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韵

新诗开始的时候,以解放相号召,一般作者都不去理会那些旧形式。押韵不押韵自然也是自由的。不过押韵的并不少。到现在通盘看起来,似乎新诗押韵的并不比不押韵的少得很多。再说旧诗词曲的形式保存在新诗里的,除少数句调还见于初期新诗里以外,就没有别的,只有韵脚。这值得注意。新诗独独的接受了这一宗遗产,足见中国诗还在需要韵,而且可以说中国诗总在需要韵。原始的中国诗歌也许不押韵,但是自从押了韵以后,就不能完全甩开它似的。韵是有它的存在的理由的。

韵是一种复沓,可以帮助情感的强调和意义的集中。至于带音乐性,方便记忆,还是次要的作用。从前往往过分重视这种次要的作用,有时会让音乐淹没了意义,反觉得浮滑而不真切。即如中国读诗重读韵脚,有时也会模糊了全句;近体律绝声调铿锵,更容易如此。幸而一般总是隔句押韵,重读的韵脚不至于句句碰头。句句碰头的像“柏梁体”的七言古诗,逐句押韵,一韵到底,虽然是强调,却不免单调。所以这一体不为人所重。新诗不应该再重读韵脚,但习惯不容易改,相信许多人都还免不了这个毛病。我读老舍先生的《剑北篇》,就因为重读韵脚的原故,失去了许多意味;等听到他自己按着全句的意义朗读,只将韵脚自然的带过去,这才找补了那些意味。——不过这首诗每行押韵,一韵又有许多行,似乎也嫌密些。

有人觉得韵总不免有些浮滑,而且不自然。新诗不再为了悦耳;它重在意义,得采用说话的声调,不必押韵。这也言之成理。不过全是说话的声调也就全是说话,未必是诗。英国约翰·德林瓦特(John Drinkwater)曾在《论读诗》的一张留声机片中说全用说话调读诗,诗便跑了。是的,诗该采用说话的调子,但诗的自然究竟不是说话的自然,它得加减点儿,夸张点儿,像电影里特别镜头一般,它用的是提炼的说话的调子。既是提炼而得自然,押韵也就不至于妨碍这种自然。不过押韵的样式得多多变化,不可太密,不可太板,不可太响。

押韵不可太密,上文已举“柏梁体”为例。就是隔句押韵,有些人还恐怕单调,于是乎有转韵的办法;这用在古诗里,特别是七古里。五古转韵,因为句子短,隔韵近,转韵求变化,道理明白。但七古句子长,韵隔远,为什么转韵的反而多呢?这有特别的理由。原来六朝到唐代七古多用谐调,平仄铿锵,带音乐性已经很多,转韵为的是怕音乐性过多。后来宋人作七古,多用散文化的句调,却怕音乐性过少,便常一韵到底,不换韵。所以韵的作用,归根结底,还是随着意义变的;我们就韵论韵,只是一种方便,得其大概罢了,并没有什么铁律可言。词的句调比较近于说话,变化多,转韵也多。可是词又出于乐歌,带着很多的音乐性,所以一般的看,用韵比较密。它以转韵调剂密韵,显明的例子如《河传》。还有一种平仄通押(如贺铸《水歌调头》“南国本潇洒,六代竞豪奢”一首,见《东山寓声乐府》)也是转韵;变化虽然不及一般转韵的大,却能保存着那一韵到底的一贯的气势,是这一体的长处。曲的句调也近于说话,但以明快为主,并因乐调的配合,都是到底一韵。不过平仄通押是有的。

词的押韵的样式最多,它还有间韵。如温庭筠的《酒泉子》道:

楚女不归,

楼枕小河春水。

月孤明,风又起,

杏花稀。

玉钗斜簪云鬟髻,

裙上镂金凤。

八行书,千里梦,

雁南飞。

(据《词律》卷三)

这里间隔的错综的押着三个韵,很像新诗;而那“稀”和“飞”两韵,简直就是新诗的“章韵”。又如苏轼的《水调歌头》的前半阕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

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据任二北先生《词学研究法》,与《词律》异)

