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探险

18世纪,非洲大陆上迎来了许多探险者,他们大部分不是科学家,也不是职业探险家,而是一些有才能的业余人员,是为了了解、弄清这里的地理之谜的。苏格兰贵族、基奈亚度的地主詹姆士·布鲁斯就是其中的一位。

詹姆士·布鲁斯,1730年出生于苏格兰的望族。他身高190公分,人长得俊美,体格强壮,头发略呈暗红色,其言行举止都充满了活力。他常自称自己是个“虽然有活泼热情的性格,但也是最容易伤感的人”。

布鲁斯24岁结婚,但是9个月后,他的新婚妻子却因结核病去世。这给他的打击很大。为了避免触景伤情,布鲁斯决定到海外旅行。当他到达西班牙时,对摩尔人产生了浓厚兴趣。这些摩尔人是700年代征服西班牙的阿拉伯语系人,13世纪以前他们曾统治西班牙,直到1492年才被赶走。布鲁斯专心学习西班牙语,后来被派往阿尔及利亚境内的摩尔人城市里任英国总领事。

在阿尔及利业工作的两年时间里,布鲁斯为了进一步了解非州,开始努力学习埃塞俄比亚的“阿姆哈拉语”和“盖斯语”。并且旅行了北非和中东。“布鲁斯先生一切的努力在于寻找毕生最感兴趣的事业。”为他著传的作者如是记载。为达到这个目标,他努力的学习和准备一切有关旅行的事项。他的目标是前往埃塞俄比亚寻找尼罗河的水源。当时富裕的欧洲人,通常会做一些豪华优逸、自认为清高的旅行。但是布鲁斯让自己过着跟阿拉伯人一样的生活,穿着阿拉伯的服饰。在北非,他学习阿拉伯式的骑马,而且很快的就成了一位优秀的骑士。可是当他住在叙利亚的阿勒坡时,不幸患了虐疾。于是他邀请当时正潜心研究热带病的医生派特利克·拉雷鲁为自己医疗。

治病期间,布鲁也是有放弃学习,他从这位专门研究热带病的医师那儿,获得很多医学上的专门常识,甚至可以冒充正规医生,而不被人怀疑。因此,当他朝着埃塞俄比亚出发时,麦加当局交给他一份类似今天护照的文件,这份文件上写着:“布鲁斯先生是位基督教的医生。他为了要寻找对人类健康有益处的植物而行走各地,并且他已经习惯在世界各地旅行。”

1768年,38岁的布鲁斯,雇请了一位年轻的意大利瑞吉·巴鲁加利尼,充当他的秘书兼画家。然后坐船从尼罗河出发,前往埃塞俄比亚。他们到达波斯湾时,正巧南方部族间发生争战,如果继续南下,恐怕会有危险,所以当地人劝他最好停止航程。但是布鲁斯的意志非常坚定,他断然转向东方离开尼罗河,越过沙漠和红海,到达阿拉伯海岸的古达港。从吉达港航行到埃塞俄比亚海岸的马沙华港时,遭当时统治马沙华的土耳其人扣押达2个月之久。

1768年11月10日,布鲁斯从马沙华到达埃塞俄比亚首都同达。在那里他又另外雇了几名武士护卫3个奴隶和一个向导。由于他携带的用以测量发现尼号河河源时的纬度的四分仪十分沉重,所以从海岸要越过埃塞俄比亚高原,必须雇请四人一组的工人两组轮流搬运。一路上在经过埃塞俄比亚高原时,他们曾遇到数群不畏惧人类的羚羊群,于是,一行人沿途不停的要引开它们,以便通行。

埃塞俄比亚人是牧牛民族,布鲁斯记载:“这里有很多的牛,不管是公牛或是母牛都很漂亮,全身几乎都是雪白”。埃塞俄比亚人常吃的食物是蜂蜜和一种用小麦制成,叫“杜拉”的小面包。当他们想吃肉时,便宰杀自己畜养的家畜。他们宰杀家畜的方式很特别先是把家畜赶到河边,然后再合力将它绑起来,接着从其的侧腹割下两大块肉后,再把牛皮恢复原状,并把伤口遮住,用小的夹子夹住,再把绳子解开。

