市的城墙仍然存在,有些尚留断壁残垣。中国的城市,由封闭走向半开放。

其二,店铺林立摊点密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旧的市场制度已成为贸易的障碍。如唐代长安东市,内有220行,四方珍奇汇集,货物堆积如山,但仍限制在东西南北各600步的狭小固定范围内。洛阳丰都市,内有120行、3000余肆、400余店,“货贿山积”,也被固定在方圆仅600步的狭小区域,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这好像硬让10岁的孩子穿1岁时的鞋一样,勉强也穿不上,更走不了路。另外,店铺太密集,也不安全。唐会昌三年(843)六月二十七日,夜三更,长安东市失火,烧东市曹门以西12行4000余家。这种市由官府设立在一个特殊固定狭小范围内,并围之以墙,由官吏严加看管的制度必须被打破,而且在宋代也确实被打破了。宋代取消市坊制,市场不再像过去那样由官府设立、被局限在一个特殊区域内,并由官吏严格管理了。商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营业地点,从而市场散布在全城各个角落。

宋都开封,民户铺席,坊巷院落,寺庙道观,纵横交错,贸易活动,遍及全城。

城里几十条大街,几百条小巷,都是人烟凑集,金粉楼台。城里一道可,东水关到西水关,足有十里,便是秦淮河。水满的时候,画船箫鼓,昼夜不绝。城里城外,琳宫梵宇,碧瓦朱甍,在六朝时,是四百八十寺,到如今,何止四千百寺!大街小巷,合共起来,大小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不论你走到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新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茶社里坐满了吃茶的人。(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都城以外的城市,亦到处都是店铺。乾隆年间,苏州画家徐扬绘制的《姑苏繁华图》(又名《盛世滋生图》)上展现出的苏州城内有市招的店铺就有230多家,分布于全城。

店铺名字五花八门。有以店铺主人姓名命名者,如开封的张家酒店,李家香铺,曹婆婆肉饼,刘家药铺,万家馒头。北京的王麻子刀剪,天津的狗不理包子等等。有以店铺主人所在地和姓名命名的,如钱塘门外宋五嫂鱼羹,候潮门顾四笛、猫儿桥魏大刀熟肉,南瓦子宣家台衣等。有以仁义风雅等字义命名的,如北京前门外大栅栏同仁堂药店,其创始人乐尊育说:“同仁二字,可命为堂名,我爱其公而雅。”有以吉祥字义命名的,如德昌、同顺、兴隆、永利、利顺德、发昌、瑞蚨祥等店铺名字即如此。

宋以后,店铺数量增加。如上所述,明清时南京有六七百家酒楼,1000余家茶社,而宋代开封大酒店(正店)只有72家。相差甚远。

店铺规模显著扩大。北宋时,开封界身巷的金银彩帛商店,“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潘楼东街巷上的“刘家药铺,高门森然,正面七间大屋”。曲院街上的遇仙正店(大酒店)“前有楼子后有台”(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值得注意的是,市面上出现不少楼房。唐代长安市中的“旗亭五重”即可“俯察百隧”,说明市上没有什么高的楼房挡着旗亭上官吏的视线。北宋开封已有几层高的大酒楼。著名的樊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用飞桥栏槛,明暗相通。南宋时,杭州市面上的高楼大厦已为数不少。据《马可·波罗游记》载,杭州有10个大的方形市场。

这十个方形市场的每一个都被高楼大厦围绕着,其下层为商店,经营各种制造品,出售各种商品。

关于楼层的高度,记载和估计不一,有的外国资料说是8层或10层楼,有的说是3层至5层楼。

由于西方的旅行家脍炙人口提到杭州的高楼大厦,我们不得不相信那是事实,高楼赋予杭州一种典型都市的外型,因此也增高了人口的密度。”

明清时的南京,据《儒林外史》载,已有几百座“酒楼”,文学作品中不用惯用的“酒肆”、“酒店”、“酒馆”等名词,而径称“酒楼”,可见不少店铺已是楼房了。清乾隆年间《姑苏繁华图》上,画有一家二层楼、五间门面的大店铺,说明在都城以外的城市里也有商业用楼房的出现。清末,一些大城市,尤其在外国租界内,出现了许多新式高楼大厦的商店和金融机构等,标志着中国古代城市市场向近代的转变。

城市大街小巷,不仅有众多固定的高门大屋的店铺,而且有为数颇巨的流动摊点。

宋代,开封、杭州的坊巷桥市,有三五人操刀立肉案前卖肉的;有用浅抱桶盛装、以柳叶间串活鱼沿街出卖的;有推车卖糕的;有沿街摆摊出卖瓜果及其他食品的。夏季,这些人在当街立起青布伞来遮阳光,并摆床凳,在上面堆垛冰块以降温。

从一些材料来看,这些摊位可能是固定给个人的,他人不许侵占。

匡太公……忽听门外一片声打的响,一个凶神的人赶着他大儿子打了来,说在集上赶集,占了他摆摊子的窝子。匡大又不服气,红着眼,向那人乱叫。那人把匡大担子夺了下来,那些零零碎碎东西,撒了一地,筐子都踢坏了。匡大要拉他见官……太公听得,忙叫他进来,吩咐道:“快不要如此!……占了他摊子,原是你不是。”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匡大在集市上占了别人的摊位,因而发生冲突,打起架来,他父亲竟判他“不是”,说明集市上的摊位是固定的,随意侵占是不道德的。

李嵩《货郎图》

明清时期,在城市摆摊卖货的小商贩数量巨大。清末,仅天津摊贩就有1万多户,每户有8口人,以此为生者8万余人,甚为可观。这些货摊分布在马路街衢边道上,主要集中在繁华的商业区内。据载,东北马路摊贩121户,北门西一带货摊58家,估衣街一带摊贩200家,北门外乐壶洞两边的狭小街道上亦有26家货摊。这么多摊点严重影响市内交通。如北大关马路西面便道宽者1丈,窄者七八尺不等。路窄人稠,摊点一摆,道路堵塞。

该处小摊,多系叫卖估衣以及零星各物,一经围绕即无余地。加以针市街、竹竿巷等处车马行人如织,每与电车相遇,躲避无从,尤为可虑。

北大关、大胡同及围城马路等处各种小摊任意侵占便道,再加上各处铺户门前所设障檐雨搭,用竿斜支,或将招牌外出,或设风挡牌坊,妨碍行人;或搭盖窝铺,或在门前堆积铁、石、木料、杂物,占用道路,阻断交通。

既要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又要保持道路畅通,秩序良好,是城市市场管理中的一个难题。办法是对摊贩加以限制和管理。一是限制摊位所在地区。天津巡警总局命令北门外一带热闹地方的20余家小贩,迁移至围城各马路一带空旷地方,设摊安业。但众小贩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二是限制货摊所占地盘。官府准许小贩在北马路一带,各就墙根摆占一尺五寸、二尺、二尺五寸、三尺不等的货摊。三是限制营业时间。天津警察厅曾拟定夜市规则五条。但以上这些都是一时权宜之计,时间一久,小贩们仍任意摆设货摊。于是天津警方又提出修建百货售卖场,命令摊贩一律移入的方案,因遭到天津商务总会的反对而作罢。商人中亦有提出在北马路北海楼内创办劝工场,并特辟出二层及三层楼上,专门为招集小贩之用。此计划亦未见诸实行。

中国城市中成千上万的小摊贩,取缔不了,驱逐不掉,集中不起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摆小摊售卖零星货物者,均系贫民作小本生意,冀获蝇头小利,以养家糊口。像天津这样一个城市,竟有万余个售货小摊,养活着将近10万人口,若将其取消,这些人立断生路,必致小贩游闲,贫商枵腹,父母号寒,妻子啼饥,甚或强者铤而走险,变成盗贼,弱者沦为乞丐,酿成社会不安定。

第二,“小摊亦商之支脉”(天津商会语),且能起到大商号所不能起到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沿街小摊,亦代销商货之一端也。……况零星货物若皆必设铺,是亦难事,其财力之不足无论矣,且小摊之货皆由大号而来,却非大号所能兼售,盖其间又有二焉,禁止小摊是直为大商闭一销路也。

小摊是大的商号店铺在地域上的向外扩张,正如楼房是店铺在空间上向上扩展一样。且活跃在许多夜市和晓市上的,主要是小摊贩,这又可视作大的店铺、商号在营业时间上的延长。小摊和店铺共同组成完整的城市市场,缺一不可,这大概亦是中国古代城市市场的一个特色吧。

其三,繁华的商业区。

由于交通条件、货物来源、消费水平、习惯等差别,在城市中自然形成了一些繁华商业区。

据《东京梦华录》等记载,北宋首都东京(开封)有以下几个商业区。

东华门外商业区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龟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其品味若数十分,客要一二十味下酒,随索目下便有之。其岁时果瓜蔬茹新上市,并茄瓠(户)之类新出,每对可值三五十千,诸阁分争以贵价取之。

御街大内前南去商业区这里有鱼行、果子行、金银珠子铺、漆器什物铺、花果铺以及饭店、酒店、茶馆等。位于该区的遇仙正店是开封有名的大酒店。

东角楼街巷商业区位于皇城东南角,“最是耍闹铺席”,是极繁华的商业区。有鹰店、珍珠、疋帛、香药铺席等。这里的界身巷是金银彩帛交易场所,贸易十分活跃,贸易额很大,每一交易,动即千万。另外亦有酒店、饭店以及出卖小商品、小食品之类的早市和夜市。还有瓦棚之类建筑,其中象栅最大,可容数千人,有说书、唱戏、卖药、卖卦、卖剪纸、喝故衣的,热闹非凡,使人终日流连忘返。

潘楼东街巷商业区潘楼东去十字街,叫做土市子,又叫竹竿市,再往东十字大街,分布着茶坊、酒店、食品店、羹店、药铺、妓院、庙宇。且有马行、鸡儿巷、鹌几市。其中刘家药铺为开封著名大药铺。郑家油饼店,设20余炉烙饼。马行街“人烟浩闹”,这里亦有早市和夜市。

相国寺商业区相国寺“万姓交易”。大三门上全是出卖飞禽猫犬之类的。珍禽奇兽,无所不有。第二、三门售杂货。庭中设铺,卖蒲席、屏帏、鞍辔、弓剑、水果、腊脯之类。佛殿附近,卖王道人蜜饯、赵文秀笔、潘谷墨。两边走廊皆诸寺师姑卖刺绣品、花朵、珠翠、幞(孚)头、帽子之类。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工艺品、图画以及诸路离职官员带来的土特产、香药等。后廊有卜肆,全是卖卦的。还有卖秘方的。

杭州最繁华的商业区是御街附近。贯穿杭州南北的御街,长27里多,两边店铺林立,这里有最豪华的商店,最大的饭店,以及最时尚的茶肆。

杭州城内,据《马可·波罗游记》载,还有10个大的方形市场。市场的每一边长半英里,它的前面是大街,宽40步,成直线形,连接城两端,路上有许多较低的桥梁。市场彼此相距各4英里,市场的对面,有一条大运河,与大街平行,近岸处有许多石头建筑的大货栈,这是为贮存来自全国各地及印度等外国进口货物使用的。市场的位置十分便利。

市场上货物非常丰富,出卖各种肉、鱼、蔬菜、水果和酒以及其他商品。

和方形市场相连的街道为数甚多。有许多妓女、医生、星相家聚居在方形市场附近,并到杭州各地去活动。每一方形市场的对面有政府机关,里面住有管理市场的官吏。大群的人为着各种职业,时常在市场上来来往往。每到开市之日,市场上到处是商人,他们用车和船运来各种货物,铺满地上,而且这些商品很快销售一空。

元代,北京积水潭东面的钟鼓楼地区是繁华的商业区。这里有缎子市、帽子市、珠子市、羊角巾、铁器市,米市、面市、鹅鸭市等。许多进口的货物也在这里出售。明代北京的商业区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的钟鼓楼地区商业区,由于通惠河失修,积水潭淤积、缩小以及京城南移等原因,已不如昔日繁荣。而正阳门外一带,则由于从南方运河上来的船只和从广安门来的车马的集中而成了北京的一个商贸中心。正阳门大街以东有果子市、鲜鱼口、瓜子店,以西有珠宝市、粮食店、煤市街等;东四牌楼附近有猪市大街、小羊市、礼士胡同(驴市胡同);西四牌楼附近有马市大街、羊市大街、粉子胡同等。清代前三门(正阳、崇文、宣武),尤其是正阳门外一带商业最为繁荣。正阳门外大街一带,店铺林立,许多有名的店堂铺设在这里。

明清时,据《儒林外史》描写,南京的聚宝门、南门、虎邱路等处都是繁华的商业区,聚宝门货物不计其数。清代前门大街这聚宝门,当年说,每月进来有百牛千猪万担粮;到这时候,何止一千头牛,一万头猪,粮食更无其数。

那南门热闹轰轰,真是车如游龙,马如流水!

(虎邱路一带)只见一路卖的腐乳、席子、耍货,还有那四时的花卉,极其热闹,也有卖酒饭的,也有卖点心的。

首都以外,许多城市里都有自然形成的商业区。如苏州,商贾多聚于西城。金〔门〕、阊“门”一带,比户贸易,自吴阎到枫桥,列肆20里,四方商人成群结队到这里购办货物。这里是苏州贸易中心。

边远的城市也有繁华的商业区。如地处西北的银川城东西大街市肆稠密,百货俱集,是该城最为繁华的商业区。

宋以后,城市市场的位置有很大变化,以都城为例,以前,市场一般设于宫室的北部,而宋以后,一些繁华的商业区往往出现在宫城的东西南三面,尤其是南面。宋都开封,皇城东南角一带(东角楼街巷)是最繁华的商业区。明清时的北京,宫城南面的前三门地区,尤其前门一带成为最热闹的商业区。市场位置的变迁是由各种原因促成的。如北京商贸中心从钟鼓楼一带移至前门外大街,除了受自然、交通因素影响外,还受政治等因素的影响。清代旗人居住内城,为了到外城买货,川流不息出入前三门,当时士子常出入宣武门,商人常出入崇文门,官员多出人正阳门。这些也都促使前三门商业繁荣。

其四,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

城市中,同类和性质相近的店铺相对集中在一起,形成了许多专业性市场。北宋开封马行街铺席绝大多数都是出卖食品的,可称为“食品街”。

马行北去……至门约十余里……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北食则楼前李四家,段家火鹿炉物,石逢巴子;南食则寺桥金家,九由子周家;最为屈指。(《东京梦华录·马行街铺席》)马行街北是医药铺比较集中的地区,可称“医药街”,其中有口腔、小儿、产科医药等。

杜金钩家,曹家独胜允,山水李家口齿咽喉药,石鱼儿班防御,银孩儿栖郎中家医小儿,大鞋任家产科。其余香药铺席……不欲遍记。(《东京梦华录·马行街北诸医铺》)还有许多小商品市场。如在潘楼下,丽景门外,朱雀门内外,相国寺东廊外等处的鼓扇市场,就是这类性质的。

杭州也有同类商品集中在一处贸易,从而形成专业市场的,如自五间楼北至官巷南街,两行多是金银盐钞引交易;自融和坊北至市南坊,叫做珠子市,是珠宝集中交易的地方。杭州所需为数甚巨的大米,从外地运来后,首先汇集在米市桥、黑桥,那里“俱是米行”,然后再卖给全城各米铺。坝北修义坊,名叫“肉市”,巷内两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宰数百口猪,供给城内外诸面店、分茶店,酒店等。杭州所食的鱼鲞,产于温台、四明等郡。先集中到城南浑水闸,然后分发给城内外一二百家鲞铺。杭州有“东菜、西水、南柴、北米”的谚语,说明菜、水、柴、米等农副产品先分别集中于东、西、南、北门市场,然后销售给全市居民。上述有些是批发市场,有些是零售市场。

北京也有许多专业市场。

花市明清时期,丰台区黄土岗就设有所谓“白货场”,专门出售白色的玉兰、茉莉等花卉。北京市花农集中在丰台十八村。北京的花厂子多集中在隆福寺、护国寺及崇文门一带。崇文门处有花市大街,分两部分。西花市是鲜花市,花红叶绿,香气袭人,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东花市是“假花市”,出卖人们以各种原料(彩纸、彩绢、通草)制成的假花。这些花栩栩如生,巧夺天工,驰誉国内外。

果子市位于前门外珠市口东大街路北的第二条胡同内,由南向北直到大江胡同,市两侧有40余家经营水果的店铺。每年3月至11月营业最为繁忙,果子市内车水马龙,摩肩接踵。装载瓜果的大小车辆,挑担和驮筐牲口排满了果子市及其附近的小蒋家胡同、布巷子等,喧闹之声,甚嚣尘上。西瓜上市时,来自北京西北地区运西瓜的车辆、牲口,挑担的人群,从正阳门一直排到果子市北口,进北口,出南口,络绎不绝。

粮市北京的粮店遍布大街小巷。来自北京附近房山、大兴等地的粮食运到广渠门、朝阳门等处,来自西北、东北和山西、河南等地的粮食,到京后存放在西直门和广安门外粮栈。经批发市场分售给全市各粮店。批发市场集中在关厢斗局、珠市口、教子胡同等处。