这也是间隔着押两个韵。这些都是转韵,不过是新样式罢了。

诗里早有人试过间韵。晚唐章碣有所谓“变体”律诗,平仄各一韵,就是这个:

东南路尽吴江畔,

正是穷愁暮雨天。

鸥鹭不嫌斜两岸,

波涛欺得逆风船。

偶逢岛寺停帆看,

深羡渔翁下钓眠。

今古若论英达算,

鸱夷高兴固无边。

(《全唐诗》四函一册)

章碣“变体”只存这一首,也不见别人仿作,可见并未发生影响。他的试验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我想是在太板太密。新诗里常押这种间韵,但是诗行节奏的变化多,行又长,就没有什么毛病了。间韵还可以跨句。如上举《酒泉子》的“起”韵,《水调》的“宇”韵,都不在意义停顿的地方,得跟下面那个不同韵的韵句合成一个意义单位。这是减轻韵脚的重量,增加意义的重量,可以称为跨句韵。这个样式也从诗里来,鲍照是创始的人。如他的《梅花落》诗道:

中庭杂树多,偏为梅咨嗟。问君何独然?念其霜中能作花;霜中能作实,摇荡春风媚春日。念尔零落逐寒风,徒有霜华无霜质!

“实”韵正是跨句韵;但这首诗只是转韵,不是间韵。现在新诗里用间韵很多,用这种跨句韵也不少。

任二北先生在《词学研究法》里论“谐于吟讽之律”,以为押韵“连者密者为谐”。他以为《酒泉子》那样押韵嫌“隔”而不连,《西平乐》后半阕“十六句只三叶韵”,嫌“疏”而不密。他说这些“于歌唱之时,容或成为别调,若于吟讽之间,则皆无取焉”。他虽只论词,但喜欢连韵和密韵,却代表着传统的一般的意见。我们一向以高响的说话和歌唱为“好听”(见王了一先生《什么话好听》一文,《国文月刊》),所以才有这个意见。但是现代的生活和外国的影响磨锐了我们的感觉;我们尤其知道诗重在意义,不只为了悦耳。那首《酒泉子》的韵倒显得新鲜而不平凡,那《西平乐》一调的疏韵也别有一种“谐”处。《词律拾遗》卷六收吴文英的《西平乐》一首,后半阕十六句中有十三个四字短句。这种句式的整齐复沓也是一种“谐”,可以减少韵的负担。所以“十六句三叶韵”并不为少。

这种疏韵除利用句式的整齐复沓外,还可与句中韵(内韵)和双声叠韵等合作,得到新鲜的和谐。疏韵和间韵都有点儿“哑”,但在哑的严肃里,意义显出了重量。新诗逐行押韵的比较少,大概总是隔行押韵或押间韵。新诗行长,这就见得韵隔远,押韵疏了。间韵能够互相调谐,从十四行体的流行可知;隔行押韵,也许加点儿花样更和谐些。新诗这样减轻了韵脚的分量,只是我们有时还不免重读韵脚的老脾气。这得靠朗读运动来矫正。新诗对于韵的态度,是现代生活和外国诗的影响,前已提及。但这新种子,如本篇所叙,也曾在我们的泥土里滋长过,只不算欣欣向荣罢了。所以这究竟也是自然的发展。

作旧诗词曲讲究选韵。这就是按着意义选押合宜的韵——指韵部,不指韵脚。周济《宋四家词选》序论中说到各韵部的音色,就是为的选韵。他道:

