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摘要与绪言

伯特兰·罗素是一位没有一个哲学体系的哲学家。换句话说,他是一位属于各派哲学的哲学家。

几乎没有一个当代重要哲学观点我们不可以发现是表现在他的某个时期的著作中。

怀特海有一回形容罗素,说他是柏拉图的一个对话的化身。①李顿·斯特拉齐把罗素的心智比做一个环形的锯。②这个比喻特别恰当。一个环形的锯这边和对面的锯齿是向相反的方向移动;事实上锯齿是同时向各不同的方向移动。但是这锯本身是一直向前割。

在罗素的全部著作中,尽管有表面看来是相矛盾的话,尽管有些情形他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主张,他却始终有一贯的目的、方向与方法。

罗素后来追忆的时候写道:“我那时需要的是确定性,就象人们需要宗教信仰那样”。③我相信在罗素的工作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目的,那就是以一种类乎宗教的热诚来寻求真理,寻求超乎人世的真理,一种离人心而独立、甚至离人的存在而独立的真理。凡是研究罗素的人都遇到一个问题,就是, 他的有些话是矛盾的。在一开始,我们最好就认清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也可以引他在一篇通俗文章里边的话,他请我们“承认非人世的世界是不值得崇拜的”。

我们这里是讨论动机的问题。因此我只能求助于有关罗素的感情有多么

① 怀特海和罗素的谈话,艾兰·乌德得之于传闻。

② 李顿·斯特拉齐致菲尔基尼亚的信,1919,5 月 27 日。

③ 《八十生辰感言》,载《记忆中的画像》。

强这个证据来支持我的主张,固然他是看到问题的各方面,但他的最主要的动机却是渴求绝对确实的不关个人的知识。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引怔他对于康德主张数学里有主观成分所加的按语。他的口气只能说是一种憎恶的口气,就好象一个原教旨主义的信徒听到有人说,十诫是摩西自己杜撰出来的。“康德让我恶心”。①

他颇看不起“一些哲学家的鄙陋短小的眼光,这些哲学家只把注意力限于这个不足道的行星和在这个行星上爬行的卑微的小动物”。杜威“对于宇宙不恭”罗素对于这一点颇致不满。②在他的晚年,他批评了一些牛津的哲学家过于注意研究“糊涂人能说糊涂事情的各种方法”,③而不想法了解这世界。

罗素一方面能热衷于数学,一方面又能同情于神秘主义,我个人的意见可以把这个表面上的矛盾加以调和。二者对他都有魅力是因为二者都是寻求与人的变动不居的经验无关的真理。

但是最有力的证据是在他的书札中。例如,他在一九一八年写道:“在死以前,我必须找着一种方法,能道出我之所以为我的本质的所在,这种本质的东西我还从来没有说过——这种东西不是爱,不是恨,不是怜悯,也不是轻蔑,而是生命的精髓,这种东西性质猛烈,是来自远方,把非人世的事物的广大和那种可怕的无情的力量带到人生中来⋯⋯”①

因此,我把下面的一段当做我的主题: “我年轻的时候我希望在哲学里找到宗教上的满足;即使是在我放弃了

黑格尔以后,怕拉图式的永恒世界给了我一种与人无关的东西使我崇拜⋯⋯ 我一想到数学我就有崇敬之心⋯⋯“有些好象是与人无关而值得使人慎然的事物颇能使人感动。

我一向是热烈地渴望着能找出一些理由来做人受感动的根据⋯⋯如繁星布列的天空⋯⋯科学宇宙的广大无边⋯⋯和个人无关的真理的体系,这种体系,正和数学体系一样,不只是描述这个偶然存在的世界。

“有些人想把人道主义变成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只承认人是最为伟大, 他们是不能使我得到情绪上的满足的。可是,我不能相信,在这个我们所已知的世界里,除了人类以外还有我们可以重视的什么东西⋯⋯与人无关的真理看来是一种幻想。