文物市场清末,经营文物业的同类铺户逐渐集中在琉璃厂这条街上,形成古玩街、玉器街、绣花街,以卖金石陶瓷、古今字画为主的“古玩街”。

其五,日益发展的城外市镇。

宋以后,郊区贸易市场有显著发展。北宋时期,有些城市狭小,居民多住城外。往来于城内外做生意。

〔元七年〕宿州,自唐以来,罗城狭小,居民多在城外。本朝承平百余年,人户安堵,不以城小为病。兼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苏轼《东坡全集》卷三十五《乞罢宿州修城状》)王麻子刀剪铺京城门外草市百姓……多是城里居民逐利去来。(张礼《游城南记》)南宋时期,杭州城郊日益繁荣,屋宇连接,不减城中。沿钱塘江的南郊和运河两岸的北郊区,形成了15个市镇。

杭州有县者九,独钱塘、仁和附郭,名曰赤县,而赤县所管镇市者一十有五……今诸镇市,盖因南渡以来,杭为行都二百余年,户口蕃盛,商贾买卖者十倍于昔,往来辐凑,非他郡比也。(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两赤县市镇》)元代,北京近郊居民人数众多,有许多旅馆和市镇。据《马可·波罗游记》载,北京城近郊范围广大,居民人数超过城内。近郊距城约三四里之内的地方,建有许多旅馆,供国内外的商人居住和使用。附近还有许多市镇,这里的居民常到北京城内买卖货物。

清代,开封周围出现了不少市集。如近郊的西关牛马市、南门杂粮市、宋门棉花市、曹门花线市,远郊的埽头集、薄酒店集、杜家寨集等,都是货物集散中心。天津城外贸易更超过城内。据统计,道光时,天津城内外共有街巷500条,其中,城内街巷114条,约占23%。在9里13步的天津城内,分布着114条纵横的街巷,亦称繁盛,但与城外相比则大为逊色。城外街巷密度明显大于城里,仅北门外就有街巷162条,超过了城内。且著名的北门外大街、针市街、估衣街、锅店街、归贾胡同、金店胡同、侯家后等商业街。坐落在这里,形成“津门外第一繁华区”。天津城东北角为南北运河与海河交汇处、交通便利,又有近百条街巷(98条),商贸亦很繁荣。东门外有近50条街巷,海河亘其中,运米盐的船舶聚集于此,一派繁忙景象。北门外大街东侧与东门外的宫南、宫北大街汇成一片,房屋林立,相连数里,成为天津繁华商贸中心。西北角为运河粮船北上的必经之地,夏秋间帆樯云集,贸易活跃。

近郊之外,尚有15个集镇,其中北仓、葛沽、大沽、杨柳青等已是万人大镇。

再向外,则是330余个附郭的农村。

市场由城内向城外扩展,促进了城郊市场的繁荣。市镇的出现,以及与市镇和城郊密切联系的农村商品贸易的活跃,增大了城市市场的容量。小的市镇可以发展成为大的城市,大城市又会派生出卫星市镇,这就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

其六,热闹的夜市和晓市。

宋以后,贸易市场在空间上扩大的同时,贸易时间也延长了。贸易时间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严格限制,从宋初开始,弛夜禁,正式开放夜市,可以营业至三更。

太祖乾德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自三更以来,不得禁止。(《宋会要辑稿,食货》)从此以后,出现了许多热闹的夜市和晓市。

北宋时,开封著名的夜市有以下几个:

州桥夜市。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卖水饭、鳌肉、干脯及各种各样的食品。每夜营业直至三更。

潘楼东街巷“夜市尤盛”。潘楼东旧曹门街,北山子茶坊,内有仙洞仙桥,仕女往往夜间到这里游玩并吃茶。

马行街夜市灯火辉煌。天下苦蚊子叮咬,开封惟独马行街无蚊子。马行街是都城夜市酒楼极繁盛之地。蚊子恶油,马行街人物嘈杂,灯光照天,每晚至四更停止,故蚊子绝迹。上元五夜,马行街南北几十里,道路两边是药肆,多国医,咸巨富,声伎非常,烧灯尤壮观。因此诗人多描写马行街灯火。

马行街北去夜市,街道上车马阗塞,行人拥挤,停不住脚。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中心区域热闹地方,通晓不绝。

一般边沿和僻静地区,夜市亦卖饼、猪杂碎、鱼蟹以及水果、团子、汤之类,直到三更,还有提壶卖茶者,因为都城的公私人员,夜深才归。杭州北关夜市每逢正月十五、十六元宵节,八月十五中秋节,观灯赏月,歌舞百戏,夜市更加繁盛。

晓市。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敲木鱼,分赴各个地段,挨门报晓。入市之人听到这种声音就起床。各门桥市井已开。瓠羹店门口,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卖酒。每份不过二十文钱。并且卖粥饭、点心,有时也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直到天明。杀猪羊作坊,每人担挑及用车子推猪羊上市,百十人一起。果木、纸画集于朱雀门外及州桥西果子行出卖。面粉用布袋盛装,用太平车或骡马驮着,从城门鱼贯而入,至天明络绎不绝。御街州桥至南内前,卖药和饮食者,吟叫百端。

皇城东南角潘楼酒店下,每日自五更开始,买卖衣物书画,珍珠玉器等。至平明,卖羊头、肚肺,赤百腰子、鹌鹑、斑鸠、鸽子、兔子等野味,以及螃蟹、蛤蜊等各种水产品。然后厨师上市,买卖作料等。

十字街上,每天五更点灯交易,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叫作“鬼市子”。

杭州也有夜市和早市。其贸易活动,昼夜不绝。杭州夜市所卖者多为饮食、香茶异汤、海鲜、肉食、面食、水果之类。有的面食店及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公私营干,夜食于此。茶馆生意兴隆,三更以后,仍有提瓶卖茶者。冬天,还有担架子卖茶至深夜的。大街有夜市卖卦人,有叫“时运来时,买田庄,娶老婆”的卖卦者,还有叫“桃花三月放”卖卦的。严冬大雪天气,夜市仍照常。

杭州报晓的钟声来自诸山寺观。每日交四更,各庵舍行者头陀到指定的地方,打铁板或敲木鱼儿,沿街报晓。若晴,则叫“天色晴明”,或报“大参”,或报“四参”,或说“后殿坐”;若阴,则叫“天色阴晦”;若下雨,则叫“雨”。天天如此,风雨霜雪无阻。店铺主人闻钟声而起,开始卖早点、营业。早市所卖者,多为饮食,如煎白肠、糕粥、羊血粉羹、五味肉粥,以及烧饼、蒸饼之类。还有蔬菜、海鲜品、酒醋、果子等。和宁门外红权子,早市买卖最盛。宫廷派人到此收购“饮食珍昧”,“奇细蔬菜”,给宫娥下饭。夏初茄瓜刚下来,每对值十余贯,达官们争着购买,不问价钱贵贱。府宅贵家也常到这里的早市购买酒席菜肴。早市买卖物品甚多,不欲遍记。

元代,北京曾一度禁止夜间活动,夜市当然也随之取消。据《马可·波罗游记》载,北京中央有一个很高的建筑物,上悬一口大钟,每夜按时敲打,在第三次钟声之后,无论何人不得在街上行走。遇有紧急事情,如妇女生孩子,男人有病,可以外出,但必须提灯笼。

但这只是暂时逆转,后来,夜市和早市又恢复,且盛况空前。

明清时,南京晚间灯光明亮。

到晚来,两边酒楼上明角灯,每条街上足有数千盏,照耀如同白日,走路人并不带灯笼。(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南京每天有许多卖鲜鱼的早市。玄武湖内72只打鱼船,打出的鱼,供南京城每天早市出卖。南京还有许多卖花的早市,五色鲜艳,映照市中。

清末,北京亦有夜市和晓市。其中有的夜市和晓市是在闹市。北京的果子市,每逢瓜果桃梨大量上市时,昼夜不断收货,通宵达旦营业。有的是在比较僻静的地方。德胜门晓市即是如此。一年四季,不分春夏秋冬,每天日出之前,这里的货摊就摆好了,城里做生意的人,亦聚集到这里,提着灯笼看货,交易开始。买卖的旧货,上至文物古玩、金银首饰、旧书古画、木器杂项,下至破衣、旧鞋、碎铜烂铁,应有尽有。这里有一个茶馆,是古玩玉器等商人与打鼓小贩交易的场所。交易方式是明看货,暗议价,讨价还价采用袖里拉手方式。有时,买主看到某种货物时问:“亮的开,亮不开?”意即这货来路明不明。因为可能有来路不明的“俏货”。所以这里的晓市又叫“鬼市”。晓市上,买卖旧货的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北京崇文门外及宣武门外,亦有晓市。

每日晨鸡初唱时,设摊者辄林立,名小市,……又名黑市,以其不燃灯烛,凭暗中摸索也。物既合购者之意,可随意酬值。其物真者少,赝者多,优者少,劣者多,虽云贸易,实作伪耳。好小利者往往趋就之,稍不经意,率为伪物,所得不偿所失也。且也有以数百钱而得貂裘,以数十金而得恶衣者,则以穿窬之辈夜盗夜售,卖者买者,均未详审其物也。后由有司禁之,遂绝。(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城市里,早晚还有沿街叫卖的。北京街头每天早晨都有许多小贩,或挑担,或提篮,沿街叫卖玉兰花,茉莉花;晚上叫卖晚香玉,夜来香,满城飘香,美化了城市生活。

清代,夜市已非常普遍。夜市多是小贩在马路街衢旁摆设摊点,影响市内交通,所以,清末民初,天津拟出整顿路政四条办法,规定夜市时限,为晚六点至十一点半钟止。晓市亦很多。

〔天津〕估衣街口一带,向有晓市,每日早晨黎明起至十点钟以前止,均是肩担摆摊贩卖干鲜糖豆零物等小民,贸易谋生,历经年久,贫民是赖……专恃此等晓市养生者为数不少。(《天津商会档案汇编》)“向有晓市”、“专恃此等晓市养生者为数不少”,以及规定夜市时间,均说明晓市和夜市已不是偶发的,而是普遍现象,已成为“日市”的延长和必要的补充。城市市场的贸易时间,早已不是“日中为市”,也不只是日市,而是由日市、夜市和晓市组成的了。

不仅大城市,而且乡镇亦有晓市。嘉善县斜塘镇,“旭日满晴川,翩翩贾家船,千金呈百货,跬步塞齐肩。布褐解市语,童鸟识伪钱,参差鱼网集,华屋竞烹鲜”。

关市与边贸

关市,泛指设立在交通要道的集市。汉代以后,专指由官府管理,设在西部和北部边境,与那里的少数民族进行定期贸易的市场。汉代关市,位于边关附近,周围有篱垣、堑沟,并设有关市令等市吏管理,派专人把守市门。市场定期开放,市易之日,双方将货物、牲畜集中到市场,先由汉政府官吏与少数民族头领议定物价,然后开始贸易,故又称“会市”、“交市”、“互市”,因称北方少数民族为“胡”、“蕃”,故又称“胡市”、“蕃市”。经官府允准,私商领取凭证,亦可参加贸易。西北地区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北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的贸易源远流长。汉代张骞通西域,开辟丝绸之路,设关市,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贸易呈现出繁荣景象。汉魏主要与匈奴、乌桓(乌丸)、鲜卑等西北少数民族贸易。输出的货物大多是丝织品,输入的则为各族的土特产品。

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是以骡驴驳驼衔尾入塞,驿暖騵马尽为我畜,鼠召狐貉采旃文充于内府,而璧玉珊瑚琉璃成为国之宝。是则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桓宽《盐铁论·力耕》)汉政府对于兵器、铁器等物品严加管制,不许参加交易,以防少数民族头领利用这些东西作武器,侵犯其边境。

关市贸易规模有时颇大。据《后汉书·南匈奴传》载,元和元年(84),北单于复愿与吏人合市,驱牛马万余头来与汉贾客交易。汉王大人前去欢迎,所在郡县设宫邸款待。但南单于遣轻骑,出上郡,劫掠牛马,驱还入塞,破坏了这次交易。又据《三国志》卷三十,公元222年,比能率部落大人小孩,代郡乌丸修武卢等3000余骑,驱牛马7万余口到关市贸易。

关市是独特的。关市设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开市,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是服从于政治目的。关市是不平静的,往往伴有政治军事行动。有时,少数民族首领出兵劫掠货物。上述南单于掠牛马之事,是一例。另据《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载,顺帝阳嘉四年(135)冬,乌桓侵犯云中,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汉出兵击退乌桓。有时,汉朝将领利用关市贸易的机会,设圈套擒杀少数民族头领。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载,建安十八年(213),梁习·统属冀州,鲜卑头领育延率其部落5000余骑到梁习处,要求互市。梁习暗想,若不答应,恐怕育延怨恨;若答应他带人马到州城下,又恐他借机抢掠,于是乃允许育延往一座空城中交市。然后,梁率军前往。市上交易正在进行时,汉官吏把育延领来的一个胡人绑了起来。育延酌人马皆大惊,上马弯弓,把梁习重重包围起来。市上的官民都惶恐不知所措。梁习乃从容不迫地呼唤市吏,问他为什么将胡人绑起来。市吏说,因为胡人侵犯他人。梁习乃派人叫来育延,责备说:你的人自己犯法,官吏没有侵犯你,你为何使诸骑惊骇呢?于是把育延斩首。他所部的人都吓破了胆,不敢动。

由于关市贸易有利于中原地区与沿边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故在中华民族长期历史发展中,关市有时虽被迫关闭,官方边贸中断,但民间贸易仍存在,且随后关市又恢复,边贸仍继续。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中原地区商业衰败,中原与西北少数民族贸易陷入低潮,但并未完全断绝。

隋唐时,与边境突厥、吐谷浑、回纥等少数民族的贸易往来,再度繁荣。

与突厥互市。据《旧唐书·刘文静传附赵文恰传》载,唐武德二年(619),与突厥“蕃市牛马,以资国用”。

与吐谷浑互市。据《旧唐书·王忠嗣传》载,开元天宝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每当互市寸,就高估马价,利诱少数民族前来贸易。各少数民族听到这个消息后,竞相来关市卖马。凡来者,王忠嗣即买下,作为汉军战马。

与回纥互市。《旧唐书·回纥传》载,回纥屡遣使与唐互市,以马交换缯帛等,每匹马可换40匹绸。回纥往往一次赶来几万匹马。唐朝为购买马匹需支付大量丝绸,且买马过多,亦没有什么用处,感到苦恼。有时唐政府限制购马数量。例如大历八年(773)十一月,回纥派赤心赶马1万匹来唐出卖,唐代宗只批准买6000匹。

隋唐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主要仍是丝绸与马牛贸易。唐初曾一度废弃金银绫绢等物不得参与关市贸易,不许出边关的禁令,但开元时,又重严关令,禁止锦、绫、罗、毂、绸绵、绢丝、布、牦牛尾、珍珠、金、银、铁等与少数民族贸易和输出边关以外。

宋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宋与西北地区的党项、回纥等少数民族的贸易频繁。双方贸易仍采取互市等方式。宋以茶和丝绸等物品交换少数民族的马匹及其他土特产品。西北少数民族的货物没有什么变化,仍是马等畜产,而宋朝的货物结构则有较大变化,从唐朝开始参与边贸的茶叶,这时成了主要的贸易商品。这种茶马贸易在北方游牧民族——蒙古贵族建立的元朝,一度衰落,明朝又得以恢复,并进一步发展,明政府在西北的兰州、宁夏等地建立马市,作为双方贸易场所。清代,由于茶叶产量增加及对于马匹需要的增长,茶马贸易更加兴盛。

宫市

宫市有两种。

王宫或皇宫中设立的市肆,叫宫市。春秋时,齐桓公宫中有七市。东汉灵帝、南齐东昏侯、唐中宗都在宫中设市。

清代,圆明园内设市,有商店。

一日,上〔乾隆皇帝〕携公主游买卖街。买卖街者,设于圆明园福海之东,大小商店莫不具备,且有携小筐售瓜子者,肆主人皆内监。上步行周衢间,顾以为乐,茶馆有哗笑声,饭肆有高呼点肴声,上至前不避也。时售估衣者,有大红呢夹衣一领,公主悦之,适和入直,上因语公主曰:“可索之于汝丈人。”和亟以二十八金买而进之。(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圆明园是皇帝公主游玩之处,实与宫殿相同,且在园中做买卖者,皆内监,故这里的商店市场,可视为宫市。

唐德宗贞元间,宫廷差遣太监到京都廛肆买卖货物,亦叫作宫市。宦官不持文牒,口含敕命,并派数百人在长安东市和西市以及位于热闹地方的店肆,察看人们所卖物品,看中之后,便口称自己是宫中之人,卖者即拱手把货物付与他们,真伪不复可辨,无人敢问他们的来历,更不敢与他们争论,讨价还价。名为宫市,实是公开掠夺,闹得市面不安,人心惶惶。下面引两则关于宫市的记载,以窥其一斑。

贞元以后,京都多中官市物于廛肆,谓之宫市。不持文牒,口含敕命,皆以监估不中用衣服,绢帛杂红紫之物,倍高其估,尺寸裂以酬价。市之经商,皆匿名深居,陈列廛闸,惟粗弱苦窳。市后又强驱于禁中,倾车乘,馨辇驴,已而酬以丈尺帛绢,少不甘,殴致血流者。中人之出,虽沽浆卖饼之家,无不彻业塞门,以伺其去。苍头女奴,轻车名马,惴惴衢巷,得免捕为幸。(《唐会要》卷八六)著名诗人白居易在《卖炭翁》一诗中生动描写了宫市的掠夺性。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