“东”“真”韵宽平,“支”“先”韵细腻,“鱼”“歌”韵缠绵,“萧”“尤”韵感慨,各具声响,莫草草乱用。

这只是大概的说法,有时很得用,但不可拘执不化。因为组成意义的分子很多,韵只居其一,不可给予太多的分量。韵部的音色固然可以帮助意义的表现,韵部的通押也有这种作用,而后者还容易运用些。作新诗不宜全押本韵,全押本韵嫌太谐太响。参用通押,可以哑些,所谓“不谐之谐”(现代音乐里也参用不谐的乐句,正同一理);而且通押时供选择的韵字也增多。不过现在的新诗作者,押韵并不查诗韵,只以自己的蓝青官话为据,又常平仄通押,倒是不谐而谐的多。不过“谐韵”也用得着。这里得提到教育部制定的《中华新韵》。这是一部标准的国音韵书,里面注明通韵;要谐,押本韵,要不谐,押通韵。有本韵书查查,比自己想韵方便得多。作方言诗自然可用方音押韵,也很新鲜别致的。新诗又常用“多字韵”或带轻音字的韵,有一种轻快利落的意味;这也在减少韵脚的重量。胡适之先生的“了字韵”创始于新诗的“多字韵”,但他似乎用得太多。

现在举卞之琳先生《傍晚》这首短诗,显示一些不平常的押韵的样式。

倚着西山的夕阳……

和呆立着的庙墙……

对望着:想要说什么呢?

又怎么不说呢?

驮着老汉的瘦驴……

匆忙的赶回家去,

忒忒的,足蹄鼓着道——

枯涩的调儿!

半空里哇的一声……

一只乌鸦从树顶……

飞起来,可是没有话了,

依旧息下了。

按《中华新韵》,这首诗用的全是本韵。但“驴”与“去”,“声”与“顶”是平仄通押;“阳”“墙”“驴”“顶”都是跨句韵,“么呢”“说呢”,“道儿”“调儿”,“话了”“下了”,都是“多字韵”。而“么”“去”“下”都是轻音字,和非轻音字相押,为的顺应全诗的说话调。轻音字通常只作“多字韵”的韵尾,不宜与非轻音字押韵;但在要求轻快流利的说话的效用时,也不妨有例外。附录:诗与公众世界(译文)(Poetry and the Public World)〔阿奇保德·麦克里希(Archibald Macleish)著,《大西洋月刊》,一九三九年六月。

诗对于政治改革的关系,使我们这一代人发生兴趣,是很有理由的。在大多数人看,诗代表着个人的强烈的私人生活;政治改革代表着社会的强烈的公众生活。个人应该,但是很难,与这种公众生活维持和平的局势。这公私的关系包含着我们这一代人所感到的一种冲突——就是一个人的私人生活与多数人的非私人生活的冲突。

但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时下关于诗与政治改革的关系的政治的辩论,会发生兴趣,却没有什么理由。相信多数人的说,诗应该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相信一个人的说,诗应该与政治改革无交涉。这两种看法都没有什么意味。真的问题不是诗“应该”,或不该与政治改革发生交涉;真的问题是就诗与政治改革的性质而论,诗是否“能够”与政治改革发生交涉。我们可以说诗“应该”做这个,或不该做那个;但这话的意义只是说诗“能够”做这个,或不能做那个。因为诗除了自身的规律以外,是没有别的规律的。

所以这个问题只有从诗本身讨论,从诗的性质讨论,才是明智的办法。在讨论时,该先问诗的性质是什么;特别该注重诗的本性上是一种艺术呢,还是别的东西。如果诗是艺术,诗便能做艺术所能做的。如果不是的,诗的范围又不同。

这个题目,历来人论的很多;他们或者著书立说,或者在晚上,在走路时,以及别的机会里,闲谈到这个。一方面有些人说,诗不能是艺术,因为它是“真”“美”“善”的启示,比艺术多点儿。在这些人看来,诗显然是不能与政治改革发生关系的;因为政治改革远在天空中,不在诗所能启示的精神里头。别方面又有些人说,诗不能是艺术,因为诗所能写出的,散文也能写出,诗不过是散文的另一写法罢了,它比艺术少点儿。在这些人看来,关于政治改革,诗也不能说什么,因为散文能说得比它好。末了儿,还有些人说,诗既不比艺术多,也不比艺术少,它只是艺术。在这些人看,如果艺术和政治改革有交涉,诗便也与政治改革有交涉,如果艺术和政治改革没有交涉,诗也是一样。