“这样说来,在理智上我和人道主义者同意,虽然在情绪上我是极其反对的。”②

这种矛盾是下边所叙述的罗素哲学的发展中主要的线索。

我们可以把他这个哲学家的经历粗略地总括为:从康德倒康德。③在一八

① 罗素与艾兰·乌德的谈话。

② 《西方哲学史》,第 856 页。

③ 评论乌尔逊的《哲学分析》,载《西伯特学报》,1956 年 7 月份。参看《“普通用法”的流行》,载《记忆中的画像》。

① 罗素致康斯坦斯·麦理逊的信。

② 《我的精神的发展》,载《罗素的哲学》,(伊凡斯顿与剑桥,1944)。

③ 我不同意这个公式。我最后的意见并不象文兰·乌德所想像的那样是属于康德体系。我提两点:第一, 虽然客观世界大概不完全类平知觉世界,却是由于相互关系和知觉世界相连的,这种相互关系在以时空为主观的哲学里是不可能的。第二,我所主张的非演绎推理的原则不是必然的或先天的,而是科学的假设。

——罗素。

九七年出版的《几何学的基础》中,他说“把康德有名的论证加以某种限制和解释就可以得到”他的观点。④在一九四八年发表的《人类的知识》里,他又讲了类似康德哲学的一些思想和用语。但是他仍然高兴他能够主张人类知识的综合先验性不是象康德所主张的那样属于主观性,这正如在《几何学的基础》里他不象康德那样偏向于主观。①罗素的学术生活是致力于三种主要的研究。他是在宗教、数学和科学中寻求与个人无关的客观真理。

不是在哲学里寻求这样的真理。②在他的心里他常常以为,与数学跟科学相比,哲学这种研究是有逊色的。在他的著作里一个最常重复的论调是不断嘲笑“哲学家”太懒不研究数学,或是太笨不懂得科学。③他不只一次(例如, 在一九三六年对贝雅特立斯·威伯)表示后悔他不是一个科学家,而是一个哲学家。④

了解罗素哲学的关键是,他的哲学主要是一个副产品。以为他的目的就在哲学,(虽然哲学家们犯这种错误是很自然的,)是容易把他的哲学弄成没有意义的。其实在某种意义上,任何有价值的哲学都是一种副产品。正如罗素自己所说:“一种哲学要有价值,应该建筑在一个宽大坚实的知识基础之上,这个知识基础不单是关乎哲学的”。⑤

罗素主要的目的是建立宗教真理、数学真理和科学真理。关于宗教和数学方面,他自己把这一点说得很明显。“我希望在哲学中找到宗教上的满足⋯⋯”⑥⋯⋯“我之走到哲学是通过数学的,或者说得更恰当一点,是通过一种愿望想找到一些理由来相信数学的真理”。①

对科学的感情也许不是那么强。到底,科学不过是对付“这个偶然存在的世界”。但是,最能评论罗素的人之一威兹教授说:

“在我看来,罗素的主要兴趣一向是想为科学找根据。”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罗素的事业是三重的失败。

(a)他不仅不得不放弃宗教,而且也不得不放弃客观的伦理知识。(b) 他对《数学原理》的系统不完全满意,并且维根斯坦使他确信(也可以说几乎使他确信),数学知识总不过是重言式的而已。③ (c)在《人类的知识》中他为科学知识所作的辩护是不合乎他早先希望所达到的标准的。④

所有的哲学家都是失败者。但是罗素是少数中的一个,坦白承认这件事。他的极度的重要性就在于此。我们可以象他称赞康德那样来说他:

“一个坦白的哲学家应该承认,他已经得到了最后的真理这种可能不太

④ 《几何学的基础》,第 179 页。

① 罗素致艾兰·乌德的信。

② 首先他打不定主意哲学究竟是什么意思。

③ 例如,《数学的原理》(随处),《神秘主义与逻辑》,第 80 页,《数理哲学导言》,第 11 页,和《怀

疑论集》,第 72 页。

④ 致贝雅特立斯·威伯的信。

⑤ 《评乌尔逊的《哲学分析》》,载《西伯特学报》,1956,6 月份。

⑥ 《伯特兰·罗素的哲学》(《我的精神的发展》)。

① 《逻辑原子论》,载《现代英国哲学》,卷一(J.H.穆尔海德主编。艾伦与恩运公司,伦敦)。

② 《伯特兰·罗素的哲学》,第 102 页。

③ 《八十生辰感言》,载《记忆中的画像》。

④ 《数理哲学导言》,第 71 页。

大。但是由于人性中有一种不能改的脾气喜欢作别人的门徒,如果这位哲学家的失败弄得不是十分显著,他就被人认为已经得到最后的真理了。把这种情形弄得显而易见是一种应做的事。康德的坦率使他做这件应做的事比大多数别的哲学家做得更好一些。”他的哲学思想是他寻求确实知识的副产品。这种寻求终于失败了。那么他的失败如何会那样有效果呢?大致说来,这是由于两种不同的情形:

  1. 证明一个哲学问题无法解决就是解决了这个哲学问题,这就正如林德曼证明了无法作等于圆的正方形,是在数学中进了一步。

  2. 罗素在他的探求中有了一个特殊的哲学方法,这个方法即使不能给人以确定性,却是丰富了知识。他说:“每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是一个分析的问题;在分析问题中,最好的方法是从结果开始,然后及于前提。”①

说得粗浅一点,罗素以为一个哲学家的任务正象一个侦探故事中的一个侦探一样。这个侦探不能不从结局开始,借着分析证物,逆着进行。(这个比喻之容易使人误解到什么程度,到下文就会明白。)

上边所说只是罗素对他的哲学方法说明的第一部分。通常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一部分,也许是不幸的。大家一向是注重他的“分析”方法,选择“分析”这个字是最为适当;但是“分析”在不同的意义下被人使用和滥用, 已经变得几乎失掉了意义。我以为说不定自结果到前提这种观念是先于“分析”的观念,它更能说明做罗素的工作的基本的那个统一体。他在《数学的原理》里是从结果走到前提。四十年后在《人类的知识》里,他照样是如此。在这本书里他对他的关于科学推理的“假设”所提的主要论证正和《数学原理》②里他为可约性公理所作的辩护是一样的。他在认识论上所做的工作并不是对他的数理哲学的工作的一种补充,而是从一个工厂来的,是用相同的工具做的。

他说:“从结论推到前提是归纳法的本质;所以数学原理的研究方法其实是一种归纳方法,本质上正和在任何别的科学中发现一般法则的方法是一样的”。

他在一九二四年写文章说,在纯粹数学以及任何科学里都安排了一个演绎系统;“有些前提远不及它们的一些结论那么明显,其所以为人所信主要是由于它们的结论。”①

为什么罗素采取这种哲学方法呢?为什么他想为某些知识找些前提呢? 因为最初他是希望借着穷源竟委,他能得到一些绝对确实的前提。为什么他要把前提的数目减到最低限度呢?一个理由是为减少错误的机会。奥卡姆剃刀就是这么来的。分析的目的何在呢?为的是增加知识。我相信,当初罗素的动机如果不是想得到确实的知识,他的哲学方法是不会发生成长的。如果自始他就知道那种确实性是得不到的,说不定他早就放弃了哲学而从事于研究经济学或史学。这样说来,他的工作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想做无法做到的事其结果会有什么成就。

罗素以为正当的哲学方法不是自前提到结论的演绎法,而正是与此相

① 《数理逻辑在哲学上的重要性》(《一元论者》,1913,10 月份);参看《我们关于外界的知识》,第

211 页。

② 卷一,第 59 页。

① 《逻辑与知识》,第 325 页。参看《人类的知识》。

反。这种意见就产生了几种结果。

在哲学的争论中有决定性的武器是矛盾证明法,所得到的前提可以证明是矛盾的。的确在哲学中证明某种东西为伪是可能的,但证明什么东西为真是万万做不到的。所以,“严格说来,哲学的论证主要是力图使读者见到作者所已经见到的。总之,这种论证在性质上不是证明,而是劝说”。②