3个月后,布鲁斯一行人到达了同达,他本人因为有“医生”的身分被请到宫殿,奉命治疗王室的孩子们。布鲁斯依照医生拉雷鲁的方法,把所有的问窗关上,在房里焚烧木香和“没药”,并叫人用醋洗涤墙壁。孩子们很快恢复了健康,伊蒂格为表示感激之意,便设法保护布鲁斯。布鲁斯和宫庭里的女性们产生了亲密的友情,他流利的使用当地语,加上他那股优雅的气质很快就吸引了她们。为了使她们高兴,布鲁斯特别讲究服装他把头发剪成圆圆的阿拉伯型,除了每天予以整理外,还洒了香水。从此以后,把自己完完全全打扮成了一个阿比尼西亚人(埃塞俄比亚的旧名,现已不再使用)。但是一心想到尼罗河源头的他,却因为政治上的纷争无法实现愿望。

因为埃塞俄比亚人正在发动叛乱,准备反叛15岁的小国王达库拉·海玛·拉杜,全国正处于内战状态。当时撑控实权的并不是国王,而是往相拉斯·尼卡亚路。当布鲁斯到达埃塞俄比亚时,拉斯已经带兵出征,镇压叛军,拉斯返回首都后,当着30000名士兵的面前,褒奖杀敌有功的士兵们,他们以红布块系上长矛和长枪以资鼓励。有一位士兵“因为在战争时运气非常好,所以他的长矛、战马和他的全身都系满了红色小布条”。同时他们也进行惩罚。他们从叛军首长身上剥下了皮,装进物品,然后将其高举在行列中。拉斯把44位被虏的首长们的眼睛挖掉,“运气不好的受难者被逐在草原上,到了晚上可能会被土狼吃掉”。布鲁斯救了三位首长,施予治疗,使他们迅速的恢复健康。

拉斯·尼卡亚路已年近七旬,虽然性情暴烈、残忍,但脑筋非常灵活,遇事沉着冷静。他发现布鲁斯善于处理内战和对付宫廷内的阴谋行动,是一位非常得力的助手,便派其担任“马监”(管理东官马具、马车)和寝宫的管理者。而且封其为盖休的名誉总督。盖休这地方据说有个湖,这个湖正是布鲁斯一心想去探险观察的地方。

布鲁斯第一次看到青尼罗河时是在埃塞俄比亚宫殿内任职时的时候。这条青尼罗河是从阿巴伊河流出,源头约在埃塞俄比亚的塔那湖南方110公里处,也就是离尼罗河三角洲4400公里一带。这条河流人塔那湖,再从塔那湖东南方流出,即成青尼罗河。青尼罗河流经大弯曲峡谷,朝东南方流过再转向西北方,西流人苏丹。布鲁斯第一次看见青尼罗河的地方,是在塔那湖下游30公里,也就是提西萨多瀑布一带。河水下泄提西萨多瀑布时,产生雷鸣般的巨响。布鲁斯是跟着国王的军队前进,所以,当军队即将返回首都时,他不得不和军队一起行动,返回冈达。

1770年10月,布鲁斯终于得到国王许可,带领少数的部属和贵重的天文测量仪器,从冈达出发,前去寻找尼罗河的发源地。他们顺着河流,爬向陡峭凹凸不平的山区,在那儿有许多拂拂。这种长有犬齿、身体强壮的动物,有时候会野性突发而袭击人类。但是,布鲁斯毫不畏惧。他从海拔2900米的山顶上往下看,底下潺潺而流的就是尼罗河……不过,这条河的水量非常小,尚无法转动一座水车。

位于山麓的盖休小城镇,有一条很浅的小河流过。在这条河的河边有一座久未使用的埃塞俄比亚教堂。他们一行人就在那里的西洋杉树下休息了一会儿。在他们的前面有一块沼泽地,从沼泽地流出了河水。布鲁斯的向导要求以一条深红色的丝质装饰品做为指引布鲁斯到达青尼罗河河流的报酬,布鲁斯爽快地答应了他。他把靴子脱掉,直直地朝着向导所指的湿地中的小岛走去并在那儿发现了青尼罗河河源的一个水泉。

这个水泉像一个祭坛的形状,布鲁斯当时站在那里,一股胜利的快感冲击着他——

“从古代到现在为止,将近3000年的期间内,虽然出动了一些优秀的学者,花了无数的劳力去探索,终究毫无结果。而我现在却已经站在这里。虽然过去有好几位国王率领军队,准备要来寻找这个地方,但是……”布鲁斯非常高兴,完全被兴奋的情绪笼罩着,孰不知他已在意识上已经错了。第一,这个地方并不是尼罗河的水源,这条非洲最大的河流有两条支流。其中白尼罗河比较长,是从维多利亚湖流出来。现在一般人都认为白尼罗河流出的地点,才是“尼河罗的河流”。另一条支流是青尼罗河,它是条大河,流向埃及创造了埃及文明的肥沃沉泥地带,而且也应了尼罗河6/7的水量,但是,它仅仅是尼罗河的支流而已,和尼罗河的水源根本毫无关连。第二,他并不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欧洲人,而是是西班牙的基督教教士费多洛派士。