虽然有这三种可能的意见,虽然三种意见都有许多人主张,其中还有些可尊敬的人,但这三种意见,价值却不相等。例如诗比艺术多点儿的意见,学校里差不多都教着,说英语的人民都主张着。但这个意见,读诗者却难以相信,因为这当中包含着一些定义,像最近一位英国女诗人所下的“一篇诗”的定义那样;她说一篇诗是“揭示真理的,这真理是如此基本的,如此普遍的,除了叫它‘真理’,便只有叫它做‘诗’,再没有别的名字配得上”。换句话说,诗不是诗篇本身,而是诗篇所指示的内容,像一张银行支票所指示的钱数似的。这里诗篇所启示的真理,就像孩子在神仙故事里所发现的那湖中小岛上教堂的井里的鸭蛋中巨人的心一样。难的是这条诗的定义只能适用于某些诗篇上。有些诗篇是“揭示真理”的。其中有好诗。多数是女人写的。但所有的诗篇并非都是这一种。例如荷马的诗,就不止“揭示真理”,还描写着人兽的形状,水的颜色,众神的复仇。各种语言里最伟大的诗篇之所以流传,是因为它们的本身,并不是因为它们的道理。

同样,诗不过是一种规律化的散文,它比艺术少点儿,这意见也是难以接受的。主张这意见的人相信诗与散文只是文字形式的不同,而不是种类的不同;诗只是同样事情的另一说法罢了。这样,老年诗人对少年诗人说:“能用散文写的,决不要用韵文写。”教师对学生说:“这是散文,因为这不是诗。”批评家对读者说:“诗是死了。散文在将它赶出我们近代世界以外去。”

当然,说这些话,得相信诗只是用另一方法说出散文也能说的,只是和散文比赛的一种写作法罢了。得想着散文与诗是比赛的写作法,你才能说到散文在将诗赶出我们近代世界以外去。得想着韵文和散文是有同样功用的、可互换的方法,你才能说到能用散文写的别用韵文写。但是尝试过的人自己明白,散文和诗并非只是可互换的方法,用来说同样事情的;它们是不同的方法,用来说不同的事情的。用这种所能说的,用那种便不能说。想将一篇诗化成散文,结果不过是笨滞的一堆词儿,像坟墓中古物见风化成的尘土一样。一篇诗不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一种”法子,它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那种”法子。那可以用这种法子写出来的东西,便是诗篇。

这样说,那些人相信诗既不比艺术多,也不比艺术少,只是艺术,似乎是对了;似乎诗与政治改革的关系,这么样讨论才成。但从艺术上来看,却就难说诗与政治改革在性质上是不能有交涉的。

艺术是处理我们现世界的经验的,它将那种经验“当作”经验,使人能以认识。别的处理我们现世经验的方法,是将它翻成知识,或从它里头抽出道德的意义。艺术不是这种方法。艺术不是纟由绎真理的技术,也不是一套符号,用来作说明的。艺术不是潜水人用来向水里看的镜子,也不是了解我们生命的究极的算学。艺术只是从经验里组织经验,目的在认识经验。它是我们自己和我们所遭遇的事情中间的译人,目的在弄清楚我们所遭遇的是些什么东西。这是从水组织水,从脸组织脸,从街车、鲜红色和死,组织街车、鲜红色和死。这是一种经验的组织,不凭别的只凭经验去了解,只凭经验,不凭意义,甚至于只凭经验,不凭真理。一件艺术品的真理只是它的组织的真理,它没有别的真理。

艺术不是选精拣肥的,它是兼容并包的。说某些经验宜于艺术,某些经验不宜于艺术,是没有这回事的。任何剧烈的,沉思的,肉感的,奇怪的,讨厌的经验,只须人要求认识,都可以用上艺术的工夫。如果所有的艺术都这样,艺术的一体的诗便也这样。没有某些“种”经验是诗所专有的;换句话说,诗使人认识的经验,并不是诗所独专的。诗使人认识的经验可以是“属于”任何事情的经验。像诗这种艺术所时常用的,这经验可以是爱的经验,或者神的意念,或者死,或者现世界的美——这美是常在的,可是对于每一新世代又常是新奇的。但这经验也可以是,而且时常是,一种很不同的经验。它可以是一种强烈的经验,需要强烈的诗句,需要惊人的诗的联想,需要紧缩的诗的描述,需要咒语般的诗的词儿。它可以是一种经验,强烈性如此之大,只有用相当的强烈性的安排才能使它成形,像紧张的飞,使翅子的振动有形有美一样。