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宦者依势压价强买民物,有时也激起农民的反抗。

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常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街吏擒以闻。(《唐会要》卷八六)此事发生后,朝廷虽罢免了这个宦官,赐给农夫绢十匹,但仍不听谏官御史们的劝告,继续实行宫市。到唐肃宗即位,才明令禁止宫市。

此外,还有官府向民间购物的“官市”,汉及三国时魏和吴国设立的买卖军用物资的“军市”,汉代在狱中设立的“狱市”,等等,不及备述。

至于庙会、货会、集会等特殊的市场,放到民间集市贸易中叙述。

民间贸易货物

古人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所谓“民”,是对官而言的,包括士、农、工、商在内。但绝大多数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而“货”,包括奢侈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古代早期,奢侈品贸易发达,“奇怪时来,珍异物聚”,但这些珍宝是由大商人贩运到城市,卖给达官贵人享用的。粮、盐、布、铁、畜,特别是粮食,始终是古代民间贸易的主要货物,唐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更如此。

明清市镇墟集上,“众物杂陈”,“诸货悉备”。而粮、盐、布、铁、畜是主要货物。整个贸易是以粮食为基础进行的。

其一,卖粮交纳税银。

明代青州之民,“以粮易钱,以钱易银”,纳税于官府。古田县地瘠民贫,岁收米制曲,“易银完粮”。

其二,以粮易布帛、衣被鞋帽。

清康熙时,黎城县农民“以粟易衣”。乾隆时,大同“棉布亦以粟易”。五六斗、乃至八九斗谷值一匹布。

五台县农民担谷走数十里,“始易金钱,贸布絮焉”。

安定县农户,“每岁出数石粟,始成一件衣”。

中卫县“布帛所需,俱以粟易”。

兴平县“衣被冠屦,皆取给于外省,而卖谷以易之”。

其三,以粟易盐鱼。

清代,饶平县石溪头埠,“海外渔盐,小舟装运至此,三饶之民以粟易之,逐日市。”

定远小民,以米谷“兑盐而食”。

其四,以粮易器具。

清代,河南卢氏县,“家居器用,徒资粟易,赊诸坐商”。

广丰县乡民每遇一、四、七圩期,聚集于五都圩,用米麦贸易竹木器物等。

河间县城常集5处,四乡大集7处,小集27处,都是米麦农具贸易,不杂他货。谷纹陶罐仪封县市集12处,粟布锄犁贸易,互通有无。

其五,婚丧嫁祭等应酬费用,亦需卖粮米筹集。

乾隆《武威县志》记载,乡民“一切婚嫁丧祭应酬,惟资粮米粜卖以济用”。宣化地区农户有婚丧之事,亦藉卖粮。石泉县农村“庆吊人情之需,俗向取给于包谷所喂之猪”。

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和工匠出卖自己的产品,购买粮食等物品。

无锡农家以纺织为重要副业,春天农家户户纺织,“以布易米面而食”。秋季,一遇雨天,机杼声又遍村落,“抱布贸米以食矣”。嘉定县农民种棉织布,“贸易钱米,以资食用。”宝山县农民,纺棉织布,“抱布易银……而买食米。”乐亭县农民,农闲时,“女纺于家,男织于穴,遂为本业。故以易粟,实穷民口之一助。”

“半借木棉,易米为活。”这是临邑县的情况。栾城县最著名的物产是棉花,一到棉花下来时,“晋豫商贾云集。民竭终岁之力,售其佳者以易粟,而自衣其余。”

卖烟易米。瑞金山多地少,所产之谷不足供一邑之食,“藉卖烟以易米”。

迄今尚缺乏古代早中期贸易货物量值的系统资料。对于古代晚期主要商品的量和值,有人作了估计,并提出了古代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

鸦片战争前(清道光年间),国产粮食商品量245亿斤,商品值16333.3万两,占42.14%;棉花商品量255.5万担,商品值1277.5万两,占3.3%;棉布商品量31517.7万匹,商品值9455.3万两,占24.39%;丝商品量7.1万担,商品值1202.3万两,占3.1%;丝织品商品量4.9万担,商品值1455万两,占3.75%;茶商品量260.5万担,商品值3186.1万两,占8.22%;盐商品量32.2亿斤,商品值5852.9万两,占15.1%,以上合计,商品值38762.4万两,为100%。调整后,以上国产商品流通额及所占比重如下:粮食13883.3万两,占39.71%;棉花1085.9万两,占3.11%;棉布9455.3万两,占27.04%;丝1022万两,占2.92%;丝织品1455万两,占4.16%;茶2708.2万两,占7.75%;盐5352.9万两,占15.31%,以上合计为100%。再加入进出口因素,即棉花商品值1085.9万两加入净进口棉花值302.5万两为1388.4万两;丝商品值1022万;两减去其净出口值225.2万两为796.8万两;茶商品值2708.2万两减去其净出口值1126.1万两为1582.1万两。这些商品之间的流通和交换大体是,粮农主要出售粮食,换取布和盐;棉丝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者,则要换取布、盐和部分粮食。

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的交换

首先是粮与布,其次是粮与盐的交换。实质上是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亦即民伺贸易。结论是,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是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模式。

对此需略加说明和补充:

第一,粮食是民间贸易的基础,这在整个古代,大都如此。

第二,仅次于粮食的布,是指棉布。棉花的种植和棉布生产的发展,是在宋元以后,主要是明清。在此以前,盐是仅次于粮的贸易货物。“十口之家,十人食盐”。人人要吃盐,但盐不是一般人家和所有地方都能生产的,故贸易量很大。古代许多大商人都是经营盐起家的。历代政府都把盐税收人作为重要财源,许多朝代还实行盐的官营,与商人争利。所有这些都说明盐在古代贸易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到清代,棉布才代替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

第三,这里没有列铁及其制品的贸易量、商品值。其原因是到1913年,全国钢铁销售量,包括洋钢铁,才约540万担。全按土铁价格计不过880万两,其量值较小。鸦片战争前,更小。从计量的要求,该书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但铁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管子·海王》中说:一个妇女必须有一针一刀才能做活,农夫必须有犁锄才能耕种,修造车辆的工匠必须有斧、锯、锥、凿等工具才能工作。而铁和铁器也不是一般人家和所有地方都能生产的,必须以农产品,主要是粮食去交换。孟子和许子的门徒在辩论中公认,一个人不可能既耕田又做铁器等,必须“以粟易之”。汉代出现许多大冶铁商人,许多朝代设立铁官,对铁实行官专卖。明清市集上,铁器与粮布等同为大宗,也说明铁器是民间贸易重要商品。

第四,这里也没有包括牲畜。但牲畜在农业生产、运输、贸易和社会生活中都居于重要地位。中国古代农业生产主要动力是牲畜,以牛为主,骡马驴等为辅。猪羊牛肉等又是重要食品。皮毛是服装和鞋帽原料。因此,牲畜及其制品的贸易早就发达。史书对此多有记载。弦高贩牛于周,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汉政府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主要是丝绸与牲畜交易。匈奴的骡、马、驴、骆驼等大牲畜“衔尾入塞”。直至清代,中原地区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中,茶马交易和绢马交易,始终很活跃。许多大城市乃至京师,都有牲畜交易市场。魏晋南北朝,洛阳有三大市,城东的马市是其中之一。唐都长安亦有马市和羊市。宋都开封的马行街热闹非凡。明清,北京有骡马市、马市、羊市、猪市,天津有马市、驴市,苏州有猪市等。乡镇集市上,牲畜贸易更为普遍。郑板桥诗云:“驴骡马牛羊,汇集斯为集。”其贸易量颇为可观。据有人估算,清乾隆至道光年间,山东全省每年牲畜交易量约在26~28万头之间。由牙纪征收交纳的牛驴税,占山东地方政府征收的五项杂税的15%左右。经纪人也是首先出现在牲畜交易中,可见牲畜贸易历史悠久。

通观各种货物的地位和作用,似可把中国古代民间贸易概括为以粮易盐、布、铁、畜的小生产者之间的贸易。粮、盐、布、铁、畜是民间主要贸易货物。

赶集

唐宋以后,尤其明清,赶集与赶会成了民间贸易的主要形式。清代有的地方志解释说:“集也者,聚也,聚东西南北人于一方,以所有易所无,犹市也,故曰市集。”乡民到乡镇市集买卖东西,俗称为赶集,又称赶场、趁墟等。赶会则是借赶庙会和某种民间集会的机会买卖货物,贸迁有无。赶集和赶会都是民间贸易活动,但略有差异,故分别叙述。

集期

赶集有一定日期,这就是集期。各地集期不同。有“聚散无常”、“不以集拘”、“随处随时”的不定期集市;有规定一个大致时间(如夏秋农作物收获以后),任民随便贸易的半定期市;有一月一集、半月一集、十二日一集、十日一集、三五日一集和“间日而集”的定期集市;有“日日集”、“每日集”的常市。不同集期,大体反映出各地不同的经济贸易水平:不定期、半定期集市最低,定期者次之,常市最高。但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有的地区在定期集市之外,又有庙会、货会之类较大规模集市,作为补充;有的集市上,定期市和常市并存,“每日一小集,三日一大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条件较好的不定期集市变成定期集市,定期集市开市日期增加,有的变成常市,赶集一定要按集期,否则就是“赶背集”,无所收获。有的集市“萧疏异常,俗云半日集”,这是古代“日中为市”原始集市的遗风。有的贸易比较发达地区的集市,延续到次日,仍有买卖。据清道光《辰豁县志》:“邑中圩场,每值场期,远近商贩搬运粮食衣布牲畜杂物;俱于日中辏集该处交易,谓之赶场。其场分较大者,于场期次日,尚有买卖,谓之赶冷场。”乡民赶集都是早去晚归,不在集市上过夜,故绝少夜市。在交易繁忙时期,农民晨鸡未啼就起来赶集,牙纪张灯于路上收购物品,形成许多早市。这与城市市场大不相同。

赶集路上

赶集需走一定路程。由于地理位置、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历史条件的差异,各地的集镇分布是不平衡的。因而赶集所走的路程远近不一。

一般说来,赶集者当日能够往返。

有些集市较密集的地区,半日即可往返。据《山东通志》有关资料计算,清末山东绝大多数州县镇集的平均交易腹地面积为几十平方公里,交易半径为几公里,赶集者半日即可返回。

浙江嘉兴府市镇密集,赶集的农民半天亦可往返。市镇距离如果以县城为中心向四周延伸来计算,嘉兴县为44里,秀水县为30里,嘉善县为21里,平湖县为32.3里,桐乡县为20里,崇德县为19里,海盐县为33.3里,各县平均为28.5里,即是说在方圆约30里距离内分布着一个市镇。这样的距离约半天(约3小时)时间就可以往返。

有些交通不便,集市稀少地区,赶集需三四日才可往返。如河南嵩县,清乾隆时已有32所市集,但“尚有远趋数十里外”赶集者。乾隆三十年(1765)以前,汝河镇由于“四围重山”,向无市,居民“盐米农器易于县,往返三四日”,由于“妨农功”,乾隆三十年秋始立市。

赶集者运送货物入市集的方式多种多样。

有挑担背负货物于途者。福州西数十亩桔园,每秋熟后,红实星悬,绿阴云3护。“提筐担笤”而来运桔人市集者,讴歌盈路。河南嵩县汝河上下山豁数十里内,民率“担负柴炭,入市交易”。南方花农,一大清早各将其所种花果,“肩挑筐负而出,坌集于场。先有贩儿以及花树店人择其佳种,鬻之以求善价。余则花园子人自担于城,半皆遗红剩绿,即板桥所谓‘如何滥贱从人卖,十字街头论担挑’,是也。”担挑货物赶集者,都是贫民。如宗广鼎《广陵迎春歌》所说:“鸡豕鱼虾满巷陌,市桥夜煮白羊香。酒库春吹万饔碧,担薪担菜皆贫儿。”

中国运输货物的工具,一般是“南船北马”。

北方农民多“车载牛驮”粮食、蔬菜、瓜果、柴草等赶集。也有用小推车运送货物到远方赶集的。山东菏泽农民推小车到北京卖花就颇为典型。中国很早就栽培牡丹。谢灵运言“永嘉水际竹间多牡丹”。宋以后,菏泽成为牡丹种植中心。秋分后,花农将牡丹从地里起出来,推小车到各地赶集,有的花农将60棵牡丹装成一包,一车装四五包,几百斤重,经1000多里地,推到北京集市上出售。贮贝器南方水乡,另有一番风光。那里的乡民摇船运载货物赶集。植桑养蚕地区,当桑叶下来时,采桑叶的客船云集市镇附近,“每日暮如乌鸦野鹜,争逐而来,顷刻四塞。”“采叶船封满河港。”四五月间,“乡人货丝船排比而泊”。广州五羊门南岸有“花渡头”。花贩每日分载素馨至城,从此上舟,因名。许多乡镇市集,“舟楫往来如织,百货聚焉”。

市场交易

赶集的人到来时,平静的乡镇墟集顿时热闹起来了。“廛市山村,宛如都会。”

让我们分别考察粮食、棉花、棉布、丝绸、牲畜及农具集市的贸易。

粮食交易全国各地都有粮食市场。绝大多数粮食是由乡民运到集市上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小贩贩运到集市上的。湖南巴陵县“贩子”肩挑步担,人城贩运谷米。衡山县“米贩”肩挑背负,自乡村运粮至集市交易,早去晚归。柳州有“米码头”,系米贩?白船之所,朝夕供应粮米。山西苛岚的集市上“间有一二小贩”以货粟相易。长辛店市集上,三分之一的粮食是“窜条子”运来的。所谓“窜条子”就是倒运粮食的小贩儿。这些人本小利薄,赶着毛驴,驮上两三条口袋(装粮要用口袋,每一口袋叫“一条”),把粮食买来,装进口袋里,又卖给别人,倒进他人的口袋,这样把粮食在口袋里来回“倒腾”,被人称为“窜条子”。

粮食贸易一般是在粮行里进行的。所谓粮行就是籴粜粮食之所,或代客买卖粮食的场所。绍兴府上虞县“米行各镇俱有”。牙行多领有“司帖”,叫官牙。有的市镇上“官牙七十二”,为数颇多。“外乡人担负而至,米行人以筐笤盛之,为其准谷银,以资其升斗。”长辛店的粮行俗称“斗份儿”,也称“斗局子”、“斗行”,粮食买卖,除门市自销外,都得由他们“作价过斗”。斗局设备简单,只有几个笸箩,一副铺板,几只量斗。每逢集日,各自设摊经营,促成粮食交易,收取佣金。斗局的负责人叫帖主,对上承包斗税,由政府发给龙帖;对下指挥全体人员工作。作价员叫“成盘的”,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验质作价。这些人一般都能说会道,对粮食有一定鉴别能力,买卖双方都信得过,作出价来双方基本能接受。作价方法有两种。一种叫明盘,把价格向双方唱明,如有异议,成盘的从中打圆盘,来往说合,直到双方满意为止。说定后将口袋掩好,行话叫“盖了”,即别人不得再看了;买主开个飞子(就是在白条上注明品种、袋数),作为临时凭证。然后由脚行扛肩的倒在笸箩里,由执斗的过数,把准数给买主填在飞子上,卖方把粮食送到粮店对数验收才能算账。卖一次粮须经几道手续。第二种作价方法是暗语、暗号,即拉手。成盘的把手伸到对方袖口里,用手指代替说话,由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表示一、二、三、四、五,五个指头弯曲是六,大拇指和食指、中指相捏是七,大拇指、食指叉开是八,食指勾回是九。“十”叫整数,“百”叫大数。用口说“挠”“捏”“卡”“勾”,代表六、七、八、九。明盘在零售中使用,暗语在大宗交易中或价格波动较大时才使用。过斗的负责过分量,粮食交易,用斗不用秤。计量单位是斗、升、合(音葛)。十进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集市上只用斗,不用升合。遇有零头时,由执斗人估算后,经买卖双方点头同意。记账的,又称会计,根据执斗的报账,记上买粮户,以便集罢敛斗钱,并负责零星交易收款。斗行里还有另一种人即脚行(又称扛肩的),他们同斗行关系密切,但经济独立,并设有头目,斗行有事就跟着于,没活儿就呆着。当粮食成交后,他们就扛着粮食往笸箩里倒。每石收若干钱。他们垄断成交后的粮食搬运。

有的粮食交易不在粮行里进行。如湖北江夏县金口镇,“米船到岸,向不投行,即在河下摆棹,听民零籴,最为利便”。四川乐至县“贫户负贩斤盐,博取米薪,交出于其涂”。陕西(今周至)县米粟等物,“多土著之民自行贩卖”。不到粮行,不经牙纪之手。

有的地方粮食交易在行内外同时进行。如南京郊区农民,碾米以入市,或到聚宝门外米行出卖,“或泊米船河下,不入行。行人径与量概,升斗最准,曰河斛。”