把争论的问题弄清楚的方法是“把容易被人不知不觉地使用的前提更细心地检查一番,对基本的东西更加长期地注意”。然后,一个哲学上的论证只能采取这种形式来说:“你看,你见不到我所见到的东西吗?”(这不是罗素的原活)。在哲学上向前迈进一步不外是对于某种事物忽然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哲学上的进步是由分析得来的,此外还须兼具一种东西,罗素用不同的名字称之为(a)“洞察”、①(b)“直觉”、②(c)“本能”、③(d)“眼光”。④

虽然他常常强调“洞察”和“本能”是容易错误的,以致我们相信他这活是显而易见的,他却承认,我们的本能的信仰只能因为是和另一个本能的信仰相矛盾,才能在无可如何中如以否定。哲学所能希望达到的最高目的是,

(1)把我们的本能的信仰按确实性的深浅排列成一个阶层体系:(2)得到一个内部不矛盾的信仰体系。⑤

罗素关于哲学的这些意见是值得强调的。因为有时候他写文章似乎是说,他把求肋于“直觉”和“本能”(以及许多别的东西)严格地排除于他的哲学之外,这并不是说他不知道它们的重要性。有许多东西是摈斥于他的哲学之外,一些批评家指斥,以为这就是缺乏“深度”的证据。这些东西是存在于他治哲学的方法之中(也存在于他治别的学科的方法之中)。

哲学的论证不外是“劝说”,这件事很能说明为什么他的著作里颇有些随便的味道,为什么他用种种通俗的例子来说明他的思想,在这些例证里批评家们找得到有矛盾的地方”。好像罗素是说,“如果那样说不能说服你, 也许这样说会使你相信。”①

因为以上所说关于哲学的意见是罗素五十多年以前形成的,时间如此之长,他的意见是会被人遗忘的。近些年以来这些意见又被人提出来,好象这些意见是维很斯坦和他的学派的新发现。(例如,威斯曼博士在《现代英国哲学》最近的一个分册里说:“有一种想法,以为哲学问题可以用论证来解决,而且,如果只要知道怎么论证,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我似乎有一种新而惊人的结论:这事是做不到的。从来没有一个哲学家证明了什么东

② 在《数学的原理》里,罗素在开始说这些话的时候说,这些话是由对数理哲学的考虑所引起的,“不一定”能应用到哲学的别的部门。由于前面所提到的他的哲学方法中的统一性,我认为这种限制是不必要的, 第 129,130 页。

① 《数学的原理》,第 129 页;参看《我们对外界的知识》。

② 《我们对外界的知识》,第 31 页,参看《莱布尼茨的哲学》,第 171 页。

③ 罗素致 F.H.布莱德雷的信。

④ 《我们时外界的知识》,第 241 页。

⑤ 《哲学问题》。

① 有趣的是,A.D.林塞关于康德说过与此类似的话。

西⋯⋯(因为)哲学的论证不是演绎的。”)②

我在上边曾提到奥卡姆剃刀是罗素的哲学方法的一部分,应用剃刀是由他热衷寻求确实的知识而起的。罗素自己是这样说明应用奥卡姆剃刀之为正当的。(“奥卡姆剃刀可以减少差误的机会,这是它的长处”)。③但是其中并不只是如此。罗素往往用自贬之辞来谈他的工作,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关于他自己他所不肯说的话,他却用来称述爱因斯坦。他曾写过文章说

道,相对论“具有一种伟观,凡用极少的材料而能得出广漠无垠,浩如烟海的结果的东西,都能予人以这种感觉”。他说这话的时候更能隐示他的真情实感。

奥卡姆剃刀并不只是哲学上的一种节约运动;那样说就象是说雕刻家是一个把用不着的大理石碎片去掉的人。它不是象维根斯坦所说,是使用符号的一种规则。它甚至不仅是一种规则,为的是在哲学的推算中可以有更多正确的机会。罗素之应用奥卡姆剃刀不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也是某种东西的一部分,这种东西本质上是一种动机,是一种热情,这种热情在罗素的心中正和他寻求客观真理的热情有一样大的力量。