诗对于剧烈的情感的作用,像结晶对于炼盐,方程式对于复杂的思想一般——舒散,认明,休止。词儿有不能做到的,因为它们只能说;韵律与声音有不能做到的,因为它们不能说;诗却能做到词儿、韵律与声音所不能做到的,因为它的声音和文词只是一种咒语。只有诗能以吸收推理的心思,能以解放听觉的性质,能以融会感觉表面的光怪陆离;这样,人才能授受强烈的经验,认识它,知道它。只有诗能将人们最亲密因而最不易看出的经验表现在如此的形式里,使读着的人说:“对了……对了……是像那样……真是像那样。”

所以,如果诗是艺术,便没有一种宗教的规律,没有一种批评的教条,可以将人们的政治经验从诗里除外。只有一个问题: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是需要诗的强烈性的、那种强烈的经验吗?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是像诗,只有诗,所能赋形,所能安排,所能使人认识的经验,同样私人的,同样直接的,同样强烈的那种经验吗?

在我们已经不是年轻人的生活中,过去有时候政治经验既不是亲密的,也不是私人的,也无所谓强烈的。在大战以前的年代,政治是外面的事情,在人们生活里不占地位,只像游戏、娱乐、辩论比赛似的。一个人生活在他的屋子里,他的街市里,他的朋友里;政治是在别的地方。公众世界是公众世界;私有世界是私有世界。那时候诗只与私有世界发生交涉。诗说到公众世界时,只从私的方面看;例如表现国家的公共问题,却只说些在王位的私有的神秘一类话。要不,它便放弃了诗的权利,投入国家的政治服务里了,像吉伯龄和不列颠帝国派诗人所曾做的。

三十年前,公众世界是公众世界,私有世界是私有世界,这是真的;三十年前,诗就性质而论,与公众世界绝少交涉,也是真的。但到了今天,这两种情形并不因此还靠得住。的确,不但我们亲眼看见,说话有权威的人也告诉我们,三十年前是真的,现在靠不住了,而且和真理相反了。达马斯·曼(Thomas Mann)告诉我们,二十年前他写《一个非政治的人的感想》的时候,他在“自由”和“文化”的名字之下,用全力反对政治活动;现在他却能看出,“德国资产阶级想着文化人可以是非政治的,是错了……政治的生活和社会的生活是人的生活的部分;它们属于人的问题的全体,必得放进那整个儿里。”我们也已开始看出这一层。我们也已开始知道,再不是公众世界在一边,私有世界在一边了。

的确,和我们同在的公众世界已经“变成”私有世界了,私有世界已经变成公众的了。我们从我们旁边的那些人的公众的多数的生活里,看我们私有的个人的生活;我们从我们以前想着是我们自己的生活里,看我们旁边那些人的生活。这就是说,我们是活在一个革命的时代;在这时代,公众生活冲过了私有的生命的堤防,像春潮时海水冲进了淡水池塘将一切都弄咸了一样。私有经验的世界已经变成了群众、街市、都会、军队、暴众的世界。众人等于一人、一人等于众人的世界,已经代替了孤寂的行人、寻找自己的人、夜间独自呆看镜子和星星的人的世界。单独的个人,不管他愿意与否,已经变成了包括着奥地利、捷克斯拉夫、中国、西班牙的世界的一部分。一半儿世界里专制魔王的胜利和民众的抵抗,在他是近在眼前,像炉台儿上钟声的滴答一般。他的早报里所见的事情,成天在他的血液里搅着;马德里、南京、布拉格这些名字,他都熟悉得像他亡故的亲友的名字一般。