粮食是生活必需品,粮价受丰歉影响,波动极大。贵贱相差千百倍,故粮市上多囤积居奇者,投机倒把者。据《史记》载,秦汉之际,宣曲任氏就是囤积粮食暴富的。在秦败时,“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战争,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明清,粮食囤积和投机之风仍很盛。在许多地方的粮食贸易中,都可以看到这类活动。如河南嵩县葛寨等处,“市多囤商。民重载而入,恒轻赍以归。”四川新津县,“商贾或列肆居奇,或粜籴运卖,贸迁有无,日中为市。”山西太原地区,“岁一不登,市侩贩夫藉此居奇”,民到粮铺购买升斗,“各铺价又甚之。在四乡藏贮之家,又皆待价而沽”。寿阳县米谷价格“昂贵不止,皆因关南商贾日夜奔走,丛集其地,厚资囤积,以致米粟价高不能四达”。河南祥符县粮市上,“有籴贱而贩贵者,谓之熬价。有左买而右卖者,谓之倒堆。又有穷儿窭妇,持帚旁伺,得其狼戾之粒者,谓之扫杂子”。察丰歉,知贵贱,通有无,贱买贵卖,这是商人在粮食贸易中赢利的诀窍。当然,也有“良贾”。江西桐城县,多“粜贵征贱”的“良贾”。据清咸丰《当湖外志》载:康熙戊子,自春至夏,阴雨不止,“米价翔踊”。邑令定价一两四钱,“而积米者多不售。令又发名刺及帑金向富户道意,无一应者;独有陶姓毅然收银,粜百余石,又载百余石至城中,用官价官升自卖,人称颂之。”

粮食贸易中,由于奸商捣乱,买卖双方时有纠纷。据直隶永平商务分会试办章程,永属所出米豆不敷食用,须有粮行大商从口外关东转运粮米接济。惟道路遥远,往返费时,凡存有米粮之家,“向来先行随市买卖,米到随时收交。”但奸商出而垄断,每当青黄不接时,若米价稍涨,卖米者往往以转运困难,迟不运到;米价偶落,买米者又以销路不广为理由,拒而不收。买卖双方多有纠葛。为制止这种事情发生,商务分会议定章程,限于某日到期即行钱米兑交,且须有殷实铺商出条担保,如故意转运不到,至期未交,责其按现价偿还,倘因河水涨发或道途泥泞至期不到,米价钱文必须照行出息,以免买空卖空之弊。

粮食贸易中有一定规章,有些是粮商自己拟定的。如清末天津大米商为制止跑合(牙纪)挪移诈骗等弊,规范交易行为,曾两度拟定章程,其内容是:

一、外客买米,银期20天如数清还。

二、外客买货必须亲自经手写收到某号何货多少,凭条为据。

三、跑合人若无外客同往买货,不准交易,或有号信亦可买货。

四、卖主如欲自行主发,听其自使,倘遇荒闭之家,与跑合人无涉。

五、客帮买哪家之货,届期付哪家之银,以凭收条为证。

六、外客付银之时,托人付银,或遇阻滞,或系跑合人使用等弊,与卖主无干。该客设法急为清还,以重名誉。

七、外客买货之后,届期银项不到,卖主与跑合一起催讨。

八、外客买货之后,遇有倒闭之家,卖主知会同帮,该跑合人暂停交易。

九、卖主与停交之跑合人,倘有阳奉阴违,暗自交易,一经查出,令卖主将外客前欠之银,照数先为垫出,以儆效尤。

十、外客投跑合人买货,距津数百里之遥,其家道殷实与否不得而知。须找妥保,方可交易,否则,不能买货。

清道光四川巴县杂粮行规规定,银水砝码仍照旧例;当客面议价格;斗斛仍遵官给行斗,经行户斗纪过量;客货抵岸,任客投行,务要秉公按时市议价。行用每石卖客2分,买客3分;客货未经行户议价,自过载,自起坡,对客买卖,较取斗每石1分行用。倘经行主提盘交易,仍照前例取用;投行经手生理之人,务要至公无私,遵规议价,所获用资,以2分1石上入行用。

棉花棉布交易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有这类市场。每当棉花下来时,棉花、棉布买卖最为活跃。集市上,“运商群集,肩摩踵错,居积者到市以敛之,懋迁者牵车以赴之,村落趁墟之人,莫不负挈纷如。”(《御制棉花图·收贩》)其交易过程大抵是:清晨,乡民担花或抱布入市求售,各肆开列,悬灯张火收购,主持棉花交易的牙纪(有的地方叫“花主人”),“衡其轻重,别优劣,以定价”,从中收取佣金(上海市郊花市上佣金为1%)。肆中收布之所,名叫花布纱庄,民或花布互易,或花纱互易,或纱布互易,各得其所,交易而退。再以棉纺纱,织布出卖,循环不已。市场交易的主体是“负挈纷如”的“村落赶墟之人”。其参与操纵和从中牟利者则是“运商”、“居积者”和牙纪(“花主人”、“布牙”等)。

地方集市上棉花棉布互相交易以及与其他农产品交易,可以南浔镇为例。明清时,湖州府南浔镇东百里沿海产棉,棉农“捆载而易钱于西贾”。镇西百里之内产茶、栗、竹木,那里的农民“捆而易布于东贾”。浔市居中,“村民之市买棉归诸妇,”妇女织成布后,“旋以易棉”。周而复始。“市之贾俟新棉出,以钱贸于东之人,委积肆中,高下若霜雪,即有抱布者踵门,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与布交易而退。随有西人赍钱来计布值,合则书剂与之去,而钱存焉。”南浔镇上的棉花、棉布、茶栗竹木交易,实质上是以南浔为中心,半径约百里的地区内,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这种贸易是以“钱”为媒介,以“贾”为中心进行的。

清代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业已很普及,江苏、山东、直隶、河南等棉花和棉布生产中心,除省内各县区乡镇间贸易外,还经商人之手运至东北、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销售。其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既有常见的集市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钱交易,也有赊货和物物交换。如陕山布商春天运布帛至中卫县,出售给乡民,“夏收取偿,价必倍之”,乡民“多困于商”。洵阳(今陕西旬阳)县乡民,向远方来的客商赊布,立“券”、“剂”为凭,麦收时以粮偿还,受其剥削:“远贾抱布而来,乡民本不知识,亦无现钱,每布一匹,其值仅钱三百,增价二百,则五百矣。若布二匹,应立千钱之券。贸者责立石麦之剂,盖市斗也。若麦熟无偿,则又照价改券,加息责负矣。”

丝绸贸易汉代,中国的丝绸贸易已很发达。著名的丝绸之路作为中华民族与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和象征,至今仍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唐宋,丝绸生产达于鼎盛。明清,由于棉花的普遍种植以及其他原因,丝绸生产比较集中在江、浙、四川等省。在湖州、苏州、杭州、江宁、嘉兴地区出现了许多著名丝绸专业市镇,在这些市镇上,丝绸贸易繁荣。

濮院镇上,“坐贾持衡,行商麋至”,每年丝绸贸易不下数十万金。丝绸贸易多是以牙行为中心进行的。乡人抱丝,交错道路,丝行派人四处招揽,叫作接丝。绸一旦织成,就有接收者拿到绸行出售,每匹抽用钱若干。市间另设绸庄,每日上午,行家齐赴庄面收绸,叫作出庄。每个绸行都用一名能分辨绸的质量好坏的人,叫作看庄。有的绸丝头不干净,行中叫人修剪,叫作修绸。丝绸行收买乡人的丝绸,并进行加工整理,然后卖给各省客商,这些人挟带重资,按期前来购买,贩运至国内外,衣被四海。

归安县双林镇,50%的商人都是从事蚕丝贸易的。小满后,福建广东大商人来此投行收买丝。招接客商者叫广行,亦称客行。头蚕丝市、二蚕丝市、大市内日贸易额可达万金。中秋节后,客商少,市面显得冷落,称之为冷丝市。然买卖不断,可与下年新丝相接,所谓买不尽的湖丝。当客多货少时,行家叫船下乡收买,叫作出乡。代行家买者叫抄庄。买下再卖与各处行家者,叫掇庄,亦叫贩子。代掇庄充作乡货上行卖者,叫撑旱船。平时零卖与机户者叫拆丝庄,新丝刚下来即趸以待售者,名拣先土客。该镇还有绢的贸易。村镇居民将所织之绢,卖与牙行(绢庄)。黎明入市收绢,叫上庄,辰刻散市,叫收庄。主持绢贸易的,有司岁、司月,皆衣冠揖让,他们权轻重,别美恶,定价格,贸易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取绢者叫绢主,售绢者叫机户。

湖州府长兴县丝市习气是:新丝出市,买丝者叫丝客人,开行代买者叫丝主人,亦叫秤手。“秤手口蜜腹剑,狡狯百出,遇诚实乡民,丝每以重报轻,价每以昂报低,俟其不售出门时,又倍其价以伪许之,以杜其他处成交。俗谓进门一锤,出门一帚。锤言闷头打倒;帚言扫绝去路也。”长兴县俗称买丝者为丝鬼。

南浔镇南栅有地名叫丝行埭,列肆购丝,称之为丝行(又名丝庄),有京庄、广庄、经庄、划庄、乡庄之分。商人骈集,贸丝者群趋,交易热火朝天。时人有诗文状之曰:“闾阎填噎驵侩忙,一榜大书经丝行,就中分列京广庄,毕集南粤金陵商。”“蚕事乍毕丝市起,乡农卖丝争赴市,市中入塞不得行,千声万语聋人耳。纸牌高揭丝市廛,沿门挨户相接连,喧哗鼎沸辰至午,骈肩累迹不得前。”“一日贸易数万金,市人谁不利熏心,但教炙手即可热,街头巷口共追寻。茶棚酒肆纷纷话,纷纷尽是买与卖。小贾收买交大贾,大贾载入申江界。”牙纪开设的丝行(庄),收购乡农所卖之丝,转卖给南粤金陵商,行销各地,乃至出口。

与丝绸关系密切的桑叶贸易也很繁荣,竞争十分激烈。如濮院镇,桑叶行开在四栅近处,以利货船进出。桑叶下来时,买叶客船云集。立夏之日开市,有头市、中市、末市。每一市凡三日,每日市价三变。凡无叶而交易者,谓之空头。叶价贱而望其涨者,谓之做大眠。价贵而望其贱者,谓之做小眠。或贱买而贵卖,或贵买而贱卖。市侩以文射利,顷刻获利数倍,或顷刻而折本数倍。有以此发家者,亦有以此倾家荡产者。

牲畜农具交易牲畜农具交易遍布全国城乡,主要集中在乡镇市集上。一种是定期市。清代直隶定州城乡十余集,卖镰锸等农具。隆平县,“逢集为市,大半农具”。河间县大小集39处,“所市农具”等。沙河县集场间不外“农工田器之属”。沧州城乡集市上,“农器为多”。河南嵩县32个市集上,只卖农具日用之物,备民购买。仪封县市集12处,卖犁锄等物。永宁县诸集,“通商者,止惟牲畜”和农具而已。山东高苑县“月有数集”卖农具而已。陕西富平县集市上卖农具。四川梓潼县石牛堡集场,附近居民咸愿赶集交易农器耕牛诸物。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大量海贝牲畜交易很有意思。每当开市之日,四方乡民云集到牲畜市场上。牛马驴骡或拴在树桩上,或拴在两树中间拉的绳子上。马嘶牛叫,人声鼎沸。买主上下打量,仔细挑选。膘满肥胖、毛色油光发亮,牙口轻者为好牲口。四个牙的大牝牛最为健壮。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牙纪从中斡旋、撮合。议价采取袖内拉手方式。拍手成交之后,中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一定的佣金。一旦发现毛病,牙纪往来调解,使双方互相让步,使事情了结。

有些市场上,采取“拳牛”“比马”的独特方法定价钱。辰州苗民与汉民交易,就是如此。其法是:将竹篾箍牛的前肋,定宽窄,然后以拳量竹篾。水牛至16拳为大,黄牛至13拳为大,叫作“拳牛”。买马时,用木棍比量,自地至鞍,高13拳者为大。兼看牙齿。拳多齿少为好马,价昂,反之,为劣马,价廉,统称“比马”。

有些牲畜是“马贩子”、“牛贩子”从外地运来的。华北市场上的马多数是蒙古马,一种是伦库马,产于内蒙古东部,一种产于内蒙古西部,由马贩子经张家口运来的。清末天津南门外有马市,每逢三、六、九日开市。马的价格不同。高四尺二三寸、六岁口的白马,一般价格为七八十元。每减1寸,大1岁,价格降低一二成。称为走马的竞技用马,价格高两成以上。蒙古产的牛,经张家口集合于北京、再转卖到天津等地。6头牛为一群,由一个牛贩子赶着,每日走六七里路,边走边吃草,从容不迫地前进。山东莱州等地产的牛,一路从烟台由海路运至天津,一路经陆路运至杨柳青等集镇上出卖。蒙古产的牛,每头价格为四五十元,山东牛五六十元。

牲畜交易,尤其边境马匹交易,有一定规则。明代马市上有所谓《市法五款》,其主要内容是:一、禁止走私马匹,管理马市的官员——通官,敢有私自贩卖马者,以通敌论罪。二、确保人口马匹的质量,不许倒死及不堪之骑充数入市。三、节省市场开支。四、严格固定马匹交易数量。五、以马市管理之优劣,规定官员赏罚。

长途贩运贸易

长途贩运是古代商人的主要贸易活动。中国地域广大,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各地物产不同。山村场院集市陇蜀出产丹漆、旄羽,荆扬出产皮革骨象,江南出产竹箭,燕齐出产鱼盐旃裘,兖豫出产漆丝纟希,这些东西都要通过商人的贩运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成为“养生送终”之具。若没有贸易,“各居其处,食其食,则是橘柚不鬻,朐卤之盐不出,旃厕不市,而吴唐之材不用也”。

商代,长途贩运已发展起来。据说,商人的祖先王亥用牛运载货物,集市上的小贩在各部落间进行贸易,有易氏杀死王亥,夺去王亥的牛,双方发生冲突。后来王亥子上甲微在河伯武力帮助下,打败有易氏,杀死有易之君绵臣,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地盘。商朝建立后,商族人往来于各地经商。在安阳和郑州出土的商代遗物中,有产于东南的海贝、海蚌,产于西北的绿松石等,这些都是商人从远方贩运来或贡献来的。

春秋时期,贩运货物的商人奔走于各国之间。郑国商人弦高“贩牛于周”,智退秦军,不受奖赏而“以其徙东夷,终身不返”。郑国商人到楚国经商,营救被囚于楚国的大将荀,计划把荀夹在货物中间偷运出楚国境。市印未及实行,楚国就放了荀,后来这个商人到晋国做买卖,受到荀热情款待,但他却很谦虚地说:“我没有功劳,不敢接受这样的礼遇”,又跑到齐国去从事商业活动。孔子的学生子贡是卫国商人,却在曹鲁之间贩卖货物,“家累千金”。范蠡是越国人,官至上将军,后弃官经商,在交通方便的商贸中心定陶“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

春秋战国时期,这些名见经传的商人大多是从事贩运贸易的。他们使用的运输工具是车船,贩运的多是“轻珠宝玉”等奢侈品,与政界有着广泛联系,持有政府颁发的凭证——“节”通过关卡。有的本身就曾当过大官,其社会地位颇高。他们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奔走四方,“倍道兼行”,夜以继日,不远千里,不怕“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很有一种商业冒险精神。他们多是大商人,流动性很大,是谓“行商”。中国早期商人:吕不韦、子贡、范蠡汉代,在西北,满载丝绸、玻璃、玛瑙等货物的骆驼商队,在漫漫的丝绸之路上跋涉。在东南,贩运货物的船车成群结队,川流不息。左思的《吴都赋》描写道:“水浮陆行,方舟结驷,唱棹转毂,昧旦永日。……商贾骈,衣纟希服……轻舆按辔以经隧,楼船举驵而过肆……乘时射利,财丰巨万。”

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商贸困难,但南北经济联系并未中断。南北互市,贩运贸易,颇为发达。在战乱时期,人们“竞收罕至之珍,远蓄未名之货,明珠翠羽,无足而驰,丝文犀,飞不待翼”。商人们把“南金奇货、弓竿漆蜡”、“羽毛齿革之属”运到北方,又把北方的马匹、骆驼、皮毛等贩往南方。“贩贸往还,相望道路”,一派繁忙。

沿边少数民族与内地的贸易,往往采取“朝贡”与回赐方式。商人们迎合皇帝心理,冒充贡使,将边疆地区的珍奇货物贩至内地,向朝廷进贡,以换取皇帝回赐,有时回赐货物的价值远远超过贡品的价值。“蕃贡继路,商贾交人”,贡献与贸易并行。西域商人“善市贾”,有时一次贩马千匹至中原,换得中国金银而归。

隋唐,国家统一,生产发展,水陆交通开发,运输工具改进,贩运商业更加繁荣。有诗为证:

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欲发移船近江口,船头祭神各浇酒。停杯共说远行期,入蜀经蛮远别离。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海盐生产(张籍《贾客乐》。

《张司业诗集》卷一)

元稹在《估客乐》中,更加生动地描述了从事长途贩运商人的生活。

估客无住者,有利身即行。出门求火伴,入户辞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交关但交假,本生得失轻。自兹相将去,誓死意不更。一解市头语,便无邻里情。钅俞石打臂钏,糯米吹项璎。归来村中卖,敲作金石声。村中田舍娘,贵贱不敢争。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求珠驾沧海,采玉上荆衡。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州布火浣,蜀地锦织成。越婢脂内滑,奚僮眉眼明。通算衣食费,不计远近程。经营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京力(qíng情)。市卒酒肉臭,县胥家舍成。岂惟绝言语,奔走极使令。大儿贩材木,巧识梁栋形。小儿贩盐卤,不入州县征。货郎图一身偃市利,突若截海鲸。钩钜不敢下,下则牙齿横。生为估客乐,判尔乐一生。尔又生两子,钱刀何岁平。

