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美洲矿山发现以前,欧洲各造币厂规定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为一比十以至一比十二。那一盎斯纯金被认为值十盎斯乃至十二盎斯的纯银。到前世纪中叶,其比例改变为一比十四乃至一比十五,那一盎斯纯金被认为值十四盎斯乃至十五盎斯的纯银。这样,金的名义价值增大了,换言之,金所能交换的银量加多了。金 银两金属的真实价值,换言之,它们所能购得的劳动量,虽一同下落,但银比金落得更低。美洲金旷银旷的丰饶程度,比以前任何已发现矿山都大,但银旷的丰饶程度,比金矿似乎更大。

每年由欧洲运往印度的银量很大,使得英国一部分殖民地的银价和金对

比渐趋低落。加尔各答的造币厂,与欧洲一样,认为一盎斯纯金值十五盎斯纯银。可是,这评价和金在孟加拉市场上的价值相比,似觉太高。中国金银之比,依然为一对十,或一对十二,日本据说是一对八。

据麦根斯氏的计算,每年输入欧洲的金银数量之间的比例,将近一对二十二,即金输入一盎斯,银输入二十二盎斯。可是,银输入欧洲后,又有一部分转运东印度,结果,留在欧洲的金银数量之间的比例,他以为,约与其价值比例相同,即一对十四或十五。他似乎以为,这两金属价值间的比例, 必然与其数量间的比例一致。所以,在他想来,如果没有这么多银输出,则它们价值的比例,当为一对二十二。

但两种商品的普通价值比例,与其在市场上普通存量的比例,不必一致。一头值十几尼的牛的价格,约为一头值三先令六便士的羊的价格六十倍。如果我们依此推想,通常市场上有牛一头,即有羊六十头,那是可笑的。只根据一般以金一盎斯可购银十四乃至十五盎斯的事实,就推论通常市场上有金一盎斯,即有银十四至十五盎斯,也是同样荒唐可笑的。

通常市场上银的数量对金的数量的比例,比一定数量金的价值对同一数量银的价值的比例,大抵大得多。市上廉价商品与市上高价商品相比较,往往不但前者的总量更大,而且前者的总价值也更大。每年上市的面包,不仅总量比家畜肉大,价值也比家畜肉大。家畜肉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野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廉价商品的顾客,通常比高价商品的顾客多得多,廉价商品因此能在市上售去更大的数量,售去更大的价值。所以,廉价商品总量对高价商品总量的比例,通常必大于一定数量高价商品价值对同量廉价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金属说,银为廉价商品,金为高价商品。因此,通常市场上,银不仅在总量上比金大, 而且在总价值上也比金大,这是我们可以预断的。凡持有少量金银器物的人, 只要把自己的银器和金器比较一下,就会发觉,银器在数量上,在价值上, 都大于金器,而且,还有许多人,持有不少的银器,却毫无金器。即使有之, 亦不过限于表壳,鼻烟盒,以及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共总额的价值,极为有限。不错,就英国铸币说,所有金币的价值,大于所有银币的价值,但在其他各国,情况并非如此。有些国家的铸币,其所有银币的价值,差不多与所有金币的价值相等。据造币厂统计,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金币虽略多于银币,但相差不多。①其他许多国家的铸币,则占多数的不是金币而是银币。法国一切巨额的支付,通常都用银币。至于金币,则只限于随身携带的小额,此外即不容易得到。但是,一切国家的银器价值,总必大于其金器价值,而只有少数国家,金币占铸币的大部分,所以,以前一种优势来抵偿后一种优势,实绰有余裕。

在一种意义上,银在过去,总比金低廉得多,而在将来,恐也不免如此。但在另一种意义上,照今日西班牙市场上的情况,也许可说金较廉于银。一种商品,不但可按照共平常价格的绝对大小,而说它是昂贵的或低廉的,同时,并可按照其价格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超过共长时期供应市场所可能的最低价格,说它是昂贵的或低廉的。这所谓最低价格,是指只足够补偿这商品上市所必需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也就是对地主不能提供任何报酬而全部由工资及利润二者构成的价格。现在在西班牙市场上,金确实比银更接近