我们自己感觉到这是实在的情形。既然我们知道这是实在的情形,我们也就知道我们问过的问题的答案了。如果我们作为社会分子的生活——那就是我们的公众生活,那就是我们的政治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厌恶,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畏惧,也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希望;那么,我们就没有法子,只得说,对于这种生活的我们的经验,是有强烈的、私人的情感的经验了。如果对于这种生活的我们的经验,是有强烈的、私人的情感的经验,那么,这些经验便是诗所能使人认识的经验了——也许只有诗才能使人认识它们呢。

但是如果我们知道这是实在的情形,那么,诗对于政治改革的关系整个儿问题便和普通所讨论的不同了。真正的怪事不是文学好事家所说的、他们感觉到的——他们感觉到的怪事是,公众世界与诗的关系那么少,诗里会说得那么多。真正的怪事是,公众世界与诗的关系那么多,诗里会说得那么少。需要解释的事实,不是只有少数现代诗人曾经试过,将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安排成诗,而是作这种努力的现代诗人没有一个成功的——没有一个现代诗人曾经将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政治世界的经验,用诗的私人的然而普遍的说法表现给我们看。有些最伟大的诗人——叶慈(Yeats)最著名——曾经触着这种经验来着。但就是叶慈,也不曾将现代的政治世界经验“当作”经验表现,用经验的看法表现——他不曾将这种经验用那样的词儿,那样蕴含的意义与感觉,联系起来,让我们认识它的真相。就是叶慈,也不曾做到诗所应该做的,也不曾做到诗在别的时代所曾做到的。

哈佛的赛渥道·斯宾塞(Theodare Spencer)教授在一篇很有价值的论文《〈韩姆列特〉与实在之性质》里,曾经说明那位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如何将他的时代的一般经验紧缩起来,安排成诗,使人认识它。他说明那使《韩姆列特》有戏剧的紧张性的现象和实在的冲突,是如何与那时代思想所特有的现象和实在的冲突联系着:那时代旧传的陶来梅的宇宙意念,和哥白尼的宇宙意念;正统的亚里斯多德派对于统治者的道德的概念,和马加费里(Machiavelli)“现实”政府的学说;再生时代对于人在自然界位置的信念,和蒙田(Montaigue)人全依赖神恩的见解:都在冲突着。莎士比亚的戏剧能以将他的同时人的道德的混乱与知识的烦闷那样的组织起来,正是一位大诗人的成就;直到我们现在,我们还能从韩姆列特这角色里认识那极端的“知识的怀疑”的经验——不过怀疑到那程度,怀疑已不可能,只能维持信仰了。真的现象也许只是表面的真理,这样信着是很痛苦的;我们现在向我们自己诉说这种痛苦,还用着他的话呢。

关于我们这一代人的经验,可以注意的是,现代诗还没有试过将我们这时代的公众的然而又是私有的生活组织成篇,让我们能以和《韩姆列特》比较着看。这件事实该使爱诗的人心烦;至于说诗误用在政治目的上,倒是不足惧的。爱诗的人解释这件事实,如果说出这样可笑的话:如果说那样的工作需要一个莎士比亚,现代诗还没有产生莎士比亚呢——那是不成的。

这工作难是真的。在一切时代,诗的组织的工作都是难的;如果所要安排的现象,以切近而论是私有的,以形式而论又是公众的,那么,这工作便差不多是人所不能堪的难。无论一些作诗的人怎么说,诗总不是一种神魔的艺术;诗人像别人一样,在能使人了解之先,自己必得了解才成。他们自己得先看清经验的形状和意义,才能将形状和意义赋给它。我们各行人中间,也有少数知道我们所生活的时代的形状和意义的。但是一团糟的无条理的知觉和有条有理的诗的知觉不同之处,便是诗的动作不同之处;这诗的动作,无论看来怎么敏捷,怎么容易,怎么愉快,却实在是一件费力的动作,和人所能成就的别的任何动作一样。这动作没有助力,没有工具,没有仪器,没有算学,没有六分仪;在这动作里,只是一个人独自和现象奋斗着,那现象是非压迫它不会露出真确的面目的。希腊布罗都斯(Proteus)(善变形的牧海牛的老人——译者)的神话是这工作的真实的神话。诗人奋斗是要将那活东西收在网里,使它不能变化,现出原形给人看——那原形就是神的形。