(《元氏长庆集》卷二十三)

宋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峰,贩运贸易兴隆。许多城镇都是货物的集散中心。宋都东京,“华夷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淮浙巨商贸粮斛,贾万货临之。杭州乃四方之所聚,百货之所交,物盛人众,闽商海贾,风帆浪舶,出入于江涛浩渺、烟云杳霭之间,可谓盛矣。扬州是长途贸易的一个中心。“自淮南之西,大江之东,南至五岭蜀汉,十一路百州之迁徙贸易之人,往还皆出扬州之下,舟车日夜灌输京师者,居天下十之七。”泉州,“蕃货远物,异宝珍玩之所渊薮,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明州,三面临海,带江汇湖,居民喜贩鱼盐,商船往来,货物丰溢。财神爷华亭,“蛮商贾舶,交错于水陆之道”。广州,海舶贸易,商贾交凑。所产货物,皆极精好,陆负水载出境。川陕地区的洋州,物产丰富,品目甚众,四方商贾毕集贩运。兴元府,“贸迁有无者望利而人”。四方来者,杂处闾里,天下货物,陈列于市。公籴私贩,辇负不绝。鄂州,“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

“江商”乘船纵横于万里长江,将四方货物贩运至长江两岸的城镇。

“海贾”经由“海上丝绸之路”(又称“香料之路”)将中国的丝绸、瓷器等贩运出境,把海外的香料、珠宝等物品输入中国。

商人们还从事茶叶、食盐、粮草的长途贩运。其路线是:先将粮草运至沿边州郡,然后持政府所发文券,至汴京换取现钱,或凭券径到江淮解州等地领取盐茶,转运到一定地区出售。

西北沿边地区的茶马互市,亦是一种长途贩运贸易。店铺门面元明清时期,海运路线扩展,由江苏崇明到天津的北洋航线,延至营口与辽河联运,南洋航线已达台北和台南。横贯南北的大运河的全面治理,通行;连结沿海和西部广大腹地的长江航线的全部开通;东北黑龙江、松花江通行货运;南方珠江水系,由湖南湘江经桂江、西江到广州,由江西赣江、沿北江至广州的航线继续发展。至清代中叶,内河航线达5万公里以上,沿海航线1万余公里,已略具近代规模。陆上道路进一步改进。水陆交通的大规模开发为长距离贩运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明代,商人活跃在全国各地。“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徼宦商,衡游蓟北。”张瀚在《松窗梦语》中大体勾画出当时商人贸易活动的路线和主要商业城市:北京,四方财货骈集,蓄积为天下饶。天津是南北舟车聚集之处。河间、保定是商贾往来的通衢。河南开封,商贾乐聚。陕西西安,自昔多贾。明代,商人“皆聚于沂、雍以东,至河华沃野千里间,而三原为最。”山西以太原为省会,而平原为富饶。蒲坂一州,富庶尤甚,商贾争趋。成都是巴蜀的都会,绵、叙、重、夔,唇齿相依,“利在东南,以所多易所鲜”。济南、兖、青、德州、临青、济宁都是交通要道,商贸中心。江南,荆楚当其上游,武昌为都会。郧襄之民“多行贾四方,四方之贾亦云集焉”。沿大江而下为金陵,“五方辐辏,万国灌输,……衣履天下,南北商贾争赴”。钱庄自金陵而下,苏、松、常之民,利鱼稻之饶,极人工之巧。庐、凤以北的淮、扬,系产盐之地,“煮海之贾操巨万赀,以奔走其间,其利甚巨”。自安、太至宣、徽,“其民多仰机利,舍本逐末,唱棹转毂,以游帝王之所都,而握其奇赢,休、歙尤伙,故贾人几遍天下”。浙江杭州是一都会,米由北方运来,柴由南方供给,本地所产之茧丝绵苎,输出到四方。“虽秦晋燕周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缯帛者,必走浙之东也。”宁、绍、温、台,并海而南,跨引汀漳,“估客往来,人获其利”。江西南昌为都会,其民多挟技艺,以经营四方,至老死不归。“九江据上流,人趋市利;南、饶、广信,……多行贾。”赣南谷林深处,乃商贾人粤之要区。福州、建宁、福宁,民“多贾治生”。广州是一大都会,高、廉、雷、琼濒海,“诸夷往来其间,志在贸易”。广西桂林亦一都会,南宁、太平、苍梧,雄镇一方,“多珠玑、犀齿、玳瑁、金翠,皆自诸夷航海而至”。滇南“贾恒集,以丹砂、朱汞、金碧、珍贝之所产也”。贵阳“商贾万里来投”。

这一时期,南北货运发达。明人李鼎说:“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其货物贩运路线,主要有三条:

其一,以大运河为主的南北内河航运路线。大运河及其两岸,“商民攒集”,“商贾肩相摩”,“南北商贾,长安西市图舟车百货,辐辏并至”,“商旅往来,日夜无休”。

其二,以上海为中点的南北洋航线。出入于上海的闽、粤、浙、齐、辽及外国船舶,“舳舻尾衔,帆樯如栉”。往来于上海与东北的北洋航线的大小沙船,每年多达三千五六百艘,沙船贩运东北的豆麦油南来,供给上海和江南其他地方需要;载运南方的土布、棉花、茶叶、瓷器等物北往,至辽东销售。据估计,沙船的南北货运量约有120万吨。航行于上海和闽粤间南洋航线上的大小船只,满载货物,乘风破浪前进。粤商从汕头,闽商从台湾用“楼船千百”运糖等物到上海,售卖后,收购棉花等货载回。

其三,对外贸易。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对外贸易史上的一件大事。明朝太监郑和于永乐三年(1405)奉命率2万余人的船队前往亚非各国,共七次,持续近30年,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的麻林(今肯尼亚的蒙巴萨港),扩大和加强了中外经济贸易和文化往来,因多有著述,兹不赘。后来,由于倭寇和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犯和掠夺,明清虽曾实行海禁,但私人海上贸易并未断绝。明成化、弘治间,福建的“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嘉靖年间,“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海禁放宽后,“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分东西两路,捆载珍奇到海外贸易,每岁所贸金钱数十万。海禁废除后,富商大贾前往菲律宾等所谓东洋贸易的人很多。明万历年间每年前往马尼拉的商船一般在20~30只,多时可达50只。终明之世,通倭之禁虽甚严,但从事对日贸易的商人仍不少。“今吴之苏、松,浙之宁、绍、温、台,闽之福、兴、泉、漳,广之惠、潮、琼崖,驵侩之徒,冒险射利,视海如陆,视日本如临室耳,往来贸易,彼此无间。”(谢肇氵制《五杂俎》卷四)这些商人每年四五月间驾驶船只,冒称去某港捕鱼或籴粮,“径从大洋入倭”,贩运货物。

银票以长江为主的东西贸易有长足进展。清代,川江航线进一步开发。长江航线全部开通。下游的金陵五方辐辏,“南北商贾争赴”。中游的武昌,四方之贾云集。上游的重庆,贸易繁荣。长江航线是盐、棉、布、洋广杂货与米、木交流的主渠道。两淮食盐经由长江及其支流,运销湘、鄂、赣、皖,川盐也从长江上游而下济楚。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地的粮食等货则作为回头货,反向运销江浙等地。

长途贩运货物,唐宋以前,是以奢侈品、名优土特产品等为主,以后,尤其是明清,是以粮、布、盐等生活必需品为主。据估计,明后期,长距离贩运的商品粮约1000万石,到清代中叶,增至约3000万石,按每石150斤计,合45亿斤,商人家谱占粮食商品总量208.25亿斤的21.6%。另外,有人估计,乾隆时期全国粮食运输量至少在8500万石以上。长距离运销的棉布每年有4500万匹左右,约占棉布商品总量31517.7万匹的15%左右。盐的商品量约32.2亿斤,除少数在附近地区销售外,大部为长途运销。如在东北,盐从营口经公主岭运到盘石,行程共计1245里。由营口运到长春盐仓,行程1010里,再分发到新城分局又需走360里,共计1370里。盐从营口装船运到海参崴,行程2000里,再转运到滨江分局,行程1590里,共计3590余里。在西北,盐从擦汉池运至中卫局需走820里,转运到白河,共计3570里;转运到平利共计行程3520里;转运到洵阳,共计3460里。云南井盐最远销场距盐井1000余里。淮北海盐运到十二圩行程约2000里,由十二圩转运至湖南长沙行程2470里,共计4470里;转运到岳州,行程2110里,共计4110里。

商人

商人,顾名思义就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人。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在这历史的长河中,商人们以什么样的面目,什么样的姿态,渡过了这漫长的岁月?在这历史的舞台上,他们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对历史的发展又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处于当今商品经济大潮中的每一个人需要了解和应该知道的。了解和弄清这些问题,或许对于我们目前的工作会有所帮助和借鉴。所以我们想提供一些这方面的资料,把古代商人在历史活动中的画卷展示给读者,这里有商人曾经为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努力和贡献的一面,同时也有其曾经充当了各种角色而不甚光彩的一面。但总的来说,我们对商人在历史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给予肯定的。

商人的产生与“商业”名称的由来

最初的商人是从统治者阶层中产生出来的。

在史籍《尚书·大传》中有这样一句话:“舜贩于顿丘”;史籍上还有过这样的记载:我国奴隶社会有一个叫殷商的王朝,其祖先叫王亥,在商朝还未建立之前,也就是在夏朝的时候,他就曾亲自驾着马车,载着帛,带着牛,到远方的部落去进行贸易,最远的地方曾到达过黄河的北岸。从上面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最早从事物资交换的人不是一般的普通人,而是掌握着部落大权的统治者。

在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有了剩余的生产物,氏族部落之间、氏族内部之间开始了剩余生产物的交换行为,这时期的交换还处于非经常性的、以物易物的原始阶段,其交换行为还没有形成一种脱离生产、专门从事此项活动的职业。

到了夏代,私有制的确立,使人们对财产占有的欲望进一步强化,私人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现实也逐渐多了起来。以奴隶劳动为社会生产主要支柱的夏代奴隶社会,是建立在残酷剥削奴隶的基础之上的,大量的劳动力投入到生产领域,有身份的奴隶主贵族,迫使大量的奴隶除用于家内劳动之外,更多地使用他们从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社会的分工更进一步明确,因此,社会生产力也进一步提高。例如,在农业方面,大家知道夏代人发明了节气和干支记日法,制定出了历法——《夏时》、《夏小正》,他们开始利用已掌握的季节、气候知识来指导农业生产。还有更为大家所熟知的大禹治水的故事。他“尽力乎沟洫”,变水害为水利,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夏代的农业,其产品产量不但增长了,种类也增多了,粮食开始有了剩余。再比如手工业,在不少的传说中,夏代已开始了铸造铜器。《越绝书》上称:夏禹“以铜为兵”,在《左传》宣公三年的记载中,有记载夏禹铸九鼎的事情。根据考古发掘和出土物器证明,铜器的铸造,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夏代的奴隶主贵族普遍的爱酗酒,相传禹臣仪狄开始造酒,少康又发明了秫酒,制酒工艺相当发达。传说中任姓的奚仲,由于善造车,作了夏朝的“车正”,被封于薛(今山东滕县东南)。铸鼎、酿酒及造车等,都需要比较复杂的工艺和经验,可以想见,当时手工业的社会分工比以前发达多了。

从公元前16世纪开始的商代,是有可靠的物证和文字记载的奴隶制国家,其农业、畜牧业、手工业比夏代更为发达。农业工具基本为木、石制作,收获谷物用石镰、,或用蚌磨利的镰,石铲和骨铲在商代遗址中为常见之物。商代的手工业种类很多,分工颇细。郑州和安阳的商代遗址中就曾发现了石工、玉工、骨工、铜工的手工场所。另外,作为交通工具的马车已有实物出土;作为流通的媒介物——货币,以贝为主也普遍使用起来。到了商代的后期,固定的都城已经出现,在卜辞中还有大兴土木建城邑的记载。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的能力大大提高了,生产品有了剩余并大大的丰富起来,再加上货币的出现,交通工具的改进,城邑的兴建,为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为商品交换发达形式的专门化商业的出现,提供了前提条件。从大量的史料和出土的文物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商代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商品生产已经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上的交换活动逐渐频繁活跃。如在现河南省的安阳、汲县等地周围,当时是手工业发达之地,也是商品集中交换之处,形成了“日中为市,交易而退”的情景。逐渐地商业开始从农牧、手工业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商代的商业活动主要是为大大小小的奴隶主服务的,较频繁和热闹的交换活动是奴隶主贵族之间以及商朝与周边各国之间进行的珍奇异宝、牛马及奴隶的交换。这些交换活动绝大多数是奴隶主贵族进行的,他们或者亲自进行买卖活动,或指使手下的奴隶来进行。所以最初从事商品买卖者是从奴隶主贵族这个特权的阶层中产生出来的。

那么为什么从事物资交换的行业叫“商业”,做买卖的人叫“商人”呢?这与商朝的历史有很大的关系。前面说过,商朝的时候,社会经济比以前有较大的发展,劳动产品丰富起来,于是人们便开始从事大量的物资交换活动,随着交换活动的经常进行,产生了一批不从事生产而专门从事交换,并以此来牟取利益的人。由于从事这项活动不用付出艰辛的劳动就能赚得不少的财物,时间一长,从事这项活动的人就愈来愈多了,所以在商朝就形成了好做买卖的风气。逐渐地商朝人也就有了很强的做买卖的能力,人们常说“殷人(指商朝人)重价”,指的就是商朝人特别看重做买卖。

商朝经历了600多年的时间,到最后一个国王商纣王的时候,由于他为人残暴,又极其昏庸,导致臣民对他的不满。居住在陕西岐山一带的周族部落见商纣王的统治岌岌可危,于是联合其他几个部落,对纣王进行征讨。当时周族部落的首领叫周武王,他率兵伐纣,进行抵抗的商军见大势已去,纷纷倒戈,同周武王的军队一起灭掉了商朝,商纣王自焚而死。

公兀前1066年,周武王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这就是我们称之为西周的王朝。商朝被推翻了,它的遗民后来被周王朝的统治者从其故地朝歌迁居到距离周朝国都较近的洛阳东郊一带,并派兵严密地监视着他们。为了解决这些人的生活问题,鉴于他们曾经有过的做买卖的习惯,于是,周王朝的统治者就打算利用他们的专长,让他们牵牛驾车到各地贩运物产,一来解决他们本身的生计,二来满足周朝统治者对各地物产的需求。于是,商朝遗民大胆放手做起买卖来了。久而久之,人们便习惯地称做买卖的人为“商人”,称其出售的货物为“商品”,而专门从事物资交换的这一行业为“商业”了。

官营商业的出现

公元前1066年,周族部落推翻了商朝奴隶主政权,建立了西周王朝。西周的统治者从建立王朝一开始对农业就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对工商业也没给予轻视。在他们看来农业生产粮食,手工业制造各种器具,商业则使生产物得以流通,三者各司其职,各有各的作用,“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农、工、商都是立国不可缺少的条件。有了这样一个认识,西周的统治者对工商业便采取了容纳、扶持的政策。有时他们还有意的发展工商业来弥补农业上的不足和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在《逸周书·大匡》中,周文王就有一篇专门提到商业的诏告,即《告四方游旅》,诏告中说:“告诉四方的商旅们,渡口有船,途中有店,所到之处就如同到家一样。如果货币面值小,买卖不方便,就铸币值重的‘母’币用来与原有的轻币‘子’币共同流通,以方便商旅,使其交易得以顺利进行。……不要使市场上的货物匮乏,要使物价合理稳定,这些都是为了百姓生活安定”。从这篇告示中可以看出周朝的统治者没有限制工商业,而是提供方便条件,招徕商人,方便商业经营,以此作为惠养民众的经济措施。

既然周朝的统治者认为工商业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经济部门,那么如何扶持和发展它,如何使其为稳定和巩固周朝的统治服务,把持和操纵工商业便成了周朝统治者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早在商朝的末期,由于商品交换规模的扩大,奴隶主贵族已开始把经营活动交给手下的奴隶或家臣来进行,慢慢地从亲自进行的交易活动中退了出来。到了周朝建立之后,情况更是如此。大部分的商品交换活动都是由奴隶进行的,奴隶主贵族操纵工商大权,坐享其利。周朝统治者为使工商业成为维持其统治的支柱,便着手对工商业及从事这些行业的奴隶们加以控制,于是把工商业者们组织起来,由官府设立“工正”、“工师”、“工匠”等官吏管理手工业;设立“贾正”管理商业和从事商业的奴隶。对工商业及工商业者,周统治者又作了明确而又严格的法令规定,这样便把工商业及工商业者控制在政府的手中,由政府加以管理,这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工商食官”,即从事工商业的劳动者皆由官府供养,皆依附于官府,他们要为官府从事生产和交换活动,其衣食住行都由官府供给,形成了官办性质的工商业。

