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

【释义】以不贪取财物为可贵。指作风廉洁的高尚品德。

【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十五年》。

宋国有个人开采石料时得到一块价值连城的美玉,兴冲冲地拿去请玉匠鉴定一下。玉匠激动地爱不释手,说:“这可是一块珍贵的稀世之宝啊!”

宋人怀揣着宝玉,心里忽然害怕起来,他担心别人知道了他有宝玉,会打他的坏主意,要是强盗知道了,说不定自己会连命都保不住。他越想越怕,最后,他决定把这块宝玉送给在都城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

子罕见来人拿宝玉送给自己,觉得很奇怪,不肯接受。那人以为子罕是怀疑这宝玉有假,就对子罕说:“我已经问过玉匠,玉匠说是真正的宝玉,价值连城。不然,我也不敢拿来献给您。”

子罕说:“我并不怀疑这是一块真正的宝玉。关键是我把不贪的品格当作珍宝,你把宝玉当作珍宝。如果你把宝玉给了我。那么我们两个就都失去了珍宝,还是我们各自都保留自己的珍宝吧!”

那人跪下向子罕叩头恳求说:“我是个小老百姓,拿着这么珍贵的宝物,反而很不安全。我把它献给您,也是为了免除祸患。”

子罕听他这么说,想了想,就提出一个办法,让来人暂时住在自己这里,请玉匠把那块玉雕琢出来,然后帮他把宝玉卖了,等他富了以后,子罕再把他送回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