愉快的布鲁斯很快就忧郁了起来。因为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所以开始想念他的家园。但是埃塞俄比亚王国人却不准他回国,因为他是国王的马监,所以必须加人消灭叛逆者的战役。他在某一个战役中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国王因此赐给他一条贵重的黄金锁链。但是布鲁斯对于那些阴谋、流血、拷问和处刑等愈来愈厌恶。“血好像水一样每天不停的流着”,他记载着:“连祭司和普通的信徒,年轻的和老的,贵族和贱民们,每天继续不断的被刺死或被吊死,尸体就摆在那里,使其自然的腐烂。到了晚上,这个首都则变成专吃死人肉的土狼城。”

后来布鲁斯因患了虐疾而卧床不起,同行的意大利画家则患了赤痢死亡。“我只想要尽快的从这个充满了血腥的国家经过孙纳逃出去!”

由于布鲁斯的再坚持,也出于对他健康负责,国王最后终于允许他出国。布鲁斯从盖休之泉回来以后,又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才从冈达骑马整装回国。他带了三位希腊人——其中有一位几乎是全瞎——还有一位年迈的土耳其人,和少数的马夫同行。他们一行人朝着苏丹的孙纳走去,准备沿着尼罗河走,而且要避免碰到马沙华的土耳其人,所以这次行程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从1771年12月26日出发,走过了3200公里的路途,口到开罗时,已经是1773年1月10日。

此时,统治埃及的鄂国曼土耳其帝国的权势范围,只达亚斯文的第一瀑布而已。在这里的南方,有一块广大而人烟稀少的地域。这块地域上有好几个小王国,而这些王国的盛衰,完全决定于国王的势力和运气。

这些小国的国王大多是阿拉伯和黑人或是阿拉伯人和哈姆人的混血儿。他们都会认字读书,都信仰伊斯兰教,说阿拉伯语,并遵从阿拉伯习惯和传统。他们的国民大部分是游牧民族,或是被国王扣了重税而生活艰苦,勉强生存的农民。

这些王国虽然因酷热的沙漠,或残忍的贼们而与外界隔离,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完全没有和文明社会接触的机会沿着尼罗河的桑地或是柏柏的市场,有从东印度来的绢布、叙利亚来的刀剑、伊朗来的毛织品、威尼斯来的玻璃珠和从印度运来的铜器和玻璃,此外也有来自其他国家运来的香料。从这些市场也运出了在沙漠长大的壮马、象牙、豹皮、驼乌毛、砂金等,而且也运出了无数的奴隶。埃及和阿拉伯之间也有定期的奴隶交易,经由红海的斯瓦庆到阿拉伯。

在4个月的旅行里,后2个月是和虐疾奋斗,直到布鲁斯抵达了孙纳。这里旅长们的宫廷非常壮丽,按照某一位旅行者在140g年所做的记录说,孙纳的淑女们穿着一种用上好质料的漂白的织布衣服,袖子很长,一直垂到地上。她们的头发整个编织起来以后,用银、铜、黄铜、象牙,或是各种色彩的玻璃项链来装饰。手、脚和耳朵、鼻孔也用这些东西装饰。”

布鲁斯并不完全赞美此地,他形容孙纳王的爱妃,是一身高人约180公分左右,身体非常的胖,黄金做的环挂在她的嘴唇下,因为这些金环非常重,所以她的嘴唇拉了下来,重盖在下颚,而让牙齿暴露出来。”她的耳朵也挂了很多金环,而垂到肩部,“脚上还戴了很大的黄金脚链,甚至比我以前所看到的罪人脚上的脚镣都大。”所以,王室里所有的淑女们都得忍受特别的痛苦!

在这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受过特别训练的黑马队骑兵们。他们代表了国王的威严和荣耀。这些骑兵好像是中世纪的骑兵,都穿着甲胄。布鲁斯对这些从埃赛俄比亚山麓到白尼罗河西方的科多几,而让人民感到恐惧的黑马队们,有很深的印象。布鲁斯非常赞赏这400匹有名的马,“这些马高度都在160公分以上,有古代埃及马的血统;它们是一群非常漂亮的马”。士兵们和自己的马可胃形影不离,连睡觉都在一起,并把一些链子、铜甲和装在红色皮鞘内的剑,或是用厚皮所做的手套等挂在马鞍上。

经过了尼罗河与其支流交会的桑地及柏柏两个城市以后,布鲁斯一行人再度沿尼罗河朝北方走,从那里再朝着西方画了个直径1280公里的地带。他们打破常归,选择了大圈以外的另一条充满危险,而且必得横越沙漠的路。从那儿到亚斯文约560公里左右。1772年10月11日,他们把皮袋装满了水;布鲁斯还在尼罗河做了最后的水浴,“就这样,和老朋友——尼罗河道别了!将来我们再回到这里的可能性有多少?”