在官府的控制下,这些工商业者们,在身份上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如统治者曾规定“处商就市井”,“士大夫不杂于工商”;工商业者必须“各守其业”,不得改行;同时还要把他们按人户编制起来,聚族而居;平时只准他们坐市贩卖,不准随意迁徙改业,等。虽然在政策上对工商业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措施上对工商业者有着明确的限制,但是,无论从统治者角度,还是从民间的角度来看,对工商及其从业者都没有予以轻视,其社会的、政治的地位不是很低下的,又因为是由他们来供应统治者所需所用的,虽身为奴隶,有的时候比一般的奴隶身份还高一些。以上这些便构成了西周时期商业及其从业者的特点,也构成了中国历史上由政府全面掌握和管理工商业的一个特殊历史阶段。

自由商人的形成

西周、春秋之际,奴隶制度开始崩溃,历史开始了新的转折。旧的生产关系中开始孕育着新生产关系的萌芽。首先在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农业经济中,逐渐有了新的封建关系的因素,特别是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更促进了这一新因素的迅速增长。西周时期实行的“工商食官”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被冲破,加在工商业者身上的限制与束缚逐渐解除,许多庶人从经营工商业中暴发出来,成为新的有产者,其特征就是在他们手中拥有着巨量的财富,形成了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商人群体,特别是到了春秋后期,私营商业人数大量增加,以至取代了官商而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人阶层。中国历史上具有典型意义的真正的商人就是从这一代商人中开始形成的。这一代商人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他们有权自由贸易即有权自由议价、自由收购、自由运销,摆脱了官府的控制。

由于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自由商人的出现,人们对商业和商人开始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在春秋时期的文献中,对商贾已经有了全面而确切的定义,对从事商业的人员大致分为两大类,称谓上一叫做“商”,一叫做“贾”。“商”系指专门从事远路途贩运、趸买趸卖者,这些人的特点是常年在外、服牛辂马、负任担荷、周流四方;“贾”系指专门从事直接向消费者售卖货物者,这些人的特点是有固定的销售地点,即“居肆列货,以待民来”。因此在民间形成了“行商坐贾”的说法。

春秋时期,各个小的国家为求其生存和发展壮大,一些大的国家为求得争夺霸主的地位,千方百计发展经济。各国统治者都清楚地认识到,要使国富民强,只依靠农业是不行的,必须工商各业全面发展。因此一些国家的统治者非常重视工商业,尤其是对商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扶持,涌现出了像当时的周、齐、郑、晋等重商国家。齐国乐临渤海,是西周建国时封给太公望(姜子牙)的领地,因为“地泻卤,人民寡”,太公望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发展手工业和渔、盐业上,使齐国开始富强起来。以后管仲相齐,他本人出身于商贾,精通商业,于是他进一步“徼山海之业”,发展商品生产,主张与他国通商贸易,同时采取了“关讥(查)而不征,市廛而不税”的轻赋薄敛的商税政策,使齐国一跃成为东方强国,齐桓公首先在诸国中称霸。在卫国,卫文公采取“训农、通商、惠工”政策,也使卫国很快得到复兴。郑国在子产执政时期,也非常重视商人利益。他曾向人说起“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的故事,以示他对商人的重视。在这个故事中提到了郑国的祖先郑桓公依靠商人的帮助,共同开发了当年郑桓公从周宣王那里得来的封地——械林(今陕西华县)。由于辟草菜,开荒地,劳动繁重,商人们在创业中起了开拓者的作用,因此郑桓公给了商人们以极大的优待:解除了他们的奴隶身份,给予自由民的地位,在经商活动中给了他们经营自由权。郑桓公还与商人们订了一个盟约,只要商人不背叛公家,公家就不强买或夺取商人的货物,不干涉商人的经营,商人有值钱的宝物,公家也不过问。双方就是在这样一个誓约之下,互相合作,商人获得了利益,郑国也强大起来。

经过春秋时期各诸侯国长期征战和兼并,到战国时便形成了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对峙的局面。各地新生产关系的代表者——地主阶级先后取代奴隶主阶级掌握政权,生产关系的变化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农业、手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地、各诸侯国之间开辟了广阔的商路,开展了广泛的商品交流活动。借此大好时机,不仅各地商人,甚至“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宝之君”也都投入到了商业的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盛况。商业的发展达到了一个鼎盛时期,一些大的商人应运而生。由经营致富的,上自贵族,下至庶民,其中有几位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成为炙手可热的时代骄子。范蠡,原是越王勾践的大夫,帮助越王治理国政。后来他弃官经商,来到居“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的商业中心陶(定陶,在今山东定陶县西北)。在这里,他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结果19年之中三致千金,成为巨富,当时人称他为“陶朱公”。白圭,又是一位与范蠡齐名的大商人,在商业经营中有一套自己的经营思想,归纳起来,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他在经营商业中讲究用计谋,行动还要果断,在总结前人经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经商原则,很快成为商人中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他的商业思想和原则也被后世商人所认可,故《史记》称“盖天下言治生祖白圭”。子贡,是出生在卫国的一位大商人,他先在鲁国、卫国做官,后来就学于孔子。他经商主要是搞长途贩运,驾御成队的马车,转贩于各国,最后“家累千金”。子贡经商最大的特点是“不受命于官”,完全以个人的财力“市贱鬻贵”,成为自由商人的代表。他在当时很受人尊重,就连各国的国君都以上客之礼来款待他。以上谈到的是几位大商人的代表。另外,还有大量的中小商人,这些人或肩挑背负,或自产自销,或坐市守列,或零贩零售。总之,在这一时期里,人们把经商作为一种发财之道,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经商的热潮,在人们的头脑中也认为“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因此,弃官、弃学经商,甚至弃农经商的社会现象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自由商人出现了,这些商人靠着贱买贵卖和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同时他们又受到官府的保护,所以大量的商业资本在他们手中积聚起来,有了财富,他们可以左右和控制当时的经济,甚至通过经济手段又控制着统治者的政治决策。因此,在春秋战国时代,商人们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亦不受歧视,度过了他们最美好、最辉煌的时代。

低贱的社会地位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商业与农业间、商人与新兴的地主阶级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春秋战国时期庞大的商人资本和社会势力,经济上可以“与王者埒富”;政治上“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生活上有“田池射猎之乐,拟之人君”。这些都对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利益造成侵害,对其正在形成和巩固中的统治地位形成威胁,引起了地主阶级强烈的不满,因此,从战国后期开始,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在魏国,李悝为相时,首先提出了要“尽地力之教”,即大力开垦荒地,充分利用地力,发展农业。在他提出的主张和国家政策的实施中,带有极为明显的重农倾向。后来商鞅在秦国辅政,继承了李悝的重农思想,提出了“耕战”政策,同时又开始采取了抑制商业发展的措施,因为在他看来,农与商是一对矛盾,农民们在向国家承担赋税、徭役之外,还要受商人极大的剥削,商人们以不等价交换、高利贷盘剥和囤积居奇、买贱鬻贵等各种手段,来“牟农夫之利”,加速了农民的贫困化。因此,要发展农业,必须抑制商业。为此,他在秦国实行变法,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农抑商政策,最为突出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身份上限制从事商业的人数,对商人及其家庭成员增加劳役负担;二是从经营上限制商人经营商品的范围,如由国家独占山泽之利,实行盐铁专卖,粮食的买卖也由国家来管制;三是重征商税,即“重关市之赋”。这样便使国家控制住了商业大权,扼制了商人势力的膨胀。秦统一六国之后;继续奉行重农抑商政策,秦始皇在建立秦王朝之后不久便在琅琊石刻碑文中明确书写了八个大字:“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就是要举农业、抑商业,使从事农业者富裕起来。在统一战争过程中,每征服一国,便迫使当地商人离开本乡,令其迁往外地。统一全国后,又“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其财产的大部分被公家没收。汉承秦制,在抑商方面,汉王朝在制定的措施、办法方面更臻完备,推选的手段更加强硬,态度更加坚决。汉高祖的时候,曾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毋得操兵,乘骑马”,“不得衣丝乘车”,并“重租税以困辱之”。到汉武帝时,对商人的限制更为严厉,在盐铁经营上,继续实行官营政策,从生产到销售都由国家垄断;颁布“算缗令”,即向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在这项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曾一度遭到豪富商贾的抵制,汉武帝又采用强硬手段,实行“告缗”,由杨可主持此事,在全国展开。所谓“告缗”;就是对隐匿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的,没收其财产,并奖励告发者,查实后给予所没收财产的一半。在杨可的主持下,使者到各地稽查,于是便出现了“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的情况,所没收的财产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地大县有数百顷,小县也有百余顷,中等以上的商贾大批破产。

秦汉两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使商人一改春秋战国时期的状况,由巅峰一下子跌入低谷,商人处境十分窘迫。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无不奉行由秦汉所开创的抑商之举,把这种具有中国封建社会特色的经济行为和具有极大社会影响的大政方针贯彻封建社会的始终。

强大的经济实力

秦汉之后,商人没有了政治地位。但是,大家知道商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行业,不管政府重视与否,它都要存在并发展,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上,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代政府虽都采取对商业的抑制甚至是打击的政策,但商业仍没有停滞发展,商人作为这一行业的操持者,一直顽强地生存下来,这是因为社会的需要。有这样一个行业,有这样一批人生存于社会,它必然地、无时无刻地要参与社会活动,成为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从秦汉、隋唐、宋元到明清,商业在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商人在社会范围内异常的活跃程度都是不可低估的。

历代王朝都曾制定出了多多少少、不同程度的“重农抑商”政策并予以实施,历来的方针,使人们对商业和商人愈加轻视,在政治领域,商人完全是被排挤在外的,不仅如此,其地位还很低下,常常被当作“贱民”来看待,但是,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随着封建社会内部新经济成份的不断出现,商人们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的富有程度,常常用“富可敌国”来形容。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的后期,商人们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参与政治,涉足各种社会活动,组织起代表本阶层利益的社团,成为能左右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大的势力。这股势力,在政治上、社会上,在经济领域甚至文化领域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

在整个封建社会,除皇室以外,最富有的人就是商人,有时甚至连皇帝也自叹在财富的占有上不如商人。唐朝的时候,在京城有一位巨商叫王元宝,他非常的富有,富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以金银为壁,用钱铺地。唐朝的玄宗皇帝深有感触地说:“至富可敌贵。朕天下之贵,元宝天下之富,故见耳。”清朝的时候,盐商的势力非常的大,通过做盐的买卖都发了大财,特别是经营淮盐的盐商们,他们集中居住在淮盐的中心地——扬州。在扬州,商人们极尽奢侈之能事,对此,清朝的世宗皇帝说过这样一段话:“夫节俭之风,贵行于闾里,而奢靡之习,莫甚于商人。衣服屋宇,穷极华靡;饮食器具,备求工巧;俳优伎乐,恒舞酣歌;宴会戏游,殆无虚日,金钱珠贝,视为泥沙。各处盐商皆然,而淮扬为尤甚。”这种豪华的生活,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能做得到的;这样的排场也许连皇帝也很难做到。无怪乎清高宗乾隆皇帝感叹地说:“富哉商乎,朕不及也!”

向地主阶级的转化

秦汉的时候,政府对商人的活动严格限制,其目的就是限定商人的身份,不让其任意转化,特别是对商人向地主的转化,曾有过明确地规定。西汉政府规定:商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不得买地做地主;东汉时政府也明文禁止商贾兼做地主,叫做商者不农,农者不商,禁民二业。但是商人随着资本的积累,不断地从事于购置土地的活动。因为土地是根本,是保存财富的一种极为可靠的方式。那种“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观念已深深地扎根在人们的头脑里。再有地主的身份要比商人的身份优越的多。所以,政府虽明令禁止,但商人置地,向地主转化的趋势是无法扼制的。

隋唐之后,商人的实力更加壮大,商业资本向土地的转移,其势头更为强烈,有人形容唐朝的情形说:“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这种情况到处都是,而且成了“因循亦久”的事情了。特别是到了中唐以后,均田制被破坏,政府已不再干涉土地的兼并,大量土地被商人买下。唐文宗的时候,江淮诸道的富商大贾们,“并诸寺观,广占良田,多滞积贮”。有一位地方官在河阴这个地方要修筑城廓,经过勘测,其所用之地“皆富家大贾所占”,可见富商占地数量之多。

宋朝是被人们视为“不抑兼并的朝代”,赚得大量钱财的商人,当资本无处投放的时候,遇上这样一个宽松的环境,便大肆购置土地,向地主身份的转化速度,大大地加快了。

宋朝之前,地主阶级中是以士族地主占主导地位的,到了明代,缙绅地主占了优势,可是到了清代,庶族地主的势力很快崛起,在地主阶级中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这所谓的庶族地主,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由商人转化而来的,也就是所谓的新兴商人地主。清朝中叶有人这样说过:“约计州县田亩,百姓所有者不过十之二三,余皆绅衿商贾之产。”这样一种说法证实了商贾占田为数不少。有了田地,成了地主,其势力在整个地主阶级中当然会壮大和成长起来,最终成为了一股强大的地主阶级中的新兴力量。

向官僚阶层的渗透

向官僚阶层中渗透,成为官僚队伍中的一员,是商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长期以来商人们通过不同的途径一步一步地把脚迈进官僚队伍中去。为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商人们使用了各种手段:

其一是与各级官吏进行结交。商人千方百计结交政府官员,通过两个途径,一是业务关系。在各级官员中从事商业活动的大有人在,利用这种业务关系,官和商便结合起来;二是经济拉拢。商人为寻求政治靠山,以贿赂等手段,给各级官员以好处,这样官与商也就结合到一起了。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结交愈来愈深,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随着商人地位的提高,其名声也大有好转,因此,同商人结交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已没有什么所顾忌的了。

在汉代,商人与官僚们已开始有了接触,不过还不很明显。隋唐以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双方的接触趋于明朗化、经常化。《隋书·刘防传》中记载身为大将军的刘防常常接待富商大贾,达到了朝夕盈门的程度;爵位至许国公的宇文述同富商大贾常常聚会。进入唐朝之后,商人结交官僚之风更为炽烈。如唐高宗时长安富商邹凤炽,就常与朝廷显贵游乐,他所结识的官僚数目甚为可观;唐武后时,蜀商宋霸子等能参加宫廷中的宴会和内殿的赌博活动;玄宗时京师的巨商王元宝等人,可随意出入宫廷,谒见皇帝。商人与官僚结交,甚至与皇帝都有了往来。到了宋代商人与官僚们不仅仅只是交往了,而是通过交往,商人谋得了官职,直接转化成官僚了,如北宋末年苏州大商人朱匡,因结交蔡京、童贯而得官;英州茶商郑良,结交宦官,得官至秘阁修撰、广南转运使;福建提举市舶张佑,原来也是泉州的大商人,因为“交结权幸”才“猎取名位”。还有一些官员在知道调任京官后,立即找到富商巨贾,向他们“预贷金以为费”,等上任后再予偿还。商人们得到权贵、高官的庇护,不仅可以在商业上赢利,而且还能为自己获得一官半职。到了明清的时候,商人结交官僚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了,甚至在官僚行列中出现了能结交大商人而感到荣耀的风气,更多地和商人交友,与商人来往成为了一种时尚。曾经有人这样感慨地说:“曩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见有拥厚资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

另外,就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僚行列,科举是从隋朝之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在这之前,官吏的选拔采取所谓的“九品中正”制度。东汉末年,曹操当政的时候,提倡“唯才是举”,延康元年(220),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选用,谓之“九品官人法”。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门担任,选取原则不是以“才能”而是以“家世”为重了,从此便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度成为了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隋朝建立之后,由文帝打破了这种制度,于开皇七年(587)设立了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隋炀帝时开始设置了进士科。唐朝于进士科之外,又设置了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二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武则天当政时,又实行了由她亲自进行殿试的办法,并增设了武举。在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也最为重要。科举制度从隋唐开始建立、健全起来,一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才予废除。

隋朝和唐朝前期,由于统治者推行“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的政策,商人及其子弟是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的。唐中期以后,政府不再重申关于商人人仕的禁令,这是因为商人们已经通过其它手段,以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实力,加入到官僚行列中,商人做了官的已大有人在,在这种商人已“预于士伍”的现实面前,只得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想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名正言顺地进入官僚行列。于是逐渐地就有一些商人及其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来谋得官职。但这种情况还仅仅是个开端,真正通过考试而谋得官职的商人还很少很少,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到了宋朝,虽然政府在政策上仍明文规定有九类人,其中包括工商杂类人等“不得与士齿”,禁止“工商杂类”参加科举考试和做官,但很快地这种禁令就放宽了尺度,允许商人中的“奇才异行者”应举。这表明了官方的态度有所缓解,商人参加考试情况多了起来。宋真宗时,家产甚富的茶商侯某,其子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及第,后来授予了真州幕职官;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举行殿试,宦官梁师成接受了一百多名巨商富豪的贿赂,每名所献至七八千缗,皆予登第;还有一位饶州鄱阳士人黄安道曾屡试落榜,无奈之下他当了商人,后来他仍不死心,又参加乡试,最后参加了礼部试,终于中榜。这些事例说明宋代,尤其到南宋时,商贾及其子弟可以参加各级科举考试了。为了顺利参加科举考试,到了唐朝末年,已有大批的商贾子弟在地方官学中出现了。

隋唐时期,商人及其子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这方面的事例已经很多,但是通过考试而做官的还很少。这种情况到了明清时期又发生了变化,商人及其子弟不仅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增加了,政府还为居住他乡、长年在外的商人子弟参加考试提供方便。同时通过科考而做官的情况也多了起来。