凡是从原稿中把不必要的字删削掉的作者都知道这股热情是什么;凡探求最好的证明和最普遍的法则的数学家和科学家也知道这种热情是什么。列举一些实例要比说明它是什么或给它下一个定义容易些。①罗素在一九○六年曾写文章说,为数理逻辑在原始命题的不同体系中随意选择的时候,“从美感上说,原始命题最少而且最有普遍性的那一个是比较胜一筹,这正和引力定律胜于开卜勒的三定律是一样的”(着重号是我加的)。②他回忆道,他最初研究牛顿的自引力定律演绎出开普勒的第二定律的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陶醉之感”。③他曾提到,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他自己发现了等差级数之和的公式,他是多么高兴。他也曾提到过他是多么喜欢 Eiπ=-1 这样一个简明的公式。在这些实例中,他更能表明事情的真相。但是,举例来说,当他写文章的时候他说:“在数学中最高限度的概括其为正当并不是在于耗费我们的时间’把能概括证明的东西在一个特殊实例中加以证明。”④这里面所包含的或许可以用不同的话说成是爱精美、爱一贯、爱体系或深奥。(取我认为“深奥”这个字唯一能讲得通的意义)。这里面所包含的是一种热情,这种热情有一部分和寻求客观的确实真理的热情有关系,有一部分相抵触。这证明也是无法得到的。在早期的一篇文章里,他叙述如何在最伟大的数学著作里,“我们感觉到一贯性和必然性,正和在一出戏的展开里所感觉到的是一样的⋯⋯爱体系、爱连贯⋯⋯也许是心智冲动的最内在的要素”。①后来他不得不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就是,在哲学里,爱体系是诚实的思维的最大障碍;这正如他有这样的主张:“人要求确实性是很自然的,但仍不免是心

② 卷三,第 471 页。

③ 《逻辑原子论的哲学》(《逻辑与知识》)。

① 参看《神秘主义与逻辑》,第 70 页。

② 《莱布尼茨的哲学》,第 3 页。

③ 《论教育》,第 203 页。

④ 《数理哲学导言》,第 197—8 页。

① 《神秘主义与逻辑》,第 66 页。参看《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识》,第 238 页。

智方面的一种恶习”。②

他在一九三一年写文章说过下面的话,把他的结论用最极端的形式表示出来:

“自巴门尼德的时候以来,学院式的哲学家们一直相信世界是一个统一体⋯⋯我理智上最基本的信仰是,这种想法完全没有价值。我以为宇宙全是一些片断,没有统一性,没有连续、没有联络或秩序或女教师们所喜欢的任何别的性质。实在说,‘有一个世界’这种见解只能说是偏见,是习惯⋯⋯③ “客观世界是一种幻觉,但是如果这个世界是存在的,它是由一些短、

小、偶然的事件构成的。秩序、统一和连续是人构想出来的,正如目录和百科全书是人构想出来的”。④

为领略这一段话的真义,不可只把它看做是对大多数“学院式的哲学家” 的彻底的攻击。这是对罗素自己曾经有过的主张的攻击,他的这种主张,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从前总想不放弃,以为在理智上来讲是可能的。

现在也许更容易了解为什么罗素的著作是那么复杂、精微和错综,为什么怀特海说罗素本身就是一个柏拉图的对话。事实上,自柏拉图以来,再也没有一个伟大的哲学家的思想比罗素的思想更难用简短的篇幅加以概括了。他的哲学是一个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他对他自己打了一个无胜利希望的仗;有时候走的是这一个路线,有时候走的是另一个路线;他把整个范围都走到了才得到了结论,这些结论往往是正和他原来所希望得到的结论完全相反。很不容易把罗素和他最阜的哲学上的对手之间的主要争论之点总括起