从他身上落下了那张兽皮,那海牛的形状,

那鱼的朱红色,那鲨鱼的皱皮,

那海豹的眼和海水淹着的脖子,

那泡沫的影子,那下潜的鳍——

他徒然的逃遁所用的那一切骗术和伪计:

他被变回他自己,海水浸得光滑滑的,

还湿淋淋的呢,

神给逮住了,躺着,赤裸裸的,在捕拿的网里。

的确,奋斗者要强迫那假的现象变成真的,在像我们这样的时代是特别难。所要压迫的神,是我们从不曾见过的,甚至于那些现象,也是我们不熟悉的,那么,挡着路的不但是一个难字了。同样难的工作,从前人做成过,而且不独莎士比亚一人。诗的特殊的成就不仅限于最伟大的诗人,次等的人的作品里也见得出。

现代诗所以不能将我们时代的经验引进诗的认识里,真正的解释是在始终管着那种诗的种种影响的性质上和形成那种诗的种种范型的性质上。更确切些说,真正的解释是在这件事实上:我们称为“现代”的诗——也就是我们用“近代”这名称的诗——并不真是现代的或者近代的:它属于比我们自己时代早的时代;它在种种需要之下形成,那些需要并不是我们的。这种诗在它法国的渊源里,是属于魏尔伦(Venlaine)和拉浮格(Laforgue)以及前世纪末尾二十年;在它英国的流变里,是属于爱略忒(T.S.Eliot)和爱斯拉·滂德(Ezra Pound)以及本世纪开头二十年。这种诗不是在我们自己世界的种种“人的”“政治的”影响之下形成的,而是在大战前的世界的种种“文学的”影响之下形成的。

我们所称为“现代”的诗,原来是,现在还是,一种“文学的叛变”的诗。这样的诗适于破坏经验之种种旧的诗的组织,而不适于创造经验之种种新的诗的组织。人的普遍经验一代一代变化,诗里经验的种种组织也得变化。但是种种新的组织决不是一些新的起头,新的建设;它们却常是些新的改造。它们所用的物质材料——词儿、重音、字音、意义、文理——都是从前用过的:从前人用这些材料造成一些作品,现在还站得住。要用它们到新作品里,先得将它们从旧的三合土里打下来,从旧的钉子上撬下来。因为这个理由,诗里的种种改革,像别的艺术里种种改革一般,都是必需的,而且是必然会来的。凡是新世代的经验和前世代的经验相差如此之远,以致从前有用的种种“经验的组织”都成无用的时候;凡是要求着一种真不同的“经验的组织”的时候;种种旧组织是先得剥去、卸下的。

英国的“近代诗”,像它的法国胞胎象征派的诗似的,都是这种诗。法国号称象征派的诗人们有一件事,只有一件事,是共同的——他们都恨巴那斯派(Panasse)形式的、修饰的诗,“那有着完密的技巧,齐整的诗行,复杂的韵脚,以及希腊、罗马、印度的典故的”。他们的共同目的是,如魏尔伦所说,“要扭转‘流利’的脖子”。

滂德是美国诗人中第一个确可称为“近代”的诗人;他也恨修饰,也是一个扯尾巴的人。滂德是破坏大家,是拆卸暗黄石门面的大家,是推倒仿法国式的别墅、仿峨特式的铁路车站的大家。他是个拆卸手;在他看,不但紧在他自己前一代的已经从容死去的诗,就连接受那种诗的整个儿世界,都是废物,都没道理,都用得着铁棍和铁锤去打碎。他是个炸药手;他不但恨那《乔治诗选》与大战前一些年的太多的诗,并且恨整个儿爱德华时代的“经验的组织”——从那时代以来,所有的经验与大部分的诗都由那组织里漏出,像家庭用旧的沙发里漏出的马毛一样,没有别的,只显着一种硬而脆的形状,狗都不愿上去,甚至恋人们也不愿坐。他像他自己说拉浮格的话,是一个精细的诗人,一个解放各民族的人,一个纽马·滂皮留斯(Numa Pompillius)(传说中罗马古代的王,相传他在混乱中即位,爱和平,制定种种礼拜仪式与僧侣规律,有助于宗教甚大——译者),一个光之父。他夜间做梦,总梦见些削去修饰的词儿,那修饰是使它们陈旧的;总梦见些光面儿没油漆的词儿,那油漆曾将它们涂在金黄色的柚木上;总梦见些反剥在白松木上、带着白松香气的词儿。他以前是,现在还是,杂乱的大地之伟大的清除人之一,如果新世代不从这些方面看他,那是因为新世代不知道他所摧毁的建筑物。他的那些诗,现在只是些盖着旧建筑的墙上的装饰了,以前却一度是些工具——一些用来破坏的、带钩的铁棍,大头的铁锤,坚利的钢凿之类。