① 参阅鲁迪曼给安德逊《苏格兰古文书》所写的序。

于这最低价格。西班牙所课的金税,不过合标准金二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五, 而银税则为十分之一或百分之十。前面说过,美洲西班牙属地的大部分金银矿山,其地租全都作为赋税供给国王。国王的收入,在金的方面还不及银的方面。经营金矿发财的,也比经营银矿发财的少。可见金矿的利润,一定低于银矿的利润。这样,西班牙市场上金的价格,既只提供较少的地租和利润, 所以与银比较,就一定多少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了。把一切费用都列入计算, 在西班牙市场上,全部黄金,似乎不能象全部白银那样有利出售。但是,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税,与西班牙往昔在墨西哥和秘鲁所收的银税,同为标准金属的五分之一。这样,美洲的全部黄金是否比美洲的全部白银,以更接近这可能的最低价格的价格供应欧洲一般市场,就很难说了。

金刚钻及其他宝石的价格,恐怕比金的价格,更接近这可能的最低价格。银说不仅和奢侈品税一样,是最适当的税目,而且,在当时,又是政府

收入的重要泉源。所以,这种课税,在有征收可能的时候,是难于放弃的。但完税的不可能,已在 1736 年使银税由五分之一减至十分之一,也许有一天,同一的不可能将使其不得不再减,正 象金税不得不减到二十分之一那样。美洲西班牙属地的银矿,也象其他各矿山一样,由于采掘较从前深入,由于排出这些深处的积水以及供给这些深处以新鲜空气等费用较大,开采费用逐渐增大。这种情形,曾经调查过这些矿山状况的人,都是承认的。

这些等于增大银的稀少性(因为一种商品的获得,如果困难加甚了,费用增加了,就可说它是益形稀少)的原因,一定会引起以下三种现象之一。这种费用的增加,第一,一定会由于银价的按正比例增加而取得补偿;或是第二,一定会由于银税按正比例减少而取得补偿;或是第三,一定会一部分通过这种方法,另一部分通过另一种方法而取得补偿。三者必居共一,但似第三种现象为最可能。正如金税尽管大减,但和银相比的金价仍然上升一样, 银税尽管大减,但和劳动及其他商品相比的银价,也可能仍然上升。

但是,银税的递减,纵然不能全然防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上升,至少, 总会多少推迟其上升。减税的结果,以前因不堪重税而中止开采的矿山,现在也许会再行采掘。这样,每年上市的银量,一定要加多若干,而一定数量银的价值,也一定要低落若干。1736 年西班牙国王减低银税的结果,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比较以前虽不曾实际减落,但与在银税不减场合所会有的银价比较,大概至少要低百分之十。

上述各事实和议论,使我相信,或者更切当地说,使我揣测,银税虽减, 银价却在现世纪的欧洲市场上,上升若干。我所以说揣测,是因为我对于这问题,虽竭尽了力量,但我的意见仍够不上叫做信念。的确,假定银价果有上升,其上升程度,到目前为止也是很有限的。所以尽管说了上面这些话, 恐怕还有许多人,不但对银价实际上曾否上升,而且对相反现象有否发生, 即银价在今日欧洲市场上是否仍旧在下落,仍然拿不定主意。

不过,以下的事件,是必须注意的。不论金银的被假定的年输入量是多是少,其年消费量终归有一个时期会与其年输入量相一致。金银的总量愈多, 其消费亦必增大,有时还比总量增加得多得多。总量增多,其价值必因而减少。于是用途增多,人们使用时也不那么慎重爱护,结果,金银的消费量必以比其总量的增加更大的比例增大。所以,经过一定时期后,金银的每年消费量,在输入不继续增加的条件下,一定会与其每年输入量趋于一致。可是, 今日的输入,依旧在继续增加。

如果使金银每年消费量达到与每年输入量相等以后,每年输入逐渐减少,那末,每年消费量也许有一段时间会超过每年输入量。于是,金银的总量可能逐渐不知不觉地减少,金银的价值逐渐不知不觉地上升,一直到每年输入量不增不减之时为止。这时候,金银每年消费量,将逐渐不知不觉地适应每年输入量所能支持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