来,而不在某种意义上说使双方看起来好象都是对的。但是我以为罗素和布莱德雷关于内在关系的主要争论之点是布莱德雷的一种假设,以为一个实体必须有它所具有的那种关系。也许我们这样说最能把罗素迸退维谷的情形概括起来,就是,他基本上是想相信充足理由律;他对学术的忠实迫使他不承认这个定律,因此就留给他了一个问题,就是解释科学知识如何能够成立。听来好象很矛盾,罗素的一向很明晰的文章把他的论证中经常有的精微

独到的地方弄得含混了。大家常常引用他的人人能懂的那些有争论的夸张的话和精警的句子;他惨澹经营从一种主张走到另一种主张或他和自己争论的那些书却常常没有人读。当代一位颇有些声誉的评论家说,罗素“即使讨论一些最难的论题也总是简单容易”;根据这一句话不难知道,这位评论家好象是从来没有读过《数学的原理》,甚至也没有读过《人类的知识》。

正如罗素批评桑塔那拿时所说,流畅的文章很少和有创见的思想合得来。有创见的思想(至少是第一次表达的时候)多半是有“奇怪、莫明其妙的话”,罗素自己绝不说“奇怪、莫明其妙的话”;但是他的哲学却绝不“简单”。①研究一个哲学家之前理应先有著者的声明作一个引端,这样读者就可以减少不自觉的偏见。

我的性情是一个神秘的柏格森主义者;我是不能满足于罗素的静的分析的方法的。事实上我研究他的哲学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某种方法来回避他的结论;可是关于这一点,直到现在为止,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相信有什么别

② 《不受欢迎的论文》,第 42 页。

③ 《科学观》,第 98 页。

④ 同上书,第 101 页。

① 罗素论佐治·桑塔耶拿。

人对于罗素的哲学已经作出了任何答覆,这种答覆可以使人心安理得地加以承认。

我已经说过,确实知道罗素和一元论者之间的争论之点究竟是什么,是不容易的。布莱德雷说,“因为我事实上开始是如此,而分析所留给我的却是如彼,所以我不得不拒绝分析的结果,至少是一部分”。①罗素是很难和布莱德雷的这话争辩的。“分析是不是曲解呢?”我以为对于这一个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回答是“是曲解,如果你不完全晓得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把水分解以后,以为他仍然可以从分析的结果得到一口清凉的饮料,他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仍然不能否认,分析是增加我们对于水的知识的适当的方法。一个生理学家解剖一个活着的动物不能指望把这个动物再恢复原状,(我相信)也不能发现使这个动物生活与呼吸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医学中大多数重要的突飞猛进是由于承认人体唯物论是一个有用的假设,虽然近年来有些医生有走错了路的倾向,把唯物论看成是完美不假外求的解释。同样,罗素把分析哲学当作一种增加知识的方法来竭力推行,我相信这是对的。他是反对分析哲学现今的最大限度。讲到伦理学说的时候,他对他的结论是不很满意的。

现在哲学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竭力提倡精确的思想,同时承认在此以外另有别的领域;不然就是试作一种大的综合,哲学家的情绪和神秘的渴望都引到这个综合里来,把他的思想弄糟。罗素走的是第一条路。

简单他说,我相信,当作一种方法,分析是十分正当的。但是如果竟然把它当作是一种形而上学,那就可以误人。罗素的著作暗中表露,他自己大概感到这一点。例如(着重点是我加的):“大体说来,科学的进步是由分析和人为的隔离得来的”。

至少在一段里他强调了我心目中所想到的形而上学与方法的区别。关于麦农,他在一九○四年写道:

“虽然经验论按一种哲学来说不见得能够成立,可是有一种经验研究法,这种研究法应该用之于每种题材。”坦就是有这种顾虑的一个例子,他写他的《哲学研究》的时候,他总是把他的《逻辑哲学论》放在心里。

结果是给人一种印象,觉得早年和晚年之间是不一贯的,而实际上并不是那样。在表面上看好象是有些矛盾之处,这是因为他是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来讨论一个问题,或是和一个不同的对手争论。罗素维护一种主张以反对来自不同方向的攻击的时候,他面对各方并没有不一贯之处。我相信罗素的著作的这种好争论的模样是十分重要的。不知道他的对手们说什么,往往是无法了解他的主张的。