爱略忒也许因为别一些原因被人们记着,但在他写那些对这世代影响很大的诗的时候,他也是个破坏诗的形式的一把手。那时他专力打破已有的种种组合,就是词儿、影像、声音的种种“诗的”联想;他的效果甚至于比滂德还大些。他通过学院诗的玻璃窗,将那“现在时”,那寻常的近代世界,带着它的乡村的无味,星期日下午的失望,公园里长椅子上的心灰意懒,高高的捧起来;这是滂德所决不能做到的。他比滂德更其是破坏的,因为他关心的更多;滂德一向是自己活在屋子里的。爱略忒心里其实爱着他所攻击的那些学院传统;他做他所做的,是忍着苦痛,是由于一种好奇的窝里翻的复仇心,却不曾希望跟着出现一种较好的诗。他的工作不像滂德,不是澄清大地和空气,给一种不同的结构开路;他是热情的厌恶着他自己和他的时代:他是恨着那破坏的必要;他破坏,只是使人更明白那种必要是可恨的。他所恨的是他自己的时代,不是和他自己时代战斗着的“诗的过去”,这事实使他的作品有那冷酷的、激烈的自杀的预感。

近代诗是这些大家的诗,是造成这些人的大战世代与战前世代的诗。在这种诗自己的时代,它是一种需要的,有清除功用的,“文学的叛变”的诗。但它决不是能做现在所必需做的新的建设工作的诗。革命家少有能够重新建筑起他们所打倒的世界的;在革命胜利之后,继续搭着革命的架子,会产生失望与绝望——这在我们的时代是太常见了。现代诗大部分是这样继续着搭着革命的架子。爱略忒早年所取的态度和所用的熟语,早已不切用了,人们却还模仿着;这不是因为重新发见了它们的切用之处,乃是因为它们的气味可爱的缘故——冷讽是勇敢而可以不负责任的语言,否定是聪明而可以不担危险的态度。这样,滂德早年的力求新异,也还是现在的风气;不是因为滂德力求新异的种种条件还存在,是因为新异是一种可爱的“成功的标准”——只要新异,诗人便没有别的责任了。

现代诗的这种特质,便是它所以不能使我们认识我们时代的我们的经验的原因了。要用归依和凭依的态度将我们这样的经验写出来,使人认识,必需那种负责任的、担危险的语言,那种表示接受和信仰的语言。那种表示接受和信仰的、负责任的语言,在“文学的叛变”的诗,是不可能的。莎士比亚的《韩姆列特》,是接受了一个艰难的时代,证明了诗在那时代中的地位。拉浮格的“韩姆列特”,和在他以后爱略忒的及现在这一代人的“韩姆列特”,是否定了一个艰难的时代,而且对于用诗表现这时代的希望,加了轻蔑的按语。非到现代诗不是“近代的”、即大战前的“文学的叛变”的诗,非到现代诗从它自己的血脉里写出拉浮格和爱略忒的“韩姆列特”,诗是不会占有我们所生活的、公众的然而私有的世界的,是不会将这世界紧缩起来,安排起来,使人认识的。到了那时候,我们自己时代的真诗,才会写出来。在英美青年诗人的作品里,已经可以看出,那时代是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