在科举考试中,商人子弟是一支非常有实力的群体。由于他们资财充裕,有很优越的学习条件,在每次的科考中,都有大批富商子弟中考,政府对他们也很重视。例如在有名的晋商、陕商中有许多盐商曾在扬州定居,其子弟不能回籍考试,于是政府就在扬州设立了商籍,每逢岁考,童生取入扬州学府,并有定额。还有一批定居在扬州的徽商,其子弟回原籍考试也很不方便,曾任江苏织造的李煦在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上奏,转达徽商让其子弟按晋、陕商人之例,也在扬州学府取名额的要求,康熙皇帝让李煦同运使商量,后商量妥当,同意在扬州参加考试。由此可见清政府对商人子弟参加科考的重视。

参加科考只是商人跻身仕途的一种手段,最后目的是当官,商人的这一目的事实上也达到了。举晋商中考为官的几个例子,可见一斑:李植,大同人,先辈业盐,为明万历进士,官至兵部侍郎;高帮佐,襄陵人,其父业盐,为万历进士,官至参政;杨义,洪洞人,先辈业盐,为崇祯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李时谦,襄陵人,其父业盐,为清顺治进士,官至陕西盐粮道;周兆兰,霍州人,其父业盐,在乾隆时举于乡,官至知宁都州;薛纶,无城卫人,其弟为盐商,为嘉庆进士,官至中宪大夫陕西按司,是边兵务副使;李承式,大同人,其先辈业盐,为嘉庆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等。在徽商中这一类的例子就更多,如徽州人曹文埴,官任兵部尚书,其子曹镆,曾居住扬州经营盐业,后来中了进士,当了翰林侍读;歙县人吴杜,世代以盐荚为业,客居扬州百余年,乾隆乙未、戊戌两科,他与其兄吴绍炼同中进士,入翰林;仪征人郑钟山,以经商为业,其子郑宋彝,中进士后在刑部当了官,等,这些都充分说明,商人及其子弟通过科考已大量为官了。

其三,商人有钱有财,又往往利用金钱买官来做。在封建社会的中期,随着封建统治的不断腐化,为解决财政危机,封建统治者想出了卖官的办法。在唐代卖官度牒之风就非常的盛行。据《玉泉子》记载,自宰相乃至县令等各级官职皆标价列肆出售,商人们纷纷用钱买官、纳银求职;唐僖宗时因国库虚竭,便向商人借贷钱谷以应急,凡能应急者即给予御史等官职。宋朝从建立开始就使用卖官鬻爵的办法从富户豪商手里搜罗钱财,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就曾有人这样说过:一些豪猾兼并之徒、屠酤市贩之辈,用3200贯可买一个假将仕郎,4500贯可买一个三班借职,6000贯可买一个三班奉职,买官的富商大贾们约以千计。到南宋时,商人买官的现象更为普遍,曾有人这样说:富商大业之家,多以金帛窜名军中,侥幸补官及假名冒户,规免科须者比比皆是。

到了封建社会的晚期,封建统治的腐朽和政治上的腐败进一步加剧,政府卖官鬻爵的情况更为严重,为有钱的富商彻底打开了钻营仕途的大门。政府卖官是通过所谓的“捐纳”手段进行的。“捐纳”就是政府在财政上有急需时,如发生灾害、进行战争等,要求有钱商绅资助,官府给予官职。大家知道,有什么样的人拿得出钱来捐给政府呢?只有那些家有百万金的巨富商人们,所以捐纳做官有相当一部分是商人。捐纳之风最为炽烈的是清朝,特别是乾隆之后,此风大盛。在嘉庆《两淮盐法志》“捐纳”条中,就记载了从康熙到嘉庆年间有名的淮商巨大的捐银数量以及政府给予他们的职官。其中身居要职和高位者亦为不少。

豪商巨贾

这部分商人主要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

贩运贸易的形成和发展,是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密切关系的。中国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形成了各地区间差异甚大的经济区,这种差异的存在,为商人的贩运贸易提供了条件。因为贩运贸易就是把已有的生产物从有的地方运到无的地方,从多的地方运到少的地方,以买贱鬻贵的不等价交换,来赚取价格差额,以获得商业利润,贩运的物品愈是来自远地或异域,即地区间的差距愈大,售价的差额也就愈大,所获得的商业利润也就更高。

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凡大的商人无不搞贩运贸易,反过来贩运贸易的进行,也从中产生了一批大的商人。

司马迁在他的《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述的大商人,大多是搞贩运贸易的。这些商人活动的特点正如《国语》中所描述的那样:“令夫商群而州处,现凶饥,审国度,察其四时,而监其产之货,以知其市之贾(价),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知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大家知道孔子有70多个学生,其中有一个叫子贡的。他出生于卫国,曾在鲁国、卫国做过官,也曾求学于孔子,后来他辞了官、退了学,专门从事商业去了,他经商就是搞长途贸易。在贩运过程中,他特别注意掌握各地的行情,以此地之有换取他地之无,用贱买贵卖的手段,从中转易取利。他曾驾御成队的车马,周游列国,发了大财,很有些势力,连各国的诸侯对他都特别款待,司马迁说他结驷连骑地搞贩运,成了最为饶益的商人,他能以束帛之币而聘享诸侯,所到之处,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子贡搞贩运,实际上就是将各地的特殊产品即土特产品于异地之间进行交换。由于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的特产还是相当丰富的,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为贩运商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经营途径和方便的条件。为了巩固统一的局面,增强国力,秦始皇下令通关塞、修驰道、统一币制、统一度量衡,动员全国的力量通畅各地的水陆交通,虽然秦始皇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主要是出于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考虑,但在客观上也大大方便了各地的物资交流和商旅的往来。所以到了汉朝的时候,商业,特别是其中的贩运业更有长足的发展。关于各地所具有的各种土特产品司马迁曾有如卞一段的概括:

夫山西饶材、竹、、纟卢、旌、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山齿差、梓、姜、桂、金、锡、连、丹砂、犀、玳瑁、珠玑、齿;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

正是有了这些特产,为商人们的经营提供了条件,于是就出现了“商而通之”的情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人们贩运的物品不仅仅是各地的土特产品了,一些专为出售的农、副产品作为商品而大量生产出来,如粮食、棉花、布匹、木材等,也开始成为商人们贩运的主要物资了。

隋唐的时候,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商品更加丰富、交通更为便利。这时期,物资交流的特征是南北之间的大流通。虽然秦汉时期的全国统一为物资交流提供了条件,但终究是客观的条件刚刚形成,道路和交通还存在着诸多的不便,商业本身也处于起步阶段。到了国家分裂的南北朝时期,尽管南方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南北处于分据的局面,这时期商人的贩运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阻碍。隋唐统一之后,南方经济迅速崛起,北方仍然保持原来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南北的两大经济区。从官方角度来看,由政府直接插手管理的漕运,作为物资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实现了南北之间的经济联系,就民间角度来说,南北贸易便主要的是通过商人的贩运活动而体现出来。比如,除了珍奇异物、金银宝货等南北之间有了大量的交往之外,贩运商们把大量的南方稻米贩运到北方。中唐以后饮茶之风日盛,北方饮茶在很大程度上要仰赖茶商从南方贩运而来,史称“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由于水陆交通的便利,长途贩运在商业贸易中已经占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在隋唐时期,搞长途贩运的商人很多,因此而发家的也大有人在,像齐州醋商刘十郎“家累千金”;定州何明远“资财巨万”;河东裴明礼“家产百万”;襄汉潘将军,其资本“强均陶、郑”(陶朱公和郑国商人);长安邹凤炽“金宝不可数”,等等,以上这些大商人,虽然不都是只搞长途贩运的,但在他们的商业活动中,贩运贸易是占着相当大的比重的。

明清时期,全国最有实力的商人就是贩运商。这时期南北经济都迅速发展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已经出现了像华北、华东等这样划分经济区域的概念,同时各省内部也已经形成完备和固定的物资交流体系,以“集”、“镇”为交流中心的地方小市场,完全成了农村居民不可缺少的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集散地,而大、中、小城市的发展壮大,也使城市市场丰富、繁荣起来。大至全国,小到村、镇,商业的交流形成了网络,而支撑这个网络的则是依赖于地区之间的、由为数众多的商人所从事的贩运贸易。

就南北贸易来看,明朝人李鼎说过这样一段话,“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充分表达了南北货运的流通发达程度。就地区间的贸易来看,更为活跃。比如河北省的情况,在《河间府志》卷七《风俗》中有这样一条较为详尽清楚的记述:

河间行货之商,皆贩缯、贩粟、贩盐、铁、木植之人。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贩粟者,至自卫辉、磁州,并天津沿河一带。间以岁之丰歉,或籴之使来,粜之使去,皆辇致之;贩铁者,农器居多。至自临清、泊水,皆驾小车而来;贩盐者,至自仓州、天津;贩木植者,至自真定;其诸贩磁器、漆器之类,至自饶州、徽州。至于居货之贾,大抵河北郡县,俱谓之铺户。货物既通,府州县间亦有征之者。其有售粟于京师者,青县、沧州、故城、兴济、东光、交河、景州、献县等处,皆漕挽。河间肃宁、阜城、任丘等处,皆陆运,间亦以舟运之。

城市的和乡村的集市交易,则因贩运贸易的全面展开而显得异常的丰富和充满生机。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中,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农村集市人来人往,买卖兴隆,你可以在某一个城市或农村集市上看到来自于其他地区甚至全国各地的名特商品,比如在杭州城,明朝人王士性在他所著的《广志绎》中就说该城百货所聚,有“湖之丝,嘉之绢,绍之茶之酒,宁之海错,处之磁,严之漆,衢之橘,温之漆器,金之酒”等等。在河北的涿州,在它的集市贸易上竟有“江淮远方之货,辐辏于市”,可见商人贩运贸易已经发展到了何种程度。

对这一时期的商人,其活动范围,人们常常用“足迹遍天下”来形容,这样一种说法实际上一点也不夸张。我们以山西商人为例来看一看。山西商人据史料记载和各地发现的实物,他们贩运贸易的活动范围是“南则江汉之流域,以至桂粤,北则满洲、内外蒙,以至俄之莫斯科,东则京津、济南、徐州,西则宁夏、青海、乌里雅苏台等处”,在全国各地几乎都留有山西商人的足迹。再看一看徽商,史料记载他们的经营活动也是遍布全国,“滇、黔、闽、粤、秦、燕、晋、豫,贸迁无不至焉。淮、浙、楚、汉口其迩者矣。沿江区域向有无徽不成镇之谚”。还有的史料记载说:“今之所谓都会者,则大之而为两京,江、浙、闽、广诸省;次之而苏、松、淮、扬诸府;临清、济宁诸州;仪真、芜湖诸县;瓜州、景德诸镇。……即山陬海顷,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指徽州歙县)之人。”(明朝万历《歙志·货殖》)搞长途贩运贸易,并不是任何人可以胜任的,而是要具有一定能力的商人才能进行。具体的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具有雄厚的资本。贩运贸易所用时间比较长,所经营的一般都是大宗买卖,其数量也是很大的,没有一定的本钱是无法进行的;另外,长途贩运要通过一道道关卡,这就要求贩运商们善于与各地方官进行各种周旋,这种周旋不用金钱是不行的。

第二,贩运商们必须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对各地商情的了解。比如要熟悉路程、交通运输情况、要知道各地的物产、行情、斛斗称尺,以及地方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等,这些并非是一般商人所能做得到的。

第三,长途贩运,一因规模大,二因要历经各种艰难行程,遇到各种险境,所以贩运商们要有较严密的组织系统和管理系统。最常见的就是这些商人都组织成相当规模的商从,为了商队的安全还要雇用一定数量的保镖人员。

以上这些条件,对于中小商人来说都很难做到。因此,凡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都是一些豪商巨贾。

中等商人

这部分商人主要经营的是市肆店铺买卖。

市肆店铺就是我们现在的商场商店,通过这种渠道进行商品的销售活动主要的是在城市中进行,销售的对象当然主要的是广大的城市市民。

中国的城市产生得比较早。当城市形成规模之后,便有大量的居民聚集而来,人口不断的增加,必然地形成一定的消费市场,在这种需求之下,城市中自然就会出现供应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市肆店铺,商人们通过这种以市肆店铺为据点的商品销售,也从广大的市民手中,赚取了可观的钱财,这部分商人不论从获得的商业利润,还是从经营活动的规模来看,都逊于搞长途贩运的大豪商巨贾们,所以他们便构成了商人中的中等阶层。

在早期,城市中的商品买卖活动是受着严格限制的,这种限制来自于官方,具体表现在:一是买卖的场所由政府来指定固定的地点,一般是按“前朝后市”的方向设置。所谓“前朝后市”,就是把市场设在王宫的后面;二是市场四周要设立城墙,四面有门;三是营业有一定的时间,一般地必须在白天进行;四是市场上有一定的秩序,如商品要分类排列,同类商肆店铺,鳞次栉比,各成行列;五是参加交易的商人要登记入册,列为“市籍”。被列入“市籍”的商人要缴纳市租。虽然有种种限制和严格的管理,但在城市中仍活跃着大批的商肆店铺商人,他们从贩运商手中趸来商品,然后通过自己的店铺,销售给城市的居民们。

到了宋朝,城市市场的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使城市市场出现了重大的变革。具体体现在:一是市场不再是由官府来设置,管理市场的、由政府委派的“市官”被撤消了,政府不再干预和管制商人的正当营业活动;二是市场不再限于一个固定的地点和狭小的范围。商人不仅可以自由选择营业地点,而且可以日夜进行交易活动。就是从这时开始,正式开放夜禁,准许开夜市了。

城市市场的放开,提供了商业活动的方便条件,从此之后,城市的商业迅猛发展,各行各业的商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能发展自己业务的地点,大大小小的商店、铺席、货摊、饭馆、酒肆、茶楼等等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城市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

在城市的商业中,以零售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为最多、最发达。大家知道宋代《清明上河图》中所描绘的大部分是这些行业。《清明上河图》正是反映了宋朝都市店铺林立、商贾云集的景象。在文字的记载方面,吴自牧曾写了一部名为《梦粱录》的书,详尽叙述了宋朝都城临安(杭州)的市场,他说:从杭州大街自和宁门杈子外一直到朝天门外清和坊,自五间楼北到官巷南街,两行多是金银盐钞引交易,铺前列金银器皿及现钱;自融和坊北到市南坊,谓之珠子市,如遇买卖,动以万数。又有府第富豪之家质库,城内外不下数十处,收解以千万计;自大街及诸坊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没有一间虚空之屋。每天的早晨,两街巷门,浮铺上行百市,买卖热闹,至饭前市罢而收。其余坊巷桥道,院落纵横,城内外数十万户,莫知其数。处处皆有茶坊、酒肆、面店、果子、彩帛、绒线、香烛、油酱、食米、下饭鱼肉、鲞腊等铺。由此可见商店肆铺之多,经营的品种之繁。在这部书中,作者还详细地介绍了店铺的具体营业情况,我们也不妨举几个店铺为例看一看:

茶肆:杭州的茶肆,一年四季卖各种名贵的茶品和不同的饮料。冬天,增添出售七宝擂茶、馓子和葱绿茶或者卖盐豆豉汤;夏天,增添出售冰镇的梅花酒或健脾饮料、解暑的汤茶之类。不同的茶店吸引着不同的顾客,如有的茶楼多供富贵人家子弟及各官衙供事官吏等人聚会。有的茶肆是一些各行各业的雇工或卖艺之人洽谈雇佣条件和寻觅主顾的场所。还有的茶肆是文人士大夫们约朋会友相聚的地方。为了招揽顾客,店铺商家特意在茶肆里布置四季鲜花、挂上名人的字画,装点店堂的门面;饮茶过程中,店老板还安排了乐器演奏、歌吟唱曲、观听说唱之类的文娱节目,其目的就是为了多吸引顾客,多赚点茶钱。所以杭州城内的茶肆非常之多,且生意也非常兴隆。

酒肆:酒肆一般地也都装修的很讲究,如店门面彩画欢门,设红绿杈子,绯绿帘幕,贴金红纱栀子灯,厅院廊庑中花木森茂,灯烛荧煌。酒肆除卖酒之外,还售卖其它的食品,如有包子酒店,专卖薄皮春茧包子、虾肉包子;有肥羊酒店,零卖软羊、羊杂鹅等;还有一些酒肆兼卖豆腐羹、煎豆腐、蛤蜊肉等小饮食,使酒肆的生意也显得十分的红火。

面食店:面食店以卖面食为主,如丝鸡面、三鲜面、盐煎面等,也兼卖其他食品。吴自牧在描述面食店门面及服务项目时写道:“其门首,以枋木及花样沓结缚如山棚,上挂半边猪羊;一带近里门面窗牖,皆朱绿五彩装饰,谓之‘欢门’。每店各有厅院,东西廊庑,称呼坐次。客至坐定,则一过卖执箸遍问坐客。杭人侈甚,百端呼索取复,或热,或冷,或温,或绝冷,精浇熬烧,呼客随意索唤。各桌或三样皆不同名,行菜得之。走迎厨局前,从头唱念,报与当局者,谓之‘铛头’,又曰‘著案’。讫行菜,行菜诣灶头托盘前去,从头散下,尽合诸客呼索指挥,不致错误。或有差错,坐客白之店主,必致叱骂罚工,甚至逐之。”可见此类面食店是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顾客的。