他差一点就解答了他的疑问!因为长途的跋涉,把他们的靴底都磨光了,所以一行人不得不光着脚在灸热的沙上,和凹凸不平的岩石间前进。他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而且已无食料可供骆驼食用,对于这种肉体上的痛苦和恐惧心理,使得他们的旅程愈加艰苦。当他们一行人在饥困中,碰到了比他们早几天从孙纳出发的大商队残骸,更引起了内心的恐惧。这个商队是遭到了强盗的袭击而全部死亡的。“在整个沙漠里”布鲁斯这样记载:“连虫、苍蝇和其他一切的生物都不存在。”

一路上,他们遭受了很多次旋风和一种会吹起热沙的“西姆”沙暴风的袭击,而且布鲁斯的脚长了严重的疮,肿了起来,致使他的长途跋涉备尝艰辛。最后,布鲁斯和随从们不得不把骆驼杀了,从骆驼的胃里获取水分,以便能够继续前行。

正在举步维坚之时,布鲁斯突然发现天上有二只老鹰在飞旋——这表示在不远处一定有水。一行人振作起精神,摇摇摆摆地向前走,黄昏时终于听到从远处传来的瀑布声。“基督教徒和摩尔人、土耳其人都流着泪互相拥抱亲吻,并且感谢神带来的慈悲。”这天早晨,也就是1772年11”月29日,他们破着脚一步一步向亚斯文走去。

虽然身体疲累不已,但是布鲁斯不忘他遗留在沙漠里的文件。他向总督要求了几头骆驼,沿着来路往回一路寻找,终于寻回了自己留下的重要文件及行李_。

后来布鲁斯从亚斯文坐船到开罗。在整装回到故乡——英国之前,先到法国治疗了在孙纳受寄生虫感染而化脓的脚。他祈盼着回国后,自己10年来伟大的业绩会受人赞崇。几个月以后他回到了伦敦。起初,人们仔细听他述说,并对所有的历险感到兴趣,乔治三世还召见他,并且把几张巴鲁加利尼的画送给他。但是,好景不常,这种气氛逐渐改变了。

1774年,一群支配着伦敦舆论界的学者们,怀疑了这个“带了很多令人吃惊的消息,而且好像是夸大其词”的苏格兰人。伦敦人土完全不相信人会吃从活着的母牛身上割下来,而且还会滴血的生肉;也不相信鼻子穿了孔并戴了黄金环链的王妃的故事。

最给布鲁斯撕心裂肺打击的是,他成了当时在伦敦的舆论界中有很大影响力的名土之一莎米耶路·强森卑劣手段下的牺牲品。强森最初出版伙洛尼摩·罗伯的《埃塞俄比亚旅行记》的译本。自己并写了一本和布鲁斯的故事完全相反,以埃塞俄比亚做为背景的小说《阿比西尼亚的王子拉西洛》。这个讨厌苏格兰人的莎米耶路·强森公开的说:“到底有没有埃塞俄比亚这地方,还是值得怀疑的呢!”他这种说法无异于把这位历尽艰辛的探险家推人了死亡的深渊。获鲁斯作梦也没想到他费了一生精力获得的成果,却被国人贬抑无遗。

带着伤心、愤怒和屈辱感的布鲁斯,回到了家乡——苏格兰。他再婚、生子,从此像一个真正的苏格兰地主似的享乐、交际和运动。

历经许多艰难险阻而带回的珍贵记录,却受到毫不留情的轻视、讥笑,愤怒的布鲁斯把他所·带回来的资料和日记本全部收藏起来。直到1785年,他的妻子去世后,才又接着这些资料和日记本着手著作。

5年后,他出版了《发现尼罗河水源之旅》。这次,大家并没有怀疑作者在书中的遭遇和经历的真实性,读者们喜欢他生动的笔触,同时也赞美称颂他的勇气与耐心。

可这一切都来得似乎晚了点,1794年4月27日,也就是布鲁斯64岁那样,一场意外事故无情地夺去了他的生命,布鲁斯带着遗憾离去了。