罗素拒绝倒退着而行的另一结果是,在不同的书里他用字的意义略有不同,遂致看来有不一贯的地方,他没有说明这一个用法和另一个用法究竟有什么不同。无论哪一个有故意的批评家都不难象这样收集很多字面上的前后不符。

我也未尝不可以说,一个批评家应该做一本字典,说明罗素在某一个时期对一个字的用法可以翻译成他在另一个时期对这个字的用法,这样来免除这种纯乎是字面上的混乱。自从穆尔的《伦理学原理》起,这种字典的编辑在关于哲学的学识上好象显然是走了第一步;而且罗素本人常常在讨论哲学

① F.H.布莱德雷:《逻辑的哲学》,第 693 页。

时把他所用的辞先下一个定义。但是我并不以为这是避免在普通言语中不可避免的那种含糊笼统的最好的方法。罗素坚决主张这种含糊不明在普通的语言中无法避免,他的这种主张是不错的。①

用字而不确知其意义显然是有危险的。但是想法给以严正的定义也有危险,虽然这种危险是不明显的。危险在于,我们也许认为这是完全有效的。我不相信哲学中正确的办法是先有一套难下定义的东西,然后用它们来

给别的字下定义。我相信在哲学里凡是关于难下定义的东西和定义所讲的话都必须放在未后,而不放在开头。在哲学这门学科中,我们用唯心论的与实在论的、先验的与经验的、必然的与偶然的、普遍的与特殊的这一类的字眼。我们很希望最后我们能晓得这一类的字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我们必须指明在哪些地方罗素对于一些字的用法不同会引起误解。但是总的说来,如果我们想知道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字罗素是指什么,最好的办法是看上下文。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哲学”这个字本身。罗素想给这个字下一个定义,后来终于断了念:“我不知道一个哲学家是什么。”大致说来, 他对于哲学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甲)“在特殊的科学里⋯⋯是自简单走向复杂。①但是在哲学里⋯⋯我们是凭借分析走向简单和抽象,设法在这一个过程中去掉了原来的题材的特殊性,把我们的注意力完全限于有关事实的逻辑形式”。

“新实在论⋯⋯的目的只是在于把各种科学的基本观念弄清楚,并且把各科学综合为一个概括的看法。”②

(乙)“哲学⋯⋯是一种介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一个无人的地带。”③

“科学就是你所知道的东西,哲学就是你所不知道的东西。”④

当他用第一种看法,(甲),来看哲学的时候,他写文章说逻辑是“哲学的精髓”。他用另外那一种看法,(乙),看哲学的时候,他说出这样矛盾得令人吃惊的话来:“我认为逻辑不属于哲学”,和“大家所认为是哲学的其中十分之丸是梦话。那个唯一完全明确的部分是逻辑,而且那一部分既然是逻辑,它就不是哲学。”这个例子就会给我们一个绝好的初步的练习, 练习一种技术,不为罗素的字面上的矛盾所误。在这些关于逻辑和哲学的表面上看来是抵触的话里,他所用的“哲学”有不同的意义;说不定他用“逻辑”也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文章的前后关系也不同。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说, 逻辑在罗素的晚期的哲学里并不象在一九一四年的时候那么重要。但是他并不象粗浅一看的那样一反从前的主张。我们可以悬想,有人在文字中的一个地方写道:“你若是不认识字母,你是不能读书的”,在另一个地方又说: “认识字母是和鉴赏文学毫不相干的”。

正如罗素本人有一次说道:“逻辑和数学⋯⋯是自然这本书的字母,而不是这本书的本身”。

① 例如《伯特兰·罗素的哲学》,第 690 页。

① 《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识》,第 189—90 页。

② 《怀疑论文》,第 79 页;参看《哲学问题》,第 233 页。

③ 《西方哲学史》,第 10 页。

④ 参看《逻辑与知识》,第 281 页。

(艾兰·乌德的这篇文章至此为止,未曾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