肉铺:杭州城内的肉铺很多,众多的肉铺皆装饰肉案。每天各铺悬挂猪肉,案前操刀者有的达六七个人,主顾从便索唤剀切。这些街坊肉铺,各自都有自己的作坊,屠宰卖货。

以上所举商店、铺席、市肆几例,都是零售商,当然在这些零售商的背后是那些搞长途贩运的批发商,批发和零售商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店铺分门别类组成“行”,各行都有行头,批发的时候,商品的价格先由行头确定,然后将货物分发市内各店铺。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批发之所,货物的发送搬运也各有脚夫、船户承揽,组织是非常严密的,各有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整个批发过程是在井井有条的秩序中进行的。

市肆店铺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经营的规模愈来愈大,各种管理的手段、经营的方式也不断健全起来。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的晚期,城市中的市肆店铺已经和现在的商店、饭馆等的经营情况差不多了。比如在各城市里都设有饭庄,一般的饭庄都有宽阔的庭院、幽静的房间,陈设着木制家具,悬挂着名人字画。其使用的碗盘勺筷以及其他饭食用具,都是成桌成套的,既贵重又精致,极其考究。此外,饭庄里还设有戏台,可以在大摆筵席的同时,唱大戏、演曲艺。一般的茶馆也很有些场面,门面多的十几间,少的也有三四间,前设柜台,中为罩棚,后为过厅,再后为后堂,两旁侧房另设有雅座。

有一幅《姑苏繁华图》,描绘的是清乾隆年间苏州市面的繁华情景。画面上有230多家挂着市招的店铺,经营的商品除本地土产之外,还有四川、广东、云南、贵州、福建、江西、浙江、山东、江苏等省的著名特产,其中有山东的茧绸、汉府八丝、金华火腿、松江标布、南京板鸭等等。店铺中以丝绸业为最大,其中有一家七间门面两层楼的丝绸大店,楼上挂着“本铺拣选汉府八丝、妆莽大缎、宫绸茧绸、哗吱羽毛等货发客”的大型横幅广告,长达六间门脸。

此时的商店不仅在装饰上更为华丽、设备更为齐全、讲究,在规模上也比以往大得多,还出现了总号之下设有若干分店的情况。山西省祁县一个姓乔的商人,他开设的店铺在一些大的城市中都有分号。他最早开设的店铺是在包头市,商号名称为“复盛公”,后来陆续开办的分号,也都冠以“复”字,人们把他开设的所有大小店铺统称之为“复字号”。他在店铺的经营上很注重严格的管理,并且对他的家人以及他自己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常常以“不泥于古”、“自强不息”等作为自勉。

各店铺商肆都有较为规范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等级分明、各司其职的原则安排、使用或雇用人员。在店铺中一般地都有掌柜、伙计、学徒等人员。掌柜是一柜之长,是受东家委托管理业务的,相当于现在的经理,较大的店铺另设有副手。掌柜实行家长式管理,有权役使店铺中其他人员,是平时业务活动的主管人;伙计是经过学徒培训后提升的,地位比学徒高一些,所从事的工作也较为轻闲;学徒则是店铺中的主要劳动力了,学徒期限一般是三年,这期间管吃、管住,但不发工钱。

由上可见,这一类的店铺不论从哪方面看,都和现在的商店差不多了,一些先进的经营手段,如服务周到、广告宣传、购物加娱乐、创造舒适的环境等;管理上层层节制、分工明确,有各种店规铺则,同时也有定期的检查与考核,像掌柜必须定期向财东汇报业务,听取财东的意见,但财东平时不干涉店铺的事物,全权交给掌柜办理。学徒期满后要经过严格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这些经营店铺的商人,是属于商人中的中等阶层,占着商人中的大多数。而大批商品,也正是通过这部分商人将其由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的。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商业的繁荣,是和这部分商人的经营活动分不开的;人们的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等日常生活需求也是通过这部分商人的经营活动得到满足的。

这部分商人就资本来说,远不如那些搞贩运的豪商巨贾们,活动的方式也不像贩运商们长年累月的在外飘泊流动,而是有固定的地点。就其业务来说,除个别店铺规模比较大,可能雇佣上百人或甚至几百人作为雇员,一般所雇佣的人员在十几人左右。所获得的商业利润虽然不是很高,但比较有把握而平稳。也就是说,这部分商人的活动没有太大的风险,每天的营业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就其生活而言则保持着一种小康水平。

小商小贩

小商小贩,就是做小本生意的。这种小商贩在农村有,一般地是出现在农村定期或不定期的集贸市场上。还有相当一部人是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进行零星叫卖。

小商贩很早就产生了。在周朝的时候,统治者为了方便商品交换,曾设立有固定的交易市场,规定开市的时间每天分早、中、晚三次,其中的晚市,当时也叫夕市,就是为小商小贩的零星售卖设立的。《诗经·卫风·氓》中所谓“抱布贸丝”,讲的就是村民之间的物物交换。当然其中也有专门做物物交易的小商贩,从中获得一些蝇头之利。

在唐朝之前,“市”和“坊”(住宅区)是分开的,一直保持着两者的分设制度。到了宋朝,这种“坊市制度”被打破,在城市商业中,不受特定市区的限制,商人在缴纳一定的商税之后,可以随便在居民区设店摆摊。所以小商小贩的活动也没有了任何限制,更为活跃。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画有鳞次栉比的商店市肆,而更多的则是直接向居民们出售货物的零售摊担,图中有卖水果、食品的摊担,正在接待顾客;有顶着食物筐的商贩正在招揽顾客;桥上还有卖铁器、绳索、刀剪的小摊等等。这些沿街串巷贩卖的日用商品构成了城市商业的重要方面,当时人称这些小买卖为“诸色杂货”。《清明上河图》只是局部地描写了清明时节京城开封汴河两岸的某些场景,而在文字记载上就比较详尽了。《梦粱录》上说:凡宅舍养马则每日有人供草料,养犬则供饧糠,养猫则供鱼鳅,养鱼则供虮虾,供人家食用水者,也各有主顾。这类小商贩一般的都有固定的买主。另外街头巷尾,流动着的小商贩有十几类,小商品有几百种,如书中所说的有卖铜铁器类的:铜铫、铜罐、熨斗、火锹、火夹、香炉等;家庭生活事类:桌凳、凉床、交椅、兀子、竹椅、衣架、浴桶;青白瓷器:碟、盘、蒸笼、水缸等;文具类:砚子、笔、墨、裁刀、簿子等;菜果类:瓜、苹果、姜、葱等;鱼虾类:鲳鱼、鲫鱼、白蟹、河蟹、河虾、田鸡等;鸡肉类:熟猪羊肉、鸡、鸭、鹅等;四时花卉:春天卖瑞香、木香,夏天卖茉莉、榴花,秋天卖兰花、茶花,冬天卖梅花、兰花等;还有妇女用品,小儿玩具,各式各样的小食品、风味小吃、针头线脑等百货。

这些小商贩经过长期的经营,后来逐渐地在使用工具、售卖方式,甚至穿着打扮上都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如剃头的用彩色涂画牙齿作为标记;卖水果的用荆筐盛装;卖食品的用带屉的红漆方盒等。

小商小贩经营的方式,其最突出的就是以各种旋律的吆喝进行售卖。他们肩挑手提,边走边喊边卖。各地的小商贩都是如此,在吆喝上以北京的小商贩最具有特色,吆喝声也最为动听。《燕京杂记》记载说:“京师荷担卖物者,每曼声婉转,动人听闻。”他们的吆喝,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声调,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特点,有的悠扬婉转,有的低沉惨恻:

“唉——大小——金鱼儿来!”这是春天卖金鱼的吆喝声。卖金鱼的小贩,肩上挑着一对装着水的木桶,水中游着五颜六色的金鱼。

“青韭呀!芹菜,扁豆,小葱呀!嫩黄瓜——!”卖菜小贩一口气能把当天卖的菜全都报出来,这是初夏的清晨传来的叫卖声。这个季节是叫卖声最多的,有卖蔬菜、鲜花、瓜果的,还有卖各类小吃的。

“冰儿激的凌来呀,雪花又来落,又甜又凉呀——!”这是炎热的夏天传来的叫卖声,他们尽用冷的字眼招徕难忍酷暑的顾客。

秋果登市之后,街巷里又传来了卖苹果、鸭梨、葡萄、柿子和红果的吆喝声。

“噢——硬面馍馍”,“五香猪头肉”的叫卖声。一般地是寒冬到来之后,在宁静的街巷里传来的,如果此时正是大雪纷飞时分,更从这叫卖声中流露出谋生的艰难。

这种小商小贩资本微薄,所卖货物大多是自产自销,所从事的行业以服务性的行业为最多,虽然他们的经营规模很小,多数是一个人,一副担子、挑子或一辆推车、一只挎篮,但城市居民离不开他们。他们繁荣了城市的商业,满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这些人谋生是非常艰难的,夏天头顶烈日,冬天冒着风雪,为的是挣一点点小钱来养家糊口。为此他们整天奔波劳累,今天挣得的钱明天就花掉了,明天的日子如何过,得看今天的买卖如何。

官商

除了我们上面叙述的三种不同类型的商人,即大商人、中等商人和小商小贩,经营着不同类型的商业和商品之外,还有一种有着特殊身份的商人,这种商人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经营着一定的特殊商品,享受着政府给予的特殊待遇,其地位比前述商人的地位要高,其富有的程度也非前述商人可比,他们就是——官商。

这部分商人,虽然在商人阶层中不占多数,但是在经济领域,甚至政治领域影响是很大的。这些人从某种角度来看,已经成为统治阶层的一部分。

官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们经营的商品是直接由政府控制的。其中有几宗大的商品都被历代政府牢牢地掌握在手里,比如盐、铁等就是如此。

从秦汉之后,国家就对盐铁实行专卖。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大农丞孔仅和咸阳提出开铁矿、造铁器、煮盐都收归官营。凡出铁、煮盐的地方都设铁官和盐官来主持专营事业。这种制度一直实行到西汉末年,东汉时期或罢或行,到三国以后,这种制度大体上已经废止,只是在某些地方,官府时常独占盐利;唐朝初年,盐是自由制造贩卖的,到安禄山叛乱之后,迫于财政困难,在唐肃宗的乾元年间,先由第五琦建立专卖制度,继而由刘晏加以修正,以后一直实行到唐末。宋代也实行专卖法,办法上大体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官鬻,一种叫做通商。所谓官鬻就是把盐送到州县,由州县官分配给民间;所谓通商就是由官府把盐出售给商人,由商人贩卖。不论哪一种,都是官府从制造业者那里把盐全部收买过来,然后用上述两种办法加以处理。元朝一直到明朝,继续实行专卖法,其情形和宋代大致相似。明代,因边境事端,如常受瓦刺、鞑靼之扰,因此,官府招募商人,输粮北边,给与勘合,带到两淮或两浙的盐场,领到盐之后,由商人发卖。

两千年来,政府极力控制着盐铁的专卖。经营此类商品的商人,于是就成了为政府出力、为政府经营的官商。这部分商人依赖政府给予的特权,独揽专卖生意。他们为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自己也赚得了一大笔财产。因此,在历朝历代中,经营盐铁生意的商人都是非常富有的。

除了盐铁之外,铜、茶叶、粮食、金银珠宝也曾为政府所垄断过,经营这些商品的商人当然也是属于官商的一部分。一些商人经销官营商品,或为政府专门管理某一行业如对外贸易等,长期与政府合作,便成了专门为政府服务的商人,最为突出的是在明朝出现的“行商”、清朝出现的“皇商”。

“行商”,指在洋行里为中外商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商人。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与牙行的性质差不多。我国古代对于买卖双方的居间经纪商,在汉朝的时候称“驵侩”,唐朝以后称“牙人”,牙人的组织“行会”,就是所谓的“牙行”。明清的时候,政府逐渐地把对外贸易交给了牙行管理,故亦称“洋行”。

对外贸易,政府设有专门的官方机构,宋朝以来有市舶司。明中叶之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在国内东南沿海各港口除仍设有市舶司主持外贸事务之外,也出现了不少经营外贸的私人所办的牙行。后来,市舶司的权力逐步向私牙转移,不久私牙取代了市舶司掌握了外贸大权,在广东还出现了由私牙组成的三十六行。但三十六行及其行商是由政府控制的,其为政府服务的性质没有变,三十六行每年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费用,其行商也是由官府“准选有抵业人户充应”,即选择那些有一定财产的人充当。另外,政府还要发给他们印信文簿,作为经营的许可证。这些商人是在政府严格控制下,经营着有垄断特权性质的对外贸易,是官商的一种。

到了清代,前期实行海禁,对外贸易大受限制,到康熙年间一度解除海禁,但到乾隆年间由于外商多次私自闯入内海进行商贸活动,乾隆皇帝下令关闭了在康熙年间开设的几个海关,只开放了粤海关一处。广州成了唯一合法的对外通商口岸。明朝的时候出现的三十六行,到清朝逐步演变,形成了有名的“广东十三行”。

关于这“十三行”的性质,广东人屈大均有一首《广州竹枝词》可作说明:“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两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可见开洋行的行商是官商。十三行的经营主要是代理官方承办外商与中国商人之间的交易,同时它的另一项职责就是对外商的管理和监督。既然如此,其经营首先也是要由政府批准后发给执照和代行管理外商的纹章,并向政府交纳费用。政府为十三行规定了明确的任务:一是承销外商进口商品,代外商收购出口货物;二是代表外商缴纳关税;三是代表政府管束外国商人,传达政令,办理一切与外商交涉事宜。这些规定使得外贸大权为十三行所垄断,实际上也是为政府所把持,行商成了政府的代言人和办事员。由于外贸大权的垄断,这些商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也成了大富商中的佼佼者。

鸦片战争之后,广东十三行垄断外贸大权的情形改变了,特别是五口通商,资本主义国家打开了中国闭关的大门蜂涌而至,大量的中外贸易在各通商口岸进行。由于广东十三行的商人多年经营外贸且长期与外商接触,后来,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为了在中国经商发财,首先就选中了曾在十三行做事的行商们,作为他们的代理人,于是十三行的行商们转化成了中国最早的一批买办商人。

“皇商”发源于张家口。在清朝未入关之前,满洲和内地经常发生贸易关系,其主要地点就是张家口。当时满洲的八旗贵族在这里与内地商人做买卖。居住在张家口的内地商人多属于山西籍即山西商人,在山西商人中有所谓的“八大家”。八大家晋商,明末来到张家口的,有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龙。满族入关击败明王朝建立清帝国,常年的接触,使清政府对这几家商人非常信任,史料记载说:清王朝定都北京之后,皇帝亲自召见他们并赐予便宴和服饰,责成他们为政府做生意,由内务府广储司管辖,每年向内务府交纳一百两银子。

内务府广储司是专门为皇室采买物品的机构,它下设有6个库:银库、缎库、皮库、茶库、衣库、瓷库。可见它所负责的都是皇室日用所需的物品,其种类非常广泛,贵重和日用之物无所不包。这八家商人专门为皇室采购这些物品,于是他们便成了非常有特权的皇商。

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到清乾隆年间,八家皇商中以范家经营的最为出色,经营的规模愈来愈大。在整个清朝,皇商为政府做了大批买卖,其中有两项最为突出,一是采买粮食,供应军需;二是采办洋铜,铸造钱币。

清朝前期,国内战事一直很频繁,康熙、雍正两朝多次用兵西北,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征讨和平叛战事。从这时候起,皇商们就开始了买粮运粮、供应军需的生涯,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范姓一家。康熙三十五年(1696)征讨噶尔丹,康熙皇帝亲自出征,大军兵分数路向噶尔丹叛乱地区进发,其中的西、北、东三路大军的兵饷,皆未如约而至,这三路大军正在追击叛军,不得不屯兵待粮。康熙皇帝在谈到前线情况时说:“粮饷稽迟,兵丁困馁,致有道瑾。”当时运粮任务是由政府官员承担的,由于官吏的无能和舞弊行为,致使粮饷亏空又不能及时运达。后来政府责成皇商范氏承担了采买运粮的任务。范氏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运粮队,在采买粮食之后,组织运输队出长城,越过沙滩,穿过荒林,绵亘千里,在严密的组织之下,经过艰难的行程,将粮饷运到军前,当时“三军腾饱”,士气大振,使此次征战取得了胜利。雍正年间继续对西北用兵,范氏又承担了军粮的采买运输任务。每次运输,范氏都有精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例如出发之前,所需人工、牲畜、器具、资装等“率先期集办,临事咄嗟应手”,做到了“幕府所在,储胥充裕,军得宿饱”。为每次出征取胜出了大力,立了大功。所以范氏家族多次受到皇帝本人和政府的嘉奖。

为政府采买洋铜,铸造钱币,是皇商的另一项主要业务。清康熙中期之后,社会较为安定,民间交易频繁,钱的用途日益广泛,因而铸钱用的原料铜的需求也日加迫切。清朝在北京设有宝泉局、宝源局负责铸钱事宜,各省也设有铸局。由于这些铸钱机构需铜量很大,只靠自己采买困难很多,康熙三十八年(1699)的时候,有人就提议采办铜额交给内务府商人承办,内务府商人实际上就是其所管辖的张家口八家商人即皇商。当时采办铜料多是由云南,国外如日本、越南而来,承担采办任务最多的也是八家商人中的范家,到乾隆末年,范家一直担当采铜重任。

范氏及其他几家居张家口的大商人,是专门为皇帝和政府做事的,是官商中最具典型性、最具特权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